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才在聽歌劇,歌劇能讓我換換腦子。」
他上下打量起我來。
「我感覺在哪兒見過你。」
「是因為我長了一張大眾臉吧。」
「不,我確定以前見過你……你曾經在電視上出現過,是吧?你是演員?」
「不是。」
「你是做什麼的?」
「我是一名作家。」
「啊,對!去年,你的書在這裡賣過。我還記得,你的照片就在書的封面上。」
他在書架之間來回翻找,想找到那本肯定已經不再賣的書,最終在倉庫裡面翻了一本出來。他帶著勝利的神情跑回了櫃檯:「看,這是你吧!看看,這就是你的書,馬庫斯·戈德曼,上面還寫著你的大名呢。」
「正如你所說。」
「嘿,你在寫新書吧,戈德曼先生?」
「老實說,我還沒什麼新作品。」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能問問你這是要到哪兒去嗎?」
「去新罕布什爾州。」
「好地方。特別是那兒的夏天,你要去那兒做什麼?去釣魚嗎?」
「是的。」
「釣什麼魚啊?那邊有不少很好的、能釣到黑鱸的地方。」
「去釣煩心事。我要去那邊找一個遇到麻煩的朋友,特別特別大的麻煩。」
「嘿,估計現在沒有誰能遇到比哈里·戈貝爾更大的麻煩了。」
他大笑起來,熱情地握了握我的手。在這個地方,見到名人還真是一件稀罕事。在上路之前,他給我衝了一杯咖啡。
這個案件顛覆了一切:不僅僅是在諾拉的骸骨旁邊發現了書稿毫無疑問地加大了哈里犯案的可能性,更讓人深感難以接受的是哈里寫這本書的靈感源自他和這個15歲小女孩的愛情故事。今後人們會如何看待這本書呢?美國人是不是有病啊?當初竟然把哈里捧上天,讓他成為明星作家。在對這一醜聞刨根問底之後,記者們開始探究各種可能促使哈里·戈貝爾殺害諾拉·凱爾甘的原因。是因為她要公開他們之間的戀情嗎?還是因為她想要分手,而他因此失去了理智?在到新罕布什爾的途中,我把這些疑問一個個在腦子裡過了一遍。我一度想把電臺裡的廣播重新換成歌劇,以便讓自己的腦子透透氣。但是此時此刻,不去想哈里,我做不到。而每當想起他的時候,我同時又會想到那個在地下躺了30年的小姑娘,就躺在那一幢我認為度過了我人生最美好時光的房子裡。
經過五個小時的車程,我終於抵達鵝彎。我開車的時候就沒動腦子:為什麼不是直接去康科德找哈里和洛特,卻跑到這裡來了?在一號大道的路邊停著一排衛星轉播車,而在通往戈貝爾那棟房子的小沙石路的岔路口旁,記者們還在進行著不間斷的現場報道。正當我準備轉一個方向的時候,所有人都圍到了我的車旁,堵住了我的去路,想看看到底是誰來了。其中的一位認出了我,驚聲道:「嘿,這不是我們的大作家嗎?馬庫斯·戈德曼來了!」人群騷動起來,攝像機鏡頭貼到了我的車窗上。我聽到他們提出的各種各樣的問題:「你覺得這姑娘真是哈里·戈貝爾殺的嗎?」「你知道他的《罪惡之源》是為她而寫的吧?」「這本書應該會停賣吧?」我不想發表任何意見,一直關著車窗,太陽鏡也始終掛在臉上。幸好現場的歐若拉警察分開記者和好奇的行人,同時也給我開出了一條道,讓我能在桑樹和高大的松樹叢之間得以脫身,消失在小路上。我還能聽見幾個記者朝我大喊:「戈德曼先生,你為什麼會來歐若拉啊?你來哈里·戈貝爾家做什麼?戈德曼先生,你為什麼會在這裡?」
為什麼我會在這裡?因為這是哈里的家,而他可能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在那個時候,我才意識到這個讓我都感到驚訝的事實:哈里是我擁有的最值得珍惜的朋友。我在高中和大學階段,都無法與我的同齡人建立起任何親密的、可以維持一輩子的友情。我的生活裡只有哈里,對我來說,無論他是否真的犯下了受到指控的罪行,其實都不重要,都絲毫不會改變我對他的深厚友情。這是一種奇妙的感覺:我覺得我可能更希望自己能夠恨他,能夠像全國其他人那樣朝他的臉上吐口水,這樣或許還會更簡單一些,但是這樁案件完全沒有改變我對他寄託的情感。我頂多會對自己說,他也是一個人,人的身上都會有邪惡的一面。所有人都有邪惡的一面。問題只在於你對這個邪惡面究竟能夠忍受到什麼程度。
