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第二章很重要,馬庫斯。它必須足夠犀利,足夠有爆發力。」
「好比什麼呢,哈里?」
「好比拳擊。假如你是右撇子,但在防守的時候,你的左手總是放在前方。也就是說,第一拳要震懾你的對手,第二拳則由你的右手發出致命一擊。你的第二章也應該像這個樣子:這一拳要直接打中讀者的下巴。」
2008年6月12日就這樣來臨了。早上,我在客廳裡閱讀。外面雖然下著雨,但還是很熱。紐約已經下了三天的溫熱細雨了。差不多下午一點的時候,我接了個電話。一開始似乎沒聽到電話那邊有什麼人在講話,但不一會兒,我就聽到了有人哽咽的聲音。
「喂,喂?是誰啊?」我問道。
「她……她死了。」
他的聲音此時幾乎無法辨認,但我還是馬上聽出了這是誰的聲音。
「哈里?哈里,是你嗎?」
「她死了,馬庫斯。」
「死了,誰死了?」
「諾拉。」
「什麼?到底是怎麼回事?」
「她死了,都是我的錯。馬庫斯……我到底做了什麼,渾蛋,我到底做了什麼呀?」
他哭泣不止。
「哈里,你在和我說什麼啊?你到底想對我說什麼?」
他結束通話了電話。我馬上打電話到他家,沒有人接。我又給他的手機打了,還是沒人接聽。我接著試了很多次,給他的電話裡留了幾條語音資訊,但是也沒有他的任何迴音。我焦急萬分,完全不知道,那時的哈里是從康科德州警察局總部給我打來的電話。我也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直到將近下午四點的時候,道葛拉斯給我來了個電話。
「馬可,天哪,你知道了嗎?」他扯著嗓子對我說。
「知道什麼?」
「天哪,快開啟電視!在播哈里·戈貝爾的事情!戈貝爾的事!」
「戈貝爾,什麼戈貝爾?」
「快開啟電視,別囉唆了!」
我馬上轉到了新聞頻道。在電視螢幕上,我驚訝地看到了哈里在鵝彎的房子,畫面中傳來了播音員的聲音:今天警方在此處挖出了屍體殘骸,這裡是位於新罕布什爾州的歐若拉小鎮,作家哈里·戈貝爾在這裡被抓獲。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所挖出的殘骸很可能屬於一個叫諾拉·凱爾甘的女孩。這位少女在1975年8月無故失蹤,當時年齡15歲,沒有人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我頓時覺得天旋地轉,一下子倒在了沙發上,整個人都傻了。我什麼也聽不到:聽不到電視裡傳來的聲音和道葛拉斯的聲音,電話的那一頭大聲嚷嚷了起來:「馬庫斯?你在那兒嗎?喂,他殺死了一個小姑娘,他殺死了一個小姑娘。」我的腦袋亂成了一團糨糊,就像做了噩夢一樣。
整個美國都為之震驚了,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才得知幾個小時前,就在清晨時分,哈里叫了一家園林公司的人來到他在鵝彎的家,在旁邊栽一些繡球花。園林工人把土翻開的時候,在距離地面一米深的地方發現了一具骸骨,他們隨即向警方報了案。就在這具屍骨「重見天日」之後,哈里被捕了。
電視臺對案件進行了即時跟蹤報道。畫面不停地在歐若拉、案發現場和位於東北邊60英里處的新罕布什爾州首府康科德之間切換。哈里就是被拘留在州警察局刑事犯罪科的牢房裡。記者們早已趕到了現場,進行跟蹤報道並瞭解相關情況。已經有跡象顯示,所發現的骸骨可能就是諾拉·凱爾甘的。如果這個訊息得到了警方確認,那哈里有可能會被懷疑謀殺了另一位叫德波拉·庫佩的人。正是德波拉·庫佩在1975年8月30日報的警,她是最後一個看見諾拉的人,可是就在那一天,庫佩在報警之後被人殺死了。整個事件簡直可以用駭人聽聞來形容。接下來,謠言四起,關於案件的各種訊息通過電視、廣播、綜合網站和社交網路立刻傳遍了全國上下:哈里·戈貝爾,67歲,20世紀下半葉的大文豪之一,竟然是殺死一個小姑娘的無恥之徒。
我過了好長時間,差不多有幾個小時吧,才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情。晚上八點的時候,當道葛拉斯焦急地趕來我家看我是否安好的時候,直到那一刻,我還一直覺得這整個案件就是一個錯誤。我對他說:「他們怎麼能在還沒有確定屍體是不是諾拉的時候,就指控他是殺死了兩個人的殺人犯呢?」
「不管怎麼說,在他家的花園裡發現了一具屍體。」
「那為什麼他讓人在他有可能埋了一具屍體的地方挖坑呢?這完全說不通啊!我得去好好看一看。」
「你要去哪裡?」
「去新罕布什爾州。我要去為哈里辯護。」
道葛拉斯拿出了他作為美國中西部人特有的現實態度,回答我說:「千萬不要,馬可。不要去那裡,別把你自己攪和到這件事情裡去。」
「但是,哈里給我打了電話……」
「什麼時候?今天?」
