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這一本很厚,好吧?這一本是重量級的。

我不敢換房間,更不敢拎起打字機和薄薄一沓剛開始寫的稿子跑回德里去。這跟帶著小嬰兒在刮暴風的時候硬要出門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我待著沒動,雖然始終保留隨時逃走的權力(老煙槍不老是說等咳得厲害時再戒不遲嗎?)。一個禮拜就這樣過去了。那個禮拜並非全然無事,但直到我在下一個禮拜五在大街上遇到麥克斯韋爾·德沃爾前——七月十七日吧,那天的日期——最重要的事,便是我一直在寫這本小說。小說寫完後,書名要叫做《我的童年夥伴》。我們可能都覺得失去的才是最美好的……或應該才是最美好的。我自己倒不確定。我只知道那個禮拜,我在現實世界裡面多半都和安迪·德雷克、約翰·沙克爾福德一干人等廝混,外加一個藏在背景暗處的鬼影。雷蒙德·加拉蒂,約翰·沙克爾福德小時候的玩伴,這人有時會戴棒球帽。

那個禮拜,屋子裡還是不時會有異狀,但強度比較低,沒有嚇得人魂飛魄散的尖叫。有時本特的鈴鐺會響起來,有時冰箱門上的蔬果小磁鐵又會排成圓圈……但圓圈中央沒再出現過字,至少那個禮拜沒有。有一天早上,我起來的時候,糖罐翻倒了,讓我想起瑪蒂麵粉罐翻倒的事。但撒出來的糖上面沒寫字,只有亂畫的一條線。

——像是想寫但沒寫成。若是如此,我感同身受。我知道那是什麼滋味。

我到那位讓人望而生畏的埃爾默·德金那邊出席採證庭,是十號禮拜五的事。下一個禮拜二,我沿著大街朝沃林頓的壘球場走去,希望自己也能瞧上麥克斯韋爾·德沃爾一眼。等聽到球場上的吆喝、歡呼和球打出去的聲音時,已經約莫是下午六點了。一條小路旁有個粗獷的路標(花體的w,烙在一支櫟木做的箭頭上),順著這條小路再走過一棟廢棄的船屋、兩棟棚屋、一棟半埋在亂爬的黑莓藤裡的涼亭,最後終於走到了中外野後面的那一帶。從地上散落的薯條紙袋、糖果紙和啤酒罐看來,應該有人也站在這個地點看過球。我不禁想起了喬和她那位神秘的男性友人,穿舊舊的褐色休閒外套的那一位,身材魁梧,伸手攬著喬的腰,把她從球場上帶走,朝大街走去。那個禮拜,有兩次,我差一點就要打電話給邦妮·艾蒙森,看是不是能查出那傢伙是誰,找出他的名字,但兩次我都臨陣退卻。你就別自尋煩惱了吧,兩次我都跟自己說這一句,你就別自尋煩惱了吧,邁克。

那天傍晚,中外野後面的那塊地成了我的專屬看臺。離本壘的距離也剛好,因為那個坐輪椅的老傢伙通常就在本壘後面。他前幾天居然罵我撒謊,我則反唇相譏,要他把我的電話號碼收到不見天日的地方。

我還真是瞎操心了。德沃爾根本沒來,可愛的羅傑特也沒來。

我倒是看到了瑪蒂坐在一壘後面隨便亂搭的鐵絲網後面。約翰·斯托羅坐在她身邊,穿的是牛仔褲加馬球衫,紅色亂髮關在一頂「大都會」的球帽裡面。他們站著看球,不時閒聊,像老朋友似的,打過了兩局才看到我——時間之長,我都羨慕起約翰來了,兼有一點吃醋。

