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有秘密

莫奇·羅賓先生是王——他所處那個世界的王。

他曾經有一頭閃耀的金髮,如今歲月已經給它們之中添上點點銀絲,不過如果他有所需要,它們可以變換各種顏色和長短。

他的五官平淡無奇——一般情況下是這樣,但是沒有人會知道它在哪一秒變得如湯姆·克魯斯一樣富有魅力或者如街角混混一樣更加猥瑣。

他的體型乾瘦而矮小,但是在某些需要的時候它會變得肥胖或是高上那麼十釐米,至於他是怎麼做到的——這是職業秘密無可奉告。

他有一個很讓他滿意的女兒和兩個看起來還像是那麼回事的兒子;他有一個非常顯赫的家世——據說是亞森·羅賓的後代,至於這一點是不是真的,只有天知道;他有著一大堆和他有著不得不說故事的警官朋友們,他還有著自己在都市陰暗面的勢力——是的,在那裡他無疑就是王;最後,讓他人生過的無比舒適歡脫的還因為他有著一個貼心的全能管家!

至於他是怎麼擁有這一切的,呃,很多都是不能說的秘密。

(一)

二十幾年前,倫敦。

那是一個陰霾的晚上,莫奇·羅賓先生又一次無所事事的跨越了千山萬水跑到了倫敦的貝克街閒逛。

貝克街是英國人民的驕傲,它的出名不僅僅是因為它是由十八世紀末實業投機家愛德華·柏克萊·波特曼設計,然後又用以其好友愛德華·貝克的名字命名。但是讓它為世人所知併名垂史冊的是因為小說家柯南·道爾塑造的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在此居住而聞名。

好了,其實剛剛我們用錯了一個詞——閒逛!實際上對於一個賊來說,沒有什麼時候是在閒逛的,無論何時,他們都是有計劃和目地。

莫奇·羅賓先生此行的目的來自於他那個不太為人知的小秘密——而這個秘密就是後來被紅線評價為瑜亮情結的東西。

百年之前,爵士塑造出了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人物,而百年後的今天,貝克街221b舉行了一個紀念活動,展出各種各樣有關爵士或者他筆下那位偉大偵探的藏品,其中最貴重的是一本十九世紀《冒險史》的原版和爵士的部分書信——據說這些都是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貴族提供的。

顯然,這些都是珍貴無比的好東西!不知道有多少人對著這個垂涎三尺。

我們的羅賓先生在白天還特意花了六英鎊專程參觀了一下,顯然相對於從前來說,221b裡除了打扮成女僕的工作人員外還增添了警衛,連帶一系列的保安措施。就在二樓的福爾摩斯先生的房間,用鋼化玻璃櫃封存著那本珍貴的原版和那些價值連城的書信。

羅賓先生看著展櫃裡的東西露出了一個微笑——寶貝兒們,等著我喲!

喬治·漢弗萊先生現在是蘇格蘭場的頭子,甚至還有野心把爪子伸到mi5,但在二十幾年前卻只是蘇格蘭場裡那麼一個不為人知的小小螺絲釘,正處在被上級訓斥被前輩欺壓人生中被稱為菜鳥的憋屈階段。

很幸運,他今晚不用值班不用寫報告不用被前輩搭檔拉去喝酒,所以他決定去溜溜自己養的三條蘇格蘭牧羊犬——寶貝,在我忙碌的日子虧待你們了!

可惜從散步活動一開始,漢弗萊先生就開始後悔了,——自己當初應該養可愛的馬爾濟斯犬或者蝴蝶犬的,而不是像是現在被三條大半夜不睡覺非要出去散步的活蹦亂跳的大狗扯著,不知道是人遛狗還是狗溜人的這麼被動的往前一路小跑。

漢弗萊先生覺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場悲劇,在家裡狗狗欺負他,而在警局他已經當牛做馬的連加了三天的班——因為倫敦城裡出了個瘋子,給無辜的女人開膛,所作所為就如同一百年前的那個開膛手傑克一樣。

