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斯托猶豫不決地把信封遞了過去。斯特萊克不想當著對方的面細讀裡面的內容,於是把信封放到一邊,並輕拍一下,表示這是對調查大有幫助的重要材料。最後,他握起筆,做好了記筆記的準備。
「約翰,你能簡單介紹一下你妹妹死的那天發生了什麼事嗎?這對此案非常有幫助。」
斯特萊克天生就細緻而有條理,又在刑偵方面受過嚴格訓練。首先,要讓證人不受干擾、暢所欲言地講述他們所掌握的情況:證人的講述通常會透露看似無關緊要、實則極有價值的各種細節。一旦得到證人的證言,接下來就要細緻而準確地蒐集和整理各類資訊:人物、地點、財物……
「噢,」剛才的情緒失控似乎擾亂了布里斯托的思路,使他不確定該從何說起,「我不太……讓我想想……」
「你最後一次見到她,是在什麼時候?」斯特萊克提示道。
「是在——對,她死的前一天早上。我們……我們吵了一架,好在後來和好了。」
「你們吵架是在幾點?」
「很早,不到九點。我正趕著去上班。好像是八點四十五?」
「吵架的原因呢?」
「噢,是因為她的男朋友埃文·達菲爾德。他們分開過一段時間,剛剛又在一起了。在這之前,家裡人還以為他們徹底分手了,都感到非常高興。她男朋友那個人非常惡劣,不僅吸毒,還總是花言巧語,把盧拉帶壞了。
「現在想想,我當時可能有點嚴厲。我比盧拉大十一歲,感到自己有責任保護她。可能我有時候會擺出老闆的架子吧。她老說我不理解她。」
「不理解她什麼?」
「嗯……所有的事情。她有很多問題。因為她是被收養的,因為她是黑人,卻在白人家庭長大。她老說我做人比她輕鬆……我也不知道。也許她是對的。」
透過那副厚厚的眼鏡,斯特萊克看見布里斯托不停地眨著眼睛。「其實,前一天晚上,我們在電話裡也吵過一次。我真的無法相信她竟然那麼傻,又跟達菲爾德在一起。他們分手後,我們大家都感到鬆了一口氣……我的意思是,考慮到她有過吸毒史,跟一個癮君子混在一起的話……」布里斯托深吸了一口氣,「她聽不進規勸。她從來都聽不進規勸。她很生我的氣。事實上,她曾囑咐過保安,第二天早上不要放我進去。不過——嗯,威爾遜還是揮手讓我進去了。」
實在太丟人了,斯特萊克想,竟然得靠保安的同情才能進門。
「我本來可能不會上去。」布里斯托痛苦地回憶道。他纖細的脖子再次佈滿紅斑,「可我得把她叫我看的合同還給她。就是她要和索梅籤的那份合同。她得在那上面簽字……她有時對這類事情很不重視。總之,看到保安讓我上樓,她感到不太高興。結果,我們又吵了起來,不過沒吵幾句,她就平靜下來了。
「接著,我跟她說,母親很想見她。母親做了子宮切除手術,剛出院。盧拉說遲點會去看母親的,但無法保證,因為她很忙。」
布里斯托又深吸一口氣,再次抖起右腿,同時不停地搓著那雙指節突出的手。
「請不要因為我上面的那些話就認為她是壞女孩。人們覺得她很自私,但她是家裡最小的,受到家裡人的溺愛,後來又病了,所以自然而然,就成了全家人關注的焦點。然後,她走上這條不同尋常的路。各種人、各種東西全都圍著她轉,她到哪兒,狗仔隊就追到哪兒。這不是正常人過的生活。」
「確實。」斯特萊克附和道。
「總之,我對盧拉說,母親很沒有精神,非常痛苦。她說遲點會去看一下母親。於是,我離開了。我趕到辦公室,從艾莉森那兒拿了些檔案,因為,我打算那天在母親的住處辦公,好陪陪她。上午十點左右,盧拉來到母親的住處。她在臥室陪母親坐了一會兒。等到舅舅來了,盧拉走進我辦公的書房,來跟我告別。她跟我擁抱了一下,然後……」
布里斯托突然說不出話了,開始低下頭,盯著自己的大腿。
「再來點咖啡?」斯特萊克轉移話題道。布里斯托搖了搖垂著的腦袋。斯特萊克打算給他點時間恢復平靜,於是端起托盤,朝外間走去。
艾莉森發覺斯特萊克出來了,從報紙上抬起頭,瞪著眼睛問:「你們還沒說完?」
「這不是明擺著的嗎?」斯特萊克板著臉回答,然後開始跟羅賓說話。艾莉森一直瞪著斯特萊克。
「可以再給我來杯咖啡,呃……」
羅賓什麼也沒說,站起來,接過托盤。
「約翰十點半得回到辦公室。」艾莉森微微提高嗓門,對斯特萊克說,「我們最多還能在這裡待十分鐘。」
