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們到底要指控什麼,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瑪蒂自己也不知道,因為他們的指控都是捏造的。而且,她人很好——」

「對,是的。」

「——我看她在證人席上會有很出色的表現。我等不及要見她本人。哦,別岔出去了。我們講到次要監護權,對不對?」

「對。」

「德沃爾有一個女兒,正式宣告為精神失常,現在住在加州的一家精神病院裡面。那是哪裡呢——莫德斯托吧,我想。要爭監護權這可不是好籌碼。」

「看起來不會。」

「他那兒子,羅傑,年紀……」傳來一陣翻筆記本的窸窣聲,「五十四歲。所以,他也不算幼齒。還有,雖然現在有許多人到他這年紀照樣生小孩子當奶爸,如今是美麗新世界嘛,但我們的這位羅傑是同志!」

我想起比爾·迪安說的:走旱路。我知道加州那邊很多。

「我記得你說過性不是問題。」

「可能應該說,異性戀不是問題。美國是有一些州——比如加州——同性戀也不是問題……或說問題沒那麼大吧。但這個案子不是在加州審的,而是在緬因州。這裡的老鄉可沒那麼開化,會覺得兩個結過婚的大男人——我是說兩人結為連理的大男人——可以把小女娃帶得有多好。」

「羅傑·德沃爾已婚?」好吧,我承認,我現在的心情是有一點幸災樂禍,不好意思——羅傑·德沃爾只是在過自己的日子,和他老爸目前在搞的勾當可能沒一點關係——但管他呢,都一樣。

「他跟一個軟體工程師,叫莫里斯·瑞丁的,一九九六年締結婚約。」約翰說,「我第一次上網搜尋時便找到了。若這件事真搬上了法庭,我一定拿它大大發揮一場。我還不知道可以用到什麼地步——目前還沒辦法預測——但若有機會,我會好好跟大家形容一下,一個眼睛又大又亮的快樂小女孩由兩個中年同志養大會是什麼模樣。這兩個中年同志說不定大部分時間都耗在網路聊天室裡面,猜軍官寢室熄燈後科特船長和斯波克先生要做什麼……嗯,只要有機會我一定好好發揮。」

「聽起來有一點小人。」我的口氣有一點像是希望有人來反駁我,或甚至好好笑話我,但什麼也沒有發生。

「這當然是小人,跟開車衝上人行道撞死兩個無辜的路人一樣。羅傑·德沃爾和莫里斯·瑞丁既不販毒,也不拐賣小男孩,更沒去搶劫老太婆。但這是監護權大戰,而監護權大戰比離婚更能把大好人變成人面獸心。這樁案子不會有多壞,但也夠了,因為它太赤裸裸了。麥克斯韋爾·德沃爾突然跑回他出生的小鎮,為的是一個理由,而且只為這一個理由:買個孩子。我實在接受不了。」

我咧一下嘴,在心裡想象有一個律師,長得很像兔寶寶卡通裡那個專門抓兔子的獵人,拿著一柄獵槍站在兔子洞外,兔子洞口寫著「德沃爾」。

「我要讓德沃爾知道的事其實很簡單:買這孩子的價錢現在往上飆了,可能還高到他付不起。」

「若真的要上法庭——這你說過一兩次了——你想德沃爾可能會放棄嗎?」

「很有可能,真的。若不是他年紀大了,又習慣我行我素,我會說是大有可能。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現在他的腦筋是不是還夠清楚,看得出來怎樣對他最有利。我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會想辦法和他,還有他的律師,見上一面,但到現目前為止,我連他秘書那一關都還過不了。」

「羅傑特·惠特莫爾?」

「不是,我想她的級別應該還要再高一級。我還沒跟她說過話,不過,終究會說上話的。」

「你試試看理查德·奧斯古德或喬治·富特曼那邊吧,」我說,「他們兩個應該都可以幫你和德沃爾或德沃爾的首席律師聯絡上。」

「反正我怎麼都需要和那個叫惠特莫爾的女人談一談。像德沃爾這種人,年紀愈大,對身邊的貼身顧問就愈是依賴。要他放手,可能就得以她為關鍵。這位可能是頭痛人物喲,搞不好還會勸他打官司,要麼因為她真的覺得德沃爾打得贏,要麼因為她就愛看別人捉對廝殺。還有,搞不好她還會嫁給他。」

