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歷經磨難,
我逐漸學會關心不幸之人。
——維吉爾,《埃涅阿斯紀》卷一
一
「‘各類報紙鋪天蓋地報道盧拉·蘭德里死亡的新聞,各家電視臺也紛紛開辦相關話題的訪談節目,但所有這些報紙和節目中,罕有人提出下面這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關心盧拉·蘭德里之死?
「‘不可否認,她非常漂亮,而漂亮女孩有助於報紙銷售——自從達納·吉布森為《紐約客》創作美女插畫(達納·吉布森筆下的女人全都雙目微睜,妖嬈撩人),歷來如此。
「‘而且,她的皮膚是黑色的,更確切地說,是牛奶咖啡那樣的淡棕色。我們老是聽到,在只關注外表的模特界,她的成功代表著整個行業的進步。(對此,我有幾個疑問:她的成功完全不是因為模特界可能正流行淡棕色的膚色?繼蘭德里之後,不是突然有大量黑人女性步入模特界嗎?她的成功不是徹底顛覆了我們對於女性美的傳統觀念嗎?如今,黑皮膚芭比娃娃要比白皮膚芭比娃娃暢銷?)
「‘當然,一個大活人就這麼沒了,蘭德里的親友肯定萬分悲痛。對此,我深表遺憾。不過,作為旁觀者,我們雖然關注此事,但並不會感到失去親友的悲痛。每天都有年輕女性死於非命(即非正常死亡):出車禍而死、嗑藥而死。偶爾,為獲得像蘭德里這些模特所炫耀的「傲人」身材,絕食而死。對於這些女孩,看過相關報道之後,我們轉眼就會忘記她們普通的面容,把她們的死拋到九霄雲外,難道不是嗎?’」
羅賓停下來,呷了口咖啡,清了清喉嚨。
「真能扯。」斯特萊克嘀咕道。
他坐在羅賓的辦公桌盡頭,把幾張照片粘到一個資料夾裡,並依次標上序號,然後在資料夾後面的索引部分寫上每張照片的簡介。這時,羅賓對著電腦螢幕,繼續往下讀。
「‘我們對蘭德里之死表現出了極大興趣,甚至為此感到傷心難過。為什麼會這樣,我們需要反思。我敢說,直到蘭德里跳樓自殺的那一刻之前,要是可以的話,無數女人願意跟她交換人生。血肉模糊的屍體清理完之後,許多少女哭著來到蘭德里住所(價值四百五十萬英鎊的頂層豪華公寓)的陽臺下,獻上鮮花。那些渴望成名的模特,聽聞盧拉·蘭德里死於非命,可有一個迷途知返的?’」
「繼續。」斯特萊克說,「我說的是寫文章的那個人,不是你,」說完,他又急忙補充道,「那個人是女的吧?」
「嗯,一個叫梅拉妮·特爾福德的人。」羅賓一邊回答,一邊拉動螢幕,返回文章開頭。螢幕最上方的頭像是個雙下巴中年婦女,一頭金髮。「後面的要跳過去嗎?」
「不,不,繼續往下讀。」
羅賓再次清了清喉嚨,繼續往下讀。
「‘毫無疑問,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指的是剛才那個問題。」
「嗯,我知道。」
「好的,呃……‘在埃米琳·潘克赫斯特去世百年之後,整整一代少女孜孜以求的,不過是想成為紙上的洋娃娃,虛構一些所謂的精彩人生,以掩飾內心的失落和痛苦,而正是內心的失落和痛苦,導致蘭德里跳下頂樓陽臺。對這些少女而言,外表就是一切。盧拉·蘭德里屍骨未寒,設計師居伊·索梅就向媒體宣佈,盧拉·蘭德里是穿著他設計的連衣裙跳樓的。結果,盧拉·蘭德里死後不到二十四小時,那款連衣裙就被搶購一空。盧拉·蘭德里穿著索梅設計的連衣裙跳樓自殺,對索梅來說還有比這更好的廣告嗎?
「‘其實,我們哀悼的,不是那個女孩。畢竟,對大多數人來說,她就像達納筆下的吉布森女孩,只是畫像而已。我們哀悼的,是眾多小報和名人雜誌上那個耀眼的畫中人——向我們推銷衣服、提包和名流的生活,最後卻用死亡的方式,證明所謂的名流生活如同肥皂泡,虛幻而短暫。說句心裡話,我們真正懷念的,是那個畫中人接連不斷、離經叛道的八卦新聞:吸毒、酗酒、縱慾,頻繁更換各式名貴華服和各類危險男友。
「‘各家低俗雜誌對蘭德里的葬禮進行了大肆報道。其受關注程度絲毫不亞於任何名人的婚禮。這些低俗雜誌全靠名人為生;對於蘭德里之死,雜誌出版人肯定比大多數人悼念她的時間更久。通過這些雜誌,我們得以瞥見各類名人傷心流淚的模樣,但所有照片中,蘭德里家人的照片卻是最小的,因為出乎意料,他們的長相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不過,有個女孩真的令我非常感動。有個男記者問了她一些話。她可能沒發覺對方是記者,說自己在一家治療機構遇到蘭德里,然後跟她成為了朋友。那女孩悄悄地在教堂靠後的一排長椅就座,向蘭德里道別,然後悄悄地離開。她不像認識蘭德里的許多其他人那樣利用蘭德里的生平往事獲利。通過這個女孩,我們發現,真實的盧拉·蘭德里可能也有動人的一面:能跟一個普通女孩建立誠摯的友情。至於我們其他人——’」
「她提到那個女孩的名字了嗎?」斯特萊克插嘴道。
羅賓默默地瀏覽了文章剩下的部分。
「沒有。」
斯特萊克摸著鬍子沒刮乾淨的下巴。
「布里斯托沒有提蘭德里在治療機構結交朋友的事。」
「您認為,她可能會提供重要的資訊?」羅賓急切地問道,並轉動旋轉椅,朝向斯特萊克。
「那女孩是在治療機構,而不是夜總會認識蘭德里的。跟她談談,可能會有所收穫。」
斯特萊克沒有其他事可讓羅賓做,於是只叫她在網上查詢蘭德里親友的資訊。在這之前,羅賓已給保安德里克·威爾遜打了電話,約他週五早上跟斯特萊克見面,見面地點定於布里克斯頓區的鳳凰餐館。這天只收到兩份通知單,一份最後通牒,沒有人打電話來。辦公室裡只要能按字母順序排列、能根據種類或顏色分門別類的東西,羅賓已全都整理好了。
頭一天,羅賓用「谷歌」搜尋的能力給斯特萊克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他給羅賓佈置了這項毫無意義的任務。於是,約一個小時的時間裡,羅賓找了關於蘭德里及其親友的各種新聞和文章,讀給斯特萊克聽。斯特萊克邊聽邊整理一大堆收據、話費單,以及跟手頭唯一另外一個案子相關的照片。
「關於那個女孩的資訊,要再找找看嗎?」羅賓問。
「好啊。」斯特萊克看著一張照片,心不在焉地回答。那是張兩個人的合影:一個是矮胖的禿頂男人,西裝革履。另一個是年輕貌美的紅髮姑娘,穿著緊身牛仔褲。男人是傑弗裡·胡克先生,但那姑娘一點都不像胡克太太——布里斯托沒出現以前,胡克太太是斯特萊克唯一的客戶。斯特萊克把照片粘到與胡克太太相關的資料夾裡,並在照片上標註序號「十二」。與此同時,羅賓轉回去,重新面對電腦螢幕。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辦公室裡鴉雀無聲,只聽得到羅賓點選圖片和用短指甲敲擊鍵盤的聲音。斯特萊克背後,裡間的門關著,從外面看不見裡面的摺疊床和其他生活用品。羅賓來之前,斯特萊克用廉價空氣清新劑在辦公室狂噴一通,所以空氣裡瀰漫著濃重的人造酸橙香氣。為了完全不讓羅賓察覺出他對她的好感,斯特萊克在羅賓的辦公桌盡頭坐下之前,假裝剛看到羅賓手上的訂婚戒指,然後禮貌而不露聲色地跟她聊了五分鐘,刨根問底地打探她未婚夫的情況。談話中斯特萊克瞭解到,羅賓的未婚夫名叫馬修,剛獲得會計資格證。羅賓為了跟馬修一塊生活,上個月才從約克郡搬來倫敦。當臨時工只是她找到固定工作前的權宜之計。
「您覺得她會在這些照片裡嗎?」問完,過了片刻,羅賓又補充道,「蘭德里在治療機構認識的那個女孩?」
電腦上,顯示著滿滿一螢幕大小完全相同的照片:每張照片拍的都是一個或多個身穿黑色衣服的人,由左往右,走向葬禮現場。每張照片的背景都是公路防撞護欄和麵部模糊的人群。
其中,有張照片最惹人注目。照片裡的金髮女孩個子高挑,皮膚白皙,扎著馬尾辮,戴著由黑色網狀織物和羽毛做成的精美頭飾。斯特萊克認得那女孩,因為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西婭拉·波特——一名模特,陪伴蘭德里度過了在世上最後一天的大部分時光。她也是蘭德里的朋友,和蘭德里合拍了她職業生涯中極為著名的一張照片。照片裡的波特非常漂亮,但神情陰鬱。她似乎是獨自去參加蘭德里葬禮的,因為沒人挽著她的纖纖玉臂,或扶著她修長的後背。
波特的照片旁是兩個人的合影,底下的說明文字寫的是:製片人弗雷迪·貝斯蒂吉及其夫人唐姿。貝斯蒂吉長得像公牛,短腿,厚胸,粗脖子,灰白的頭髮剪得極短,滿臉皺紋和黑痣,掛著兩個大眼袋,頂著活像腫瘤的蒜頭鼻。但他身穿名貴的黑大衣,又挽著骨瘦如柴的年輕妻子,顯得高大威武,儀表堂堂。唐姿豎起毛皮大衣的領子,戴著巨大的圓形太陽鏡,完全看不到她的真容。
第一排最後一張照片的說明文字是:時裝設計師,居伊·索梅。他是黑人,很瘦,低著頭,身穿式樣誇張的深藍色長禮服;因為拍的是側臉,看不清面部表情。他朝向鏡頭的那側耳垂上,戴著三顆巨大的鑽石耳釘,在閃光燈照耀下燦若明星。和波特一樣,索梅似乎也是獨自去參加葬禮的,儘管那張照片把一小群不值得介紹的旁人也拍了進去。
斯特萊克把椅子往電腦螢幕前挪了挪,但仍跟羅賓保持超過一臂的距離。那群身份不明的人中,有個人只有半張臉(還有半張在鏡頭外面)。根據極短的上嘴唇和碩大的齙牙,一眼就能認出那人是約翰·布里斯托。他一條胳膊摟著一位病怏怏的老太太。那老太太滿頭銀髮,臉色蒼白,神情憔悴,極度悲傷。他們倆身後站著一個男人,面露不屑之情,好像非常厭惡周圍的人。
「我看不出誰是那個普通的女孩。」羅賓邊說邊拉動螢幕,並仔細檢視後面的照片。照片上都是各類名人和俊男靚女,有的面帶悲傷,有的一臉嚴肅。「啊,快看……埃文·達菲爾德!」