「我會記著的。」斯特萊克冷冷地丟下一句,回到裡間辦公室。布里斯托垂著腦袋,緊握雙手,像是在祈禱。
「對不起,」發覺斯特萊克回到座位,布里斯托喃喃地說,「說起這事,我還是感到非常難過。」
「沒關係。」斯特萊克說著,再次握起筆,「這麼說,盧拉去看你母親了?是在幾點?」
「大概十一點左右。那之後的事情調查報告上都公佈了。她先讓司機送她去她喜歡的某家時裝店,然後返回公寓。她約了認識的一個化妝師去她公寓。她朋友西婭拉·波特也去了。你應該見過西婭拉·波特,她也是模特,是個金髮女郎。你很可能見過她們倆打扮成天使的合影:除了各自拎著一個手提包,揹著一對翅膀外,什麼都沒穿。盧拉死後,索梅曾用這張照片打過廣告。大家都說索梅的做法太無恥。
「盧拉和西婭拉在盧拉的公寓待了一下午。然後,她們出去跟達菲爾德和另外幾個人一塊吃晚飯。吃過晚飯,他們一群人去了烏齊夜總會,在那一直待到凌晨。
「後來,達菲爾德和盧拉吵了起來。很多人都看到了。達菲爾德動了幾下手,想讓盧拉留下,但盧拉最後還是獨自離開了夜總會。聽到盧拉死的訊息,所有的人都認為是達菲爾德干的,可沒想到他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據。」
「證明他不在場的,是賣毒品給他的人,對嗎?」斯特萊克邊記邊問。
「是的,一點沒錯。那個——嗯,一點二十分左右,盧拉回到公寓。有人拍到她進了大門。你可能還記得那張照片。盧拉死後,到處都能看見那張照片。」
斯特萊克的腦中浮現出一個受世人矚目的女人的模樣:目光沉重,低著頭,聳著肩,緊緊地抱著胳膊。同時她側著臉,以避開照相機鏡頭。判定是自殺後,那個畫面帶上了幾分恐怖的意味:在墜樓不到一小時以前,面對無孔不入的狗仔隊,那個富有而美麗的姑娘努力想掩藏臉上的不愉快。
「總是有狗仔隊守在她樓外嗎?」
「是的,要是他們知道她跟達菲爾德在一起,或者想拍到她醉酒回家的照片,就更是如此了。不過那天晚上,他們並不全是在守她。有個美國說唱歌手,名叫迪比·馬克的,要入住同一棟樓。那個歌手的唱片公司租下了盧拉樓下的公寓。結果,他根本沒去那裡住,而是去了某家酒店,因為樓裡樓外全是警察。當時,追著盧拉車子而去的狗仔隊加上在樓外守候馬克的狗仔隊,把公寓入口圍得嚴嚴實實,不過盧拉進樓以後,他們全都慢慢散去了。那些狗仔隊不知從什麼地方得到密報,知道幾個小時內馬克不會在那裡出現。
「那天晚上很冷,零下幾度,還下著雪。所以,她墜樓時,街上一個人也沒有。」
布里斯托眨眨眼睛,又呷了口已經變涼的咖啡。與此同時,斯特萊克則想著在盧拉·蘭德里掉下陽臺前離開的狗仔隊。可惜啊,他想,一張蘭德里墜樓的照片該值多少錢啊,可能下半輩子都不用幹活了。
「約翰,你女朋友說你們十點半好像要去什麼地方。」
「什麼?」
布里斯托似乎記起來了。他看了一眼名貴的手錶,驚得倒抽一口冷氣。
「天哪,竟然過去這麼長時間了。現——現在什麼情況?」布里斯托看上去有點迷惑,問,「你會看我給你的東西嗎?」
「會的,當然。」斯特萊克向他保證,「我先做點準備工作,過兩天給你打電話。希望到時候我會有許多問題要問你。」
「好的。」布里斯托說著,恍恍惚惚地站起身,「這——是我的名片。對了,你想讓我怎麼付錢呢?」
「要是方便的話,先預付一個月的費用。」斯特萊克回答。想到對方剛才主動提出要付雙倍的價錢,他強壓下心中泛起的一絲羞愧,報了一個高得離譜的數字。令斯特萊克欣喜的是,布里斯托並未計較,而且沒問能不能刷信用卡,更沒說遲點再給錢,而是直接掏出支票簿和筆。
「那個,可以付四分之一現金嗎?」斯特萊克試探地補充道。結果,那天早上他第二次大吃一驚。布里斯托說:「我剛才還在想,能不能用……」說著他點了一疊面額為五十英鎊的鈔票,連支票一起交給斯特萊克。
羅賓正要端咖啡進去,斯特萊克和布里斯托從裡間走了出來。裡間的門一開啟,艾莉森就騰地站起來,一臉不耐煩地折起報紙。臉色陰沉的她幾乎跟布里斯托一樣高。她體形碩大,長著一雙男人那樣的大手。
「看來你答應了,對吧?」艾莉森問斯特萊克。斯特萊克能感覺到,這女人懷疑他在坑她有錢的男朋友。她極有可能是對的。
