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是至關重要的,馬庫斯,如果讀者不喜歡它,就不會再讀剩下的部分了。你準備怎樣給你的小說開頭呢?」
「我不知道,哈里。你認為我有一天會成功嗎?」
「怎樣算成功?」
「寫一本書。」
「確信無疑。」
2008年初,大概就在我因第一部小說成為美國文學界新寵的一年半之後,我陷入了一種可怕的危機當中:在白紙上,我不能再寫出半個字來。這病似乎在一夜成名的作家中並不少見。它並不是突如其來的,它早已在我的體內慢慢生根發芽。我的大腦如同中了招一般,一點點地僵住了。剛開始出現症狀的時候,我並沒有多加註意。我對自己說,靈感明天就會回來的,不然就是後天,再不然就是大後天。但是,時間一天天、一週周、一月月地過去了,靈感仍然無法找回。
我好像墜入了地獄一般,在這期間我經歷了三個階段。對於所有讓人眩暈的墜落來說,飛速的攀升是不可或缺的,這就是我經歷的第一階段。我的第一部小說賣出了200萬冊,這也讓年僅28歲的我一下子躋身成功作家之列。那是2006年的秋天,我的名字在幾周內傳遍了大街小巷。人們在電視裡、報紙上、雜誌封面上都能看到我,我的頭像甚至還出現在了地鐵站的大型廣告牌上。即便是東岸各大日報最苛刻的評論家也異口同聲地說:年輕的馬庫斯·戈德曼將成為一位偉大的作家。
僅一本書,一本書就讓我看到一種新的生活正為我敞開大門:那些身家百萬的年輕明星所擁有的生活。我從住在新澤西州蒙特克萊爾的父母家中搬了出來,找了一套豪華公寓作為安家之所。隨後,我把我的三手福特車換成了帶有色玻璃窗的嶄新黑色路虎。我開始光顧那些高檔餐廳,還找了一位文學經紀人幫我安排日程,並開始在我新家的巨大電視螢幕上觀看棒球比賽。我在離中央公園只有幾步之遙的地方租了一間辦公室。知情識趣的秘書黛妮思替我接收郵件,準備咖啡,歸類重要檔案。
在新書出版之後的頭六個月裡,我很滿足地享受著甜蜜的新生活。早上,我到辦公室裡看一看那些有關我的文章,讀一讀每天幾十封的讀者來信,黛妮思在我看完後會把它們一一歸類整理好。工作做得差不多的時候,我就會心滿意足地到曼哈頓閒逛一會兒。那兒的人在我走過時總會低聲地說些什麼。一天餘下的時間裡,我會充分享受名氣賦予我的新權利:購買任何我想要的東西,去麥迪遜花園廣場上的貴賓包房裡看流浪者隊的比賽,和那些我年少時崇拜的歌星一起走紅毯,還能和人人覬覦的當紅電視劇女主角莉迪亞·戈洛爾約會。我是位有名的作家,我感覺自己從事著世界上最美好的職業,並且深信我的成功會一直持續下去。就在這個時候,出版商和我的經紀人卻已經開始讓我重新回到工作中來,並催促我進行下一部小說的創作,而我對這些勸說毫不在意,並認定成功會一直伴隨著我。
在接下來的六個月裡,我開始意識到快要「變天」了:讀者來信越來越少,漸漸沒人在大街上認出我來。不久之後,那些還能認得我的路人開始問道:「戈德曼先生,你下一部書的主題是什麼?什麼時候會出版?」我明白是時候開始重新投入寫作了:我隨手在紙上記下了一些思路,然後在電腦上寫出了一些故事梗概,可最終並沒有寫出什麼好東西來。我也曾想過其他思路和內容,卻沒有什麼起色。於是,我給自己買了一臺新電腦,盼望著它能給我帶來新的靈感,啟發我想出一些精彩的故事脈絡,但還是徒勞無功。我開始嘗試變換工作方式:讓黛妮思幫我記錄下我想出的好文字、好句子以及一些不錯的小說評論,這樣的工作經常會持續到深夜。但是第二天一看,這些文字顯得那麼乏味不堪,句子變得那麼平庸無奇,就連評論也都毫無意義了。於是,我的病就進入了第二階段。
