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我把兩個行李箱和我的筆記型電腦扔進我那輛中型雪佛蘭的後備廂,開始從車道倒車,但馬上又停下車,再次走進屋裡。屋裡空蕩蕩的,有一點淒涼,像忠貞不渝的愛人忽然被人甩了,卻百思不得其解。傢俱都還沒蓋防塵套,電也沒斷(我心裡清楚我的「舊怨湖大實驗」可能很快就宣告徹底失敗),但這班頓街14號給人的感覺卻仍然像沒人住的廢屋。一個個房間滿是傢俱,應該不至於會有迴音,但我走在中間,卻有迴音傳來。到處都是游塵飄移的濛濛光線。

我書房裡的電腦顯示器蒙著防塵罩,看起來活像劊子手的腦袋。我跪在書桌前,拉開一個抽屜,裡面有四令紙。我拿起一令紙夾在腋下,剛起身走開,又回過頭來。喬那張穿著泳衣的驚豔照片,我收在中間的大抽屜裡了。我拿出照片,撕開我拿的那一令紙的包裝邊緣,把它像書籤般夾在中間。我若真有幸能重拾寫作,而且還寫得下去,就可以在寫到第二百五十頁時,和喬重逢。

我離開屋子,鎖上後門,坐進車裡,開車離開德里。而且,就此一去不回。

在這之前,我有好幾次真的很想回湖邊一趟,看看整修的工程做得怎樣——那次的整修工程,到後來比比爾·迪安原先想的要大很多。擋下我沒去的理由,是我心裡有一種感覺,用理性說不清楚卻依然很強烈的感覺:我不應該去。我回到「莎拉笑」的時候,就應該是開啟行李長住下來。

比爾僱了肯尼·奧斯特重修木屋的屋頂,也僱了肯尼的親戚蒂米·拉里布幫木屋「刮痧」:用原木蓋的屋子,有時跟馬桶一樣也需要好好刷一刷。比爾又叫來了水電工檢查管線,徵得我的同意後,換掉了一部分老舊的管線和水井泵。

比爾在電話上核對這些開銷,不時會大呼小叫一下,發一發牢騷,我就隨他去。一旦第五代或第六代揚基佬和花錢的事情攪和在一起,你最好是袖手旁觀,隨他們一吐胸中不快。要揚基佬把一張張綠油油的鈔票送出去,簡直有如要他們在大庭廣眾之下親熱一樣離譜。至於我自己呢,倒是一點也不在乎這些開銷。我大部分時候過得相當節省,不是為了什麼勤儉持家的大道理,而是因為我的想象力在許多地方都會活蹦亂跳,唯獨碰上花錢的事就不太會動了。我所謂的「擺闊」,就是到波士頓玩上三天,看一場紅襪隊的比賽,去淘樂音樂城逛一逛,外加到劍橋的華茲華斯書店去一趟,就夠了。這樣的生活,連利息都用不了多少,遑論本金,何況我在沃特維爾的財務經理很出色。我鎖上門離開德里朝tr-90去的那天,我的身價可是五百萬美金不止。我和比爾·蓋茨當然沒得比,但在這一帶算是大富翁了。因此,修房子的花費就算高一點,我也不至於擺臉色。

那一年的晚春和初夏對我來說相當特別。我的日子大部分都耗在等待,耗在理清我在德里的雜事,耗在回比爾·迪安打電話來報告又出了什麼最新的亂子,還有,耗在想辦法不去多想。接受《出版人週刊》的訪問時,記者問我「喪妻過後」重拾寫作有沒有困難?我板著臉,斬釘截鐵回他一句「沒有」。哪有?真的。我的問題是在寫完《從巔峰直墜而下》之後才開始的,在那之前,我可是像掃黑大隊一樣虎虎生風!