「是的,約翰僱了我。」斯特萊克回答。
「哈,真是太好了,」艾莉森毫無禮貌地說,「現在你高興了吧,約翰?」
布里斯托衝艾莉森笑了笑。艾莉森嘆口氣,像對孩子又愛又惱的母親那樣,對著他的胳膊輕輕打了幾下。約翰·布里斯托揮了揮手,跟著女友出了門。金屬樓梯上,咚咚咚的腳步聲越來越遠。
五
斯特萊克轉向羅賓,羅賓已經坐回電腦前面。羅賓在辦公桌上分門別類地擺了幾堆碼放得整整齊齊的信件。信件旁邊就是給斯特萊克的咖啡。
「謝謝,」斯特萊克呷了一口,說,「還有紙條的事。你怎麼會是臨時工呢?」
「您這話是什麼意思?」羅賓一臉狐疑地問。
「你能拼寫,能使用標點。一點就通,工作又主動——杯子和托盤哪兒來的?咖啡和餅乾呢?」
「都是向克勞迪先生借的。我跟他說了,我們吃午飯以前還給他。」
「什麼先生?」
「克勞迪先生,樓下那個平面設計師。」
「他就這麼借給你了?」
「是的。」羅賓略懷戒備地回答,「我覺得,既然問了客戶要喝什麼,我們就應該說話算話。」
羅賓幾次用了「我們」一詞,令斯特萊克受到些許鼓舞。
「那個,你比‘應急’中介公司之前派來的所有的人都幹練得多。這是我的心裡話。對不起,我剛才一直叫你桑德拉。她是上一個臨時工。你叫什麼名字?」
「羅賓。」
「羅賓。」斯特萊克重複了一遍,「這個名字好記。」
斯特萊克本想開個蹩腳的玩笑,把自己比作蝙蝠俠,把羅賓比作蝙蝠俠的那個得力助手,但看到羅賓漲紅了臉,便話到嘴邊又咽回去。太遲了,他想,結果可能會適得其反,造成嚴重誤會。羅賓轉了一下旋轉椅,重新面對電腦螢幕,所以斯特萊克只能看到一張紅通通的側臉。剎那間,兩人都感到非常尷尬,彷彿置身於狹小的電話亭中。
「我出去一下。」斯特萊克說著,放下幾乎沒動過的咖啡,側著身子走到門邊,取下掛在衣架上的大衣,「要是有人打電話來……」
「斯特萊克先生——我想您走之前應該看一下這個。」
電腦旁邊有一堆拆開的信件。仍紅著臉的羅賓,從那堆信件的最上面拿起一個透明塑膠檔案袋,裡面裝著一張鮮豔的粉紅色信紙和一個同樣顏色的信封。斯特萊克看到了羅賓手上的訂婚戒指。
「這是一封恐嚇信。」羅賓說。
「哦,是嗎?」斯特萊克說,「沒事,每星期都會收到一封。」
「可是——」
「是以前的一個客戶,對我的服務感到不滿意。這人腦子有點問題。他以為用這種信紙,我就不知道是他了。」
「原來是這麼回事,但是——不應該報警嗎?」
「你想讓他們看笑話啊?」
「這不是開玩笑,這是封恐嚇信!」羅賓說。斯特萊克終於明白,羅賓為什麼用檔案袋把那封信連同信封一起裝起來,放在那堆信件的最上面。他不禁有些感動。
「把它放在那裡面吧。」斯特萊克指著角落的檔案櫃說,「他要是真想殺我的話,早就動手了。你會在檔案櫃裡看到整整六個月的信。我出去的時候,可以替我看一會兒辦公室嗎?」
「可以。」羅賓沒好氣地回答。看得出來,她感到非常失望,因為沒人採集那封印有貓咪圖案的恐嚇信上的指紋。斯特萊克感到十分好笑。
「要是有事找我,第一個抽屜裡有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手機號。」
「嗯。」羅賓說,說話時既沒看抽屜,也沒看斯特萊克。
「要是想去吃午飯,就去吧。備用鑰匙就在辦公桌的什麼地方,你找找。」
「好。」
「我走了,待會兒見。」
斯特萊克走出玻璃門,在陰暗潮溼的小廁所門口猶豫了片刻。他感到肚子越來越痛,但想到羅賓的幹練和對自己的關心,他覺得應該照顧一下羅賓的感受,於是下樓,決定憋到酒吧再上廁所。
一到街上,斯特萊克點了根菸,接著左轉,走過大門緊閉的十二號咖啡吧,然後沿丹麥衚衕上了狹窄的人行道,接連經過一面玻璃櫥窗和幾面牆——那面櫥窗裡擺滿五顏六色的吉他,那幾面牆上貼滿隨風飄舞的廣告。響個不停的鑽機聲離得越來越遠。隨後,他繞開中央大廈底下的碎石堆和破碎的路面,經過巨大的弗雷迪·墨丘裡鍍金雕像,繼續前行。那座雕像矗立在街對面的多米尼恩劇院門口,低著頭,舉著一隻拳頭,猶如異教徒的混沌之神。
