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畫(二)

我在用維納斯藍色筆塗畫他的牛仔褲。現在我把藍筆甩掉,抓起黑筆,在畫紙的最下方寫下

贊莉斯

這是條訊息,也是這幅畫的名字。命名可以增添力量。

接著,一秒都沒耽擱,我又放下黑筆,撿起橙色,添上了一雙工作靴。橙色太鮮亮了,好像鞋子嶄新時的模樣,其實那雙鞋早已穿舊,但橙色無疑是正確的。

我抓了抓右臂,穿過右臂,抓到了肋骨上。我含糊地輕罵了句「媽的」。在我身下,貝殼似乎磋磨出了一個名字。康納?不。這兒有什麼不對勁。我不知道這種不對勁的念頭打哪兒來,但右臂的瘙癢突如其來變成了一種冰涼的疼痛。

我把這頁翻過去,又開始描,這一次只用紅筆。紅色,紅色,那是b紅色的/b!筆下如有神助,飛快地勾勒出一個人形,活像刀口下流出鮮血。那是個背影,那人穿著一面紅色斗篷,似乎是扇形圓領。我把頭髮也畫成紅色,因為那看來像血,而這個人的感覺就像鮮血。像危險。不是對我來的,而是——

「伊瑟,」我喃喃自語道,「是衝伊瑟去的危險。是這個傢伙嗎?號外新聞男主角?」

男主角身上有什麼不對勁,但我不覺得那是讓我毛骨悚然的原因。有一點,穿紅袍的人不太像男人。很難說準,但沒錯——我覺得……是個女人。所以,或許根本不是什麼斗篷長袍,而是裙子?一條長長的紅裙?

我把第一張畫翻回來,看著新聞男主角手裡的書。我把紅鉛筆扔在地板上,再把書塗成了黑色。然後我又盯著他看,突然以手寫花體在他上方寫下

蜂鳥

我把黑筆扔到地上,抬起顫抖的雙手,捂住了自己的臉孔。我大聲喊出女兒的名字,當你看到有人逼近懸崖或在車水馬龍間穿行時才會那樣喊。

大概我瘋了吧。很可能我已經瘋了。

最後,我意識到——那當然了——只有一隻手覆在雙眼上。幻存的疼痛和奇癢消失了。我要瘋了的念頭——天啊,我可能已經瘋了——卻縈繞不去。只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我餓了。餓瘋了。

9

伊瑟的航班比預訂的時間早到了十分鐘。她穿著褪色的牛仔褲和布朗大學的t恤,顯得容光煥發,我不明白傑克怎麼沒在二號航站樓就當場愛上她。她撲到我的懷裡,吻遍我的臉,然後開心地大笑,當我撐在柺杖上東倒西歪時又抓牢我。我把她介紹給傑克,假裝沒看到他倆握手時,小鑽石(在贊莉斯買的,我毫不懷疑)在她的左手無名指上閃亮。

「你看上去好極了,爹地。」我們走出航站樓,邁入溫暖芳香的十二月的夜色裡,她說,「你都曬黑了。上一次還是在莉麗黛兒公園,你們在那兒造娛樂中心。而且你也胖了啊,起碼長了十磅。你不覺得嗎,傑克?」

「你才是最佳裁判員,」傑克露出微笑,說道,「我去取車。你站久了沒事兒吧,老闆?要等上一會兒。」

「我沒事兒。」

我們站在路邊等候,還有她的兩個隨身包和手提電腦。她笑著,深深凝視我。

「你看到了,是吧?」她問,「別假裝沒注意到。」

「如果說的是戒指,我是看到了。如果不是參加那種電子遊戲大賽得的大獎,那我就該給你道喜了。琳知道嗎?」

「知道啦。」

「你媽呢?」

「你覺得呢,爹地?好好猜猜。」

「我猜是……沒有。因為她現在一門心思都在外公身上。」

「外公不是唯一的理由,我在加利福尼亞的時候一直把戒指藏在手袋裡——只給琳看過,就那麼一次。其實,主要是因為我想先讓你知道。是不是很陰險?」

「不,甜心,我感動死了。」

我確實是。但我還很擔心她,不僅因為她再過三個月才滿二十歲。

「他叫卡森·瓊斯,是神學院的學生,簡而言之——你能相信嗎?我愛他,爹地,我就是太愛他了。」

「好極了,甜心。」我應聲,但可以感覺到恐懼順著雙腿躡足而上。別太愛他了,我心裡說,千萬別愛過頭,因為——

她正湊近了看我,笑容正在褪去,「怎麼了?出什麼事兒了?」

我都忘了她的反應有多快,她又是多麼瞭解我。愛能製造心靈感應,可不是嗎?

「沒什麼,寶貝。呃……屁股有點疼罷了。」

「你吃止痛藥了嗎?」

「其實……我現在加大了散步的量。計劃在一月份徹底甩掉手杖。這就是我的新年計劃。」

「爹地,那可太棒了!」

「不過,新年計劃都是實現不了的。」

「你的計劃就不會。你說了要做什麼,就一定做得到。」伊瑟皺起眉頭,「在這一點上,媽媽從來不喜歡你。我認為這會讓她嫉妒。」

「寶貝,離婚已成事實。別再偏袒任何一方了,好嗎?」

「好吧,我跟你說點別的事,既成事實的事。」伊瑟說著,嘴唇抿緊了,「自打她到了棕櫚灘,已經出去無數次,只為了見那個傢伙。她說只不過喝杯咖啡,互相安慰一下——因為馬科斯的父親去年去世了,而馬科斯真的很喜歡外公,諸如此類一大堆理由——但我明明看到她用那種眼神瞅著他,我……我真不喜歡!」現在,她的雙唇癟得都快看不到了,我覺得她看起來真像她母親,像得可怕。隨之而來的想法也很怪,卻能安慰我心:我覺得她會好好的。即便這位神聖的瓊斯拋棄她,我相信她也會好好的。

我已經能看到我租的那輛車了,但傑克把車開過來還得有一會兒。接客處的車無不是停停走走。我把柺杖的上端靠在腰間,騰出手來抱了抱我的小女兒,她大老遠從加利福尼亞跑來看我呢。「別對你媽媽太苛刻,行不?」

「你難道就不關——」

「這些天來,我最關心的就是你還有梅琳達,你們是不是快樂。」

她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我看得出來,不管年輕與否,長途旅行已把她累著了。我想,明天她會睡個大懶覺,那很好。如果我對她的男朋友的感覺正確——我希望不是那樣,但又認定是——隨後的一年裡她還會有很多不眠之夜要熬呢。

