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出示金匕首的時候,」他對哈奇說,「我可以通過適當的渠道拿到,如果屆時哈桑還活著的話。」
「你認為哈桑會和這件命案有關嗎?」哈奇問。
「任何事都可能。」對方簡短地回答,「哈奇先生,我想我們該對這個收房租的克萊門茨多瞭解一些,是他發現女孩屍體的。他可能早就知道房子沒人住。這件命案疑點一大堆,不過主要的線索還是在金匕首上。」
「不管怎麼說,這個哈桑是個關鍵人物。」記者固執地說。
「哈奇先生,聽我的勸告吧,把注意力放在找出剪報的來源上。你也該去見見羅伊德醫生,問他金匕首是不是還在他手上。如果你找到廣告的原稿,就交給警方。你根本不用提哈桑這個人。」
當天傍晚,哈奇去拜訪羅伊德醫生。
「竊賊拿走了金匕首嗎?」他問。
「無可奉告。」對方回答。
「金匕首還在你手中嗎?」
「還是無可奉告。」
「你交給檢察官了嗎?」
「無可奉告。」
聽到這種回答,哈奇離開時,深信羅伊德醫生手中沒有金匕首,一定是被竊賊拿走了。無論竊賊是什麼人,很可能是由哈桑指使的。洗劫羅伊德醫生家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拿回金匕首。
接下來,哈奇去調查剪報上廣告的事。這份廣告每隔一天出現一次,一共刊出過四次。報社找出廣告原稿,交給哈奇。那是一名男子寫的,字型粗黑。他把原稿交給警方,並將與廣告有關事宜也告訴警方,然後仔細地查詢最近年輕女性失蹤的資料。他找到六個曾經失蹤的女孩,可是她們後來都被找到了,因此他不得不放棄這方面的調查。警方雖然從一開始就假定威爾克斯這個名字是虛構的,但卻從未停止尋找他。
第二天早上,哈奇回到報社上班,他已是又累又煩、疲憊萬分。可是當採訪主任興奮地告訴他一個好訊息時,他的一切不快全都消失了。「他們抓到威爾克斯了,」主編說,「昨晚警方在伍斯特地區抓到了他。地產公司的職員已經確認是他。一小時後會他會被移送到警察局。快去採訪。」
「他是什麼人?」哈奇問。
「我不知道。聽說他並沒否認他是威爾克斯,而且堅持威爾克斯是他的本名。他是在一家旅館裡被找到的,當時他登記的名字是查爾斯·溫蓋特。」
下午版報紙的頭條新聞就是抓到謀殺嫌疑犯的訊息。不過哈奇和其他記者只能聽到由警方釋出的、有關威爾克斯的二手訊息。警方故弄玄虛,不讓記者直接採訪威爾克斯。哈奇聽完有關訊息後,趕緊跑去找思考機器。
「他們抓到威爾克斯了。」他對科學家說,「根據目前所知的資料,他的名字就叫威爾克斯。他被逮捕時,登記的名字是溫蓋特。他知道全國的警察都在找他。」
「他租房子的事呢?」思考機器問。
「他把經過說得相當直截了當。他說他租了房子讓他和他太太住幾個月,沒有籤租約。在他要搬進去的那天,太太剛好生病,一種非常嚴重、有關神經方面的疾病。因此,他就按照醫生的吩咐,把妻子送到古巴去療養,搬入新家的事就擱置下來了。
「他在報紙上刊登廣告時,還不知道妻子病情的嚴重性。他們在古巴住了兩三個星期,現在她仍在那裡。在他回到美國的同一天,報紙刊出這件謀殺案,他認為在事件澄清之前最好不要有任何牽涉,因此他躲了起來。」
「他從事什麼行業?」思考機器問。
「他是克里夫蘭一家大型餐具公司的東部代表,辦公地點就設在波士頓。他不久前才被任命這個職位,因此波士頓的職員還不認識他。他一開始工作就經常到處出差。他承認沒有對地產公司說他無意在那棟房子長住,是他的疏忽。反正他是按月付租的。」
思考機器沉默下來,藍眼睛朝上翻,十隻纖細的手指指尖相觸。哈奇盯著對方的臉,看到糾結不清的皺紋上下翻動,這表示科學家的腦子正在專心工作。
