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距離十二日案發已經半個多月。武上悅郎重新改寫了掛在墨東警局大會議室門外的毛筆字指示牌。大川公園分屍案和日前三鷹市女高中生被殺案被判定屬於同一嫌疑人或犯罪團伙所為,所以重新設立了兩起案件的共同特別調查總部。
就在這時,大川公園案件特調總部找到了一個很可疑的人。公園南面兩公里外沿河的公營住宅裡,住著一個二十五歲的無業青年,名叫田川一義。
事實上,田川的名字早在調查行動進行之初就已列入調查總部的檔案。那是一份關於現居住在墨東警局及附近的城東、荒川、江戶川、久松警局轄區內的犯有性犯罪、殺人、傷害等暴力犯罪(武裝搶劫、重大盜竊、縱火等除外)前科的人員名單。大川公園案件發生前後製作的這份檔案裡,合計列了二十三個名字。
這種做法固然是對有犯罪前科的人抱有偏見,影響他們迴歸正常社會生活的程式,可是一旦發生重大案件,調查的正常程式還是會先從過去犯過類似罪行的人著手。特調總部安排了兩人一組,共六個專案組,負責調查檔案內的二十三個有前科的人。一開始調查便發現其中七人因為其他案件的嫌疑,目前正在收押,有的正在服刑,所以可以排除在外。
剩下十六人之中有十四人已經確知現住址和聯絡方式,另兩人不知所蹤,負責監控的警局也無法掌握他們的情況。這兩人此前是因為在酒館打架和與鄰居起衝突而犯了傷害致死罪,就這一點來看,他們和這次案件的關聯性不大。
十四人的名單中,特調總部鎖定六號四十九歲男子和十一號二十六歲男子。兩人都曾犯下以強暴、猥褻為目的的綁架誘拐罪。六號是慣犯;十一號雖然沒有留下正式記錄,但在未成年時就已是慣犯,早為逮捕他歸案的辦案人員所熟知。兩人的犯案現場都是在首都圈中。
六號居住在久松警局轄區,十一號則居住在城東警局轄區。大家決定兵分兩路,在轄區警力的協助下,徹查兩人的生活狀態及居住環境等情況。
剩下的檔案資料回到了武上手中。名單中除了被重點調查的兩人外,剩下十二人之中還有兩人犯有性犯罪前科,分別是二號和十三號。兩人罪行都很輕微,但為慎重起見,還是做了現況調查。據調查報告顯示,他們可以排除嫌疑,歸檔之後武上忘了這事。當時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六號和十一號身上。但後來浮出水面的田川一義,其實就是當時被壓下來的十三號。
特調總部以大川公園為中心點找尋轄區內的嫌疑人,是鑑於嫌疑人對大川公園附近的地理環境相當熟識。大川公園從三年前的春天到秋天做過全面改建。現在進行的部分修補工程,也是因為當時預算不足而遺留下來的。三年前的改建包含園內設施、綠化、公園出入口位置的變更等,規模相當大。根據區政府公園管理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改建之後面貌一新。
因此,十分熟悉現在大川公園情況的嫌疑人,應該不是十年前就在大川公園附近居住或工作的人,而是最近幾年對大川公園有相當認識的人。尤其是設計武上提到的垃圾箱陷阱的嫌疑人,必定經常出入大川公園,對於垃圾回收週期有一定了解,所以不可能是住在遠處的人。
關於垃圾箱陷阱一事,調查會議上雖然有過討論,但對於武上的意見看法有分歧,贊成和反對的人數各半。有趣的是一向十分欣賞武上的秋津投了反對票,而秋津的死對頭鳥居則站在武上這邊。或許只要是秋津反對的,鳥居就會贊成吧。
「武上未免太高估嫌疑人了。」會後秋津說,「我不認為那傢伙有那膽子和頭腦。」
「欺騙高中女生,哪裡需要膽子和頭腦!」
秋津苦著臉說:「三鷹那女孩本來就是問題少女,不是嗎?雖然很可憐,但未免也太容易上鉤了。」
遺體被發現的女高中生名叫日高千秋,十七歲,是池袋一所私立女中的高二學生。廣場飯店的店員看到她的照片時,一眼就認出了是當天送信的女高中生,而且都說制服也沒錯。據此,調查總部才併案。此事雖已公開發布並被媒體報道,但嫌疑人仍保持沉默。
武上並無意高估嫌疑人,只是認為對方很聰明、很狡猾,而且很愛表現。既然警方已經證實兩起案件有關聯,武上也很期待嫌疑人對此發表宣告。就讓愛表現的嫌疑人說話吧,到時候自然會露出馬腳。
可是這一回嫌疑人卻沉默不語,對要求有馬義男在電視節目中下跪一事也不再說什麼。武上心想,該不會是嫌疑人出了什麼事吧?