後來有人打了一記高飛球朝中外野飛來;這裡是由樹林當圍牆的。中外野手朝後退,但球飛得很高,一路飛向我,朝我的右手邊過去。我想也沒想,就朝那方向跑過去,抬高腳踩進矮樹叢,生怕會碰到毒葛;這堆矮樹叢就擋在中外野的草地和樹林當中。我用伸出去的左手撈到那顆球,對著歡呼的觀眾露出微笑。中外野手用右手拍一拍他左手戴的手套掌心,為我鼓掌。打擊手這時也已經優哉地跑過了四塊壘包,知道自己打出了一記界外全壘打。

我把球扔回給中外野手,剛要轉身回到原先站的糖果紙和啤酒罐的垃圾堆去時,回頭看了一眼,就發現瑪蒂和約翰看到了我。

我們人類說起來還真的只是「動物」大家族裡的一支,若真有什麼不同,也只是腦容量大一點,對我們自己在萬事萬物裡有何重要地位,看得比別的動物要大很多就是了。證據呢?莫過於我們在別無他法的時候,一樣可以用肢體來表達意思。瑪蒂先把兩隻手疊在胸口,再把頭往左一歪,眉毛上揚——偶像!偶像!我把兩隻手抬到肩膀的高度,掌心朝上一翻——呸!小姐啊,這不算什麼!約翰低下他的頭,伸出手指頭搭在眉毛上面,好像那裡痛——你這小子只是運氣好罷了。

等這些意見交流完畢,我再朝擋球網指一下,聳聳肩發出問題。瑪蒂和約翰兩人同時響應。再過了一局,來了一個小不點,活像一個超大號雀斑朝我的方向倏地蹦了過來。他身上套的喬丹運動衫太大了,在他的小腿肚上晃來晃去,像穿了條裙子。

「那邊的人給我五毛錢,要我跟你說,等一下打電話到他城堡巖的旅館去找他。」他指著約翰跟我說,「他說你若說好,就給我五毛錢。」

「那就跟他說我會在九點半的時候打電話給他。」我回答他,「我身上沒有硬幣,一塊錢可以嗎?」

「可以啊,闊佬。」他一把把錢拿走,轉身要走,馬上就又轉了回來,咧著嘴朝我笑,露出一嘴夾在第一幕和第二幕中間的牙。襯著背景裡的壘球選手,他那樣子活像是諾曼·洛克威爾畫筆下的經典人物。「那人還要我跟你說那個球接得很爛。」

「你跟他說大家也都這麼說威利·梅斯。」

「威利什麼?」

唉,小鬼頭。唉,古風不再。「你跟他說就是啦,小子,他知道的。」

我又待在那裡看了一局球賽,但那時球賽已經打昏了頭,德沃爾又一直沒來,我便循原路折返要回別墅。回程看到一個漁夫站在一塊大石頭上,也看到兩個年輕人沿著大街閒逛,朝沃林頓走去,兩人雙手緊握。他們跟我說了一聲「嗨」,我也「嗨」回去。我一路上只覺得孤單,但又沒有什麼不滿。我相信這種感覺是很罕見的幸福。

有的人進家門第一件事便是去看答錄機。那年夏天,我進門的第一件事卻是去看廚房冰箱的門。伊呢米呢奇哩嗶呢,跟波波鹿愛說的一樣,有精靈要跟我們講話。那天晚上沒精靈來跟我說話,不過,那些蔬果小磁鐵還是排出了一條曲線,像蛇,也有可能是s躺平了睡午覺。

再過一會兒,我打電話給約翰,問他德沃爾死到哪裡去了。他的回答跟他先前給過的答案一樣;先前答得還更經濟,用的是手勢。「這是打從他回這裡來第一次沒來看球,」他說,「瑪蒂想找幾個人問他是不是怎麼了,大夥兒的答案很一致,好像沒問題……至少大家沒聽說有問題。」