「他認識死去的女孩嗎?」
「他說他不認識。他沒有見過任何來應徵廣告的人。」
「他當然會這樣講。」思考機器厲聲說,「他見過屍體了嗎?」
「他下午要去看屍體。」
「警方知道女孩的身份了嗎?」
「我想還沒有。」哈奇說。「他們總是自吹自擂說用不了幾個鐘頭,結果一無所獲。」
又是一陣沉默,思考機器斜睨著天花板沉思。
「他認識哈桑嗎?」末了他問。
「我不知道。」哈奇回答,「除了你我之外,應該沒人知道有哈桑這個人,而且我還沒見著威爾克斯呢。」
「你能見他嗎?」
「我不知道。這就要看警方有多麼寬宏大量了。」
「咱們現在就去見他。」思考機器斷然地說。
幾分鐘之後,兩人被帶入州警局局長的辦公室。哈奇為雙方互做介紹。局長對這位訪客早已久仰大名,可是從未謀面。他好奇地打量對方。
「能否讓我見見威爾克斯先生?」思考機器問。
「不,還不行。」對方回答。
「我以為警方的工作是維持正義。」科學家不快地說。
「是這樣沒錯。」局長說,臉紅了一下。
「我知道誰擁有那把殺死女孩的金匕首,」科學家鄭重地說,「我要知道你們抓到的是不是這個人。」
局長興奮地站起來,身體向前傾。
「你知道……你知道……」他開口,「是誰?」
「我可以見威爾克斯嗎?」思考機器堅持。
「嗯,在這種情況下,我想,也許……」
「現在就要。」思考機器說。
局長按下一個按鈕,一會兒之後,一個警員走進來。
「帶威爾克斯過來。」局長下令。
警員走出去,幾分鐘後,帶著威爾克斯走入,他之前正在另一個房間接受審訊。囚犯的面色蒼白,一舉一動都顯示出非常緊張的樣子。
「威爾克斯先生,你是在什麼時候丟失金匕首的?」思考機器問,他將金匕首的照片伸到對方面前。
「我從未見過這把金匕首。」對方仔細地看過照片後說。
「你有沒有收到製造一把金匕首的訂單?」思考機器問。
「沒有。」
「威爾克斯先生,我對這件命案的瞭解比警方還多。你最好坦白回答我的問話。被這把金匕首謀殺的女孩是誰?」
囚犯臉上僅存的一絲血色全都不見了,他的身體劇烈地顫抖著。突然,他跌坐在椅子上,雙手抱住頭。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啜泣著說。
當天下午,威爾克斯站在被殺女孩的屍體旁邊。他注視良久,幾乎要昏過去似的向前撲倒,失聲痛哭。
「艾麗絲,艾麗絲!」他抽泣著說。
5
在隔壁小房間中,醫生給威爾克斯——或稱溫蓋特——注射了一劑興奮劑,他很快地就甦醒過來,將他所知關於死去的女孩的事坦白講出來。令警察意外的是,威爾克斯居然將細節都記得很清楚。思考機器坐在一旁,一言不發地聽著。
除了一些無關的廢話,他的故事簡單說來是這樣的:
女孩的名叫艾麗絲·戈勒姆,她的父親一直在克里夫蘭鋼鐵信託公司工作。不久前,她的父親不幸生了重病,因此,在大學就讀最後一年的她不得不休學回家照顧父親。可沒過多久,父親還是去世了。她的母親幾年前就死了,而她是唯一的孩子。艾麗絲的父親和威爾克斯相識,因此威爾克斯自她小時候就認識她。女孩現年二十一歲。艾麗絲的父親去世後,她不得不自力更生,曾在克里夫蘭做過老婦人的看護,後來與主人有些矛盾衝突,因此決定到東岸來。她被殺時,到波士頓只有幾個星期。
「我只知道這些了。」威爾克斯總結道,「當我看到她的屍體時,自然是大吃一驚。我知道她到波士頓來了。我和我太太到古巴去以前,曾經到她的住處去找她,卻發現她已經失蹤了。」
「從她失蹤到被殺的這段時間裡,你完全不知道她的行蹤嗎?她死的時間距今不超過十四天。」思考機器問。
「不,我對此毫不知情。」威爾克斯回答。
「你知道她和誰有戀愛關係嗎?」
「不,我從未聽說過。」