埃文·達菲爾德穿著t恤、牛仔褲和類似軍大衣的大衣,全是黑色的。他的頭髮也是黑色的,臉龐瘦削,眼窩凹陷,藍色的眼睛冷冷地盯向攝像機鏡頭。他身體兩側各有一個人:一側是西裝革履的大個子男人,另一側是年紀稍大、神情焦急的女人。那女人張著嘴,擺出一副趕人開路的姿勢。達菲爾德雖然個子比身邊的兩個人都要高,但顯得弱不禁風。斯特萊克覺得,這三人就像一家三口:父母正護送生病的孩子離開人群。他發現達菲爾德雖然一臉茫然,非常悲傷,卻畫了眼線,而且看得出來眼線費了不少功夫。
「快看這個花圈!」
達菲爾德滑向螢幕上方,接著消失。螢幕中間出現一個超大花圈的照片。最開始,斯特萊克以為那只是個心形花圈,過了會兒才發現,其實是一對收攏的天使翅膀,由白玫瑰裝飾而成。照片中有張小照片,是花圈上所附卡片的特寫。
「‘安息吧,天使盧拉——迪比·馬克。’」羅賓讀道。
「迪比·馬克?那個說唱歌手?這麼說,他們認識,對吧?」
「不,我不這麼認為。不過,他在蘭德里所住的那棟樓租了套公寓。還有,他在兩三首歌裡提到過蘭德里,是吧?聽說他要住到蘭德里所住的樓裡,各家媒體都非常興奮……」
「這方面的資訊,你挺了解的嘛。」
「沒有,就是看了些雜誌。」羅賓含糊地回答,繼續檢視電腦螢幕上的葬禮照片。
「‘迪比’這名字有什麼含義嗎?」斯特萊克無意中說出了心中的疑惑。
「是他真名的首字母合組合。其實就是d和b兩個字母。」羅賓口齒清楚地念了那兩個字母,「他的真名叫達利爾·布蘭登·麥克唐納。」
「你是搖滾迷吧?」
「不是。」羅賓仍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腦螢幕,說,「只是剛好記得。」
她關掉顯示照片的網頁,再次開始敲擊鍵盤。斯特萊克則繼續整理另一個案子的照片。接下來的一張照片顯示,傑弗裡·胡克先生正在親吻一個薑黃色頭髮的女人,並用一隻手撫摸她帆布衣服下渾圓的大屁股,地點是在伊靈百老匯地鐵站外面。
「快看,youtube上有段影片,」羅賓說,「是盧拉死後,迪比·馬克談論盧拉的影片。」
「讓我看看。」斯特萊克把椅子往前挪了兩三英尺,想了想又後退一英尺。
四英寸長、三英寸寬的小視窗開始播放佈滿雪花點的模糊影片。一個大個子黑人出現在螢幕上,身穿華麗的帶帽夾克,胸部的飾釘組成一隻拳頭的形狀。這黑人坐在黑色皮椅上,面朝看不見的採訪者。他的頭髮剃得極短,戴著太陽鏡。
「……盧拉·蘭德里自殺事件?」採訪者問。聽口音,採訪者是英國人。
「太令人難過了,唉,太令人難過了。」迪比一隻手摸著剃得光光的腦袋,回答道。他的聲音溫柔、深沉而又沙啞,微微有點咬舌。「他們為了賺錢,不擇手段。對你窮追不捨,非得把人逼瘋不可。他們這是嫉妒。該死的狗仔隊逼得她跳下陽臺。讓她安息吧,我說。現在,她終於可以安寧了。」
「一來倫敦就遇到這事,您肯定大受驚嚇吧?」採訪者問,「我是說,呃,她經過你的窗戶,掉了下去。」
迪比沒有立即回答,而是一動不動,透過墨鏡死死地盯著採訪者。接著,他說:
「我當時不在那裡。有人告訴你,我在那裡?」
採訪者無言以對,發出一陣緊張的乾笑聲。
「啊,不,根本沒有人告訴我——沒……」
迪比轉過頭,朝站在鏡頭之外的某個人說了幾句話。
「看來,我應該帶律師過來,對吧?」
採訪者諂媚地大笑起來。迪比轉回來,再次看向採訪者,臉上仍沒有絲毫笑意。
「迪比·馬克,」採訪者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非常感謝您抽出時間,接受採訪。」
接著,一隻白人的手伸到螢幕中間。迪比舉起一隻拳頭。那隻白人的手握成拳頭,跟迪比的拳頭碰了一下。鏡頭之外,有人發出含有嘲諷意味的笑聲。影片結束。
「‘該死的狗仔隊逼得她跳下陽臺。’」斯特萊克重複一遍迪比的話,並把椅子向後挪回原來的位置,「這話說得很有意思。」
就在這時,斯特萊克感覺到褲兜裡的手機震動了幾下,他掏出手機,發現有條新簡訊。看到提示資訊裡顯示夏洛特的名字,他不由渾身一顫,彷彿剛剛看到一頭就要撲起的猛獸。簡訊的內容如下:
星期五上午九點至十二點,我要出門。你想來收拾東西的話,就那個時間來。
「你說什麼?」斯特萊克覺得,好像聽到羅賓剛說了句什麼話。
「我說,網上有篇關於她親生母親的文章,內容非常令人震驚。」
「哦,讀來聽聽。」
斯特萊克把手機裝回褲兜,然後低下比常人略大的頭,再次開始整理關於胡克太太的資料夾。他的腦袋嗡嗡作響,好像有面鑼在他頭顱裡敲了一下,餘音不絕。
夏洛特裝出成年人的理智和平靜,肯定懷有不可告人的邪惡目的。她把兩人之間花樣百出、沒完沒了的爭鬥,推向前所未有的新境界:「讓我們像成年人那樣,做一次徹底了斷吧。」也許,邁進夏洛特的公寓時,一把刀子會突然從背後刺入他的兩塊肩胛骨中間。也許,走進夏洛特的臥室後,會發現她在壁爐前割腕自殺了,躺在一片仍未完全凝固的血泊中。
羅賓的聲音好像真空吸塵器的嗡嗡聲。斯特萊克好不容易才重新集中注意力。
「‘……把她跟一個黑人青年的風流韻事賣給各家小報的記者,只要對方願意給錢。不過,根據許多老鄰居的回憶,馬琳·希格森的人生中並沒有什麼浪漫情事。
「‘當時,她在賣淫。’維維安·克蘭菲爾德說。希格森懷著蘭德里時,維維安·克蘭菲爾德就住在她樓上。‘無論白天還是晚上,每個小時都有男人進出她的家門。她根本不知道那孩子的父親是誰——誰都有可能。她根本不想要那個孩子。我仍然記得那孩子一個人在走廊上大哭,而她媽媽則在屋裡忙著接客。當時,那孩子還很小,裹著尿布,連路都不會走……肯定是有人給社會服務部門打了電話——早就該打了。被人收養是那女孩一生中最幸運的事。
「‘蘭德里經常對媒體說起跟失去聯絡多年的生母重逢的事。毫無疑問,如果知道事情的真相,蘭德里肯定會感到非常震驚。’這篇文章寫於蘭德里死前。」羅賓解釋道。
「哦。」說著,斯特萊克突然合上了資料夾,「你想出去走走嗎?」
二
杆頂的那兩個監控器好像兩隻邪惡的鞋盒,各有一隻黑乎乎的大眼睛。那兩個監控器朝向相反,監控整條奧爾德布魯克路。這條路上行人熙熙攘攘,車輛絡繹不絕,非常喧鬧。兩邊的人行道上開滿商店、酒吧和咖啡館。公交車道上,雙層公交車來來往往,發出陣陣轟鳴聲。
「布里斯托說的神秘人就是在這裡被拍到的。」說著,斯特萊克轉個身,背對奧爾德布魯克路,望向安靜得多的貝拉米路。貝拉米路通往梅菲爾住宅區的中心,兩邊分佈著一棟棟富麗堂皇的豪宅。「蘭德里墜樓十二分鐘後,那人從這裡經過……這可能是逃離‘肯蒂格恩花園’最快的路線。有夜班公交車經過,也最容易打到計程車。不過,這並非聰明的選擇,假如你剛殺了一個女人的話。」
斯特萊克再次低頭去看破舊不堪的倫敦地圖。他似乎並不擔心被人當成遊客。確實,羅賓心想,考慮到他的個子,就算被人當成遊客也沒什麼關係。
羅賓在短暫的臨時工職業生涯中,曾被要求做一些不屬於合同範圍內的事情,所以聽到斯特萊克的提議,羅賓感到有點緊張。不過,她高興地發現,斯特萊克並沒有任何不良企圖。他們走了很長的路,最後來到這裡。一路上兩人幾乎沒說一句話。看得出來,斯特萊克一直在思考問題,偶爾看一下手上的地圖。
不過,走到奧爾德布魯克路時,斯特萊克說了句話:
「要是發現什麼我沒發現的,或想到什麼我沒想到的,請告訴我,好嗎?」
斯特萊克的話令羅賓非常激動。要知道,她一直為自己的觀察力感到自豪——童年時,她曾有個不為人知的夢想,即成為身邊的大個子這樣的私家偵探,原因之一就是她觀察力出眾。羅賓把整條路上上下下、仔仔細細觀察了一番,並想象著零下幾度的大雪天,凌晨兩點,某人來到這條路上後可能會做什麼。
「這邊。」沒等羅賓得出什麼結論,斯特萊克便招呼道。於是,兩人順著貝拉米路,肩並肩地朝裡走。貝拉米路向左微微拐彎後,前面還有大約六十棟房子。這些房子幾乎全都一模一樣:烏黑髮亮的大門、潔淨的白色臺階及其兩邊的短護欄和精心修剪的盆栽。大理石獅子上的銅牌顯示著房主的姓名和職業,樓上的窗戶裡亮著漂亮的枝形吊燈。有棟房子的大門開著,從外面能望見室內呈方格圖案的地面、用鍍金邊框裝裱的油畫,和喬治王朝風格的樓梯。
斯特萊克一邊走,一邊思考羅賓在網上搜集的資訊。布里斯托曾說,警方沒有追查神秘人及其同夥。斯特萊克懷疑他沒說實話。現在看來,果不其然。網上,各種冗長和極端的新聞鋪天蓋地。偶爾能看見勸說神秘人及其同夥自首的文章,但看起來,這些勸說根本沒用。
與布里斯托不同,斯特萊克並不認為警方無能,會放任一名貌似殺了人的嫌犯逍遙法外。那兩人逃跑時,汽車警報聲突然大作。這為他們不願現身提供了合理解釋。而且,斯特萊克不知道布里斯托是否瞭解監控畫面的質量有好有壞,他見過的黑白監控畫面很多都模糊不清,根本分辨不出人物的真正模樣。
斯特萊克還注意到,對於從他妹妹公寓收集的dna證據,布里斯托隻字未提。根據警方沒有追查神秘人及其同夥一事,斯特萊克強烈懷疑蘭德里的公寓裡並未發現陌生人的dna。不過他也知道,逃避真相的人很容易認為dna證據無足輕重,理由是現場可能遭到汙染,或有人故意設下圈套。他們只看得到想看的東西,對跟自己的想法相悖的、不容置疑的真相視而不見。
不過,根據從谷歌查到的資訊,布里斯托之所以認定兇手是那個神秘人,可能跟他妹妹的身世有關。他妹妹生前一直在四處打探自己的身世,最後找到了生母。媒體向來喜歡誇大其詞,但就算把媒體的話打個折扣,他妹妹的生母仍是個不三不四的女人,令人厭惡。被揭露出來的不容置疑的真相——例如羅賓在網上找到的那些,不僅令蘭德里自己感到難堪,也使收養她的整個家庭蒙羞。布里斯托情緒非常不穩定(對此斯特萊克無法視而不見)的原因之一,難道是他認為某些方面稱得上幸運兒的蘭德里,在拿自己的人生開玩笑?認為她打探身世是無事生非?認為她驚動了惡魔,招致殺身之禍?對於蘭德里住所附近出現一個黑人的事,他感到極度不安,原因就是上述這些?