「你說她想找幾個人問是什麼意思?」

「我是說有的人連話也不肯跟她說。依我父母那代人的說法,就是‘當她是個死人’。」小心啊,老弟,我沒說出來,他們的時代離我也只有半步距離。「她以前的一個老朋友後來還是跟她聊了一下,但看一般人對她的那樣子,他們像是聯合起來排擠瑪蒂·德沃爾。那個叫奧斯古德的,雖然是個狗屁推銷員,但他當德沃爾的白手套倒是幹得不錯,還真讓鎮上其他人都對瑪蒂避之唯恐不及。這裡算是鎮嗎,邁克?我到現在還抓不準。」

「這裡還只叫做tr,」我說得漫不經心,「一時也沒辦法說清楚。你真的覺得德沃爾已經花錢把每個人都收買了嗎?這和華茲華斯歌頌的田園的真、善、美兜不起來,對不對?」

「他的確是在撒錢,而且還用那個奧斯古德——說不定富特曼也有份——在散佈謠言。這鎮上的人啊,清廉的程度是政客那一級的。」

「那些被收買的人?」

「是啊。哦,我看到了那個可能會幫德沃爾小娃娃逃家案當明星證人的人了。羅伊斯·梅里爾。他在儲藏室那邊,和他的幾個同夥在一起。你有沒有看到他?」

我說沒看到。

「那老傢伙鐵定有一百三十歲,」約翰說,「手上拿的那根柺杖還有鑲金的頭,有大象屁眼那麼大。」

「那是《波士頓郵報》的柺杖。這一帶年紀最大的人才可以拿。」

「我想他是用正當手法拿到的。德沃爾的律師若要讓他上證人席,我一定做了他。」約翰說的口氣很興奮,很篤定,聽得我脊樑有一點發涼。

「我想也是。」我說,「瑪蒂對於連老朋友也跟著排擠她有什麼反應嗎?」我想起她說過她最討厭禮拜二晚上,不敢去想那天晚上球場上一定在打壘球,而她就是在禮拜二晚上的壘球比賽上遇見她丈夫的。

「她還好,」約翰說,「我想反正她對他們已經死了心,無能為力了。」我自己對這倒沒那麼有把握——我大致沒忘記人在二十一歲的時候,死心是很稀罕的事——但我什麼也沒說。「她硬就是挺了下去。很孤單,很害怕。我想她在心底先前搞不好已經做好準備了,想她總有一天會失去凱拉。但她現在應該已經重拾信心,這大部分要歸功於你。我們談了一番你那運氣好得不得了的一手球。」

嗯,大概算好運氣吧。我腦中閃過喬的哥哥弗蘭克有一次跟我說過,他從不覺得有好運氣這種事,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和靈機一動的選擇。接著我腦子裡又出現了一個畫面:tr纏著縱橫交錯的無數條看不見的纜線,一條條隱形的紐帶,強韌如鋼索。

「約翰,我那天,就是採證庭那天,一直忘了問你最重要的問題。我們都這麼關心的這樁監護權官司……安排好開庭日期了嗎?」

「是該問了。我已經到處打聽過了,還有比索內特也是。除非德沃爾和他的人耍了很滑頭的一招,比如到另一區去提起訴訟,我想日期應該還沒定。」

「他們可以這樣嗎?我是說到別的地區去提請訴訟?」

「可能。但我們應該不會不知道。」

「這表示什麼?」

「表示德沃爾正在放棄的邊緣,」約翰馬上介面,「目前我找不到別的解釋。我明天一早就要回紐約去了,但會跟你保持聯絡。你這邊有什麼事,也要馬上跟我說。」

我說一定,就上床去睡了。這次,沒一個女人入我夢來,我反而覺得輕鬆。

禮拜三早上蠻晚的時候,我下樓要再倒一杯冰紅茶喝,看到布倫達·梅澤夫已經在後門臺階那邊豎起了曬衣架,正在晾我的衣服。她的做法一定是她的母親大人教的:長褲和襯衫晾在外面那一層,內衣晾在裡面那一層。這樣晾衣服,任哪一個愛管閒事的人,也看不出來你的貼身衣物是什麼樣。