「你肯定讀過報紙,看過這件命案的相關報道。根據報上對這個女孩的詳盡描述,難道你沒有聯想到死者就是艾麗絲嗎?」
「我想過,但只是一閃念而已。從報道上看,每份報紙都一再強調租房子的人就是兇手,這麼一來,我不就是頭號嫌疑犯嗎?坦白說,我嚇壞了,於是用另一個名字隱藏我的身份。這當然是愚不可及,可是我也沒有其他路可走。」
「你最後一次見到戈勒姆小姐是在什麼時候?」
「七個月前在克里夫蘭。」
「好了。」思考機器站起來,好像準備要離開的樣子。
「等一下,你還沒把知道的事告訴我呢!」局長問。
「明天早上我會再來,告訴你我所知道的事,以及我是如何知道的。」科學家回答。
「誰是金匕首的原主?」局長再問。
「你指的是那把從羅伊德醫生家中偷走的金匕首嗎?」思考機器問,他口氣中有股諷刺的意味。
「誰——如何……你怎麼會知道這些事?」
「哈奇先生,走吧。」思考機器突然說,「明天見,局長。」
走出警察局,思考機器徑直朝斯科利廣場的地鐵站走去。
「現在去哪裡?」哈奇問。
「去劍橋的房子。」思考機器說,「我要再仔細地看一下。我覺得上次好像忽略了一些東西。」
「你覺得是威爾克斯殺了戈勒姆小姐嗎?」哈奇問。
「我不知道。」
「或者你現在認為是哈桑乾的?」
「我不知道。」
哈奇無法再問下去了,在到達劍橋的房子之前,兩人都沉默無語。這一次,思考機器同樣從地下室一直查到閣樓,只不過更仔細些。尤其是在地下室中。每一塊地板他都沒有忽略。有一次,他撿起一小片黑色的碎布細心檢查。後來,他雙手雙膝一起著地,研究屋角一塊有軟土的地方。哈奇好奇地看著。
「看到這東西了嗎?」思考機器問。
不等對方回答,思考機器站起身來,兩人一起走到樓上發現屍體的房間去。科學家不客氣地從床的木架上切下一小片木頭,拿到記者面前。
「看起來像是什麼材料?」他問。
「紅木。」哈奇回答。
「好,很好。哈奇先生,你現在到波士頓去,去找威拉德·克萊門茨——地產公司的那個年輕的收租人。不要怕向他問問題,坦率直接地問他認不認識竊賊。這將是個有趣的試驗。找出所有與他有關的事,晚上八點在我家見面。我在此地還有一些工作。」
「老天,難道是他乾的?」哈奇問。
「我不知道。」又是同樣的回答,「如果能弄清楚他到底知道些什麼,倒是件有趣的事。」
如果哈奇不是早已習慣了思考機器奇怪的辦案方式,他一定會被這些指示弄得暈頭轉向。現在,他只在自己心中琢磨克萊門茨與這宗命案可能的關聯。暫時拋開克萊門茨不管,他倒是可以看出兩個人與本案有關:威爾克斯,認識死去的女孩;哈桑,擁有兇器金匕首。
哈奇離開後,思考機器獨自做了一些足以令其他人看了會摸不著頭腦的事。從後門開始,他小心地檢查後院的地面,甚至彎下腰去細看地面的青草。慢慢地半蹲著往外走,直到碰到一個木籬笆為止。他搖一搖籬笆,這顯然是個新做的籬笆,可是有一大片木板已經鬆動了。籬笆外面是一條小巷。他跨過籬笆來到最近的鄰居家,詢問有無陌生人在隔壁的院子裡走動。回答是從未見過。然後他問怎麼去最近的警察局。
「最近有什麼入室盜竊的案子嗎?」在警察局自我介紹之後,他開口問。
「有三四件。為什麼問?」
「有沒有發生在已經裝修好,而屋主沒住在裡面的案子?」
「有,埃塞克斯莊園就是這種情形,離此約四個街區。」
「什麼東西被盜了?」
「還不清楚。屋主現在在歐洲,我們無法知道到底什麼東西被盜。不過,我們倒是抓到了那群竊賊。」
「那些人叫什麼名字?請告訴我。」
「一個叫做雷迪·布萊克,另一個人叫約翰遜。」
「他們在什麼地方被抓到的?」
「就在房子裡。他們開了一輛運貨車停在外面,正想將一張很重的紅木餐桌搬出去。」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大約一週之前。他們被判了三年徒刑。」
