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麗賽和故事樹(斯科特有話要說)

1

麗賽開始著手清空斯科特的書房,發現進度出乎預料的快。而且她也沒想到自己還是跟黛拉、坎塔塔與阿曼達一起整理的。有好一段時間,坎塔塔表現得很冷淡,也很猜疑(麗賽覺得那還真是好長一段時間),但阿曼達一點也不擔心。「那是裝的。她遲早會放下身段和好的。給她點時間吧,麗賽。我們的姐妹情誼可是很深厚的。」

坎塔塔最後還是恢復正常了,不過麗賽感覺坎塔塔仍舊懷疑阿曼達是為了「引起注意」才假裝發病,而阿曼達跟麗賽一定暗中「做了些什麼事」。或許是「不好的事」。黛拉則很納悶阿曼達到底怎麼恢復的,也對她跟麗賽兩人去里斯本瀑布舊農場那件事覺得很奇怪,但至少她從未覺得阿曼達裝瘋。

畢竟黛拉可是親眼目睹過呢。

總之,在七月四日這個星期,四姐妹合力整理,清空了穀倉樓上的雜亂書房,還僱了幾個健壯的高中男生負責搬重物。最重的東西應該就是那張大書桌了,大家把可拆卸的部分拆掉之後,就用租來的吊車把桌子吊下樓。那些高中生還相互大聲叫對方加油、使勁。麗賽跟姐姐們站在旁邊看,拼命祈禱那幾個男孩中不會有人被吊車的吊繩或滑輪弄斷手指。還好,他們最後都沒事,而在那個星期結束時,斯科特書房裡的所有東西都處理完畢,有的搬走,有些標記為要捐贈出去,還有些麗賽尚未決定如何處理,就先收藏起來。

一切就緒,只剩牆邊那些討論斯科特的期刊書籍還在原處。這些剩下來的書就在空蕩的長形房間裡打著瞌睡;由於冷氣搬走了,所以這裡變得很熱。雖然白天時會開天窗,房間裡也有幾臺電扇吹著讓空氣流通,但室內溫度還是很高。怎麼會不熱呢?這裡以前是個文學寶地,現在只是個普通的穀倉了。

染了血跡的醜地毯也還在,要等到那些期刊書籍搬走後再處理。坎塔塔問起時,麗賽說是不小心潑到了油漆,不過阿曼達知情,黛拉也有些懷疑。地毯要撤掉,可是得先弄走牆邊的期刊書籍才行,但麗賽其實還沒做好心理準備處理那些討論過斯科特的文章。她不清楚為什麼,也許因為它們是斯科特在這裡僅存的遺物吧。

所以她還要再等等。

2

在她們姐妹整理斯科特書房的第三天,貝克曼副警長打電話給麗賽,說他們在離她家三英里處的斯戴普路邊發現一輛pt漫遊者棄置轎車,掛著特拉華州車牌。他問麗賽,能不能到警長辦公室看看那輛車?副警長說車子已經拖到他們專門存放扣押車輛的停車場了。麗賽是跟阿曼達一起去的。黛拉跟坎塔塔都沒什麼興趣,她們只知道有個怪人在附近出沒,是個煩人精,想打斯科特作品的主意。她們對這種人早就見怪不怪,斯科特成名後的這些年來,常會有人如飛蛾撲火般被他吸引過來。當然,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金毛小子科爾。然而麗賽跟阿曼達都沒讓黛拉與坎塔塔知道,其實這次事件的主角跟科爾幾乎是同量級的選手,她們當然也沒提到信箱裡的死貓。麗賽十分謹慎,小心地與副警長講話,以免露出馬腳。

第七號車位上的米黃色轎車,可能就是麗賽在那個漫長星期四從綠茵回家途中看到的那一輛,但也可能不是,因為這種車型實在太普遍了。她是這麼告訴貝克曼副警長的,另外她還提醒副警長,當時那輛車是從西邊日落方向過來,所以她向著陽光,沒辦法看得太清楚,於是副警長只能一臉可惜地搖搖頭。不過麗賽心裡很確定,就是這輛車沒錯,她聞得出杜利的氣味。她想到杜利說的話:我要讓你身上那個不讓男生碰的地方痛不欲生,還得剋制住自己不發抖。

「車子是偷來的吧?」阿曼達問。

「你猜對了。」貝克曼說。

一位麗賽沒見過的副警長走過來。他很高,大概六英尺多一些,在這裡好像不高就不能當警察似的。還有,他的肩膀也很寬。他自我介紹,說他叫安迪·克拉特巴克,然後跟麗賽握了握手。

「啊,」她說,「就是那位代理警長。」

他露出燦爛的笑容。「現在不是囉,諾里斯已經回來了。他中午還在法院,不過已經算是回到崗位,所以我又回到克拉特巴克副警長的身份啦。」

「那就恭喜你嘍。這是我姐姐阿曼達·德布夏。」

克拉特巴克跟阿曼達握手。「很高興認識你,德布夏女士。」接著他對她們兩人說:「那輛車是從馬里蘭州羅里爾的一個大賣場偷來的。」他雙手拇指扣著皮帶,盯著車子看。「法國人把pt漫遊者叫作吉米·凱格尼之車,你們知道嗎?」