2007年的秋天,我的第一部小說已經出版一年了,而我的下一部小說還一個字都沒有寫。當已經沒有信件需要整理的時候,當在公共場所不再有人認出我的時候,當我的頭像海報從百老匯的大書店裡消失了的時候,我才明白這種光鮮的生活原來是那麼轉瞬即逝。它就像一個飢餓的戈爾貢,沒有辦法餵飽她的人馬上會被新人取代。如今,我的關注度正是被那些當紅政客、那些最新的真人秀明星,以及那些剛剛嶄露頭角的搖滾樂隊給搶走的。可是,我的第一本書才出版了短短12個月啊!對我來說,這何其短暫,但從全人類的角度來看,卻又何其漫長。在這一年當中,僅僅在美國就有100萬人出生,100萬人死亡,幾萬人被槍殺,50萬人染上了毒癮,100萬人成功變身為百萬富翁,1700萬人換了新的行動電話,5萬人因車禍喪生,200萬人因車禍不同程度地受傷。對我而言,這段時間也僅僅是寫出了一本書而已。
在出版我的第一部小說時,有權有勢的紐約施密特·漢森出版社給了我一筆可觀的收入並對我寄予厚望。可是現在,出版人開始揪住我的經紀人道葛拉斯·克萊恩不放,克萊恩則轉而催促我。他說時間很緊迫,我必須得拿出新小說的底稿了。為了安慰他以及自我安慰,我肯定地對他說,第二本小說進展很好,完全不必擔心。事實上,即便我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幾小時,我面前的紙上也還是一片空白:靈感悄無聲息地走了,再也找不回來了。夜裡,我一個人在床上難以入眠,幻想不久以後,在偉大的馬庫斯·戈德曼30歲之前,他就將不復存在。這個念頭嚇壞了我,於是我決定去度度假,換換腦子。我在邁阿密的一家豪華酒店裡住了一個月,美其名曰給自己充電。我暗自以為在棕櫚樹下的休憩能重新喚醒我的創作天賦,然而佛羅里達之行顯然只不過是一次美妙的逃避現實之旅。早在兩千年前,哲人塞內卡就經歷了同樣的困境:無論你逃到哪裡,問題都會躲在行李箱裡如影隨形。這話真是一點不假,我剛從邁阿密機場出來的時候,便有一位好心的古巴行李搬運工跑過來對我說:
「您就是戈德曼先生吧?」
「嗯。」
「這是給您的。」
他遞給我一個信封,裡面裝了一沓紙。
「這些白紙是給我的?」
「是的,戈德曼先生,您離開紐約的時候不是應該把它們也帶上嗎?」
就這樣,我獨自一個人在佛羅里達度過了一個月。我和那些纏著我的「病魔」一起孤零零地被關在了一間套房裡,悲憤不已。在我那臺沒日沒夜開著的電腦裡,那個我命名為「新小說」的檔案一直空著。某個晚上,我在酒店的酒吧裡喝酒時,為那裡的鋼琴師點了一杯「瑪格麗特」,就在那個時候,我才知道我得了一種在藝術界很常見的疾病。這位鋼琴師坐在吧檯前,主動和我攀談起來。他說他一生只寫了一首歌,而這首歌風靡一時。巨大的成功使他從此再也寫不出其他曲子了。而如今,在不幸和潦倒中,他只能靠為酒店裡面的客人們彈奏其他人的成功之作來勉強度日。「曾經我也在全國最大的音樂廳裡舉辦過超大型巡演。」他緊緊揪著我的領口說,「一萬人一起高喊我的名字,一些女孩兒直接暈了過去,另外一些女孩兒還向我扔她們的小內褲,感覺真是太棒了!」他像小狗一樣舔了舔酒杯邊的殘餘物,接著說道,「我發誓我說的都是真的,糟糕的是,這一切都過去了。」
我一回到紐約之後,病情的第三階段便拉開了序幕。在我從邁阿密回程的飛機上,我讀到了一篇報道一位年輕作家的文章,他剛出的一部小說受到了評論界的一致好評。我剛抵達守衛者機場,就看到他的大型海報出現在了行李提取大廳裡。命運開始嘲笑起我來,很可悲的是,人們不僅忘記了我,而且我正在被其他人所取代。道葛拉斯來機場接我,他看上去一副完全不知所措的樣子。原來,施密特·漢森出版社已經失去了耐心,他們急於確認我的寫作是否進展順利,並希望我很快就能給他們拿出一部新小說的手稿。
「這回壞了,」在用車把我送回曼哈頓時,道葛拉斯對我說,「快告訴我,佛羅里達給你帶來了很多靈感,你的小說已經寫得差不多了!現在大家都在議論著那個傢伙……他的書在聖誕節期間肯定會大賣。你呢?馬庫斯,聖誕節你能拿出什麼來?」