斯特萊克和羅賓不斷走向富人區的深處,最後來到「肯蒂格恩花園」的拐角。與貝拉米路一樣,這裡也是豪宅連排,富麗堂皇。這些維多利亞風格的四層樓房高大宏偉,紅磚砌牆,琢石飾面,窗戶鑲有厚重的三角楣飾,上面三層帶有獨立石雕小陽臺。大門看著更加烏黑髮亮,門前都有白色大理石帶柱門廊,門廊下三級臺階通往路邊人行道。一切都完好無損,整潔乾淨。路上停的車子寥寥無幾,一塊小告示牌寫著「非請勿入」四個字。
沒有了隔離警戒帶和大批記者,十八號樓再次跟周圍的樓房融為一體。
「她是從頂樓的陽臺掉下來的。」斯特萊克說,「高度大約有四十英尺。」
斯特萊克盯著漂亮的樓房。羅賓看到那些陽臺很窄,外側欄杆和內側玻璃門之間勉強夠站人。
「問題是,」斯特萊克眯著眼,望著頂樓那個高高的陽臺,對羅賓說,「這個高度並不一定會把人摔死。」
「哦——您確定?」羅賓質疑道,並想象從頂樓陽臺掉到堅硬的馬路路面的慘狀。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曾在醫院躺了一個月,旁邊病床上躺的是一個威爾士人。那傢伙從跟這差不多高的樓上被大風颳了下來,雙腿和盆骨全都摔得粉碎,而且內臟大量出血,但並沒有死。」
羅賓瞥了斯特萊克一眼,暗忖他為什麼在醫院躺了一個月。斯特萊克正在打量樓房的大門,並未察覺羅賓在看他。
斯特萊克看到門上嵌著個金屬小鍵盤。「門上有個輸入密碼的小鍵盤,」他嘀咕道,「門頂有個監控器。布里斯托沒跟我說這裡有監控器。可能是剛裝上沒多久。」
斯特萊克在原地站了幾分鐘,對著這些氣派的城堡式豪宅陷入了沉思。當初,盧拉·蘭德里為何選擇住在這裡呢?「肯蒂格恩花園」靜謐、傳統、沉悶,顯然屬於另一類富人的聚居區,例如俄羅斯和阿拉伯政治寡頭,擁有鄉下莊園的公司大佬,在藝術品收藏中孤獨終老的單身富婆。很奇怪,蘭德里竟然會選擇住在這裡。根據羅賓早上讀的每一篇文章,這個二十三歲的女孩結交的都是新潮而富於創造力的時裝界名人。這些人對時尚的理解主要來自街頭,而非沙龍。
「這棟樓房看上去保養得挺好,對吧?」羅賓問。
「嗯,是的,而且沒有成群的狗仔隊。」
斯特萊克背靠二十三號樓的黑色欄杆,打量十八號樓。蘭德里生前所住的房子,窗戶比下面幾層的高。陽臺與其他兩層不同,沒擺盆栽。斯特萊克從衣服口袋掏出香菸,抽出一支遞給羅賓。羅賓搖頭謝絕,並感到十分驚訝,因為她沒見過斯特萊克在辦公室抽菸。斯特萊克點上煙,深吸一口,然後盯著十八號樓的大門說:
「布里斯托認為那天夜裡有人進入十八號樓,過了一會兒又出來了。那人進去和出來時都沒被發現。」
根據之前的觀察,羅賓相信沒人能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入那棟樓。她覺得接下來斯特萊克肯定會對布里斯托的說法大加諷刺。但結果證明她錯了。
「如果真的有人進了那棟樓,」斯特萊克仍盯著十八號樓的大門說,「那麼兇手肯定是有預謀的,而且做過非常周密的計劃。沒人能只憑運氣,躲過那麼多記者的攝像頭,進入設有密碼鎖的大門,然後避開保安,進入鎖住的內門,最後再出來。問題是,」他撓著下巴,繼續說,「如果兇手真做過那麼周密的計劃,就不會採用如此草率的方式來謀殺蘭德里。」
羅賓覺得「草率」一詞聽著非常冷酷。
「把人推下陽臺,是一時衝動才會做出的事。」斯特萊克似乎看出羅賓心裡在想什麼,解釋道,「只有頭腦發昏才能做出來。」
斯特萊克發現跟羅賓在一起非常愜意。這不僅是因為羅賓把他奉若神明,認真傾聽他說的每句話,也從不打斷他思考。更是因為羅賓無名指上那枚小小的藍寶石戒指好像一個句號,意為:到此為止,別再深入。正是因為這枚戒指,斯特萊克感到自己可以毫無顧忌,稍稍賣弄一番。他只剩下為數不多的幾個樂趣了,這是其中之一。
「可是,如果兇手一開始就在樓裡呢?」
「這種情況更說得通。」斯特萊克回答。羅賓聽到這話,覺得非常高興。「如果兇手一開始就在樓裡,那下面這些人都有嫌疑:保安、貝斯蒂吉夫婦、某個偷偷躲在樓裡的神秘人。如果兇手是貝斯蒂吉夫婦或保安威爾遜,那就不存在進出大門的問題。他們只需要事後回到該出現的地方。雖然蘭德里也有可能沒摔死,只是受傷,從而說出真相,但如果兇手真是他們三人中的某個人,我剛才說的情況更說得通——他們跟蘭德里發生爭吵,然後一時衝動把蘭德里推下了陽臺。」
斯特萊克抽著煙,繼續仔細打量對面的樓房,尤其是二樓窗戶和四樓窗戶之間的間隔部分。同時,他腦子裡主要想著製片人弗雷迪·貝斯蒂吉。根據羅賓在網上找到的資訊,盧拉·蘭德里墜樓時,住在二樓的貝斯蒂吉正在睡覺。貝斯蒂吉的妻子最先發現蘭德里墜樓,並堅稱案發後兇手仍在樓上,而她丈夫一直站在她身邊。言下之意,至少她不認為丈夫是兇手。但蘭德里死時,弗雷迪·貝斯蒂吉是距離她最近的男人。根據斯特萊克的經驗,外行總是執著於尋找作案動機,而對專業人士來說,作案機會才是首要的。
羅賓接下來的話,無意中證實了她並非專業人士。她說:
「可是為什麼有人要在深更半夜跟她吵架呢?從來沒聽說過她跟鄰居關係不好的傳聞,是吧?唐姿·貝斯蒂吉顯然不是兇手,對吧?不然她怎麼會跑下樓,告訴保安呢?」
斯特萊克正在沉思,過了一會兒才回答:
「布里斯托一再強調,在他妹妹進樓、記者離去後的十五分鐘裡,保安因為肚子不舒服離開了前臺。這意味著在那十五分鐘裡,大廳是無人把守的。但樓外的人怎麼會知道保安威爾遜不在前臺呢?大門又不是玻璃做的。」
「再說,」羅賓自作聰明地插嘴道,「得知道密碼才能開啟大門。」
「人總是習慣於疏忽大意。除非保安經常更換密碼,否則許多壞人可能早就摸清楚了。我們去那邊看一下吧。」
他們默不作聲地走著,一直走到「肯蒂格恩花園」盡頭,發現蘭德里所住小區背後有條微微彎曲的小巷,名叫「農奴衚衕」。看到這個名字,斯特萊克感到非常好笑。整條小巷由鵝卵石鋪成,兩邊是光滑的高牆。路面很寬,可容一輛小車經過。路邊分佈著許多路燈,沒有任何可容藏身的角落。走著,走著,他們來到兩扇巨大的電動門前面。旁邊的牆壁上有塊牌匾,寫著「私人車庫」四個大字。這裡是「肯蒂格恩花園」的地下車庫入口處。
繼續往前走一會兒後,斯特萊克估計他們差不多到了十八號樓的背面,於是奮力一跳,抓住路邊高牆的牆頭,做了個「引體向上」,望向高牆裡面。高牆那邊是一長排受到精心照料的小花園。每棟房子和房子所屬的每塊修剪整齊的草坪之間,都有一個黑乎乎的樓梯口通往地下室。在斯特萊克看來,任何人要想翻越高牆,必須藉助梯子,或找個幫手,用結實的繩子把他吊下去。
斯特萊克順著牆壁滑落到地上。裝了義肢的那條腿傳來一陣鑽心的疼痛。他強忍著,沒讓自己喊出來,但還是不由發出輕聲的呻吟。
羅賓看到斯特萊克有點瘸腿,懷疑他扭傷了腳踝,便急切地問候一聲。「沒事。」斯特萊克回答。
他在鵝卵石路面上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右腿和義肢連線處一陣陣鑽心的疼。拖著僵硬的義肢,在凹凸不平的鵝卵石路面行走頗為不易。斯特萊克懊悔地問自己,真的有必要上牆嗎?羅賓也許算得上漂亮,但完全比不上他剛剛離開的那個女人。
三
「你確定他是偵探?誰都能做那些事。誰都會用谷歌查詢資訊。」
馬修累了一天,又受了一個客戶的氣,還被新上司數落一頓,所以很沒好氣。他無法理解自己的未婚妻為何這麼幼稚而盲目地崇拜另一個男人。
「用谷歌查詢資訊的不是他,」羅賓反駁,「是我。他在忙另外一個案子。」
「我不想你被騙。他住在辦公室裡,羅賓。難道你不覺得有點可疑嗎?」
「我告訴過你了,我覺得他只是剛跟女朋友分手。」
「是啊,我敢打賭這是真的。」馬修說。
羅賓把馬修的盤子疊到自己的盤子上,然後端起來氣沖沖地走進廚房,她很生馬修的氣,也有點生斯特萊克的氣。她興致勃勃地上了一天的網,查詢盧拉·蘭德里認識的人的資訊,但透過馬修的眼神,她回頭想想,突然覺得斯特萊克交給她的似乎只是一份毫無意義、純粹打發時間的工作。
「聽著,我沒別的意思。」馬修站在廚房門口說,「就是覺得他有點怪。還有,你下午跟他出去溜達了一會兒,是怎麼回事?」
「不是溜達,馬修。我們是去檢視現場——去看看客戶認為發生了某件事的地方。」
「羅賓,沒必要裝得這麼神秘兮兮的。」馬修笑道。
「我簽了保密協議。」羅賓回過頭,厲聲道,「我不能告訴你有關案子的事。」
「案子——」
馬修又嘲諷地冷笑了幾聲。
羅賓在狹小的廚房裡氣呼呼地走來走去,把各種烹飪原料放進櫥櫃,並把櫥櫃的門摔得砰砰響。馬修看了一會兒,覺得自己可能過分了,於是在羅賓把食物殘渣刮進垃圾筒時,走到她身後抱住她,把臉埋進她脖子和肩膀的交接處,並握住她留下淤青的那側乳房,輕輕撫摸——斯特萊克無意間抓傷了羅賓的乳房,這令馬修對那個男人心懷成見。馬修對著羅賓金黃色的頭髮柔聲撫慰,但羅賓掙脫他的懷抱,把盤子放進洗碗池裡。
羅賓感覺自己的價值遭到了懷疑。白天,斯特萊克似乎對她在網上所找的資訊很感興趣,還對她表示感謝,誇她非常幹練、工作主動。
「你下週有幾個正兒八經的面試?」馬修問。這時,羅賓開啟冷水龍頭。
「三個!」她氣鼓鼓地刷洗最上面的盤子,叫聲蓋過水流沖刷盤子的聲音。
一直等到馬修去了客廳,羅賓才關掉水龍頭。她發現訂婚戒指上卡了一塊冰凍豌豆的碎渣。
四
週五上午九點半,斯特萊克來到夏洛特的公寓。他覺得自己晚了半個小時,夏洛特怎麼樣都應該離開了——假如她真的打算離開,而不是躺在什麼地方等他。寬闊的街道,街道旁一棟棟富麗堂皇的白色樓房,一棵棵懸鈴木,一家估計是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開的肉店,一家家擠滿中上階層人士的咖啡館,一家家豪華餐廳——在斯特萊克眼中,這一切總是顯得有點不真實、不自然。也許在心底,斯特萊克一直都知道他不會一直待在這裡,他不屬於這裡。
直到用鑰匙開啟大門,斯特萊克仍以為夏洛特會在裡面等他。但一邁進門檻,他就知道里面空無一人。房子裡寂靜無聲、冷冷清清,好像久已無人居住。斯特萊克通過門廳往裡走,腳步聲顯得異常響亮。
客廳中間放著四個紙箱,箱蓋開著,讓他可以檢查。斯特萊克那些便宜但用得著的個人物品胡亂堆在箱子裡,看著好像是要拿去義賣的捐贈品。他拿起上面的幾樣東西,以便檢視底下的情況。但粗粗一看,似乎所有的東西都完好無損,沒被摔爛、撕碎或塗上油漆。同齡人早已擁有房子、車子、各種傢俱、電視、洗衣機、山地腳踏車、花園和割草機,而他只有四箱破爛和一段「無與倫比」的回憶。
斯特萊克所站的房間佈置得很有品位:古色古香的小地毯、淺粉紅色的牆壁、雅緻的深色木製傢俱、再也放不下書的書櫃。他發現和週日晚上相比,唯一的變化在沙發旁的玻璃茶几上。週日晚上,玻璃茶几上擺的是他和夏洛特的合影——兩人在聖莫斯的沙灘上歡笑。現在,那張合影不見了,原來的銀製相框裡變成夏洛特亡父的黑白遺像,衝著他慈祥地微笑。
壁爐臺上方掛著一幅夏洛特十八歲時的肖像油畫。畫中的她有一張像佛羅倫薩天使那樣的臉,留著一頭烏黑的長髮。夏洛特家非常富有,請得起畫家為子女作畫,讓子女青春永駐。對斯特萊克來說,那種家庭完全是陌生的,而且像是危險的異域。他不知道夏洛特家到底多麼有錢,但通過夏洛特,他明白錢多到那種程度也會招致不幸和痛苦。夏洛特的家人雖然優雅、謙和、時尚、博學,只是偶然炫一下富,卻比他的家人更加瘋狂、怪異。他和夏洛特最初走到一起,就是因為家庭的影響使兩人產生了強烈共鳴。
斯特萊克抬頭望著夏洛特的畫像,腦中不由閃過一個奇怪的念頭:當初畫這幅畫的目的,就是為了有朝一日讓那雙綠褐色的大眼睛看著他離開。夏洛特知道被十八時歲的她盯著,在空無一人的房子裡走來走去是什麼感覺嗎?她知道這幅畫比她人在這裡還管用嗎?