阿曼達聽到後沒什麼反應。「車上有指紋嗎?」

「半個都沒有,」他說,「擦得乾乾淨淨。而且偷車的人還把車燈燈罩拿掉,弄破燈泡。你們有什麼想法?」

「我覺得這非常可疑。」阿曼達說。

克拉特巴克笑了。「是啊。總之呢,這部車的車主是拉特華州的一個退休木匠,他一定很高興能找回車子,儘管車燈都壞了。」

麗賽說:「你們查出吉姆·杜利的背景了嗎?」

「應該說是約翰·杜林,蘭登太太。他出生於田納西州一個小鎮,五歲時跟家人搬到納什維爾。一九七四年冬天,他的父母和姐姐死於火災,於是舅舅跟舅媽便接他到西弗吉尼亞州,那年他才九歲。官方鑑定原因是聖誕樹燈泡走火,但是我跟辦這案子的一位退休探員談過,他說當時有人懷疑那男孩與起火原因有關,不過最後還是沒有證據。」

麗賽覺得沒有繼續關心這件事的必要,因為不管那個瘋子自稱什麼,他都無法再從她帶他去的那個地方回來了。不過克拉特巴克說,杜林在田納西州一個精神病院待了好幾年,這讓她更相信他與格德·埃倫·科爾見過面,而科爾的妄想症……

(為了小蒼蘭,我一定要讓這可怕的鐘聲消失。)

就像病毒般傳染到他身上。斯科特以前有句格言,麗賽以前一直不太懂,不過在馬庫爾/杜利/杜林事件後,她可是完全明白了。斯科特說:有些事是怎樣就怎樣,因為沒有其他選項。

「無論如何,你們還是得注意那傢伙,」克拉特巴克對姐妹倆說,「如果有他出現的跡象——」

「或者他暫時離開一陣子又決定回來。」貝克曼補充。

克拉特巴克點點頭。「對,那也有可能。要是他再出現,我想我們可能就得跟你家人見個面,讓大家瞭解狀況。你同意嗎?」

「要是他再出現,我們當然會配合你們。」雖然麗賽的表情很嚴肅,但她和阿曼達在回家路上卻笑得近乎歇斯底里,因為她們知道杜利再也不會出現了。

3

第二天的黎明前一兩小時,麗賽睡眼惺忪地拖著身子走進浴室,只想上完廁所後再回去睡,卻突然看見臥房裡好像有東西在動。她因此立刻清醒過來,踮起腳尖偷看,結果什麼也沒有。她從洗手槽邊的架上拿了條手巾來蓋住藥櫃的鏡子,還小心夾好,免得掉下來。她就是在那面鏡子上看到動靜的。接著,她上完廁所,回去繼續睡覺。

麗賽相信斯科特一定能理解她為何這麼做。

4

夏天不知不覺過去,有天麗賽發現城堡巖鎮大街上好幾家商店櫥窗上都掛起了「供應開學用品」的招牌。當然嘍。轉眼間,現在已經過八月中了。接下來該是處理斯科特書房裡那些書跟沾血地毯的時候了(如果還有接下來的話,麗賽甚至開始考慮把房子賣掉)。坎塔塔跟理查德八月十四日辦了他們一年一度的「仲夏夜之夢」派對,而麗賽也找到正當理由喝理查德的長島冰茶來大醉一場,她可是從斯科特死後就沒再這麼玩過了。一開始,她先要理查德弄杯雙份,結果卻放在桌上動都沒動。她覺得似乎看見了某個東西,好像反射在玻璃杯上,又彷彿在琥珀色飲料深處游泳。當然,裡面根本沒什麼,只是她的錯覺而已,但她想喝個爛醉的衝動卻消失了。老實說,她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敢喝醉,不確定自己敢借這種方式卸下防備。如果她引起了高個子的注意,如果它偶爾會監視她……甚至想到她……呃……

她心裡有一部分認為這些都是狗屁。

有一部分則認為這些都是真的。

八月仲夏的熱力繼續發威,新英格蘭地區進入最熾熱的時節,炎熱不但使人容易暴躁,也讓用電量進入高峰。這時候,有件事也開始讓麗賽越來越煩惱……有時候她覺得好像會在某些能反射影像的物體表面上看到東西,但又無法確定這到底是不是真的。

有時她會在正常起床時間前一兩小時掙扎著驚醒,就算室內開著冷氣,她也是氣喘吁吁、全身大汗,就像小孩做了噩夢,覺得自己逃不過正在追她的東西,而且那東西還躲在床下,隨時能捲起冰冷扭曲的手指抓到她腳踝,或者直接穿過枕頭扣住她的脖子。每次驚醒時,她都會在睜開眼睛前先用手摸摸床單,確定自己不是在……別的地方。等她睜開眼看看四周熟悉的環境,總算鬆了一大口氣後,她常會想到一句話:肌腱一旦拉傷,下次就更容易受傷。而她就像拉傷了某組特定的肌腱,不是嗎?沒錯。一開始是拉阿曼達回來,後來又拉杜利過去,她可是拉得很用力的。