「我馬上要開始寫了!」我叫道,心裡卻害怕極了,「我能寫完,到時候我們在宣傳上下點功夫,準能行。大家不是很喜歡我的第一本書嗎,他們肯定也會喜歡接下來的這一本。」
「馬可,你根本沒明白,我們幾個月前就應該做這個事情了。這是我們的戰略:乘勝追擊,討好讀者,提供他們想要的東西。讀者想看馬庫斯·戈德曼的書,可是他自己一個人跑到佛羅里達靜養去了,所以,讀者們都跑去買其他人的書了。你學過一點經濟學吧,馬可?書籍現在已經成了可替代產品:人們喜歡看書只是為了放鬆和得到消遣。如果不是你來給他們寫這本書,就會是你的同行,那時也就是你被當作垃圾扔掉的時候了。」
道葛拉斯的一番教導讓我陷入了無盡的恐慌,於是我以從未有過的姿態投入工作當中去:早上六點就開始寫作,不到晚上九點或十點之前絕不停下來。我一整天一整天地在辦公室裡工作著,在極度絕望中,我不停地寫著,遣詞造句,堆砌小說的構思。最終,我還是痛苦地發現自己沒能寫出任何有價值的東西。黛妮思開始沒日沒夜地擔心起我的境況來。她顯得有些無所事事,因為她再也不用給我做筆錄,不用分揀郵件,也不用衝咖啡了。她只能在走廊裡不停地踱來踱去。最後,她實在忍不住了,使勁地敲著我的房門。
「求求你了,馬庫斯,開開門吧!」她帶著哭腔說道,「出來看看吧,去公園走走,今天你還什麼都沒吃呢。」
我沒好氣地說:「不餓!不餓!寫不出來,我就不吃飯了!」
她幾乎要哭出來了。
「別說得這麼可怕,馬庫斯,我現在就去街角的那家熟食店給你買你最喜歡吃的烤牛肉三明治。我這就去,我這就去!」
我聽到她一把抓起了包,朝大門跑去,然後飛快地下了樓梯。似乎她這樣急急忙忙地跑出去就能讓我的境況變得好一些。我突然意識到我的病因了:從零點出發寫一本書對我來說很容易,但是現在我已經到了一個巔峰,在這個時候要重新施展我的才華,重新走一遍當初邁向成功的艱辛之路,再寫出一本好書來,我卻感到無能為力了。我被作家們的通病打倒,沒人能幫得了我:我要是跟別人談起這個問題,他們都會說沒什麼大不了的,這肯定很常見,即使我今天寫不出來,明天也會寫出來。於是,我回到了蒙特克萊爾我父母的家中,花了兩天時間嘗試在我以前的房間裡工作。就是在這個房間裡,我找到了寫出第一本書的靈感。但是,這次嘗試再度以可悲的失敗告終。母親對此也許並不感到意外,在這兩天裡,她一直坐在我旁邊,看著我筆記型電腦的螢幕,不停地跟我說:「這真是太棒了,馬可。」
「媽媽,我一行字都沒有寫出來。」我終於忍不住冒了一句。
「但是我感覺你的新書會很不錯的。」
「媽媽,能讓我單獨待一會兒嗎?」
「為什麼要一個人?是不是肚子不舒服了?你想放屁嗎?你可以當著我的面放屁的,親愛的,我是你媽媽呀。」
「不,我不想放屁,媽媽。」
「你是不是餓了?想吃煎餅嗎?還是來點華夫餅?要不來點鹹的?雞蛋怎麼樣?」
「不用了,我不餓。」
「那為什麼你想一個人待著?你的意思是那個把你生下來的女人讓你心煩了?」
「沒有,你一點也不煩,但是……」
「但是什麼?」
「沒什麼,媽媽。」
「你應該去找個女朋友,馬可。你難道以為我不知道你和那個電視劇明星分手了嗎?她叫什麼名字來著?」
「莉迪亞·戈洛爾。其實我們並沒有真的在一起過,媽媽。我想說,也就這麼回事吧。」
「也就這麼回事?!現在年輕人都這樣,總是不當回事。等到50年過後,頭髮都掉光了,還是孤零零一個人。」
「這和禿頭有什麼關係,媽媽?」