碎石堆和施工路面的背後就是托特納姆酒吧,維多利亞風格的外觀顯得富麗堂皇。斯特萊克兜裡揣著大筆現金,愉快地推門而入。靜謐的酒吧內部,圓潤的深色木器和木器上的黃銅配件泛著光澤。用來隔斷空間的磨砂玻璃、古色古香的皮沙發、鍍金的吧檯鏡子、豐饒角和胖嘟嘟的小天使——一切都顯得雍容華貴、井井有條,與外面破碎的街道形成鮮明對比。酒吧裡幾乎空無一人。斯特萊克點了一品脫「厄運沙洲」啤酒,走到酒吧後部炫目的玻璃穹頂之下,把酒杯放在高高的圓桌上,然後徑直走進散發出強烈尿臊味的男廁所。
過了十分鐘,三分之一的啤酒下肚後,斯特萊克感到心滿意足,同時疲勞導致的麻木感變得更加強烈了。康沃爾產的啤酒有種家的味道,帶給人平靜和久違的安全感。正對面有幅巨大而模糊的畫:一名維多利亞時代的少女,雙手捧著一大束玫瑰,翩翩起舞。那少女隔著玫瑰,羞答答地朝斯特萊克暗送秋波,豐滿的雙乳潔白無瑕。她就像斯特萊克放酒杯的桌子一樣虛幻,像扎著馬尾辮、在吧檯為顧客端上啤酒的大胖子男人一樣不真實。
斯特萊克不由自主地想起夏洛特。她是個絕對真實的女人,美麗卻像被逼急的雌狐一樣危險,聰明卻時而瘋癲。用斯特萊剋死黨的話說,是「賤到骨頭裡的賤人」。這次真的結束了?疲憊不堪的斯特萊克想起昨天夜裡和今天早晨的爭吵。夏洛特終於做出了令他無法原諒的事情。毫無疑問,麻木感一旦消失,夏洛特對他造成的傷害將會使他痛不欲生。與此同時,他還得面對一些現實問題。此前,他們一直住在夏洛特的公寓(雅緻、昂貴的複式公寓,位於霍蘭公園大道)。這意味著,從今天凌晨兩點起他無家可歸了。
(「布魯依,你就搬來一塊住吧。哎呀,你知道這是一舉兩得的大好事。一來,可以為你省不少錢。你的事業剛起步,需要用錢。二來,我可以照顧你。你的身體還在康復,需要人照顧。布魯依,別犯傻了……」)
再也沒人會叫他布魯依了。布魯依已經死了。
在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愛情馬拉松中,這是第一次由斯特萊克提出分手。此前的三次,都是夏洛特提出的。夏洛特提出分手,雖然令人痛苦,但沒有一次是堅決的,而如果斯特萊克覺得受夠了,從而選擇離開,他將永遠不可能回頭。對此,兩人一直心照不宣。
夏洛特為了報復,不使盡手段絕不會善罷甘休。今天早晨的吵架,無疑是接下來幾個月甚至幾年生活的預演。斯特萊克從沒想到一個人的報復心竟會這麼強。
斯特萊克一瘸一拐地走到吧檯,要了第二杯啤酒,然後回到剛才的桌子那裡,繼續悶悶不樂地沉思。離開夏洛特,意味著他即將陷入一無所有的絕境。要不是約翰·布里斯托及時出現,負債累累的他肯定得露宿街頭。的確,如果吉萊斯皮要求歸還借款(斯特萊克借來支付辦公室租金的首付款),他將別無選擇,只能露宿街頭。
(「我打電話來,是想問問你的情況怎麼樣,斯特萊克先生。因為,這個月的錢還沒到……這幾天能到嗎?」)
最後(既然開始反思人生的失敗,何不索性來次全面的審視呢?),他最近還發胖了,胖了足足二十斤,這不僅使他感到臃腫、不適,還給他那條充當小腿的義肢增加了不必要的額外負擔——此刻,那條小腿正擱在桌子底下的黃銅檔杆上。斯特萊克瘸了腿這件事變得越來越明顯,純粹是因為增加的體重使義肢連線處的肌肉不堪重負,出現了損傷。何況,他還在凌晨肩扛背包,步行穿越市區——考慮到即將淪為窮光蛋,他決定採用最廉價的方式前往辦公室。
斯特萊克去吧檯要了第三杯啤酒。回到穹頂下的老位置後,他掏出手機,撥了倫敦警察廳一位朋友的電話。雖然才結交幾年,但因為一系列不同尋常的共同經歷,他和那位朋友已經成了鐵哥們。
聽到斯特萊克的聲音,電話那頭大喊了一聲:「神秘鮑勃。」正如夏洛特是唯一叫斯特萊克「布魯依」的人,理查德·安斯蒂斯探長是唯一叫他「神秘鮑勃」的人。
「找你幫個忙。」斯特萊克對安斯蒂斯說。
「說吧。」
「誰在負責盧拉·蘭德里的案子?」
安斯蒂斯邊翻找相關探長的電話號碼,邊問了斯特萊克工作、右腿和未婚妻的情況。斯特萊克全都撒了謊。
「真為你感到高興。」安斯蒂斯愉快地說,「找到了,沃德爾的號碼。他人還可以,就是有點自私,但比卡佛好。那人是個討厭鬼。我可以先跟沃德爾打個招呼。你要是願意的話,我等會兒就給他打電話。」
