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羅恩·普拉斯基站在冰冷刺骨的停車場裡,盯著眼前棕褐色的探路者,車在聚光燈的照射下反射著光芒。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他一個人在二樓的現場。朗·塞利托和波·豪曼——兩位紐約警察局的傳奇警探——正在一樓指揮行動。兩位犯罪現場技術員在這裡架起了聚光燈,將一個裝置箱塞到了他懷裡,然後便離開了,臨走前還用同情的語氣祝他好運。

他沒穿外套,只穿了一層薄薄的防護服,此刻正不自覺地打著寒戰。

幫幫我吧,珍妮,普拉斯基無聲地呼喚著自己的妻子。每當他倍感壓力時,就會這樣做。為我加油吧,普拉斯基又補充說,雖然只有他自己能聽見,別讓我把活兒搞砸了,後面這句他常常說給他哥哥聽。

普拉斯基戴上了耳機,有人告訴他說,他現在能夠和萊姆直接對話,頻道已經加密,是安全的。但此刻耳機內除了電流聲,他什麼也聽不見。

突然,萊姆的聲音毫無預兆地在耳邊響起:「你都看見什麼了?」

普拉斯基被嚇了一跳,趕緊將音量調低,而後說道:「嗯,長官,這輛棕褐色的suv就在我的面前,大約二十英尺遠的地方。它停在倉庫比較偏僻的——」

「比較偏僻。這個表達就像‘有點特別’和‘好像懷孕了’,太含糊了。這裡還有別的車嗎?」

「有的。」

「有多少輛?」

「六輛,長官。停在離目標車輛十到二十英尺的地方。」

「不用叫我‘長官’,省點力氣做重要的事情。」

「好的。」

「那些車都是空的嗎?有沒有人藏在裡面?」

「緊急勤務組已經排查了那些車。」

「引擎蓋是熱的嗎?」

「呃,我不知道,我這就檢查。」應該想到這一點的。

普拉斯基用手背挨個碰了碰那些車的引擎蓋,以免留下指紋,引起什麼不必要的麻煩:「不熱,都是涼的。應該是停在這兒有一陣子了。」

「好的,也就是說沒有目擊證人。有沒有最近才留下的,駛向出口的輪胎印?」

「有輪胎印,但都不是最近才留下的。除了這輛探路者,沒有別的輪胎印。」

萊姆說:「那麼他們可能沒有備用車,這就意味著,他們是用腿跑路的。這對我們來說是好事……現在,羅恩,講講現場的整體情況。」

「第三章。」

「那本該死的書是我寫的,我不需要再聽一遍。」

「好的,現在的整體——車停得很隨意,佔了兩個停車位。」

「他們逃得很急,當然顧不上看車位。」萊姆說,「他們知道自己被跟蹤了。附近有明顯的腳印嗎?」

「沒有,樓層地面很乾,沒留下腳印。」

「離車子最近的門在哪兒?」

「一個樓梯井出口,離這裡二十五英尺遠。」

「緊急勤務組也檢查過那裡嗎?」

「沒錯。」

「整體來說,還有什麼其他問題嗎?」

普拉斯基三百六十度地環視著他的周圍,這是一個倉庫,就這些……他眯起眼睛,想看到些有用的東西。但什麼都沒有。他語帶不甘地說:「我不知道。」

「做我們這一行,永遠都不可能全知全能,」萊姆平靜地說,像一位和藹可親的教授,「重要的是那些不對勁兒的地方。什麼東西讓你想不明白?什麼東西讓你印象深刻?就隨便說說吧,想到什麼說什麼。」

普拉斯基在一瞬間什麼也沒想到。但忽然間,他想到了。「他們為什麼要把車停在這裡?」

「你說什麼?」

「你問我,有什麼地方讓我想不明白。就是這個問題,很奇怪,他們把車停在這裡,離出口這麼遠。為什麼不直接開到出口呢?為什麼不把車停在更隱蔽一點的地方呢?」

「說得不錯,羅恩。這也是我想問的問題。你覺得呢?他們為什麼要把車停在那兒?」

「也許他們當時慌了手腳。」

「有這個可能。這對我們來說也是好事——恐懼最容易讓人手忙腳亂出差錯。我們等下再研究這個問題。現在,從這裡到出口,還有車的周圍,開始走格子,檢查車底和車頂。你知道怎麼走格子吧?」

「是的。」普拉斯基將「長官」兩個字及時嚥了回去。

接下來的二十分鐘裡,普拉斯基一遍遍地在停車場裡走著,檢查車子周圍的地面和天花板,沒有放過任何一個縫隙。他甚至還聞了聞停車場的空氣——但除了尾氣、油汙和消毒劑混合的味道外,什麼也沒發現。調查再次陷入僵局,他向萊姆報告說他什麼都沒發現。刑偵專家並沒說什麼,讓普拉斯基去搜查那輛探路者。