後來幾天,她又這樣驚醒了六七次,但每次睜開眼看見的都還是她的臥室(本來是她和斯科特的房間);她以為習慣後就不會再擔心自己身在異處,然後一切好轉,她也能睡得更安穩。可是情況卻不如她預期,反而越來越糟。在大熱浪來襲的第一天(和十年前斯科特失魂時的那場強烈冷鋒剛好形成諷刺對比),她害怕的事終於發生了。

5

麗賽躺在客廳的長沙發上,想要小憩片刻。電視上的傑裡·斯賓格脫口秀正嘮叨著「我媽偷走了我男友,我男友偷走了我媽」之類的話,雖然節目似乎很白痴,不過偶爾看看還蠻有趣的。她伸手拿起遙控器關掉電視——或者該說她只是夢到自己這麼做,因為她睜開眼睛找遙控器時,竟然發現自己躺著的不是長沙發,而是異月之灣的紫色山丘。那裡是大白天,感覺沒什麼危險,而斯科特的高個子(不過現在可能是她的高個子了,麗賽的高個子)也不在附近,但她還是非常害怕,差點要無助地發出尖叫。最後她沒有尖叫,而是閉上眼睛想象客廳的樣子,結果突然聽到斯賓格脫口秀裡的「來賓」正對著彼此叫囂,而橢圓形遙控器也握在她的左手。她立刻瞪大眼睛,從長沙發上跳起來,全身冒出雞皮疙瘩。或許她在做夢(畢竟她一直對這件事感到焦慮),再說這樣想也會讓她好過一點,但剛才那栩栩如生的景象實在無法讓她相信只是錯覺。而且她拿遙控器的左手背上,還沾到一片紫色的汙跡。

6

第二天她打電話到佛格勒圖書館,跟特藏組負責人貝爾特拉姆·帕特里奇·派翠基先生談話,他聽到麗賽說斯科特書房裡還有一批書籍時,顯得很興奮。他稱斯科特的那些書為「關聯書冊」,還說佛格勒圖書館的特藏組很高興能收下它們,「並且跟你一起處理扣抵稅額的問題」。她說這樣很好,表現出一副被扣抵稅額問題困擾了好幾年的樣子。派翠基先生說他第二天就會派「一組搬運工」過去,把那些書冊裝箱,載到離她家一百二十英里的緬因州立大學。麗賽提醒他現在天氣非常熱,而斯科特的房間已經變回原來的穀倉閣樓,沒有冷氣了。她說,或許他可以等天氣涼一點再派搬運工來。

「沒關係,蘭登太太,」派翠基開朗地笑著說,麗賽知道他其實是怕她到時會改變心意,「我已經想到合適人選,明天你就會見到他們了。」

7

她跟貝爾特拉姆·帕特里奇談完後不到一個鐘頭,電話又響了,那時她剛好在做鮪魚三明治當晚餐——分量不多,但她也只想吃這麼多。外頭的熱氣像毛毯一樣覆蓋著一切,在陽光照耀下,所有顏色都變淡了,天空似乎也被高溫燉成一整片白。她用鮪魚醬配美乃滋,再加些洋切片蔥夾進全麥麵包時,心裡正想著她在石頭長凳上找到阿曼達的情景,還有「蜀葵」號的樣子。這很奇怪,因為她幾乎沒再想過這件事了。對她來說,那就像場夢境。麗賽記得阿曼達問過,回去後是不是還得喝

(混混混混混合飲料)

噁心到爆的潘趣酒,記得她那副很怕再被囚禁到綠茵療養院的表情,而麗賽也向她保證,以後不用再喝潘趣酒跟混合飲料了。雖然阿曼達心裡不願意,也很樂意繼續坐在長凳上看著「蜀葵」號度過「大半個永恆」(這是老媽的說法),但她還是答應跟麗賽回來。她大可以坐在那些包著裹屍布的可怕東西之間,就這麼靜靜看著水面。在她下方還有那個穿長袖衣服手裡拿照片的女人,那個殺了自己孩子的女人。

麗賽放下三明治,突然覺得全身發涼。她不可能知道這種事。她怎麼會知道這種事。

但她還是知道了。

安靜點,那女人說,我在思考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然後阿曼達突如其來地說了些話,對不對?是有關斯科特的。雖然阿曼達當時說的話現在已不重要,因為斯科特死了,吉姆·杜利也死了(希望他是死了),不過麗賽還是清楚記得那些話。

「她說她會回來,」麗賽喃喃著,「她說如果是為了讓我不受杜利傷害,她就願意回來。」

沒錯,阿曼達是這麼說,而她也做到了,上帝保佑她,然而麗賽想記起阿曼達隨後說過的話。我看不出這件事跟斯科特有什麼關係,阿曼達心不在焉地說,他都已經死了兩年……我想他告訴過我關於——

電話就在這時響起,打斷了麗賽脆弱的思緒。她拿起話筒時,竟然有個瘋狂的念頭,覺得是吉姆·杜利打的。你好啊,太太,遺稿狗仔界的黑暗王子說,我是從怪獸肚子裡打來的。你今天過得好嗎?

