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時,一個紐約警方的巡警將一個男人領了進來。男人身材瘦小,穿著昂貴的西裝,一副整潔的商務人士打扮。丹斯並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被逮捕過,但從他摸索自己手腕的樣子中可以看出,他最近戴過手銬。
丹斯先跟他打了招呼,對方明顯情緒緊繃,隱約有些發怒。丹斯示意他坐下,自己坐在了他的對面——他們中間什麼都沒有——丹斯又向前拉了一下自己的椅子,讓兩人之間的距離達到空間上的中立,這是一個心理學術語,用來描述訪談雙方之間的合理距離。這個距離可以調整,從而給訪談物件施壓或是減壓。丹斯不會離對方太近,那樣會讓對方覺得自己有侵略性,也不會離得太遠,這樣對方就會覺得安全而沒有緊張感。(用她講課時的話說,就是:「你要試著在邊緣慢慢試探。」)
「科布先生,我叫凱瑟琳·丹斯,是一名執法人員,我想和你談談你昨天晚上看到的事。」
「這簡直是荒唐,我已經告訴他們了。」科布朝著萊姆的方向點頭說,「我已經交代了我看到的一切。」
「怎麼說呢,不太巧,我剛到這兒,他們聽過了,但是我還沒有。」
丹斯開始記錄科布的反應,她問了一系列簡單的問題,科布的住所、從事什麼工作、可曾入伍等。通過這些問題,她得到了科布在常規壓力下的一些基本反應。丹斯仔細地聽著他的回答。(「在訪談中,觀察和傾聽是最重要的兩項,講話,是最後一項。」)
審問者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先確定受訪物件的性格型別——是內向型還是外向型。這些性格型別並非人們所想的那麼簡單,遠遠不是吵鬧或羞怯這樣簡單區分的。二者的區別在於人們做決定時的表現。內向型的人往往依靠直覺和主觀情感來做決定;外向型的人則依靠邏輯和理性分析做決定。確定對方的性格型別有助於審問者有針對性地設計問題,選擇合適的語調和態度進行對話。比如,對待內向型的人,採取單刀直入的粗暴方式,他們就會退縮,進入自我保護狀態。
阿里·科布顯然是一個典型的外向型人格。並且為人自大,對待這樣的人就不需要小心翼翼了。這也是凱瑟琳·丹斯個人最喜歡的一種受訪者型別。盤問他們時,她可以放手施為,審個過癮。
科布突然打斷了丹斯的問題:「你們把我關得太久了,我還得上班呢。那個人身上發生的事又不是我的錯。」
丹斯禮貌而官方地說:「哦,這並不是誰的錯誤的問題……現在,我們談談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吧。」
「你不信我說的話,你覺得我是個騙子。案子發生的時候我根本就不在場。」
「我可沒說你在撒謊。只是,或許你昨天晚上看到了什麼,可能你覺得不重要,但也許能幫上我們的忙。我現在帶你回顧一下昨天晚上的事,你再仔細想想,也許會想起一些什麼。」
「好吧,但是我真的什麼都沒看見,我就是把錢夾掉在那裡了,就這些。我一個不小心掉了錢夾,現在都成了局裡的大案子,這簡直是胡扯。」
「只是回顧一下昨晚的事情,我們慢慢來。那麼,你當時正在辦公室工作,工作的地點在哈茲菲爾德大廈裡,薩塔菲爾德兄弟投資的公司。」
「是的。」
「一整天都在那兒?」
「對。」
「你是幾點下班的?」
「七點半,稍早一點。」
「下班之後,你做了什麼?」
「我去了漢諾威酒吧,喝了幾杯。」
「漢諾威在沃特街上。」丹斯說道。審訊中,要讓受訪者對你所掌握的資訊有所顧慮,讓他們自己猜測你知道多少。
「是的,那天晚上大家喝馬丁尼,唱卡拉ok。他們管那個叫‘馬丁尼歡唱夜’。」
「聽起來不錯。」
「我們一群人在那兒一起喝酒。有很多人,我的一些朋友,很親密的朋友,都在那兒。」
丹斯注意到了科布的肢體語言,他要補充更多的資訊——也許科布是想讓自己問問他提到的那些朋友的名字。這種很急切地想要拿出不在場證明的表現,通常暗示著其中有問題——受審物件往往以為這類資訊對自己有好處,而且警方很有可能懶得去核實,或者他認為警察們會很蠢地相信,如果他晚上八點在酒吧喝酒,那麼七點半的搶劫就和他沒關係。
「你幾點離開那兒的?」
「九點左右吧。」
「然後你就回家了?」
「是的。」
「你回了上城區。」科布點頭。
「開豪華轎車回家?」
「對,豪華轎車,」他語帶諷刺地說,「當然不是,我坐地鐵回去的。」
「在哪一站上的車?」
「華爾街。」
「你步行到華爾街?」
「是的。」
「怎麼走過去的?」
「十分小心地走過去的,」他笑著,「路面上都是冰。」
丹斯也微笑:「走的哪條路線?」
「我沿著華爾街走,然後進入柏樹街,走到柏樹街和百老匯大街交會處,又向南走。」
「你就是在那時丟了錢夾,在柏樹街上。你的錢夾是怎麼丟的?」丹斯的語氣和問題都沒有任何威脅意味。所以科布也放鬆下來,態度不再那麼尖銳。丹斯微笑,用低沉而溫和的語氣安撫著他。