拜這個瘋子所賜,半夜還在街上閒晃的女孩子們變得很少,當然,男人也很少,漢弗萊先生因此慶幸他被狗狗們拉著在光溜溜的街上走著,沒有什麼人能夠藉此嘲笑他。

本來是想到公園的,可是現在顯然南轅北轍,狗狗們竟然一路溜著他來到了貝克街。

漢弗萊先生在221b的門前停下了腳步,這是他長久以來的習慣,他總是下意識的向爵士致敬。

以前221b只有一個無論何時都保持著微笑的警衛的,但在紀念活動期間,屋裡屋外警衛增加到了四個人,現在他們大概就在屋子裡休息。說實話,漢弗萊先生對他們充滿了嫉妒,可以和福爾摩斯先生華生醫生一起待在221b,烤著溫暖的壁爐,也許還能戴一戴那頂獵鹿帽……

此刻221b的二樓燈火通明,窗子上掛著窗簾,窗子上映著一個人影……

「窗簾已經放下了,屋裡點著亮燈,明亮的窗簾上清楚地映出屋裡坐著一個人:那頭的姿勢,寬寬的肩膀,輪廓分明的面部,看了決不會弄錯。那轉過半面去的臉,如同我們祖父母那一輩喜歡裝上框子的一幅剪影,完全象福爾摩斯本人。我驚奇得忙把手探過去,想弄清楚他還在不在我身邊……」(《福爾摩斯歸來記·空屋》)

多麼讓人懷念的畫面,只是不知道如今的221b二樓對面的房間會不會有一位莫蘭上校正在虎視眈眈。

漢弗萊先生下意識的把目光轉向對面的房間,那裡在十九世紀是卡姆登私邸,在《歸來記》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福爾摩斯和華生抓獲莫蘭上校的地點。但是現在這裡已經變成了一家旅館,平時入住一批又一批到這裡遊覽的旅客。

多年以後漢弗萊先生想,如果不是他下意識地去確認那棟房子裡那個房間的位置,自己的未來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那天,漢弗萊先生髮現它的三樓——正對著221b的華生醫生的房間的那個房間閃過了一絲光芒。

即使那光線稍縱即逝,但是卻被漢弗萊先生捕捉到了。

實際上貝克街221b對面二樓的房間到了現在也依然沒有人入住,在大多數房間的燈光都開啟著的情況下,它依然黑暗。在爵士的小說讓221b聞名世界的同時,作為故事最大轉折的空屋也廣為人知,不知有多少人專程來這個屋子想從這個角度看一眼福爾摩斯所在的221b,聰明富有頭腦的屋主沒有把這件屋子提供給任何人使用,而是把它作為了一個景點,但是今天有點特別,漢弗萊先生髮現二樓那個房間的窗戶推開了半扇,而它樓上的那個房間,剛剛閃過光芒的那個房間,此刻傳來了一聲驚呼。

漢弗萊先生心中那根稱之為警戒的弦被撥動了。

三樓是旅館的房間,住客一般都是那些瘋狂的福爾摩斯迷,他們大多都想和書中的莫蘭上校一樣窺伺一下221b,或者說窺伺一下那個傳奇之人投映在窗子上的身影。照理說這種景象很平常,但是喬治·漢弗萊先生對於罪惡有著某種神秘的直覺,這種直覺在今後的生活中無數次救了他的命,也讓他在官場上一帆風順。當然,這些已經都是後話了。

漢弗萊先生決定上去看看,反正這也花不了多少時間。這個決定剛下他就聽見了那層樓上傳來了慌亂的關門聲和人的跑步聲。

絕對有事發生!——這是漢弗萊先生的第一反應。

他拔出了槍,在樓下大呼了一聲:「警察!」然後死勁兒的推開店門越過前臺那個打瞌睡的服務生衝上了樓——由此可證,他當年真的是菜鳥!如果是現在,他肯定會閉上嘴潛入旅店然後讓自己的手下先上!

(二)

羅賓先生覺得今天可以算是他這輩子最倒霉的日子!

一般來說,入侵貝克街221b是沒有什麼難度的——畢竟現實中沒有那位無所不知的大偵探生活在裡面,羅賓先生只需要撬個小鎖,躲過並不算複雜的防盜系統,躲過那個在夜晚呼呼大睡的保安,然後登堂入室想拿啥拿啥,然後回國後吹噓一下大盜羅賓再一次掃蕩了福爾摩斯老巢這一豐功偉績,但是今天不行,屋子裡加了警衛——該死的一共有四個傢伙在值班。

白天參觀的時候羅賓先生好好的調查了一下週圍的情況,三樓華生的房間,隔壁的公司……這些地點都不合適他的入侵,而我們的羅賓先生也認為吊一根繩子從房頂上下來把窗開個口子讓後入室行竊這種行為實在是不符合自己的美學。

而從正面破門而入,打倒四個值班的警衛——對不起,那是強盜的做法而不是優雅的怪盜,更不符合羅賓先生詭異的人生美學!