「喂?」她說。她知道自己很用力握緊話筒,但就是沒辦法放鬆。

「我是丹·貝克曼,蘭登太太,」電話那頭的聲音說道。貝克曼副警長聽起來異常興奮,興奮到幾乎忘了形,所以講起話來語氣突然變得像個大男孩。「猜猜發了什麼事?」

「猜不到。」麗賽說。她又有另一個瘋狂念頭了:他們在警長辦公室抽籤,看誰要打電話來找她出去約會,而抽中的人是他。不過,他會因為這樣就這麼興奮嗎?

「我們找到燈罩了!」

麗賽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不好意思,你指的是?」

「杜林——就是自稱扎克·馬庫爾跟吉姆·杜利的那傢伙——他偷了那輛車跟蹤你,蘭登太太,這件事我們很確定。他把車子藏在我們發現的那個地方,這我們也很確定,但沒有證據,因為——」

「他把指紋擦掉了。」

「是啊,而且擦得乾乾淨淨。不過我跟插頭偶爾會到那裡去——」

「插頭?」

「抱歉,我指的是喬。就是艾斯頓副警長,你認識嗎?」

插頭,她心想。她這才第一次意識到,原來他們也是普通人,過著普通的生活,當然也會有暱稱。插頭,她心想。喬·艾斯頓副警長,別名插頭。

「蘭登太太?你還在嗎?」

「我還在,丹。我可以叫你丹嗎?」

「當然可以。話說回來,我跟他偶爾會去那裡巡一巡,看能不能找到些有用的東西,因為他顯然在那裡待了很久——還丟了些糖果包裝紙、皇冠可樂瓶之類的東西。」

「皇冠可樂。」她輕聲說道,然後心想:秘寶,丹。秘寶,插頭。秘寶找到了,遊戲結束。

「是啊,他似乎偏好某些品牌,不過瓶子上還是找不到他的指紋。我們只在資料庫中比對出一枚指紋,那個人在七〇年代晚期偷過一部車,現在是牛津鎮一家超市的店員。我們也採集了瓶子上的其他指紋,推測應該也都是店員的。但是昨天中午,蘭登太太——」

「叫我麗賽就好。」

他愣了一會兒才繼續說:「昨天中午,蘭登太太,我在那附近找到了超級大獎——車燈的燈罩。他拆掉以後,就把燈罩隨手丟了。」貝克曼的聲音越來越大,顯然十分得意——聽起來不再像個副警長,而像個普通人。「他忘記處理上面的指紋啦!他拿燈罩的時候,在一邊留下清楚的拇指指紋,另一邊則是食指的!我們今天早上就收到傳真結果了。」

「是約翰·杜林?」

「對啊,比對後有九處符合。九處!」他停了一下,再開口時,那股得意的語氣已經消失了。「現在就剩找出那個混蛋了。」

「我想他遲早會出現的,」她說完話,渴望地看了三明治一眼。她忘了阿曼達當時說過的話,不過又重新找回了食慾。麗賽覺得在這熱死人的天氣下,這樣的交易也算公平了。「但要是他沒出現,應該也不會再騷擾我了。」

「我敢說他目前一定不在城堡郡。」丹·貝克曼的聲音透出一絲驕傲。「這裡對他來說可能太熱,所以他把車丟了,直接離開。插頭也有同感。吉姆·杜利跟貓王一樣消失了。」

「插頭這個外號怎麼來的,跟插座之類的東西有關嗎?」

「不是的,女士,完全不是這樣。高中的時候,他跟我是城堡丘騎士隊的足球隊員,那年我們得了州冠軍。雖然對手班格爾公羊隊有三次達陣得分,但我們可不是好惹的,最後得到本區自一九五〇年來唯一的一座冠軍。那個球季,喬簡直是銳不可當,就算四個人圍堵他,還是無法阻擋他深入敵方陣地。所以我們才叫他插頭,我到今天還是一直這樣叫他。」

「如果我那樣叫他,你覺得他會揍我嗎?」

丹·貝克曼開心地笑了。「不會!他會被你逗得呵呵笑呢!」

「好吧,那麼我是麗賽,你是丹,他是插頭。」

「我沒問題。」

「謝謝你打來通知我,警方效率真高。」

「謝謝你這麼說,女士。麗賽。」麗賽聽見他愉悅的聲音,自己的心情也跟著變好了。「要是有其他事情需要幫忙,或者你又看到那個怪人,儘管聯絡我們。」

「我會的。」

麗賽掛著笑臉吃起三明治,後來一整天都沒再想阿曼達、「蜀葵」號或異月之灣的事。但是那個晚上,她聽見遠處雷聲醒來時,卻感覺有個東西在……不算在追捕她(它根本懶得這麼做),而是打量著她。一想到它那深不可測的腦袋正在打量她,麗賽就既想哭又想尖叫,或是同時進行。它害得她想起床看電影、抽菸、喝濃咖啡以保持清醒。喝啤酒應該會更好,但可能會讓她想睡覺。不過最後她沒起床,只是開啟床頭燈,然後靜靜躺著。我才不會睡著,她心想,我就這樣躺著等到天亮,然後起床弄我要的咖啡。

然而三分鐘後,她就開始打盹。十分鐘後,她已經睡得很沉。再晚一點,月亮高高升起後,她夢見自己在印有「皮爾斯布里頂級麵粉」字樣的魔毯上,飛過一處白沙灘,而她的床上也暫時空無一人,房間裡充滿了赤素馨花、茉莉花和曇花的味道,那是她既期待又害怕的氣味。不過到了早上,麗賽就回來了,也幾乎忘了那個夢,那個飛過異月之灣池邊沙灘的夢。