我把車停到了沙石鋪就的停車場上,就在挑棚的旁邊。哈里的紅色科爾維特轎車還在車庫的前面,他總是會把車停在那裡。我彷彿覺得我的老師就在家裡,就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我想到屋子裡邊去,但是門被鎖上了。這是我印象中第一次在這裡被拒之門外。我轉了一圈,發現警察們都走了,但是宅子的後門被各種橫幅和標語給擋住了。我只能遠遠地看一看這個外延一直伸展到樹林邊界的大宅子。遠處隱約可以看到院子裡那個張開的大口子,由此足以想見警方當時的挖掘搜查是多麼深入。而就在旁邊,一些被遺忘的繡球花正在一點點地枯萎。我就這樣差不多待了一個小時,然後聽到身後傳來汽車的聲音。車上的人正是洛特,他是從康科德來的。一在電視上看到我,他就趕了過來。而他見到我的第一句話是:「所以,你最終還是來了?」
「是的,為什麼這麼問?」
「哈里說你一定會來的。他說你是一個驢脾氣,你才不會怕來這兒會不會把自己攪進這樁案件裡。」
「哈里很瞭解我。」
洛特在他的衣服口袋裡翻了一下,拿出了一張紙。
「這是他給你的。」他對我說。
我翻開紙,上面是用手寫的一封信。
我親愛的馬庫斯:
當你在讀這封信的時候,證明你已經來新罕布什爾州打探你老朋友的訊息了。
你是一個勇敢的傢伙,對此我從不懷疑。我在這裡向你發誓,我是清白的。但是,我想我會在監獄裡待一段時間吧,你有更多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不是跑來摻和進我的事情裡。為你的前程好好努力吧,好好寫你月底就要向出版商交出的小說。在我看來,你的前程更加重要,不要在我的身上浪費時間。
祝好
哈里
附言:如果萬一你不顧一切想在新罕布什爾州停留一段時間,或者不時來這兒逛一逛,鵝彎都是你的家。你可以在這裡想待多久就待多久。我只想讓你幫一個小忙:給海鷗們餵食,在陽臺上放點麵包。給海鷗餵食對我來說很重要。
「不要離開他。」洛特對我說,「戈貝爾需要你。」
我點了點頭。
「這些事對他有什麼影響?」
「太糟糕了。你看了那些新聞嗎?所有人都知道那本書的事情。這對他來說簡直就是大難臨頭。我知道得越多,就越想要幫他辯護。」
「訊息是怎麼傳出去的?」
「我看是直接從檢察官那兒傳出來的。他們為了給哈里施壓,就想用公眾輿論來壓垮他。他們想要哈里說出關於這件事的全部供詞,他們很清楚,像這種已經過了30年的舊案子,沒什麼比供詞來得更實在了。」
「我什麼時候能見他?」
「明早以後。州監獄就在康科德的出口處。你要住在什麼地方?」
「就這裡,如果可能的話。」
他噘起了嘴。
「我不太確定。」他說,「警察封鎖了他的宅子,因為這是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難道不是那個坑所在的地方嗎?」我問道。
洛特去看了看大門,然後很快繞著房子轉了一圈,他回到我的身邊,笑呵呵地朝我走過來。
「你覺得我現在可以在裡邊住下了?」
「我覺得你並沒有被禁止住在裡邊。」
「我不是很確定我是否明白你的意思。」