「嫁給他?」

「有什麼不可以?他可以要她籤婚前契約——他的律師敢去查誰替瑪蒂請律師,我就在法庭上提這件事——他們結婚可以提高他打贏官司的機率。」

「約翰,那女人我見過,她一定也有七十歲了。」

「但她在小女娃的監護權官司裡面,是可以下的一著女性的棋。她也可以在德沃爾那老頭子和那對結婚的同志中間當緩衝。反正這件事不能不留意。」

「好。」我的眼光又朝書房的門口飄過去,但已經沒那麼急了。一天裡總有那麼一個時間,不管你想還是不想,過了那時間,你就沒辦法再寫什麼了。我想,現在應該已經過了那時間,說不定晚上……

「我替你找的那位律師叫羅密歐·比索內特。」他頓了一下,「真有人叫這名字的啊?」

「他是劉易斯頓人嗎?」

「對,你怎麼知道?」

「因為在緬因州,尤其是劉易斯頓那一帶,就很可能真的有人叫羅密歐。我該見他一下嗎?」我不想去見他。到劉易斯頓去要走兩線道的公路,開上五十英里,如今這時候一定塞滿了露營車和活動拖車屋。我只想去游泳,然後好好睡它一個午覺。長長的、不做夢的午覺。

「不用。打電話給他,稍微聊一下就好。他其實只是來當保護傘的,若對方問的問題岔到七月四號那天早上之外,就由他出來反對。那天的事,你就一切照實說,一五一十,全都老實說,但別的就一個字也別提。知道嗎?」

「知道。」

「先跟他談一下,然後再在禮拜五的時候,和他在……嗯……哦,這裡……」又傳來翻筆記本的聲音,「在120號公路餐廳和他見面,九點十五分。喝喝咖啡,談一談,彼此認識一下,說不定也核對一下資訊。到時我會在瑪蒂那邊,儘量挖資料。我們可能要再找一個私家偵探。」

「我喜歡聽你講狠話。」

「嗯哼,我會讓他們把賬單寄給你的人戈爾達克,由他把賬單轉給你的經紀人,你的經紀人就——」

「不,」我說,「麻煩你叫戈爾達克把賬單直接寄到我這裡來,哈羅德那人跟嘮叨的老媽子一樣。大概要花多少錢?」

「七萬五,最少。」他馬上介面,沒一點遲疑,也沒一絲歉意。

「別跟瑪蒂說。」

「沒問題。你有沒有覺得好玩啊,邁克?」

「嗯,有一點。」我回他這一句時,心裡不無感觸。

「花七萬五還不好玩,就太冤了。」之後我們道了再見,約翰掛掉電話。

我把話筒放回去時,忽然想到過去這五天事情之多,遠超過過去四年的總和。

這一次電話沒再響起來,我順利回到書房,但我心裡清楚,今天是沒辦法再寫什麼了。我坐在ibm打字機前,按幾下換行鍵,開始在被電話打斷的那一頁的最下面打下後續的大綱。電話這沒用的討厭玩意兒,接到好訊息的機會又不多!但今天算是例外,我想我是可以帶著笑簽退了。畢竟,我開始做事了——做事。我居然坐在這裡,還呼吸順暢、心跳穩定,在我個人的小「事界」裡面,連一絲焦慮來襲的陰影也沒有,對此,我心裡依然不無驚奇。我在稿紙上打下:

〔接下來:德雷克到雷福德去。在一家蔬果攤停了一下,跟老闆閒聊,以前用過的,名字要炫、要活。草帽。迪士尼樂園t恤。聊沙克爾福德。〕

我把打字機的滾筒往下拉,讓ibm把稿紙吐出來,然後把這張稿紙放在寫好的稿子上面,再拿筆在上面寫下給我自己看的注意事項:「打電話給泰德·羅森克里夫,問雷福德的事。」羅森克里夫是從海軍退役的,就住在德里。我僱他幫我做過幾本書的研究助理:一本是要替我查紙是怎麼做出來的,另一本幫我查幾種常見候鳥的遷徙習性,再一本替我查一些金字塔墓室的建築結構。我每次都只要「大概」,從來不要「全部」。我的寫作座右銘向來是:別拿雞零狗碎的正確事實來煩我。阿瑟·黑利寫小說的那種路數,我搞不來——我連讀都讀不下去,遑論還要去寫。我只要知道個大概,讓我可以掰得很精彩,就可以了。老羅很清楚我這一點,因此我們一直合作愉快。

這一次,我要知道的是佛羅里達雷福德監獄的大概,還有裡面的死刑室長什麼樣子就好。另外也要知道一點連環殺手的心理狀態。我想,老羅接到我的電話應該會很高興……跟我終於有東西可以打電話去找他時自己心裡的那份高興差不多吧。

我拿起已經寫好的八張雙倍行距稿紙,翻了一下,心裡的驚喜未減:我居然寫出這麼幾頁稿子了。這臺老ibm和「信使」版球原來就是解藥嘍?照這情況來看,是這樣沒錯。

而我寫出來的東西同樣教我驚喜。過去四年的休眠期,我的點子始終沒斷過;寫作障礙並沒影響到靈感。有一條真是出色,若我先前一直都能寫的話,現在早就已經出書了。其他近十條,依我的標準可以放進「很不錯」這一欄,也就是硬要寫也還過得去的意思……或者說是有可能跟傑克的魔豆一樣,一夜之間就莫名其妙長到天上去。但其他大部分就是一閃而過的靈光罷了,短短的「要是——」,在我開車、走路或晚上躺在床上準備睡覺的時候,像夜空的流星一般,從我腦子裡面飛掠而過。

《紅衫男子》就是從「要是——」長出來的。有一天,我在德里看到一個男人穿了一件鮮紅色的襯衫在洗彭尼百貨公司的展示櫥窗——就在彭尼百貨公司搬到購物中心前不久的時候。一對年輕男女從他站的梯子下面走過去……依古老的迷信,這是會倒大黴的。但這兩位根本沒注意到自己到底走到了什麼地方——他們正手牽著手互望,深情款款,渾然忘我,反正是開天闢地以來二十郎當的男女深陷愛河一概會有的模樣就是了。那男的長得很高,我看到他們時,他的頭頂離洗窗工人的腳只有幾根髮絲的距離。若真是碰到了,梯子可能會整個翻過來。

這整件事從頭到尾不過五秒鐘的時間,但我寫《紅衫男子》卻花了五個月。只是話說從頭,整本書真的只在「要是——」的那五秒裡面,就寫成了。我把事情想象成梯子碰到了頭,而不是千鈞一髮沒碰到。故事就從這裡開始發展。把故事寫下來,不過是秘書一類的活兒。

至於我現在正在推演的這個點子,不算「邁克最最高妙的點子」(喬的聲音刻意把這幾個字念得鏗鏘有力),但也不算「要是——」那一類。放不進我以前的懸疑誌異奇譚;帶把兒的安德魯斯這一次連個影兒也沒有。但它感覺很紮實,像真人真事。今天早上,我的寫作就如呼吸的吞吐般一氣呵成。

安迪·德雷克在拉戈島當私家偵探。四十歲,離婚了,有一個三歲的小女兒。開場時,他正在西嶼一個叫雷吉娜·懷廷的女子家中。懷廷太太也有一個小女兒,五歲。她嫁的是一個有錢得要命的房地產大亨。而安迪·德雷克知道這位房地產大亨不知道的事:雷吉娜·泰勒·懷廷在一九九二年前,叫做蒂芙尼·泰勒,是邁阿密的高階應召女郎。

電話鈴響的時候,我正寫到這裡。之後的情節已經想好,接下來的幾個禮拜,我的秘書工作就是要把這些想法都寫好,但也要我天降神蹟般恢復的寫作能力不再跑掉才行。後續如下:

