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可他第二天早晨還是想起了喬治。

這就是一個笨蛋永遠擺脫不了的苦惱事。一旦悲從天降,你總會不知所措,因為你永遠會忘記最重要的事情。唯一始終忘記不了的是那些愚不可及的事,就像他當初讀五年級時塞利格太太要他們學的那首詩:在枝葉茂盛的核桃樹下,是村子裡的鐵匠鋪。那有什麼用呢?如果你正忙著削土豆,準備兩個人的飯菜,卻突然意識到另一個傢伙永遠不會再吃任何東西,而你其實根本用不著削兩個土豆。如果你因此氣急敗壞,那又有什麼用呢?

好吧,也許並不是因為悲傷。也許悲傷這個詞並不恰當,除非這個詞的意思就是嚎啕大哭,就是用腦袋撞牆。你不會為喬治那樣的人悲痛欲絕的。可孤獨是難免的,還有恐懼。

喬治會說,「天哪,你那該死的圓領汗衫得換一換了吧?硬邦邦的都能自己站起來了。真令人噁心。」

喬治會說,「你這笨蛋,鞋帶只繫了一隻。」

喬治會說,「哦,該死的,轉過身來,我替你塞進去。真像照料個孩子。」

偷車後的第二天早晨,他起來時喬治正坐在另一個房間裡。布萊澤雖然看不到他,卻知道他正像往常一樣坐在那張破爛不堪的安樂椅上,低著頭,下巴幾乎抵在了胸口上。他說的第一件事是:「祝——賀——你,你又把事情搞砸了,你這蠢貨。」

腳碰到冰涼的地板時,布萊澤倒吸了一口涼氣。他笨手笨腳地穿上鞋子,身上一絲不掛地跑過去,向窗外望去。外面沒有汽車。他如釋重負,長舒了一口氣,撥出的空氣變成了一小團白霧,他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我沒有搞砸。我按你的吩咐把車停在車棚裡。」

「可你沒有把那該死的車輪胎印清除掉,是不是?布萊澤,你為什麼不乾脆在外面豎一塊牌子,寫上‘剛偷的車就在這邊’?你還可以收門票讓大家來參觀。你乾脆這樣做得了。」

「哦,喬治——」

「‘哦,喬治,哦,喬治。’快出去把路上的車輪印掃乾淨。」

「好的。」他向門口走去。

「布萊澤。」

「又怎麼啦?」

「你他媽的先把褲子穿上好不好?」

布萊澤頓時面紅耳赤。

「真像個孩子,」喬治說話的口氣很無奈,「一個會刮臉的孩子。」

喬治真是愛管閒事,只可惜他最後管錯了閒事,而且管得過了頭,結果就這樣送了命,再也沒有機會發表高見。喬治已經死了,布萊澤只是在腦海裡想象著他說話的聲音,給他編一些好臺詞。喬治在那倉庫裡與人賭博時送了命。

就連熬過這一關都快要把我逼瘋了,布萊澤想,而且還是我這樣的笨蛋。

他匆匆穿上內褲(先仔細檢查了一下上面有沒有斑漬),然後套上一件保暖內衣,一件法蘭絨襯衣,最後是一條厚厚的燈芯絨褲子。他那雙在西爾斯商店買來的勞保靴在床底下,他在軍需品商店購買的毛皮風雪大衣掛在門把手上。他開始找手套,最後在廚房兼客廳的房間裡、那破爛的壁爐上方的架子上找到了手套。他找出了帶護耳的格子帽,將它戴在頭上,刻意將帽簷偏向左邊,希望能有一點好運。然後他走到門外,抓起靠在門上的掃帚。

陽光明媚,天寒地凍。他鼻子裡的溼氣立刻發出噼啪聲。一陣寒風吹來,捲起綿白糖似的細雪,刮到了他的臉上,使他本能地退縮了一下。喬治就知道發號施令,自己卻待在火爐旁舒服地喝著咖啡。就像昨晚,他自己去喝啤酒,丟下布萊澤去琢磨怎麼偷車。要不是交了狗屎運找到鑰匙,他這會兒可能還會站在那裡,至於鑰匙是在墊子下還是在儲物箱裡找到的,他已經忘記了。他有時覺得喬治並不是個好朋友。

