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狄公案小說備註

從1961年冬天到1962年春天,我在吉隆坡寫出了「新系列」第五部小說。我打算將此書作為狄公案系列的真正終章篇,因而尋求一個全新的背景和全新的故事。我第一次決定選擇一個真實的中國城市作為故事發生的地點,於是選擇了阿拉伯人聚居的廣州,如此一來,我就可以運用在中東居住時獲得的經驗。為了寫作此書,必然需要做許多歷史研究,在手稿資料中附有一個綠皮筆記本,裡面有我寫下的筆記。此書的寫作並非一次完成,而是艱苦地逐漸進行,整個過程頗為不易。我試圖將許多原始資料融入書中,結果使得故事散亂、節奏拖沓。評論者顯然很欣賞書中新奇的歷史細節,包括中國人對於其他亞洲人的看法。雖然他們給與了好評,但是我個人認為此書比前三本書有所不及。在《鐵釘案》裡,我安排洪亮殉職,在這部終章篇裡,我又讓喬泰送命。我沒有將馬榮寫入本書,因為他的出場將會使情勢變得更為複雜。由於他生性多情,我在書中偶然提到他已娶了一對孿生姐妹並安心居家度日,這一閒筆為我提供了創作下一部小說《柳園圖》的靈感。

《柳園圖》

在吉隆坡印刷出版《朝雲觀》《紅樓案》《漆屏案》是一段非常有趣且有益的經歷,在經濟上也令人滿意。但是當這幾本書廣受歡迎、訂單紛紛飛來、要求加印好幾百冊時,我和印刷廠主都意識到這項工作增長過快,以至於我們無法應對。我轉而聯絡倫敦的海涅曼出版社,他們同意再版這三部小說以及《御珠案》《廣州案》,之後每年推出兩部小說,同時斯科里布納出版社(scribners)也將推出美國版本。海涅曼出版社對我說,他們認為超過五部的「新系列」會有很好的市場,暗示我繼續創作終章篇《廣州案》之前的故事。馬榮娶孿生姐妹給了我寫作新小說的靈感,這一故事在時間上發生在《廣州案》之前。從馬來亞調回海牙、擔任外交部調研司的司長後,我寫出了《柳園圖》,其荷文本首先在每日發行的《電訊報》(idetelegraaf/i)上連載,後來由海涅曼出版社依照原稿印刷出版。在手稿中附有一些信件,我曾與自來水廠的前總管尚克先生探討物體投入水流中的漂移軌跡,向友人漢納菲爾德醫生諮詢瘟疫的症狀。我還研究了青花瓷,並將結果簡要記錄在此書的後記中。

就在那時,阿姆斯特丹的天鵝漫畫企業聯合會(swanfeaturessyndicate)與我接觸,想要為荷蘭與斯堪的納維亞的日報創作狄公案漫畫,由我寫出故事情節,並培訓一名職業畫師繪成圖畫。這又是一個極富教益的經歷,它教會了我如何將故事影像化,並利用完全形象化的線索。我將這些漫畫故事中的《紫雲寺》寫成了長篇小說。在完成此書之前,我被任命為荷蘭駐日本大使,同時負責韓國事務。1965年1月,我與家人離開了海牙。

在海牙時,我還寫出了以阿姆斯特丹為背景的驚險小說《天賜之日》,其英文本於1964年在吉隆坡出版,荷文本於1963年由範胡維出版社出版。

《紫雲寺》

1965年2月,我來到東京,完成了「新系列」的第六部小說。我選擇蘭坊作為地點,《迷宮案》就發生在這個邊陲小城裡,我可以再次加入突厥因素。許多讀者給我寫信,表示對於洪亮的逝去感到遺憾,還有一些讀者表示想要看到更多關於狄公家庭生活的描述。因此,在這部小說裡,我安排洪亮和馬榮出場,並給狄公的三位妻子留出一些篇幅。此書後來基本依照原稿而出版。