凱倫·懷廷三歲的時候,有一天,她和媽媽正在露臺泡按摩浴,電話鈴響了。雷吉娜原想叫園丁去接,但又轉念自己去接——正職的那位園丁因為流感請病假,她覺得叫不認識的人幫忙不太妥當。雷吉娜叮嚀女兒不要亂跑後,就一骨碌起身去接電話。凱倫在媽媽從浴缸爬出去時,舉起一隻手去擋濺起來的水,不小心把她帶來一起洗澡的娃娃掉進水中。她彎腰去撿,頭髮卻被按摩浴缸強大的水流給吸住了(我兩三年前在報上看到過這樣的命案,就是這條新聞在我腦子裡推展出這故事)。

那個園丁,沒名沒姓的,穿著卡其襯衫,是人力派遣公司派來的臨時工。他看到出事了,馬上衝過草地,一頭鑽進浴缸把孩子從裡面抓出來,還扯下了一撮頭髮和蠻大一塊頭皮。他幫孩子做人工呼吸,直到孩子重又開始呼吸(這一段會是很精彩、扣人心絃的場景,我等不及要寫了)。驚魂甫定、歇斯底里的母親提出的任何謝禮他都沒接受,但拗不過,還是留下了地址,讓她的先生可以再和他聯絡。只是,他留下的地址和名字,約翰·桑博恩,後來發現都是假的。

兩年過後,這位從良後養尊處優的名妓,看到當年救過她孩子一命的恩人出現在邁阿密報紙的頭版。報紙上,他叫做約翰·沙克爾福德,因為姦殺一個九歲女孩而被捕。報上說他還涉嫌超過四十起命案,死者有許多都是兒童。「你們抓到的是‘棒球帽之狼’嗎?」警方的記者會上,有一個記者大喊這一句,「約翰·沙克爾福德是‘棒球帽之狼’嗎?」

「嗯,」我一邊往樓下走一邊說,「他們當然以為他是。」

聽得出來今天下午湖上的快艇太多了,裸泳不太行得通。我套上泳褲,把毛巾往肩頭一搭,朝步道走過去——就是那天在我夢裡兩旁掛滿日本紙燈籠的那條步道——準備洗掉晚上連番做噩夢加上今早寫了不少東西所積下的汗漬。

從「莎拉笑」到湖邊的步道,總共鋪了二十三根鐵軌枕木。我在走到第四或第五根時,才驀然驚覺這件事意義有多重大。我的嘴唇開始顫抖,眼睛裡泛出淚珠,樹影和天光的顏色全都糊成一團。一個聲音從我體內湧了出來——那是悶在體內的嗚咽。頓時,我只覺得兩條腿的力氣都被抽光了,一屁股跌坐在枕木步道上面。有那麼一下子,我以為那陣激動過去了。原本不過就是虛驚吧。但緊接著,我哭了起來。哭得最兇的時候,我把毛巾的一角塞在嘴裡,生怕湖面快艇上的人會聽到我的哭聲,以為這裡出了命案。

我傷心痛哭,哭過去這幾年行屍走肉的日子,哭我沒喬、沒朋友、沒工作的這幾年日子。我也感激痛哭,哭我無法寫作的狀態看來已經結束。現在要下定論還嫌太早——孤燕未足以言夏,才八頁的稿子不足以斷定我的寫作事業已經回春——但我想應該是八九不離十了吧。另外也因為害怕而痛哭,像遭逢大難、劫後餘生或千鈞一髮、逃過噩運一般。我哭,因為我忽然懂了我在喬死後的這幾年,一直是走在白線上的,一直是走在馬路正中央的白線上的。但冥冥中自有助力,有神奇的大手把我一把抱走,毫髮無傷。我不知道這隻大手是誰的,但無所謂——這問題不急著現在就要找到答案,來日方長。

我哭到精疲力竭,全都發洩出來。之後,我才朝湖邊走去,踩進水裡。發燙的身體泡在清涼的湖水裡面,那感覺真是無可言喻,像是重新活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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