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法醫,看出什麼來沒?」有人問。
「噓!」豎起一根手指,我示意他們安靜一點,現在我需要安靜。
地面的血跡形態很乾淨,從死者下位後腿兩三步的位置上有一張桌子,桌子上面有一盞還在亮著的檯燈,下面是小賣鋪裡都可以買到的廉價日記本,有幾行娟秀工整的字跡還沒有寫完。
重點是,檯燈和日記本上有少量噴濺血跡。
那麼死者應該就是在旁邊這個位置上受到了第一擊,雙腿一軟,一個前撲趴在了地上,隨後的擊打中造成了牆壁上的噴濺血跡和地面上的血泊,現場沒有轉移和滴落狀態血跡,說明屍體沒有轉移過,很大程度還原了當時的情況。
還有另外一個重點。
這個現場和前一起案子的現場極為相似,不管是兇手的手法還是痕跡情況都很像,尤其是一樣完好無損的門鎖。
「沈毅,死因是什麼?」廖大國問我。
表面上來看應該是顱腦性損傷致死,但還要進行具體的解剖才能得結論。不過就現在而言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查查這兩個死者之間有沒有聯絡,以及她們之間是否存在共同的特徵、愛好,是否去過同一個地方。
「沈毅,你腦子是不是壞掉了,你是法醫,你只要給我們提供線索,該怎麼查用不著你在這兒指揮。」向來令我討厭的就是廖大國這種不屑一顧的語氣。
「我給了你一個更深入更直接的答案不高興嗎?」
「我要的是線索,線索知道嗎,你說這些有屁用啊,都說了你不行,難怪段局會找新的法醫來。」從我到局裡開始廖大國就處處擠兌我,頻頻示威,大有不滿之意,直到現在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兒得罪他了。
「廖隊你這麼說話就不怕打臉?」全域性上下也就只有張弛,會在我最需要的時候義無反顧地力挺我,「根據現場勘察的結果以及沈毅對屍體的研判綜合來看,兩起案子的兇手很可能是同一個人,你不是嚷著要線索嗎,沈毅已經給了你一個非常正確的方向,目的是為了防止兇手再次作案,避免更多無辜的人受害,也縮小了你們的偵查範圍,減少我們局的人力資源浪費,於情於理你是不是應該感謝沈毅啊?」
廖隊被說得一臉不是,無力反駁。
「弛子,幹活吧。」
人要適可而止,給別人留退路就是不給自己和身邊的人惹麻煩。
我也不想把張馳拉進我和廖隊的冷戰中,他針對我不是一天兩天了,我也早就習慣了這種冷嘲熱諷,所以我從來都只做好自己該做的,不多言不多語,就像廖隊說的,案件進展如何,結果如何,都和我沒有關係。
可回頭看看死去的人,卻心有不甘,所以我想當刑警,衝到案件的第一線,因為我也嘗過失去至親的痛苦,也體會過揹負仇恨的折磨。
「有發現!」
一名警員在現場附近一條水溝裡找到了一把血跡斑斑的刀具,上面有錯綜複雜的血跡形態,還密佈著大大小小十幾枚指紋。廖大國箭步奔去時,我的目光也緊隨而去。在他們為之驚喜萬分時,我心中困惑重重。
細節上有問題。
第一起兇案現場並沒有找到殺人兇器,說明兇手十分的謹慎,那麼為何第二次行兇時會這麼大意?
