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布林尼斯說,是斯科特主動打電話給他的。難道斯科特事先就知道這位醫生是他的頭號書迷?或者這純粹只是巧合?麗賽不相信有這麼巧的事,這也未免太巧了。不過如果斯科特真的事先知情,那麼他又是怎麼知道的?埃布林尼斯一直說個不停,麗賽找不到機會插嘴問他,不過其實她也真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問。算了,別問了,這個問題應該無關緊要。總之埃布林尼斯接到斯科特的電話時大喜過望(那句成語是怎麼說來著?對了,「受寵若驚」)。斯科特詢問他有關麗賽姐姐的事情,他幾乎有問必答,後來斯科特邀他一起吃午飯,他更是迫不及待一口答應下來。埃布林尼斯大夫問斯科特,等一下吃飯時,可不可以帶幾本他最喜歡的斯科特的小說去請他簽名?斯科特答道,當然沒問題,他非常樂意。
於是,埃布林尼斯帶去的是他最喜歡的斯科特作品,而斯科特帶的則是阿曼達的病歷資料。車子距離阿曼達家已經剩下不到一英里路,這時麗賽忽然想到另一個問題:斯科特是怎麼弄到阿曼達的病歷資料的?難道是他的魔力蠱惑了阿曼達,讓她自己乖乖交出來?難道是他蠱惑了珍·惠勒,那個張牙舞爪的神經病醫生?還是兩個人都被他蠱惑了?麗賽心裡明白,這不是沒有可能。斯科特的魅力並非無往不利——達西米爾那個南方炸雞小混蛋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不過有些人就是會被他迷惑。阿曼達當然也感覺得到斯科特的魔力,不過麗賽卻很清楚,她姐姐不是那麼信任斯科特(阿曼達讀過斯科特所有的書,甚至包括那本《空虛的惡魔》……阿曼達說,自從看了那本書後,她有整整一星期睡覺時都不敢關燈)。至於那位珍·惠勒是什麼狀況,麗賽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斯科特究竟是怎麼弄到那些病歷資料的呢?麗賽再怎麼好奇,這恐怕又會是另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目前她所知道的,就是斯科特和那位埃布林尼斯特別研究過阿曼達的病歷,然後,埃布林尼斯也同意斯科特的判斷,那就是:阿曼達·德布夏的病情可能越來越嚴重了。他們談著談著,埃布林尼斯突然說(當時距離上甜點的時間應該還早),他願意向這位他最喜愛的作家擔保,要是阿曼達真的再次發作了,他一定會在綠茵幫這位德布夏小姐安排一個床位。
「你真是太好心了。」麗賽當時用很親切的口吻對他說。想著想著,車子今天第二次開到阿曼達家的車道上。這時她突然很好奇,埃布林尼斯在和斯科特聊天時,有沒有問過斯科特寫那些書的靈感是從哪來的。如果他問了,那麼他是一開始就問了,還是最後才問的?是吃開胃菜時問的,還是最後喝咖啡時問的?
「醒醒吧,黛拉,親愛的,」麗賽邊說邊轉動鑰匙將車子熄火,「我們到了。」
黛拉坐直身子,看著阿曼達家,然後說:「噢,真要命。」
麗賽猛然大笑起來。她實在忍不住。
9
她們動手幫阿曼達收拾行李時,沒想到忽然都有點感傷。她們在三樓那個被阿曼達當閣樓用的小房間裡找到了她的行李箱。那裡有兩個新秀麗牌的行李箱,看起來有點破爛,上面還掛著托執行李的卷標,卷標上的地名是「邁阿密」。那是她上次去佛羅里達看喬德莎的時候……上次?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七年前嗎?
不對,麗賽想了一下,十年了。她有點感傷地看著那兩個行李箱,然後把比較大的那個拉出來。
「也許我們應該把兩個都拿下去。」黛拉有點猶豫,然後抬手抹了一下臉。「哇!這裡好熱!」
「我們先拿大的那個就行了。」麗賽說。本來她還想再加一句:她不覺得阿曼達會在那個杜鵑窩待那麼久,久到有機會參加他們今年的年度舞會。還好,話還沒出口,她趕緊咬住舌頭,硬是把話吞回去。看到黛拉汗流浹背一臉疲倦的模樣,她立刻明白現在絕對不是耍嘴皮子的時候。「裝一星期的東西,一個箱子就夠了。她不會住太久的,你忘了那個醫生說什麼嗎?」
黛拉點點頭,然後又擦擦臉。「她的東西都在房間裡,至少我們可以從那裡開始。」
在正常狀況下,綠茵本來應該要派醫生到阿曼達家裡來做檢查,不過多虧了斯科特,埃布林尼斯特別通融免了這道手續。他查詢過後,確定那位惠勒醫生真的不在了。另外麗賽也告訴他,阿曼達沒辦法走路(而且尿失禁),只是他們不確定她是沒辦法走,還是不想走。