斯特萊克從牆上的木頭展示板上扯下一張旅遊宣傳單,在皇家騎兵衛隊照片旁的空白處記下沃德爾的電話號碼。
「你什麼時候過來玩玩啊?」安斯蒂斯問,「哪天晚上,帶夏洛特過來嘛。」
「嗯,好啊。去的話,我會給你打電話的。這段時間太忙了。」
掛掉電話,斯特萊克沉思了一會兒,然後撥了另一個熟人的電話。那人的年紀比安斯蒂斯大得多,人生軌跡幾乎跟安斯蒂斯正好相反。
「找你幫個忙,哥兒們。」斯特萊克說,「弄點資訊。」
「哪方面的?」
「你看著辦吧。我需要一些能跟警察做交易的資訊。」
整個通話過程長達二十五分鐘,期間出現多次沉默,而且一次比一次長,一次比一次耐人尋味。最後,斯特萊克獲得了一個大概的地址、兩個人名和一條警告。他把地址和人名也記在皇家騎兵衛隊的照片旁。至於那條警告,他沒有記在紙上,而是記在了心裡。在友好的氣氛中結束通話後,斯特萊克打了個大哈欠,接著撥了沃德爾的電話。幾乎未經等待,對方就接起了電話。
「我是沃德爾。」對方嗓門很大,口氣生硬。
「嗯,你好。我是科莫蘭·斯特萊克……」
「你是誰?」
「科莫蘭·斯特萊克,」斯特萊克回答,「我的名字。」
「哦,對。」沃德爾說,「安斯蒂斯剛給我打過電話。你就是那個私人偵探?安斯蒂斯說,你有興趣談談盧拉·蘭德里的案子。」
「是啊。」斯特萊克邊強忍著沒讓第二個哈欠打出來邊打量穹頂的畫。看著,看著,酒神節狂歡圖變成了眾仙宴會圖——表現的是莎士比亞的著名喜劇《仲夏夜之夢》,上面還有個長著驢腦袋的男人。「不過,我真正感興趣的是案宗。」
沃德爾哈哈大笑起來。
「你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兒們。」
「我手上有你可能會感興趣的資訊。也許我們可以做筆交易。」
電話裡出現短暫的沉默。
「我估計,你不想在電話裡做這筆交易吧?」
「是的。」斯特萊克說,「平時忙了一天下班後,你一般喜歡去什麼地方喝一杯呢?」
對方說了倫敦警察廳附近的一家酒吧。斯特萊克匆匆記下酒吧的名字,並同意下週的今天見面(對方前面幾天都沒空),然後掛了電話。
事情並非一直都是這樣。兩三年前,斯特萊克可以要求證人和嫌犯配合他;他也曾像沃德爾一樣,時間比他交往的大多數人都要寶貴,可以選擇何時何地跟人見面,見面多久。就像沃德爾一樣,他過去用不著穿制服,身上自有一股官威。今非昔比,他現在成了瘸子,穿著皺巴巴的襯衫,為了巴結警察而利用以前的熟人——換作以前,那些警察很樂意接他的電話。
「媽的!」斯特萊克衝著酒杯大聲罵了一句。聲音在酒杯裡迴盪了一會兒。第三杯啤酒他喝得很快。不知不覺,酒杯幾乎見底。
就在這時,手機響了。斯特萊克瞥了一眼手機螢幕,上面顯示的是他辦公室的號碼。肯定是羅賓打來,轉告彼得·吉萊斯皮催債的事。斯特萊克沒有接。等羅賓給語音信箱留言後,他一口喝乾杯中剩下的啤酒,離開了酒吧。
外面明亮但寒冷,人行道溼漉漉的,到處都是水坑。隨著雲朵掠過太陽,那些水坑會時不時地變成銀灰色。站在酒吧門口,斯特萊克又點了根菸,然後邊抽菸邊看著工人在路坑周圍忙碌。抽完煙後,他開始沿著牛津街慢悠悠地閒逛,消磨時間。他打算一直逛到那個臨時工離去為止,然後睡個安穩覺。
六
等了十分鐘後,確定斯特萊克不會馬上回來,羅賓用手機打了幾個電話。聽到她訂婚的訊息後,朋友們有的興奮地大聲尖叫,有的羨慕不已——這兩種反應都令羅賓感到非常高興。中午,羅賓獎勵自己一個小時的午休時間,先去買了三本新婚雜誌和一包餅乾(辦公室那個奶油酥餅罐裡的零錢不夠買一包餅乾,她墊補了四十二便士),然後回到空無一人的辦公室,花了四十分鐘時間,開心地瀏覽結婚用的鮮花和婚紗。看著看著,她完全沉浸在了興奮之中。
午休過後,羅賓清洗了杯子和托盤,然後把杯子、托盤和新買的餅乾歸還克勞迪先生。對方纏著她說個沒完,而且說話時心不在焉,目光在她的嘴巴和胸部之間游移。因此,羅賓決定這周剩下的幾天裡儘量避開這個人。
斯特萊克仍未回來。為找點事做,羅賓收拾了一下辦公桌的各個抽屜,清理掉她認為屬於其他臨時工留下的垃圾:兩塊佈滿灰塵的牛奶巧克力、一把磨平的指甲銼和許多紙條——上面或記著沒寫名字的電話號碼,或畫著各種塗鴉。此外,她還發現一包從未見過的老式金屬夾和不少沒用過的藍色小筆記本。這些筆記本雖然沒有任何標記,但看著像是官員用的。在各種辦公室待過的羅賓覺得,這些筆記本可能是從哪個政府機構的倉庫裡偷來的。