所以他決定向當年的莫蘭上校致敬——槍擊福爾摩斯塑像。這麼做想當然會引起慌亂,而警衛一定會檢視槍擊的來源,然後報警,大門會開啟,警察會湧入調查,然後自己假扮警察藏在警察當中堂而皇之的進入,隨後行竊,最後成功溜走!

哦,yes!

他覺得自己的計劃完美極了!

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如果樣樣盡如人意我們早就世界大同走出地球邁向宇宙了!墨菲定律才是生活的大多陣列成部分。

羅賓先生選擇了三樓的房間,但他卻悄悄潛入了二樓的那個房間把窗子開啟了半扇,這樣在槍擊後,人們自然而然的認為槍是從二樓的那扇開啟的窗子裡射出的,而有鑑於爵士故事裡給人們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印象,他們首先會想到的是二樓那個房間。在大家都對二樓的那間屋子集中注意力的時候,我們的羅賓先生就可以不慌不忙的進行自己的計劃!

計劃很完美,可是計劃永遠也比不是老天爺的變化快,當羅賓先生潛入自己預定的三樓房間(他只是預定但是沒有checkin,這樣在案發後警察追查也不會查到自己身上)的時候,他就覺得有些不對勁,裡面瀰漫的味道非常讓人不安。

那是一種腥味——屬於鮮血的獨特味道。

他開啟了隨身帶著的手電,緩緩的在房間裡搜尋了一下,然後他就……看見了可怕的一幕。

「天哪,該死!」即使是他,也不由自主的發生了一句驚呼。

羅賓先生在這裡又犯了一個錯誤——他在案發現場沒有保持淡定,亂了陣腳,導致被警察發現——我們可以原諒他,畢竟年輕人都會犯錯誤啊!

隨後他就有些慌不擇路,他發現三樓每間屋子裡都住滿了人——唯一這間沒有人自己預定的還死了人,他不知道自己能躲到哪裡,因此他飛快的從側樓梯跑下從旅館的後門奪路狂奔。

羅賓先生最後犯的錯誤是他過於輕敵,本來像是羅賓先生這樣的大盜對付狗是有自己的一套辦法的,可是今天……今天他確實很倒霉,因為經過他勘察後,發現這裡並沒有任何狗可能帶給他威脅,你看,一個紀念福爾摩斯的屋子,本質就是景點,旁邊是公司不是住宅區,怎麼可能有狗?所以他輕了敵,把一些該帶在身上的東西……都沒帶!

於是以下的場景出現了。

三隻蘇格蘭牧羊犬在主人的唆使下憤怒的或者說也許是興高采烈的追著一個人在倫敦的大街小巷穿梭,當然,還有它們的主人在後麵筋疲力盡的追趕。

兩條腿斷然是跑不過四條腿的——這真是可悲的現實!而老天爺似乎在今天也不眷顧羅賓先生,前面竟然是泰晤士河。

「真見鬼!」可憐的羅賓先生嗚咽一聲。

他覺得自己可以算得上是末路狂奔,前方是河後面是狗,真是苦逼的緊!

作案未遂被警察發現,屋子裡發現屍體——肯定要被懷疑到,現在被三條大狗追,然後馬上還要……跳河!

沒錯,他跳河了!

這是擺脫掉那個條子和那三隻該死的興奮的狗的好方法。

但是無論如何深夜裡暢遊泰晤士河都不是個好主意!溼冷髒都不足以概括全部內容,羅賓先生禁止自己去想可能會有的水中小生物。

潛游了一陣,羅賓先生一邊咒罵一邊哆哆嗦嗦的爬上都了岸,他聽見警笛的聲音從遠方隱隱傳來。看來跟在自己身後的那個條子發現了那具屍體,不知道明天報紙的頭條上自己的豐功偉績上會不會添上「開膛手傑克」這一名頭。不過眼前的狀況是自己必須先找個地方躲起來。

全城戒嚴搜查……自己的這副模樣肯定會引起任何一個看到過自己的人注意。他抬起頭看看倫敦已經被烏雲籠罩的夜空,平時想下雨就下雨,你今天為什麼不下雨了呢?