8

派翠基先生派人來拿剩下那些書的情景,跟麗賽先前預料得差不多,只有兩處小地方不同:第一,搬運工是兩位年輕人,其中一位是個女孩,二十幾歲,身材還滿高大的,綁著焦糖色的馬尾,還戴著紅襪隊棒球帽;第二,麗賽沒料到搬運工作竟然這麼快就完成。雖然書房熱得要命(就算把三臺電扇開到最強也沒什麼用),但他們不到一個鐘頭就把書裝箱並搬到他們的深藍色廂型車上了。麗賽問兩位特藏組的圖書館員(他們自稱派翠基的奴隸,不過麗賽覺得應該是半開玩笑)要不要喝點冰茶,他們馬上一口答應,各喝了一大杯。女孩名叫柯柔。她告訴麗賽,她非常喜歡斯科特的書,尤其是《聖物》,讀了三遍。男孩名叫邁克爾,他則對斯科特的過世表示哀悼。麗賽發自真心向兩位道了謝。

「看到這裡空蕩蕩的,你一定很難過吧。」柯柔拿著杯子對穀倉比了比,杯裡的冰塊發出碰撞聲。麗賽提醒自己別直接注視那個杯子,免得看到冰塊以外的東西。

「是有點難過,可是也感覺鬆了口氣,」她說,「我早就想清理這個地方,不過一直沒動手。前陣子我幾位姐姐過來幫我,我很高興總算處理好了。還要再喝點茶嗎,柯柔?」

「不用了,謝謝。在出發前,我可以借用一下洗手間嗎?」

「當然可以。你穿過客廳,右邊第一扇門就是了。」

於是柯柔先離開書房。麗賽裝得心不在焉,將柯柔那個空杯子移到裝冰茶的褐色塑膠茶壺後面。「再來一杯嗎,邁克爾?」

「我也不用了,謝謝,」他說,「我猜你也要處理掉這塊地毯吧。」

麗賽故意笑出聲。「是啊。很醜吧?斯科特有一次不小心把油漆倒了出來,真是糟糕。」她心想:抱歉,親愛的。

「看起來有點像幹掉的血跡。」邁克爾說,然後喝完他的冰茶。熾熱的陽光照在他的杯子表面上,麗賽彷彿瞥見有隻眼睛在看她。等邁克爾把杯子放下時候,她還差點剋制不住,直接抓起杯子放到茶壺後面。

「大家都這麼說。」她回答。

「也像全世界最嚴重的刮鬍子意外事件。」邁克爾說完,自己就笑了起來。他們兩人都笑著。麗賽覺得自己裝出的笑容幾乎跟他的一樣自然。她不去看他的杯子,也不去想斯科特的高個子現在了變成她的高個子這件事,她心裡只想著高個子。

「你確定不要再喝一點?」她問。

「最好不要,我還得開車呢。」邁克爾說,接著他們兩人又笑了起來。

柯柔回來時,麗賽以為邁克爾也會想去上洗手間,結果他沒問(她想起斯科特常說男生的腎比較大、膀胱比較大之類的話),麗賽覺得這樣也好,因為他就不會像那女孩離開時臉上掛著奇怪的表情。噢,在往北迴緬因州立大學的漫長路程中,柯柔一定會告訴邁克爾,說她在客廳跟廁所裡看到些什麼。麗賽一開始並不明白那女孩的表情,還摸摸自己的頭,以為頭髮或臉上沾了什麼東西。後來(在看都不看就把杯子砰的一聲丟進洗碗機之後)她去上廁所時,發現了掛在鏡子前的毛巾。她清楚記得自己在樓上曾用毛巾蓋住藥櫃的鏡子,不過這面鏡子是什麼時候蓋住的?

麗賽不知道。

她回到客廳,看見壁爐臺上的鏡子掛了條被單。照理說,她經過這裡的時候應該會注意到,因為柯柔顯然就注意到了。可見在這些日子裡,小麗賽根本沒花什麼時間照鏡子。

她巡了一遍,發現一樓的鏡子幾乎都用被單或毛巾蓋住,或者轉過去對著牆壁,只有兩面鏡子例外;於是一不做二不休,她乾脆把剩下的兩面也蓋了起來。這麼做的時候,麗賽很好奇那個戴紅襪隊球帽的時髦女孩有何感想。是否會認為知名作家的遺孀要麼是個猶太人,不然就是遵循猶太教的早晨規範?還是她會認為麗賽相信大作家馮內古特的話,說鏡子並不是反射影像的物體,而是種裂縫,是能通往另一個空間的開口?麗賽自己不就這麼想的嗎?

不是開口,是窗戶。還有,我幹嗎這麼在意某個大學圖書館員的想法?