「到了下午四點左右,你就可以拿進屋裡去了。」梅澤夫太太要走的時候跟我交代一句。她的眼神,晶亮裡閃著打趣的光芒,一輩子在有錢人家「幫忙」的婦人都會有這麼一種眼神。「可別忘了,別晾在外面一整夜——沾了露水的衣服要等下水重洗過才會覺得乾爽。」

我用恭順的口氣跟她說,我一定會記得把衣服拿進屋裡來,接著再問她覺得這屋子有沒有問題。我覺得自己好像間諜在大使館酒會里刺探訊息。

「什麼叫有沒有問題?」她反問我,揚起一道蓬亂的濃眉。

「嗯,我會聽到怪聲音,有一兩次了。晚上的時候。」

她哼了一聲:「這屋子是長條形的嘛,對不對?分好幾次蓋起來的,所以會靠在一起,一邊的廂房朝另一邊廂房擠。你聽到的就是這聲音,八九不離十。」

「不是鬧鬼啊?」我說得好像很失望。

「我自己是沒見過的,」她的口氣不痛不癢,好像會計師在報數字,「但我媽說過這裡的鬼很多,她說這一整片湖都有鬼。像住在這裡的米馬克印第安人啊,他們在被溫恩將軍趕走前一直都住在這裡;像那些打內戰、死在戰場的人啊——光是我們這地方出去的人就超過六百個,努南先生,但回來的不到一百五十個……屍體回來的也算。我媽說過,舊怨湖一帶也有死在這裡的黑人小孩的鬼魂,可憐的小鬼頭。他是紅頂小子他們的人,你知道吧?」

「哦,我不知道——我知道莎拉·蒂德韋爾和紅頂小子的事,但不知道有這孩子。」我頓了一下,再問,「他是淹死的嗎?」

「不是,他踩到捕獸夾,一直喊救命,卡在那裡快一天才被人找到。他們救下了他的腳,但說起來還不如不救,弄得他染上敗血症,最後還是死了。一九〇一年夏天的事吧,我記得。他們就是這樣才走的,我猜——沒辦法留在這塊傷心地了。但我媽以前老說那小傢伙並沒跟著走,她老是說他還在tr這裡。」

我心裡想,我若跟梅澤夫太太說那小傢伙在我從德里回tr的第一天,很可能就已經等在這裡歡迎我了,後來又來過幾次,不知她會說什麼。

「後來還有肯尼·奧斯特的爸爸,諾爾摩,」她說,「你知道那件事,對不對?哦,那件事真慘。」但她看起來挺興奮的,不知是因為這件慘事她知之甚詳,還是因為她有機會細說從前。

「我不知道,」我說,「但肯尼我認識。他有一條狼犬,小藍莓。」

「對。他幫人做木工,也幫人看房子,跟他爹一樣。這裡有許多房子以前都是他爹在照看的,你知道吧。第二次世界大戰剛完的時候,諾爾摩·奧斯特把肯尼的小弟淹死在後院裡啦。那時他們還住在黃蜂路那一頭,就在路的岔口那邊,一條往船棧去、一條往碼頭去的那個岔口。但他不是把小傢伙扔進水裡,他是把孩子放在地上的水泵下面一直衝水,一直衝到孩子喝了滿肚子水死掉。」

我站在那裡瞪著她看,晾在我們身後的衣物在曬衣架上劈啪作響。我想起嘴裡、鼻子、喉嚨裡灌滿鐵鏽味的冷水的感覺,真的可以是湖水,也可以是井水,從這裡地底的含水層裡抽出來的地下水。我想起冰箱門上排出來的字:helpimdrown(救命啊,我要淹死了)。