辦公室的電話不時響起。羅賓的新老闆似乎有很多名字:有個人說找「奧吉」,另一個人說找「猴子」,而一個短促而冷冰冰的聲音說,讓「斯特萊克先生」儘快回彼得·吉萊斯皮先生的電話。每次接完電話後,羅賓都會撥打斯特萊克的手機,但一直無人接聽。於是,她只好給斯特萊克的語音信箱留言,並用便利貼記下打電話的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整齊地貼到斯特萊克的辦公桌上。
外面,氣壓式鑽機響個不停。下午兩點左右,住在樓上的那個人變得越來越活躍了,辦公室天花板隨之開始嘎吱作響——整棟樓可能就只有羅賓和他兩個人。時間慢慢過去,羅賓感到越來越孤單,但目光一落到左手的戒指上,又難以抑制心中的喜悅之情。在這兩種心情的影響下,她開始收拾暫時由她當家作主的小辦公室。
雖然到處都非常破舊,骯髒不堪,但沒過多久,愛整潔的羅賓就欣喜地發現,這間辦公室也有井井有條的地方。她那張辦公桌背後的檔案櫃上,按時間順序整齊地擺著幾排棕色資料夾(古董資料夾,和現在花花綠綠的塑膠夾完全不同),每個資料夾的背脊上都有手寫的序號。羅賓開啟其中一個,發現剛才看到的那些金屬夾是用來夾檔案的。檔案上的字跡大多非常潦草,難以辨認。也許,警察就是這樣寫字的吧。也許,斯特萊克以前當過警察。
在檔案櫃中間的抽屜,羅賓發現了斯特萊克提及的那摞粉紅色恐嚇信。恐嚇信旁邊有一小疊保密協議。她拿出其中一份保密協議,看到這只是一張簡單的表格,要求籤署方在工作之外不得提起在工作中獲知的任何人的姓名或資訊。羅賓仔細想了想,便在其中一張表格上鄭重簽下自己的名字和日期,然後把表格拿到裡間辦公室,放到斯特萊克的辦公桌上,好讓他在虛線上簽字。早上,在斯特萊克突然闖出來、差點把她撞下樓梯前,羅賓看著那扇刻有名字的玻璃門,曾覺得,這間辦公室透著一股神秘感甚至魔力。此刻,單方面簽下保密協議後,進門前的那份神秘感恢復了幾分。
就在把表格放到斯特萊克的辦公桌上後,羅賓看到塞在檔案櫃背後的背包。背包的拉鏈沒有拉上,露出斯特萊克的髒襯衫、一隻鬧鐘和一個肥皂袋。好像無意間撞破了別人的隱私、感到心虛似的,羅賓關上通往裡間的門。接著,她想起飛跑而出的黑髮美女、斯特萊克身上的各種傷痕,以及跟斯特萊克相撞時的情景——回想起來,他當時是去追那個黑髮美女的。雖然追得有點遲,但看得出來,他誓要把那個女人追回來。剛訂婚的羅比,沉浸在無邊的喜悅之中,所以對於任何不如自己幸福的人,她都會感到深深的遺憾——其實,她是為自己如置身天堂一般的幸福感到狂喜。
直到下午五點,她的臨時老闆仍未回來。於是,羅賓自作主張,決定回家。她哼著曲子填好考勤表,然後穿上風衣——扣紐扣時情不自禁地唱了出來。她鎖好辦公室的門,並通過投信口把備用鑰匙塞進門內,然後小心地走下金屬樓梯,回家去見馬修。
七
下午,斯特萊克去倫敦大學聯合會(ulu)衝了個免費澡——他腳步堅決、面帶微怒地走過大樓接待處,所以沒人盤問他或要求他出示學生證。衝完澡後,他在咖啡館吃了一個不太新鮮的火腿卷和一根巧克力棒,然後雙目無神地逛了幾家廉價商店,逛完一家,抽一根菸。因為現在無家可歸了,為解決食宿問題,他用布里斯托給的錢買了點生活必需品。傍晚時分,斯特萊克出現在一家義大利餐館裡,餐館後部的吧檯邊堆著幾隻大箱子。他不停地喝著啤酒,最後幾乎忘了自己為什麼要消磨時間。
直到將近晚上八點,斯特萊克才回辦公室。在他看來,這個時間的倫敦最迷人:忙碌的一天結束了。酒吧的窗戶透出燈光,猶如無數珠寶,令人感到溫暖。街上到處洋溢著生命。路燈下,就連歷經滄桑的古建築竟也變得善解人意——斯特萊克揹著用箱子裝著的摺疊床,在牛津街上一瘸一拐,蹣跚而行,見此情景,那些古建築似乎在柔聲安慰他:不要難過,我們見過不少像你這樣的人。畢竟,這座擁擠的古城裡跳動著七百五十萬顆心,而其中,有很多顆心遠比他的心疼痛。斯特萊克疲憊地走過一家家打烊的店鋪。走著,走著,頭頂的天空逐漸變成靛藍色。想到廣闊的天地間,自己只是無名過客,他感到輕鬆了一些。