局法醫室,靜看著解剖臺上冰冷的遺體。
拍照,留證,等待家屬簽字。
我這一坐就是一宿,不知不覺中就睡了。
同樣是閉眼,但有些人這一閉,就再也醒不過來了。
第二天早上。
維薇很早就來到局裡,她進入法醫室的時候我剛好醒來,四目相對,我感受到了她目光中的異樣與不自然。
「已經聯絡上家屬了,準備開始吧。」她開始準備工作,「死亡時間驗明瞭嗎,我來確定死因。」
良久我都沒吭聲。
站在解剖臺旁的她轉回臉,問我,「昨天晚上……我喝多了,沒說什麼吧?」
「說什麼?」我調侃她,「說你喜歡我嗎?」
「我是你老師,請你放尊重點!」
因為又發生了一起案件,局裡面亂成一鍋粥,主要的原因是省領導在市裡面做調研,這個節骨眼上接二連三發生殺人案,對市裡以及公安機關形象都有不良影響,一旦上面追究起來,難免要擔一些責任,所以包括段局在內無人敢怠慢。
維薇做了解剖以後局裡面又開了一個研討會,綜合刑警、物證痕檢和法醫幾個部門掌握的證據、線索對案件進行合理的探討,或者說是通過物證對案情進行一系列合理的推演,儘可能還原兇手作案動機以及手法,以及兇手、死者之間是否存在聯絡。
刑警隊的人給出了一大堆的調查結果,但對案件的偵破工作並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針對第一起案件的死者調查結果如下:
性別,身高,體重等外貌特徵不再贅述。就死者生前的活動範圍、路線和日常交往圈子進行分析。工作地是一化妝用品店,月薪兩千加提成,不包吃住。案發後刑警隊第一時間就對死者同事、老闆和親屬進行了仔細的走訪排查,死者沒有和任何男性有過交往,也沒有與任何人結仇的先天條件,總的來看基本可以排除仇殺和情殺這兩種可能。
另外根據化妝品店的老闆描述,受害人生前工作期間因為口渴,誤喝了同事自帶的花粉水,發生過短暫的咳嗽和呼吸急促,但及時就醫後也就沒事了。
花粉只是個意外,與案件無關。
廖隊說,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劫殺。
維薇卻有相反的意見,「絕對不是劫殺!」
「維法醫,那您看?」對維薇,廖副隊長倒是謙和很多。
「單從法醫角度來說,殺人者目的明確,是衝著人而不是衝著財物。不能否認的是現場確有財物丟失的跡象,但我覺得更像是兇手殺人之後臨時起意,但因為比較匆忙就只帶走了一部分,所以死者家裡並沒有大面積翻動的跡象,也有可能是故意偽造現場。還有,這兩起案子死者都遭受過致命的頭部擊打,造成了顱腦廣泛性失血休克,完全一致的殺人手法說明兇手的目的在於殺人,而非劫財。另外現場都在出租屋內,都不存在打鬥痕跡,門鎖完好,受害人都是外地人,所以我不認為是劫殺,而是蓄謀已久的犯罪行為,個人觀點應該是極端犯罪。」
廖大國有些心虛,也有些不高興地瞟了我一眼。因為昨天晚上我已經和他說過了,讓他去查一下兩起案件之間的共同點,明擺著就是告訴他這個案子可能沒那麼簡單。如今維薇很是契合地把我昨天想說的話重複了一遍,以此證明我昨天並不是在空穴來風,廖大國自然覺得臉上無光。
「聯絡交通部門擴大監控偵查範圍,一定要把兇手給揪出來。」段局從椅子上站起來,非常嚴肅地說,「廖大國,三天之內把這個案子給我破了,三天之內破不了我拿你是問。」
廖大國暗自捏了一把汗,三天時間真是為難他了。
如果是梁隊在的話,案子或許早有眉目了。
梁隊破案無數,卻因為失手殺死一名兇手被判入獄,有時候真的覺得法律太過於神聖,神聖到寸步不讓,不可侵犯。雖然廖大國工作也很努力,但是腦子反應慢,想問題不夠透徹,很多時候顧及不到細節問題。
限時三天破案,整個刑警大隊忙碌起來。
維薇現在成了主心骨,不吃不喝地反覆推敲案件,又一而再地反覆屍檢,就是為了能找到更多對破案有幫助的證據。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我照常上班下班,喝水吃飯打手機遊戲好不自在。維薇為了破案在分局裡睡了整整兩宿,黑眼圈讓她的眼睛不再有神采,臉色也有些發黃,她一籌莫展的樣子告訴我這個案子已經到了瓶頸期。
明天,就是段侷限期的最後一天。
這讓我有些心疼,憐花惜玉的老毛病就又犯了。
這天傍晚我獨自去了第一起命案的案發現場,在門口我一蹲就是二十分鐘,目不轉睛地盯著那道門。
再縝密的思維中也少不了侷限性與合理性所產生的矛盾,而這個矛盾背後所隱藏的就一定是真相。
現場沒有強行破門痕跡,周圍鄰居也沒有聽到異響,說明兇手可以自如出入現場,間接說明是熟人作案,可這樣就與極端犯罪這一說法對立,因為極端犯罪中兇手多會以一個自己痛恨、無法忘記的人為原型,尋找類似的「陌生人」進行洩憤。
這就是矛盾的地方。
如果兇手和死者之間素無瓜葛,又是以什麼方式在死者家中來去自如呢?