傑克已經開到佛羅里達機場的航站樓入口了,也就是說,我們還有點時間。「你帶了男友的照片嗎?好打聽的老爸想看一眼。」

伊瑟的臉一下子亮堂起來,「那還用說。」從她紅色的皮錢包裡抽出的照片收在透明的塑膠套裡。她把封套一掀,把照片遞給我。我估計,這一次我沒有流露出內心所想,因為她那滿心歡喜的笑容(真的有點像傻笑)一絲沒改。我呢?如鯁在喉,又好像吞下了一梭子鉛彈,總之是人類的喉嚨應付不了的傢伙。

倒不是說卡森·瓊斯讓我想起了聖誕前夜的畫。這一點,我早有心理準備,尤其是看到伊瑟手指上晶晶閃亮的小玩意兒之後。令我震驚的是那張畫與這張照片簡直就像彼此的複製品。就像我把槐米、匙葉草或冬青樹的照片夾在畫架背後那樣,好像我也臨摹過這張照片似的。無論是他身上的牛仔褲,還是腳下的舊靴子,都像得不能再像了;偏深的金髮亂蓬蓬地支稜在雙耳後邊、覆蓋了前額;手裡還有一本書,而我已經知道那準是本《聖經》。最切中要害的一點便是明尼蘇達雙胞胎隊的球衣,左胸口分明寫著號碼:48。

「誰是48號?你怎麼碰巧在布朗大學認識了一個雙胞胎隊的球迷?我以為那兒都是紅襪隊的球迷。」

「48號是託瑞·亨特,」她答,瞧著我的眼神彷彿在說,你是天字第一號傻瓜嗎?「學生休息大廳裡有一臺超大的電視機,七月賽季裡紅襪和雙胞胎對壘時,我也去大廳裡看比賽,那地方人多得擠死人,才是夏季賽事就那樣!不過卡森和我是唯一穿上雙胞胎隊衣的粉絲——他穿著託瑞的t恤,我戴著隊帽。所以啦,我們就坐到一塊兒,然後嘛……」她一聳肩,後面的故事盡在不言中。

「他的愛給了誰,就宗教而言?」

「浸信會。」她有點挑釁地看著我,好像她剛剛說的是食人族。我自己什麼信徒也不是,雖然身在「無信教堂」的首席位置,但我對浸信會教友並無芥蒂。我不中意的信仰只有一種:聲稱自己的上帝比你信仰的神更神通廣大。「這四個月來,我們都一起去教堂,每週三次。」

傑克把車停好了,伊瑟彎腰抓起包袋拎手。「他打算在春季學年休學,加入一次正宗的福音團之旅。這次巡遊很地道,福音書啦什麼的一應俱全。這個團叫作‘蜂鳥’。你真該聽他唱福音歌——簡直像個天使。」

「那還用說。」我說。

她又親了我一下,輕輕地吻在臉頰,「我能來這兒真是太高興了,爹地。你高興嗎?」

「高興得你都無法想象。」說著,我發現自己已在心裡許願:讓她瘋狂地愛上傑克吧!那樣,一切麻煩都會自動消解……至少能將我心中的困擾一掃而空。

10

我們沒辦法吃一頓豪華的聖誕大餐,只有一道傑克買來的太空雞,再加蔓越莓澆汁,配袋裝沙拉和米布丁。伊瑟每一道都吃了雙份。我們交換了聖誕禮物,並對彼此讚歎一番——每個人都得到了最想要的!——我帶伊瑟上樓看看小粉紅,並把我的大部分藝術功課都展示給她看。但我畫的她男友和那個紅裙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話)則被束之高閣,藏在我臥室的壁櫥頂上,它們得一直在那兒,待到我女兒離開為止。

我把十幾幅畫——大都是夕照海景——裱在紙版畫框裡,沿牆腳一字排開。她看了一圈,停下腳步,然後又看了一圈。那時已是夜裡,我的超大觀景玻璃窗外一片漆黑。海潮正在退遠;你只能從持續不斷的嘆息聲中得知海灣就在腳下,海濤就在這裡滾滾緩衝沙岸,退去時悄無聲息。

「真的都是你畫的嗎?」終於看完,她問,轉身看我,看得我渾身不自在。只有當你嚴肅地重新評估某人時,才會有那種眼神。

「真的都是我畫的。」我說,「你覺得如何?」

「很好啊。或許該說,不只是很好。這張——」她彎下腰,非常慎重地撿起那張橘黃色夕陽籠罩海螺貝、壓在海平線的畫作。「這張真他媽……對不起,非常詭異。」

「我也有同感。」我說,「但說真的,這也沒什麼新鮮的,只不過有點超現實主義,把夕陽偽裝了一下。」接著,我又萬分愚蠢地加以附註:「哈囉,達利!」

她把《海螺貝的夕陽》放回去,又拿起《槐米的夕陽》。

「有誰看過這些畫嗎?」

「只有你和傑克,還有胡安妮塔。用她的口音來說,這些都是泥塑餅。還有些諸如此類的話。傑克說,那就是說它們怪嚇人的。」

「是有點嚇人,」她也承認了,「但是,爹地……你用的這種彩筆很容易塗髒的。我還覺得,要是你不想點法子保護這些畫作,它們還會褪色。」

「什麼?」

「我也不確定。但我覺得你應該拿給那些真正識貨的人看看。能告訴你它們有多棒的內行人。」

我頓感受寵若驚,但也有點不自在。幾乎有點消沉。「我怎麼會知道去哪裡找什麼人——」

「問傑克。或許他認識一家藝術畫廊呢?人家就會願意看你的畫。」

「沒錯,只要一瘸一拐跳上街,說,‘我住在杜馬島,有些鉛筆畫——大都是夕陽,在佛羅里達海岸最司空見慣的主題——連我家女僕都說它們是泥塑餅。’」

她雙手搭胯,腦袋扭到一邊。那就是帕姆死不認賬、不肯放手時的姿勢。每當她心意已定,八頭牛都拽她不回,她就會這樣。

「老爸——」

「哦,該死,現在我要捱罵了。」

她才不理我呢。「你白手起家時只有兩輛卡車、一臺二手韓戰推土機和兩萬美元的貸款,卻能把生意做到一百萬美元的規模。你是打算站那兒跟我說,你真的認定自己沒法讓幾家藝術畫廊的老闆瞧幾眼你的畫作嗎?」

她的口氣緩和下來。

「我是說,爹地,這些畫確實很出色,很好。我受過的藝術教育統共只有高中裡一堂嘈雜的藝術賞析課,但我看得出好壞。」

我答了幾句,但記不清說了什麼。我是在想畫著卡森·瓊斯的那幅狂亂速筆畫,此人又名「蜂鳥浸信會友」。要是她看到,會覺得那也很出色嗎?