噢,應該不必。但話說回來,生活中有太多能反射影像的物體了,不是嗎?不只是鏡子。早上要避免看到果汁的杯子,日落又得注意不能盯著酒杯,開車時也常在儀表板上發現自己的臉在盯著自己。然而要怎麼才做得到?怎麼才能讓自己不去想某件事?根據已故斯科特·蘭登的說法,心智就像個穿蘇格蘭短裙的活躍反抗分子,它能聯結上許多狗屁倒灶的事,它也能聯結上邪。

還有其他更可怕的事就。算它不來找你,你也無法剋制自己不見到它。因為肌腱一旦拉傷……一旦你的生活開始變得像顆鬆動的牙齒——

在她走下樓、坐上車子、開啟蓮蓬頭、讀書或翻開有填字遊戲的雜誌時,她都會有種特別的感覺,就像知道自己快要打噴嚏或是

(老天,小寶貝,老天,小麗賽!)

快要高潮。然後她會想:噢,媽的,我沒有完全回來,我要過去了,我又要過去那地方了。她周圍的世界似乎又開始搖晃,另一個世界即將出現,那是個天黑以後一切香味都會凝結而變得有毒的世界。那個世界近在眼前,彷彿只要輕彈一下手指就能過去。麗賽會感覺一切都往下掉,只剩下她自己在如刀刃般的細索上行走。接著,她又回到這個世界,正常地走下樓,甩上車門,調整蓮蓬頭熱水,翻到書的下一頁,或者猜想填字遊戲的提示。

9

斯科特最後那批書被運走後的第三天,是緬因州與新罕布什爾州今年氣象紀錄中最熱的日子,而麗賽就在這天拿著一臺手提音響跟一張《漢克·威廉斯暢銷金曲集》走上空蕩蕩的書房。這裡的電源早就修復了;杜利當時只是在樓下電箱弄壞了書房的三條線路。所以她可以在這裡播放音樂。

麗賽不清楚書房裡到底有多熱,只知道一定超過華氏一百度。她爬完樓梯時,覺得上衣已經黏著身體,臉也溼了。她忘記哪篇文章裡提過,說女人不會流汗,只會發熱,那真是胡說八道。要是她在這裡待得太久,可能會因為中暑而昏倒,還好她並不打算在這裡久留。有時她會在收音機上聽到一首叫《這樣活不久》的歌,不知是誰寫的,也不知道主唱是誰(不是漢克),但她覺得這首歌很有道理。她下半輩子總不能一直害怕在鏡子裡看到自己(或者看到其他東西),也不能害怕自己可能會失去掌握現實的能力而跑到異月之灣去。

這件屁事得做個了結。

她插上音響插頭,盤腿坐在機器前,然後放進cd。汗水流進她的眼睛,又刺又痛,於是她用手背擦掉汗。斯科特以前在這裡放過很多音樂,聲音大得要命;他在這方面很講究,曾在小房間裡裝了價值一萬兩千美元的立體音響組合,放了一堆喇叭,還做了隔音設施。他第一次放《羅克威海灘》給麗賽聽時,麗賽還以為屋頂會被炸開。相較之下,她現在要放的歌音量小多了,她覺得這樣就夠了。

一種老式禮物,四個字母,字頭是b,字尾是n。

阿曼達坐在其中一張長凳上,看著南風,她的下方是那個殺了自己小孩的女人。阿曼達說:「這都是為了一個故事。是你的故事,麗賽的故事。那件阿富汗毛衣也跟這一切有關,只是他喜歡把它叫成非洲大衣。他還說這是個迷寶?咪寶?還是念米寶?」

不對,阿曼達,不叫米寶。這個詞是禮物的意思,根據斯科特的說法——

那個詞叫秘寶。汗水從麗賽臉上滑落,看起來像眼淚。麗賽不管它。「就是‘秘寶找到了,遊戲結束’的那個秘寶。最後會得到一個獎品。獎品有時候是糖果,有時候是穆利百貨商店的皇冠可樂,有時候是一個吻。而有時候……有時候則是一個故事,對不對,親愛的?」

她覺得跟斯特特說話感覺很好。因為他還在這裡。雖然電腦、傢俱、瑞典高階音響組、裝滿手稿的檔案櫃、紀念品(有些他自己的,有些是朋友或仰慕者送的)以及那些討論過他的期刊文章全都被搬走了……但她還是能感覺得到斯科特。她當然感覺得到。因為他的話還沒說完。他還要再說個故事。

麗賽的故事。

她認為自己知道是哪個故事,因為他唯一還沒寫完的就是這個故事。

她撫摸地毯上的血跡,想起和那個瘋子的爭執。她想到在那棵「嗯嗯樹」下的感覺:就像在另一個世界,一個只屬於他們的世界。她想到「邪」,想到「血秘寶」。她想到吉姆·杜利看見高個子時,立刻停止叫喊,雙手垂到兩側,那是因為他失去了力氣。只要你看著邪,而邪也看著你,你就會失去力氣。

「斯科特,」她說,「親愛的,我在聽。」

沒有響應……但麗賽自己響應自己。那個鎮叫安納裡。「獅子」山姆擁有檯球室跟電影院。對了,還有餐廳,而且裡面那部點唱機似乎只播放漢克·威廉斯的歌。

空蕩的書房裡,似乎有某個東西在某處發出嘆息聲以示同意。也許只是她的錯覺吧。總之,是時候了。麗賽還不知道自己到底該找什麼,不過她覺得只要一看見就會知道(如果是斯科特留給她的,她當然一看就知道),而現在也該出發去尋找了。她不能再這樣痛苦地活下去。她要趕快找到才行。