「還有其他類似的案子嗎?」
「沒有了。」
「謝謝你。」思考機器離開警察局。
當天晚上,哈奇來到思考機器家中時,看到他手中拿著一封電報。
「你見到克萊門茨了嗎?」思考機器問。
「見到了,」哈奇微笑地說,「他想和我打架。」
思考機器開啟電報,遞給記者。
「你可能有興趣看到這個。」他說。
哈奇讀著電文:
阿里·哈桑今早自殺身亡。
「這麼說他認罪了。」記者說。
6
第二天早上,在州警局局長的辦公室中,局長、思考機器、查爾斯·威爾克斯、費伊探員、威拉德·克萊門茨以及記者哈欽森·哈奇六人聚在一起。克萊門茨對自己被警方傳喚大吃一驚,開始時表現出憤慨的樣子,後來逐漸冷靜下來,看起來反而畏畏縮縮的。
每個人,包括局長在內,都在等待思考機器開口。哈奇仍然深信土耳其人哈桑是兇手,看到克萊門茨也在場,則露出詫異的表情。
費伊探員冷靜地坐在一旁,叼著雪茄,臉上顯現出戲謔的神情,他可以感覺到這個矮小科學家的黃髮大腦袋裡,委實有不可思議的能量。
「克萊門茨先生。」思考機器開口說。年輕人聽到自己的名字,嚇了一跳。「我不相信你殺了戈勒姆小姐。也許,警方能控訴你的罪名只有盜竊罪,或者合謀盜竊罪。你的朋友,雷迪·布萊克和他的手下約翰遜已經供認了一部分經過,你願意將餘下的部分補足嗎?」
「供認什麼?你在講什麼鬼話?」年輕人大聲問。
「那就算了。」思考機器不耐煩地說,他轉頭面對局長,「在這起命案中,幸運之神不止一次地幫了我們的忙,尤其是抓到威爾克斯先生這件事,我該恭喜局長你領導有方,才能抓到他。」
局長鄭重地欠身致意。
「但他不是兇手。」思考機器繼續說,「我利用電報聯絡,查出他說的事都是真的。這些就是我收到的電報,你可以親自複查一遍。此外,真正的兇手已經被你抓到了,就關在查爾斯頓監獄裡。兇手是雷迪·布萊克或約翰遜兩人中的一個。」
這兩個名字第二次被提出時,室內每個人都扭過頭去看克萊門茨。他突然臉色大變,全身顫抖起來,面色幾乎和威爾克斯一樣蒼白。
「證據,證據。」局長大聲說。
「重複講述威爾克斯先生的故事是在浪費時間,」思考機器繼續說,「還有什麼該考慮到的呢?讓我們從金匕首開始講起吧。
「我一見到那把金匕首,就知道是一把非同小可的武器,價值必定有上萬元。在刀柄上我看到刻有象徵著土耳其的新月形圖案,以及其他成打有關土耳其帝國的不同標誌,大多數是與宗教有關的,因此我就打電話問問有誰知道土耳其的相關習俗。有人告訴我,博伊爾斯頓街有一家賣東方物品的商店,店主是個土耳其人。
「我向店主詳述了金匕首的外形特徵。他是個學識淵博的人,熟知自己國家的歷史和習俗。他說這把金匕首的確是同我所認為的一樣,是由皇族或君王賜給忠心部下的禮物。我問他是否知道誰在美國擁有這樣一把金匕首。他說他不知道,可是他知道在波士頓有位土耳其紳士,曾經為他的主人立下大功,有可能被賜予這種貴重的物品作為獎賞。這位紳士是誰?就是阿里·哈桑先生。
「哈桑先生住在日耳曼旅館,我寫了一封信給他,他來拜訪我,很快便指出照片上的金匕首是他的東西。我們知道照片上的金匕首正是殺死女孩的兇器。
「令我驚訝的是,他一方面說金匕首屬於他,另一方面也說金匕首是件聖物,不能讓異教徒看到。當時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問他萬一丟失這把金匕首,下場會怎樣?他說他會自殺。這是個關鍵點。當時他說了謊話,金匕首並不在他手中。如果任何人知道他遺失了金匕首,他只有死路一條。既然他無法複製一把同樣的金匕首,為了拯救自己的性命,他只好說謊。」
「如果這個人承認他的確擁有這把金匕首,」局長插嘴說,「我會立刻逮捕他。」