六月中旬,我在「星光咖啡屋」和弗蘭克·阿倫約了一起吃午餐。這一家「星光」開在劉易斯頓,正好在他那邊和我這邊的中間點。我們吃甜點(「星光」最有名的草莓酥餅)的時候,弗蘭克問我有沒有再交女朋友。我看著他,很驚訝。

「你看什麼看?」他問我,臉上露出了世上九百大莫名情緒之一——「好笑」又「好氣」。「我不覺得你這樣是對喬不忠,到八月份她就過世四年了。」

「沒有,我誰也沒有。」

他瞅著我看,沒吭聲。我也看著他,幾秒鐘後,開始搖手裡的湯匙,攪拌澆在酥餅上面的發泡奶油。酥餅剛出爐,還熱著,奶油遇熱即溶。我想起一首很好笑的老歌,講一個人把糕餅留在雨裡忘了拿走。

「你有女朋友嗎?」

「這不關你的事吧。」

「唉,你這個人!比方說去度假的時候啊,你——」

我把眼睛從化掉的發泡奶油上面抬起來。「沒有,」我說,「誰也沒有。」

他又沉默了一會兒,我想他是在想該怎麼轉入下一話題。談什麼我倒是無所謂。只是,他反而單刀直入,直接問我約翰娜死後我有沒有跟誰上過床。這問題我若騙他,他就算不信也會將信就信混過去——天底下的男人哪個在談到上床的事時不騙人的?但我說了實話……還帶著些許邪門兒的快感。

「沒有。」

「一次也沒有?」

「一次也沒有。」

「那按摩院呢?你知道的,就是至少——」

「沒。」

他坐在那裡,用湯匙敲他盛甜點的小碗碗口。他一口也沒吃,打量我的眼神像是在看最新發現的噁心小蟲標本。我不喜歡他這樣看我,但可以理解。

我是有兩次機會離現在說的「發生關係」很近,但沒一次是在拉戈島,雖然那裡約莫有兩千位美女,身上只掛著零星的布條和一試就成的誘惑,打我眼前走過,供我隨興品頭論足。其中一位女主角是紅髮的女侍,叫凱莉,在外延道路上的一家餐廳工作,我常去那裡吃午餐。去了一陣子後,我們兩個開始聊上兩句,開一開小玩笑什麼的。再之後,就會偶爾四目交投——各位知道我的意思,就是對望的時間有一點太久的那種。我開始瞄她的腿,瞄她轉身時制服緊繃在臀部上的線條。她也知道我的眼神會跟著她跑。

另一位主角是「新生」裡的一個女的。「新生」是我以前健身的地方。那裡有一個身材高挑的女人,喜歡上身穿粉紅色的健身胸衣,下身穿黑色的腳踏車短褲,挺賞心悅目的。還有,她坐上健身腳踏車,開始踩那不知要走到哪裡的有氧之旅時讀的東西,我還蠻中意的——不是《仕女》或《大都市》一類的雜誌,而是約翰·歐文、埃倫·吉爾克里斯特這一級作家的作品。我喜歡正經讀書的人,倒不是因為我自己也寫書。讀書人跟天下人都一樣,開口講的一定以天氣為先;但一般而言,讀書人更有辦法把話題從天氣往外面拉。

這位愛穿粉紅運動背心加黑色短褲的金髮佳麗,叫做阿德里亞·邦迪。我們兩個有一次並肩踩腳踏車踩到雲深不知處時,聊起了書。後來,我在重量訓練區一個禮拜要陪她做一兩次重訓,當她的防護員。防護這件事,會給人怪怪的親密感。我想,舉重的人平躺的姿勢固然是其一(尤其舉重的那人是女人的話),但也未必盡然。主要還在於彼此間有依賴關係。雖然不能說是真到了生死相許的地步,但舉重時,一個人真的有一點像是把身家性命都交給了做防護的人。到了一九九六年冬天,我們四目交投的時刻開始出現。她躺在長椅上,我站在旁邊,看著下方她仰臥朝上的臉龐。我們眼神的交會開始比平常要長一點了。