「他讓孩子躺在泵下面。那時他新買了一輛雪佛蘭,他就開著新車到42巷去,還帶了一把獵槍。」

「你是說肯尼·奧斯特他爹是在我屋子裡自殺的,梅澤夫太太?」

她一搖頭:「不是。他是在布里克家的湖邊露臺上自殺的。這個殺嬰的渾蛋坐在他們家門廊的長吊椅上,拿槍轟掉了自己的腦袋。」

「布里克家?我沒——」

「你不可能聽說過。從六十年代起,布里克家就沒再來過這裡了。他們是特拉華那邊的人,很高尚的人家。你把那裡想成跟沃什伯恩家一樣也差不多。但沃什伯恩他們現在也走了,屋子空著沒人管。那個天字第一號大笨蛋奧斯古德隔三差五會帶人來看一下,但依他訂的那價錢,是絕對賣不出去的。你就看我說得對不對。」

沃什伯恩家我認得,以前還跟他們打過一兩次橋牌。是挺好的人沒錯,但也不太像梅澤夫太太用她鄉下人的奇怪勢利眼看得那麼「高尚」。他們的屋子可能從我的別墅沿大街往北走個八分之一英里就到了。過了他們的房子再往北,就沒什麼好看的了——那些往湖面去的山坡還要更陡,樹林子也亂蓬蓬長的都是次生林和黑莓灌木叢,一大堆、一大堆地糾結在一起。大街到了北端,就連到了舊怨湖最北邊的光環灣,但過了42巷朝高速公路彎過去的那地方,大街除了夏天讓人散步採野莓、秋天讓人沿路打獵之外,就別無大用了。

諾爾摩,我心裡想,虧他取了這樣的名字,居然把自己出生沒多久的兒子給淹死在後院的水泵下面。

「他留下字條什麼的嗎?有解釋嗎?」

「沒!但你一定會聽到別人都說他的鬼魂也留在湖邊沒走。小鎮最容易鬧鬼了,但我自己沒辦法說對、錯,還是可能。我不是容易見鬼的那種人。至於你住的這地方,努南先生,我只知道屋子裡真的很潮,不管我怎麼通風都沒用。我想是木頭的關係吧。木頭房子蓋在湖邊不太好,水汽會滲到木頭裡去。」

她講話時,手提袋一直放在腳上那雙銳步運動鞋中間。講到這裡,她彎下腰,拿起了手提袋。鄉下婦人的手提袋,黑色的,談不上款式(提帶上的金色釦眼除外),講的是實用。裡面要裝一堆廚房器具其實是可以的,就看她要不要了。

「哎呀,我不是不想跟你聊,但我不能老站在這裡跟你瞎扯一整天。我還要再去一戶人家,今天才能收工。夏天的收穫季在我們這地方就是這樣,你也知道。好啦,千萬別忘了天黑前把衣服收進去啊,努南先生,沾上露水弄潮了就不好了。」

「我會記得的。」我是真的記得。只是,等我出去收衣服時——身上只穿了一條泳褲,在我寫作的蒸籠裡烤得滿身大汗(我一定要把空調修好,一定要修好)——卻發現梅澤夫太太晾的衣服排序換了位。牛仔褲和襯衫現在掛在曬衣架裡面的那一層,而內衣和襪子,在梅澤夫太太開著她的老福特從車道離開的時候,原是好好地藏在裡面的,現在卻跑到外面來了。好像我那看不見的不速之客——我那看不見的不速之客裡的一個——在跟我說:哈——哈——哈!