就算出事,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頂多就是感冒了需要睡覺,或是工作忙、出差什麼的,也有可能全家出國旅遊了之類想當然的理由。幹下這些案件的嫌疑人,其實跟日常生活的小事密不可分。
「他」或是「他們」——這種由多人共同作案的有計劃犯罪,國內幾乎沒有先例。但武上更在意在誘殺年輕女子的罪惡行徑背後,犯下這些案件的人是否本身具有一定魅力?換言之,兇手往往是我們認為最不可能的那類人。說不定是很有社會地位或具有相當經濟能力的人,也可能是有能力、有來頭、看起來人很不錯、已經結婚甚至有小孩的那種。總之和罪犯形象相去甚遠,可說是健全而正常的社會人士。
嫌疑人和有馬義男的談話記錄、和日高千秋母親的談話記錄、和電視臺的電話交談記錄,武上不知聽了多少遍,想推斷出是怎樣的人。不僅是談話的內容,連遣詞用句都很講究,詞彙也很豐富,可見是受過教育的人。聲音雖然經過處理,年齡也不容易鎖定,但應該是在二十到四十幾歲之間。這樣的年齡又受過教育,不太可能沒有固定職業。如果是失業者,大概也是因為企業縮編或日元升值造成公司破產吧……
有幾處頗值得注意,例如嫌疑人將有馬義男約到廣場飯店,卻又揶揄老先生在高階飯店也得不到應有的尊重。這只是為了侮辱有馬義男呢,還是嫌疑人本身的自卑情結作祟?即嫌疑人自己在高階飯店也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武上心想,的確有些飯店是看人來決定如何服務,可近十幾年來,這種情況已經大大改善了。這也是社會逐漸豐富化、多樣化的表現之一。常常可以看見身著牛仔褲和破t恤、揹著登山包的學生約在飯店大廳見面。
很有可能是年過七旬的豆腐店老闆有馬義男在飯店裡有些心虛,偏偏又遇到態度不好的店員,事實上那一晚也的確如此。但恐怕在有馬義男說出「我不喜歡那種地方,心裡沒底」之類的話前,比有馬義男年輕得多的嫌疑人就已主動說出老人將受高階飯店輕視的話。武上覺得這一點很奇怪。
這麼一來,嫌疑人是基於上一代的經驗和思想說出這句話的嘍?所以這不是推斷嫌疑人現狀,而是可以推斷其生長環境的線索。
還有一點值得推敲。這個嫌疑人很愛說話,同時也很能讓受害者說話。
從古川鞠子的事件來看,嫌疑人主動打電話給有馬義男,也去過古川家。他是怎麼查到古川家的住址和電話號碼的呢?當時固然做過許多推測,但自從發生三鷹的日高千秋遇害一事,武上認為是嫌疑人直接從受害者口中問出來的。
日高千秋的遺體被發現於她家附近兒童公園裡的大象滑梯上。據說這個滑梯是日高千秋小時候的最愛,連她母親都已經忘了這件事。還是嫌疑人主動說:「你們家附近不是有個兒童公園嗎?公園裡有個造型奇怪的大象滑梯。」
為什麼嫌疑人會知道千秋和大象滑梯的事?