他們已經查過了這輛suv的車牌號和車輛識別碼,發現這輛車其實就是塞利托之前查出來的那兩個犯罪車主其中一人的車。就是那位一年前因為販毒被關進克島監獄的年輕人,因為他本人正在監獄服刑,所以萊姆他們排除了他的嫌疑。當時,由於涉毒,這輛車被沒收了。也就是說,這輛車是鐘錶匠從停車場裡偷來的。它正在等待拍賣,不過要等好幾周才能將它登記在冊,然後再等好幾個月才有一次這種汽車拍賣會。這主意很聰明,萊姆承認。車牌也是偷來的,丟車牌的車現在停在紐瓦克機場,也是一輛棕褐色的探路者。

這時,萊姆壓低了聲音,語帶好奇地說:「我很喜歡汽車,羅恩。它們能告訴我們非常多的資訊,就像是一本書。」

普拉斯基記得,萊姆的教科書上也說過這樣的話。他沒有引用書上的內容,而是說:「是啊,車輛識別碼,車牌、保險槓上的標籤、經銷商標籤、車間記錄——」

萊姆笑了起來:「如果罪犯就是車主的話,這些當然都能查到。但我們這輛車是鐘錶匠偷來的,那麼車主曾經在哪家店裡換了機油,或者是不是一位優秀畢業生,這些資訊就都沒什麼用了,是不是?」

「應該是沒用的。」

「應該是沒用的,」萊姆重複道,「一輛偷來的車,能從中查到什麼資訊呢?」

「嗯,指紋。」

「非常好。車裡需要用手碰的東西太多了——方向盤、變速擋、暖氣排風口、收音機、手柄,多得數不清。而這些地方都很容易留下指紋。感謝底特律汽車城……還有東京和漢堡的汽車製造場廠。還有一點,多數人都把車當成手提箱或儲物抽屜來用——你知道的,就像廚房抽屜一樣,什麼都往裡放,包括很多私人用品。就像是一本不會撒謊的日記。先找車裡的儲物空間。搜查pe。」

實物證據,普拉斯基回想起pe的意思。

正當年輕的警官彎腰向前時,他聽到了一陣金屬刮擦聲,就在他的身後。他向後一跳,打量著停車場昏暗的遠處。他知道萊姆關於獨自調查犯罪現場的規矩,所以他遣退了現場的警力支援。那聲音也許是一隻老鼠,或是冰塊融化掉在了地上。這時,他又聽到了一聲嘀嗒聲。這讓他想起一座嘀嗒作響的時鐘。

別糾結這個了,普拉斯基對自己說,也許就是探照燈太熱了。別這麼膽小,像個慫包。是你自己想做這個工作的,還記得嗎?

普拉斯基搜查著前座:「前座上發現碎屑,好多碎屑。」

「碎屑?」

「垃圾食品的碎屑,大多數都是,我猜。看起來像是一些餅乾、玉米片、薯片、巧克力渣,還有些黏稠的汙漬。可能是蘇打水留下的。哦,等等,這裡有東西,在車後座底下……很不錯。一盒子彈。」

「什麼型別的子彈?」

「雷明頓,點三二口徑的子彈。」

「盒子裡有什麼?」

「嗯,子彈吧。」

「你確定嗎?」

「我沒開啟看,我應該開啟嗎?」

萊姆的沉默表示批准。

「沒錯,是子彈。點三二口徑的。但少了幾顆,盒子沒裝滿。」

「一共少了幾顆?」

「七顆。」

「啊,不錯,有用的發現。」

「為什麼這麼說?」

「晚點再跟你解釋。」

「再看看這個……」

「你讓我怎麼看?」萊姆大聲喊道。

「哦,抱歉,還有一些別的東西。一本關於審訊的書,但是看起來更像是一些酷刑的說明。」

「酷刑?」

「是的。」

「是買的?還是從圖書館借的?」

「書上沒有貼標籤,書裡沒有收據,沒有圖書館印章。而且,不管書的主人是誰,這人一定是經常看這本書。」

「說得很好,羅恩。你沒有假設這本書是罪犯的。要保持開放的頭腦,要一直保持開放的頭腦。」

這其實並不算是什麼誇讚,但普拉斯基卻很是受用。

接著,普拉斯基將車內地板上的殘渣痕跡都收集了起來,還用吸塵器清理了車內和座椅下面。

「我想我都搜查完了。」

「儀表板上的小櫃。」

「查過了,空的。」

「踏板呢?」

「都刮過了,沒發現痕跡。」

萊姆又問:「椅子上的頭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