第二天,我到圖書館去了一趟;替我的借書證辦續約是待辦事項裡的第一件。林迪·布里格斯親自收下四塊錢,把我的名字輸入計算機。她先是跟我說她聽到喬的死訊有多難過,然後,同比爾跟我說時一樣,口氣變得好像帶著一點責備,好像害她失禮,害她拖了這麼久才有辦法跟我致哀,全應該怪我。我想也是吧。

「林迪,你們有沒有地方誌這類的書?」等我們把有關我太太該盡的禮數都盡完了後,我問她。

「我們有兩部呢。」她說完,就隔著辦公桌朝我靠過來。這是一位個頭很小的婦人,穿了一件大花的無袖連身裙,一頭蓬鬆的灰髮頂在頭上像個絨毛球,晶亮的眼睛在老花近視兩用眼鏡後面飄來飄去。她靠過來用神秘兮兮的口氣跟我說:「兩部都不怎麼好。」

「哪一本稍微好一點?」我反問她時也學她用神秘兮兮的口氣。

「可能還是愛德華·奧斯廷寫的吧。他在五十年代中期以前,每年夏天都到我們這裡來避暑,退休後就定居下來了。一九六五還是一九六六年的時候,他寫了《舊怨湖紀事》。自己出錢出版,因為找不到商業出版社願意幫他出書,連這一區的小出版社也不肯。」她嘆了一口氣,「鎮上的人是會買,但加起來也沒多少本,對不對?」

「我想也是。」我說。

「他那人寫作的功夫不怎麼樣,拍照的功夫也不怎麼樣——他拍的那些小小的黑白快照,看得我眼睛都痛。不過,他倒是記下了一些挺好的故事。像米馬克印第安人被趕跑的事、溫恩將軍的表演馬、一八八〇年代的龍捲風、一九三〇年代的幾場大火……」

「他寫過莎拉和紅頂小子的事嗎?」

她點點頭,微微一笑:「終於想知道你住的地方的歷史了,是吧?聽你問,真高興。他是找到了一張他們的老照片,就收在書裡。他認為那張照片是一九〇〇年在弗賴堡展覽會上拍的。愛德華以前還常說若聽得到他們那群人錄的唱片,要他花大錢也願意。」

「我也是,但他們沒錄過唱片。」這時,希臘詩人喬治·塞弗里斯寫過的一首俳句忽然掠過我的心頭:這是我們故友的聲音/還是留聲機?「奧斯廷先生後來怎樣了?我不記得有這個人。」

「他在你和喬買下你們湖邊別墅的前一兩年就死了,」她說,「癌症。」

「你說地方誌有兩本是吧?」

「另一本你可能已經知道了——《城堡郡暨城堡巖的歷史》。替城堡郡開埠百年紀念寫的,味如嚼蠟。愛德華·奧斯廷的書雖然寫得也不好,但不至於太枯燥,這是該給他的肯定。這兩本你在那邊都找得到。」她手一指,指向一個書架,上面掛著標示牌,寫著「緬因州史料」,「這些是不可以外借的。」但她的眼睛馬上一亮,「你若看了喜歡,也可以喂硬幣給我們的影印機,我們會很感謝的。」

瑪蒂那時正坐在遠處的角落裡,身邊是一個十幾歲的男孩子,頭上反戴著一頂棒球帽;她正在教他怎麼用微縮資料閱讀機。她抬頭看我一眼,笑了一下,張嘴用唇語跟我說接得好。我想是指那天我在沃林頓接的那一球吧。我微微聳了個肩作為回應,就朝「緬因州史料」的架子走過去。她說得沒錯——管它是不是運氣好,那一球還真的是接得好。

「你在找什麼?」

我正在專心地讀那兩本地方誌,瑪蒂的聲音嚇得我差點跳了起來。我轉頭看她,不由露出了微笑。我有兩個發現:一是她那一天身上有怡人的淡香;二是林迪·布里格斯在大櫃檯那邊正看著我們,先前掛在臉上的那抹熱忱歡迎的笑已經不見。

「在查我住的那地方以前的資料,」我說,「過去的事。我被女管家說得很有興趣。」接著我再壓低聲音,「老師在看我們,別回頭。」

瑪蒂的表情變得有一點驚慌——嗯,我想是有一點擔心吧。後來,我也知道她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她馬上壓低一點聲音,但至少還傳得到大櫃檯那邊,問我是不是要幫我把書歸架。我把兩本書都交給了她,她拿起那兩本書時,再用低得像壞人傳密語的聲音說:「上禮拜五陪你出庭的律師替約翰找了一個私家偵探。他說他好像找到了很有用的東西,跟那個訴訟監護人有關的東西。」