斯特萊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通過金屬樓梯把摺疊床搬上三樓。到達刻著自己名字的玻璃門前時,他的右腿末端早已疼痛難忍。他把全身的重量都放到左腳上,歇了一會兒,同時對著玻璃門大口喘氣,並看著玻璃門逐漸結起水霧,變得模糊不清。
「你這頭肥豬!」斯特萊克大聲罵道,「你把老恐龍累死了!」
他擦了把額頭的汗後,開啟玻璃門,把購買的各種東西拖進辦公室,然後走進裡間,挪開辦公桌,搭起摺疊床,開啟睡袋,最後拿著新買的劣質燒水壺,去辦公室外面的廁所裡接水。
晚餐是一盒泡麵。斯特萊克之所以選擇泡麵,是因為泡麵令他想起當兵時吃過的乾糧——速熱脫水食物和臨時住所似乎總是密不可分。在商店裡,無家可歸的他下意識地拿了盒泡麵。水燒開後,斯特萊克泡開脫水義大利麵,然後坐在辦公椅上,用從倫敦大學聯合會咖啡館拿的塑膠叉子吃了起來。從一樓的十二號咖啡吧,傳來陣陣堅決而有力的吉他聲。他吃著泡麵,聽著吉他,俯瞰夜幕下幾乎空無一人的街道。街道盡頭的路口,迴盪著車輛駛過的呼嘯聲。
斯特萊克睡過更差的地方:在安哥拉的多層停車場躺過石子地面;在炸燬的金屬廠搭過帳篷——經過一晚上,嘴巴和鼻子裡全是煤煙,次日早上活活咳醒;最差的,要算兒時住過的社群宿舍——那個宿舍位於諾福克,陰冷潮溼。母親不顧他和他同母異父的妹妹百般不願意,硬是帶著他們住進那個宿舍。當時,他八歲,那個妹妹六歲(他有好幾個同母異父的妹妹)。斯特萊克仍記得躺過幾個月的醫院病床——簡陋但舒適;跟著母親偷住過的各種地方;部隊訓練時,嚴寒天氣下露宿過的樹林……裡間辦公室只有一盞沒有燈罩的燈。燈光下,新買的摺疊床顯得非常簡陋,但無論多麼簡陋,比起上述的所有遭遇,能睡這張床仍算得上奢侈的享受。
通過購買生活必需品和滿足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斯特萊克覺得似乎回到了熟悉而親切的部隊:沒有質疑或抱怨,只有服從。吃完泡麵後,他扔掉泡麵盒,接著開啟臺燈,坐到羅賓的辦公桌旁。
斯特萊克準備把白天獲得的資料整理成一個資料夾,於是擺出各種東西:一個精裝資料夾、白紙、一枚金屬夾,跟布里斯托談話時做記錄的筆記本,從托特納姆酒吧帶來的那張宣傳單,布里斯托的名片……突然,他發現辦公桌的各個抽屜被收拾得乾乾淨淨,電腦變得一塵不染,用過的空杯子連同杯裡的殘渣不見了,整個辦公室還有一股淡淡的碧麗珠香味。他略感好奇,開啟放零錢的罐子,發現裡面有張字跡工整而優美的紙條。紙條是羅賓寫的,說她墊付了四十二便士,用來買巧克力餅乾。斯特萊克掏出錢包,從布里斯托給的錢中抽出四十英鎊,放進罐子,想了想又數了四十二便士的硬幣,擱在最上面。
羅賓把所有圓珠筆收攏在一起,整齊地放在辦公桌最上面的抽屜裡。斯特萊克拿起其中一支,龍飛鳳舞地寫了起來:先寫下日期,然後記錄到目前為止他採取的行動(包括打電話給安斯蒂斯和沃德爾),並記下他們的電話號碼。但關於另一個朋友的資訊,即提供有價值的人名和地址的那個人,沒有記錄。此外,斯特萊克還撕下跟布里斯托談話時所做的那幾頁筆記,附到資料夾上。
最後,斯特萊克在資料夾的背脊寫下序號和富有傳奇色彩的名字:《突然死亡,盧拉·蘭德里》,並把資料夾放到檔案櫃中一排的最右邊。
整理完資料後,斯特萊克開啟布里斯托給他的信封。根據布里斯托的說法,裡面裝的是警方忽視的重要線索。信封裡的材料寫得密密麻麻,但微微傾斜的字跡顯得工整而優美。正如布里斯托所說,這些材料主要涉及的,是被他稱為「神秘人」的人。
神秘人是名高個子黑人,臉上蒙著圍巾。根據公交車上的監控錄影顯示,在盧拉·蘭德里死前五十分鐘左右,此人上了從伊斯靈頓到倫敦西區的夜班公交車。接著,凌晨一點三十九分,他出現在梅菲爾住宅區的監控畫面裡,朝盧拉的住所走去。監控錄影顯示,那人停了片刻,好像低頭看了看一張紙條,然後走出監控器的視野。關於那張紙條,布里斯托在括號裡補充了一句:上面可能寫著地址或什麼指示?