「這正是美國法律的美妙之處,戈德曼:當沒有法律的時候,你可以自己去編一個。如果他們和你爭辯起來,你可以直接告上最高法院,而他們會判你上訴得直,然後頒佈帶有你名字的判決書:戈德曼挑戰新罕布什爾州政府勝訴。你知道為什麼在這個國家,當你被逮捕的時候,警方要對你讀出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嗎?因為在20世紀60年代,曾經有一個叫埃爾納斯托·米蘭達的人因為承認自己有強姦行為而被判刑。後來,你肯定想象不到,他的律師辯護說這不公平,因為這位誠實的米蘭達沒上過幾天學,他並不知道權利法案可以給予他保持緘默的權利。這個律師將這樁案子弄得盡人皆知,並上訴到了最高法院,而接下來你可能更想不到的是,這個傻瓜居然勝訴了。他自己供認的證詞無效,米蘭達在與亞利桑那州的官司中笑到了最後。自從這個事件之後,警察在將你關進監獄之前,就必須對你說:‘你有權保持緘默,並且有權聘請律師。如果你沒有能力的話,我們將自動為你委派一位律師。’簡單來說,這些我們在電影裡聽到的愚蠢至極的臺詞,源頭都是從我們的老朋友埃爾納斯托那裡來的。這真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情。戈德曼,北美的法律是集體工作的成果:所有人都可以參與其中。就住在這個地方吧,沒有什麼能阻止你這樣做。如果警方膽敢來找你麻煩的話,你就對他們說這是法律的漏洞,告訴他們我剛才說的高階法院的事,並且威脅他們可能會遭受到巨大的利益損失。這樣準能把他們嚇跑。話說回來,我沒有房子的鑰匙。」
我從我的口袋裡拿出了一串鑰匙。
「當年哈里交給我的。」我說。
「戈德曼,你簡直就是個魔術師啊。但是千萬得注意,不要跨過警察設的警戒線。要不然,我們就會有麻煩了。」
「我保證不會。說到這兒,我想知道警方在封鎖了房子之後有什麼新進展嗎?」
「沒有什麼進展。警察什麼都找不到。這正是現在可以自由進入這幢房子的原因。」
洛特走了,我鑽進了這幢空曠的大房子裡。我把門上了鎖,直接去到辦公室裡找那個盒子。但是它已經不在那裡了,哈里究竟會怎麼處置這個盒子呢?我真的很想找到它,於是我開始在哈里的書房和客廳裡亂翻一氣。可是依然徒勞無功。我決定認真地搜查房子裡的每一層,想要找到一切能夠幫助我搞明白1975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的蛛絲馬跡。諾拉·凱爾甘會是在這裡面的其中一間房裡被謀殺的嗎?
最後,我發現了幾本我以前從來沒有看到過的相簿。我拿出一本開啟來,裡面有我和哈里在我大學時代的照片。課堂上、拳擊房裡、校園裡,在我們經常光顧的餐廳裡。我甚至還發現了我被頒發學位證書時候的照片。而另外一本相簿裡則裝了一些裁剪下來的關於我和我的書的報刊文章。一些段落被紅筆圈了出來,或者畫上了線。直到那時,我才知道,哈里一直以來都在很用心地關注著我的成長,他因此精心保留了所有相關的物件。我甚至找到了《紐瓦克日報》上的一段節選,它報道了一年半以前我曾經就讀的費樂頓高中為我舉辦的慶典。他是怎麼弄到這些文章的?我清楚地記得,那是2006年聖誕節的前幾天:我的第一本小說突破了100萬冊銷量大關。我曾經就讀的費樂頓高中的校長有感於我所取得的成功的巨大聲勢,決定為我舉辦一個致敬的儀式,他覺得這是我應得的。
儀式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在學校的大禮堂裡舉行的,排場盛大,出席的有在校學生、畢業生代表以及當地的記者。在場的所有人都乖乖地坐在摺疊椅子上,對面就是一塊大大的幕布。校長致辭完畢之後,幕布被拉下,展現在大家眼前的是一個玻璃櫃子,上面刻著:向從1993年到1998年就讀於本校的神奇小子馬庫斯·p.戈德曼致敬。玻璃櫃子裡面放了一本我的小說、我以前在學校發表過的一些文章,還有幾張照片,以及我曾經穿過的曲棍球球衣和競走隊隊服。