不過目前,把自己藏起來再把自己弄乾淨和暖和才是最重要的。

(三)

羅賓先生是個冒險家,他的血液裡就流淌著瘋狂的冒險因子,在所有人都會考慮如何遠離警察藏匿起來的時候,他做了一件誰也不會做的事情。

羅賓先生又摸回了旅館。

有句話說的好: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當然,他並不是從正門和後門堂而皇之的進入,因為那裡充滿了閃爍的警燈和來來去去的條子。

「這一次他迅速而有把握地穿過一連串我從來不知道的小巷和馬廄。最後我們出現在一條小路上,兩旁都是一些陰暗的老房子。我們沿著這條小路到了曼徹斯特街,然後到了布蘭福特街。在這裡他立刻拐進一條窄道,又穿過一扇木柵欄門進了一個無人的院子……」

《福爾摩斯歸來記·空屋》

羅賓先生非常感激爵士詳細的介紹,這使得他重新潛入這裡容易了很多。即使歲月已經流逝過去很多,但令人慶幸的是英倫是一個注重傳統的國度,很多東西依然保持著歷史和傳統,這為他提供了方便——因為許多小巷還在。

羅賓先生一邊尋找潛入點一邊回憶自己剛剛看到的那具女屍。

大約四十歲,化妝讓女人的年紀很不好判斷,但顯然這是個中年女子——即使妝容很巧妙但是從脖子上鬆弛的皮膚依然可以看出端倪。身上的衣物暴露,時髦但是並不廉價——是應招女郎?

可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又為什麼會出現在那個自己預定的房間裡呢?還以那麼慘烈的方式!

羅賓先生能夠接受別人評價自己是飛天大盜,但是絕對不能容忍別人評價自己是開膛手傑克!——那太沒有美感了!

是的,就是開膛手傑克,即使是匆匆一瞥,羅賓先生還是看清了那女人的死因,割喉後被開膛破肚,牆上還用很漂亮的圓體字寫著一句話「i'mcomeback——jack」

從外面可以看到在一和三樓之間的樓梯上穿梭著一群面無表情的法政人員,走廊上還有一些巡警在詢問著房客和旅館工作人員。

切,真是障礙重重!

羅賓先生撇了一眼後門,那裡有警察在重點調查,他們顯然認為一個屋子的後門要比前門更適合犯罪分子出入,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會監視所有的地方,他走到樓的側面,那裡的牆角有一隻垃圾箱,踩著垃圾箱可以很輕鬆的勾上二樓的窗戶,那是走廊盡頭的一扇窗戶,羅賓輕盈的一縱身,搭上窗臺,裡面沒人,然後他開啟窗戶跳了進去!

走廊裡現在恰巧沒有人,但是不等於一會兒沒有人,因為他已經聽見樓梯間有說話的聲音,似乎是長官正在訓斥他的下屬,而那個下屬的聲音他也非常熟悉,剛剛唆使大狗追他的小警察!

他沒工夫為小警察的挨訓幸災樂禍,因為他應該馬上藏起來。否則正在上樓的人能一眼看到自己,而自己這一身溼淋淋的衣服簡直就是在告訴他們——嘿,我就是剛剛那個逃走跳進泰晤士河的那個人!

他開啟離自己最近的一扇門——用極快的手法撬開,閃身進屋。

哦,yes!

然後他再次覺得——這真是自己的倒霉日。

因為非常不幸,裡面有人,而且兩個人現在facetoface。

羅賓先生馬上去摸袖子裡藏的刀,可是——

不是說過今天是他的倒霉日麼……

對面的人掏出了槍——是個古董,但是顯然保養良好,完全能夠使用,穩穩地被對方持在手中。

撒旦在上,今天難道是黑色星期五嗎?

(四)

屋外大雨傾盆落下,整個倫敦籠罩了一層厚厚的霧靄,羅賓先生在心底咒罵老天爺——剛剛在我最需要的時候你為什麼不下?!