斯特萊克轉過身,大步走去檢視另外幾個房間,但並未發現任何屬於他的東西。夏洛特把他的一切,小到牙線,大到軍用皮靴,全都扔進那四個紙箱。斯特萊克特別仔細地打量一下臥室:深色的地板、白色的窗簾、精緻的梳妝檯,一切都顯得平靜而從容。和那幅肖像畫一樣,床好像也是活的,彷彿在說:記住這裡發生的一切,那些事再也不會發生了。
斯特萊克把四個紙箱一個接一個搬到門階上。搬出最後一個紙箱時,他遇到了住在隔壁的鄰居:穿著豎起領子的橄欖球衫,正在鎖自家大門。每次夏洛特說句什麼俏皮話,哪怕一點也不好笑,都會惹得那人笑得喘不過氣來,而且笑聲像驢叫。
「被掃地出門了?」那人假笑著問。
斯特萊克當著那人的面,重重地關上夏洛特住所的門。
接著,他站在門廳的穿衣鏡前,拿出自己的鑰匙扣,取下屬於夏洛特住所的那幾把門鑰匙,輕輕地放到半月形桌子上那碗百花香旁邊。鏡子裡,他的臉佈滿皺紋,而且看著髒兮兮的。右眼仍然腫著,黃一塊紫一塊。寂靜無聲的房子裡,響起十七年前的一個聲音:「斯特萊克,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樣子,像你這樣的‘陰毛頭’大老粗,他媽的怎麼配得上那樣的女人啊?」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他竟然能站在夏洛特的家裡。不過,這是他最後一次站在這裡了。
那個瞬間,斯特萊克心底升起一股衝動(如同五天前促使他去追夏洛特的衝動一樣),真想最後再瘋狂一次:在這裡等她回來,然後雙手捧住她那漂亮的臉蛋,對她說:「我們再試一次吧。」
但他們早已試過無數次了,一而再,再而三。兩人想在一起的渴望,每次剛開始時都像洶湧澎湃的潮水,但總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消退。結果,過去留下的醜陋殘骸就會再次顯現,把他們試圖重建的一切全都籠罩在重重陰影之中。
斯特萊克最後一次關上夏洛特住所的大門。那個笑起來像驢叫的鄰居已經不見了。斯特萊克把四個紙箱搬下臺階,搬到路邊人行道上,等待計程車。
五
斯特萊克告訴羅賓,她上班最後一天的上午,自己可能要遲點才能到辦公室。他把備用鑰匙給了羅賓,讓羅賓自己開門進辦公室。
斯特萊克隨口就說出「最後」兩個字,令羅賓感到微微有點傷心。這兩個字的言下之意是,無論兩人相處得多麼愉快——儘管雙方都很謹慎,交流也僅限於工作;無論她把辦公室收拾得多麼井井有條,把門外原本骯髒不堪的廁所打掃得多麼乾淨;無論她把樓下大門處的門鈴弄得多麼漂亮——摳掉門鈴旁邊原來粘的那張破紙,換上用電腦列印得端端正正、並用透明塑膠薄膜封好的名片,光是為了摳掉原來那張破紙,就花了她半個小時,弄折了兩根指甲;無論她辦事多麼有效率,多麼積極地參與討論盧拉·蘭德里的案子(幾乎可以斷定,殺害盧拉·蘭德里的兇手並不存在),斯特萊克一直在扳著手指倒計時,巴不得儘早甩掉她。
顯而易見,斯特萊克僱不起臨時秘書。他只有兩個客戶,而且似乎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馬修一再提起這點,好像住在辦公室的一定就是壞人)。羅賓當然理解,站在斯特萊克的立場考慮,完全沒必要留她繼續工作。但她對下週一將要去的新辦公室並不感興趣(「應急」中介公司已經打電話把地址告訴了她)。那是個整潔、明亮、熱鬧的辦公室,但毫無疑問,肯定和大多數同類辦公室一樣,有一群愛嚼舌根的女人,幹著對她來說毫無意義的雜事。羅賓不認為盧拉·蘭德里是被人謀殺的,也知道斯特萊克跟自己看法一致,而證明盧拉·蘭德里不是他殺的過程深深吸引了她。
羅賓發現根本無法用語言對馬修形容過去一週她到底有多麼興奮。參加工作以來,她幾乎從未像過去一週那樣,感覺自己是個重要人物,哪怕是一天兩次打電話給「好電影」製片公司,請求接通製片人弗雷迪·貝斯蒂吉的電話,但一再遭到拒絕。羅賓對分析人的心理很感興趣。她上大學時,學的就是心理學專業——若非中途遭遇一次始料未及的變故,本已獲得心理學學位。
十點半,斯特萊克仍未回到辦公室,卻來了個身材高大的女人:頭戴紫色針織貝雷帽,身穿橙色大衣,臉上掛著緊張的微笑。此人是胡克太太——羅賓對這個名字很熟悉,因為她是斯特萊克以前唯一的客戶。羅賓請胡克太太坐到辦公桌旁塌陷的沙發上,並奉上一杯茶。(斯特萊克聽羅賓說克勞迪先生一臉色迷迷的,便買了些廉價杯子和一盒袋泡茶。)
「我知道自己來早了。」胡克太太第三次說。由於茶水燙嘴,她只對著杯口幹呷,想喝又不敢喝,「我以前沒見過你,你是新來的嗎?」
「我是臨時工。」羅賓回答。
「想必你已經猜到了,我是為我丈夫的事來的。」胡克太太沒有聽羅賓說話,自顧自地說,「我想你經常見到像我這樣的女人,對吧?想知道最壞的結果。我猶豫了很多年。但最好還是弄清楚,對吧?最好還是弄清楚。我本來以為科莫蘭會在這裡。他出去忙別的案子了?」
「是的。」羅賓嘴上這麼回答,但心裡懷疑斯特萊克其實是去處理什麼神秘的私人事務了。斯特萊克只告訴她,他可能要遲點才能到辦公室,至於去幹什麼卻諱莫如深。
「你知道他爸爸是誰嗎?」胡克太太問。
「不知道。」羅賓以為她們是在說這個可憐女人的丈夫。
「喬尼·羅克比。」胡克太太無比興奮地說。
「喬尼·羅克——」
羅賓頓時目瞪口呆——她意識到胡克太太是在說斯特萊克,就在這時,她又發現玻璃門外面出現了斯特萊克巨大的身影。隔著玻璃門,她隱約能看出斯特萊克抱著個大東西。
「等我一下,胡克太太。」羅賓說完便衝出辦公室,並拉上玻璃門。
「怎麼了?」看到羅賓出來,斯特萊克邊問邊隔著懷裡的紙箱朝辦公室裡張望。
「胡克太太在裡面。」羅賓輕聲回答。
「啊,真他媽見鬼!她來早了一個小時。」
「我知道。我覺得您可能想,呃,在讓她進去之前稍微收拾一下里間辦公室吧。」
斯特萊克把紙箱放到金屬地面上。
「我得去把這些箱子從街上搬進來。」他說。
「我來幫您。」羅賓自告奮勇地說。
「不用,你進去跟她聊聊天。她正在參加培訓班學陶藝。還有,她覺得她丈夫在跟會計偷情。」
斯特萊克把紙箱放在玻璃門邊,一瘸一拐地走下了樓梯。
他爸爸真的是喬尼·羅克比?
「他馬上就來。」羅賓坐回辦公椅上,愉快地說,「斯特萊克先生告訴我,您在學陶藝。我一直想去……」
羅賓心不在焉地聽胡克太太嘮叨了整整五分鐘:陶藝課多麼有趣,教他們的小夥子又是多麼善解人意。接著,玻璃門開啟,斯特萊克沒有抱著紙箱,空手走了進來,並衝胡克太太禮貌地微笑。胡克太太跳起來迎了上去。
「哎呀,科莫蘭,你的眼睛怎麼了?」胡克太太問,「被人打了?」
「不是。」斯特萊克說,「請等一下,胡克太太,我去拿資料給你。」
「我知道自己來早了,科莫蘭,真對不起……昨天晚上,我怎麼也睡不著……」
「把杯子給我吧,胡克太太。」羅賓說。在斯特萊克閃入裡間的那幾秒鐘,羅賓成功轉移了胡克太太的注意力,沒讓她瞥見裡間的摺疊床、睡袋和燒水壺。
幾分鐘後,斯特萊克現了一下身,帶出一股人造的酸橙香氣。胡克太太驚恐地望了羅賓一眼,走向裡間。接著,裡間的門關上了。
羅賓重新坐下。她已處理完當天上午的郵件,感到無所事事,在旋轉椅上轉來轉去。轉了一會兒,她湊到電腦前,漫不經心地點開維基百科網站,然後擺出一副隨便瞎打字的樣子,輸入兩個人名:羅克比、斯特萊克。
相關的詞條立刻出現了。詞條頂部有張黑白照片,羅賓一眼就能認出照片中的人,是位紅了四十年的明星:看著好像小丑,眼神非常狂野,左眼稍微有點斜視。他正咧著大嘴,對著麥克風嘶吼,長髮狂舞,汗如雨下。
喬納森·倫納德·羅克比(藝名「喬尼」),生於一九四八年八月一日。七十年代搖滾樂隊「死亡披頭士」主唱,入選「搖滾名人堂」,多次榮獲格萊美獎……
斯特萊克長得完全不像那人。唯一有點相似的是兩人的眼睛都不太對稱,但斯特萊克的不對稱只是暫時的。
羅賓把螢幕一直往下拉:
……一九七五年釋出白金唱片《隱瞞》。其樂隊在美國舉行了一次破紀錄的巡演,但行至洛杉磯時,遭到警方針對毒品的突擊檢查,樂隊的新吉他手戴維·卡爾被逮捕,巡演因此中斷。那名吉他手……
最後,她看到了「個人經歷」部分:
羅克比先後有過三次婚姻:首任妻子是藝校女生雪莉·馬倫斯(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三年),婚後生有一個女兒,名為馬伊米。第二任妻子是身兼模特和演員的人權積極分子卡拉·阿斯托爾菲(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九年),婚後生有兩個女兒,分別是電視節目主持人加布裡埃拉·羅克比和珠寶設計師丹妮拉·羅克比。現任妻子是電影製片人珍妮·格雷厄姆(一九八一年至今),兩人生有兩個兒子,名字分別為愛德華、阿爾。此外,羅克比還有一個女兒,普魯登絲·唐利維,為演員琳賽·範思羅所生。一個兒子,科莫蘭,為七十年代「超級搖滾樂隊」成員萊達·斯特萊克所生。
就在這時,羅賓身後的裡間辦公室裡突然響起尖銳的號叫聲。羅賓騰地跳起來,把身下的旋轉椅撞得猛地滑了出去。裡間的號叫聲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尖銳。羅賓衝過去,一把拉開裡間的門。
只見胡克太太脫了橙色大衣和紫色貝雷帽,穿著像是學陶藝時穿的花罩衫,罩衫底下露出牛仔褲;整個人撲到斯特萊克面前,用力捶打他的胸膛,邊捶邊尖聲號叫,她的號叫如同水燒開時燒水壺發出的警報聲。號了好長一會兒,似乎是沒氣了,她才稍微停了一下。
「胡克太太!」羅賓大喊一聲,從後面抓住胡克太太鬆軟的雙臂,幫斯特萊克推開她。但胡克太太力氣大得出人意料,而且雖然正在調整呼吸,雙手仍繼續捶打斯特萊克。最後,斯特萊克別無選擇,只得輕輕抓住胡克太太的兩個手腕,高高舉起。
胡克太太掙脫斯特萊克的控制,轉而撲到羅賓身上,號啕大哭,聲音聽著就像狗叫。
羅賓拍著胡克太太的背,稍稍用力,扶她回到外間辦公室。
「不要難過了,胡克太太,不要難過了。」羅賓柔聲安慰胡克太太,扶她坐到沙發上,「我去給你倒杯茶,不要難過了。」
「真抱歉,胡克太太。」斯特萊克站在裡間門口,刻板地說,「聽到這樣的訊息,確實讓人難過。」
「我還以——以為是瓦萊麗。」胡克太太哽咽道。她披頭散髮,雙手捂臉,前後搖晃,把身下的沙發弄得嘎吱作響。「我還以——以為是瓦萊麗,沒——沒想到,卻是自己——自己的親妹妹。」
「我去給您續茶。」羅賓輕聲說。胡克太太的話令她感到非常震驚。
羅賓提著水壺,就要走出辦公室時,突然想起忘了關掉剛才看的網頁。現在要是跑回去關網頁,可能會讓人覺得奇怪,因此她趕緊出去倒茶,以便儘快回來,同時希望斯特萊克會忙著安慰胡克太太,沒空注意辦公桌上的電腦螢幕。
又過了四十分鐘,胡克太太終於喝完第二杯茶——邊喝茶邊抽泣,用掉了半卷羅賓從門外廁所取來的手紙。最後她走了,懷裡抱著資料夾,胸脯不停地起伏,仍然淚流不止。那個檔案裡夾滿了作為罪證的照片,以及說明每張照片拍攝時間和地點的詳細索引。
斯特萊克一直等到胡克太太完全消失在街道盡頭,然後愉快地哼著歌,出去給自己和羅賓買三明治。兩人就在羅賓的辦公桌旁吃了。這是一週來斯特萊克最友好的一次表示。羅賓知道斯特萊克之所以這麼做,完全是因為他馬上就可以擺脫她了。
「今天下午,我要去見德里克·威爾遜,你知道吧?」斯特萊克問。
「去見那個拉肚子的保安,」羅賓說,「嗯,我知道。」
「等我回來,你肯定不在了。所以走之前,我會給你的考勤表簽字。還有,謝謝你……」
說到這裡,斯特萊克衝空沙發點了點頭。
「哦,沒什麼。那個女人很可憐。」
「是啊。還好,她獲得了她丈夫出軌的證據。對了,」斯特萊克繼續說,「還要謝謝你在這個星期所做的一切。」
「這是我分內的事。」羅賓淡淡地回道。
「要是我僱得起秘書……不過,我覺得你肯定會成為某位大老闆的秘書,拿很高的薪水。」