我跟她一起走向「緬因州史料」的架子,一邊希望不會給她惹麻煩,一邊問她知不知道那很有用的東西是什麼。她搖搖頭,回我一抹圖書館員的職業化微笑,我就順勢離開了。

我開車回別墅時,試著回想剛才讀過的東西,但想起來的不多。奧斯廷那人寫作手法很爛,拍照技術很爛,雖然講的事都挺有趣的,但感覺很單薄。他是提過莎拉和紅頂小子沒錯,但把他們說成是「迪克西蘭八人爵士樂隊」,這連我都知道講錯了。紅頂小子是有可能演奏過迪克西蘭爵士樂,但他們還是以藍調(禮拜五和禮拜六)和福音(禮拜天早上)音樂為主。在tr的活動史略中,奧斯廷寫了兩頁的紅頂小子,但是光這兩頁,就看得出來他根本沒看過其他有關莎拉歌曲的報道。

他倒是證實了確實有一個小孩因為誤踏捕獸夾而死於敗血症,跟布倫達·梅澤夫說的差不多……但怎麼不會差不多?說不定奧斯廷就是從梅澤夫太太的父親或祖父那裡聽來的呢。他也說那孩子是桑尼·蒂德韋爾唯一的孩子;這個彈吉他的桑尼,真名叫雷金納德。蒂德韋爾那幫人可能是從新奧爾良的紅燈區——就是新奧爾良傳說娼寮、夜總會林立的那幾條街,十九、二十世紀之交叫做「軼聞村」——朝北流浪到這一帶來的。

莎拉和紅頂小子的事,在城堡郡的正式郡史裡面就沒看到了。至於肯尼·奧斯特淹死的小弟弟,則是兩本書裡都沒看到。瑪蒂跑來跟我講話時,我突然有了個奇怪的念頭:桑尼·蒂德韋爾和莎拉·蒂德韋爾兩人說不定是夫妻,那個小男孩(奧斯廷沒說他的名字)則是他們的兒子。我找到了林迪說的那張照片,仔細看了一下。照片裡至少有十二個黑人,站得直直的,像是在牛展裡。背景裡有一具老派的重力式摩天輪。很可能就是在弗賴堡展覽會里拍的,雖然照片很老,褪色褪得很嚴重,但還是有一股簡單、純粹的動人力量,奧斯廷所有的照片加起來都比不上的力量。你在西部或經濟大蕭條時代的黑幫人物照片裡,才看得到這種怪誕的真實感——嚴肅的臉孔架在緊緊的領帶和領口上面,眼睛雖然壓在老古董的帽簷下面,但精神未失。

莎拉站在前排的正中央,身上穿的是一條黑色連身裙,還掛著她的吉他。在這張照片裡面,她臉上並沒有笑,眼睛裡卻有一絲笑意。我覺得她那雙眼睛很像有些畫作裡的人像,不管你走到哪裡,他們的眼神始終都緊跟著你轉。我端詳著這張照片,想起了她在我夢裡像是帶著怨氣的聲音:你要知道什麼呢,甜心?我想知道她的事,知道他們那幫人的事——他們到底是怎樣的人?他們不唱歌、跳舞的時候,彼此的關係到底是什麼?他們為什麼離開?又去了哪裡?