一切都倒霉透頂,包括眼前這個拿槍對著他的人。

眼前的這張臉蒼白的異常像是從未接觸過陽光,他很年輕,大概剛剛二十歲,但卻是卻有一頭銀髮,鼻子高而挺,還有一雙灰藍色的眸子。

肥羊!這是羅賓先生第一感覺。

因為你可以從他全身上下解讀出昂貴兩個字來。而羅賓先生唯一不明白的是,這樣一個顯然應該住在豪華大酒店總統套房的人物為什麼會出現在這樣一家專門為觀光客準備的小旅館。

更可疑的是看到一個不速之客如此破門而入他卻沒有報警——外面可滿是條子,而且這個旅館裡剛剛發生了兇殺案!

自己就這樣闖進來他不報警的理由非常有可能是他不想驚動警察,那麼他為什麼不想驚動警察,也許……他就是兇手!

寫在牆上的血字是非常漂亮的圓體,說明兇手受過良好的教育。

浴室裡還有滴滴答答的淌水聲,這說明他剛剛洗過澡——也許就是洗掉血跡,而剛剛洗過澡的人卻打扮的如此衣冠楚楚——這太不對勁兒了!

眼前的人非常有可能就是那個自稱開膛手的傢伙!

於是羅賓先生的肌肉繃緊了。

j感到很困惑,他不知道自己現在應不應該報警。

作為一個古老貴族的後裔,他的祖先面對兇惡的敵人也毫無畏懼,當然他也能保持這樣的鎮定,何況自己手中還擁有武器。

眼前的這個人明顯是非法闖入——用一種非常巧妙的方法,他衣衫不整,還是個落湯雞——真奇怪,天才剛剛開始下雨。

這人眼睛倒是賊亮賊亮的(這評價非常準確!),為他的長相增色不少,從打扮看非常的低調——無法判斷出更多,但是溼淋淋這樣的造型就算是頂級帥哥都是狼狽的,何況我們的羅賓先生和頂級還差了許多。

痛打落水狗不是一向作為紳士的j的品性,何況他還是一個很善良的人。

而且他不希望把警察再次招到自己這裡來,有些事情並不適合讓警察過多的注意自己,不,是不能讓他們注意到自己!

但是眼前的這個人……

剛剛樓上發生了兇殺案,警察曾經到自己這裡詢問過情況,他們在尋找兇手,j也害怕那個變態的兇手還藏在樓內,所以取出了隨身攜帶的古董槍,果然事事都有準備是正確的,眼前的這個破門而入不請自來的傢伙,顯然不是什麼好人!

因此,j把槍端的更穩了。

(五)

「嘿,讓我們都冷靜一點!我親愛的先生!」羅賓先生舉著手用一種誘哄的語調說:「我覺得我們在某些方面可以達成共識,就是都不想驚動那些條子!我只是想借你這裡躲過他們!我發誓沒做任何壞事!」

「沒做任何壞事的人不會害怕警察!」對面的青年用一種更輕柔的語調回答。

「那您為什麼不立刻把我送出去?」羅賓先生狡黠地笑了,他在槍口下輕鬆起來,甚至開始移動,打算在房間中找個地方坐一下。

「喂!」對面的青年用不滿的聲音警告他。

「得了,您都不願把我送出去,那麼就更別提開槍驚動警察,您顯然是有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警方卷宗上的可能,您是私下到這裡來的?還是說您要在這裡秘密約會什麼人?比如說樓上死的那位?這是個現實中的《麻雀變鳳凰》?如果真的是,我不得不評論,你的品味真差!不過不喜歡就不喜歡,殺了她可不像話!」

「閉嘴吧,你這混蛋,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如果你想待著,就到沙發上老實的坐下,等到警察離開後馬上走,否則子彈不長眼睛,我完全可以殺了你後對警察說我是正當防衛!」

羅賓先生老老實實地走到沙發上坐下,隨後他發現了桌子上的望遠鏡,那個明顯是對著貝克街221b。

而旁邊的桌子上也放著不少照片,那都是貝克街221b內部的一些照片——青年在照片裡面溫文爾雅的笑著,有的是拿著福爾摩斯的菸斗帶著獵鹿帽,有的是和福爾摩斯的蠟像的合影,有的是在原版的展櫃前……

