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拉德·鄧肯坐在路沿上,身側站著薩克斯和塞利托。此刻,他雙手被銬住,帽子和眼鏡被摘了下來,警察還從他身上搜出了幾副米色的手套、錢包,還有一把帶血的美工刀。
然而,與丹尼斯·貝克不同的是,他的態度十分溫和,也很配合——儘管他剛剛被三名警察按在地上搜身,且銬上了手銬。薩克斯就是其中一名警察,從她剛才動作的力道和行動的果決上,完全感覺不出女人的柔弱,尤其是碰上像他這種罪大惡極的罪犯時,下手狠厲,毫不留情。
從他身上的密蘇里州駕照得知,他住在聖路易斯。
「上帝啊,」塞利托說道,「你是用了什麼神通,怎麼發現他的?」
然而,萊姆能判斷出街邊的旁觀路人就是鐘錶匠,卻並不像塞利托所說那般有什麼神通。他在注意到小巷口那裡有人之前,就已經想到,鐘錶匠很可能並沒有離開現場。
普拉斯基說道:「我聯絡到他了,法醫。」
萊姆微微側過頭,普拉斯基戴著手套,將手機舉到他的耳旁,萊姆與電話對面的法醫簡短地聊了幾句。法醫確實告訴了他一些十分耐人尋味的資訊。萊姆向他道了謝並點了點頭,表示通話結束,普拉斯基隨後將電話結束通話。萊姆搖著輪椅,靠近了鄧肯。
「你是林肯·萊姆。」犯人說道,似乎是很榮幸能夠見到這位刑偵專家。
「是的,沒錯。而你就是傳說中的鐘表匠。」
男人露出一個瞭然的笑容。
萊姆打量著他。他看起來有些疲憊,但表情滿足——甚至還帶著一些恬淡的平和。
萊姆也罕見地面露微笑,問道:「所以,小巷裡的那個被害人到底是誰?我們可以在資料庫裡搜尋西奧多·亞當斯的資料,不過,那麼做也只是浪費時間而已,對吧?」
鄧肯點了點頭:「你連這個也想到了?」
「亞當斯怎麼了?」塞利托問。隨後意識到,他應該把眼前的情況搞清楚,「這是怎麼回事,林肯,你們在說什麼?」
「我在問我們的嫌疑人,昨天早上在小巷中發現的那個男人,被碾碎喉嚨而死的被害人——我想知道那人到底是誰,是怎麼死的。」
「就是這個混蛋把他殺死的。」塞利托說。
「不,他沒有。我剛剛和法醫聊過了。最後的屍檢報告還沒出來,不過他告訴了我屍檢的初步結果。被害人死於週一下午的五點到六點之間,並不是夜裡十一點。而且死因與他脖子上的碾軋沒有關係,是因為瞬時發生的內部器官重傷,更符合高空墜落或是車禍造成的致死重傷。但發現屍體時已是第二天早上,當時屍體已經徹底凍僵了,所以法醫不能在現場得出被害人確切的死亡時間或是死因。」萊姆說到此處,皺起眉頭,問道,「所以,鄧肯先生,他到底是誰?怎麼死的?」
鄧肯回答說:「是一個死於車禍的倒霉鬼,就在韋斯切斯特那邊,出了車禍。他叫詹姆斯·皮克林。」
萊姆催促道:「繼續說。而且,你要記住,我們會不惜任何手段挖出真相。」
「我從警用頻道聽到了那場車禍。救護車把他的屍體拉到了揚克斯的縣醫院停屍房,屍體就是我從那裡偷出來的。」
萊姆對薩克斯說:「聯絡一下那家醫院。」
薩克斯打了電話,簡單詢問了幾句後,報告說:「週一下午五點左右,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開車衝下了布朗克斯大橋。事故發生原因是汽車在一塊冰面上打滑失控。當事人因為致命內傷當場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當時,屍體被運到了醫院,但之後就不見了。醫院以為屍體是被其他醫院不小心轉走了,但他們最後也沒找到。可以想象,死者的親屬難以接受,當時還鬧了一陣。」