確定這兩件事情後,醫生告訴麗賽,他會派輛綠茵的救護車過來,他還特別強調,救護車上不會有任何標誌,外表看起來就像一般休旅車一樣。麗賽和黛拉開著麗賽那輛寶馬,跟在綠茵的救護車後面。當時兩人內心都充滿感激。黛拉感謝的是埃布林尼斯大夫,麗賽感謝的是斯科特。
埃布林尼斯大夫幫阿曼達檢查時,兩人在外面等著,彷彿等了四十多分鐘。還好最後檢查的結果比預期令人欣慰。埃布林尼斯跟她們說了很多診斷結果和醫療指示,不過此時此刻,麗賽唯一關心的是他剛才提到的一件事:在住院的第一個星期,他們會派人隨時隨地看緊阿曼達。時刻有人在病房裡看著她。另外,如果他們有辦法引導阿曼達到外面的大陽臺上活動,當然也會有人陪著她去。走廊盡頭是普通病房,不過除非阿曼達的病情出現戲劇性變化突然改善,否則暫時還不會讓她去住普通病房。「目前我不敢說她的病情會突然好轉,」埃布林尼斯大夫告訴她們,「雖然不是絕無可能,但很少見。兩位,我的原則一向是實話實說,那麼老實說,德布夏小姐恐怕得在這裡待上很長一段時間。」
麗賽仔細看看那個較大的行李箱,然後對黛拉說:「其實我想幫她買新的行李箱,這玩意兒已經爛到快不能用了。」
「我幫她買好了。」黛拉說。她講話時突然帶著點鼻音,有點發抖。「麗賽,親愛的小麗賽,你已經為我們付出太多了。」她忽然握住麗賽的手,然後拉到嘴上親了一下。
麗賽非常意外——幾乎是嚇了一跳。雖然她和黛拉已經很久沒有吵架了,不過這麼熱情的舉動,實在很不像她姐姐的風格。
「黛拉,你真的要自己去買嗎?」
黛拉很激動地點點頭,激動到說不出話來,然後又抬起手搓自己的臉。
「你還好嗎?」
黛拉本來要點頭,接著又忽然搖起頭來。「什麼新的行李箱!」她忽然大叫起來,「笑死人了!你為什麼認為她會需要新的行李箱?你沒聽到醫生說嗎——她對突發聲音測試沒有反應,對拍打測試沒有反應,對針刺測試沒有反應!你知道護士怎麼形容她這種病人嗎?她們都說那叫‘二愣子’!還有,我才懶得聽醫生鬼扯什麼治療,什麼仙丹!我告訴你,要是她還能清醒過來,那才真叫太陽打西邊出來!」
就像俗話說的,麗賽心裡暗暗嘀咕著,微微一笑……當然,那只是她想象自己在微笑。用想象的比較不會惹麻煩。她姐姐累了,抽抽噎噎地哭著。麗賽牽著她從那座又短又陡峭的樓梯走下來,離開那間熱得像烤箱一樣的閣樓。然後她就這麼抱著姐姐,沒再多說什麼。她沒有說,有生命就有希望;她沒有說,要用樂觀的態度面對苦難;她沒有說,黎明前總是最黑暗的;她沒有說任何諸如此類的屁話。因為有時候,一個擁抱勝過千言萬語。有個人,一個跟她一起生活了大半輩子的人,也曾經從她身上學到這個道理——有時候,無聲勝有聲。有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閉上你的嘴,靜靜等待,靜靜等待。
10
後來麗賽還是又問了黛拉一次是不是真的不用麗賽陪她開車回綠茵。黛拉還是搖搖頭。她說,她有本邁克爾·努南的有聲書一直還沒聽,正好趁這機會好好聽一聽。剛才她已經在阿曼達的浴室裡洗過臉,補了妝,紮好頭髮,現在的她看起來容光煥發。
根據麗賽過去的經驗,女人容光煥發時,心情也不錯。於是她輕輕一捏黛拉的手,交代她開車小心一點,然後目送她走出大門。接著,她在阿曼達家裡慢慢晃了一圈,先是在屋裡到處看看,然後又到屋外繞了一圈,看看整棟屋子是不是都鎖好了:門窗、地窖蓋子、車庫門。
她把車庫的兩扇窗戶開啟四分之一,讓車庫能夠散熱,以免溫度過高。這也是斯科特教她的,而斯科特則是從他爸爸那邊學來的,那位令人敬畏的「熱火」蘭登……除了這個,他爸爸還教他讀書(斯科特兩歲就開始閱讀了,很早熟),並在廚房的火爐邊擺了一塊黑板教他算術。此外,他爸爸也在客廳陪他玩遊戲,教他學印第安人吆喝,一邊叫一邊從板凳上跳下來……對了,當然也教過他怎麼佈置「血秘寶」。
「秘寶的線索——那有點像‘苦路’的儀式,模仿耶穌受難過程中的每個場景。」
說著,斯科特笑了起來,樣子看起來有點緊張,一副很心虛的樣子,彷彿小孩聽到什麼黃色笑話,只敢偷偷地笑。
「沒錯,就是那樣。」麗賽自言自語嘀咕著。雖然下午天氣很熱,她還是不由自主打了個寒顫。舊日回憶不斷在她腦中冒了出來,彷彿活生生在她眼前重現,那種感覺令她很不自在,彷彿過去的一切始終沒有消逝,彷彿時間只是一條隔成無數段的長廊,而在某些段裡,過去的一切仍在上演。
不要從那個角度去想,那樣想很不好。如果你從那個角度去想,你會碰到很「邪」的東西。
「這個我相信。」麗賽說,然後也有點心虛地笑了一下。她朝車子走去,右手食指上掛著阿曼達家的鑰匙串——沒想到那串鑰匙這麼重,比她自己家裡的還重。奇怪,她的房子不是比阿曼達家大很多嗎?此刻,她忽然有種奇怪的感覺,感覺自己已經開始陷入很「邪」的處境了。現在,阿曼達被送進精神療養院,而那只是一切的開始。