「原來……」羅賓先生笑了,「你和我的目的是一樣的!」

他眼前年輕人的表情瞬間有些像被踩到了尾巴炸毛的貓咪。

「你全方位的照遍了221b的內部,那是因為你在尋找可能的入侵手法和退路,菸斗和獵鹿帽在壁爐那裡——那裡不行,除非你是聖誕老人!蠟像在窗前,那也不行,你不應該從正街入侵這個地方——那太明顯了!而有鑑於你在原版展櫃前的照片最多,對於展櫃從各個方面都照了像,我認為你是想得到那本原版!嘿,你的手法太笨拙了,我不覺得我們是同行!」

「同行?」眼前的年輕人表情有些困惑的想了幾秒然後才反應過來,「你是個小偷!」

「別這麼說,兄弟,你和我的目的一樣!」

「我想要得到它因為那本來就是我們家的東西,但是卻被某個騙子很狡猾的換掉了!他用贗品調換了我家的寶貝,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他還是我父親的老朋友!我的父親曾經是那麼相信他!」

「所以你來糾正這個錯誤?」

「是的,我來討回我自己家的東西!」

「恕我直言,你所有想用的所有方法都不可取,你也許連那個展示櫃都打不開,不,應該說你能開啟它——砸開它人人都會,但是不用等你出門你就會被逮住!」

「那麼你有更好的方法?小偷先生,不,也許是新時代的開膛手先生!」

「拜託你不要把那麼沒有美感的稱號代入到我的身上!」羅賓先生抗議,「我承認那間房是我預定的,但是我沒有正式的入住,我只是偷偷的溜了進來,上帝保佑,我一進門就看見了那具屍體!」羅賓先生皺了皺眉,「顯然那不可能是上任住客留下來的,屍體還很新鮮!嘿,這真瘋狂,這是開膛手傑克百年祭麼?」

「預定房間卻不入住,偷偷溜進去,這太可疑了不是嗎?」槍口又對準了羅賓先生。

「好吧,好吧,我的目標和你一樣,都是那本原版好嗎?拜託你把那危險的東西放下!」

「那本書是我家的東西!」槍口又往上抬了抬。

「呃,好吧,好吧,是你的!都是你的!聽你的!都聽你的!」

「警察走了,你就馬上離開這裡!」青年看著窗外說。

那是當然,以為我喜歡留在你這裡嗎?羅賓先生腹誹。

(六)

有人在敲門。

「先生,請開門,我是警察!」來人在外面喊。

屋裡的兩個人都嚇了一跳。

老實一點!j做了個手勢威脅了一下眼前的人。

我難道不應該躲起來?眼前的人用嘴型說。

沒錯!j翻了個白眼,用手槍比了一下浴室的方向,於是羅賓先生立刻從善如流的鑽了進去。

j把手槍揣到了兜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開啟了門。

和剛剛敲自己房門詢問情況的警察不是同一個,這個顯然非常年輕,栗色頭髮藍眼睛,看起來天真的好像是小鹿斑比——但是誰知道實質是不是腹黑的列那狐?

小警察的眼神上上下下的打量著他,似乎有些困惑,j清清楚楚的聽他嘟囔了一句「身高不對!不是這個。

「先生,對不起,我能打擾您……我的上帝啊,孩子們,你們不能這樣!」打斷警官先生的話是三條生龍活虎的蘇格蘭牧羊犬,它們從小警察的身後冒出來,急急切切爭先恐後的想往屋子裡鑽,還發出興奮的吠聲,可憐的小警察想要拉住它們累的手忙腳亂。

「壞狗狗,都坐好!」j冷冷地對著狗兒們命令,他的手冷冷地指了指地。

「它們不會聽……真見鬼!」漢弗萊先生的眼睛瞪得很大,他吃驚的看到自己那三條上躥下跳的狗竟然真的乖乖的坐了下來,還用乖順的眼神看著眼前的年輕人。

「好吧,現在我們可以談話了!」j對眼前的情況表示了滿意。

漢弗萊先生內心在流淚——死孩子,平時我的話你們一點都不聽!

「我希望搜查一下您的房間!」

「請問您有搜查證嗎?」

「哦……」漢弗萊先生的臉上露出了一絲尷尬,「先生,協助警方辦案應該是每位公民的職責吧?」

「沒有搜查證,抱歉!」j隨手就要關上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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