她的兩隻手在照片裡都拍得相當清楚,一隻搭在吉他的弦上,一隻搭在指板上面。她在一九〇〇年十月的一場禮拜五市集上,就在這指板上面按出了g和絃。她的手指修長,藝術家的手,沒有戴戒指。當然,這不一定代表她和桑尼·蒂德韋爾沒有婚姻關係,就算他們兩個真的沒有婚約,那個卡在捕獸夾裡的小男孩也可能是他們畸戀所生的孩子。那一抹魅影幽魂般的笑意也出現在桑尼·蒂德韋爾的眼睛裡,他們兩人長得也真的很像。這時,我心頭又閃過一個念頭:他們兩個搞不好是兄妹,而不是夫妻。

我在回程的路上,腦子裡一直轉著這類問題,也想起纏著這地方的那些看不到但感覺得到的纜線……但我想得最多的還是林迪·布里格斯——她對我笑的樣子,還有,後來她看著手下那位只有高中文憑的養眼年輕館員,臉上沒一絲笑。這表情讓我很擔心。

等我回到了別墅,滿腹的心思就只放在我正在寫的故事和裡面的角色上了——那裡的一袋袋白骨正逐步添上血肉。

邁克·努南,麥克斯韋爾·德沃爾和羅傑特·惠特莫爾,三人在禮拜五晚上演出了一場慘不忍睹的小小鬧劇。但在那之前,還有兩件事值得我寫上一筆。

第一件事是禮拜四晚上,約翰·斯托羅打電話來。我正坐在電視機前面,眼前是棒球賽的無聲轉播(大部分電視遙控器都會有「靜音」鍵,算得上是二十世紀最好的發明),但心裡想的是莎拉·蒂德韋爾、桑尼·蒂德韋爾,還有桑尼·蒂德韋爾的小男孩。我想到了軼聞村,這名字只要是爬格子的人就沒有不喜歡的。但在我心裡深處,我想的是我的妻子,我帶著身孕死去的亡妻。

「喂?」我對著話筒說。

「邁克,有訊息跟你說。」約翰說。他聽起來興奮得像要掀開屋頂了,「羅密歐·比索內特這名字怪是怪,但他替我找的私家偵探可一點也不怪。私家偵探名叫喬治·肯尼迪,跟那個演員一樣。他很行,手腳又快,他真該到紐約來工作。」

「若這是你想得出來的最大的恭維,那你還真是該少待在紐約一點。」

他繼續往下說,好像沒聽到我這一句:「肯尼迪的正職是在保安公司裡當差,其他的事全都算兼職。真可惜,我說真的。他可以說是光靠電話就弄到了這些呢,不可思議。」

「到底是什麼讓你覺得不可思議?」

「錢啊,兄弟。」又是那種讓我有一點討厭但又放心的口氣,「埃爾默·德金從五月起辦成了下述事項:付清車貸,付清房貸,蘭奇利湖區的度假小屋,還清先前拖欠孩子的贍養費,他要扛九十年的贍養費——」

「哪有人要扛九十年的孩子贍養費!」我回他一句,但只是脫口而出、隨便說說罷了……事實上,我自己也愈來愈興奮,「不可能,得了吧你。」

「那就看你是不是連生了七個啊。」約翰說完,爆出一連串笑聲,轟天價響。

剎時,我心裡浮現出那張志得意滿、圓滾滾的臉,像丘位元之弓的嘴,還有看起來像塗了指甲油、有一點孃的手指甲。「不會吧。」我說。

「會啊。」約翰說的時候,還止不住笑,聽起來根本就像有神經病——躁鬱症的躁那一邊,鬱不見了,「真的啊!年齡從十……四歲到三……歲!他那一根還真是好……好……忙啊!好有……威……力啊!」依舊笑得停不下來,搞得我跟他一起爆笑如雷,像被他傳染一樣。「肯尼迪會把他的全……家福……傳……真給我!」我們兩個完全失控,隔著那麼遠的距離一起大笑。我心裡浮現約翰·斯托羅一個人坐在他紐約公園大道的辦公室裡面,高聲狂笑,跟瘋子一樣,嚇死幫他打掃的保潔員!

「這還不是重點。」等他終於可以再把句子講完整的時候,他跟我說,「你應該知道重點在哪裡,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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