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應該向前看。從悲痛中走出來,把它遺忘。他為數不多的幾個朋友和親戚都這樣說過,他也明白如果換作是他置身事外,也會這麼告訴另一個泰迪:你該振作精神,鼓起勇氣好好活完後半生。
但是要這麼做,他得找到一個方法把多洛蕾絲晾在架子上,任憑她積滿灰塵,指望覆在她身上的灰塵可以厚到淡化自己對她的記憶,遮蔽她的模樣。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是一個曾經活過的人,而更像一個夢中的存在。
他們說,把她忘掉,你必須把她忘掉,可忘掉之後呢?繼續過這種該死的生活嗎?我該怎樣把你從腦子裡趕走?時至今日我都無法做到。叫我如何做到?我要怎樣才能放你走呢,我只想弄明白這點。我想再抱抱你,聞聞你,嗯,是的,我只想讓你慢慢消失。求求你,求求你消失吧……
他真希望沒吞下那些藥片。凌晨三點,他仍沒有一絲睡意,非常清醒,聽著她略微低沉的聲音,略帶一點波士頓口音,發ar的時候聽不太出來,但遇到er就非常明顯,多洛蕾絲總是輕聲對他說我愛你forevaandeva。他在黑暗中微笑,聽著她的聲音,看著她的牙齒,她的睫毛,那種週日早晨從她目光中透出的慵懶的性感。
那天晚上,他在椰林俱樂部遇見她。樂隊正奏著一支刺耳的組曲,四周的空氣在煙霧中發出銀光,每個人都盛裝打扮——水手和士兵穿著最棒的白色、藍色和灰色制服,平民也繫上了花色領帶,穿著雙排扣西裝,口袋裡插著精心折疊的三角手帕,尖邊淺頂軟呢帽支在桌上。還有女人,到處都是,去洗手間的路上都在跳舞。她們舞動著,從一張桌子到另一張,踮著腳尖旋轉,同時點燃香菸,開啟化妝盒。她們滑到吧檯,回過頭來笑著,頭髮絲緞般閃亮,動起來就光芒四射。
泰迪和另一名中情局警探弗蘭基·高登在一起,還有其他幾個人,一週後他們都要坐船前往戰場。但泰迪第一眼看到她就丟下話說了一半的弗蘭基,走向舞池。在擁擠的人群中,她從他的視線中消失了片刻,但很快所有人都退向兩側,給一個水手和一名白衣金髮女郎讓出位置。水手把她甩向背後,讓她在頭頂轉一圈下落,然後穩穩地接住,接著又把她滑向胯下。人群中爆發出一陣掌聲,這時泰迪再一次捕捉到她紫色晚禮服上閃爍的光芒。
那是件漂亮的裙子,他首先注意到的是它的顏色。但那天晚上他看到很多漂亮裙子,多到數不過來。可見吸引他的並不是裙子本身,而是她穿上它的模樣:緊張,難為情,不安地觸碰著,擺弄來擺弄去,手掌壓在墊肩上。
這是借來的裙子,或是租來的。她從沒有穿過這樣的裙子。穿著它讓她覺得渾身不自在,不知道男男女女看著她,是出於慾望、忌妒,還是憐憫。
當她擺弄完畢,把拇指從文胸肩帶下抽出來時,發現泰迪正在盯著她。於是她垂下雙眼,頸部向上泛起紅潮,接著又抬起頭。與她目光相遇的那一刻,泰迪微笑著想,我覺得自己這副扮相也很蠢。他用意志傳送想法。也許她收到了,因為她報之以微笑,不是調情,而是表示感激。就在那時,泰迪拋開了弗蘭基·高登,那傢伙正說著艾奧瓦州的飼料店什麼的。待到突破汗淋淋的舞者組成的包圍圈後,他才意識到自己和她沒什麼可說的。該說什麼呢?衣服很漂亮?我能請你喝一杯嗎?你的眼睛很漂亮?