同一臺監控器的監控錄影顯示,沒過一會兒,凌晨兩點十二分,那個神秘人原路返回並飛快地跑過監控鏡頭。還有一個黑人在跑,可能是望風的同夥?或是偷車賊?這時,附近的汽車警報聲大作——布里斯托寫道。
最後一段監控錄影顯示,蘭德里死後的那天上午,格雷律師學院廣場附近的一條路上,出現一個走路的黑人。模樣非常像那個神秘人,仍然蒙著臉——布里斯托寫道。
斯特萊克忘了有隻眼睛是腫的,隨手揉了揉雙眼,結果疼得齜牙咧嘴。他真的筋疲力盡了,感到頭暈目眩,焦躁不安。疼過之後,他咕噥著長嘆一口氣,仔細想了想剛才看到的內容,毛茸茸的手裡握著一支筆,隨時準備做些批註。
在為其提供燙金精美名片的律師事務所,布里斯托也許會冷靜而客觀地看待法律,但信封裡的材料只能使斯特萊克更加確信,在個人生活方面,這個客戶偏執得不可理喻。布里斯托認定兇手就是那個神秘人,但無論他這麼認為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內心深處他對那個神秘的男性黑人嫌犯懷有深深的恐懼,還是出於其他什麼更加不為人知的原因——警方都不可能不調查那個神秘人及其同夥(可能是望風的同夥,也可能是偷車賊),而且肯定有確鑿的證據排除了那個神秘人的嫌疑。
斯特萊克打了個大哈欠,看第二頁。
在接待處值夜班的保安是德里克·威爾遜。一點四十五分,他感到肚子不舒服,去了後面的廁所,在裡面待了大約一刻鐘。因此,盧拉出事前的十五分鐘裡,她樓下的大廳完全無人把守,任何人都可以在沒人看見的情況下自由出入。直到盧拉墜樓,威爾遜聽到唐姿·貝斯蒂吉的叫喊才從廁所出來。
如果那個神秘人在一點三十九分經過奧爾德布魯克路和貝拉米路的十字路口,他到達「肯蒂格恩花園」時剛好趕上這個天賜良機。
「他怎麼知道保安在廁所的?」斯特萊克揉著額頭,嘀咕道,「他能透過大門,看到裡面的情況?」
我找德里克·威爾遜談過話。他會很樂意把知道的情況告訴你。
這句話底下留著那名保安的電話號碼。我敢打賭,你肯定給他錢了——斯特萊克想。
斯特萊克放下筆,用夾子把布里斯托的材料夾到剛才的資料夾裡,然後關掉檯燈,一瘸一拐地走到樓梯平臺處的廁所。小完便,對著破洗手池刷完牙之後,他回到辦公室,鎖好玻璃門,設定好鬧鐘,脫掉衣服。
藉著外面路燈的光線,斯特萊克解開帶子,小心翼翼地從發痛的殘肢上卸下義肢,取下已經薄得不起作用的膠墊,然後把義肢放到正在充電的手機旁,熟練地鑽進睡袋。他在睡袋裡頭枕雙手,盯著天花板,怎麼也睡不著。正如他擔心的那樣,雖然身體極度疲憊,大腦卻異常亢奮。而且,舊傷又開始發作了,疼痛難當。
她現在在做什麼呢?
昨天晚上,他還住在倫敦黃金地段的豪華公寓裡,有美女相伴。那美女美得不可方物,見到她的所有男人,無不對斯特萊克既嫉妒又懷疑。
「你幹嗎不搬來一塊住呢?哎呀,布魯依,難道這不是一舉兩得的大好事嗎?幹嗎不搬來一塊住呢?」
斯特萊克從一開始就知道,搬過去同住是個錯誤。他們早就試過了,結果鬧得一次比一次厲害。
「哎呀,我倆已經訂婚了,你為什麼不願意跟我一塊住呢?」
她曾信誓旦旦地說,在經歷了差點永遠失去他的絕望之後,她已經徹底改變,就像他永遠改變了那樣——只剩下了一條半腿。
「我不要戒指。別傻了,布魯依。你得把所有的錢都投入到新事業上。」
斯特萊克不由地閉上雙眼。沒必要回憶今天以前的事。她又說謊了,而且這次事關重大。斯特萊克再次回顧了事情的經過,就像生怕自己會犯什麼低階錯誤,再次核算很久以前的賬目一樣。他強打起精神,回想夏洛特的一系列惡習:老是改變日期,拒絕去看藥劑師或醫生,一讓她做出解釋就暴跳如雷;根據完全子虛烏有的所謂證據,突然提出分手。在付出巨大的代價之後,他終於對夏洛特也有了深刻了解:謊話連篇,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挖苦人、考驗人。
「你他媽的竟敢調查我!竟敢像對待嗑藥的新兵蛋子那樣對待我!我他媽的不是罪犯,你應該愛我。我說什麼你都不信,連這句話都不相信……」
但夏洛特撒謊成性,愛上她、和她同住,意味著會慢慢被謊言包圍,得為了真相而拷問她,得想方設法才能獲知實際情況。自步入青春期開始,斯特萊克就得調查個不休,就得通過蛛絲馬跡挖掘事情的真相。他實在想不明白,自己怎麼會愛上一個張口就說謊的女孩(對她來說,說謊就跟其他女人呼吸一樣簡單),還愛得這麼深,這麼久?
「結束了。」斯特萊克對自己說,「必須得結束。」
他暫時還不想把這事告訴安斯蒂斯,也沒勇氣告訴其他任何人。倫敦到處都有他的朋友,他們會熱情地接待他,為他準備客房,拿出冰箱裡的食物款待他,耐心地安慰他,熱心地幫助他。但要想享受舒適的床鋪和可口的飯菜,就得付出代價:一等身穿乾淨睡衣的孩子們上床,就得坐到餐桌旁,開始重溫那翻天覆地的最後一次吵架,並忍受朋友的妻子或女友喋喋不休地為他打抱不平,對他表示同情。相比之下,他寧願選擇獨自哀傷,哪怕為此吃泡麵、躺睡袋。
斯特萊克兩年半以前失去右腳,但他現在仍能感覺到那隻腳的存在。那隻腳就在睡袋裡,他可以隨意活動那五個不復存在的腳趾。雖然累得筋疲力盡,但斯特萊克過了好一會兒才漸漸入睡。睡著後,他做了一個又一個夢,而每個夢裡都會出現夏洛特的身影:美若天仙,罵罵咧咧,陰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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