凱莉年約三十,阿德里亞可能比她要小一點。凱莉離了婚,阿德里亞還沒結過婚。對於她們兩個,我都還不算老牛吃嫩草。而且,我想,她們兩個也都願意視需要和我上床,算是某種「隨性而來」的甜蜜之事。我處理凱莉的方式,是換到另一家餐廳吃午餐;基督教青年會送我健身試用券後,我也馬上抓住機會辦了手續,沒再回「新生」去健身了。我記得,在我換健身房後約六個月吧,有次在街上偶遇阿德里亞·邦迪。我雖然跟她說了一聲「嗨」,但硬是不去看一下她不解又傷心的眼神。

純粹就生理需求而言,她們兩個我都想要(說實在的,我記得我好像還做過一場春夢,夢裡面我還真的兩個一起上,同一時間,同一張床)。但話說回來,我又誰都不想要。有一部分原因在於我沒辦法寫作——我的日子已經夠慘了,謝謝你,其他的麻煩能免就免。另一部分原因在於要搞清楚朝你大送秋波的女人真正感興趣的,到底是你的人,還是你相當可觀的銀行存款,這相當費事兒。

但我想,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那時喬依然佔據了我絕大部分的心,我的心空不出來地方放別人進去,即使已經過了四年。這悲傷好像變成了膽固醇。各位若覺得這說法好笑或很怪,還真該感謝上蒼。

「那麼朋友呢?」弗蘭克又問,他現在終於開始吃他的草莓酥餅了,「應該還是會和老朋友見見面的吧,有嗎?」

「有啊,」我說,「還不少。」又撒謊,但我真的有很多字謎可以做,有很多書可以讀,有錄影機可以在晚上看很多電影。我連片尾聯邦調查局關於不得盜版的警告都背得出來。但要談到有血有肉的真人,我離開德里時打電話辭行的人,就只有我的醫生和牙醫。那年六月我寄出去的信,多半是寄給《哈珀》和《國家地理》等雜誌,為了更改郵遞地址。

「弗蘭克,」我說,「你講話怎麼跟猶太老媽子一樣?」

「跟你在一起時,我就是忍不住要當一下猶太老媽子。」他說,「只是,這老媽子覺得烤馬鈴薯的療效比逾越節舞會要大。不過,我還是覺得這麼久以來,你終於有了一點起色,終於胖了一點——」

「胖太多啦。」

「胡說!你來過聖誕節時活像伊卡博德·克萊恩。還有,臉和手臂也曬黑了。」

「我常散步。」

「你是真的好一點了……眼睛除外。你那眼神啊,每次都看得我好擔心。我想喬也會高興有人替你擔心。」

「什麼眼神?」我問。

「你動不動就露出那種‘遙望千里’的恍惚眼神啊。想聽實話嗎?你那樣子活像不知被什麼抓住了魂魄卻掙脫不開。」

我三點半離開德里,先在拉姆福德停下吃晚餐,再繼續上路,在緩緩沉落的落日中,在緬因州西部的起伏丘巒裡驅車緩緩前行。我啟程和到達的時間,事先都小心算過——就算不是故意去算,也絕不是偶然。等我開車經過莫頓,朝還沒設立行政區的tr-90前進時,就開始覺得心臟跳得愈來愈猛烈。雖然車裡有空調,但我的臉上和手臂還是冒出了冷汗。收音機裡播的東西一無是處,音樂活像鬼叫,我就伸手把它關了。

我的害怕有充分的理由。就算是把夢境和現實兩邊詭異的異花授粉放下不論(這要我做起來還不簡單?只消把我手背上的劃傷和從後門門階木板下面長出來的日向葵,當作純屬巧合或神經過敏,不去管它們就好了),我還是有理由害怕。因為,這些噩夢不是尋常的噩夢。過了這麼些年後,我又決定回湖邊去住,也不是尋常的決定。我才不是現代的那種千禧末日的信徒,急著做性靈的追尋,面對內心的恐懼(我很好,你很好,大家以威廉·阿克曼的音樂作背景,圍成圓圈一起打手槍)。我覺得自己更像《聖經·舊約》裡的瘋子先知,因為在夢裡聽見了神的召喚,於是準備深入沙漠只靠吃蝗蟲、喝鹼水過活。