他開始清掃道路上的車印,不過,在動手之前,他呆呆地站了幾分鐘,欣賞著道路上的輪胎印。兩條車痕清晰可辨,車痕兩邊隆起的積雪投下了陰影,多麼完美的小東西啊!真有意思,這麼小的東西居然會如此完美,而且居然從來沒有人注意過它們。他出神地盯著那兩條車痕,直到看夠了為止(反正也沒有喬治在一旁催促他),然後順著短短的車道一直清掃到公路旁,將車痕徹底清掃乾淨。這些鄉村公路的兩旁都是開闊的農田,昨晚有除雪車駛了過去,將風颳到這些鄉村公路上的積雪推到了一旁,也清除掉了路上的一切痕跡。

布萊澤噔噔噔地大步走到小屋前,鑽了進去,裡面很暖和。他起床時覺得很冷,但現在感到暖了過來。真有意思,你對事物的感覺居然會發生變化。他脫掉外套和靴子,然後又脫掉法蘭絨襯衣,只穿著內衣和燈芯絨褲子坐到了桌子旁。他開啟收音機,聽到裡面傳出來的不是喬治愛聽的搖滾樂而是讓人倍感親切的鄉村音樂,吃了一驚。洛莉塔·林恩正唱著你心愛的姑娘就要變壞。喬治準會放聲大笑,然後說什麼,「對,寶貝——你就在我身上變壞吧。」布萊澤也會一起哈哈大笑,但在他的內心深處,那首歌總會讓他感到憂傷。許多鄉村歌曲都會讓他感到憂傷。

咖啡煮好後,他猛地站起來,倒了兩杯,給其中一杯加了牛奶後高聲喊道,「喬治,你的咖啡!嘿!別讓它涼了!」

沒有人回答。

他低頭望著加了牛奶的咖啡,他可不喝這種咖啡,所以該拿它怎麼辦呢?怎麼處理它呢?有什麼東西涌上了他的喉嚨,他差一點將喬治那杯該死的加了牛奶的咖啡潑到屋子對面,但他忍住了。他將那杯咖啡端到洗滌池旁,倒了進去。這就叫控制脾氣不發火。像他這種彪形大漢必須能控制自己的脾氣,不然就會有麻煩。

整個上午,布萊澤都在小屋裡磨蹭著。午飯後,他將偷來的汽車開出了車棚,停在廚房外的臺階前。他下了車,捏起一個個雪球,朝車牌砸去。這可真是聰明之舉。別人會無法看清車牌號碼的。

「你究竟在幹什麼?」車棚內傳來了喬治的聲音。

「你別管,」布萊澤說,「反正你現在只在我的腦子裡。」他重新鑽進福特車裡,將車開到了公路上。

「這樣做很笨,」喬治說,他現在已經坐到了汽車後座上。「你開著一輛偷來的車,既沒有把它漆成別的顏色,也沒有給它換個車牌,什麼都沒有。你要去哪裡?」

布萊澤沒有吭聲。

「你不會是去奧科馬高地吧?」

布萊澤沒有吭聲。

「哦,你這該死的,你是去那裡。」喬治說,「我真該死。難道迫不得已去過那裡一次還不夠嗎?」

布萊澤仍然沒有吭聲,他在充啞巴。

「布萊澤,你給我聽著,快調頭回去。你會被抓的,然後一切都完了。一切的一切,整個計劃都完了。」

布萊澤知道他說得對,可他就是不調頭回去。喬治為什麼總是在給他發號施令?就連死了之後還在給他下命令。不錯,那是喬治的計劃,是每個小混混夢寐以求的一筆大買賣。「要是真能成功就好了。」喬治說,可那通常是在他喝醉了酒或者過足了煙癮或者在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時候。

他們大多數時候只是玩一些兩個人配合的小騙局,不管喬治喝醉了酒或者過足了煙癮後嘴上會怎麼說,他似乎對他們倆所玩的這些小騙局很滿足。也許奧科馬高地這筆買賣對於喬治來說只是一個遊戲,或者說只是他有時所稱的意淫——這種情況常常出現在他看到衣冠楚楚的傢伙在電視上大談政治的時候。布萊澤知道喬治很聰明。喬治所缺的只是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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