正如我之前說的,解開這個矛盾或許就能突破現在的瓶頸。
推開門步入兇案現場,血跡和白色輪廓線在內所有的痕跡還完好保留,目光落在上面又順勢移到不遠處的牆根上方,在這塊佈滿生活痕跡和泥土的區域中,我看到了那個歪歪扭扭的,用染血的指尖寫上的lv9。
很不舒服,很彆扭。
一般我們都知道落筆重,收筆輕的道理。就是落筆的第一畫重一些,收筆的最後一畫要輕。按照我們正常的書寫方式,是從上向下寫。l先寫一豎,再寫一橫。這一豎會重一點,這一橫要淺一些。可這個字確完全相反,我看到的是下半部重,上半部淺,給人的感覺就好像是從下面開始往上寫的。
也就是說先寫一橫,再寫的一豎。
在這裡凝視了很久,我仍舊沒有弄明白死者為什麼要反方向寫下這幾個字,而這幾個字到底在暗示著什麼?我又轉開目光望向了門鎖,暗暗告訴自己所有矛盾之間定有必然的聯絡。
夜裡我沒有回家,而是回了局裡,因為我知道維薇一定還在。
果不其然。
推開法醫室的門就看到她坐在辦公桌前,入神地凝視著從現場拍攝回來的血腥照片。我拎著在街邊餐廳裡買的宵夜,放到了她的面前。她輕描淡寫地掃了一眼,然後又一聲不吭地轉回目光。
不久,她冷哼,「無事獻殷勤。」
我淡淡一笑,「段局不是讓我跟你取經嗎,所以我得巴結著你點啊,不過你才剛來局裡,不用這麼拼吧?」
「不拼怎麼辦,靠你嗎?」她有意無意地戲謔了一句,我並不在意。
「是,你技術高超,我甘拜下風。」
「沈毅!」她叫了我一聲,冷冰冰的,「請你不要離我太近,會受傷的。」
「你這話從何講起啊,我只是過來關心一下新同事嘛!」我敷衍了一句,把飯盒開啟立即轉移話題,「我不知道你愛吃什麼,所以都是按照自己口味買的。」
她看了一眼,露出若隱若現淡淡的微笑。
我乘勝追擊,「你笑起來還挺好看的。」
「是嗎?」她又冷若冰霜,「那我以後就不笑了。」
「用不用這麼打擊人啊!」
「別囉裡囉唆的,你要是真那麼閒,幫我看看這個相片。」不等我說完她就打斷我,似乎很不願意聽我再提及這個事。她遞來一張從現場拍攝回來的相片,不是血淋淋的嚇人屍體,而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銅鑰匙。
「不就是一把鑰匙嗎,看不出哪裡有問題。」我漫不經心地回著。
「會不會太新了?」維薇說,「房東說他沒見過這把鑰匙,不奇怪嗎?」
「這能說明什麼啊,鑰匙丟過唄,這把肯定是新配回來的。」我暗暗提醒維薇的時候也是在自我揭示。
門鎖沒有壞,又出現一把新鑰匙,似乎說明了什麼。
維薇經我提醒也茅塞頓開,「配鎖公司?」
我在心裡暗暗琢磨,沒錯,但現在不應該把目光集中在開鎖公司上,應該去第二起命案現場看看是否也有一把新的鑰匙,這不單單會成為兩名死者之間的一個共同點,也可能成為案件的一個突破口。
維薇興奮地抓起我的手,問我,能不能陪她去一趟現場。我嘴巴一歪,低聲呢喃了一句,別說是兇案現場,讓我和你一起去死都行!