《猴與虎》

從1958年起,我偶爾寫過狄公案短篇小說,1961年曾將六篇合為一書,出版過荷文本。1964年,荷蘭舉辦國家圖書周,中篇《四指案》作為禮品書單獨出版。另有一部《暮之虎》曾在1963年由範胡維出版社以口袋本的形式出版。1965年,海涅曼出版社將這兩部中篇小說合為一冊出版,命名為《猴與虎》,斯科里布納出版社也推出了美國版。這兩部小說的手稿已被我遺失。1963年,我在海牙完成了《暮之虎》,《晨之猿》寫於同年後期。後者或多或少是一個常規故事,由狄公與陶幹一起辦案,然而前者卻是狄公獨自一人辦案,被我視為自己的最佳創作之一。

《斷案集》

海涅曼出版社計劃在1967年初出版八部短篇小說合集,命名為《斷案集》。我在書中附上了迄今為止出版的所有狄公案小說的年表,並註明各篇中出現的一些人物和事件,作為前後對照之用。所有作品並非以出版或寫作的時間順序而排列,而是嚴格依照虛構的狄公生平經歷。如果讀者按照這一順序閱讀的話,將會全面瞭解狄公的整個仕途生涯。

《斷案集》計劃作為「新系列」第八部小說出版,也是最後一部。但是海涅曼出版社對我說,市場上對於狄公案小說仍有大量需求,希望我嘗試再找出一種新的寫作方式,以創作「新新系列」作品。1966年初,我在東京仔細考慮了這一意見,認為關於狄公的四名隨從,已經沒有多少新內容可以敘寫,不過關於狄公本人,仍然存在著許多令人起興的可能性。於是我決定再寫幾部狄公獨自一人辦案的小說,正如《暮之虎》一樣。根據這一方式,我在1966年創作了「新新系列」的《項鍊案》與《中秋案》,海涅曼出版社已同意在1967年出版。我很高興海涅曼出版社建議我寫出這兩部作品。

我已經認識到,在過去的十五年中,寫小說已成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我的學術研究一樣必不可少。如果沒有學術研究,我就不能將外交工作繼續下去,因為它只是一種具有暫時意義的事務。學術研究為我提供了一個令人愉悅的避難所,因為在學術研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永久的價值,甚至錯誤也是一樣,這些錯誤可以使得他人繼續進步。但是,如果將學術研究看得很嚴肅,就不得不成為事實的奴隸,個人想象力就會受到嚴格的約束。在寫小說時,一個人無疑將會成為事實的主宰,可以任意發揮想象力。因此,寫小說已成為我不可缺少的第三項工作,令我得以放鬆,並能使我的外交工作和學術研究充滿活力。

高羅佩

1966年12月,東京

以下三篇文章均由高羅佩先生撰寫,從未收入此前公開出版的英文或荷文狄公案小說單行本里,前兩篇現存於美國波士頓大學霍華德·高特利檔案研究中心(howardgotliebarchivalresearchcenter)的高羅佩收藏(roberthansvangulikcollection)。感謝高羅佩之子托馬斯·範古利克先生與該研究中心的授權許可,現將全文譯出。

高羅佩將清代長篇公案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共六十四回)的前三十回譯成英文,命名為《狄公案》。

根據《大漢學家高羅佩傳》所述,1951年12月12日,高羅佩全家乘船離開日本橫濱,前往香港,1952年1月16日乘船離開香港,經過新加坡、檳城和仰光,前往加爾各答。

高羅佩記憶有誤,應為「1956年」。

白雲觀住持安世霖與監院白全一被觀內道士放火燒死,實則發生在1946年11月11日。

安東尼·鮑徹(anthonyboucher,1911—1968),美國知名作家、評論家與編輯,曾創作過幾部經典的神秘小說與科幻小說。

這是一家荷蘭公司,專門向世界各地的報刊提供荷蘭藝術家繪製的漫畫,1953年由安東·德斯萬(antondezwaan)創立。在此感謝荷蘭學者饒抱思(pietrombouts)先生提供的資訊。

此處有誤,應為第七部。

此處有誤,應為第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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