別忘了,還有那個「扎克·馬庫爾」,還有那個遺稿狗仔伍伯迪教授。這一整天她實在太忙了,忙到沒時間去想那兩個人,不過這並不表示那兩人不存在。她好累好累,今晚實在懶得去找那伍伯迪,懶得上門跟他攤牌……不過她倒是應該去找這個教授。為什麼要直接去找伍伯迪呢?也許是因為,從電話裡的聲音聽來,那個「扎克」好像真的是個危險人物。
她坐上車子,把阿曼達的鑰匙圈放在右座置物箱裡,然後倒車退出車道,車後是漸漸沉落的夕陽。夕陽餘暉中,麗賽忽然感覺到斑駁的陰影籠罩在車身上,籠罩在阿曼達家的屋頂上,彷彿車後有某種巨大的東西。麗賽嚇了一跳,立刻踩下煞車,轉頭看看後面——她看到那把銀鏟子,看到「謝普曼圖書館破土典禮」那幾個大字。麗賽把手伸到後面,摸摸鏟子的木頭握柄,那一剎那,她立刻覺得內心平靜了些,接著她轉頭看看馬路兩頭,確定路上沒有車子,於是把車倒到馬路上,面向回家的方向。她看到馬路對面,瓊斯太太坐在她家的門廊上,朝她揮揮手打招呼。麗賽也對她揮揮手,然後又從座位中間把手伸到後座,抓住那支鏟子的握柄。
11
開車回家這段路並不遠。她才剛開上路,腦中就開始思潮起伏。她心裡不得不承認,那些不斷浮現的往日記憶真的令她感到害怕——那種感覺,彷彿那些事又再次出現,此刻正活生生在她面前上演。而且那些記憶比今天早上天亮前發生的那件事更可怕——如果那件事是真的。當然,她可以不把那件事當一回事(呃……應該辦得到),她可以安慰自己說,那只是因為她太焦慮了,半睡半醒間迷迷糊糊做了個惡夢。然而,格德·埃倫·科爾就不一樣了。多少年了,她本來已經完全忘記那個名字,忘記這個人了,但現在這名字為何如此清晰地浮現眼前?如果你問她,斯科特的爸爸叫什麼名字,在哪裡工作,她一定會老實告訴你,她想不起來了。
「美國石膏公司,」沒想到,她居然說得出來,「不過‘熱火’老蘭登一定會說那叫‘美國泥巴公司’。」這時她聽到自己腦中的吶喊,聲音低沉,口氣卻很激烈,甚至已接近嘶吼:「閉嘴,別再說了,真的夠了。你給我閉嘴。」
然而,她真的壓抑得了那些不斷湧現的回憶嗎?她應該好好想想。這很重要,因為其實她也和死去的丈夫一樣,努力把一些令人痛苦令人恐懼的回憶隱藏起來。她在自己內心築起一道布幕,把「現在的麗賽」和「早年的麗賽」隔了開來。她一直以為那道布幕很結實,可是今天晚上,她已經不再那麼有把握了。顯然那道布幕有破洞。如果你從這些破洞往另一邊看,可能會看到一團紫色的霧,霧裡隱隱約約好像有什麼東西。很可能是你不想看到的東西。所以,最好還是別去看那些破洞,就好像天黑以後,除非把整個房子裡的燈都開啟,否則最好不要去看鏡子裡的自己。還有,最好不要吃……
(晚上的食物)
太陽下山後,不要吃橘子,不要吃碗裡的草莓。有些記憶還不算太可怕,可是,還有一些記憶很危險。最好的辦法就是活在當下,緊緊抓住「現在」。因為,萬一你被危險的記憶抓住,那麼,你可能會——
「可能會怎樣?」麗賽很生氣地大吼,聲音發抖。接著她又說:「別說了,我不想聽。」
眼前是夕陽西沉的景象,有輛克萊斯勒休旅車彷彿穿透暮靄迎面開來,開車的人朝她揮揮手。麗賽也立刻朝他揮手,儘管她實在想不起來,她認識的人中有誰開克萊斯勒休旅車。管他的,反正在斯迪克維爾這一帶,不管誰跟你打招呼,你也跟著揮揮手就對了,鄉下地方的習慣就是這樣。反正此刻她心不在焉,心思不知道飄到哪裡去了。她必須面對現實,而現實就是,她並不想把所有回憶全部隔絕,因為有些事情是她……
(斯科特窩在一張搖椅上,全身包得緊緊的,只露出一雙眼睛。屋外狂風呼號。那是從北極方向席捲而來的寒風。)
她突然不敢去看腦中浮現的景象。有些東西並沒有被那團紫色霧氣掩蓋住,有些東西就隱藏在她記憶深處,隨手可得。舉例來說,「秘寶」就是這樣的東西。其實,有一次斯科特已經很清楚地跟她解釋過什麼是「秘寶」了,不是嗎?
「沒錯。」她一邊說一邊把遮陽板拉下來擋住刺眼的夕陽。「在新罕布什爾州。當時距離婚禮還有一個月。不過詳細地點我已經想不起來了。」
在鹿角旅店。
好吧,好吧,那又怎樣。鹿角旅店就鹿角旅店。當時斯科特好像說那算「早期蜜月」,還是什麼——
對了,「預度蜜月」。他說他們是去「預度蜜月」。他說:「好了,小寶貝,把東西準備好,我們要上緊發條了。」
「當時小寶貝問他,他們要去什麼地方——」她嘴裡喃喃嘀咕著——當時麗賽問他,他們要去什麼地方,他說:「到了那裡就知道了。」結果他們真的就這麼去了。當時天空藍得不像話,可是收音機裡的氣象預報卻說快下雪了。那種預報真是不可思議,因為樹上的葉子才開始在變……