這話令羅賓隱隱感到有些不快。
「那不是我想要的工作。」她說。
兩人陷入沉默,氣氛有點緊張。
斯特萊克心裡經歷了一番小小的掙扎。要是下週這張辦公桌旁邊不見了羅賓的身影,他肯定會很不習慣。羅賓善解人意,不會問東問西,人又幹練,替他分了不少憂。但僱個人來陪自己絕對是可笑的,更不要說浪費錢了。他又不是維多利亞時代愛鬧病的闊佬。再說,「應急」中介公司貪得無厭,漫天要價,羅賓就像一件奢侈品,他無福享受。剛才,他看到羅賓電腦上顯示著維基百科關於喬尼·羅克比的詞條,但羅賓並未問他關於他父親的事。由此,他認為羅賓非常有剋制力(他經常以此作為評判新認識的人的標準),因而加深了對她的好感,但這並不能改變殘酷的現實——她必須離開。
斯特萊克此刻的感覺,有點像小時候放掉那條小青蛇時的感覺。十一歲那年,他在特拉維拉森林好不容易抓到一條小青蛇,但瓊舅媽不讓他養。為了能留下那條蛇,他纏著瓊舅媽不放,苦苦哀求:「求您了,留下它吧……求您了……」
「我得走了。」斯特萊克在羅賓的考勤表上籤了字,把自己的三明治包裝紙和空礦泉水瓶扔進辦公桌底下的垃圾筒,說,「謝謝你所做的一切,羅賓。祝你找到滿意的工作。」
說完,他取下大衣,走出玻璃門。
走到他差點撞死羅賓但又救了她的那個地方時,斯特萊克停下腳步。心底的不捨猶如一隻纏著他不放的狗,不停地抓撓他。
就在這時,他身後的玻璃門砰地開啟了。斯特萊克轉過身,看見羅賓紅著臉,站在他面前。
「聽著,」羅賓說,「我們可以來個私下約定。我們可以繞過‘應急’中介公司。您可以直接僱我。」
斯特萊克猶豫了片刻。
「中介公司不喜歡這樣。你會被他們開除的。」
「無所謂。我下週有三個固定工作的面試。要是您不介意我抽時間去跟他們——」
「沒問題。」斯特萊克脫口而出。
「嗯,這樣的話,我可以在這裡再待一兩週。」
斯特萊克沉默片刻。在他心裡,理智跟感情發生了短暫但激烈的交鋒。最後,感情戰勝了理智。
「嗯……很好。嗯,這樣的話,你能再打打弗雷迪·貝斯蒂吉的電話嗎?」
「好的,沒問題。」羅賓乾脆地回答。她表面看著很平靜,其實心裡欣喜若狂。
「那我們星期一下午見。」
說完,斯特萊克第一次衝羅賓笑了笑。他覺得自己肯定會後悔,但走到涼爽的街上時,他卻產生一種奇怪的感覺,似乎世界重新充滿了陽光。
六
斯特萊克曾算過自己小時候到底換過幾所學校。結果算下來,他一共換過十七所學校,而且懷疑自己可能漏算了幾所。他沒有把所謂的「家庭學校」計算在內——他和母親、同母異父的妹妹在布里克斯頓大西洋街的一所空房子偷住過兩個月,其間受過所謂的家庭教育。他母親當時的男友是名白人歌手,將自己改名為順巴,信奉黑人迴歸主義。那人認為學校教育會強化學生依賴長輩、追求物質享受的思想,他覺得繼子和繼女(根據《普通法》規定,斯特萊克兄妹是他的繼子、繼女)不能受到學校教育的毒害。從那兩個月的家庭教育中,斯特萊克學到的主要知識是,即使出於神聖的目的,吸食大麻也會使人變得呆滯、恍惚。
斯特萊克故意繞遠路,穿過布里克斯頓市場,去咖啡館見德里克·威爾遜。市場裡,帶頂篷的拱廊裡瀰漫著濃重的魚腥味。各個貨攤上擺滿從非洲和西印度群島進口的奇蔬異果,五顏六色,令人目不暇接。還有許多伊斯蘭肉店和理髮店——理髮店的玻璃櫥窗裡,貼著許多印有各種漂亮辮子和捲髮的大幅髮型圖片,並擺著一排排戴各種假髮的白色塑膠頭部模型。看到這一切,斯特萊克彷彿回到了二十六年前。二十六年前的那兩個月裡,他帶著同母異父的妹妹露西,在布里克斯頓的各條街上到處閒逛,他母親和順巴則神情恍惚地躺在住處那幾個骯髒的墊子上,心不在焉地討論該向孩子灌輸的各種重要理念。
七歲的露西一直想把頭髮弄成像西印度群島的女孩那樣。舅舅特德開著他那輛「莫里斯·邁納」,載他們兄妹永遠告別布里克斯頓,回聖莫斯——舅舅特德和舅媽瓊坐在前排,他們兄妹坐在後排。漫長的旅途上,露西非常熱切地說想把頭髮梳成辮子。斯特萊克記得舅媽不露聲色地附和說辮子非常漂亮,但從後視鏡裡,他看見舅媽皺著眉頭。舅媽在他們面前越來越流露出對他們母親的不屑,儘管多年來,她一直努力剋制著不表現出來。斯特萊克一直不知道,舅舅是如何找到他們住的地方的,只記得有天下午,他和露西進門後看見高大的舅舅站在房間中央,正在威脅鼻子流血的順巴。不到兩天,他和露西就回到聖莫斯,重新入讀斷斷續續上了幾年學的那所小學。在學校裡,他們馬上又跟以前的朋友打成一片,好像從未離開過,而且很快說話也沒有了各種地方口音——跟著母親每到一處地方,他們為了掩人耳目,都會模仿當地人說話的口音。
其實,德里克·威爾遜完全用不著告訴羅賓路線,因為斯特萊克知道鳳凰餐館就在過去的冷港衚衕裡。他母親和順巴偶爾會帶他們兄妹來這家餐館:店面很小,外牆是棕色的,看著好像誰家搭的棚屋。如果不是他母親和順巴那樣的素食主義者,可以在這享受量足美味的現做早餐,每份早餐的雞蛋和燻肉都堆得老高,還配有一大杯柚木色的茶。這麼多年過去了,餐館幾乎完全沒變,仍然黑乎乎、髒兮兮,但很溫馨:做成鏡面的牆壁映出一張張貼著「福米卡」仿木膠面的餐桌。暗紅色和白色相間的地磚汙跡斑斑;木薯粉顏色的天花板貼著發黴的桌布。吧檯旁站著矮胖的中年女服務員,留著燙直的短髮,戴著不停晃動的橙色塑膠耳環。看見斯特萊克進去,服務員閃到一邊給他讓路。
一個西印度群島彪形大漢獨自坐在一張餐桌邊,看著《太陽報》。他頭頂上方掛著一隻塑膠鍾,鐘面印有「一級餡餅」四個字。
「德里克?」
「嗯……你是斯特萊克?」
斯特萊克握了握威爾遜乾燥的大手,然後坐了下來。他估計威爾遜要是站起來的話,差不多也有他這麼高。威爾遜身穿作為保安制服的運動衫,粗壯的胳膊把袖子繃得緊緊的。頭髮剪得很短,鬍子颳得很乾淨,一對眼睛非常小,杏仁似的。斯特萊克看了看餐館後牆上字跡潦草的選單板,點了餡餅和土豆泥。共四點七五英鎊,能付得起,他高興地想。
「這裡的餡餅和土豆泥很好吃。」威爾遜說。
他說話低沉、冷靜、從容,帶有點抑揚頓挫的加勒比口音。斯特萊克想,身穿保安制服的威爾遜讓人有種安全感。
「謝謝你抽時間見我,非常感謝。約翰·布里斯托不接受他妹妹的屍檢報告。他僱我重新檢視一下各種證據。」
「嗯,」威爾遜說,「我知道。」
「他給了你多少錢,讓你跟我見面?」斯特萊克隨口問。
威爾遜眨了眨眼,從喉嚨裡發出幾聲乾笑,顯得有點羞愧。
「二十五英鎊。」他回答,「但這並不能改變事實,只能讓他感到好受一些。他妹妹是自殺。不過,你隨便問吧,我不會介意的。」
說到這裡,威爾遜合上《太陽報》。報紙頭版刊登著戈登·布朗首相的照片,首相掛著兩個眼袋,顯得非常憔悴。
「你應該已經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訴警察了。」斯特萊克說著,開啟筆記本,放到自己的盤子旁,「不過,最好還是當面聽你說說那天晚上發生的事。」
「好,沒問題。對了,基蘭·科洛瓦斯·瓊斯可能會來。」威爾遜說。
他似乎在等著斯特萊克問那人是誰。
「什麼人?」斯特萊克問。
「基蘭·科洛瓦斯·瓊斯。他是盧拉的固定司機。他也想跟你談談。」
「太好了。」斯特萊克說,「他什麼時候到?」
「不清楚。他在上班。只要能來,他會來的。」
這時,女服務員把一大杯茶放到斯特萊克面前。斯特萊克道了謝,然後喀嚓一聲按出手中筆的筆尖,準備記錄。但沒等他發問,威爾遜搶先說:
「布里斯托先生說你當過兵。」
「是的。」斯特萊克說。
「我侄子在阿富汗服役。」威爾遜呷著茶說,「赫爾曼德省。」
「哪個兵團?」
「通訊兵團。」威爾遜回答。
「他在那裡多久了?」
「四個月。他媽媽擔心得睡不著覺。」威爾遜說,「你是怎麼退役的?」
「炸斷了腿。」斯特萊克一反常態,如實回答。
其實,斯特萊克只說出了部分實情,但這部分實情是最容易對陌生人說的。他本可以留在部隊,部隊也很想留下他。但早在炸斷腿的兩三年前,他就隱約產生了退役的念頭。失去一條腿,只是促使他把心中的想法付諸行動。他知道自己正在逐漸接近某個臨界點。到了那個點不離開部隊,他將再也無法適應普通人的生活。因為,通過多年潛移默化的影響,部隊會把你的稜角完全磨平,將你徹底淹沒在部隊生活的洪流之中。當時,斯特萊克尚未被這股洪流吞沒,他選擇及時離開。儘管如此,儘管失去一條腿,但斯特萊克想起特別調查局,心裡只有懷念,沒有怨恨。要是想起夏洛特也能這樣,只有懷念,沒有怨恨,他該多麼高興啊。
聽了斯特萊克的解釋,威爾遜緩緩點了點頭,說:
「真不幸。」
「和有些人相比,我算輕的了。」
「是啊。兩星期之前,我侄子排裡的一個傢伙被炸死了。」
說話間,威爾遜呷了口茶。
「你跟盧拉·蘭德里關係怎麼樣?」斯特萊克握著筆問,「你經常見到她嗎?」
「就在她進出大門時見個面。她經常對我說‘你好’、‘請’、‘謝謝’,而其他那些該死的闊佬,全部加起來,對我說這些話的次數都沒她多。」威爾遜簡明扼要地回答,「我們聊的時間最長的一次,是關於牙買加的事。她打算去那裡工作,問我住在什麼地方好,那裡怎麼樣。還有,我問她要過親筆簽名,送給我的侄子賈森當生日禮物。我請她在賀卡上簽名,然後我把賀卡寄去阿富汗。就在她出事的三週前。從那以後,每次見到我她都會叫出賈森的名字,問我賈森的情況。這讓我很喜歡這個姑娘,你知道嗎?我幹了很長時間的保安,去過各種地方。那些人只希望你替他們擋子彈,根本不會記住你的名字。總之,她人很好。」
斯特萊克點的餡餅和土豆泥端上來了。堆得高高的盤子熱氣騰騰。兩人只顧盯著盤子,幾乎忘了說話。斯特萊克看得口水都快流出來了。他迫不及待地拿起刀叉,同時說道:
「你能把盧拉死的那天晚上發生的事,從頭到尾對我說一遍嗎?她幾點出去的?」
威爾遜若有所思地撓了撓一條小臂,又捋起那條小臂的袖子,露出文身:幾個十字架和他名字的首字母。
「應該剛到七點。她和她朋友西婭拉·波特一起出去的。我記得她們走出大門的時候,貝斯蒂吉先生剛好進來。我記得很清楚,因為貝斯蒂吉先生對盧拉說了幾句話。具體說了什麼,我沒有聽見。但盧拉很不高興。我通過她的表情,看得出來。」
「什麼表情?」
「生氣的表情。」威爾遜脫口而出,「然後我看見她們,盧拉和波特,上了車。我能看見是因為大門上方有監控器。那個監控器連著前臺的監控螢幕,所以我們能看見是誰在按門鈴。」
「有錄影嗎?我能看看錄影嗎?」
威爾遜搖了搖頭。
「貝斯蒂吉先生不讓安錄影裝置。他是第一個在那裡買房的,當時房子還沒有完全裝修好,所以他能讓他們改變原來的設計。」
「也就是說,那個監控器只是個高科技的窺視孔?」
威爾遜點點頭。他左眼下眼皮和顴骨的正中間有條細小的傷疤。
「是的。所以我看著那兩個姑娘上了車。那天晚上,為盧拉開車的不是基蘭——也就是要來這裡見我們的那個傢伙。他當時要去接迪比·馬克。」
「那給盧拉開車的是誰呢?」
「一個名叫米克的傢伙,是‘豪華轎車’車行的。他以前為盧拉開過車。我看到,所有的記者發現車子發動都圍上去。他們在門口守了整整一個星期,因為他們知道盧拉又跟埃文·達菲爾德在一起了。」
「盧拉和西婭拉離開以後,貝斯蒂吉做了什麼?」
「他從我這拿了信件,上樓去自己的公寓了。」
斯特萊克每塞一大口食物,就放下叉子做筆記。
「在那之後,還有誰進來或出去過嗎?」
「有,承辦宴會的人。貝斯蒂吉請來的,因為他們那天晚上有客人。剛過八點時,一對美國夫婦上樓,去了一號公寓,將近半夜才走。在此期間,沒人進來或出去。他們走了以後,我也沒見到其他人進出過大門,直到盧拉回來。她回來的時間是一點半左右。
「我聽到狗仔隊在外面喊她的名字。那個時候,外面聚集了黑壓壓的一大片人。有一群人是從夜總會一路追著她來的,有一群人是早就守在門口等迪比·馬克的。迪比·馬克本來應該十二點半左右到那兒。盧拉按了門鈴,我放她進來了。」
「她沒有輸大門的密碼?」
「她身邊聚了那麼多人,她想趕緊進去。他們一直在大喊大叫,往前擠她。」
「她不會避開他們,從地下車庫那兒進去嗎?