但她不會看到的。無論那幅,還是穿紅袍的那幅。沒有別人會看到。那當口,我腦子裡就在想這事兒。

「爸,要是你一直都有繪畫天賦,早些年幹嗎不畫?」

「我不知道,」我說,「況且,議題中的天賦是否屬實還有待定論呢。」

「那就找個人來告訴你吧,好嗎?懂行的人。」她拿起畫著信箱的那幅畫,「就連這張……說來沒什麼特別,但確實與眾不同。因為……」她摸了摸畫紙,「木馬。為什麼你在這幅畫里加上一個搖擺木馬玩具,爹地?」

「我不知道,」我說,「它就想在那兒待著唄。」

「你是靠記憶畫的嗎?」

「不是。我好像沒法靠記憶。要麼是車禍所致,要麼是因為我打一開始就沒那種特殊稟賦。」只不過,確是偶有記憶。比方說,印象中突然出現一個穿雙胞胎隊t恤的年輕人。「我在網際網路上找到一張圖片,然後列印出來……」

「哦,該死的,我把畫抹糊了!」她叫起來,「哦,該死的!」

「伊瑟,沒關係的,根本不礙事兒。」

「不是沒關係,就是礙到事兒了!你得搞點他媽的油彩來畫畫!」她又罵了一句,再用手捂住嘴。

「你很可能不會相信,」我說,「但我已經聽你罵過一兩次了。儘管我想過,你男朋友大概……或許不太會……」

「你說得對。」說著,她沉下臉,接著又微笑了。「但開車時被別人堵的話,他自己也會說些天呀地呀的感嘆詞。爸,你的畫——」

「你喜歡,我就很滿足了。」

「比喜歡要嚴重得多。我完全被驚呆了呀。」她打了個哈欠,「而且站得都快累死了。」

「我覺得該給你喝杯熱可可,然後就上床睡覺吧。」

「妙極了。」

「妙在哪個?」

她哈哈大笑。聽到她爽快的笑聲,實在太美妙了。笑聲把這個地方都充滿了。「都妙。」

11

第二天早上,我們來到沙灘,手握咖啡杯,赤腳站在浪花裡。朝陽剛剛爬上海島的地平線,從我們身後斜照而來,影子在平靜的海面上似乎伸展到幾英里長。

伊瑟沉靜而幽怨地看著我,「爸爸,這兒是不是地球上最美的地方?」

「不是,但你還年輕,我不怪你有這種想法。在全球美景的榜單上,這兒排名第四,但前三名的名字恐怕都沒人拼寫得出來。」

她的微笑嶄露在杯沿上方,「說說吧。」

「你要堅持,我就說。第一名,秘魯馬丘比丘。第二名,摩洛哥馬拉喀什。第三名,美國新墨西哥州石化國家紀念公園。第四名,也就是杜馬島,位於佛羅里達西海岸。」

她的笑更濃了,但一兩秒後就倏忽褪去,又像剛才那樣用幽深的眼神看我。我記得,她四歲時也這樣看著我,問我有沒有童話裡的魔法。當然了,我對她說,有,哪怕心裡明知是謊言。現在我卻不那麼確定了。但晨風和煦,赤足浸在灣流裡,我只是不想讓伊瑟受到傷害。我以為她即將被傷害。但每個人都有一份罪要受,不是嗎?那還用說。嘭,擊中鼻樑。嘭,擊中眼睛。嘭,擊中腰下,你就倒地玩兒完,裁判員就走出去找個熱狗解解饞。但是,你愛的人當真能把傷痛重疊、放大再四處轉發。愛之極,便成痛。語出懷爾曼。

「甜心,有什麼心事嗎?」我問。

「沒有,我只是又在想,來這兒見到你讓我多高興啊。我曾以為你的日子會在退休老人之家和那些恐怖的男人酒吧間打發掉,那些蹩腳的酒吧每週四都搞個溼答答t恤歡樂派對。我猜我看太多卡爾·希爾森的小說了。」

「這兒有不少那種酒吧。」我說。

「那麼,還有別的像杜馬島的地方嗎?」

「我不知道,大概一兩處吧。」但根據傑克對我說的,我估計沒有別處會像杜馬島。

「不管別的,你該好好享受這裡,」她說,「該是休息和療傷的時候了。如果這一切——」她揮臂一攬整個海灣,「還不能治癒你,我真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夠。只是……」

「這——個?」我說著,在空中作出捏蟲子的動作。一家人總會有密語,也包括肢體語言。我的動作對別人毫無意義,但伊瑟一眼便知,哈哈大笑。

「沒錯,聰明人。美中不足的只是潮湧時的響聲。我半夜裡醒來,差一點兒尖叫起來!然後才明白過來,那是貝殼在海水裡搖來搖去。我是說,我沒猜錯吧,是貝殼?千萬別說不是。」

