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雷諾茲正在端詳餐館中的一個女人。女人身材纖瘦,留著一頭栗色短髮,三十歲左右的年紀,穿著一件毛衣。她將短髮梳在腦後,用髮卡別住。文森特和鄧肯從女人在格林尼治村的舊公寓開始,一路跟蹤她,先是到了一家當地的小酒館,然後又來了這裡。這家咖啡屋離她家不遠,只有幾個街區的距離。她並非獨自一人,陪她一起的是位金髮女孩,二十多歲,兩人有說有笑,聊個不停,看起來十分開心。
露西·里克特正在享受她在人間最後一段短暫的美好。
鄧肯正在用別克車的音響聽古典音樂。他還是那個典型的思維縝密、心緒寧靜的鄧肯。有時候,你根本猜不到他究竟在想些什麼。
文森特則與之相反,飽受飢餓渴求的煎熬。此時正一顆接一顆地吃著糖果。
去他媽的從大局出發,我現在需要一個女人……
鄧肯掏出他的金錶看了看時間,而後輕輕地擰緊了發條。
雖然文森特已經見過這塊懷錶好幾次了,但每次見到,都會感到驚豔。鄧肯說,這塊表的製作人名叫寶璣,是生活在很久之前的一位法國鐘錶匠。(「我認為,他是世間最偉大的鐘表匠。」)
懷錶的設計很簡單,白色的錶盤上刻著一圈羅馬數字,表上還有一些小的刻度標識,顯示著月亮的位相。還有一套萬年曆。此外,懷錶中有一個獨特的「降落傘」防震裝置,是寶璣的個人發明。
文森特問道:「你的表有多長的歷史了?」
「寶璣在十二年制造了它。」
「十二?是指羅馬時代嗎?」
鄧肯失笑:「不,抱歉。這是表的原始收據上顯示的日期,所以我推測它就是製造於那一年。十二年是按照法國共和曆的歷法算的。君主政體垮臺之後,法國使用了新的歷法,將一七九二年作為共和曆元年。那是個很奇妙的歷法概念。那套曆法中,每週有十天,每個月有三十天。每六年有一個閏年,在那一年將舉行各種體育活動。不知道為什麼,當時的政府覺得這套曆法比傳統曆法更加平等。但是這套曆法太過煩瑣,只實行了十四年。就像多數革命思想一樣,都是紙上談兵容易,一旦實行起來就顯得不切實際。」
鄧肯有些著迷地看著金色的錶盤:「我喜歡那個時代的鐘表。那個時候,一塊表,代表著一種權力。沒多少人買得起昂貴的表。誰擁有一隻,誰就可以掌控時間。你要去面見他,會面時間完全由他決定。所以,後來才有了錶鏈和表袋,這樣一來,即便將手錶放進了口袋裡,人們也可以通過錶鏈看出他擁有一塊表。在那個時代,鐘錶匠就是上帝。」鄧肯停頓了一下,說道:「我只是打個比方,但某種意義上來說,確實是這樣。」
文森特挑起眉毛。
「十八世紀,曾經有過一種哲學思想,就是用表做喻,認為,宇宙就是上帝制造的一塊手錶,上帝制造了它,給它上緊了發條,然後,宇宙開始運轉。像是萬年曆一樣。人們稱上帝為‘偉大的鐘表匠’。不管你信不信,當時,這種思想有很多人認同。那時鐘表匠的地位,就如同宣揚神之旨意的牧師一般。」
再次看了這塊寶璣懷錶一眼,鄧肯將它收了起來,說道:「我們該走了。」他對著餐館中的兩個女人點了點頭:「她們馬上就要離開了。」
鄧肯將車子啟動,亮起車燈,駛入了街道,將他們的目標撇在了身後。而不久之後,他們中的一個,將會收割她的生命,另外一個,會收割她的尊嚴。不過,今晚不行,他們還不能動手,因為,鄧肯發現,這女人的丈夫工作沒有固定時間,隨時都有可能回家。
文森特不得不深呼吸幾次,試圖將快要沒頂的飢餓感壓制住。他吃了一包薯片,問道:「你打算怎麼做?我是說,怎麼殺掉她?」
鄧肯聞言,沉默了一會兒,說道:「你之前曾經問過我,前面那兩個人是多久才死的。」
文森特點頭。
「這麼說吧,露西要花更長的時間才能死。」雖然那本酷刑審訊的書丟了,但是鄧肯顯然還記得書上的大部分內容,他此刻正描述著將要對露西使用的刑罰手段。鄧肯將會對她使用水刑。先讓她仰面朝上平躺,吊起她的雙腳,再用膠帶封住她的嘴,然後,向她的鼻子裡灌水。只要時不時地讓她喘口氣,那麼,你想讓她堅持多久都可以。
「我打算讓她支撐半小時,如果可以的話,也許能到四十分鐘。」
「她這是罪有應得,是不是?」文森特問。
鄧肯沉默片刻,隨後說道:「你真正想問的是,我為什麼要殺掉這些人。」
「呃……」文森特確實是這個意思。
「我從來沒告訴過你。」
「對,你從來沒說過。」