「基蘭為她開車的時候,她有時會那麼做,因為她給了基蘭車庫電動門的門禁卡。但是米克沒有,所以只能從正門進去。
「我對她說了聲‘早上好’,接著問她雪下得大不大,因為她頭髮上粘著一些雪花。她只穿了超短的小裙子,凍得直哆嗦。她說外面零下好幾度——好像是這麼說的。接著,她說,‘真想讓他們全都滾蛋。他們打算一晚上都守在門口嗎?’她說的是那些狗仔隊。我告訴她說,他們還在等迪比·馬克。他遲到了。盧拉看著很生氣。接著她走進電梯,上樓去自己的公寓了。」
「她看著很生氣?」
「是的,非常生氣。」
「生氣到想自殺的地步?」
「沒有,」威爾遜回答,「就是一般的生氣。」
「接著發生了什麼事?」
「接著,」威爾遜回答,「我去了裡間。我肚子疼死了。我得去上廁所。真的快疼死了。就跟羅布森一樣。他也因為肚子不舒服請假了。我離開了大約十五分鐘。沒辦法。以前從沒遇到過這種倒霉事。
「聽到尖叫聲的時候,我還在廁所。不對,」威爾遜糾正道,「最先聽到的是砰的一聲。從遠處傳來砰的一聲巨響。我後來意識到那應該是屍體——我是說盧拉的屍體——掉到地上的聲音。
「接著才聽到尖叫聲,越來越大,從樓上傳下來。所以我提起褲子,跑到大廳。我看到貝斯蒂吉夫人只穿著內衣,渾身顫抖,大喊大叫,好像瘋婆子。她說盧拉死了,被她公寓裡的一個男人從陽臺上推了下來。
「我叫她待在原地,然後自己跑到大門外。我看見盧拉臉朝下趴在路中間的雪地裡。」
威爾遜喝了一大口茶,然後仍然用一隻大手握著茶杯,繼續往下說:
「她的半個腦袋凹陷了。雪地裡到處都是血。我看得出來,她的脖子摔斷了。連腦漿都——」
斯特萊克感覺鼻孔裡似乎充滿人腦的清香。那種氣味,他已聞過多次,永遠都忘不了。
「接著,我又跑回樓內。」威爾遜繼續說,「貝斯蒂吉夫婦都在大廳。貝斯蒂吉先生正在拉他老婆上樓去穿點衣服。他老婆還在大喊大叫。我叫他們打電話報警,並且留心電梯,以防兇手坐電梯下來。
「我去裡間拿了萬能鑰匙,然後從樓梯跑上樓去。樓梯上沒有人。我開啟盧拉公寓的門——」
「你覺得殺人兇手就在盧拉的公寓裡,」斯特萊克插嘴道,「但你沒想過要拿個什麼東西防身嗎?」
威爾遜沉默了很久——是他們談話以來最長的一次沉默。
「我覺得我不需要什麼東西,」最後他說,「我覺得我可以制服他,沒有問題。」
「制服誰?」
「達菲爾德。」威爾遜輕聲回答,「我覺得達菲爾德在樓上。」
「為什麼?」
「我覺得,他肯定是趁我去上廁所時進門的。他知道大門的密碼。我覺得他肯定上樓了,而盧拉讓他進去了。我以前聽到過他們吵架。我聽到過他發火。我覺得是他把盧拉推下了陽臺。
「但是我跑到樓上後,發現盧拉的公寓裡並沒有人。我看了每個房間,一個人也沒有。我還檢查了衣櫃,也沒有發現人。
「客廳的窗戶大開著。那天晚上的氣溫有零下幾度。我沒有關窗,沒有碰任何東西。我走出盧拉的公寓,按電梯按鈕。電梯門立刻開啟了。電梯仍然停在那一層。裡面是空的。
「我從樓梯跑回樓下。經過貝斯蒂吉夫婦公寓的門前時,我聽得出他們兩人都在裡面。他老婆還在大喊大叫,貝斯蒂吉還在吼他老婆。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報警了。我從前臺拿起自己的手機,走出大門,回到盧拉身邊——嗯,我不想讓她一個人躺在那裡。我正想打電話報警,讓他們趕緊過來。但是還沒按下‘9’字,就聽到警笛聲。不一會兒,警察就到了。」
「是貝斯蒂吉夫婦其中一個人報的警,是嗎?」
「是的,貝斯蒂吉先生報的警。兩個穿制服的警察開著巡邏車來了。」
「好,」斯特萊克說,「我想確認一點:你相信貝斯蒂吉夫人的話嗎?她聽到樓上有個男人?」
「相信。」威爾遜回答。
「為什麼?」
威爾遜微微皺起眉頭,想了想,眼睛望著斯特萊克右肩後面的馬路。
「她從來沒對你詳細說過當時的情況?」斯特萊克問,「沒對你說聽到樓上那個男人的聲音時,她正在做什麼?沒向你解釋,她為什麼凌晨兩點還沒睡?」
「沒有。」威爾遜回答,「她從來沒向我解釋過。她當時就像個瘋婆子,你知道。像落水狗那樣抖個不停。嘴裡一直唸叨著‘樓上有個男人,他把盧拉推下了陽臺’。她完全嚇傻了。
「但是樓上並沒有人。我可以用我孩子的性命發誓。盧拉的公寓裡沒有人,電梯裡沒有人,樓梯上也沒有人。要是兇手在樓上,他去了哪兒呢?」
「警察來之後發生了什麼?」斯特萊克問。他的腦海裡再次浮現出漆黑的街道、紛飛的大雪、破碎的屍體。
「貝斯蒂吉夫人從窗戶看到警車來了,立刻又跑下來。她穿著睡衣,丈夫在後面追她。她跑到下雪的街上,開始衝警察大喊大叫,說樓裡有個殺人兇手。
「這時,附近到處都亮起了燈。很多人站在窗邊看。半條街的人都醒了。不斷有人來到街上。
「一個警察守著屍體,並用對講機請求支援。另一個警察跟我們——我和貝斯蒂吉夫婦——回到樓裡。他叫貝斯蒂吉夫婦回他們的公寓等著,接著叫我帶他檢視樓裡的情況。我們再次去頂樓。我開啟盧拉公寓的門,帶他看了房間和開啟的窗戶。他仔細檢查每個房間。我又帶他去看電梯。電梯還停在那一層。我們從樓梯回到樓下。他說要去三樓的公寓看看,所以我用萬能鑰匙開了門。
「裡面黑漆漆的。我們進去的時候,警報聲響了。沒等我找到電燈開關,關掉警報器,那個警察就往裡面走,結果正好撞在了門廳中間的桌子上,撞倒了那個插著玫瑰花的大花瓶。花瓶嘩啦一聲摔得粉碎。碎玻璃、水、花撒了一地。後來,這事引起了很大的麻煩……
「我們檢查了整個公寓,沒見到人。所有的櫃子和房間都是空的。窗戶也都是關好的,而且上了插銷。然後,我們回到樓下的大廳。
「這時,便衣警察到了。他們問我要地下健身房、游泳池和車庫的鑰匙。有一個便衣警察去找貝斯蒂吉夫人做筆錄,另一個去大門外,打電話請求更多支援,因為這時街上圍觀的鄰居越來越多了,有一半的人在打電話,有些人在拍照。那兩個穿制服的警察不停地勸他們回家。外面下著雪,非常非常大……
「法醫來了以後,他們在屍體上方搭起了帳篷。差不多就在同時,媒體也來了。警察用警戒線和警車封鎖了半條街。」
這時,斯特萊克吃完所點的食物。他把空盤子推到一邊,又為兩人各要了一杯茶,然後再次拿起筆。
「十八號樓有幾個工作人員?」
「有三個保安——我、科林·麥克勞德、伊恩·羅布森。我們三個人輪班,全天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那天晚上本來不應該我值班,但是下午四點左右,羅布森打電話給我,說他胃疼得受不了。我就說那我再值一個班。一個月前,我為了處理一點家事跟他和換過一次班。這次是我欠他的。
「所以本來不應該我在那裡的。」說完,威爾遜沉默了一會兒,想著事情本應是什麼樣子。
「那兩個保安跟盧拉也很好嗎?」
「是的,他們也會像我這樣對你說的。很好的姑娘。」
「還有其他工作人員嗎?」
「還有兩個波蘭清潔工。他們的英語都很差。從他們的嘴裡,你問不出多少東西來的。」
斯特萊克在特別調查局專用筆記本上(這些筆記本,是他最後幾趟去位於奧爾德肖特的特別調查局時,有一次順手偷的)龍飛鳳舞地記錄威爾遜說的話。他邊記邊想,威爾遜的證詞質量很高,非常少見:簡潔、精確、詳細。絕大部分人受到盤問時,會答非所問,極少有人能把話說得滴水不漏,不給提問者任何追問的機會。斯特萊克善於扮演考古學家的角色,在別人由於精神原因而變成廢墟的記憶中搜尋真相:跟惡棍「推心置腹」,恐嚇受到驚嚇的人,激怒脾氣暴躁的人,給狡猾的人設定圈套。但面對威爾遜,他的這些手段全都使不出來。多疑的約翰·布里斯托漫無目的地到處撒網,但看起來,他的這張網可能白撒了。
不過,斯特萊克有個難以改變的習慣,那就是做事認真、善始善終——在部隊時,他因此受到過表揚,但也因此遭到許多人的討厭。對他來說,工作馬虎和穿著內褲躺在摺疊床上吸菸、虛度光陰一樣,都是不可原諒的。斯特萊克既是本性使然,也是多年訓練所致,又因為像客戶尊重他那樣尊重自己,繼續一絲不苟地往下問問題。
「我們能稍微倒退一點,談談她出事前一天的情況嗎?你是幾點去上班的?」
「和平時一樣,九點。接科林的班。」
「對於進出大門的人,你登記了嗎?」
「嗯,有人進出,我們都要登記,除了住戶。前臺那裡有本登記簿。」
「你還記得那天進出的人嗎?」
威爾遜猶豫了一會兒。
「那天清早,約翰·布里斯托去看過他妹妹,對吧?」斯特萊克提示道,「但他妹妹跟你說過,別讓他上樓?」
「這是布里斯托告訴你的,對吧?」威爾遜似乎鬆了口氣,「是的,他妹妹跟我說過。但是我不忍心攔住那個男人,你知道嗎?他有份合同要還給他妹妹。他很著急,所以我讓他進去了。」
「還有其他你認識的人進入過公寓嗎?」
「有,萊辛卡早就在那裡了。她是清潔工,經常七點到。我進公寓時,她正在拖樓梯。除此以外,就沒有其他人進去過了,直到安保公司檢修警報器的那個傢伙來。我們每隔六個月檢修一次警報器。他應該是九點四十左右來的——差不多是那個時間。」
「你認識他嗎,安保公司派來的那個人?」
「不認識,他是新來的。很年輕。他們每次都派不同的人來。貝斯蒂吉夫人和盧拉還在家,所以我先帶那人去三樓的公寓,把控制面板指給他看,讓他弄。盧拉出去時,我還在三樓,告訴那個傢伙保險絲盒和緊急呼救按鈕在什麼地方。」
「你看見她出去了嗎?」
「是的,三樓的公寓門開著,她從門前經過。」
「她跟你打招呼了嗎?」
「沒有。」
「你剛才不是說,她經常跟你打招呼的嗎?」
「我想她沒看見我。她看上去好像很匆忙。她要去看她生病的媽媽。」
「她又沒跟你說話,你怎麼知道的?」