「正是。你覺得那聲音像什麼?」

她當真打了個寒戰。「我的第一印象……別笑話我……是骷髏大遊行。成百上千個骷髏,圍著房子行進。」

我從沒那麼聯想過,但她的言下之意我卻能領會。「我倒覺得那讓人平靜。」

她輕笑一聲,似乎頗有懷疑。「好吧……就說到這兒吧。仁者見仁。你想回屋去嗎?我可以炒幾個雞蛋。甚至可以在蛋液裡撒點胡椒粉和蘑菇。」

「我這兒你當家。」

「車禍後,我第一次看到你不用柺杖就能站這麼久。」

「我希望一月中旬就能在沙灘上向南漫步四百米左右。」

她吹了聲口哨,「走四百米,然後再走回去?」

我搖搖頭,「不,不。總數四百米。回程我打算滑翔。」我伸出雙臂,假裝示範。

她撲哧一聲笑出來,開始往回走,但當一絲亮光從南面反射到我們這兒時,她停下了腳步。一閃,兩閃。那兩個小黑點般的人影又出現在沙灘那頭。

「有人。」伊瑟用手打著涼棚眺望。

「是我的鄰居。目前,我唯一的鄰居。起碼,我是這麼認為的。」

「你跟他們打過招呼嗎?」

「沒。我只知道那是個男人,還有個坐輪椅的女人。我認為,她基本上天天在海邊吃早餐。那反光的東西,我覺得是托盤。」

「你該給自己弄輛高爾夫車。那樣就能呼呼開到那兒,說聲嗨。」

「早晚有一天我會走到那兒,說聲嗨,」我說,「高爾夫車不適宜孩童使用。卡曼醫生說過,要制訂目標,然後努力實現。他們,就是我的目標。」

「你不用精神病醫生告訴你如何制訂計劃,爹地,」她說著,還一個勁兒地往南邊望,「他們住哪棟屋?是像西部片裡的大棚屋的那棟嗎?」

「我能肯定,就是那兒。」

「那,沒別人住這兒了?」

「現在是沒有。傑克說一月和二月間,別的屋子也會有人租,但現在恐怕只有我和他們住在這兒。島上的其他地方只有純粹的野生春宮圖。植物瘋長。」

「我的天啊,為什麼?」

「我也一點兒不明白。我想要打探的——好歹試過一次——但眼下我的當務之急是讓自己腳踏實地。說真的,你得從字面上理解。」

我們走回屋裡。伊瑟又說:「陽光下近乎全空的一座島——總得有個說法吧。肯定有什麼隱情,你不這麼認為嗎?」

「我是這麼認為的,」我說,「傑克·坎托里說他可以去打探個究竟,但我讓他別費心了——我是想自己去搞明白。」我拿過柺杖,把胳膊放在不鏽鋼托架上——徒步在沙灘上行走後,再次仰仗它們總能讓我寬慰——然後篤篤撐著它們走起來。但伊瑟沒有跟著我。我轉頭去看。她正面向南方,一隻手又遮在了眉上。「來吧,寶貝?」

「就來。」遠方海灘又射來一道反光——早餐盤。或是咖啡壺。「或許他們知道這個島的故事。」伊瑟說著,跟上來。

「或許吧。」

她指向小路,「那小路是怎麼回事兒?能走到多遠?」

「不知道。」我說。

「你想不想開車去瞧瞧,今天下午?」

「你願意駕駛赫茲租車行的雪佛蘭邁銳寶?」

「那當然。」她說。她把雙手搭在窄小的臀部,假裝朝地上吐口痰,拖著懶洋洋的南部口音說,「我會一路開到你家小路的盡頭。」

12

但我們連盡頭的影子都沒看到。那天沒有。我們的探險開了個好頭,沿著杜馬島路往南,結尾卻很糟。

出發時我倆都感覺良好。我已讓雙腿休息了整整一小時,又服用了中午份的複方羥氫可待因。我女兒換上了短褲和吊帶露背背心,我非要用白顏料塗抹她的鼻尖,把她逗得笑個不停。「小丑波波。」她對鏡而視,說道。她熱情高漲,我自車禍後也是第一次這麼興高采烈,所以,那天下午發生的事情無異於晴天霹靂。伊瑟怪罪午餐——吞拿魚沙拉里的美乃滋醬大概過期了?——我隨她去說,但內心裡根本不相信是美乃滋過期的錯。更像是魔咒到期。

路又窄又顛,修得一塌糊塗。車子開到覆蓋島南的茂密叢林時,路上又多出些高高低低的骨頭色小沙包,因為風會把沙從灘岸吹上島陸。租來的雪佛蘭轟隆隆地跌下又爬上,好多次都差點兒熄火,蜿蜒的小路距離海邊更近了一點時——也就在我們抵達懷爾曼稱之為「殺手宮」的大莊園之前,沙包越來越厚實,車子也不再是顛簸,而是搖搖擺擺地往前蹭。伊瑟是在雪國學會駕駛的,故而一句怨言也沒有,泰然處之。

濃粉屋和殺手宮之間的那些宅子都符合我心目中「醜陋的佛羅里達淡粉蠟筆色」的成見。都是大門緊閉,屋前的各條車道也封路謝客。只有一條車道不一樣,用兩根鋸木條橫欄入口,木頭上的鋼印警告語已經褪得分不清原來的顏色,上面寫著:b惡犬惡犬/b。過了惡犬屋,便到了莊園領地。一道結實的人工灰泥圍牆高達十英尺,上面鋪著橙色磚瓦,將莊園完全遮擋起來。映襯在碧藍無瑕的天空下,只見越來越多的橙色屋瓦以各式各樣的傾角出現,那便是莊園府邸的屋頂。

「乖乖我的老天爺啊,」伊瑟說——這變種的「三字經」肯定是她從浸信會男朋友那兒學來的。「這地方該不是貝弗利山吧。」

那道牆沿著崎嶇窄路起碼東向延伸了八十碼。沒有任何「嚴禁入內」的標牌;光是瞅一眼那堵高牆,屋主會對上門推銷員和摩門教傳教士擺出什麼姿態便不言而明瞭。正中央有一扇對開的鐵門,虛掩著。坐在門裡的——

「就是她,」我喃喃自語,「沙灘那頭的老婦人。見鬼,簡直是教父的新娘。」

「爹地!」伊瑟笑著叫,同時也掩飾不住自己的震驚。

婦人真的很老,起碼八十多歲了。她坐在輪椅裡。不鏽鋼腳踏板上伸出一雙巨大的藍色匡威高幫鞋。儘管氣溫足有華氏七十多度,她卻穿著灰色兩件套羊毛衫。筋脈鼓凸的手指間,夾著一支悶燒的香菸。扣在她頭上的果然是我以前散步時見過的草帽,但散步時我怎麼也沒想到,那頂帽子竟是這麼龐大——儼然是壓扁了的墨西哥闊邊帽。她果然酷似《教父》結尾時和外孫們在花園裡玩兒的馬龍·白蘭度,絕對錯不了。有什麼東西放在她膝頭,但看起來並不太像是手槍。

伊瑟和我一起朝她揮揮手。有那麼一會兒,她沒有任何動作。接著才揚起手,掌心向外,擺出印第安人問好的姿勢,還咧嘴一笑,足夠燦爛,但牙齒全無。她臉上的皺紋如千萬褶壑,一笑起來,便像個好心腸的女巫。我連瞥都沒瞥一眼她身後的大宅;猛地見到她出現,還穿著酷酷的藍色跑鞋,皺起核桃般的笑臉……我還沒完全反應過來呢。

「爹地,那是槍嗎?」伊瑟使勁盯著後視鏡看,眼睛瞪得大大的,「那個老太太有一把槍?」

車子有點打飄兒,差點兒就要翻到莊園那頭兒去了。我伸手把住了方向盤。「我想是吧。某種槍。寶貝,你留神開車吧。這兒都快沒路了。」

她這才掉頭,再次面對前方。我們一直在太陽底下開,但莊園高牆下的陰影裡,太陽也不見了。「某種槍?你是說哪種槍?」

「看上去……我不知道,箭槍。要不就是別的東西。大概,那是她用來對付蛇的。」

「感謝上帝她笑了笑。」伊瑟說,「而且還是笑口大開,不是嗎?」

我點點頭,「是啊。」

大莊園是杜馬島的路北端的最後一幢房舍。其後,道路完全深入陸地林間,植物密不透風地簇擁在一起,那種瘋長的模樣令我先是好奇,繼而畏懼,最後彷彿突發了幽閉恐懼症。龐然浩繁的綠色草木高聳入雲,足有十二英尺高,圓形樹葉上有深硃紅的條紋,看似乾涸的血跡。