她問:「你迷路了?」
他一轉身,發現她正在自己眼皮底下。她身材小巧,穿著高跟鞋也不超過五英尺四英寸,美得令人驚訝。不像在場的很多女人,有著完美的鼻子、頭髮和嘴唇,那是種端端正正的美。她有種不修邊幅的風情,雙眼之間的距離可能寬了些,嘴唇很闊,在她的小臉上顯得不太和諧,下巴的線條也不分明。
「有點。」他回答。
「你在找什麼?」
他脫口而出:「你。」
她睜大了眼睛,他看到一個青銅色斑點從她的左眼虹膜上閃過。一陣恐懼傳遍全身,他知道搞砸了,表現得像羅密歐,不免太過自大。
你。
你他媽的怎麼會想到這麼個詞兒?你以為你是——
「那麼……」她說道。
他想逃跑。哪怕再瞧她一眼,他都承受不了。
「至少你不用走太遠。」
他發覺自己傻笑了起來,映在她的眼中。一個笨蛋,一個呆子,樂得喘不過氣來。
「是的,小姐,我想我確實不用走太遠。」
「我的老天。」她說道,身子向後一靠望著他,盛著馬爹利的酒杯緊貼在胸前。
「怎麼了?」
「在這裡,你也像我一樣格格不入。是不是,當兵的?」
她倚在車窗上,和她一起坐在計程車後座的女友琳達·考克斯正躬身向前,把地址講給司機。泰迪喊道:「多洛蕾絲。」
「愛德華。」
他笑起來。
「怎麼了?」
他舉起一隻手,「沒什麼。」
「我不信。到底怎麼了?」
「除了我媽,沒人叫我愛德華。」
「那就叫你泰迪好了。」
他喜歡她說出那個名字。
「哎。」
「泰迪。」她又嘗試性地叫了一遍。
「嘿,你姓什麼?」他問道。
「恰娜爾。」
泰迪揚起一邊眉毛。
她說:「我明白。這名字跟我很不相稱,聽上去太誇張了。」
「我能給你打電話嗎?」
「你很會記數字嗎?」
泰迪笑了笑,「事實上……」
「冬日山六四三四六。」她說道。
他站在人行道旁,望著計程車開出視野,而她的模樣仍近在咫尺——隔了一扇車窗,在那舞池中央——這讓他的大腦差點短路,差點將她的名字和號碼都趕出去。
他尋思著:愛上一個人就是這樣的感覺了。這說法毫無道理,他對她知之甚少。但愛情還是來了。他剛剛遇見了好像上輩子就已熟識的女人,那是他從來都不敢奢望的美夢。
而多洛蕾絲呢,她在黑暗的汽車後座上思念著他,對他的感受就如同他對她的一樣。
他需要的一切一切,如今終於有了名字。
泰迪在小床上翻過身,用手在地板上四處摸索,找到筆記本和一盒火柴。他用大拇指按住第一根火柴,劃亮它,照著在風雨中匆匆寫下的那串數字。他花了四根火柴才把字母和數字對應起來:
18-1-4-9-5-4-19-1-12-4-23-14-5
r-a-d-i-e-d-s-a-l-d-w-n-e
一旦這活幹完,破解密碼並不用花太多時間。兩根火柴即將燃盡,火苗沿著火柴棒不斷往下,快要燒到手指了。藉著這火光,泰迪赫然注視著一個名字:安德魯·利蒂斯。
火柴更加燙手了,泰迪朝恰克那邊望去,發現他攤開身子足足佔了兩張床。他希望恰克的事業不會因之受損,不應該這樣。他會承擔所有的指責,恰克應該不會有事。恰克就給人這樣一種感覺——不論發生什麼,他都會毫髮無傷。
他在火柴熄滅前瞥了那頁紙最後一眼。
今天一定要找到你,安德魯。如果我不欠多洛蕾絲一條命,我也欠她很多。
我要找到你。
我要殺了你。
指詹姆斯·卡格尼,第十五屆奧斯卡影帝。
正確拼法應為foreverandever,意為「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