「警方的調查報告啊。」威爾遜乾脆利落地回答,「把所有的東西都指給那個傢伙看了以後,我回到樓下。等貝斯蒂吉夫人出去以後,我帶那個傢伙去他們的公寓檢修警報系統。那個傢伙不需要我待在那裡。保險絲盒和緊急呼救按鈕的位置,每個公寓都一樣。」
「貝斯蒂吉先生當時在哪兒?」
「他已經去上班了。他每天八點走。」
三個頭戴安全帽、身穿黃色熒光夾克的男人走進餐館,在旁邊的一張餐桌落座。他們的胳膊底下夾著報紙,工作靴骯髒不堪。
「你估計,你每次帶安保公司派來的那個人上樓去檢修會離開前臺多久?」
「三樓的公寓大概五分鐘左右。」威爾遜回答,「另外兩個公寓各一分鐘。」
「安保公司派來的那個人什麼時候離開的?」
「將近中午。確切的時間我記不太清了。」
「但你確定他離開了?」
「是的。」
「還有其他人來過嗎?」
「來過幾個送東西的。但是跟那周的前幾天相比,那天算是清靜的了。」
「那周的前幾天很多人來嗎?」
「是的,很多人進出,因為迪比·馬克要從洛杉磯過來。製片公司的人不停地進出二號公寓,檢查房間的佈置,往冰箱裡放東西,等等。」
「那天送來的是什麼東西,你還記得嗎?」
「送來給馬克和盧拉的包裹。還有玫瑰花——我幫那個傢伙一起搬上去的,因為裝在一個很大的——」威爾遜用兩隻大手比劃了一下,繼續說,「——巨大的花瓶裡。我們把花瓶放在了二號公寓門廳的桌子上。被打爛的就是那個花瓶。」
「你說打爛那些玫瑰花引起了麻煩,是什麼意思?」
「那些玫瑰花是貝斯蒂吉先生送給迪比·馬克的。聽說打爛了,他非常生氣。瘋了似的大吼大叫。」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警察在那裡的時候。當時,他們想問他妻子一些問題。」
「一個女人剛剛從他的窗戶前掉下去摔死了,他卻為有人打爛了他的花而生氣?」
「是的。」威爾遜微微聳了聳肩,「他就是那樣的人。」
「他認識迪比·馬克嗎?」
威爾遜再次聳了聳肩。
「那個說唱歌手來過他的公寓嗎?」
威爾遜搖了搖頭。
「出了這件事後,他去住酒店了。」
「你幫那人把玫瑰花送到二號公寓,整個過程中你離開前臺多久?」
「大概五分鐘左右,最多十分鐘。在那以後,我整天沒離開過前臺。」
「你剛才提到馬克和盧拉有包裹。」
「是的,一個設計師送來的,但是我給了萊辛卡,讓她拿到馬克和盧拉的公寓裡去。給馬克的是一些衣服,給盧拉的是幾個手提包。」
「那據你所知,那天進去的所有的人後來都出來了嗎?」
「是的。」威爾遜回答,「前臺的登記簿上都登記了。」
「大門的密碼多長時間換一次?」
「她死了以後就換了,因為案子結束以後,半個警察局的人都知道了密碼。」威爾遜回答,「但是盧拉住在那裡的三個月沒有換過。」
「你能告訴我密碼是多少嗎?」
「一九六六。」威爾遜回答。
「‘他們認為比賽結束了’那一年?」
「是的。」威爾遜回答,「科林老是抱怨把密碼設成這個數字。他想換個密碼。」
「你認為盧拉死前,有多少人知道大門的密碼?」
「沒幾個人知道。」
「送貨的人知道嗎?郵遞員呢?抄氣表的人呢?」
「對於那些人,我們會直接在前臺給他們開門。住戶一般不用輸入密碼,因為我們能從監控器螢幕上看到他們,會給他們開門。門外小鍵盤的作用只是為了防止萬一前臺沒有人。有時候,我們會在裡間,或正在幫人把東西搬到樓上去。」
「那每個公寓都有獨立的鑰匙嗎?」
「是的,還有獨立的警報系統。」
「當時,盧拉公寓的警報系統開啟了嗎?」
「沒有。」
「用泳池和健身房呢?那裡也有警報系統嗎?」
「只有鑰匙。住在樓裡的人,除了公寓的鑰匙,還會拿到一套游泳池和健身房的鑰匙。另外還有一把地下車庫的門鑰匙。那個門上有警報器。」
「那個警報器開啟了嗎?」
「不清楚。他們檢查那個警報器的時候,我不在那裡。應該是開啟的。那天早上,安保公司派來的那個傢伙把所有警報器都檢查了。」
「那天晚上,所有的門都是鎖好的嗎?」
威爾遜猶豫了片刻。
「不是。游泳池的門開著。」
「那天有人去過游泳池嗎?你還記得嗎?」
「我不記得有人去過游泳池。」
「那游泳池的門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開著的?」
「我不知道。前一晚是科林值班。他應該去檢查過的。」
「好的。」斯特萊克說,「你剛才說,你認為貝斯蒂吉夫人聽到的那個人是達菲爾德,因為你以前也聽到過他們吵架。那次是什麼時候?」
「就在他們分手前沒多久,盧拉死前兩個月。盧拉把那小子趕出了公寓,他衝公寓的門又砸又踹,恨不得把門拆掉,嘴裡還不停地嚷嚷,用各種下流的話罵盧拉。我上樓把他趕了出去。」
「你使用暴力了嗎?」
「根本用不著。看到我上去以後,那小子撿起他的東西——盧拉把他的夾克和鞋子也扔了出來——經過我身邊,離開了。他喝得醉醺醺的,」威爾遜說,「兩眼無神。不停地流汗。t恤髒得要死。我真不明白盧拉他媽的到底看上他哪一點了。
「基蘭來了。」威爾遜補充道。他的口氣變得輕鬆起來,「為盧拉開車的那個司機。」
七
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小夥子側著身子,走進狹小的餐館。他個子瘦小,長得卻極為英俊。
「嗨,德里克。」司機和保安互相打了聲招呼,握握手,又碰了一下拳頭。接著,司機挨著保安坐下了。
科洛瓦斯·瓊斯簡直就是種族融合的傑作,儘管看不出到底是哪些種族的混血兒:橄欖色的皮膚,稜角分明的顴骨,略呈鷹鉤狀的鼻子,烏黑的睫毛,深綠褐色的眼睛,往後梳得整齊而光溜的直髮。他身穿款式普通的襯衫,戴的也是普通的領帶,使出眾的相貌顯得更加引人注目;刻意露出謙遜的微笑,好像是想借此打消敵人的戒心,然後趁機解除他們的武裝。
「你的車停哪兒了?」德里克問。
「電力衚衕那裡。」科洛瓦斯·瓊斯翹起一隻手的大拇指,朝肩膀後面指了指,「我有大概二十分鐘的時間。四點鐘得回到西區。你好,」說著,他向斯特萊克伸出手,「我是基蘭·科洛瓦斯·瓊斯,你是……」
「科莫蘭·斯特萊克。德里克說你有話——」
「是的,是的。」科洛瓦斯·瓊斯接嘴道,「我不知道這些話重不重要,可能不重要,可是警察根本連問都不問。我只是想把這些話說出來,知道吧?我並不想否認這是自殺,你懂的,」他繼續說,「我只是想把這事弄清楚。來杯咖啡,謝謝,寶貝。」他衝那名中年女服務員說。服務員仍然面無表情,並沒有被科洛瓦斯·瓊斯的相貌打動。
「你想說什麼?」斯特萊克問。
「我一直都是她的司機,知道吧?」斯特萊克聽科洛瓦斯·瓊斯說話的口氣,覺得他事先肯定排練過,「她每次都找我給她開車。」
「她跟你們公司籤合同了嗎?」
「是的,嗯……」
「這事是由前臺安排的,」德里克插嘴道,「是為住戶提供的服務之一。要是有人需要車,我們就打電話給‘豪華轎車’車行,基蘭的公司。」
「是啊,但是她每次都找我。」科洛瓦斯·瓊斯不容置疑地重申道。
「你跟她關係很好吧?」
「是啊,我們關係不錯。」科洛瓦斯·瓊斯回答,「我們——不能說親密吧——嗯,還是有點親密。我們是好朋友,我們的關係超越了司機跟客戶的關係,知道吧?」
「真的?那是什麼關係呢?」
「不是啦,不是那種關係。」科洛瓦斯·瓊斯嘿嘿一笑,回答道,「不是那種關係。」
但是斯特萊克發現,科洛瓦斯·瓊斯對別人的誤會一點都不生氣。
「我給她當了一年的司機。我們聊了很多,你知道。有很多共同點。家庭背景很像,你知道嗎?」
「怎麼像了?」
「都是混血兒。」科洛瓦斯·瓊斯回答,「還有,我的家庭有點問題,對,所以我能理解她。她不知道有很多人也像她一樣,特別是她成名以後。沒有多少人會跟她說這些事。」
「她很在意自己的混血兒身份嗎?」
「一個黑人,在白人家庭里長大,你覺得呢?」
「你的童年跟她很像?」
「我爸爸是半個西印度群島人,半個威爾士人。我媽媽是半個利物浦人,半個希臘人。盧拉經常說她很羨慕我。」科洛瓦斯·瓊斯微微坐直身子,「她說:‘你知道自己的來歷,儘管非常複雜。’我生日那天,對,」科洛瓦斯·瓊斯似乎覺得自己的話沒有引起斯特萊克足夠的重視,於是補充道,「她送了我這件居伊·索梅設計的夾克。大概值九百英鎊。」
對方顯然期待他有所反應,所以斯特萊克點了點頭,同時暗想,科洛瓦斯·瓊斯究竟是話裡有話,還是隻想表達他和盧拉·蘭德里到底有多麼親密。科洛瓦斯·瓊斯感到很滿意,繼續說:
「所以,對,她死的那天早上——應該說是前一天——我開車送她去她媽媽那兒,知道吧?她不太高興。她一直不喜歡去看她媽媽。」
「為什麼?」
「因為那個老太婆他媽的非常古怪。」科洛瓦斯·瓊斯回答,「有一次,我載著她們兩個出去了一天。我記得那天應該是那老太婆的生日。他媽的真讓人受不了,那個伊薇特夫人跟盧拉說話,每兩句話中就有一句是‘寶貝,我的寶貝’。她把盧拉管得死死的。真他媽的又古怪又過分,佔有慾又強,知道吧?
「總之,那天,對,她媽媽剛出院,所以不是什麼開心的事,對吧?盧拉一點都不想去看她媽媽。我從沒見她那麼生氣過。
「然後我告訴她,那天晚上我不能送她過去,因為迪比·馬克已經跟我約好了。這事也讓她不太高興。」
「為什麼?」
「因為她喜歡我給她開車啊。」科洛瓦斯·瓊斯回答,好像斯特萊克腦子很笨,反應不過來似的,「我經常幫她擺脫狗仔隊之類的糾纏,進出什麼地方的時候,給她噹噹保鏢。」
聽到科洛瓦斯·瓊斯說的最後一句話,威爾遜的臉微微抽動了一下,明顯感到不以為然。
「你不能跟別的司機調換一下嗎,你給她開車,讓別人給馬克開車?」
「可以是可以的,可是我不想。」科洛瓦斯·瓊斯坦白,「我是迪比的鐵桿粉絲。非常想見他。盧拉就是因為這一點生氣的。總之,」他立刻接著往下說,「我開車送她去了她媽媽那兒,然後等她出來,然後——下面就是我想對你說的事,知道吧?