「有兩個理由你無法逮捕他,」思考機器安詳地說,「第一,哈桑先生是土耳其大使的秘書,擁有外交豁免權;第二,他已經死了。」
其他人都被這個訊息震住了。
「死了?」局長大聲說,「怎麼死的?」
「服毒自殺。」科學家簡單地說,「總之,我找出金匕首的原主人是誰,我也發現當女孩的屍體被找到時,哈桑到波士頓只有五天而已。法醫判斷女孩已經死了七到十天了。因此,戈勒姆小姐顯然不是哈桑殺的。
「接下來的問題是他是如何遺失金匕首的。他當然不會送給他人。失竊嗎?有可能。哈桑先生上一次到波士頓來是在兩年前,但是竊賊在全國各地都有,因此這把金匕首很可能是從前某個時候,在華盛頓特區被雷迪·布萊克和同黨偷走的。而且為了某種原因,將它留下來而沒有賣掉。要知道,即便是對專門買賣贓物的人來說,四克拉的純色鑽石也是非常難以脫手的。同時,哈桑先生也不敢將金匕首失竊之事向警方報告。布萊克當然不會知道這些事。他把金匕首藏在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自己身邊。」
思考機器靠回椅背,斜眼朝上瞪著天花板,室內其他人則身體前傾,專心聽著。思考機器繼續說:「哈桑先生從報道中得知那把金匕首暫時由法醫羅伊德保管,因此指使他的手下闖入羅伊德醫生的住宅,取走金匕首,然後他立刻乘車回到華盛頓特區。我發了電報將前後經過告訴了哈桑先生的上司,用意當然不是要逼他走上絕路,而是希望在必要時能將金匕首當作呈堂證物。沒想到他會因此服毒自殺。他很可能是因為遺失金匕首的訊息被公開而羞愧自盡;不過也可能是他的上司認為他有辱國體,而命令他自殺。這個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思考機器突然轉身面對克萊門茨。
「你身為亨利·霍姆斯房地產公司劍橋地區的收租人,很容易便能掌握該地區什麼地方有富裕家庭,而且也清楚哪一家人外出不在家,當然更清楚哪一家是竊賊下手的合適物件。你在當地走動時,很可能早就看到威爾克斯先生租的房子沒人入住。不過也可能是在公司通知你去收租才知道房子已經出租。
「你前去收取租金,發現前門上鎖,窗簾低垂。你應該認為這棟房子的租戶還沒住進來。你也可能大叫幾聲,看看有沒有人應答。但在正常情況下,你絕對不會走到樓上去做進一步檢查,除非有人叫你這麼做。你進入了樓上最裡面的小臥室,而且這間小臥室的門還是上了鎖的。你打破門進去。你為什麼一定要進入那間屋子?為什麼非要破門而入?
「讓我們來思考一下。假設你是一個盜竊集團中最重要的一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你有一副紳士模樣,可以四處巡查,而不會引起他人注意。再假設這棟房子事實上是這個盜竊集團收藏贓物的地方。當這個可憐的女孩,前來應徵威爾克斯先生的僱人廣告,看到前門上鎖,她大概認為這棟房子應該有人住,所以她繞到後門,希望能找到什麼人。
「如果她剛好碰上這個盜竊團伙正在附近活動,他們很可能認為這個女孩是警方派來的眼線,而要把她除掉。
「何不先將女孩關起來呢?這棟房子離最近的鄰居有四百英尺遠,離大馬路也有三四十英尺,房子是由厚厚的磚牆建造的,即便她大聲呼喊也沒人能聽到。
「現在,這個女孩被一個擁有金匕首的盜竊集團囚禁起來了。當時女孩還沒有被殺,謀殺是之後的事。他們很可能從贓物中找出床和被單供女孩睡覺使用。而你,克萊門茨,知道女孩被囚禁在樓上的小臥室中,因此你才會走到那個房間去。我不能肯定你是否牽涉到殺人事件中,當你發現不幸的女孩已經死掉時,似乎是嚇壞了,甚至有些憤怒。有可能是盜竊集團中的其他成員已經將贓物移走、賣掉,沒有分給你應得的一份。我說得對嗎?」
