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就在暗處。布萊澤看不到他,卻能清清楚楚地聽到他說話的聲音。喬治說話的聲音很大,有點粗啞。喬治說話向來像得了感冒一樣。他小時候出過什麼事,雖然他從來沒有說過是什麼事,但他的喉結上有一塊醒目的傷疤。
「不是那輛,你這笨蛋。那輛車上到處都貼滿了不乾膠廣告。找一輛雪佛蘭或者福特,深藍色或者綠色的,開了不多不少兩年。誰也不會記住這種車。千萬別找貼了不乾膠的那種車。」
布萊澤繞過那輛貼滿不乾膠的小車,繼續向前走。他站在啤酒屋外面停車場的最遠端,可即便站在這裡,他也能隱隱約約地聽到貝司發出的嘭嘭聲。這是星期六的晚上,裡面人滿為患。寒風刺骨。他搭便車進了城,已經在室外待了四十分鐘,兩隻耳朵早已失去了知覺。他忘了戴帽子。他總是丟三落四。他剛把手從外套口袋裡取出來捂著耳朵,喬治就立刻制止了他。喬治說耳朵凍僵沒關係,關鍵是腦子不能凍僵。用點火器電線短路的方法發動車子的時候可不需要耳朵。現在是零下十七度。
「那兒,」喬治說,「在你右邊。」
布萊澤扭頭看到一輛薩博,上面貼著一個不乾膠,怎麼看也不合適。
「那是你的左邊,」喬治說,「我說的是你的右手邊,你這笨蛋,就是你摳鼻子用的那隻手。」
「對不起,喬治。」
是啊,他又當了一回笨蛋。他兩隻手都可以摳鼻子,不過他知道哪一隻是右手,就是寫字的那隻手。他想到了那隻手,然後朝那方向望去,那裡有一輛深綠色的福特。
布萊澤刻意裝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走到福特車旁。這家啤酒屋其實是大學校園內的一個酒吧,名叫「氣囊」。這名字真是蠢到家了,你把自己的蛋蛋才叫作囊呢。現在得慢慢靠近它。每到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啤酒屋裡就會有樂隊表演,裡面很暖和,也很擁擠,一群群身穿短裙的小姑娘翩然起舞,掀起一陣旋風。不妨進去看一眼——
「你以為自己在幹什麼?」喬治問,「在國家大道上散步?你連我那瞎眼老奶奶都騙不了。只是看一眼,是嗎?」
「好吧,我只是——」
「是啊,我知道你只是什麼。別胡思亂想,幹你自己的事。」
「好吧。」
「你算什麼,布萊澤?」
他低下頭,使勁吸了一下鼻子:「我是笨蛋。」
喬治總是說這沒什麼好丟臉的,這是事實,你得承認。反正你誰也騙不了,誰也不會相信你聰明。大家一眼就能把你看穿:個子挺大的,可腦子裡卻是空空的。假如你是笨蛋,幹完活後就趕緊出去。假如你被逮住,乾脆如實交待,承認一切,只是千萬別把你的同夥供出去,因為他們反正最終會從你嘴裡把其他一切盤問出來的。喬治說笨蛋連撒謊都不會。
布萊澤從口袋裡掏出手,伸曲了兩下,指關節在寒冷的空氣中發出清脆的噼啪聲。
「準備好了嗎,傻大個?」喬治問。
「準備好了。」
「那好,我去喝杯啤酒,這兒就交給你了。」
布萊澤感到萬分驚恐,脫口說道,「嗨,不,我以前從來沒有幹過這活。我只是看你動手。」
「這次光看可不行了。」
「可是——」
他沒有再說下去,而且再說下去也沒有意義,除非他想大聲喊叫。他可以聽到喬治向啤酒屋走去時壓實的積雪發出的嘎吱聲,但這種嘎吱聲很快就被貝司的嘭嘭聲所淹沒。
「耶穌啊,」布萊澤說,「哦,耶穌基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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