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邦德。」
他茫然地看著我。
「保羅·麥卡特尼?」我試探著。沒有反應。「披頭士。‘她愛你,耶,耶,耶’。」
「你不太擅長唱歌,烏爾夫。」
「是的。」我開啟爐門,戳進去一塊溼布,然後把潮溼的灰燼擦到來復槍閃亮、磨損了的瞄準器上。「你為什麼沒去夏令營?」
「爸爸在釣鱈魚,我們得等他。」
他嘴角略微有些抽搐,讓人捉摸不透。我決定不去問。我沿著瞄準器看去。如果有一點運氣,等他們過來,我瞄準他們的時候,陽光不會從槍上反射出去,而暴露我的位置。
「我們出去吧。」我說。
風把蠓蟲吹走了,我們坐在陽光下。我們出來的時候,那頭馴鹿走遠了些。克努特隨身帶著刀,坐在那裡削一根棍子。
「烏爾夫。」
「你不必每次想問什麼都叫我的名字。」
「好吧。可是烏爾夫——」
「嗯?」
「我走之後你會喝醉嗎?」
「不會。」我撒謊了。
「好。」
「你在擔心我嗎?」
「我就是覺得這有點愚蠢,你會——」
「在地獄裡燃燒?」
他笑了起來。他舉起棍子,放到嘴邊吹。
「烏爾夫。」
我疲倦地嘆了口氣。「嗯?」
「你是搶了銀行嗎?」
「你怎麼會這麼想?」
「你身上帶了那麼多錢。」
我掏出煙,笨拙地摸索著煙盒。「旅行很貴,」我說,「而且我沒有支票簿。」
「還有你外套口袋裡的手槍。」
我一邊凝視他,一邊點菸,但是風把火吹滅了。所以在教堂裡,男孩叫醒我之前就已經搜了我的外套。
「當你有現金卻沒有支票簿時,就得小心點。」
「烏爾夫。」
「嗯。」
「你還不擅長撒謊。」
我笑了起來。「這根棍子要做成什麼?」
「槳栓。」他說,然後繼續削。
孩子走後,感覺寧靜多了。顯而易見。但如果他再多待一會兒,我也不會介意。因為我不得不承認他有一定的娛樂價值。
我坐在那兒打起了瞌睡。我眯起眼睛看到那頭馴鹿又走近了些。它一定是習慣我了。它看起來很孤獨。你會以為一年中的這個時候馴鹿會很肥,但這隻很瘦。瘦骨嶙峋,悶悶不樂,還有那大得毫無意義的鹿角,過去這鹿角可能幫它得到了一些母鹿,但現在看來只顯得礙手礙腳。
那頭馴鹿離得很近,我都能聽到它咀嚼的聲音。它抬起頭看著我。好吧,是朝我的方向看。馴鹿的視力不佳。它們依靠自己的嗅覺。它能聞到我身上的味道。
我閉上了眼睛。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兩年?一年?我要修理的那個傢伙叫古斯塔沃,我是黎明時分動的手。他獨自一人住在霍曼斯比恩一棟塞在住宅區裡的廢棄的小木房子裡。剛下過雪,但白天應該會更暖和些,我記得當時想著腳印會融化掉。
我按了門鈴,他開門時,我拿槍指著他的額頭。他往後退,我跟著他。我關上門。房子裡瀰漫著煙和食用油的味道。費舍曼告訴我,古斯塔沃是他長期的一個街頭毒販,他最近發現古斯塔沃一直在偷錢和毒品。我的任務就是開槍打死他,簡單明瞭。如果我當時當地這麼做了,事情就會大不一樣了。但我犯了兩個錯誤:我看了他的臉,還讓他開口說話了。
「你要打死我嗎?」
「是的。」我說。但沒有開槍。他有一雙棕色的小狗般的眼睛,嘴角兩邊留著一撮愁眉苦臉的小鬍子。
「費舍曼給你多少錢?」
「足夠多的錢。」我扣動扳機。他的一個眼球在顫抖。他打了個哈欠。我聽說狗緊張的時候會打哈欠。但扳機不管用。錯了,是我的手指不管用。真他媽倒霉。在他身後的走廊裡,我看到一個架子,架子上掛著一副連指手套和一頂藍色的羊毛帽子。
「戴上帽子。」我說。
「什麼?」
「羊毛帽。把它拉到你臉上。現在。否則……」
他照我說的做了。變成一個沒有五官、柔軟的藍色娃娃頭。他站在那裡,小肚腩藏在埃索t恤衫下,手臂無力地垂在兩側,看上去仍然很可憐。但我想我能做到。只要我不必看到他們的臉。我瞄準了帽子。
「我們可以平分。」我看到他的嘴在羊毛帽下面移動。
我開槍了。我確信我開槍了。但我肯定沒有開槍,因為我還能聽到他的聲音。
「如果你放我走,就能得到一半的錢和安非他命。光是現金就有九萬。費舍曼永遠不會發現,因為我會永遠消失。去國外,給自己換個新身份。我發誓。」
大腦是一種奇妙的東西。雖然我大腦的一部分知道這是一個愚蠢、致命的想法,另一部分卻在認真考慮。九萬。加上三萬的獎金。我還不用打死這傢伙。
「如果你再出現,我就完蛋了。」我說。
「我們都會完蛋,」他說,「錢袋也給你。」
×。
「費舍曼等著看屍體。」
「就說你不得不處理掉。」
「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帽子下面的人沉默了。只有兩秒鐘。「因為屍體裡有指控你有罪的證據。你本想直接射穿我的頭,但子彈沒出來。這也跟你的小手槍相吻合。子彈留在了我的腦袋裡,會把你和這起謀殺案聯絡起來,因為你在另一起槍擊案中用過這把槍。所以你得把我的屍體塞進車裡,然後扔到邦尼峽灣裡。」
「我沒有車。」
「你開了我的車。我們可以把它丟到邦尼峽灣旁邊。你有駕照嗎?」
我點點頭。然後意識到他看不到。還意識到這是個多麼糟糕的主意。我又舉起了槍。太晚了,他已經摘下了帽子,正咧著嘴對我笑。充滿活力的眼睛。一顆金牙閃閃發光。
事後看來,人們很容易會問,我為什麼不在古斯塔沃給了我埋在煤箱裡的錢和毒品之後就在地窖裡開槍打死他。我本可以把燈關掉,朝他後腦勺開上一槍。然後費舍曼就能得到他的屍體,我得到的不是一半,而是所有的錢,也不用為古斯塔沃什麼時候會再次現身而提心吊膽了。這對一個好使的腦子來說應該是一個簡單的算式。確實如此。問題是不開槍打死他對我來說意義更加重大。而且我知道他需要一半的錢才能逃走躲起來。歸根結底,我只是一個可憐、軟弱的傻瓜,活該攤上命運扔來的倒霉事。
但安娜不活該。
安娜應該得到更好的。
她應該得到活下去的機會。
一陣咔嗒聲。
我睜開眼睛。馴鹿跑開了。
有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