「你嘀咕什麼呢?」她看著我,不明所以。
我連忙打馬虎眼,「我說沒問題!」
她突然意識到還牢牢抓著我的手,便非常尷尬地鬆了手,羞澀轉身走出法醫室。
現在已經是深夜,星空寂寥。
半個小時以後我們來到第二起命案現場,昏暗的燈光,空氣裡凝聚著一股揮不散的怪異氣息。
進來以後維薇就開始翻箱倒櫃,尋找著可能成為案件突破口的那把鑰匙。用了相當長的時間,維薇在一張破舊的地毯底下發現了想要找的東西,拿在手裡以後她一籌莫展的臉上終於撥雲見日了。
「你看!」
她將鑰匙放在手心中,果然沒錯,這同樣也是一把全新的鑰匙。
說明兩名死者生前都有過丟失鑰匙的經歷,而且極可能去的是同一家開鎖公司或地攤配過新鑰匙。
第二天。
維薇把這個喜訊帶給段局並及時通知了刑警大隊,當天就以「鑰匙」為主要線索對全市所有開鎖公司進行排查。但因為全市開鎖公司家數太多,範圍廣,想短時間內摸清楚究竟是哪一家並不容易。
這天下午陰沉了一個上午的天終於嚎啕大哭,連成線的大雨伴隨著驚魂的雷鳴聲墜落,與地面共奏出一支悲傷的交響曲。
案件從一個瓶頸進入另一個瓶頸,雖然踩住了兇手的一隻尾巴,但並不足以讓他露出真面目來。廖大國束手無策,屍檢手法嫻熟,頭腦相對靈活的維薇也是無計可施,因為排查工作從來都沒有捷徑可走。
我再一次把注意力放在了「lv9」這條線索上。下午兩點多我撐著一把黑色的大雨傘,穿著局裡面配發的雨靴停在坑窪不平的馬路上,前面就是第一起案件的現場,四四方方的建築結構就像是一副大棺材一樣。
我是第二次獨自到訪。隨著進入現場雨聲小了起來,但雷鳴聲仍舊巨大,透過牆壁和玻璃敲擊著我的耳膜。把傘放下以後我走到輪廓線旁,與死者直視,問她,兇手到底是誰,她留下的lv9究竟在暗示著什麼。她倒在那裡一動不動昂著頭,望著牆壁邊緣的那幾個血字,她血淋淋的手也剛好落在下方。
手心衝上,手背向下。
我似乎從中領悟到了什麼,於是將身體蜷縮排輪廓線裡面,昂著頭沿著死者的目光看著牆邊緣的那幾個字,讓我吃驚的是,從這個角度看去,這三個字竟然發生了變化。
我恍然大悟地伸出一根手指,沿著血字輕輕地划動著,頓時豁然開朗,這三個字之所以看起來那麼彆扭,是因為寫字的時候是處於躺臥,於是我們正向觀看時字就是反的,倒過來以後l就不再是l,而是一個阿拉伯數字7。
她先寫了一橫,再寫了一豎,上輕下重……
我驚喜萬分從地上爬起來,馬不停蹄地回到局裡。我找到維薇後一本正經地給她出了一個題,「我來考考你的智商,六七中間加一個字,可以變成一個六位數你猜是什麼字?」
維薇沒有領悟我這道題中的奧妙,就沒有理睬我。我也不再賣關子,直接說出答案,「是一個兩個的個啊,你想想,六個七不就是六位數麼,是不是很有意思。」
謝天謝地她總算是明白過來。
「難道是六個七開鎖公司……沈毅……」她那麼認真地看著我,「我怎麼忽然覺得你好可怕。」
「我就當你是在誇我。」
「一個人怎麼可以把自己藏得這麼深,別以為我真的傻到看不出來,上次鑰匙的事兒不也是你在提醒我麼。」
「提醒你什麼,我還有這本事?」我繼續裝傻。
「你越這樣就越讓人摸不透,也就越可怕。」說完她推開法醫室的門走了。
維薇做了報告以後,段局組織了一個臨時的會議。
會議上握著粉筆的維薇英姿颯爽,站在白板前把lv9這三個字寫得無比大,「正常的寫字方式是自上而下,也就是說從上面起筆向下走,但是有一種姿態寫字的時候卻需要自下而上。」
為了節省時間維薇直接公佈答案:躺著。
怕我們不明白她做起示範,向後彎腰,用粉筆在白板上寫下了6個7。
廖大國沒看出名堂,就說這不還是那幾個字嗎?