「我很抱歉,造成這樣的麻煩。」鄧肯說,而且表情似乎確實有些愧疚,「但我當時別無選擇。他的隨身物品還都在我這裡,我會把它們還給家屬的。而且,我個人願意承擔葬禮的所有費用。」
「那我們從他身上找到的身份證明和錢包裡的東西呢?」
「那些都是偽造的。」鄧肯點了點頭,繼續說道,「雖然,仔細檢查那些東西的話,肯定會露餡,但我也只想拖延兩天時間而已。」
「你偷了一具屍體,開車把他拉到那個小巷,把他擺在那裡,然後在他脖子上佈置下鐵梁,讓他的死亡過程看上去十分緩慢。」
鄧肯點了點頭。
「接著,你又在現場留下了時鐘和字條。」
「是的。」
朗·塞利托又問道:「但是,碼頭那裡呢?在第二十二大街的那個碼頭上,你在那裡殺掉的人,又是怎麼回事?」
萊姆看向鄧肯:「你的血型,是ab陽性吧?」
鄧肯笑了起來:「你真的很厲害。」
「碼頭那裡從來就沒有出現任何被害人,朗。甲板上都是他自己的血。」萊姆看向這個嫌疑人,說道,「你把字條和時鐘放在甲板上,然後把你自己的血灑在了上面,還有那件外套上——那件後來被你扔進河裡的外套。甲板上的指甲劃痕和指甲碎片也是你自己弄的吧。你是怎麼弄到那麼多自己的血的?自己抽的嗎?」
「不,我是在新澤西一家醫院抽的血。我告訴他們說我計劃要做個手術,手術前需要儲備一點血液。」
「所以,我們才會在血液中檢測出抗血凝劑。」血庫中貯存的血液常常會含有少量的稀釋劑,防止血液凝固。
鄧肯點了點頭:「我曾猜測過,你們會不會查到這一點。」
「那片指甲呢?」
鄧肯舉起自己的無名指,指甲缺了一截,那是他自己撕下去的。他又說道:「還有,我想文森特應該告訴過你們了,說我可能在教堂附近殺死了一個年輕男孩。不過,我並沒有。美工刀還有垃圾箱旁報紙上的血跡,同樣,都是我自己的。」
「那是怎麼回事?」
「當時場面有些棘手,文森特以為那個孩子看見了他的刀。所以,我不得不假裝殺了那個男孩。不然的話,文森特便會對我起疑。我當時跟著那孩子在街角轉了彎,然後,偷偷走進了一條小巷裡,用那把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臂,把血塗到了刀上。」說著,鄧肯將小臂上一處新近的傷口露了出來,「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做dna測試。」
「哦,這個不用你操心,我們會做的……」萊姆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那次劫車呢?你偷那輛別克車時,根本沒有殺人,是不是?」現在想想,他們沒有收到切爾西區任何學生失蹤的報警資訊,也沒有接到車輛失竊且司機被害的報告。
朗·塞利托忍不住再次問道:「這到底見鬼的是怎麼回事?」
「他不是一個連環殺手,」萊姆說道,「他什麼殺手都不是。他將所有事情設計成這樣,好讓他看起來像是一個連環殺手。」
塞利托問:「死於車禍的妻子呢?也是假的?」
「從來沒有結過婚。」
「你是怎麼知道的?」普拉斯基問萊姆。
「是你說的一些事情,讓我開始思考的,朗。」「我?」
「首先,你提到了他的名字,鄧肯。」
「所以呢?我們早就知道他的名字了啊。」
「的確如此,是文森特·雷諾茲告訴我們的。但鄧肯先生是個為了不留下任何指紋,全天二十四小時都要戴手套的人。他這麼謹慎小心的人,不可能會輕易地把名字這麼重要的資訊告訴文森特那種傢伙——除非,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們知不知道他是誰。」