我笑著重新朗讀了關於我的這篇文章。費樂頓是位於紐瓦克北部的一所分外安靜的學校,裡面的學生一點都不鬧騰,我在這裡度過了我的高中生涯,這深深地印在了大家的記憶裡,當時老師和同學們都叫我「神奇小子」。然而,在2006年12月的那一天,當所有人都在這個象徵了我的榮譽的玻璃櫃前鼓掌的時候,卻沒有一個人知道我當年贏得這樣的名聲其實僅僅是得益於一連串的誤會,一開始是偶然,到後來則是有意識地精心策劃,結果就使我在費樂頓高中那漫長而美妙的四年裡成為毫無爭議的閃亮明星。
「神奇小子」的神奇之旅是從我高中一年級的時候開始的,這和我必須要為自己的課程補上一門體育課這件事密切相關。當時我想要不就選橄欖球,要不就選籃球。但是選這兩個專案的名額是有限的。不巧的是,註冊當天我很晚才來到報到處。「今天下班了。」教導處主任是一個體形肥碩的女人,她一看到我就這樣對我說,「明年再來吧。」「求求你了,夫人,」我央求道,「我必須註冊到一門體育課,要不然,我的考試就得掛了。」「叫什麼名字?」她嘆了一口氣道。「戈德曼,馬庫斯·戈德曼,夫人。」「什麼專案?」「橄欖球,或者籃球。」「這兩項都已經滿了,現在就剩下健美操和曲棍球沒報滿了。」
曲棍球還是健美操?這還不如干脆讓我選瘟疫還是霍亂呢。我很清楚,假如我選了健美操的話肯定會招來同學的嘲笑,所以我毫不猶豫地選了曲棍球。但是,費樂頓過去20年都沒有出過好的曲棍球隊,以至於後來都沒人願意搭理這支球隊了。所以球隊裡的人要麼是被其他專案踢出來的,要麼就是和我一樣註冊時來晚了的。就是這樣,我加入了這支毫無戰鬥力的蹩腳球隊,但是我在這裡贏得了無限榮耀。為了使自己在學期結束之前被橄欖球隊挖過去,我決定做出點成績來讓大家看一看。於是,我拿出了前所未有的動力瘋狂訓練,兩個星期後,我們的教練在我身上看到了他期待已久的明星潛質。接下來沒多久,我就被他選為球隊的隊長,我還沒有出什麼大力氣就已經被大家公認為是校史上最優秀的曲棍球球員了。我毫不費力地打破了學校過去20年保持的進球紀錄,但其實這個紀錄本來就「不堪一擊」。為此,我的名字還被刻到了學校的榮譽榜上,這還是一年級新生頭一回享受如此殊榮。在這件事情以後,我吸引了全校師生的注意。我也一下子明白了,要想成為人們眼中的「神奇小子」,只需要顯得跟別人不同就可以了,說到底,這其實也就只是一個會不會裝腔作勢的問題。
我很快就進入了角色。現在再也不考慮離開曲棍球隊了,因為我唯一的目標就是不擇手段地成為最好的那一個,成為聚光燈下的人,不計一切代價。當時還進行了一個叫科學小製作的比賽,得第一名的是一個叫莎莉的科學怪才,而我只排到了第16的位置。當在學校的階梯教室裡頒獎的時候,我費盡力氣拿到了說話的機會,一開口就胡編亂造出了一個個我作為志願者幫助智障患者度過週末的故事,我解釋說,這些志願活動大大地影響了我參加科學小製作的工作,而在最後結束演講之前,我還從眼裡擠出了淚水。「如果我能給那些得唐氏綜合徵的朋友帶去一絲絲幸福,得不得第一對我來說真的不重要。」所有的人都被我感動了,這也使我成功地在老師和同學面前完全蓋過了莎莉的風頭。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莎莉本人也有一個重度殘疾的弟弟,聽完我的故事之後,她拒絕領獎,執意要把一等獎讓給我。經過這段插曲之後,我的名字不僅同時出現在了學校榮譽榜的體育板塊和科學板塊,還獲得了一個特別的友情獎。可是,我私底下把這個榮譽榜叫恥辱榜,我耍的那些鬼把戲,我自然比誰都清楚。但是我已經無法停止這些「罪行」了,就好像被什麼困住了一樣無力自拔。一個星期之後,我打破了搖彩票銷售的紀錄,辦法就是,我用兩個夏天打掃市游泳館前面草坪掙來的錢自己把彩票給買了。很快,全校的人都在說:馬庫斯·戈德曼是一個非比尋常的學生。而正是因為這些共識才導致全校的學生和老師開始叫我「神奇小子」,這個稱號成了我的標籤和我成功的砝碼。我的名聲馬上傳遍了我在紐瓦克所住的小區,這給我的父母帶來了巨大的滿足感。