維薇叫了兩個男同事幫忙將白板倒立過來,當lv9變成6個7的時候,廖大國一瞬間醒覺過來,臺下頓時譁然,紛紛東倒西歪地模仿起來。
「躺著寫就對了。」有人大叫出答案。
「原來這東西要倒著看,我懂了。」
旁邊的張弛也連連稱讚維薇真是好智慧。
對於周圍的讚許維薇可能有些受之有愧,故抬起手指向了我,「我不過是在東施效顰,這裡最有發言權的不是我而是……」
正所謂天機不可洩露,我蹭一下從凳子上站起來,用力拍手掌,「好,說的好,真精彩!」
一剎那,我如同焦點一般,所有人一致向我看齊。
「你們別那麼看我,怪不好意思的。」
廖大國趁機諷刺我,「沈毅啊,你這慢的不止一拍啊。」
「你給我坐下。」段局粗聲粗氣地說道,「維薇繼續。」
維薇看出我不願意她挑明,便把話鋒轉了回去,「死者當時呈躺臥姿態,字就是躺著的時候寫上去的,我們站著觀看時6個7就變成了lv9。」
隨後維薇在投影裝置上放映出一張解析度極高的相片,「你們仔細看看這個v字,這裡還有一筆,因為寫得太淺被我們給疏忽了,死者想告訴我們的是一個後六位為6個7的電話號碼,我猜測是開鎖公司。」
根據維薇提供的這一條線索,廖大國成功找到號碼後六位為6個7的開鎖公司,第一時間將開鎖公司的負責人傳喚到公安局。
這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子,是個很本分的人,家裡有一家六口,生活還算富裕,夫妻感情一向很好,和我們想象中的犯罪嫌疑人千差萬別。
訊問工作進行了半個鐘頭,廖大國灰頭土臉地從裡面走出來,看過筆錄以後才知道,這個男人不光有不在場證據,還找到多個證人為其作證,就是說兇手不可能是他。
雖然暫時可以排除他的嫌疑,但他的開鎖公司仍在我們的排查範圍內。這天我們來到這家位置相對偏僻的開鎖公司,剛進去就看到一個二十來歲的女孩子,坐在一臺小型機器上打磨著一把銅鑰匙。
廖大國耀武揚威地出示了自己的證件,女孩的臉一下變得好難看,那是一種難以形容得出來的表情,像是帶著些許的怨,也帶了一絲絲的畏懼。
「你好,配鑰匙還是開鎖?」她問。
「你們老闆呢?」廖大國不囉嗦。
她放下了手上的工作,起身走向屋子深處時,廖大國忽然抓起她座位上一件藍色牛仔服,就像是獲得了什麼重要線索一般,不假思索地追了進去。
我緊隨其後。
在看到那個女孩後,廖大國哼哼一笑,「我不想找你老闆了,倒是想問你兩個問題。」
她頭一歪,滿面疑惑。
「這衣服是你的嗎?」
「是。」
「這兩個女孩你認識嗎?」廖大國給她看了死者的相片。
開鎖公司的老闆急了,衝上來,「這裡面肯定有誤會呀,這娃娃乖巧得很呢,她肯定不會殺人地。」
他這麼一說那姑娘也急了,「我沒有殺人,我什麼都不清楚!」
「她到底有沒有殺人我會去查。」廖大國一聲令下,冷酷無情,「帶走!」
兩名刑警按住女孩肩膀,將她帶上警車……
為此我倍感困惑。
單憑一件衣服就抓人會不會魯莽了點?尤其是廖大國如獲至寶的眼神,就好像抓到一個重大線索,難免讓人心生疑慮,他是不是有什麼事瞞著我?可廖大國這個人好大喜功,我們關係又處於對立狀態,想從他嘴裡撬出什麼怕不那麼容易。
之後我悄悄問過其他同事才知道,廖大國在兇案現場附近找到過一枚三角形灰色紐扣,而被抓女孩的牛仔服上用的就是三角形灰色紐扣,剛好少了一枚。