他們到那裡,是為了慶祝《空虛的惡魔》平裝本賣出了好成績。那本恐怖兮兮的小說讓斯科特·蘭登初次登上暢銷排行榜,賺了一大筆錢。抵達目的地之後,他們發現那裡根本沒有別的客人,而且真的下了一場很怪異的暴風雪。秋天的暴風雪。星期六那天,他們穿上雪靴,沿著一條小路走進森林,坐在……
(「嗯嗯樹」)
坐在「嗯嗯樹」下。斯科特點了根菸,然後說,他有些事要告訴麗賽。很重要的事。如果她聽了之後,後悔了,不想嫁給他了,他會很難過……不,他說他會他媽的傷心欲絕,可是——
這時候,車子開在十七號公路上,麗賽忽然一個急轉彎,把車子切到路邊停下來。車後揚起一大片灰塵。天色還很亮,可是光給人的感覺卻不同了,變得越來越像夢裡那種霧霧的光暈,越來越像新英格蘭七月的黃昏。在馬薩諸塞州以北出生長大的人,永遠忘不了那種夏日的燦爛光輝,那是他們童年時代最鮮明的記憶。
別再想了。我不要再想鹿角旅店,不要再想那個週末。不要再想那場看起來很奇妙的暴風雪,不要再想當時我們坐在那棵「嗯嗯樹」下吃三明治,喝紅酒,不要再想那天晚上我們睡的那張床,不要再想他說的那個故事——長板凳,秘寶,還有他那瘋瘋癲癲的爸爸。我好怕,一旦那些記憶跑回來,我就會看到那些我不敢看的東西。求求你,不要再想了。
這時麗賽猛然意識到,她真的在說話,雖然聲音很小。她一次又一次地說:「別再想了,別再想了,別再想了。」
只可惜,她現在已經踏上一場尋寶之旅,也許叫自己別再去想已經太遲了。回想一下今天早上發生的那件事,她心裡明白,她已經找到最前面的三個線索了。再找出另外幾個線索,她就可以拿到獎品了。說不定是根棒棒糖!說不定是瓶飲料,可口可樂,或是皇冠可樂!而且她一定會看到一張卡片,上面寫著「秘寶找到了!遊戲結束了!」
我藏了個秘寶要讓你去找。今天早上,那個穿著阿曼達睡衣的人就是這麼說的……而現在,太陽快要下山了,她也越來越覺得,那個人並不是阿曼達。或者說,阿曼達被附身了。
你快要找到那個「血秘寶」了。
「不過,我會先找到那個好秘寶,對不對?」麗賽喃喃嘀咕道,「再找到另外幾個線索,我就可以拿到獎品了。一罐飲料。乾脆給我一杯雙份威士忌好了,拜託。」她笑了起來,而且是大聲狂笑。「可是,萬一線索是在那團紫色的煙霧裡,那怎麼可能會是好秘寶呢?我不想進去,我不想到那團紫色的煙霧裡面。」
秘寶的線索會不會在她的記憶裡?如果是的話,那麼過去的二十四個鐘頭裡,她回想到的那些事情當中,就已經有三個線索了:第一,那個臉被她打爛的神經病;第二,斯科特躺在滾燙的地上,麗賽跪在他旁邊;第三,看到斯科特從那團陰影中走出來,朝她伸出血淋淋的手,彷彿要把血手當成禮物送給她……而且,他真的就是這個意思。
麗賽,這是秘寶!而且不是普通的秘寶,是血秘寶!
當時他躺在地上對麗賽說,那個「高個子」——那個身上有無數條紋的東西——已經越來越靠近他了。他說,我看不見它,可是我聽得到它好像在吃什麼東西。
「我不要想了!我不要再想這些東西了!」她聽到自己幾乎是在嘶吼,可是她的聲音聽起來似乎好遙遠,彷彿是從一道萬丈深淵中傳出來。這時候,眼前的世界彷彿突然變得很脆弱,像一層薄薄的冰。不過,也可以說像面鏡子,但你卻不敢往鏡子裡多看一眼。
我可以這樣把它召喚過來。它很快就會來了。
此刻麗賽坐在寶馬的駕駛座上,腦中想到的是,當時她丈夫一直哀求她,叫她拿冰塊給他。後來,冰塊真的拿來了——那也是個奇蹟。麗賽抬起手掩住自己的臉,臨場創意一向是斯科特的拿手好戲,麗賽就沒這種本事。不過,當埃布林尼斯大夫問起當年那次意外事件,麗賽倒是發揮了一次小機智。埃布林尼斯問她,當年納什維爾那位護士到底是怎麼回事,麗賽絞盡腦汁編了個故事,告訴他說,斯科特故意屏住呼吸,眼睛瞪得大大的——換句話說,就是裝死。埃布林尼斯笑得前仰後合,彷彿這是他這輩子聽過的最好笑的事。當時麗賽心想,這人真是無聊。不過,好歹這個瞎編的故事幫她擺脫了這位埃布林尼斯。她終於離開了綠茵,來到這個地方,把車子停在郊外的路邊,往日記憶糾纏不休地圍繞著她,彷彿一群野狗圍在她腳邊瘋狂咆哮,拼命衝撞那道紫色的布幕……那令她又愛又恨的紫色布幕。
「老天,我迷路了。」說著,她的手頹然下垂,勉強笑了一下。「我迷失在這片黑漆漆、深不見底的森林裡了。」
不對,我還沒走進去。那片黑漆漆、深不見底的森林還在前面——那裡,樹木很茂密,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清香,過去的事情還在上演。永遠在上演。那天,你是怎麼跟蹤他的,還記得嗎?那個十月的夜晚,你是怎麼冒著風雪跟蹤他到森林裡的?