「後來,你又說他沒能殺掉這次的被害人和阿米莉亞,是我們走了大運。剛聽到你這樣講時,我有些生氣。但我仔細地想了想你說的話,覺得你說得沒錯,我們沒有救下任何一個被害人。那個花藝師?喬安娜?我的確猜到了鄧肯會對她下手。不過,卻是她本人在聽到工作室裡的響動後,撥打了報警電話。而那陣聲響,可能是他故意弄出來的。」
「你說得很對,」鄧肯同意說,「而且,我之前就在地板上放了一個線軸,警告她,有人闖進來了。」
薩克斯說:「在格林尼治村的女兵,露西——我們接到一個目擊者的電話,報告說看到有人闖進了她的公寓裡。但實際上根本就沒有什麼目擊者,對嗎?那個舉報電話,是你打的。」
「我對文森特說,街上的一個路人瞧見了我,並且報了警。但是事實並非如此,是我在一個電話亭,報警舉報了我自己。」
萊姆朝著他們一旁的辦公大樓點了點頭,說道:「那這裡呢?那個燃燒彈,我猜,也是個啞彈吧。」
「那東西完全無害。我只是在它外面倒上了一點酒精,裡面裝的都是水。」
塞利托拿起電話,打給了紐約警察局的防爆組總部,第六分局。片刻後,他結束通話電話,說道:「他說得沒錯,就是普通的水。」
「同你給貝克的那把槍一樣。他打算用來在這裡殺掉薩克斯的那把槍,」萊姆看了一眼邊上已經被拆卸開來的點三二口徑手槍,說道,「我剛剛查過了——槍裡的撞針被折斷了。」
鄧肯對薩克斯說:「我把槍筒也堵上了,你可以檢檢視看。而且,我知道,他不會用自己的配槍殺你,那樣一來,你的死就會和他脫不了干係。」
「好了,」塞利托突然大聲說道,「我受夠了。誰能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
萊姆聳了聳肩,說:「我只能把大家帶到這一站,朗。整個旅程還得要鄧肯先生帶我們完成。我覺得,他本來也是打算將一切都告訴我們的,所以,才會大馬金刀地站在街對面看戲。」
鄧肯一邊點頭,一邊說道:「你全說到點子上了,萊姆警探。」
「我已經退休了。」萊姆糾正他說。
「我所做的整件事情,只有一個目的——而且,沒錯,我很享受看到這一幕:那就是看到丹尼斯·貝克那個狗孃養的被抓起來扔進監獄。」
「接著說。」
鄧肯的表情沉了下來:「一年前,我來到紐約做生意——我有一家公司,做工業裝置租賃業務。搭檔是我最好的朋友——二十年前,我們都在軍隊服役,他救過我的命。那天一整天,我們都在起草整理檔案,然後,我們回到酒店,打算收拾一下,去吃晚飯。但他一直沒有出現。後來,我才知道,他當晚被人槍殺了。警察說是搶劫殺人,但我覺得事情不對勁兒,我說,什麼樣的劫匪能準確地在被害人的腦門上連開兩槍?」
「哦,是的,在搶劫案件中,極少會發生槍殺被害人的情況,根據最近的……」普拉斯基的話音消失在了萊姆冰冷的瞪視中。
鄧肯繼續說道:「後來,我想起來,最後一次見到我朋友時,他對我說了一些奇怪的話。他說,昨晚他去了市中心的一傢俱樂部。在他從俱樂部出來的時候,兩個警察把他拉到了一邊,說看見他買毒品了。他從不吸毒,我可以很確定這一事實。他知道,他們這是在陷害勒索他,所以,他要求見他們的上級。他打算打電話到警察總部,舉報這件事。但之後,俱樂部裡又走出來幾個人,那兩個警察就放開了他。第二天,他就被射殺了。
「這兩件事情裡巧合太多了。我去了那傢俱樂部好幾次,想問出些訊息。最後,我花了五千美金,找到了一個人,讓他把丹尼斯·貝克和他的同夥在城裡搞勒索騙局的事情告訴了我。」
鄧肯解釋了貝克的勒索騙局的細節,就是將毒品栽贓到一些富商或是他們的子女身上,然後以撤銷指控為籌碼,敲詐他們一大筆錢。
「用一一八分局丟失的毒品。」普拉斯基說道。
薩克斯點了點頭:「雖然量少,不夠拿出去賣,但用來栽贓已經綽綽有餘。」
鄧肯補充道:「我聽說,他們的大本營就在曼哈頓市中心的一個酒館。」
「聖詹姆斯酒吧?」