假設嫌疑人和日高千秋是從小認識的好朋友,很早以前就知道滑梯,那這個朋友和大川公園的事件也有所關聯。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證據顯示千秋和鞠子以某種方式認識,而她們的交集則是嫌疑人。所以這個假設必須擴大成為嫌疑人是千秋的好朋友,熟知她童年的記憶,同時還知道古川鞠子的電話號碼和住址。
這個假設似乎有些牽強。如果千秋和鞠子都是女高中生還說得過去。一個是高二學生,一個是剛剛工作的銀行職員,而且鞠子畢業的學校和千秋在讀的也不同。至於住的地方,雖然東中野和三鷹都在中央線沿線,可此外幾乎沒有共通點。
調查會議上,有人提出了奇特的見解:嫌疑人會不會是鞠子的同事或上司?如果是公司裡的人,自然很清楚古川鞠子的私事,可是和日高千秋又有什麼關係呢?
千秋從事過賣淫活動。她母親多少已有察覺,也有同學聽千秋相當露骨地說過。而且千秋的行動完全是獨立的,她並沒有參加什麼集團或受人控制,主要是通過電話交友中心尋找男人。對方有意,千秋也覺得可以時,就上賓館,這是她一貫的模式。千秋之所以開始這種行為,是受到她最要好的朋友影響,而她那朋友于今年六月因為校內盜竊被勒令退學,此後還是跟千秋繼續往來,所以特調總部也傳那女孩前來訊問過。那女孩也是單打獨鬥型的賣淫者,跟本案關聯不大。
提出奇特見解的人還說:古川鞠子的同事會不會也是日高千秋的客人?這樣兩人就能牽上線了,這個人自然也就是嫌疑人了。這種說法固然有趣,但問題是殺人動機何在?而且根據這種說法,又該如何解釋目前身份未明的第三個受害者,即右手的主人與本案有什麼關聯呢?說右手主人是嫌疑人的同事或以前的同事,或者說她也從事賣淫活動,似乎都太牽強。還不如單純一點思考:這種不特定多數年輕女性遇害事件,受害人彼此之間並沒有關係,受害人的個人資訊都是嫌疑人在行兇前直接問出來的。
然而日高千秋和嫌疑人過去是否認識呢?這卻無法立刻判斷。有可能在送信到廣場飯店那天,兩人才第一次接觸;也有可能嫌疑人以前就是千秋賣淫的物件,這一天被叫了出來。萬一嫌疑人是千秋以前的熟客,那麼調查她的日記、記事簿、通訊簿、手機通話記錄等,應該能發現線索。
現階段只有一件事是確定的。日高千秋覺得這個嫌疑人「還可以接受」,所以才會談得那麼深入,才可能將童年往事告訴對方。
信送到廣場飯店後,日高千秋的遺體在兩天後被發現,驗屍結果顯示死亡時間並未超過二十四小時。這對特調總部而言是個意外。送信過後的兩天裡,日高千秋在哪裡?做了些什麼?
嫌疑人是否在她身邊?她是自願留下來的,還是被拘禁了?說不定第一晚是自願,第二天因為廣場飯店的事被報道,千秋發現了那封信的意義,於是被拘禁了。後者的說法,武上比較贊同。她的自願當然也是被嫌疑人教唆的。總之第二天千秋知道了嫌疑人叫她送到廣場飯店的信是怎麼回事,而且她也知道嫌疑人的長相。名字、經歷都可以作假,長相特徵被知道就完了,所以千秋的自由之身絕對不保。
現在看來,千秋不太可能一開始就是共犯。大川公園事件發生時,她母親還叮嚀道:「出了這種事,晚上不要玩得太晚了。」千秋則回答:「我才沒那麼笨,會被男人殺了。」她生活態度雖然不檢點,但也沒有太大變化,據說對於這些事件的報道也沒有太大興趣,不會刻意閱讀或收看。如果千秋是共犯,應該不至於如此冷靜。不管怎樣,她畢竟只是個十七歲女孩。