克萊門茨用呆滯的目光望著思考機器,突然雙手抱頭,痛哭起來。這就和認罪沒兩樣了。
「你怎麼知道這件命案和盜竊有關呢?」局長問。
「我到那棟房子去檢查了兩次。第一次不太徹底。我查了每一個水龍頭,看看有沒有清洗血跡的痕跡。殺死戈勒姆小姐的人,在清洗沾血的手時,有可能將指紋留在什麼地方。我沒找到。這個兇手是個非常小心的傢伙。
「第二次檢查時,我特別留意檢查地下室。我找到一些痕跡。在地下室靠牆的泥土上有個新鮮的壓痕,一看就知道有座大鋼琴曾在那裡靠牆立著。一般人不會將鋼琴放在潮溼的地下室,如果有,當然是作為贓物藏在那裡。樓上小臥室中的床不是新的,但卻是紅木的。人們搬家時,不會將用紅木製成的好床丟掉,所以那也是贓物。從後門到屋後的籬笆之間並沒有鋪設路徑,可是在屋後的草地上可以看到一條直線的痕跡,表示經常有人在此走動。這條直線從後門通往籬笆上的某一片木板,當我搖動時,這片木板一下就倒了下來。即使在夜間,竊賊通常也儘可能不從前門出入。因此他們可以相當容易且不會引人注意地將大件贓物,比方說鋼琴或床,從屋後的巷子運入,拆開活動的籬笆木板,再搬入屋裡藏好。
「竊賊們通常不會從有人住的房子裡竊取大件物品,如鋼琴和紅木床等。當地警方告訴我,雷迪·布萊克等一夥人經常從沒人住的大宅中偷傢俱等物品。這下所有的一切都聯絡在一起了。」
「假設你說的都是真的,」局長插口問,「你怎麼解釋殺死戈勒姆小姐的人把金匕首留在現場?如果這人如你所說是竊賊中的一個,他豈不是最不會將這麼值錢的東西留下的人嗎?」
「所有的兇手在犯案之後,都會有一段時間頭腦空白。」思考機器說,「他們害怕、恐懼、思維混亂,所以會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可能是當女孩向後倒下遮住金匕首時,他的同黨剛好在房子裡的其他地方弄出很大聲響,兇手嚇了一跳,掉頭就跑,跑出小房間後怕被其他人看到裡面的屍體,就順便將房門鎖上。我不敢說事情發展完全如我所說的,不過可能性應該相當高才對。這傢伙也有可能想回來取走金匕首,不巧來此之前被逮捕了,就像布萊克和約翰遜的情形一樣。我想整個案情就是這樣。」
「威爾克斯先生去看房子時,為什麼他沒看到贓物?」局長問。
「因為那些贓物都藏在地下室裡。威爾克斯先生,你去過地下室嗎?」
「沒有,沒有。」威爾克斯回答。
「而且,女孩當時也還沒到那裡去。」思考機器補充說,「她是在威爾克斯先生租了房子之後,才到那兒去應徵的。」
哈欽森·哈奇一直興致勃勃地聽著,現在提出一個問題。
「你為什麼要問威爾克斯先生是否見過這把金匕首,或者見過訂製這種刀的訂單?」
「這把匕首的刀身是美國製的,」科學家回答,「原來的刀身已經斷了,湊巧的是,刀身是威爾克斯先生的餐具公司做的,因此他有可能見過這把金匕首。」
好一陣,大家都默不作聲。局長和費伊探員取下口中的半截雪茄,互望了一眼。費伊探員搖搖頭,表示沒有疑問。末了,局長問思考機器:「如果照你所說的,布萊克或約翰遜兩人之一殺死了戈勒姆小姐,你有證據嗎?他們可能會否認犯下謀殺罪。畢竟到現在為止,這些都只是推斷,我們需要證據。」
「簡單得很。這兩人在查爾斯頓監獄中關在同一間囚室嗎?」
「應該不會。同一犯罪集團的人不會關在同一地方。」
「既然如此,」思考機器說,「讓典獄長分別到兩人的囚室去,對犯人說他的另一個同黨指控他殺了女孩。」
結果約翰遜認罪了。
註釋:
伊斯蘭教國家中,政教合一的統治者稱為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