「就是那裡。他們在警局下班後,都會去那裡碰頭。」
萊姆問道:「你的朋友,被槍殺的那位,他叫什麼?」
鄧肯給了他們一個名字,塞利托打給重案組核實,發現確實有這麼一起案件。男子死於疑似搶劫殺人案,犯人至今沒有找到。
「我通過在俱樂部裡的關係——花了一大筆錢,將我介紹給一些認識丹尼斯·貝克的人。我扮作一個僱傭殺手,向別人提供專業服務。起初,我什麼訊息都沒聽到。我以為他罪行暴露,被抓起來了,或者是已經回頭是岸,我再也等不到他上鉤了。那可太糟心了。但最終,我等到了,他聯絡了我,我們安排了見面。原來,那段時間,他之所以沒有立刻聯絡我,是因為他在查我的底,看我是否可信。顯然,他對我的情況很滿意。當時他沒有說得很細,只是大致說明他有一個生意安排出了問題。他和另一個警察已經處理了其中的一部分‘麻煩’。」
薩克斯問:「是克萊裡和薩科斯奇嗎?他提到過他們嗎?」
「他一個名字都沒有提過,但很明顯,他說的就是殺人的勾當。」
薩克斯搖著頭,惱怒道:「我本來以為,一一八分局的人從黑幫組織拿回扣已經夠讓人火大的了,沒想到,他們本身就是殺人兇手。」
萊姆看了她一眼。他知道,薩克斯是想起了尼克·卡瑞裡,想起了她父親。
鄧肯繼續說:「之後,貝克又說,他們又有新的麻煩了。他還得處理掉另外一個人,一個女警探。但這次他們不能自己動手。一旦她在這個時候死亡,所有人都會知道,她的死與她手頭在查的案子有關,那麼高層就會更加緊急地查這起案子。所以,我想出了一個主意:我扮成一個連環殺手,編了一個名字——鐘錶匠。」
塞利托說:「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鐘錶匠組織里查不到任何線索。」他們在所有相關的鐘表匠組織里都查不到傑拉德·鄧肯的名字。
「沒錯,這個人不過是我虛構出來的。但我需要你們買賬,得讓你們相信,我真的就是一個變態殺手。所以,我需要找個人把這條資訊告訴你們,於是我找到了文森特·雷諾茲。然後我們開始幹了幾票所謂的‘行動’。文森特不在的時候,我偽造了前兩個殺人現場,而文森特和我一起的這幾次‘行動’,我都設法搞砸了。」
「我必須讓你們看到那盒子彈,這樣,你們之後才能把鐘錶匠和貝克聯絡起來。我本來打算把它扔在哪裡,讓你們發現。結果——」鄧肯笑了笑,「根本用不著。你們自己發現了那輛探路者,還差點抓到我們。」
「所以,你才把那盒子彈放在了車後座上。」
「是的,還有那本書。」
萊姆忽然又想起來另一件事:「當時調查車庫現場的警員說,很奇怪,你沒有把車開到出口那裡,而是毫無遮掩地停在了正中央。那是因為,你本意就是要我們發現那輛車。」
「不錯。我犯下的其他所有罪行,都是為了將你們引到現在這個案子上——讓你們看到貝克打算殺掉她,抓他個現行。這樣一來,你們就有了正當的理由,去搜查他的車、房子,然後就可以找到足夠的證據,把他關起來。」
「那首詩呢?‘寒冷滿月……’」
「那是我自己寫的。」鄧肯微笑,「我更適合經商,而不是作詩。不過,那首詩似乎已經夠嚇人了。」
「你為什麼會挑選出這幾個被害人?」
「我沒有特地選人。我選的,是犯案的位置。我要確保我們能安然逃脫。最後這個女人,之所以選擇她,也是因為她的辦公位置。我需要說服貝克,把他引出來。」
「你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給你朋友復仇?」薩克斯問他,「很多人不會這麼麻煩,他們會直接把人殺掉。」
鄧肯卻表情凝重地說:「我不會傷害任何人,我做不到。我也許鑽了一些法律的空子——我承認,有些地方,我的做法的確違法。但所有的案件裡,並沒有任何被害人。那輛車也不是我偷的,是貝克搞來的——從一個警局停車場裡。」