這種「虛假」的名聲讓我有了去學拳擊的想法。我一直對拳擊這項運動充滿熱情,而且我一直都是一個愛動動拳腳的人。至於選擇去離我家有一個小時火車車程的布魯克林的一傢俱樂部偷偷訓練,那是因為在那裡沒人認識我,在那裡我可以不那麼完美。我去那裡想要的是被比我強大的人擊敗的感覺,是可以在別人面前丟臉的權利。這是我唯一能夠逃離那個由我自己創造出來的所謂「完美怪獸」的辦法:在這家拳擊俱樂部裡面,「神奇小子」可以失敗,他可以不那麼優秀。而那個真正的馬庫斯由此可以重新走出來。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追求第一的慾念就會一點點地超出想象的範圍。我得到的越多,就會越怕失去。
到了我高中的第三年,由於學校財政緊縮,校長決定解散曲棍球隊,這完全就是一支入不敷出的隊伍。困境又重新降臨到我的身上來了:球隊的解散意味著我要重新選一門體育課。加入橄欖球隊和籃球隊聽上去自然是不錯的選擇,但是我很清楚,加入其中的任何一支隊伍都意味著我將遇到那些比我的曲棍球隊兄弟們更有天賦、更加信心勃勃的隊友。這樣的話,我的光芒就有可能被掩蓋,我就會重新變成一個默默無聞的小角色,或者更糟,直接「一落千丈」。當人們聽說那個當年的曲棍球隊隊長,那個20多年來進球最多的紀錄保持者只能在橄欖球隊裡面端茶倒水的時候,他們會作何感想?那兩個星期,我一直煩悶不堪,一直到我聽說學校裡有一個極不為人知的競走隊時心情才好了起來。這是一支由兩個需要趴著走路的矮胖子和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瘦猴」組成的隊伍。這也是費樂頓高中唯一不參加高中聯賽的專案。這樣一支隊伍讓我可以完完全全不用擔心遇到能與我相抗衡的人。於是帶著輕鬆的心情,我毫不猶豫地加入了費樂頓競走隊。而就在入隊之後的第一堂訓練課,我就不費吹灰之力地打破了我那些平庸隊友保持的紀錄,而旁邊果然也投來了我的粉絲和校長的愛慕眼光。
我的生活一直安好,直到我們的校長在看到我的可喜成績之後,產生了那個荒誕的想法:他想組織一次地區內高中之間的競走大賽,目的是為了讓我為校爭光,他十分確定他的學生「神奇小子」將奪取桂冠。在聽到這個訊息之後,我緊張萬分,毫不鬆懈地練了整整一個月。然而,我很清楚在面對其他學校那些已經習慣了比賽的強手時,我什麼都不是。我,只是一個繡花枕頭、一塊空心板:我馬上就會讓自己成為笑柄,而且還是在我自己的「領地」上。
比賽的那一天,整個費樂頓高中的學生以及一大半我所在社群的居民都前來給我加油助威。發令槍響,正如之前所擔心的,我與其他參賽者的距離很快就被拉開。情勢已經非常危急了,我的名譽也危在旦夕。這是六英里的長距離比賽,也就是說要圍著體育場競走25圈。這等於我要被羞辱25次。再這樣下去,我肯定會最後一個完賽,被打敗,名譽掃地,甚至還有可能被第一名套圈。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挽救「神奇小子」的名聲。於是,我鉚足了全身的力氣,積聚了我所有的能量,不顧一切地、瘋了一般地衝了出去:在給我加油的歡呼聲中,我衝到了領走的位置。這個時候,我開始執行我賽前精心安排的計劃:在我暫時搶到第一位,並且覺得力氣快要用光的時候,我就裝作自己的腳被地面絆了一下,然後摔倒在地上,還虛張聲勢地轉了幾圈。一陣驚呼,一陣尖叫,最後,我的腿出人意料地摔斷了。在付出了手術和兩個星期在醫院靜養的代價之後,我的名譽才得以保全。在這場意外發生一個星期後,學校的日報上給我寫下了以下一篇簡報:
在這場史詩一般的比賽中,當「神奇小子」馬庫斯·戈德曼遠遠領先對手、勝利在望的時候,卻成了賽道質量問題的犧牲品。他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一條腿折了。
這成了我作為競走運動員生涯的終結,也是我體育生涯的終結。因為受傷嚴重,我一直到高中結束時都不用再修體育課了。出於我堅韌不拔的精神和我做出的犧牲,學校在榮譽櫥窗裡增設了一塊我的名牌,而那裡已經放著我的曲棍球隊隊服了。我們的校長先生起勁地咒罵著費樂頓高中陳舊的硬體設施,他花費重金重新鋪設了體育場的賽道。為了給施工籌錢,他削減了學校外出的預算,同時也禁止了下一年級學生所有的課外活動。
在我的高中結束時,由於我有優異的成績,還有優秀畢業生證書和很多封推薦信,我需要做的就只是選一所好的大學。那一天下午,我躺在房間的床上,手裡拿著三封錄取通知書,一封是哈佛大學的,一封是耶魯大學的,還有一封是馬薩諸塞州無名學府巴若斯大學的。我要去的就是巴若斯。去一個好的大學,我可能會丟失我「神奇小子」的名號。哈佛、耶魯,這樣的大學起點實在太高。我完全沒有興趣去面對那些從全國四面八方來的精英,他們的名字肯定會寫滿學校的榮譽欄。而能讓我的名字出現在巴若斯大學的榮譽欄上顯然是一件更容易的事情。「神奇小子」可不願意自折雙翼。「神奇小子」想一直神奇下去。巴若斯大學對我來說再好不過了,在這所小學校裡我肯定能發光發熱。我完全不費力氣就讓我的父母相信,巴若斯大學的文學系在任何方面都比哈佛和耶魯強。就這樣,在那個1998年的秋天,我離開了紐瓦克,朝這個馬薩諸塞州的小工業城市進發了。在那裡,我認識了哈里·戈貝爾。
夜幕剛剛降臨,我還一直坐在陽臺上看著那些相簿,重拾那些久遠的記憶。就在這個時候,我接到了道葛拉斯的來電,他好像剛剛經歷了什麼災難似的。
「馬庫斯,我的上帝!我簡直不敢相信你跑到新罕布什爾去了,你怎麼不通知我呢!我接到記者的來電,他們問我你去那裡幹什麼,而我完全還被矇在鼓裡。我是開了電視之後才知道的。趁現在還來得及,快回紐約來。這樁案件,你完全無法駕馭。你必須明天一大早就離開那個是非之地,馬上給我回到紐約來。戈貝爾的律師很棒,你讓他做好他的工作,你也應該好好想想你自己工作的事情了。15天以後,你就得給他們交稿了。」
「哈里現在需要一個朋友待在他身邊。」我說。
他在電話那頭靜了一會兒,然後低聲嘟囔起來,似乎他直到現在才搞清楚這幾個月他一直受到困擾的事情。
「你還沒寫出來吧?現在離巴爾納斯基給出的最後交稿時間還剩下兩個星期了,你還不趕緊把稿給我趕出來!是這樣的嗎,馬可?你到底是在幫你的朋友還是在逃離紐約?」
「別說了,道古。」
電話那頭又安靜了一會兒,他接著道:「馬可,快跟我說你現在已經想好寫什麼了,快跟我說你已經有一個大概的脈絡了,快跟我說你去新罕布什爾也是出於別的原因。」
「別的原因?出於友情,這個原因足夠嗎?」
「渾蛋東西,你到底欠了他什麼東西,才讓你跑到那邊去?」
「所有,所有的一切。」
「什麼意思,所有?」
「這說起來很複雜,道葛拉斯。」
「馬庫斯,你到底在和我說些什麼,小渾蛋!」
「道古,我有一段故事從沒有向你提起過……在我高中畢業的時候,我很有可能就誤入歧途了。然而我遇到了哈里……他在某種程度上救了我。他給了我現在擁有的一切……沒有他,我永遠也不可能成為一名作家。故事就開始於1998年馬薩諸塞州的巴若斯大學。我的一切都是他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