「沒什麼關係。但我是從雜誌上才知道你和這個姑娘在一起的,你覺得這正常嗎?哪個兒子會這樣對母親,嗯?告訴你,就在你正準備去佛羅里達之前,我去了申格茲那裡,就是那個理髮師,不是那個肉店老闆。那兒所有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我問大家到底發生了什麼,於是頭上戴著燙髮器的伯格太太給我看了那本她正在讀的雜誌。上面有一張你和那位莉迪亞·戈洛爾的照片,當時你們正一起走在街上,但是標題說你們已經分手了。理髮店裡的所有人都知道你分手的訊息,而我,我甚至連你和這個女孩兒在一起的訊息都不知道!我當然不想被她們看作傻瓜,於是我就說:這是個不錯的女孩兒,她還經常來我們家吃晚飯。」
「媽媽,我沒告訴你完全是因為我覺得我沒跟她認真談過戀愛,她不適合我,你明白嗎?」
「當然不可能合適!你就沒有遇到過對的人,馬可,這才是問題!你覺得那些電視明星懂得操持家務嗎?告訴你,昨天我在超市碰到艾美爾森太太了,她女兒正好也是單身。我覺得你們倆就是天生一對呢!還有,她的牙齒很漂亮。你想讓我現在叫她過來嗎?」
「不想,媽媽。我在工作!」
就在這時,門鈴響了。
「我想應該是她們到了。」母親說道。
「什麼她們?」
「艾美爾森太太和她的女兒啊,我邀請她們下午四點過來喝茶的。現在正好是四點,一個守時的女人肯定是個好女人,難道你不喜歡這樣的嗎?」
「你居然已經請她們過來喝茶了?快讓她們走吧,媽媽!我不想看到她們,我有書要寫!該死,我沒閒工夫跟她們玩過家家,我要寫我的小說!」
「哎,馬可,你真的需要找個女朋友,一個你將來可以和她訂婚、結婚的女朋友。書的事,你考慮得太多了,該想想你結婚的事了。」
沒人能體會到此時事態的嚴峻:我無論如何都得寫出一本新書來,按照出版商和我簽訂的合同裡的條款,就必須如此。2008年1月,施密特·漢森出版社的社長羅伊·巴爾納斯基把我叫到他在拉斐特大道一棟大廈51層的辦公室裡,向我發出了嚴重警告。「那麼,戈德曼,我什麼時候才能看到你新作品的手稿?」他對我咆哮著,「我們的合同裡計劃要出五本書,你必須給我趕快動起來,要快!我要看到結果,要看到實實在在的數字!你已經比預期晚了,你現在什麼都晚了!你知道那個在聖誕節前出書的傢伙了吧?在讀者心裡,他已經把你取代了。他的經紀人說他下一本書已經在收尾了。而你呢?你讓我們損失了一大筆錢。你該醒醒了,重新振作起來吧。出一招厲害的,給我寫本好書出來,這也是在拯救你自己。我給你六個月的時間,就到6月。」六個月的時間就要寫出一本小說,而我已經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被「困」住了,這根本是不可能的。更糟糕的是,巴爾納斯基在給我強加這個期限的同時,並沒有告訴我,如果我沒有按要求完成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這個情況最終是由道葛拉斯來負責向我通報,兩個星期之後,我們在我的公寓裡進行了第n次談話。他對我說:「你必須得抓緊寫了,我的老兄,這回你可不能再逃避了。你簽了五本書的合同,五本!巴爾納斯基很惱火,他就快要失去耐心了……他告訴我給了你六個月的期限。你知道假如完不成會發生什麼情況嗎?他們會撕毀合同,將你告上法庭,然後把你‘吃’得連渣都不剩。他們會掏光你所有的錢,然後你就可以和你的美好生活說再見了:你的高階公寓、你的義大利咖啡機、你的大汽車,到那時你什麼都沒有了,他們會將你榨乾的。」這就是我,一年前才被公認為全國文壇新星,現在卻成了讓人失望透頂的作家、北美出版界的超級大懶蟲。於是,我吸取了第二個教訓:榮譽不僅僅是轉瞬即逝的,而且不得不因此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就在道葛拉斯向我發出警告的第二天夜裡,我打了電話給那個我認為唯一可以將我救出困境的人:哈里·戈貝爾,我原來的大學老師,更重要的是,他是擁有最多讀者、最德高望重的美國作家之一。我和他在十多年裡一直保持著緊密聯絡,這一切都還得從我在馬薩諸塞州巴若斯大學讀書時說起,當時他教過我。