我這人是有麻煩沒錯。我過的是級數由中轉強的混亂日子,沒辦法寫作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雖然沒有孌童癖,也不會拿著擴音器在時代廣場到處宣揚陰謀論,但我還是有麻煩。我搞丟了我在人世間所處的方位,還一直找不回來。這也不稀奇,畢竟人生不是一本書。我在那年六月的大熱天干的事,像是在自找電擊治療。各位起碼要肯定我這一點——我對自己的狀況可絕不是沒有自覺。

到舊怨湖的路線是要這麼走的:從德里到紐波特,走i-95公路;從紐波特到貝塞爾,走2號公路(在拉姆福德停一下,那裡以前可是臭得像陰曹地府的門口,直到當地的紙漿業在里根的第二任期內叫停才告改善);從貝塞爾到沃特福德,走5號公路。再下來就要改走68號公路,也就是舊的郡道,橫越城堡景觀丘,再穿過莫頓(那裡有一棟穀倉改裝成的小店,賣錄影帶、啤酒、二手來復槍等等)。之後,走過「tr-90」的路標,再走過一面看板:「保育警察是急難時最好的幫手,請致電1-800-555-game,或手機直撥*72。」在這一堆字上面有人用噴漆加了一句:「幹你老鳥!」

開過那看板再往前走五英里,就會看到右手邊有一條窄窄的小路,路標是一塊方方的錫片,上面印了「42」兩個數字,已經很模糊。在「42」這兩個數字上面,各又被點二二手槍打了一個洞,樣子像變音的符號。

我就如自己事先預料的時間,轉進這條小路——美國東部夏令時傍晚七點一十六分;我這輛雪佛蘭儀表盤上的鐘說的。

而我那時的感覺,像是遊子歸鄉。

我再以里程錶為準,往前開了十分之二英里,耳朵不時聽到長在小路隆丘上的野草刮擦車子的底盤;也有樹枝偶爾劃過車頂,或像是一拳打在副駕駛的車門上面。

最後,我終於停下車,關掉引擎。我從車裡出來,走到車屁股後面,趴在地上,開始拔雪佛蘭滾燙的排氣管下面的野草。那年夏天的氣候很乾燥,還是小心為妙。我挑這時間跑來這裡,為的是重溫我做過的夢,看能不能使我對它有更深一層的體悟,或得出人生下一步的指點,引發森林大火絕對有違我的初衷。

拔完野草後,我從地上站起來,四下環顧一番。蟋蟀唧唧吟唱,跟我夢裡一樣。小路兩旁的樹木離得很近,也跟我夢裡一樣。抬頭往上看,依然是一線愈來愈暗的藍天。

我再度沿著右邊的轍道前行。以前喬和我在這條路底有一戶鄰居,是位老人家,名叫拉斯·沃什伯恩。但現在,拉斯的車道長滿了矮叢刺柏,還用一條生鏽的鐵鏈圍起來。拴鏈子的兩株樹,左邊的樹上釘著告示牌:「非請莫入」;右邊的樹上也釘著牌子,上面寫的則是:「未來世紀房地產」,外加這一區的電話號碼。字跡都已褪去,在濃重的暮色裡很難看得清楚。