「她從她媽媽那兒出來之後,看上去很奇怪。我從來沒見過她那樣,知道吧?很安靜,非常安靜。好像是受了驚駭還是怎麼的。接著,她問我要了支筆,在一張藍色的紙上飛快地寫了起來。沒有跟我說話。一句話也沒說。就是不停地寫。
「所以,我開車送她去瓦什蒂,因為她約了朋友在那兒吃午飯,對——」
「什麼瓦什蒂?什麼朋友?」
「瓦什蒂——是一家店的名字——時裝店,他們都那麼叫它。裡面有個小餐館。很時髦的地方。那個朋友是……」科洛瓦斯·瓊斯皺著眉頭,啪嗒啪嗒,一連打了幾個響指,「那人是她因為精神方面的問題去醫院看病時認識的。那女的他媽的叫什麼來著?我經常開車載她們倆。克里斯特……魯比?羅克西?拉克爾?好像是叫那個名字。她住在哈默史密斯的聖埃爾莫收容所。她沒有家。
「總之,盧拉進了那家店,對。去她媽媽那兒的路上,她告訴過我要去那裡吃午飯,對,但是她只在裡面待了十分鐘左右,然後她一個人出來了,叫我送她回家。所以這事他媽的有點奇怪,知道吧?那個叫拉克爾還是什麼的——我應該記得她名字的——沒有和她一起出來。平常,要是她倆一塊出去的話,我們總是順便把拉克爾送回去。還有那張藍色的紙不見了。而且回家的路上,盧拉一句話也沒對我說。」
「你向警察提起那張藍色的紙了嗎?」
「提了。他們根本不當回事。」科洛瓦斯·瓊斯回答,「說那可能就是一張購物清單。」
「你還記得那張紙是什麼樣子嗎?」
「就是藍色的。很像航空信件用的紙。」
說到這裡,科洛瓦斯·瓊斯低頭看了一下表。
「還有十分鐘我就得走了。」
「這麼說,那是你最後一次見到盧拉?」
「是的。」
科洛瓦斯·瓊斯開始摳指甲上的倒刺。
「聽到她死了,你首先想到的是什麼?」
「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瓊斯嚼著已經被他摳下來的倒刺,回答道,「我他媽的驚呆了。怎麼想得到嘛,是不是?幾個小時前才見過面。媒體都說是達菲爾德干的,因為他們在那家夜總會還是什麼地方吵了一架。說實話,我也覺得可能是他。那個畜生。」
「你認識他嗎?」
「我載過他倆幾次。」科洛瓦斯·瓊斯回答。他張了張鼻孔,咧了咧嘴,似乎聞到一股臭味。
「你認為他是什麼樣的人?」
「我覺得他是一無是處的廢物。」科洛瓦斯·瓊斯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突然展現出高超的演技,拖長調子,陰陽怪氣地模仿盧拉男友說話,「‘我們等會兒還需要他嗎,盧萊斯?他最好在這裡等著,對吧?’」科洛瓦斯·瓊斯變得怒不可遏,「從來不跟我說話。毫無禮貌、吃白飯的廢物!」
德里克小聲地說:「基蘭是演員。」
「只演過幾個小角色,」科洛瓦斯·瓊斯說,「目前為止。」
說到這裡,科洛瓦斯·瓊斯轉移話題,簡單介紹了一下他出演過的各部電視劇。在斯特萊克看來,科洛瓦斯·瓊斯並不認為自己有多麼重要,但顯然很想讓別人覺得他非常重要——確切地說,是想讓別人覺得他很有名氣(其實,名氣是種難以捉摸、危險、變幻無常的東西)。載過那麼多名人,卻無法從那些名人身上分到點名氣,這種看得著、摸不到的感覺肯定令他很不平衡,甚至憤憤不平——斯特萊克心想。
「基蘭參加過弗雷迪·貝斯蒂吉公司的試鏡。」威爾遜說,「你去參加過,對吧?」
「是的。」科洛瓦斯·瓊斯無精打采地回答。看他說話的樣子,試鏡的結果不言而喻。
「你怎麼得到試鏡機會的?」斯特萊克問。
「和平常一樣。」科洛瓦斯·瓊斯回答,口氣裡透著一絲高傲,「我的經紀人安排的。」
「結果落選了?」
「他們改變主意了。」科洛瓦斯·瓊斯回答,「去掉了那個角色。」
「哦。這麼說,那天晚上,你去,嗯——希思羅機場?——接迪比·馬克?」
「是的,第五航站樓。」看得出來,科洛瓦斯·瓊斯的思緒重新回到了平凡的現實中。他瞥了眼手錶,說:「那個,我得走了。」
「介意我陪你去你的車子那兒嗎?」斯特萊克問。
威爾遜也表示想一塊過去。斯特萊克付了三人的賬單,走出餐館後又遞煙給另外兩人。威爾遜謝絕,科洛瓦斯·瓊斯接了。
不遠處,電力衚衕拐角處停著一輛銀色賓士。
「接到迪比後,你送他去哪兒了?」朝車子走去的過程中,斯特萊克問科洛瓦斯·瓊斯。
「他想去夜總會,所以我就送他去了‘軍營’夜總會。」
「你送他到那裡的時候是幾點?」
「我不知道……十一點半?十一點四十五?他很怪。不想睡覺,他說。」
「為什麼選擇‘軍營’夜總會?」
「星期五晚上,‘軍營’夜總會有全倫敦最好的嘻哈音樂。」說著,科洛瓦斯·瓊斯笑了笑,好像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似的,「他肯定很喜歡,因為直到凌晨三點他才出來。」
「你是送他去‘肯蒂格恩花園’之後發現警察在那裡,還是……」
「從車上的收音機裡,我已經聽到發生了什麼事。」科洛瓦斯·瓊斯回答,「迪比上車後,我告訴了他。那些跟著他的人立刻開始四處打電話,讓唱片公司的人另作安排。他們在克拉里茲酒店給他訂了套房。我送他去了那裡。直到凌晨五點我才回到家。然後開啟電視,看天空衛視的新聞。他媽的,真是太讓人難以置信了。」
「我一直在想,迪比幾小時內不會去那裡的訊息,到底是誰告訴守在十八號樓的那些狗仔隊的。有人通風報信,他們才會在盧拉墜樓之前離開。」
「是嗎?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瓊斯說。
他微微加快步伐,搶先走到車子那裡,開啟駕駛座那側的車門。
「馬克沒帶很多行李嗎?他的行李是放在你車裡的嗎?」
「不是,唱片公司前幾天就把他的行李全都送來了。他下飛機時只有一個小包——還有大約十個保鏢。」
「這麼說,派去接他的車不止你一輛?」
「一共去了四輛車——但迪比坐的是我的車。」
「他在夜總會里面時,你是在什麼地方等他的?」
「我就是停了車,坐在車裡等他。」科洛瓦斯·瓊斯回答,「就在葛拉斯豪斯街的街邊。」
「和另外三輛車一起?你們四輛車是停在一起的嗎?」
「在倫敦市中心,是找不到連在一起的四個停車位的,哥兒們。」科洛瓦斯·瓊斯回答,「我不知道另外幾輛停在什麼地方。」
他瞥了威爾遜一眼,然後再度看著斯特萊克,手仍扶著開啟的車門。
「這跟案子有任何關係嗎?」他問。
「我只是很好奇,」斯特萊克回答,「想知道有客戶時,你們是怎麼工作的。」
「他媽的非常無聊。」科洛瓦斯·瓊斯突然發起火來,「無聊得要死。大部分時間就是傻等!」
「盧拉給你的地下車庫的門禁卡,你還留著嗎?」斯特萊克問。
「什麼?」科洛瓦斯·瓊斯反問。但斯特萊克可以發誓對方聽到了他的問話。怒火從科洛瓦斯·瓊斯的臉上一閃而過,毫無掩飾。看上去,他不僅生斯特萊克的氣,而且遷怒於威爾遜,儘管威爾遜指出他是演員之後就再也沒說過話。
「你還留著——」
「是的,還留著。我還在為貝斯蒂吉開車,不是嗎?」科洛瓦斯·瓊斯說,「好了,我得走了。再見,德里克。」
說完,他把抽了一半的煙扔到地上,鑽進車裡。
「要是想起其他什麼事,」斯特萊克說,「比如盧拉去瓦什蒂見的那個朋友叫什麼名字,請給我打電話,好嗎?」
他遞給科洛瓦斯·瓊斯一張名片。已經在系安全帶的科洛瓦斯·瓊斯看也沒看,接過去順手扔到一邊。
「再不走,我要遲到了。」
威爾遜舉起手來告別。一臉怒容的科洛瓦斯·瓊斯砰地關上車門,猛地發動車子,把車倒出停車位。
「他很想出名。」看著車子揚長而去,威爾遜說,有點像為科洛瓦斯·瓊斯道歉,「他喜歡給盧拉開車。他想給所有的名人開車。兩年來,他一直希望貝斯蒂吉會給他個角色演演。沒得到那個角色,他非常生氣。」
「那是個什麼角色?」
「毒品販子,某部電影裡的。」
兩人一起朝布里克斯頓地鐵站走去。迎面走來一群嘰嘰喳喳、身穿校服(藍色格子呢裙子)的女學生。有個女孩梳著長長的辮子,令斯特萊克再次想起妹妹露西。
「貝斯蒂吉仍然住在十八號樓嗎?」斯特萊克問。
「是的。」威爾遜回答。
「那另外兩個公寓呢?」
「一個烏克蘭商品經紀人跟他老婆租了二號公寓。有個俄國人想租三號公寓,但是還沒出價。」
「我想什麼時候去樓裡看一下,可以嗎?」斯特萊克問。這時,一個矮子擋了一下他們的路。那矮子頭戴兜帽,滿臉絡腮鬍子,活像《舊約》裡的先知。他在他們面前停下腳步,並慢慢吐出舌頭。
「可以。」威爾遜沉默片刻,並偷偷瞄了一眼斯特萊克的小腿,回答道,「來的時候按門鈴,我給你開門。不過必須是貝斯蒂吉出去的時候,你知道的,他那個人很不好說話。我不想丟掉飯碗。」
八
週末,辦公室裡只有斯特萊克一個人。但想到週一辦公室會有兩個人,他內心充滿期待,覺得一個人的週末也不是那麼孤獨,反而有點寶貴:摺疊床可以不收。裡間和外間之間的門可以不關。還可以毫無顧忌地進行各項日常起居,不必擔心冒犯別人。為消除難聞的人造酸橙的香氣,他用力開啟辦公桌後面被漆封住的窗戶。清冽的微風頓時吹遍兩間狹小的屋子,衝散各個角落散發的黴味。和夏洛特在一起的日子既令他痛苦,又令他興奮。他避開任何會使自己想起那段往事的專輯或單曲,選了湯姆·韋茨的歌,放進小cd播放器,並把聲音開得很大。斯特萊克本以為再也找不著這個cd播放器了,想不到檢視從夏洛特住處搬來的四個紙箱時,在一個箱底發現了它。他忙個不停:用不起眼的室內天線除錯好便攜電視機。用黑色垃圾袋裝了換下的衣服,步行拿到半英里外的自助洗衣店清洗。洗好回來之後,在裡間辦公室正對著的兩面牆之間拉起一條繩子,把襯衫和內褲搭在繩上,然後坐下來觀看三點鐘阿森納對陣馬刺的足球比賽。
做所有這些瑣事的過程中,斯特萊克感到有個幽靈陰魂不散地跟著他,就像在醫院的那幾個月一樣。幽靈潛伏在破辦公室的角落裡,斯特萊克注意力一不在手頭的事情上,就能聽到幽靈在對他竊竊私語,催著他好好想一想他的人生有多麼失敗,想一想他的年紀、入不敷出的財政狀況、支離破碎的感情生活、無家可歸的可悲境地。三十五歲的人了,除了幾個破紙箱,一無所有,還欠下一屁股的債,真是白吃了那麼多年的苦。在超市買泡麵時,幽靈控制他的眼睛,讓他去看架子上的一罐罐啤酒。把襯衫直接鋪在地上熨燙時,幽靈在一旁嘲笑他。天色越來越晚,幽靈嘲笑他給自己立的那個規矩,非得去街上抽菸不可,好像他還在部隊,好像這種純屬多此一舉的自律能使一團亂麻、一敗塗地的人生步入正軌,變得井然有序。斯特萊克坐在辦公桌邊,開始一根接一根地抽菸。劣質的錫鐵菸灰缸裡逐漸堆滿菸蒂。那個菸灰缸是很久以前在德國時,他從一家酒吧順手偷的。
但他有工作,有報酬——斯特萊克不斷提醒自己。阿森納贏了馬刺,他高興地關掉電視,不再理睬糾纏不休的幽靈,徑直走到辦公桌那兒,繼續工作。
雖然現在可以不受限制地選擇任意方式收集、核實證據,但斯特萊克仍然遵守《刑事訴訟法》和《調查法》的相關條款。斯特萊克知道約翰·布里斯托完全因為喪妹之痛亂了分寸,說的那些話純屬主觀臆想,但他仍一絲不苟地整理與布里斯托、威爾遜、科洛瓦斯·瓊斯談話時所做的筆記。
晚上六點,斯特萊克正在埋頭工作,露西打來電話。露西雖然比斯特萊克小兩歲,但似乎覺得她是姐姐。房貸、冷冰冰的丈夫、三個孩子、繁重的工作——她年紀輕輕就被生活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來,但似乎仍嫌不夠,還想多攬些責任,好像人生沒有足夠的寄託。斯特萊克一直懷疑,露西想向她自己和世界證明,她一點也不像他們那個不負責任的母親:為追求男人和生活的激情,拖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全國各地亂跑,從一所學校換到另一所學校,從一所房子換到另一所房子,還偷住別人的房子,最後流落到難民營。斯特萊克有八個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但只有露西是從小跟他一起長大的。他愛露西,幾乎勝過愛生命中的其他任何一個人,但他們之間總是說些令人焦慮的事,動不動就拌嘴。露西從不掩飾對哥哥的擔心和失望。因此,關於眼前的困境,斯特萊克寧願告訴許多朋友,也不想告訴露西。
「嗯,挺好的。」斯特萊克站在開啟的窗戶前,抽著煙,俯視底下悠閒進出各家商店的行人,「最近業務增加了一倍。」
「你在哪兒?我聽到有車子的聲音。」
「在辦公室。有東西要寫。」
「星期六還寫東西?夏洛特沒意見嗎?」
「她不在,去她媽媽那兒了。」
「你倆最近怎麼樣?」
「挺好的。」斯特萊克回答。
「真的嗎?」
「真的。格雷格怎麼樣?」
露西大致說了一下她丈夫工作有多忙,然後繼續盤問。
「吉萊斯皮還在追著你的屁股討債嗎?」
「沒有。」
「你知道嗎,斯蒂克?」叫他小名不是好兆頭——露西開始打感情牌了,「我一直在研究這件事,發現你可以向英國退伍軍人協會申請——」
作者「J.K.羅琳」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