當然記得。麗賽沿著他的足跡,跟在後面。麗賽一肚子困惑,腳上穿著笨重的雪靴,拼命想走快一點,想追上那個年輕人。而目前她所面對的狀況很像當時,不是嗎?唯一的差別是,如果這次她要追蹤,那麼她必須先找到別的東西。她必須先找到過去的某個東西。
麗賽把變速拍檔拉到駕駛位置,瞄了一眼照後鏡,看看後面有沒有車,然後把寶馬猛然調到馬路對面,掉頭往反方向開。
12
這是個漫長的星期四。五點多左右麗賽走進「帕特超市」,發現今天是老闆奈瑞斯·帕特自己看店。他坐在結賬櫃檯後的一張躺椅上,邊吃咖哩飯,邊看鄉村音樂的電視節目。他看到麗賽走進來,趕快把咖哩飯放到旁邊,站起來招呼她,他身上那件t恤印著「我愛黑斯克湖鎮」幾個字。
「麻煩給我一包賽倫淡煙,」麗賽說,「這樣吧,給我兩包好了。」
帕特先生大半輩子都在看店,大概將近四十年了——一開始是在新澤西州他爸爸開的超商裡幫忙,現在自己開了店。多年經驗告訴他,如果有滴酒不沾的人忽然跑進來說要買酒,或是痛恨抽菸的人忽然跑進說要買菸,他絕對不會表示任何意見。他只是把手伸到擺滿香菸的貨架上,把客人要的那個牌子的「毒品」拿下來,放在櫃檯上,然後隨口說句天氣真好之類的話。這位蘭登太太看到香菸的標價時,好像嚇了一跳,不過我們這位老闆假裝沒看到。他之所以看得出來,是因為麗賽遲疑了好一會兒才恢復正常。不過他知道這位顧客絕對不是買不起。有些客人為了買這玩意兒,還會狠心花掉給孩子買食品的錢,帕特先生就看過這種客人。
「謝謝你。」她說。
「不客氣。歡迎再度光臨。」說著,帕特先生又窩回躺椅,繼續聽他最喜歡的一首歌:戴洛·華利演唱的《要命,這美好的人生》。
13
剛才麗賽把車停在超商旁邊,以免擋到加油機通道車輛的進出——總共有七座加油島、十四部加油機。她一坐上車,立刻發動引擎,因為她想趕快把車窗降下來。引擎一發動,儀表板上那臺xm衛星收音機也跟著同時啟動(斯科特愛死了所有的xm頻道),開始播放音樂。目前的頻道是5—50s,正在播放的音樂正是那首「噓——隆隆」,只不過不是和絃合唱團的原唱。聽到這首曲子,麗賽倒並不覺得意外。這是首翻唱曲,演唱者是個四重唱。斯科特自己幫他們取了個綽號叫「白人四少年」。不過喝醉酒時,他會說他們是「純種四白鬼」。
她拿起其中一包新買的煙,拆開包裝,然後把一根賽倫淡煙塞進嘴裡。這是多年來的第一根,距離上次抽菸已經有……上次抽菸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五年前?七年前?這時寶馬車上的點菸器彈了起來,於是,她把點菸器湊向菸頭,小心翼翼吸了一口。那口煙混雜著淡淡的薄荷味。
那一剎那,她立刻猛咳起來,嗆得淚眼模糊。接著她又試著吸了第二口。這次好一點,不過她的頭已經開始暈了。到了第三口,她已經完全不咳了,但覺得自己好像快暈倒了。
萬一她真的昏過去,腦袋撞到方向盤,車子的喇叭可能會驚天動地狂叫起來,而那位帕特先生就會急急忙忙地衝出來,看看出了什麼事。然後,帕特先生就會及時預防一場火災,免得她這個笨蛋被燒死在車裡——萬一真的失火了,那她會被困在車裡活活燒死,還是會被炸得飛上天?
這個,斯科特一定知道。他什麼都知道,就像他很清楚「噓——隆隆」的黑人原唱是誰——和絃合唱團,就像他知道《最後一場電影》快結束時,那間檯球室最後是落在誰手上——是「獅子」山姆。
然而這一切都已經消失了。斯科特,和絃合唱團,「最後一場電影」,這一切都已經消失了。
她把菸灰彈在那個從來沒用過的菸灰缸裡。她也忘了納什維爾那家汽車旅館叫什麼名字。當時她從醫院走出來,回那家汽車旅館(她聽到腦中那個斯科特的聲音說:「沒錯,你跑回去了,就像酒鬼總是重回酒瓶的懷抱,就像狗老是跑回去聞它吐出來的東西」)。只不過,當時櫃檯的接待員並沒有給她原來住的那個房間,而是給了她一間後面的房間。
那個房間外面什麼都沒有,只看得到一道籬笆。當時她感覺彷彿全納什維爾的狗都跑到那道籬笆外面吠個不停,吠個不停,她忽然想到當年那隻「布魯托」。跟納什維爾那群狗比起來,「布魯托」實在太斯文了。房間裡有兩張床,她隨便挑了一張躺下,心裡明白自己根本不可能睡得著。
她每次快睡著時,都會看到那個金毛小子,看到他轉動手上的槍,把槍口瞄向斯科特的心臟。她每次快睡著時,都會聽到那個金毛小子嘴裡嘀咕著:為了小蒼蘭,我一定要讓這可怕的鐘聲消失。那一剎那,她就會突然嚇醒。不過後來她終於還是睡著了,而且睡著的時間不長不短——大概三四個鐘頭吧——剛好夠她養足體力勉強撐過另一天。
回想起來,她還真不知道自己當時是怎麼撐過去的。一定是那把銀鏟子幫她熬過去的。就這麼回事。當時她躺在床上,那把銀鏟子擺在旁邊,有時候她會懷疑自己當時是不是反應太慢了,所以才會來不及救斯科特,這時她就會摸摸那把鏟子;有時候她會擔心斯科特會不會半夜病情惡化,這時她也會摸摸那把鏟子。從當時到現在,這麼多年來,她一直沒再想到這件事。
這時麗賽又把手伸到後座,摸摸那把鏟子。接著她用另一隻手去拿賽倫淡煙,又點了一根。這時她又回想起一件事。當時,第二天早上,她回醫院去看斯科特,當時氣溫已經越來越高。她走到加護病房區那棟大樓時,看到電梯口掛了個「故障」的牌子,於是她只好爬樓梯到三樓。接著她又想到,她快走到斯科特的病房門口時,又發生了一件事。真是蠢得可以,真的,就是那種令人啼笑皆非……