更重要的是廖大國在多日以前找到了一個目擊證人,據目擊人交代,在第一起命案現場附近曾經有個穿藍色牛仔服的人頻繁出現,這個人身高在1.65左右,偏瘦,從體貌特徵來看的確像是個女人。
所以在看到這件藍色牛仔服時,他十分激動。
當日。
工作組對嫌疑人做了調查,她叫陰晴,二十二歲,父親早年因為殺人被判入獄,母親也因故自殺,只留下她孤孤零零一個人。輟學以後她就到處打工,吃百家飯,漂泊無依,造就了她一個冷漠孤僻的性格。
廖大國說這樣的人最容易心理扭曲,再結合掌握到的證據堅定認為她就是兩起案件的兇手。
為了讓證據更加充足廖大國又對陰晴租的房屋進行了搜查。
進去的時候大家都傻了眼,因為在她家的牆壁上,發現了用眉筆寫下的大量偏激性詞語,比如復仇,殺,死之類,顛覆了一個柔弱女孩在我們心目中的形象。
在經過一番徹底調查後,廖大國於第二日開展了審訊工作。
審問之初,陰晴對自己所作所為並不承認,但她給不出一個有效的不在場證據,更沒有證人來證明她的清白,又有那麼多對她不利的證據,她所有的申辯也就變成了狡辯,沒有一個人願意相信她是清白的。
可這個人嘴很硬,是硬骨頭。
不管廖大國怎麼逼問,她都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殺人。迫於無奈,局裡面對嫌疑人使用了測謊儀。可即便如此女孩還是說自己沒有殺人,但是在此期間她卻有了一個很反常的行為,就是瘋狂地抓撓自己,然後大聲叫著說要報仇,殺死他們,殺死他們……
審訊室裡廖大國眉目緊蹙,「這把刀還記得嗎?」
陰晴做的最多的動作就只是搖頭。
「這把刀上有你的指紋和受害人的血跡,你怎麼解釋?」
「你們冤枉我,我和她們無冤無仇怎麼會殺他們?」
陰晴的演技毫無破綻,或者說不像是在演戲。
「也就是說你不認識她們?」
陰晴搖頭,「不認識。」
「你撒謊!」廖大國拿出一份資料檔案,很大聲,「據我們的調查你在開鎖公司工作以前,曾在鳳舞九天ktv做過,巧合的事兩名受害人也在鳳舞九天工作過,你還敢說你不認識她們?」
「真的不認識……」
「不認識會跟人吵架?」
廖大國又拿出一份筆錄,遞到陰晴眼前,「自己好好看看吧,這是你們經理做的口供,在你工作期間,不止一次與兩名受害人發生口角,你的離職和她們多少有點關係,如果他沒有做假口供,那就一定是你在騙我們,說說吧,是不是心理不平衡於是想到殺人?」
「我……」陰晴咬著嘴唇,異常堅決,「沒有殺人!」
雖然犯罪人陰晴不承認犯罪事實,但根據證人提供的線索以及兇器指紋等證據,仍舊證明明陰晴具有明顯犯罪動機,不止一次在兇案現場出現過,更重要的是找到的兇器上有十幾枚屬於陰晴的指紋。
沒過多久廖大國就寫了結案報告,結了案。
這個案子對我個人來說並不滿意,不是結果,而是細節,感覺十分不合理。譬如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孩,是如何悄無聲息地殺死兩名受害人的,再譬如接受審訊室她的種種表現。
這一切一切我們必須要弄清楚的問題,到最後都變得含糊不清。
結案是那麼的倉促,甚至是有些草率。
後來我去找過段局,他還開我玩笑,問我什麼時候開始也關心起案子來了?