日高千秋是半途被牽扯進來的。可是在發現犯案行為之前,日高千秋對拉她涉案的人抱有相當好感和信賴。連自己的母親都已經忘記的大象滑梯心情故事,她都願意告訴那人,就是最好的證明。
據解剖報告顯示,她是在吃完最後一餐不久後被殺的。吃的是漢堡類垃圾食品,女高中生的最愛,可見她的飲食還是受到正常對待。體內並沒有測出殘留的精液,無法判斷她和嫌疑人之間是否有過性行為,身上也沒有受過人為暴力的痕跡。除了脖子上的勒痕外,她全身皮膚完好。頭髮留有洗髮水的成分,腳趾之間驗出有水垢,意味著兩天之內曾泡過澡或洗過淋浴。
千秋是被繩索勒緊脖子窒息而死的。但不是雙手用力拉扯繩索,而是「吊死」的,換言之,即「縊死」。媒體對此的報道多半不準確,頻繁使用「勒死」的字眼,與事實大相徑庭。勒死和縊死在脖子上留下的痕跡完全不同,一眼就能分辨。
武上從未接過強制縊死受害者的案件。十年前遇過一個案例:一名女子久病不愈,將繩子套在門框上想要自殺,但因太過害怕站在板凳上始終不敢跳下來。丈夫回家後,她哭著哀求丈夫閉上眼睛幫她踢倒板凳。這個案例留有妻子的遺書,周圍的人也作證妻子平時就有自殺的念頭。醫院也證實丈夫為了照顧妻子,精神和經濟方面都已到達極限。所以被認定是協助自殺,不是殺人,故不定罪。
當時負責的同事還說:「如果我是那丈夫,大概也會踢板凳。可是踢板凳的同時也會抱住妻子。沒這麼做,是否表示丈夫的內心存有殺意呢?」那時武上正好因為某些事和妻子處得不愉快,聽了同事的說法,內心有些猶豫,還很認真地想過:我說不定會踢倒板凳,然後扔下家和工作遠走他鄉。當然這些話他沒有跟妻子說過。
日高千秋脖子上的繩索痕跡表明她是被縊死的。但根據她死時的狀態來看,過程相當粗暴,脖子附近有繩索造成的明顯擦傷。大概是尚有意識的時候,不斷掙扎,想要鬆開繩索造成的。雙手的指縫中還殘留繩索纖維,右手中指的指甲已破裂。
千秋不是平心靜氣地被縊死,而是被嫌疑人強迫上吊致死。
究竟嫌疑人是如何逼她就範的呢?是花言巧語騙她說是遊戲嗎?如果千秋是男性,很有可能是被暗示:上吊之後意識朦朧之際自慰很舒服。事實上也有很多人沉溺於這種樂趣,一不小心過於用力而窒息身亡。但那些一般發生在男性身上,不適用於千秋。
千秋的遺體被發現時,身上穿著制服,連襪子都是和制服配套的。內衣褲和襪子是母親沒有見過的,大概是嫌疑人買來給她換的。
和嫌疑人在一起的時候,千秋不可能都穿著制服,應該會換上比較容易活動的衣物。但因為沒有發現書包或其他物品,無法判斷。據過去的習慣判斷,千秋自行攜帶換洗衣物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她可能洗過澡,這種推斷更加錯不了。
會不會是嫌疑人強迫或欺騙千秋,在縊死她之前先讓她換好制服呢?回到母親身邊時,千秋一身制服打扮的確讓母親感到震驚。對嫌疑人來說,這也是絕佳的戲劇效果。
然而,要誘騙已經知道送到廣場飯店的信和案件牽扯在一起,多少有些害怕的千秋,對嫌疑人而言應該不是很容易。要強制她做什麼事,也不是隨便想想就能成功的。萬一千秋哭叫求饒,嫌疑人如何控制場面呢?
而且嫌疑人還得多費一道手續,讓千秋換好制服後才將她縊死。這是怎麼辦到的?是用什麼方法讓千秋就範的呢?
嫌疑人和千秋之間,或許應該說是千秋到了危急時刻,脖子上被套上繩索,板凳都放到眼前了,還認為對方會聽自己的話,還以為對方是在開玩笑,還相信自己不會遇到這種事。儘管知道對方曾對古川鞠子和失去右手的女子做過不人道的事,還堅信自己沒有問題。千秋真的是這麼想的嗎?