14
什麼樣的事情會令人啼笑皆非呢?比如說,我們明明不是有意,卻把別人嚇個半死。樓梯在加護病房區走廊的盡頭,麗賽從樓梯走上來後,沿著走廊朝斯科特的病房走去,這時那個護士正好從三一九號房走出來,手上端著一個托盤。她的眼睛沒看前面,而是轉頭看著病房裡面,皺著眉頭。
麗賽開口跟那護士打了個招呼(當年,那個護士看起來不超過二十三歲,說不定還更年輕),提醒她有人走過來了。其實麗賽並沒有很大聲,只是輕輕說了聲「你好」,可是那個護士卻微微尖叫一聲,手上的托盤應聲掉到地上。沒想到咖啡杯和盤子都沒破——餐廳裡的古董餐具還真是老當益壯——不過,那個裝果汁的玻璃杯卻摔得粉碎,橙汁灑滿了地上的油布地氈,也濺到護士那雙潔白無瑕的鞋子上。
她瞄了麗賽一眼,眼睛睜得很大,露出受到驚嚇的表情,彷彿立刻就想轉身逃走。不過她很快又恢復鎮靜,然後說了句很典型的話:「噢,不好意思,你嚇了我一跳。」接著,她蹲下來,制服的裙襬扯到膝蓋上方,露出穿著長筒白襪的腿。她把盤子和咖啡杯放回托盤上,然後開始把地上的玻璃碎片撿起來,動作優雅利落而又小心翼翼。這時麗賽也蹲下來幫忙。
「噢,小姐,這樣太麻煩你了。」那個護士說道,南方口音很重。「這完全是我的不對,走路沒看前面。」
「沒關係。」麗賽說。她的動作比護士還快,撿到的碎片更多。接著她把那些碎片丟進托盤裡,然後拿起餐巾把地上的果汁擦乾。「這是我丈夫吃早餐用過的托盤,如果不幫點忙,我會有罪惡感。」
就在這時,護士看了她一眼,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不過表情不是很明顯——那神情彷彿在說:老天,你竟然是他太太!不過這種神情麗賽早就見怪不怪了。接著護士立刻又低下頭看著地上,拼命搜尋,看有沒有漏掉的玻璃碎片。
「他應該吃東西了吧?」麗賽笑著問她。
「吃了,小姐,他胃口還不錯。他傷得這麼重,有這樣的胃口算很不錯了。他喝了半杯咖啡——醫生說他只能喝這麼多。另外他還吃了些炒蛋,一點蘋果醬,還有一杯橙汁。不過你也看到了,橙汁沒喝完。」說著,她端著托盤站起來。「我到護士站去拿條毛巾,把地上的果汁擦乾淨。」
然後那個年輕護士似乎猶豫了一下,然後忽然笑起來。
「你先生還蠻會變魔術的,對不對?」
那一剎那,麗賽不自主地警覺起來,心裡突然想起那句話:靜動。靜觀其變伺機而動。不過,她沒有表現出來,只是微微一笑說:「你知道嗎,他的花樣可多了,好壞都有。說給我聽聽,他跟你玩的是什麼把戲?」說著,她內心深處忽然浮現出很久以前的一幕。當時斯科特送給她第一個「秘寶」。
當時他們還住在克里夫磨坊鎮的小公寓裡。那天晚上,她半睡半醒地走到浴室,邊走邊咕噥著說:斯科特,快點。她為什麼會那樣說呢?是不是因為斯科特不在床上,所以她就以為他在浴室裡?
「剛才我到病房裡看看他的狀況,」護士說,「我發誓,當時床上根本沒看到人。我的意思是,點滴的架子還在,上面還吊著點滴袋,可是……我猜,他一定是把針頭拔掉了,跑到廁所去。你應該知道,打了麻醉藥的病人老是會幹些莫名其妙的事。」
麗賽點點頭,努力擠出笑容。那笑容意味著:我聽別人說過他做過這種事,不過我很樂於再聽你說一次。
「所以,我就走到浴室,結果發現裡頭也沒有人。後來,我一轉頭——」
「就看到他已經在床上了。」麗賽截住她的話頭,幫她把那句話說完。她輕聲細語,臉上還掛著微笑。「就像那本童書的臺詞一樣:阿布拉卡達布拉!變變變!」她一邊說一邊心裡暗暗想著:然後就是,秘寶找到了!遊戲結束了!
「沒錯,你怎麼會知道?」
「呃……」麗賽還是笑著說,「斯科特會隱身術,他會利用身邊的環境把自己藏起來。」
編這種謊話真是愚蠢——只有毫無想象力的人才會編出這種謊話。不過話說回來,這句話並不愚蠢,因為這根本就不是謊話。每次到超市買東西,或是去逛百貨公司(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的地方,幾乎沒有人會認出斯科特來),她老是會找不到他的人影。
有一次她們到緬因州立大學圖書館,她花了將近一個半鐘頭到處找他,後來好不容易在期刊室裡找到他了。奇怪的是,她明明已經進去找過兩次了。她罵斯科特不該讓她等那麼久,害得她到處找他,尤其在這種地方麗賽又不方便大聲喊他的名字。斯科特卻只是聳聳肩,很委屈地說他一直在期刊室裡看新出版的詩刊。奇怪的是,她覺得斯科特說的是實話,完全沒有誇張。不知道為什麼,麗賽好像一直……一直低估了他。
這時候,那個護士忽然露出興奮的表情對她說:「對了,斯科特就是這麼說的——他說他只是利用床上的棉被把自己藏起來。」護士忽然臉紅了。「對了,他要我們叫他斯科特,而且很認真地規定我們一定要這樣叫他。蘭登太太,希望你不介意。」這個小護士的南方口音真的很重,不過倒不像那個達西米爾讓她聽了很不舒服。
「當然沒關係。他對每個女孩都是這麼說的,特別是漂亮的女孩。」
那個護士笑了起來,臉更紅了。「他說他有注意到,我從他旁邊經過時,停下來仔細看他。他好像說了一句什麼‘我本來就比一般白人更白,現在我的血幾乎都流光了,一定不會有人比我更白了’。」