「今天下午快一點的時候。我想,他在被收監之前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利打的唯一的電話,就是打給了我,所以我必須去幫助他。這很重要。」
「重要?現在最重要的是你的第二本書。你別再給我添亂了,我們最好在月底之前把手稿拿出來。巴爾納斯基已經快要放棄你了。你清楚哈里會發生什麼事情嗎?不要多管閒事了,馬可,你還太年輕,可別自毀前程啊。」
我什麼也沒說。在電視裡,州檢察官助理走到了眾多記者的前面。她一一細數了哈里受到的指控:首先是綁架,其次是雙重謀殺。這說明,哈里已經正式受到了謀殺德波拉·庫佩和諾拉·凱爾甘的指控。要把綁架罪和謀殺罪一起算起來,他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然而,哈里這一天的遭遇僅僅是開始。第二天的初次聆訊受到了全國的關注,在幾十臺攝像機的聚光燈和如潮水般湧來的攝影記者的閃光燈下,哈里被警察銬上了手銬,押解著走上了法庭。他的氣色非常不好:整張臉都陰沉著,沒有刮鬍須,頭髮亂糟糟的,襯衣敞開著,眼睛也腫了。他的律師本傑明·洛特就跟在他的身旁。洛特是康科德有名的律師,他以前就經常給哈里出謀劃策,而我對他了解甚少,只在鵝彎見過他幾次。
現代電視技術讓整個美國都得以收看這一次審訊的直播,電視裡的哈里對自己遭受的指控予以否認,法官最後宣判將哈里暫時拘留在新罕布什爾州州立監獄裡。而這只是這場狂風暴雨的開端:在那個時候,我還傻傻地期盼著哈里能很快脫身。但是就在審訊後一小時,我接到了本傑明·洛特給我打來的電話。
「哈里把你的電話給了我。」他對我說,「他執意讓我給你打電話,他想讓我對你說,他什麼人都沒殺,他是無辜的。」
「我知道他是無辜的!」我回答道,「我完全確定,他現在怎麼樣了?」
「很糟糕,你肯定也能想象得到。警察對他施了壓。他承認曾經和諾拉有過一段戀情,就在她失蹤的那個夏天。」
「我知道他和諾拉的故事,其他的事情呢?」
洛特遲疑了片刻,然後說道:「他否認了,但是……」他停了下來。
「但是什麼?」我焦急地問。
「馬庫斯,我不想對你隱瞞什麼,現在真的很困難。他們有了重大發現。」
「你的重大發現指的是什麼?快說,渾蛋!我一定要知道!」
「這必須是我與你之間的秘密,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知道。」
「我什麼也不會說出去,你可以相信我。」
「就在這個小姑娘的骸骨被發現的同時,警方的調查人員還發現了《罪惡之源》的書稿。」
「什麼?」
「就像我剛才說的,這本書的書稿和諾拉埋在了一起。哈里這回麻煩大了。」
「他對此做出解釋了嗎?」
「是的,他說他這本書是為她而寫的。諾拉當時經常到鵝彎來,她曾經向他借這些稿紙來讀。然後在她消失的前幾天,她把書稿拿走了。」
「什麼?」我驚呼道,「他是為了諾拉寫的這本書?」
「是的,任何時候都不能走漏了風聲。你可以想象得到,如果媒體知道過去50年美國最暢銷之一的書只是在簡單地記述一段愛情故事,一段34歲男人和15歲女孩之間的禁忌之戀,那肯定會成為最令人震驚的醜聞。」
「你覺得現在能將他保釋出來嗎?」
「保釋?你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形勢的嚴重性。馬庫斯,如果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我們沒有保釋的權利。哈里可能被注射毒針執行死刑。十幾天以後,他會被移交給陪審團,再由陪審團來決定指控是否有效以及提出訴訟。這一般來說只是程式上的事情,訴訟是肯定會有的,不是在六個月後,就是在一年後。」
「在此期間呢?」
「他會被關在監獄裡面。」
「但是,假如他是無辜的呢?」
「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再重複一遍,現在形勢很嚴峻,他被指控謀殺了兩個人。」
我一下子倒在了沙發上,我需要和哈里談一談。
「讓他給我打電話!這很重要。」我的聲音嚴厲起來。
「我會給你帶口信的……」
「告訴他,我必須馬上和他說上話,我會等他的電話的。」
剛掛了電話,我就從我的書房裡找出了《罪惡之源》。在書的第一頁,有我的老師為我親筆寫下的致辭:
獻給我最出色的學生,馬庫斯
你的朋友哈里·l.戈貝爾
於1999年5月
我重新沉浸在這些年我最常翻閱的這本書中。這是一個用簡單記敘和書信體方式講述的愛情故事。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深愛著彼此,卻沒有權利彼此相愛。他就是以這樣的方式寫下了那個我當時還一無所知的神秘女孩。當我在深夜時分又一次將書讀完的時候,我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了書的標題上。這是我第一次揣測起它的意義來:為什麼是《罪惡之源》,哈里說的是什麼樣的惡行呢?