「那是什麼東西,爹地?」

「馬尾藻。開著黃花兒的那種綠色植物叫做蟛蜞菊。這兒到處都是這些。還有杜鵑花。喬木大都是沼澤松,我想是吧,不過——」

她把車速放慢,手指左邊,一邊還伸長脖子往擋風玻璃上方瞧。「那些是棕櫚樹的什麼變種吧。瞧……就在那兒呢……」

道路彎彎曲曲地向內陸延伸,路側的樹幹似一團團紐結的灰繩索。樹根都紛紛努出柏油路面。現在,我們還能開過去,我估摸著,但以後幾年裡,別的車輛還能開過去嗎?不可能。

「勒頸無花果。」我說。

「這名兒夠形象的,直接從希區柯克的作品裡搬來的吧。這全是野生的嗎?」

「我不知道。」我說。

她謹慎地把控,讓雪佛蘭在高低扭曲的根脈間顛簸著前行。現在的時速頂多五英里。在馬尾藻和杜鵑花的密叢間,還有更多的勒頸無花果樹。頭頂上只見高大的喬木鋪展雄冠,遮天蔽日,深濃的陰影籠罩小路。不管往哪邊看,都看不多遠。時不時地,只有一絲藍天或一縷陽光嵌進來,又轉瞬即逝。就連天空也不見了。現在,我們能見到一蓬蓬放射狀的鋸齒草、堅韌又柔軟的馬鞭草從柏油路的裂縫裡躥出來。

我的胳膊開始癢。不存在的那條胳膊。我不假思索地探手去撓,結果無非是撓上痠痛依舊的肋骨,一如往常。與此同時,左半邊腦袋也開始發癢。這兒我撓得到,便立刻撓起來。

「爹地?」

「我沒事兒。你怎麼停車了?」

「因為……我自己感覺不太好。」

我這才發現,她看起來就很難受。面無血色,小臉和鼻尖的白顏料一樣蒼白。「伊瑟?怎麼啦?」

「胃疼。我要對午餐的吞拿魚沙拉產生嚴重質疑了。」她匆匆朝我一笑,弱不禁風。「我還在想,我該怎麼把我們送出這裡。」

問到點子上了。眨眼間,馬尾藻彷彿已在飆升於頭頂的棕櫚樹間殺出一條血路,交纏得越發繁密了。我意識到,光憑嗅覺也能確定我們已被草木圍繞,黏稠的芳香撲鼻而來,彷彿活生生地直衝肺腑。當然啦!畢竟,那氣味確實來自於活生生的植物;左右兩側都被這些生物擠得密不透風。頭頂也一樣。

「爸?」

癢得更難忍了。那癢是紅色的,而充盈鼻翼間和嗓子眼裡的臭氣則是綠色。那種癢,活像你困於火海、困於焦灼時的感覺。

「爹地,我很抱歉,但我覺得要吐了。」

不是火海,不是焦灼,而是困於車內,她開啟車門,側身而出,半個身子掛在方向盤上,接著,我就聽到了翻江倒海的聲音。

血色衝上我的右眼,我心想,我辦得到。我肯定能控制住。我只需要剋制一下。

我得扭過身子,才能用左手開啟我這邊的車門,再扭身下車。蹣跚而出的我必須抓著車門上緣才不至於倒栽蔥地摔進一叢馬尾藻築起的高牆以及一棵半截埋在土裡的榕樹那交織纏繞的枝幹裡。蔓生的枝葉和車門那麼近,我走到車前的短短幾步間就被劃了幾道。半邊的視野彷彿血流如注,我知道有根松枝的尖端從手腕處橫擦而過——我可以對天發誓,是我的右手腕,而我還在默默對自己喝令:我辦得到,我必須控制住,一邊聽到伊瑟又吐了起來。我也意識到,這兒比先前窄路上還要燥熱,儘管綠樹的頂冠遮蔽了陽光,卻依舊熱得沒道理。剩餘的清醒意識足以讓我去想:打一開始,我們都到底在想什麼呀,竟然想把這條路走到底。當時一時興起,只當是消遣。

(紅)

伊瑟還在掏空胃囊,右手搭在方向盤上。豆大的汗珠滲出她的前額。她抬頭看著我說,「哦天——」

「換位,伊瑟。」

「爹地,你要幹嗎?」

好像她聽不明白似的。在那個瞬間,「開車」和「回去」這兩個詞都突然蒸發了,令我無論如何也說不出口。能清晰地說出的唯有「我們」,也就是英語中最無用的詞語,孤自存在便毫無意義。是的,還不止如此。因為,紅色就是暴怒,當然啦。

「帶我們離開這兒。換一下座位。」心想的卻是:你別對她瘋狂發火。無論如何千萬別大叫大嚷。哦看在上帝的分上,千萬別。

「爹地,你,不能——」

「能,我能辦到。換位。」

順從,是頑劣難改的習慣——或許,在父女間尤其難改。她當然是病了。她挪到副駕駛座,我用僵硬愚蠢的笨辦法上車:左手搬動那無用的右腿,總算坐到了方向盤後面。整個右半邊身子都彷彿接通了低壓電而嗡嗡叫囂。

我緊閉雙眼,心中默唸:我可以辦到的,見鬼,也不需要哪個破布婊子一眼看穿我。

等我再次看到這個世界時,一部分紅色——以及一部分憤怒,感謝上帝——已淡化。我調到倒車擋,慢慢往後退。我沒法像伊瑟那樣半個身子探出車外,因為我沒有右臂可以把住方向盤。所以,我求助於後視鏡。腦海裡,我分明聽到鬼喊般的嗶噗—嗶噗—嗶噗。

「千萬別開錯路啊,」伊瑟說,「我們沒法走路。我病了,你也腿腳不便。」

「不會開錯的,莫妮卡。」我說,但與此同時她探身車外又吐起來,我覺得她沒聽到我的話。

13

很慢很慢地,我把車子倒回伊瑟曾經停車的地方,並默默告誡自己:輕鬆上手啦,只要沉住氣,慢慢來,就能穩操勝券。車子在勒頸無花果樹突出路面的根結間顛上顛下時,我的臀部肌骨疼得像在被人又擰又撞。還聽到兩三次馬尾藻的枝葉刮擦車身的聲音。赫茲車行的人不會高興的,但他們根本排不上我那天下午的憂心事宜表。