我沒停下腳步,也注意到自己的心臟還是跳得撲通亂響。蚊子繞著我的臉和手臂嗡嗡亂飛。蚊子荼毒的高峰期已過,但我汗流得多,而蚊子最喜歡汗味。準是這汗味讓它們聯想到血。

至於我朝「莎拉笑」走去時心裡有多害怕呢?我現在不記得了。我想,恐懼大概跟痛苦一樣,一旦過去,就會從我們的腦子裡一溜煙跑得無影無蹤。我倒還記得我在那之前到「莎拉笑」時有過的感覺,尤其是自己單獨一人走這段小路時的感覺。那感覺,是覺得現實好單薄。現實真的很單薄,各位知道嗎?單薄得跟融雪後的結冰湖面一樣,而我們專愛拿聲、光、動作把這單薄掩蓋起來,不去面對。只是,在42巷這樣的地方,你會發現所有的煙幕和鏡子一概都被人拿走了。僅剩蟋蟀的叫聲;綠葉愈來愈暗,最後變成黑影;樹枝看起來像人臉;你的心臟在胸口撲通亂跳,血流在眼窩裡咕嘟亂撞,頭頂上的天色像是白晝的雙頰驟然沒了它藍色的血流。

白晝離去之後,隨之而起的感覺就很確定:在表皮之下有秘密幽藏,有謎團既黑又亮。每有聲息,你都感覺得到這謎;每有陰影,你都看得到這謎;每一舉步,你都以為會撞上這謎。這謎,就在這裡;你掠過這謎,像滑冰選手瞬息劃出一道彎弧,直朝終點奔去。

我在下車往南又走了約半英里的地方,停了一下。從那裡到「莎拉笑」的車道,還要再往南半英里。小路在這裡有一個急轉彎,右手邊是一片空曠的野地,朝湖邊陡峭下滑。這裡的人叫這塊野地「蒂德韋爾草地」,有時也叫「舊營地」。莎拉·蒂德韋爾和她那一幫怪人以前就是在這片草地上蓋小屋子住,至少依瑪麗·欣格曼的說法是這樣(有一次我問起比爾·迪安這件事,他也說就是這裡……只是,他那時好像沒興趣多談,我也覺得他的反應有一點怪)。

我在那裡站了一下,眺望舊怨湖的北岸。湖水平滑如鏡,映著落日餘暉依然豔麗。湖面看不到一絲漣漪,也看不到一艘快艇。我想人們應該都回碼頭去了,或在沃林頓的夕陽酒吧裡大口吃龍蝦卷,大口喝混合酒。之後,一定又會有幾個人在「冰」和馬丁尼的助陣下,就著月光在湖面上衝過來又衝過去。當時我心裡還想,不知道屆時我還會留在這裡聽他們叫鬧嗎?我覺得,到了那時,我很可能已經在回德里的路上了,不是被我發現的事給嚇跑,就是因為我什麼也沒發現,失望回頭。

「‘你這個小丑。’思特里克蘭德罵了一句。」

我沒想到我會開口說話,但這一句居然就脫口而出,究竟為何會說這一句,我自己也搞不懂。我馬上想起夢到喬躲在床底的事,不禁渾身發抖。一隻蚊子在我耳朵旁邊亂叫,我揮手把它趕開,再舉步上路。

當我終於走到車道頂端時,時間正符合預期。那種重返夢境的感覺也未免太真切了。就連綁在「莎拉笑」路標上的氣球(一白一藍,兩個都用黑墨水整齊印上了「歡迎邁克歸來!」幾個字),襯著背景裡愈來愈暗的飄飄樹影,也好像在加強我刻意營造的「似曾相識」。只是,沒有兩場夢會完全一樣的吧,對不對?腦子裡想的事和人手做出來的事,絕對不會一模一樣,再怎麼費力要弄成一樣也絕不可能。因為,我們的每一天都不會和前一天一樣,甚至這一刻都絕不會和前一刻一樣。

我朝路標走去,在蒼茫的暮色裡,感覺到這地方深埋著謎。我捏一捏路標的木板,感受一下木板粗糙的觸感,又用大拇指去劃木板上的字。我不管木板裂開的碎片會扎手,像盲人讀點字一樣,用手指頭去讀路標上的字:莎、拉、笑。