她按下播放鍵,漢克·威廉斯慵懶愉悅的聲音開始歌唱。

再見,喬,我得走了,

嘜哦嘜,

我得將獨木舟

划向河口……

靜動,小寶貝,她這麼想,然後閉上眼睛。一開始,音樂還在,不過聲音變得空洞而遙遠,像是從長廊或喉嚨深處發出來的。突然間,陽光變成了紅色,氣溫也下降了二十幾度。一陣涼風帶來花香味,撫過她汗溼的皮膚,吹起黏在太陽穴上的髮絲。

麗賽在異月之灣睜開雙眼。

10

她仍然盤腿坐著,不過現在的位置是在一條小路旁,一邊能通往紫色山坡,另一邊則通往情人樹下。她以前到過這裡,是斯科特跟她結婚前帶她來的,他還說有東西要給她看。

麗賽站起來,享受著微風吹拂,然後撥撥因汗水黏在臉上的頭髮。微風帶來混合的香氣;更棒的是,它讓人感覺十分涼爽。她猜現在是中午,氣溫是最舒適的攝氏二十四度。她聽見小鳥在歌唱,很確定有山雀與知更鳥的聲音,或許還有雀科鳴鳥和雲雀,但幸好都是正常的動物,不是樹林裡那些發出可怕笑聲的怪東西。她猜,現在對它們來說可能還太早吧。另外她也不覺得高個子在附近,這是最棒的。

她面對樹林,踮起腳尖轉了半圈。她不是要找十字架墓碑,因為手臂被刺到後,杜利就把它拔起來丟掉了。她是要找那條小徑入口左側,兩棵樹前方的另一棵大樹——

「不對,錯了,」她低聲說,「那兩棵樹是在小徑的兩側,就像守衛著樹林入口計程車兵。」

她看見了。而她要找的第三棵樹,就在小徑左側那棵守衛樹的前方。第三棵樹是最高大的一棵樹,樹皮外面濃密的苔蘚,看起來就像綠色的毛。在它下方的地面仍然有些凹陷,那裡就是斯科特埋葬保羅之處。她發現在附近的雜草之間,有個東西正用空洞的眼睛盯著她看。

她一開始以為是杜利(或他的屍體)復活了,跑來跟蹤她,不過後來想到,他在揍了阿曼達一拳後,就把頭上的夜視鏡丟到一邊。她看到的就是那個夜視鏡,正靜靜躺在保羅墓地的邊緣。

這是另一個尋寶遊戲,她邊想邊走向夜視鏡。從小路到大樹,從大樹到墓地,再從墓地到夜視鏡。接下來呢?下個線索在哪裡,小寶貝?

下個線索是墓碑,上面的橫條木片被杜利撞歪,還裂了一塊,使得它現在看起來像是指著七點五分的時針與分針。直條木片的頂端被杜利的血染成褐紫紅色,跟斯科特書房地毯上的血跡顏色不同。她看見杜利丟到一旁的橫條碎木片上寫著「保羅」兩個字,而在她(恭敬地)彎腰拿起那塊碎木片時,也看見了其他東西:一條緊緊纏繞的黃色紗線。麗賽很確定是綁上去的,而且打的結跟恰吉·g那個鐘被綁在樹上的結一模一樣。看著這條黃色紗線(是老媽在里斯本瀑布老家裡邊看電視邊打毛線用的)綁在碎木片上,她突然想起來,杜利拔下碎木片丟掉時,她已經在昏暗的天色裡看過這條線了。

是我們上次丟在這裡的黃色毛衣。他後來又找時間回到這裡,拿起毛衣拆成了線綁到十字架上。他料到我會沿著剩下的線走,通往最後的秘寶。

麗賽的脈搏沒有加快,但心跳得更用力了。她放下碎片,開始跟著黃線走,離開小路,走到精靈森林邊緣。高高的雜草擦過她的大腿,蚱蜢被驚動而跳開,紫色山坡散發著特有的香氣。某處傳來一隻蟬的鳴叫聲,森林裡有隻烏鴉(真的是烏鴉嗎?聽起來很像)沙啞地問了聲好。這裡完全沒有車聲、飛機聲,也沒有人聲。她穿過草地,跟著毛衣的線走,這是她那失眠、驚恐又衰弱的丈夫在十年前的許多寒冷夜晚過來這裡佈下的線索。前方不遠處就是那棵高大的情人樹,正伸展著枝葉,遮出一片誘人的樹陰。她看見樹下有個金屬廢紙簍,還有一大團黃色的東西。那團黃色的東西沒有光澤,羊毛已不再光滑,形狀也變了,就像一頂被丟棄在雨中的假髮,又像只老雄貓的屍體,不過麗賽一看就知道這是什麼,她的心跳也隨之加快。她在腦中聽見約翰遜兄弟正演奏著《現在回頭已太遲》,也感覺到斯科特的手牽著她走。她循著黃色毛線來到情人樹下,跪在母親送給她和斯科特的結婚禮物旁。她撿起大衣——還有裡面包著的東西,不管那是什麼。她把臉埋進去,聞起來潮溼而且有黴味,這是件被遺忘的舊物,感覺比較像葬禮而不是婚禮物品。不過沒關係,放久了本來就會這樣。她聞著它這些年待在這裡累積出的氣味,它就像錨,一直等著她到來。