「我記不太清了,應該是我從口袋裡掏地鐵卡的時候掉出來的。」
「一共多少錢來著?」
「三百多。」
「啊,可真不少……」
「是啊,真不少。」
丹斯用下巴指了指桌上證物袋裡的錢:「錢是新取的吧,丟得可真不是時候,是吧?剛取出來就丟了。」
「是啊。」他苦笑。
「你到地鐵站時候,幾點了?」
「九點半。」
「你確定嗎?不應該更晚一點兒嗎?」
「我確定。在月臺等車時,我看了表。準確來說,應該是九點三十五分。」他再次低頭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勞力士金錶。估計是暗示,這麼貴重的表,顯示的時間無疑是準確的。
「然後呢?」
「然後我就回家了,在我家公寓附近的一家酒吧吃了晚飯,我妻子出差不在家。她是個律師,負責企業融資方面的案子。她是公司合夥人。」
「我們再回來看看柏樹街。街上當時有路燈嗎?街邊的住宅裡有人嗎?」
「沒有,那裡是辦公區和商業區,沒有住戶。」
「沒有餐館嗎?」
「有幾家,但都只在午餐時間營業。」
「有建築工地嗎?」
「街南面有一個大樓正在翻新。」
「當時人行道上有人嗎?」
「沒有。」
「有沒有開得很慢的車,很可疑的那種?」
「沒有。」科布回答。
丹斯能夠隱約感覺到,屋內的其他警官正看著她和科布。和大多數人一樣,他們都有些心焦地等待著,等著審訊物件最後的坦白時刻,丹斯無視了他們。在她的審訊過程中,除了她和她的審訊物件,其他人都不存在。她正處在自己的世界裡——用她兒子韋斯的話來說,丹斯已經進入了「華境」(丹斯的兒子是家裡的運動員)。
丹斯看了看自己記下的筆記。然後合上了筆記本,從包裡拿出了另外一副眼鏡換上,好像結束了閱讀的人換上遠視眼鏡。兩副眼鏡的度數是一樣的,不過款式不同,之前的那副鏡片又圓又大,鏡框顏色鮮豔,丹斯現在戴著的眼鏡則不同,這副眼鏡鏡片狹窄,是黑色金屬鏡框。讓她看起來更加嚴肅且有侵略性。丹斯給自己的這副眼鏡起名「終結者眼鏡」。她身體略向前靠,科布將腿交叉了起來。
丹斯用一種明顯尖銳的聲音問道:「阿里,那些錢到底是從哪兒來的?」
「從——」
「錢?你根本不是從提款機裡取出來的。」在剛才的問詢中,丹斯注意到,在提到那筆錢時,科布的反應出現了異常,他緊緊盯著她的眼睛,但是眼皮卻有些低垂,改變了呼吸的頻率。這些都與他基準壓力下的反應大為不同。
「我就是從提款機裡取的。」他反駁道。
「哪家銀行?」
科布愣了一下,說道:「這種資訊我沒必要告訴你。」
「但是我們能開傳票調查你的銀行記錄,而且,在我們調查出來之前就得一直拘留你,這大概得花上一兩天時間吧。」
「我他媽的真的是在提款機取的錢!」
「我問你的不是那筆錢。我問的是你錢夾裡的現金,是從哪兒來的?」
科布的目光垂了下去。
「你沒跟我說實話,阿里,你這樣會給自己惹上大麻煩的,好,我再問一次,那些錢哪兒來的?」
「我不知道,有一些可能是我從公司的小額賬戶裡取的。」
「是你昨天取的?」
「我想是吧。」
「取了多少?」
「我——」
「我們也可以去調查你客戶的賬戶。」
丹斯的話嚇到了他,於是立刻回答說:「一千美金。」
「剩下的呢?錢夾裡有三百四十美金,剩下的錢在哪兒?」他沉默了一會兒:「我放了一些在家裡。」
「家裡?你妻子出差回來了嗎?她能證明你說的話嗎?」「她不在家。」
「那我們就派人去你家找,說吧,你把錢放在哪兒了?」
「我忘了。」
「六百多美金,你忘了?這麼一大筆錢,你怎麼可能忘記放在哪兒了。」
「我不知道,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丹斯再次靠近他,進入了空間上更具威脅性的距離:「你在柏樹街究竟做了什麼?」
「我從那兒去地鐵站啊。」
丹斯抓過一旁的曼哈頓地圖。「漢諾威酒吧在這裡。地鐵站,在這裡。」她一邊說著,一邊用手指大力點著地圖上的位置,發出刺耳的響聲,「你若是想從漢諾威走到華爾街地鐵站,根本就不可能走柏樹街。你為什麼走了柏樹街這條路?」
「我想多走幾步鍛鍊一下,消化一下肚子裡的酒精和雞翅。」
「在氣溫那麼低的戶外,在結冰的人行道上鍛鍊?你總在柏樹街鍛鍊嗎?」
「不,就昨晚,碰巧而已。」
「如果你不是總去柏樹街,那麼你告訴我,為什麼你對那條街這麼熟悉?你怎麼知道那裡沒有住戶?還知道餐館的營業時間,甚至是翻新的建築工程?」
「我就是知道,你問這些到底是要幹什麼?」科布的額頭開始冒汗。
「你丟錢夾的時候,是摘下手套去掏的地鐵卡嗎?」
「我不知道。」
「我想你應該是摘了,戴著厚手套是沒辦法把手伸進口袋的。」
「好吧,」他嗆聲說,「你無所不知,你說是就是吧。」
「當時氣溫那麼低,為什麼,你還沒到地鐵站,就提前十分鐘在外面拿出了地鐵卡?」
「你不能這樣說。」
丹斯用一種堅定而低沉的聲音說:「而且,你不是在站臺上看的時間,對不對?」
「不,我看了時間,時間是九點三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