車道上落了一地松針和被風打落的樹枝,都已經掃乾淨了。但舊怨湖還是閃著凋零玫瑰似的幽光,跟我夢裡一樣。伸手伸腳的那棟大房子也是。比爾做事很周到,把後門的燈留著沒關,從門階木板下面長出來的向日葵也早就砍掉。只不過,其他全都一樣。

我抬起頭來,看著小路上方的那一線天色。什麼也沒有……我再等……還是什麼也沒有……我再等……有了!正在我視線焦點的所在之處!有那麼一下子,是隻有愈來愈暗的天色(一抹深藍從邊緣慢慢滲開,像暈散的墨水),可忽然間,金星出現在天上,又亮又穩定。常聽人說「看星星出來」,我想有的人是真的看得到星星「出來」。這次應該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看到星星「出來」了。我照樣跟夢裡一樣對著金星許願,但這次我是在真實世界裡面許願,而且我許的願不是要喬回我的身邊來。

「幫我!」我看著天上的星星說。我原想再多說一點,但想不起來還要說什麼。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要它幫我什麼。

好了!腦子裡有聲音在催我,有一點擔心的口氣。這樣就好了!趕快回頭,回車上去。

可我原先的計劃不是這樣。我的計劃是順著車道走下去,跟我做的最後那場夢一樣;那場噩夢。我的計劃是要向自己證明根本沒有什麼裹著屍衣的東西躲在那棟又大又老的木屋的黑影裡面。這計劃頗像跟著「新世紀」的箴言走:所謂「fear」(恐懼),就是「faceeverythingandrecover」(勇敢面對,勇於重生)。只是,我站在那裡看著門廊上的燈光(在愈來愈深的夜色裡,看起來好弱),心裡忽然想到:其實還有另一種說法!沒那麼《早安星光》的說法。「fear」其實是:「fuckeverythingandrun」(媽的我管你,閃人要緊)。我一個人站在這林子裡,天光正從天際消退,取後一種說法可能才算聰明。

我再朝下看,看到自己手上拎了一個氣球,不禁莞爾——我在想這些事時,竟不知不覺伸手解開了一個氣球拿在手上。氣球拴在我攥在手裡的線頭上面,輕搖慢擺。在幽暗的天色裡面,氣球上面印的字已經看不清楚了。

說不定這一切全都無解;說不定我會無法動彈;說不定那「作家漫步」的老毛病又會再犯,害我只能站在這裡像雕像一樣,一直站到有人經過時把我拉開。

但這一次,我是在真實的世界裡面;在真實的世界裡面,沒有「作家漫步」這樣的鬼話。我鬆開手,放掉手裡的那條線,任氣球飄到頭頂上面,然後開始沿著車道走下去。我一步、一步往前走,跟我早在一九五九年學會這把戲後就一直在走的步伐一樣。我每走一步,新鮮但微腥的松樹氣味就加深一分。有一次,我發覺自己居然特別加大步伐,準備跨過夢裡出現的一條樹上掉下來的大枝子,只是現實世界裡面並沒有這樹枝。

我的心臟還是撲通撲通亂跳,全身也還是汗如雨下,弄得皮膚又油又溼,惹得蚊子一路跟蹤。我舉起一隻手,撥開落在額上的頭髮,忽然停住,舉起的這隻手還五指張開插在頭髮裡面,停在我的眼前。我馬上把另一隻手也舉起來,放在這隻手旁邊。這兩隻手上都沒傷口,連一絲受傷過後的疤痕也沒有。冰雪暴那晚我在房裡亂爬時劃破的傷痕全不見了。

「沒事,」我說,「沒事。」

「你這個小丑。」思特里克蘭德罵了一句。我心裡有聲音應道。不是我的聲音,不是喬的聲音。不知從哪裡來的聲音,我做的噩夢就是它在講故事;我不想往前走卻硬逼我往前走的同樣是這聲音。不知是誰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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