就這樣一點點往後蹭,天光漸亮,遮天蔽日的樹冠也重被藍天取代。太好了。我的視野也重回清晰,也沒那麼讓人抓狂的癢了。這比重見天日還要好。

「我看到高牆圍起來的大宅子了,」伊瑟說,扭頭往後看去。

「你感覺好些了嗎?」

「大概好一點吧,但我的胃裡還在吐泡泡呢,跟美泰洗衣機似的。」她怪聲怪氣地笑起來,「哎呀我的天哪,我真不該烏鴉嘴。」她探身出去,又吐起來,吐完後癱坐在車椅上,一邊笑一邊哼喲直叫,前劉海一綹綹地貼在額前。「我剛把你的車糟蹋了一把。請告訴我,你家有水管。」

「別擔心那個。你只管坐好,均勻地深呼吸。」

她虛弱地給我敬了個軍禮,然後閉上了眼睛。

戴著大草帽的老婦人不見了蹤影,但兩扇鐵門現在卻敞開著,彷彿她在迎客到來。要不然,就是一早猜到我們需要一個地方掉頭。

我沒花時間去琢磨這些,只是一把拉過方向盤,扭頭轉上大門間的車道。似乎看到冰藍色地磚鋪就的庭院、網球場,還有一排龐然的雙開門掛著鐵鈴鐺安插其間。一瞥之後,我便轉向家的方向開。五分鐘後我們就到家了。我的視力完全恢復,恰如那天清晨醒來時一樣明淨,搞不好還更清亮些呢。除了身體右側依稀有點癢之外,我感覺很好。

還有一股強烈的衝動,想畫畫。就算一開始我不確定那衝動意味著什麼,但只要我坐在小粉紅房間裡,畫架上攤上畫紙,我就能肯定。千真萬確。

「我來幫你洗車吧。」伊瑟說。

「你該去躺下歇歇。你看你半死不活的慘樣兒。」

她無力地一笑,「半死就挺好的了。記得媽媽以前怎麼說嗎?」

我點點頭,「去吧,馬上進屋躺下。我來沖水。」我指了指繞在濃粉屋北側的長水管。「它們準備就緒,就等著幹活了。」

「你肯定你沒事兒嗎?」

「挺好的。可能你吃的吞拿魚沙拉比我多。」

她又勉強一笑,「我總是偏袒自己的廚藝。你可真棒,爹地,把我倆送回家啦。我想親你一下,不過恐怕口氣……」

我便親了她,吻在額頭上。皮膚冰涼涼、溼漉漉的。「快去躺下,甜心小姐——這是司令部下的命令。」

她進去了。我走到水龍頭那兒,舉起水管子沖刷邁銳寶的車身,這活兒不需要幹太久,但我還是磨蹭了一會兒,希望給她充分的時間安神。她果真睡著了。我從半開的客臥視窗往裡瞄,看到她側身躺著,睡得像個寶寶:一隻手墊在臉蛋下,一條腿蜷起,膝蓋都快頂到前胸了。我們總以為自己在變,其實根本沒有——這是懷爾曼說的。

或許是,或許不是——這是弗里曼特說的。

14

我被什麼制約著、牽動著——或許自車禍後就存留在我身體裡,但從杜馬島路回來後肯定也跟著我。我任由它誘引我、撕裂我。我不確定如果自己予以抵抗會怎樣,但我連試都沒試一次;我很好奇。

我女兒的手袋放在起居室的咖啡桌上。我把它開啟,取出錢夾,抽出夾層裡的那幾張照片。這麼做,讓我自覺有點無恥,但也只有一瞬閃念。這又不是在偷東西,我對自己說,但顯然偷也有很多偷法,不是嗎?

她在機場給我看的卡森·瓊斯的照片就在其中,但我不想看。我不想看他的單人照。我想看看他和她的合影。我想看他倆像一對戀人那樣的合影。找到了一張。看起來好像是在街沿拍的;身後還有一筐筐的黃瓜和玉米。他倆都在笑,年輕,美麗,勾肩搭背。卡森·瓊斯的一隻手顯然是擱在我女兒藍色牛仔褲的臀部位置。噢,你這個瘋狂的基督徒。我的右臂還在癢,像痱子發作那般似有若無,卻持續不斷。我去抓,抓不到,第一萬次抓到我的肋骨。這張照片也收在透明的塑膠保護封套裡。我把它從中取出,回頭瞥一眼伊瑟半掩的臥室門,我緊張得很,活像夜賊第一次出工。然後把照片翻到背面。

我愛你,南瓜寶寶!

「笑臉王子」

我能信任一個叫我女兒南瓜寶寶、還自稱為笑臉的求婚者嗎?我覺得不能。如此下定論可能不公平,但還是不——我信不過他。無論如何,我已經找到了想要探究的東西。收穫不止一人,而是一對。我把照片翻回正面,閉上雙眼,假裝正在用右手撫摩柯達彩色照相紙上的那對影像。假裝,並非我確切的感覺;我猜想,已無需再向你強調這一點了。

過了一會兒——我不知道到底有多久——我把照片放回塑膠封套,再把她的錢夾塞到面巾紙和化妝品下面,儘量靠近我剛才找到它的位置。把她的手袋放回咖啡桌後,我走進自己的臥房,去拿瑞芭——制怒娃娃。然後,我一腳高、一腳低地邁上二樓的小粉紅,斷肢下夾著瑞芭。我想我還記得,把瑞芭安放在窗前時,我在說「我要把你裝扮成莫妮卡·塞勒斯」,其實說的是莫妮卡·格爾斯坦。一旦涉及回憶,我們都會耍老千。懷爾曼的真理之一。

杜馬島上發生的事情,我大都記得很清楚,哪怕本不想去記;但對那個特殊的下午卻很恍惚。我知道自己墜入瘋狂繪畫的境地,畫畫時,不存在的右臂的奇癢也徹底消失了;我說不清楚,但基本能肯定,視野中的淺紅蔭翳也暫時消退了,儘管在那些日子裡紅影時常模糊我的視線,疲倦時還會更濃重。