在給他打電話時,我已經有一年多沒有見過他了,在這段時間裡,我也幾乎沒有給他打過電話。他家在新罕布什爾州歐若拉,我直接撥通了他家的電話。一聽到我的聲音,他就略帶嘲諷地對我說:「哦,馬庫斯!真是你在給我打電話嗎?不可思議啊!自從你成了明星之後,我就再沒你的訊息了,上個月我曾試著給你打電話,是你的秘書接的,她說你誰也不見。」
我硬生生地打斷了哈里的話,說道:
「哈里,我現在糟透了。我想我已經不是作家了。」
他也立刻變得嚴肅起來:「你在說些什麼,馬庫斯?」
「我不知道怎麼寫作了,我完了,我的稿紙上一片空白。這種狀況已經持續好幾個月了,甚至可能有一年了。」
他突然笑了起來,熱情的笑聲讓人感到安心。
「馬庫斯,我想只是你的思維暫時‘塞’住了,就是這麼回事。這種‘白紙症’和‘性功能障礙’一樣愚蠢至極:這是天才們特有的恐懼,就好比你正要和一個愛慕你的姑娘做愛,想讓她體驗到地動山搖一般的性高潮時,你的‘小弟弟’突然疲軟了。別總把自己當成天才,成天患得患失的,至少先把文字一行行地排出來,靈感自然而然會回來的。」
「你真這麼認為?」
「當然。不過你必須先遠離那些燈紅酒綠的聚會,放下你那些微不足道的挫敗感。寫作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我應該向你反覆強調過這一點吧!」
「但是我一直很努力啊!除了這件事,我什麼都沒幹!即便如此,我還是什麼也沒能寫出來。」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缺少的應該是一個有益於創作的環境。紐約確實很華麗美好,但也過於嘈雜。你為什麼不來這兒呢?來我家,就好像你還是我學生時那樣。」
遠離紐約城,換換空氣。這一邀請對於試圖逃離現實生活的我再合適不過了。為了尋找新書的創作靈感,去美國的鄉下,在那裡還有我的老師作陪,這不正是我需要的嗎?於是一個星期以後,也就是2008年2月中旬,我去了新罕布什爾州的歐若拉小鎮,並在那裡安頓了下來。而我將要講述的那些驚心動魄的事情就發生在幾個月之後。
在2008年夏天震驚全美的那件事情發生之前,沒有人聽說過歐若拉。這是一個海濱小鎮,離馬薩諸塞州的邊界只有15分鐘的車程。小城的主幹道上有一家電影院,裡面上映電影的時間總是比全國其他地方要晚。街上還有幾家商店、一家郵局、一個警察局和屈指可數的幾間餐廳。其中「克拉克之家」可以算是小城裡年頭頗為久遠的餐廳了。道路四周的住宅區很安靜,房子的外牆都由彩色木板拼成,還帶有頗具風情的挑棚,屋頂鋪的是深灰色的板岩,花園中的草坪都被修剪得整整齊齊。這裡是典型的美國內地鄉鎮,居民們關門都不上鎖。這種地方似乎只會在新英格蘭地區出現,這裡,安靜到讓人有一種與世隔絕的感覺。
我對歐若拉小鎮很熟悉,因為當我還是哈里學生的時候就經常來這裡。哈里那美麗的房子是由石頭和大塊的松木搭建起來的,位於城外朝緬因州方向的第一大道旁。它的邊上是一個海灣,在地圖上被稱為鵝彎。這座屋子簡直就是為作家而建的,它面朝大海,還帶有露臺,天氣好的時候可以到上面坐一坐,露臺的樓梯直接通向沙灘。房子籠罩在一片原始的靜謐之中:海濱樹林、成片的鵝卵石和一排排的巨石、溼潤的蕨類植物和青苔,還有幾條可漫步的小徑順著沙灘延伸開來。如果不是知道幾英里之外就有人類文明的痕跡,我們甚至會以為自己到了世界盡頭。在這裡,可以很輕易地想象這樣的場景:那位老作家在他的露臺上,從潮汐和日落中獲取靈感,寫出了一本本絕世佳作。