武上據此斷定嫌疑人——最後和日高千秋接觸的人,應該是個極具魅力的男子。
武上想了很多,覺得接近大學生的年齡最有可能,就像是個帥氣的大哥哥。可是這麼一來,經濟上就有些困難了。於是他又覺得像秋津這樣三十幾歲、正努力工作的也很有可能。忽然間他想到日高千秋的父親是個忙碌的公司職員,目前仍獨自在異地工作。千秋和父親、母親和父親,長久以來都因父親以公司為中心的生活方式處得不好。所以像千秋父親一樣年紀的男子也值得考慮。和神崎警部一起吃午飯時,武上說出了這一想法,提到說不定嫌疑人和日高千秋的父親長得很像。警部認真聽完後表示:下午會跟千秋的母親要她丈夫的照片。
經過許多錯誤的試驗,從有前科的人員名單中又挑出了六號和十一號嫌疑人。武上尤其注意他們的外觀、氣質、經濟能力等方面。拿起專案組跟蹤拍攝的照片左看右看,認真比對,想象若自己是女高中生,是否願意跟這樣的男人交往、上床、說出心裡話,聊起陳年往事。
調查有犯罪前科嫌疑人的專案組中,秋津和鳥居分屬不同的組。武上也問了這對一向意見有分歧的警察。秋津負責調查六號嫌疑人,他認為六號涉案的可能性不大。
「這傢伙簡直像個糟老頭!」他說,「像這種男人,年輕女孩會靠上來嗎?因為此前的經歷,現在連固定職業都沒有,很缺錢。上次入獄時就跟老婆離婚了,出獄後一直是一個人生活。行動固然自由,可是他連輛汽車都沒有。」
特調總部認為,從廣場飯店事件的行動力、搬運千秋遺體的手法來判斷,嫌疑人應該有汽車。
而十一號在很多方面跟武上描述的嫌疑人很像。鳥居也表示「可能性很大」。
十一號的青年此前因女友提出分手,心生怨恨,開始跟蹤女友。因為女友有所防範,他就將目標轉為女友正在上高一的妹妹,將其在放學路上強拉到賓館軟禁並強暴。
這是五年前的事,十一號當時是大三學生。受害者趁其不備逃出賓館,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巡警趕到賓館時,他還在床上呼呼大睡。
據辦案人員表示,此人在接受訊問時,時常將姐妹倆搞混,時間和日期觀念也很模糊,所以被認為精神有問題。而且他還在自己家附近犯下數起侵襲夜歸女子、毆打或拉扯女性的案子。其中一名受害者還作證,說嫌疑人對著她大罵某個女人的名字,事後發現罵的就是他交往過的女友。在他眼裡,似乎只要是年輕女子,就是甩了他的可惡女人。
最後檢察官申請為他作精神鑑定,鑑定報告在公審時提交給了法庭,但法庭認定他具有充分行為能力,沒有精神失常或低能弱智,因此判處五年的徒刑。被告人沒有上訴,直接服刑。
「公審時沒有提他在未成年時也犯過幾起案件。大概辯護律師沒有提出上訴,也是為了能讓他認罪後早日接受治療。五年徒刑是重是輕,眾說紛紜。當時負責案子的檢察官是女性。」
鳥居不太懂得做人,從有馬義男那件事就能證明,但做事無可挑剔。工作認真的人容易與人發生摩擦,武上倒很欣賞他認真做事的態度。有關十一號的調查情況,鳥居做成了一份詳細的檔案。
「未成年時犯下的案件,內容大多是同一型別。纏著對自己冷淡或拒絕交往的女孩不放,甚至強行約會,一天打上百通電話,直接上門就想硬來等。他不是拉幫結派鬧事的那種,而是孤僻的獨行人。」
「可是有暴力傾向。」
「沒錯。服刑期間是模範囚徒,因此五年的刑期剛滿三年便假釋出獄了。定期還和保護司見面,也到保護司介紹的醫生那裡接受心理治療。和父母同住,沒有固定職業,目前在離家不遠的便利店打工。他本人還希望能夠回大學完成學業。」
「學什麼專業?」
「他是法律系的。」鳥居一臉嚴肅地回答。
「這麼說來,假釋出獄以來一直很安分。」武上看著鳥居問,「可是你說他很有可能跟大川公園的案子有關係。為什麼?」
「首先是因為他的外表。我很贊同你對嫌疑人的描述。」
「的確,從照片看,這年輕人長得不賴。」
「臉色不是很好,但個子夠高,身體也很壯,十分帥氣。真不明白為什麼會被女友甩了?」鳥居問起了自己。說起來,鳥居也是單身漢。
「又有知識,學習成績不錯。聽他高中同學說,他還是年級優秀學生。當過學生會主席,是選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