我不知在那種狀態裡沉迷了多久。大概挺久的。畫完後我飢餓難擋、幾近虛脫,足見時間挺久吧。

下了樓,我直奔冰箱,就著裡面冷冰冰的燈光大快朵頤現成的午餐肉。我不想正兒八經做個三明治,因為不想讓伊瑟知道我感覺好到只想吃。就讓她以為我們的問題出在變質的美乃滋吧。那樣就不用費心探究別的原因了。

我想不出其他合情合理的原因。

吞下半包切片臘腸和半品脫左右的甜茶後,我回到臥室,躺倒,立刻沉沉睡去。

15

夕陽。

我時常覺得,最明晰的杜馬島回憶就是橘紅色的夕照天空,底端紅透如血,漸漸褪淡到穹頂,陰影從綠變到黑。那天傍晚我醒來時,又是一片夕照天,光輝燦爛。我拄著柺杖,咚咚咚走進大房間,四肢僵硬,縮手縮腳(最初的十分鐘總是走得最糟)。伊瑟的房門敞開著,床上空無人影。

「伊瑟?」我喊了一嗓子。

沒人回答。過了一會兒,她才從樓上喊我:「爹地?老天爺啊,是你畫的嗎?你什麼時候畫的這個啊?」

霎那間,大痛小疼全都被我置於腦後。我起身往小粉紅走去,儘可能三步並作兩步,拼命去記我剛才畫了什麼。不管畫了什麼,我已無法置之不理。也許是相當惡劣的作品吧?也許靈光一現,讓蜂鳥福音團騎著十字架,用滑稽手法惡嘲了耶穌像?

伊瑟正站在我的畫架前面,我看不到畫。完全被她的身體擋住了。就算她讓到一邊,房間裡的光線也很暗淡,僅靠如血夕陽照明,畫架不過是一塊黑漆漆的長方形。

我開啟電燈,暗中祈禱我沒有做出什麼魯莽的事,沒有讓大老遠跑來看我是否安康的女兒心煩意亂。聽她剛才的語氣,我實在無法判定。「伊瑟?」

她轉身向我,竟是一臉迷茫,而非惱怒。「你什麼時候畫的?」

「呃……」我說,「你稍微讓開一下,好嗎?」

「你的記憶力又玩什麼花樣了?是不是?」

「不,」我說,「呃,是啊。」畫的是窗外的沙灘,眼下我只能看到這部分畫面。「只要我看到,我就能肯定……寶貝,讓一讓,你像塊門板一樣擋住畫了。」

「還是渾身疼得快散架的破門板兒,對不?」她笑起來。真難得,笑聲能讓我這樣如釋重負。不管她在畫架上看到了什麼,好歹沒讓她發火,我七上八下的那顆心終於能妥當地放到原位去了。如果她不惱火,我暴怒、並一舉摧毀爽心宜人的父女重聚的風險也就相應降低了。

她讓到左側,我便看到了自己在頭昏眼花、困頓如眠的狀態下畫的畫。就技法而言,那或許是從法倫湖第一次嘗試重握畫筆至今最好的一幅畫,但我覺得她的困惑不奇怪。我也百思不得其解。

畫上,是我從小粉紅幾乎與牆同寬的落地窗看出去的那段沙灘。海面上隨意的幾筆光線,連同維納斯顏料公司稱為鉻色的陰影,顯示出畫的是清晨。畫中央,有個穿著網球裙的小姑娘。她背對我們,但紅色的頭髮卻盡顯無遺:她是瑞芭,我的小情人,從我前世延續而來的女朋友。人影勾畫得極其粗略,但不知為何,你肯定會覺得那是故意為之,因為她畢竟不是一個真實的小女孩,只是從夢境而來的人。

亮綠色的網球,一隻一隻地聚集在她踏入沙中的腳邊。

還有些漂浮在推向岸邊的浪花上。

「你什麼時候畫的?」伊瑟依然在微笑——幾乎算得上是歡笑。「還有,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呀?」

「你喜歡嗎?」我問。因為我不喜歡這張畫。網球的顏色不對,因為我沒有合適的綠色,但那不是原因;我討厭它,是因為它徹頭徹尾感覺不對勁。讓我心碎。

「我超愛啊!」說著,她真的大笑起來,「得了吧,快告訴我你是什麼時候畫的?」

「你睡覺的時候。我躺下來,但又覺得不舒服,所以我想,還是坐直了比較好。我就決定畫一會兒畫,看看胃裡會不會舒服點。我根本沒意識到自己在畫那個,直到我上樓來才發現。」我指了指瑞芭,靠著玻璃窗坐在地板上,碎布填充的腿腳伸在身前。

「你想不起什麼的時候就衝這個娃娃吼,對吧?」

「差不多吧。不管怎麼說,我畫了這張畫。大概得花一個小時吧。畫完了,我感覺也好多了。」儘管我只依稀記得自己畫過,卻非常清楚這番話完全是謊言。「然後我就躺到床上睡午覺。故事講完了。」

「能給我嗎?」

我頓感一陣強烈的沮喪,但實在想不出有什麼辦法拒絕,那既會讓她傷心,聽上去也會有點瘋癲。「要是你真想要的話。不過,真的不算好作品。難道你不願意挑張別的嗎?一幅弗里曼特著名的夕陽圖?或是帶木馬的信箱!我可以——」

「我就想要這幅,」她說,「又有趣又甜蜜,甚至還有點……我說不上來……不祥的預兆。你可以看著她說,‘是個娃娃’,也可以換個角度說,‘不,是個小姑娘——畢竟,她不是站著嗎?’真是太驚人了,你已經能用彩色鉛筆畫得如此精湛了。」她下定決心似的點點頭,「我就想要這幅。只不過,需要你起個名字。藝術家必須為作品命名。」

「我同意,但我想不出——」

「得了吧,快想快想,別給我打哈哈。第一反應呢?」

我說,「好吧——《遊戲結束》。」

她拍起雙手,「完美。太完美了!你還得簽上名。我是不是像老闆?指手畫腳的。」

「你一直都是我的大老闆。」我說,「你準是腸胃感覺好多了吧。」

「好啦。你呢?」

「很好。」說是這麼說,但根本不是。突然,暴怒的紅色又開始出現。維納斯牌沒有那種顏色,但有一種新發明的、黑得發亮的維納斯黑嵌在畫架下的筆槽裡。我撿起筆來,把我的名字簽在娃娃背影中的粉紅雙腿旁。在她身後,十幾只顏色錯誤的網球漂浮在溫和的小浪上。我不知道那些漂流的錯色小球意味著什麼,但我不喜歡它們。我也不喜歡在這幅畫上籤自己的名,但我不但簽了,還在畫紙上端草草寫下「遊戲結束」四個字。我不禁想起女兒們還小的時候,帕姆教她們幹完不喜歡的家務活時說的一句話,用來描述我此刻的感覺再貼切不過了——