在之後的三天裡,對dna和牙紋的研究已經確定在鵝彎發現的骸骨正是諾拉·凱爾甘的。而對骨頭的研究則確定受害者是一個大約15歲的女孩。這說明,諾拉應該是在她失蹤之後不久遇害的。最重要的是,在她頭骨後方的一條裂痕,即便是在案發30年以後,也可以讓人完全確定,受害者死於不止一次的重擊:諾拉·凱爾甘是被打死的。
一直沒有哈里的訊息。我嘗試通過州警察局、監獄或者是洛特來和他取得聯絡,但是都沒有成功。我在公寓裡急得團團轉,我心中有一萬個疑問,更被他那天的神秘來電所深深困擾。週末來臨之際,我實在是忍不住了,除了去新罕布什爾州一探究竟,我沒有其他任何辦法。
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剛剛來臨,我就把我的行李箱放進了我的路虎車的後備廂。我從富蘭克林·羅斯福大道離開了曼哈頓,這條路就沿著東河的方向走。我和紐約漸行漸遠:布魯克林、哈勒姆、布朗克斯、海邊的揚基體育場、喬治·華盛頓大橋和高速路旁邊的洛克菲勒大道,從那兒看,整個城市就像是原始叢林中的一個小島。因為害怕自己會半途停下來然後乖乖地回家,我一直開進了新澤西州的腹地之後才通知我的父母,我已經在去新罕布什爾州的路上了。母親知道後認為我完全是瘋了:「馬可,你在幹嗎啊?你要去為這個野蠻的罪犯辯護嗎?」
「他不是一個罪犯,媽媽,他是我的朋友。」
「好吧,那你的朋友都是些罪犯!你爸就在我旁邊,他說你因為寫書的事情而在紐約很煩心。」
「我有什麼可煩的?」
「那你是因為一個女人煩心了?」
「我和你說了,我沒煩。而且我現在沒有女朋友。」
「你什麼時候有女朋友呢?我覺得你去年給我介紹的那個叫娜塔莉亞的女孩子是個不錯的姑娘。為什麼不再聯絡她了呢?」
「你曾經很討厭她。」
「那你怎麼不寫書了?當你還是個大作家的時候,大家都很喜歡你。」
「我一直是一名作家。」
「快回家吧。我給你做些好吃的熱狗和熱蘋果派,配上香草冰激凌,一放上去就會融化開來。」
「媽媽,我已經30歲了。我要是想吃的話可以隨時給自己做熱狗。」
「你爸爸已經不能再享受熱狗的美味了,這是醫生說的。(我聽到父親在後面嘟囔著,他還可以偶爾吃一下,母親隨即又把話重複了一遍:不能再吃熱狗和其他垃圾食品了,醫生說你吃了之後,什麼都會堵上。)我的馬可小寶貝,你爸說你應該寫一本關於戈貝爾的書,你的事業就能重回正軌了。因為所有的人都在議論戈貝爾,因此所有的人也都會談論你的書的。你為什麼不回來家裡吃飯,馬可?你好久沒吃我做的美味蘋果派了。」
當我剛剛穿過康涅狄格的時候,為了收聽電臺裡的新聞,我切掉了正在播放的歌劇音樂,哪知卻聽到警方透露的最新訊息:媒體已經得知,在發現諾拉·凱爾甘骸骨的同時,也一併發現了《罪惡之源》的書稿,而哈里正是從他和這位小姑娘的戀情關係中得到了靈感,寫出這本書的。也就是一個早上的時間,這樁案件的這些新發現就已經傳遍了全國。剛過密斯提克,我就找了一個加油站給車加滿了油。在那裡,我看到一位加油工人一動不動地盯著電視上迴圈播放的新聞。我靠近了他,並讓他把聲音調大一些。他看著我驚訝的神色,對我說:「你沒聽說嗎?這幾個小時,大家都在談論這個事情。你不是從火星上來的吧?」
「我剛才在開車呢。」
「啊,你車上沒廣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