「那個女人是怎麼回事?聲稱自己是第一位被害人姐姐的那個女人。」薩克斯又問道,「她到底是誰?」
「是一個我請來幫忙的朋友。幾年前,我借給了她一大筆錢,但她到現在也沒辦法還給我,所以她答應了幫我。」
「當時在她車裡的那個女孩兒呢?」薩克斯問道。
「那真的是她的女兒。」
「那女人真名叫什麼?」
鄧肯遺憾地笑了笑,說道:「我不會說的。我對她發過誓,不會把她供出去,還有那個在俱樂部介紹我和貝克認識的男人,我同樣不會說出他是誰。那是我們之間交易的一部分。我是個守諾的人。」
「一一八分局的人,除了貝克之外,你還知道哪些人參與了勒索陷阱?」
鄧肯歉然地搖了搖頭說道:「我很想告訴你,讓你們把他們也抓起來。我試著打聽過,但是貝克從來不提勒索陷阱的事。不過我能感覺到,涉及這件事的警察,不單單隻有一一八分局,還有別人。」
「別人?」
「是的,更高層的人。」
「是馬里蘭州的嗎?還是在那裡有房產的人?」薩克斯追問說。
「我從來沒聽他提起過這些。他確實信任我,不過也是有限的信任。他覺得我不會把他供出去,他擔心的是我會貪圖那筆錢。從他的語氣中能聽出,那筆錢數額巨大。」
這時,一輛黑色的政府用車停在了警戒線旁,一個身材消瘦、禿頂的男人,穿著一件薄大衣,從車內走了出來。他徑直來到了萊姆等人身邊。來人是一位高階助理檢察官,萊姆曾多次給他的庭審案件出庭做證。刑偵專家對他點頭打過招呼後,塞利托向他說明了當前的進展。
檢察官認真聽著案件中這一戲劇性的轉折。大部分被送進監獄的犯人都是一些蠢貨,一些像託尼·索普蘭諾那樣的黑道分子,還有一些更沒腦子的笨蛋和混混。所以,眼前這個極其聰明的罪犯讓他很感興趣,而且他的罪行似乎遠遠沒有看起來的那麼嚴重。當然,更讓他興奮的是,比起處理一起連環傷人案,能夠起訴一起牽扯到警局內部尤為深入的警察腐敗案,顯然更有利於他的仕途高升。
「這件案子有內務部的人插手嗎?」他問薩克斯說。
「沒有,都是我一個人在查。」
「誰批准你的調查許可權?」
「弗萊厄蒂。」
「警監?那位負責特勤部的高階警監?」
「是的。」
他開始一邊問問題,一邊拿出筆記本記筆記。這樣問了一些問題後,他工工整整地寫了五分鐘,隨後停下了筆,說道:「好的,我們可以控告的罪行有非法闖入,非法入侵……但沒有入室盜竊類。」
入室盜竊類是指懷有重大罪行目的的非法闖入,比如盜竊和謀殺。鄧肯除了非法入侵他人土地或房屋並沒有任何其他罪行。
檢察官繼續說道:「盜竊屍體罪……」
「是借用,我從沒打算留著那具屍體。」鄧肯出聲提醒他說。
「這個嘛,就要交給韋斯特切斯特那邊判斷了。不過你還犯下了妨礙司法公正、干擾警方調查程式——」
鄧肯皺眉說道:「當然了,你也可以這麼想,因為最開始根本就不存在兇殺案,所以警察的調查根本就沒有必要,也就談不上什麼干擾警方調查了。」
萊姆忍不住笑出了聲。
然而,檢察官卻並沒有理會他的話,繼續道:「非法持槍——」
「槍管被堵住了,」鄧肯反駁說,「根本就是一把廢槍。」
「那麼你偷來的汽車呢?都是哪兒來的?」
鄧肯解釋說,車是貝克在皇后區的一個警用停車場偷來的。他用下巴指了指一旁他的隨身物品,裡面有一串車鑰匙,說道:「那輛別克就停在第三十一大街上。和探路者一樣,都是貝克從同一個地方偷來的。」
「你是怎麼拿到車子的?還有其他人牽扯進來嗎?」
「我和貝克一起去停車場找到的。它們都停在一家餐廳的停車場裡。貝克說,他在那裡有些認識的人。」
「你知道那些人的名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