我苦笑著說不是關心案子,而是關心真相。
換言之,我覺得陰晴並不是這道題的唯一答案。
段局雖然明白我是什麼意思,但他還是給了我一個大大的否定,一來是因為現在是非常時期,除非是嫌疑人不服可以申請上訴,我們要是翻案的話等同於砸自己的腳,畢竟案子才剛剛結束,再說廖大國也不會答應。
言外之意,段局不希望我觸黴頭。
再者。
嫌疑人嘴巴硬,不認罪,並不代表她沒犯罪,現在所有的證據無一不在證明她就是這個殺人犯。說著段局還拍了拍我的肩膀,說我現在年紀輕,閱歷太淺,容易犯糊塗。
看人千萬不能看表面,有時候越是柔弱的就越是兇殘。
這句話沒錯,可我還是覺得不舒服。
最後一次見到陰晴是一個下雨天,她的眼神變得更加冷漠,怨恨得更徹底。那一次,我被她足足盯了有十秒鐘,也就是這十秒讓我久久不能忘卻。
後來,她還是被以殺人罪移送檢察院!
案件落下了一個看似完美,卻殘缺不全的句號。
這天。
在局裡上下都為破案舉行慶功宴的時候,我選擇一個人留在死寂沉沉的法醫室裡。
lv9這三個字一直在我腦子裡迴盪。
有一個奇怪的地方,就是個字少了的那一筆。
雖然有推斷說是死者落下了這一筆,但這多少會有些自圓其說的嫌疑。所以當天我又去了一次案件現場,卻剛好房東在清掃房間,牆上的那幾個赤裸裸的血字已經被塗抹得不露痕跡。
房東說,死了人啦,晦氣,就是塗抹了痕跡,他這房子以後也不好租了。
他無意間透露的兩個字提醒了我什麼。
塗抹!
會不會是兇手發現了死者留下的這幾個字,所以故意塗抹掉了一筆。
可又有些矛盾,他為什麼不全擦除呢?
故意留下線索,挑戰警方,被抓到豈不是很滑稽。
反反覆覆出入現場,依舊沒有線索。我又回到局裡,找出之前從現場採集的一些證據樣本,放大觀看。
直到天剛擦黑,我終於找到少了一筆的原因。
在放大以後我在「個」字這一區域裡,發現了少許剮蹭痕跡,而這些痕跡組合在一起若隱若現冒出了一些更加可疑的紋路。隨後我對這些紋路進行描摹,又填補了紋路斷裂的空隙,驚悚發現,這很有可能是一枚被擦除掉的指紋?
駭然!
我長長地出了口氣,眉頭擰在一起,無法形容我當時的複雜心理。
把這一線索的始作俑者歸在死者身上未免有些不合常理,可若說是兇手故意擦去一筆也邏輯不通。後來我絞盡腦汁才想明白一件事,用手指寫上去的血子為什麼不留指紋,而唯一留下指紋的地方卻被擦除了?
原因只有一個!
我馬不停蹄地趕到了舉辦慶功宴的那間酒樓,闖進包廂衝著把酒言歡的他們大聲說了一句,「現場這幾個血字不是死者留下的!」
他們相繼一愣,然後就把我當成空氣處理了。
「我說,沈毅,你怎麼沒喝就醉了?」廖大國喝得滿臉通紅,譏諷道。
「來來來,給沈毅加個椅子,就坐小薇旁邊。」段局招了招手,坐下以後他就開起我和維薇的玩笑,「你們看看,像不像是一對金童玉女,哈哈……」
廖大國很鄙夷地瞪我一眼,接著道:「段局,你這形容可不恰當,明明就是野獸美女。」
維薇撲哧一下樂了。
我沒有心情和廖大國拌嘴,「段局……」
「不是我不相信你,你問問他們相信你嗎?」段局拍了拍我的胸膛,「把技術練精湛點才有說服力。」
「沈毅,你不來是不是對維法醫有意見啊?」廖大國挑撥離間道。
隨後就有人起鬨,「沈毅罰酒三杯……」
廖大國知道我酒精過敏,只要一喝酒臉就紅得跟猴屁股似的,所以才落井下石就是想看我出醜。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在我正為難時挺身而出的居然是維薇。她替我說了兩句好話,幫我把三杯酒擋了下來。
廖大國奸計未遂,很是不甘地道:「沒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