麗賽淡淡地笑了笑,忽然覺得胃彷彿扭成了一團。
「當然,再加上白色的床單和他穿的那條白色內褲……」這時那個年輕小護士開始有點覺得不對勁了。她似乎很願意相信斯科特的話,而且麗賽心裡有數,斯科特說話時一定是用他那雙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凝視著護士,所以護士也就真的相信了。而此刻,那個護士似乎開始感覺到自己剛才說的話好像有點荒謬。
這時麗賽只好挺身而出,幫她解圍。「還有,他就有辦法讓自己一動也不動。」她嘴上這樣說,但心裡卻想著,斯科特根本就是她這輩子見過的最坐不住的人,就連看書時坐在椅子上也還是動個不停,拼命地咬指甲(有一次麗賽忍不住大罵他一頓,他就沒再咬指甲了,只是過沒多久又死灰復燃),猛抓自己的手臂,一副毒癮發作的模樣。有時他還會整個人蜷成一團,手上抓著那個五磅重的啞鈴,那個啞鈴平常都擺在他最喜歡的那張休閒椅下面。他只有做兩件事時才會徹底安靜下來:第一,熟睡的時候;第二,寫稿寫得很順的時候。
此刻那個護士看起來還是有點疑惑,於是麗賽只好繼續鬼扯下去。她開始用那種私密的語氣跟那護士說話,但那語氣聽在自己耳朵裡真的很假。
「我發誓,有時候我甚至覺得他跟傢俱沒什麼兩樣。好幾次我從他旁邊走過時,根本沒發現他坐在那裡。」說著,她拉了一下護士的手,「小朋友,我相信大概就是這麼回事吧。」
她說的話連她自己都不信,不過那護士對她微微一笑,兩人就不再談斯科特的這件事了。麗賽心想,也許我們就把這件事當成腎結石,撒泡尿排掉了。
「他今天狀況好多了,」那個護士說,「溫德斯特大夫早上巡房時來過,他說他真的很驚訝。」
麗賽心想,那是一定的。接著,她跟那護士說了一句話。那是很多年前,他們還住在克里夫磨坊鎮小公寓時,斯科特說過的一句話。回想當時,她覺得斯科特只是隨口說說,但現在她真的相信了。是的,現在她深信不疑。
她跟護士說的是:「蘭登家的人受傷都好得很快。」說完,她就走進病房去看她丈夫了。
15
他躺在床上,閉著眼睛,頭轉向一邊。他臉色蒼白,床單被單也是一片白——他那句話倒是說得一點不假。不過他那頭烏黑的披肩長髮是不可能看不到的。她昨晚坐的那張椅子還擺在原來的地方。於是,她又走到床邊坐到那張椅子上。她把書拿出來——雪莉·康倫的《野蠻人》。昨天看到的那頁夾著一張從紙板火柴撕下來的紙片。她正要把那張紙片拿掉時,突然注意到斯科特睜開了眼睛,正在看著她。
「親愛的,今天早上感覺還好嗎?」麗賽問他。
有好一會兒,斯科特一句話也沒說。他的呼吸聲很微弱,不過比起昨天已經好多了。昨天他躺在滾燙的停車場上,哀求麗賽拿冰塊給他,昨天他呼吸時發出一種可怕的嘶嘶聲。麗賽心想,他真的好多了。這時麗賽有點費力地伸出手,把手蓋在她手背上,輕輕捏了一下,嘴角泛起一抹微笑(麗賽心想,他的嘴唇乾得嚇人,等一下去買個護唇膏來幫他擦一擦)。
「麗賽,」他說,「我的小麗賽。」
說完斯科特又睡著了。他的手還壓在麗賽的手背上,不過麗賽倒不覺得有什麼不方便,反正她用一隻手也能翻書。
16
麗賽忽然驚醒過來,發現自己坐在那輛寶馬的駕駛座上,停在帕特先生商店旁乾乾淨淨的停車場上。她立刻轉頭看看車窗外,看到車子的陰影已經在黑色的柏油地面上拖得好長好長。她低頭看看菸灰缸,看到裡頭的菸屁股,一、二、三,總共三個菸屁股。車子停的地方正對著商店的後半截,那裡應該是倉庫吧。擋風玻璃正對著一扇小視窗,麗賽看到視窗裡有個人正看著她。她還來不及看清楚,那人就走開了。可能是帕特先生的太太吧,要不然就是他那兩個十幾歲女兒當中的一個。她雖然沒看清楚那人是誰,不過卻注意到那人的表情。那是種好奇和憂慮的表情。不管是好奇還是憂慮,她心裡明白,該離開這地方了。麗賽把車子倒出停車位,心裡暗暗慶幸自己還記得把菸屁股丟在車上的菸灰缸裡,沒有隨手往窗外丟,丟在一塵不染的柏油地面上。接著,她轉了個彎,朝回家的路疾駛而去。
還記不記得那天在醫院裡,那個護士說的話?——那就是秘寶的另一個線索。
是嗎?沒錯。
今天早上有「某種東西」也躺在床上。現在,她開始相信那是斯科特。基於某種原因,斯科特要她去找個秘寶,就像他小時候那樣。小時候,他住在賓夕法尼亞州鄉下,他和哥哥兩人曾經有過一段不愉快的陰暗童年。當時,他哥哥保羅就常常藏個秘寶讓他玩尋寶遊戲。只不過差別在於,保羅總會設計些謎語當線索,引導他去找下一個線索,而斯科特卻要把麗賽帶到……
「你要把我帶回過去,」她小聲說道,「可是,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如果那裡有很‘邪’的東西,為什麼還要把我帶回過去?」
這是我要你去找的秘寶,是個好秘寶。就藏在那片紫色的東西后面。
「斯科特,我不想到那片紫色的東西后面。」這時車子已經快開到家了。「我他媽真的不想到那片紫色的東西后面去。」
只不過,我好像沒有選擇餘地了。
如果真是這樣,如果秘寶的下一個線索真的在過去,如果她必須重回當年那個週末,重回當年的鹿角旅店,重回當年「預度蜜月」的時光,那麼,她就必須先去把老媽那個柏木盒找出來。老媽留給她的東西,如今只剩下那個柏木盒了,因為那件……
(非洲毛線衣)
