「我不介意你和另一個人好過,但是,」他停頓了一下,「告訴我,你愛他嗎?」
弗朗西緊咬著嘴唇。她不願意去想尼克,事實上,她一直強迫自己不去想他。她愛尼克,但這和她對路易斯的愛不一樣。說起來,尼克曾佔據了她人生的一大部分,而她還尚未向他提及過路易斯。她停下劃過他胸膛的手指,「我從沒有像愛你一樣愛過任何人。你是我的生命之氣,是我的生命之光,沒有你,我一天也活不下去。」
路易斯看著她,然後點了點頭。
「b親愛的/b,你呢?」
他用兩指夾住她的一縷頭髮,只覺如天鵝絨一般柔軟,「除了你,沒有別的人了。」
她滿足地笑了,然後緊緊地偎依過來,「商量得怎麼樣了?」
「拉蒙什麼都沒說出去,我相信他。人人都在搜尋他,壓力一定很大。」
她伸手拂過他的額頭,「你信任他嗎?」
「我們從小就認識了。」
「我的愛人,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她說道,「你們已經不是小孩了。」
***
幾小時後,託尼·帕切利的私人業務電話響起。
「我有你要找的線索。」一個男人用西班牙語說道。
「你是誰?你是怎麼知道這個號碼的?」
「你想知道你女兒在哪兒嗎?」
「她還好嗎?」託尼問道。
「她很安全。」
「她在哪兒?」
「在一間房子裡。離這兒不遠。」
「你綁架了她。」
打電話的人沉默了。他沒反駁託尼就說明了一切。
「你要多少錢?」
「兩萬美元。現在付一半,另一半等交貨再付。」
現在輪到託尼沉默了。最後,他說道,「我得見見你。」
「不行。我給你一個付第一部分錢的地點,之後再給你指示。」
託尼咬了咬牙。人們在古巴看了太多的匪徒電影,就是這麼回事。巴蒂斯塔可能干預過這些電影,用英雄主義、白日夢和浪漫蠱惑古巴人,讓民眾服服帖帖。託尼可能也擁有一家影院部分股份,他心想。他記不清了。
「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實話?知道她跑了的人很多,你可能是個想敲詐我的二流騙子。我需要她在你手中的證據。」
「我會在交錢地點留下她的一件衣物。」
託尼迅速回答道,「還不夠。她媽媽和我不知道她離開的時候穿著什麼衣服。你可能會在埃爾恩坎託隨便買個小玩意,騙我們說是她的。」
電話那端又是一陣沉默。託尼不知道自己是在掌握主動,抑或處於被動。打電話的人顯然掌握著主動權,但託尼可是個談判行家。他應該能重新獲得主動權。他本想高人兩招,卻突然意識到這不是一場關乎輸贏的談判。這事關他女兒,他不得不接受現實,至少暫時接受。
「你把‘證據’放到哪裡?」
「今天下午3點,到拉佩拉的門衛儲藏室。證據就在那兒。但必須預先付贖金。」拉蒙告訴他拉佩拉附近的一家西聯國際匯款公司的地址,並跟他說一定要在2點前把錢匯給迪亞哥·胡亞雷斯先生。
但託尼·帕切利說出的話令他自己也很吃驚,「不行,在確信我女兒在你手上,而且毫髮無傷之前,我不會交錢。」
回應他的是一聲咔噠,接著是撥號音。託尼打了一個電話。
***
打電話給託尼·帕切利之前,拉蒙經歷一番漫長而艱難的掙扎。一方面,路易斯是他的老朋友,兩人一直以來形影不離。路易斯的父親去世之前,曾和拉蒙的父親在東方省的一家甘蔗種植園工作。年滿18歲之後,兩人一起搬到哈瓦那讀大學。他們千方百計地找工作,靠著打雜、送信和在影院當服務生維持生計。手頭特別拮据的時候,拉蒙會在雷格拉區跳巖掙錢。之後拉佩拉開業,打出廣告招聘服務生,聲稱工資比其他度假勝地高很多。拉蒙的學習一直不是很好,於是就輟學去打工了。
他們凡事都以誠相待,分享各自的冒險經歷和秘密。拉蒙第一次和女孩上床之後曾跟路易斯講過,當時還是處男的路易斯對朋友變成男子漢大為驚奇。當路易斯開始參與叛軍運動時,拉蒙發現自己也被捲入其中了。
當他們組成小團體時,路易斯成了領導。拉蒙對此毫不介意,他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況且路易斯比他聰明。事實上,路易斯讓拉蒙想起身為醫生和知識分子的切·格瓦拉。但人是會變的,革命中途宣稱戀愛令人無法接受。誰都知道女人只適合三樣東西:做飯、做愛和生孩子。其他的都是巫術。
路易斯這是病了,頭腦發熱。他被這女人迷住了。如果其他成員知道,他們肯定會剝奪他的指揮權。所以拉蒙自認為是在幫路易斯一個大忙,讓他免於自找麻煩,等到這一切結束之後,路易斯肯定會感激不盡。
他乘著公共汽車回到安全屋。他可以編一個返回的藉口:有些無中生有的話要跟路易斯談,比如說招募新的潛在成員。他下車的時候還哼著小曲。快到傍晚的時候,他們將有1萬美金到手,他將成為大英雄。他從公共汽車站走過3個街區,小心翼翼地繞道而行,免得被人跟蹤。要是被帕切利的手下或警察跟蹤,他可擔待不起。
他爬過一道籬笆,在小巷裡快步跑起來。確定沒人跟蹤之後,他向那所房子走去。木棉樹的樹蔭斑駁地撒在道上。其他公寓的門大多開著,這麼熱的天,就算是又熱又溼的空氣也總比沒的好。但安全屋的門緊閉著。他敲敲門,沒有回應。他又敲了一次,還是沒有。他轉了一下門把手,門開了,他走了進去。
他喊道,「路易斯?帕切利小姐?」
無人回應。
也許他倆出去吃飯或買東西了,或者去洗衣店了。女人不都愛這樣嗎?為了確保萬無一失,他又喊了一聲。還是沒人回應,他精神大振。運氣好到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可以大搖大擺地走進臥室,隨便拿上一件衣物,還不用躡手躡腳溜出去。
然而,走向臥室的時候,拉蒙猶豫了。他這可是越界,路易斯肯定會當成背叛行為。但又確實不是越界,這是必要之舉。如果路易斯頭腦清醒,肯定會同意他的這種做法。革命第一,拉蒙這麼做是正確的。他開啟門,思量著拿些什麼。別拿太私人的物品,一隻鞋就行,或者一件首飾也可以。
房間裡空無一人,只有一張床、一張床墊和一把摺疊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