2008年2月10日,我的稿紙上還是空空如也。我忍無可忍,離開了紐約。那時,整個國家已經因總統預選開始沸騰起來。就在幾天前,「超級星期二」(那一年該活動特意從3月挪到了2月,這也預示著那年的與眾不同)的結果已經讓共和黨候選人、參議員麥凱恩拿到了一張總統大選的門票。而在民主黨那一邊,希拉里·克林頓和貝拉克·歐巴馬激戰正酣。我一口氣就從紐約開車到了歐若拉,冬天裡的大雪把我的四周變成了白茫茫一片。我喜歡新罕布什爾州,喜歡它的寧靜,喜歡這裡巨大的森林。我喜歡那些鋪滿睡蓮的池塘,夏天可以下水游泳,冬天可以在上面滑冰。我喜歡這裡不需要為收入上稅。這是一片自由的樂土,那些從我車邊飛馳而過的汽車車牌上印著「要麼自由地生,要麼死」,這句口號正是對這種自由精神的概括。每一次到歐若拉暫住的日子裡,我都會強烈地感受到這種精神,併為之折服。我記得我到達哈里家的那天十分寒冷,大霧瀰漫。一到這裡,我的內心立刻變得寧靜祥和。哈里就在他家的門廊下等著我,身上裹著厚厚的冬衣。我下了車,他走上來迎接我,將雙手放到我的肩上,對我報以燦爛的微笑,他的笑容讓我感到安心。
「你怎麼了,馬庫斯?」
「我不知道,哈里。」
「嘿,別多想了。我知道,你一直是個多愁善感的年輕人。」
還沒來得及整理好行李箱,我就和哈里在客廳裡聊了起來。他端來了咖啡。壁爐裡的火燃燒著,發出了噼噼啪啪的響聲。屋子裡很溫暖,然而從巨幅的落地玻璃窗向外望去,大海在寒風中呼嘯翻滾,白雪飄落在露出海面的礁岩上。
「我幾乎忘了這裡有多美。」我低聲道。
哈里表示贊同。
「放心吧,我的小馬庫斯,我會好好照顧你的。你將會為我們寫出一本驚世之作。千萬彆著急,所有優秀的作家都會經歷這種艱難的時刻。」
他那從容自信的神情對我來說是何等熟悉。在這個男人的身上,我從未見過一絲遲疑:他充滿自信,渾身散發出天生的威嚴。他就快67歲了,但仍然精神矍鑠。他那一頭銀絲總是梳理得整齊得當。他有著寬闊的肩膀和強壯的身軀,這得益於他常年參加拳擊訓練。不錯,他是一位拳擊手,也正是因為這項運動,這項我曾經玩命練習的運動,才使得我們倆在巴若斯大學建立了深厚的友誼。
哈里和我的相識,我將在下文中細說,那些將我倆緊密相連的事件都非比尋常。1998年,他走進了我的生活,當時我剛進入馬薩諸塞州的巴若斯大學。那時哈里57歲,已經在這所規模不大的鄉下大學的文學系任教差不多15年了。這裡氣氛祥和,學生們友好禮貌。在此之前,和所有人一樣,我知道哈里·戈貝爾是位知名的大作家。但在巴若斯大學,我認識了那個簡簡單單的哈里,即使我們年齡相差甚遠,他最終變成了我最親近的知己,也是他教會了我如何成為一位作家。20世紀70年代中期,哈里憑藉他的第二本小說《罪惡之源》一舉成名。這本小說賣出了1500萬冊,也讓他斬獲了國內最權威的兩項文學大獎:國家文學獎和美國國家圖書獎。之後,他會定期出版書籍,並在《波士頓環球報》上負責撰寫一個深受讀者喜愛的專欄。他絕對算得上美國知識界的一位大人物:他舉辦過很多個人講座,經常被邀請參加重要的文化活動。他的政治觀點也備受重視。他是一個受人敬仰的人,是國家的驕傲,是美國的精英之一。我希望在他家待上幾個星期,讓他把我重新變成一個作家,重新教會我如何跨越這「白紙症」的深淵。我有一種感覺,哈里雖然知道我的處境艱難,但是他並不覺得這有多麼不正常。「作家們都會有大腦空白的時候,這是這個職業所要面對的風險,」他對我解釋道,「你需要做的就是重新投入到工作當中去,問題自然會一點點解決。」他讓我在一樓的書房裡工作,他就是在那裡寫出了一本本小說,當然也包括《罪惡之源》。我在書桌前待了好長時間,卻一直被窗子另一側的海洋和白雪所吸引。在給我送咖啡和食物的時候,他看到我一副絕望的神情,於是試圖讓我打起精神。有一天早晨,他終於開口對我說:
「別難過了,馬庫斯,你這個樣子看起來像是要死了一樣。」
「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