那件阿富汗毛線衣已經不見了。在麗賽心目中,那個柏木盒屬於她的小小的「記憶角落」,不像斯科特那樣,整間工作室都是他的「記憶角落」。那個柏木盒是她儲存紀念品的地方,而裡面的紀念品都是……
(「斯科特和麗賽!婚姻初期!」)
他們結婚最初十年的紀念品,有照片、明信片、餐巾、紙板火柴、選單、杯墊等諸如此類雞毛蒜皮的小東西。她收集這些東西已經多少年了?十年了嗎?沒有,沒那麼久,頂多六年,說不定還不到六年。
自從《空虛的惡魔》出版後,他們的生活很快起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不光只是那次「德國生活實驗」,而是一切都變了。結婚後的生活突然變得混亂繁忙,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工作,彷彿希區柯克的「火車上的陌生人」結尾的旋轉木馬(團團轉,團團轉)。
自從那本書出版後,她就不再收集小餐巾紙、紙板火柴之類的東西,因為他們會經過的機場、餐廳和飯店實在太多了。不久後,她就什麼都不收集了。一開啟老媽的柏木盒,你就會聞到一股香香甜甜的味道,感覺很舒服。可是那個盒子跑到哪裡去了?她很確定,一定在屋裡某個地方。她下定決心,非找到它不可。
她想,說不定柏木盒就是秘寶的下一個線索。接著,她已經看到她家門口的信箱了,就在車子前面不遠處。信箱蓋子被人拉下來,有一迭信件用橡皮圈綁著勾在信箱外。麗賽覺得很奇怪,就把車子停在信箱柱子旁邊。
斯科特還在世時,每次她回到家,信箱裡總是滿滿的,不過自從斯科特過世後,信箱裡的郵件就寥寥無幾了,而且信封上的收件人不再是蘭登夫婦,而變成了「貴住戶啟」、「貴先生女士啟」,或是「貴屋主啟」。事實上,眼前這沓信件看起來薄薄的,只有四封信和一張明信片。
這一帶負責送免費郵件的郵差是西蒙斯先生,天氣好的時候,他喜歡用一兩條橡皮筋把信件綁成一沓,勾在那根還很堅固的寄信指示杆上。不過,今天看起來和平常不太一樣,看得出他好像在信箱裡塞了個包裹。麗賽瞥了那些信件一眼——只是些賬單和廣告郵件,還有坎塔塔寄來的明信片。接著,她把手伸進信箱裡,摸到一個軟軟的東西。那個東西毛茸茸的,而且還溼溼的。她嚇了一跳,尖叫一聲,閃電般地把手縮回來,發現手指上全是血,立刻又開始尖叫。這次,她是真的害怕了。那一剎那,她的第一個念頭是,她一定是被什麼東西咬到了。某種東西沿著柏木柱子爬進了信箱裡。可能是老鼠,甚至可能是更可怕的東西——比如說,得了狂犬病的小動物,像是土撥鼠或者小浣熊。
她立刻抬起手在衣服上猛搓,氣喘吁吁,幾乎是在呻吟。然後她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氣把手舉到眼前,看看上面被咬了幾個傷口,傷口有多深。她心裡認定自己一定被咬傷了,這個意念太強烈了,所以有那麼一剎那,她彷彿真的看到手指上有傷口。接著,她眼睛眨了幾下,立刻回過神來。她看清楚了,原來手指上沒有傷口,也沒有被咬到的痕跡,只是沾到血。好吧,確實有某種東西在信箱裡,某種毛茸茸的、很嚇人的東西,不過那東西已經永遠沒辦法再咬人了。
麗賽連忙開啟置物箱,那包還沒拆封的香菸忽然掉出來。她在裡面翻了半天,終於找到那把廉價手電筒。那支手電筒本來放在她從前開的那輛雷克薩斯車上,後來才拿過來擺在寶馬上。那輛雷克薩斯她開了四年,蠻不錯的車。她之所以賣掉那輛車,只是因為那輛車會讓她想起斯科特。從前,斯科特幫那輛車取了個綽號,叫「麗賽的性感寶貝」。真沒想到,當一個跟你很親近的人過世後,再怎麼瑣碎的小東西也會令你觸景傷情。她就像童話裡的「豌豆公主」一樣,儘管睡覺時鋪了二十層床墊,卻依然感覺得到最底下的那顆豌豆。此刻,她暗暗祈禱,希望手電筒還有電。
還好,手電筒的確還有電,而且很亮,不會一閃一閃的。麗賽朝旁邊挪了一下身子,深深吸了口氣,然後把手電筒朝信箱裡照進去。她隱隱感覺得到,自己把嘴唇咬得好緊,咬到都會痛了。起初她只看到一團黑黑的東西,而且閃爍著一絲綠綠的光點,彷彿一顆彈珠反射著光芒。此外,凹凸不平的金屬底板上看起來溼溼的,那應該就是剛才她手指沾到的血。她的身體又往左挪了一點,緊貼著車門,小心翼翼地把手電筒伸進信箱裡。她看到那團黑黑的東西滿身是毛,長著耳朵鼻子。在正常的光線下,那個鼻子應該會是粉紅色的,這時她已經可以確定那是什麼動物的眼睛了。絕對不會錯。雖然那隻動物已經死了,不過眼睛的形狀還是看得出來。信箱裡是隻死貓。
麗賽大笑起來。那不是正常的笑,不過也不完全是歇斯底里的笑。那種笑似乎帶著一種幽默感。一隻死貓被人塞在信箱裡,這根本就是……根本就是《致命的吸引力》裡的情節嘛。這個用不著斯科特提醒,她自己就想得到。這真的不算什麼。還記得那部無聊的瑞典電影吧?沒有英語配音只有英文字幕,她也有本事看了兩次。為什麼這麼好笑呢?因為麗賽根本沒有養貓。
她徹底放鬆,讓自己笑了個夠。接著她又點了根賽倫淡煙,把車子開上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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