幹完了就完了。

16

她又待了兩天,那兩天都不錯。傑克和我送她去機場時,她臉上、手臂上都有些曬痕,像是釋放活力的可愛證據:她是那麼年輕,健康,幸福。

傑克找來一個旅行用的圓形畫筒,給她裝新畫用。

「爹地,你要保證,好好照顧自己,有事要我幫忙就給我打電話。」她說。

「收到。」我笑著說。

「還要保證,你會去找誰來評評那些畫。得是個內行人。」

「好吧——」

她沉下臉,皺著眉頭瞅我。她這樣子又像是帕姆了,像我第一次見到她時。「你最好向我保證,否則別的免談。」

鑑於她眉宇間的直紋確證了她是當真的,我便許下了諾言。

豎直的皺紋這才鬆開。「好,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哦。你知道的,你真該過得好些。有時候我都懷疑你是不是真的相信這一點。」

「我當然相信。」我說。

伊瑟好像沒聽到似的繼續說,「因為發生的這一切並不是你的錯。」

我要熱淚盈眶了。自己以前也明白這一點,但聽到別人大聲說出來,那真的感覺很好。別人,是說除了卡曼之外的人,他的工作就是清除潛意識中的偽飾,就像洗衣服時剝除那些頑固結塊的討厭汙漬。

她朝我點點頭,「你會好起來的。我說啥就是啥,因為我是大老闆。」

廣播裡已反覆播報:三角洲航空公司飛往辛辛那提和克利夫蘭的559號航班即將登機。那是伊瑟回家的第一程。

「去吧,甜心,過安檢吧,讓他們檢查你鞋子裡有沒有炸彈。」

「還有句話要說。」

我揚了揚僅剩的那隻手,「又怎麼了,公主大人?」

她笑了笑:每當我對女兒們的耐心快用完時,總會有這種動作。

「謝謝你沒有對我說,卡森和我還太年輕,不宜訂婚。」

「這麼說有用嗎?」

「沒用。」

「沒錯。況且,你媽媽會給你們倆做足思想工作的,我想。」

伊瑟假裝痛叫一聲,扮了個鬼臉,再大笑起來。「琳也會啊……不過她是因為我好歹有一次比她搶先一步了。」

她又給了我一個用力的擁抱。我深深聞著她髮絲的香味,既有香波的芳香,也是年輕健康的女孩兒特有的芳香。放開我後,她後退一步,看著我的全能兼差,他很識趣地站在一旁。「你要好好照顧他,傑克。他人很好。」

他們沒有一見鍾情——不來電,姑娘——但他還是熱絡地朝她一笑,「我會竭盡全力的。」

「他還對我保證了,要找個人看看畫。你就能作證。」

傑克笑著點點頭。

「好了。」她再親了我一下,這次吻在鼻尖。「老爸,乖乖的哦。把自個兒養好。」然後走進了門,身上掛著大包小袋卻依然步伐輕盈。門關上前,她恰好扭頭喊:「再多畫些畫!」

「我會的!」我喊回去,但不知道她有沒有聽見;在佛羅里達,門快開快關是為了節省空調。頃刻間,世界萬物都模糊了,也變得更明亮;我的太陽穴一跳一跳,鼻尖發酸。趁傑克再次假裝觀賞天空中的有趣物事時,我低下頭去,用拇指和食指飛快地抹了下眼睛。有個詞徘徊在嘴邊卻不跑出來。我先想到借(borrow),再想到明天(tomorrow)。

不要著急,不要心焦,告訴自己能辦得到,那些滑在嘴邊的詞語通常都會聽話地出來。有時你不想要它們,可它們卻非要鑽出來。其實這次我要的詞語是悲傷(sorrow)。

傑克說:「你想在這兒等我把車開來,還是——」

「不用,我可以走。」我把手指緊緊扣在柺杖手柄上,「只要看好來往車輛就行。我可不想過馬路時再被撞一下。那種苦頭,我吃過。」

17

回家時,我們到薩拉索塔藝術品和手工藝品商店轉了一趟,路上,我問傑克是否認識一些薩拉索塔畫廊的人。

「問對人啦,老闆。我老媽以前就在一家畫廊工作過,叫斯高圖畫廊,在棕櫚大道上。」

「這訊息準是對我很有用吧?」

「那可是這兒的藝術界裡大名鼎鼎的畫廊啊。」他說著,又想了想,「我說的是褒義詞的大名鼎鼎。經營者很不錯……至少對我媽是不錯,不過……你知道……」

「是間大名鼎鼎的畫廊。」

「對嘍。」

「言下之意,價位很高?」

「那是精英薈萃之地。」他說得很嚴肅,但當我放聲大笑時,他也沒忍住。我想,就是那天,傑克·坎托里從我的兼職跑腿兒成了我的朋友。

「那就說定了,」我說,「因為我是如假包換的精英。孩子,來一下。」

我抬起手,傑克便和我擊掌為盟。

18

回到濃粉屋,他幫我把新買的戰利品搬進屋——五個包,兩個盒子,還有一摞共九張繃好的油畫布。這些東西就值一千美元。我對他說,明天再把它們搬上樓也不遲。那天晚上,我最不想幹的事就是畫畫。

我不用柺杖,慢慢從起居室走向廚房,本想拼湊個三明治了事,卻看到電話答錄機上的燈在閃。我想,那一定是伊瑟,說航班剛剛因天氣問題或機械故障而取消。

但不是。傳出來的聲音和藹可親,但年事已高,我一聽那沙啞的嗓音便知是誰。那雙大大的藍色運動鞋支在她輪椅明晃晃的踏腳板上,這幅圖景似乎又浮現在我眼前。

「您好,弗里曼特先生,歡迎來到杜馬島。那天雖很倉促,但能見到您我深感榮幸。我猜想,和您同行的年輕女士一定是令愛吧,我注意到你倆面容的相似之處。您把她送回機場了嗎?但願如此。」

這裡有了一段停頓。我聽得到她的呼吸,很大聲,但又不像是常年煙不離手的人會有的氣管堵塞。然後她又開口了。

「全面權衡地來看,杜馬島歷來不是女兒們的幸運地。」

我發現自己想到了瑞芭,穿著不像是真的網球裙,腳邊聚滿了毛絨絨的小球,隨著下一浪撲來,還會有更多球。

「希望我們有機會再見面。再見,弗里曼特先生。」

滴答一聲。然後便只有我,以及屋下永不停歇的海貝摩擦聲。

漲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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