11

過了一會兒,等眼淚停住,麗賽便將盒子(她很確定是個盒子)放下,撫摸著大衣的線頭邊緣。她很驚訝,毛線竟然沒斷,就算杜利壓到十字架,再把碎片從身上拔下丟掉,還用粗話咒罵,它還是沒斷。多年來在這惡劣的環境中,它竟然沒有斷裂,這真是太神奇了。簡直是個奇蹟。

不過正如有時走失的狗還是會回家,有時老舊的毛線也能帶人找到尋寶遊戲的獎品。她開啟大衣剩下的部分,順便往廢紙簍裡看了一眼,然後露出悲傷的笑容。廢紙簍裡裝滿酒瓶,其中一兩個看起來還算新,而她很確定最上面的瓶子是十年前的產品,因為上頭印著「邁克硬檸檬水」的商標。除此之外,大部分瓶子都很舊,這些是他九六年喝的。但即使他是個酒鬼,還是很尊敬異月之灣,所以才沒有亂丟瓶子。如果她多花點時間,會不會找到斯科特在其他地方存放的東西?有可能吧,不過這裡是她唯一需要尋找的地方。她知道,斯科特就是來這裡完成此生最後一部作品。

她認為自己已經知道所有答案了,現在她只剩下最後一個大問題,也就是她來此的目的——在高個子的陰影下,她要怎麼過接下來的生活,還有在它想到她的時候,她要如何才不會從現實世界被拉來這裡。或許斯科特留了答案給她。就算沒有,他也留了某個東西給她……就放在這棵樹下。

麗賽再次拿起大衣,就像小女孩收到聖誕禮物一樣感受著。大衣裡包著一個盒子,可是感覺不像老媽的柏木盒。它沒有柏木盒那麼硬,幾乎可說是柔軟的,似乎包在大衣裡放在樹下這些年間,溼氣都滲了進去……這時,她才第一次想到,所謂的這些年到底是幾年,從最上頭那個酒瓶商標看來,應該還沒多少年。至於這個盒子感覺起來——

「這是個手稿盒,」她低聲說,「是他裝手稿用的硬紙盒。」對,她很確定。這個盒子可能在樹下放了兩年……或三年……或四年後,於是變成了軟紙盒。

麗賽開啟大衣取出盒子,確實是手稿盒,不過原來的淺灰色外表因為吸收水氣而變深了。斯科特習慣在盒子上貼張紙,寫上作品名稱,不過這個盒子上貼的紙已經有些鬆脫捲曲,於是她用手指推平,看見斯科特的深色字跡:「麗賽」。她開啟盒子,看見裡面裝著一沓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橫紋紙,總共約有三十張,上頭擠滿了他的筆跡。雖然斯科特在這篇文章裡用的都是現在式,有些地方很像幼稚的散文,而且看來故事還是從一半寫起,但麗賽一點都不驚訝。她知道,除非擁有背景知識(即兩兄弟如何熬過瘋子父親的摧殘,其中一位發生了意外,而另一位無法救他),並瞭解失魂與邪是什麼意思,否則讀者還真會以為這故事只有後半段。而且還得知道……

12

到了二月,他開始用奇怪的眼角餘光看我。我一直以為他會對我大吼,甚至拿他那把舊摺疊刀對我亂劃。雖然他已經很久沒這麼做了,但要是他真的這樣,我反而鬆了口氣,至少我不用再成天提心吊膽。用刀子割我,並不能釋放我體內的邪,因為我沒有這種東西——保羅被綁在地窖時,我就見識過真正的邪,那可不是爸爸的幻想——而我身上絕對沒有那樣的東西。不過爸爸體內有,而且就算用刀割也無法釋放出來。我還知道他試過很多次都沒用;我曾在洗衣機裡看到他沾滿血的汗衫跟內褲,也在垃圾筒裡看過。如果割我能夠幫助他,那麼我願意讓他這麼做,因為我還愛他。在家裡只剩下我們兩人之後,我更加愛他。在我們經歷過保羅的死後,我更加愛他。那樣的愛有如厄運,就像邪一樣。「邪的力量很強。」他說。

可是他不割我。

有一天,我去小屋坐了一會兒,在那裡回想保羅的事,回想我們在那個老地方的快樂時光;我回來後,爸爸抓著我,不斷用力搖晃我的身體。「你去那裡了!」他對著我大喊。我發現他的情況變得更嚴重了。他以前不會這樣的。「你為什麼要去那裡?你去那裡幹嗎?你跟誰說過話?你想做什麼?」

他一直搖我的身體,我都暈了。結果我的頭撞到門,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剛好上半身在悶熱的廚房裡,下半身在涼爽的門外。

「我沒有,爸爸,」我說,「我沒有去哪裡,我只是——」

他蹲下來,雙手放在膝上,低頭看著我。他的臉上除了眼珠的顏色,其餘一片蒼白,我看見他的眼睛一直來來回回轉動,就知道他不對勁。於是我想起保羅說過:斯科特,爸爸不對勁的時候,你千萬不能跟他唱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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