信任,是僅次於時間的人間至寶。
鄧肯看了一眼文森特,而後再次看向前路。說道:「如你所知,人生在世能幾時,誰都說不準,有的甚至只有幾天,或是幾個月而已,能多活上幾年,是所有人的奢望。」
「你說得很對。」
「就像是上帝,或是其他你信奉的神靈們,他們擁有所有在世人類的名單。等到他覺得,有哪個人時辰到了,那這個人也就活到頭了……這麼說吧,我也有這樣一份特別的名單。」
「十個人。」
「十個人……我和上帝的區別在於,上帝殺人,不需要理由,而我有——很充分的理由。」
文森特沉默了。有那麼一瞬間,他既不是聰明的文森特,也不是飢餓的文森特。他只是他自己,在聽一個朋友與自己分享特別重要的事情。
「現在,我覺得,我可以信任你,告訴你這個原因了。」
而後,鄧肯如他所言,將他的故事講給了文森特。
月光照在車子的引擎蓋上,直直地反射到薩克斯的眼睛裡。
阿米莉亞·薩克斯正開著車,沿東河飛馳,警燈歪歪斜斜地立在儀表板上。
她想起過去幾天發生的事情:腐敗警察可能與殺死本傑明·克萊裡和弗蘭克·薩科斯奇的犯罪團伙有關。弗萊厄蒂警監隨時可以將案子從自己手裡撤走。丹尼斯·貝克在她背後鬼鬼祟祟地調查,還有高層由於尼克而對自己產生的不信任,以及副警監傑弗里斯對她的極端不滿。此時,她覺得被這些事情壓得喘不過氣來。
當然,最讓她難過的,是關於她父親的陰暗真相。
這一切讓她對自己所做的事情產生了動搖,薩克斯不禁去想,自己做警察有什麼意義?如果這份工作最終會摧毀你最崇高的信仰,那麼她不眠不休地工作,廢寢忘食地思考,甚至是毫不猶豫地在危險中衝鋒陷陣,到底有什麼意義?
她將變速桿猛地掛到四擋,車速提到七十碼。引擎如狼嗥般在夜晚的街道上響起。
她以為,父親是最優秀的警察,沒有警察比他更堅定、更負責。但是,瞧瞧最後他是什麼下場……她接著意識到,不,不,她不應該這樣想。她父親的下場不是別人的責任,是他自己,知法犯法,咎由自取。
在她的記憶中,赫曼·薩克斯是一個沉著又幽默的男人,喜歡和朋友們在下午聚在一起看賽車比賽,或者和女兒一起去拿騷的舊貨市場淘各種汽車零件。但現在,薩克斯發現,記憶中他的種種表現不過是偽裝,在這層偽裝之下,是他更為黑暗的另外一面。而她對此一無所知。
阿米莉亞·薩克斯的內心深處一直有著躁動的力量,這力量迫使她去懷疑、去思考,不管前路多麼危險,她都未曾退縮。她經歷種種,只為拯救無辜生命時帶來的欣慰,抓住兇惡罪犯時帶來的成就感。
那火樣的熱情為她指引了方向;顯然,父親的選擇與她南轅北轍。
雪佛蘭車尾搖擺,薩克斯慢慢將車速放緩。
車子駛過布魯克林大橋,一個漂移,從路口駛離了高速公路。薩克斯駕著車,一會兒左拐,一會兒右拐,向南駛去。
最終,薩克斯來到了目的地:一個碼頭。她踩下了剎車,留下十英尺長的剎車印,下了車,甩上車門。穿過一個小花園,跨過一個混凝土路障,薩克斯無視警告標語,在嘶吼著的冷風中邁上了碼頭。
天啊,好冷。
薩克斯在一處低矮的木圍欄處停下了腳步,她戴著手套,雙手抓住欄杆,回憶席捲了她。
十歲那年,一個夏日傍晚,父親帶她來到了這裡,他將自己舉起來,讓她坐在探出碼頭的一個電纜塔上,那個塔還在那裡,還可以穩穩地托住自己。她一點也不怕掉進水裡,因為父親在社群的游泳池教過她游泳,就算是哪裡吹來了一陣怪風,將他們從碼頭上吹進水裡,那也不錯,他們可以一邊笑著,一邊比賽,游回碼頭。如果沒有盡興,他們還可能再次跳進河裡,手拉著手,從十英尺高的碼頭,跳進深沉而溫暖的河水裡。
十四歲那年,還是在這裡,父親喝著咖啡,她拿著一瓶蘇打水,聽父親說著母親,他說:「你母親,她脾氣有些不好,艾米。但她是愛你的,你要記住這一點。她有自己的表達方式,但她很為你驕傲。你知道她曾對我說過什麼嗎?」
再後來,她成為一名警察之後,也是在這裡,和父親站在一起。他們身旁停著的車,正是她今晚開來的這輛(不過當時車子是黃色的,十分適合它冷硬的線條)。薩克斯穿警服,父親穿著一件呢子夾克和一條燈芯絨褲子。她記得很清楚。
「我有麻煩了,艾米。」
「麻煩?」
「我身體出了毛病。」
薩克斯等著他說下去,指甲深深地掐進大拇指指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