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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覺得今年的雪下得比往年都早。十月份還有兩天才結束,但積雪已經有兩三釐米厚了,他從機場的國際航站樓向窗外看去,雪還沒有停。他剛抽了一支駱駝牌香菸,但願在前往布加勒斯特的路上煙癮不要犯。
在45分鐘前,他發現天空中飄起了雪花。他最後一次關上那間公寓的門,吸了一口寒冷的空氣,走下樓梯,坐在樓下等著他的計程車。陽光刺眼,他在口袋裡翻出了一副舊墨鏡,這讓他鬆了一口氣,他根本拿不準墨鏡是不是在口袋裡。他出門時剛從宿醉中醒來,好多事情他都拿不準了,但是墨鏡還在該在的地方,這讓他覺得今天可能會是不錯的一天。他在來機場的路上欣賞到了秋天慢慢被雪埋葬的景象,過了安檢,他的心情依舊不錯。國際航站樓裡都是遊客和外國人,各種語言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他覺得自己已經把哥本哈根拋在身後了。他看了看螢幕上的出發時刻表,滿意地發現自己的航班已經開始登機了。這場雪沒有影響他的航班—又一個說明他被幸運之神眷顧的訊號。他拎起提包朝門口走去,包裡只裝著他來時帶的幾樣東西。路過一家服裝店的櫥窗時,他瞥了一眼玻璃上自己的倒影,突然意識到身上的衣服一點兒都不適合在深秋的哥本哈根穿,可能更不適合布加勒斯特。布加勒斯特暖不暖和?有沒有下雪降霜?還是在航站樓買件大衣,再買雙靴子比較好。雖然這樣想著,但宿醉和離開這個國家的迫切心情榨乾了他所有的力氣,最後只是買了塊羊角麵包和一杯咖啡。
昨天晚上,海牙讓赫斯官復原職了。弗里曼的秘書給他打了個電話,發來一張去羅馬尼亞的單程機票。多諷刺啊,他現在的身材比三週前被貶到哥本哈根時更不成樣子了。在過去的十天裡,他一直流連在哥本哈根數不清的酒吧裡,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有時接到電話連話也說不清楚。他和弗里曼本人通過電話,這位上司簡短地通知他,最後的評估報告對他有利。
「但是你要明白,如果你有任何怠慢、反抗的舉動,或者哪怕有一點點失聯的跡象,別怪我的懲罰措施無情。哥本哈根的領導對你評價很高,肯定了你工作的積極性,所以對你來說,遵守這幾點應該不難。」
赫斯沒敢多說,只是連聲稱是。他不明白為什麼尼蘭德會給他正面的評價,難道只是為了儘快擺脫他?剛結束這邊的通話,他又給弗朗索瓦打了個電話,感謝他的幫助。一想到自己馬上就能回到歐洲刑警組織那個舒適的窩裡,他就一身輕鬆。當然,回去之前還得繞道去趟布加勒斯特,再解決一樁跨國案件,再住一次乏善可陳的旅館房間,但哪兒都比這裡好。
賣公寓的事也很順利。雖然合同還沒簽,但是房產經紀人已經幫他找到了買家。那間公寓能賣出去的主要原因是:他有一天喝得爛醉同意降價二十萬克朗。昨天深夜,他把鑰匙丟給了管理員,那個巴基斯坦人和尼蘭德以及局裡的人一樣,為終於能擺脫他,一副如釋重負的樣子。這周前兩天,管理員甚至還手舞足蹈地向他表示,很高興幫他刷了牆、磨了地板,這下房子終於賣出去了。他向管理員道謝,但事實上,他腦子想的只有儘快擺脫這破房子,再也不回來了。至於地板、價格怎麼樣,這些全都無所謂。
赫斯唯一沒能了結的是和娜雅·圖琳之間尷尬的關係。不過這實在是無關緊要,不值一提。他清楚地記得,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時,圖琳認定他那套「哈通家女兒沒死」的理論是精神錯亂的胡言亂語,覺得他對事物本身已經失去了判斷力,精神出了問題。她會這麼想可能是因為有人講了他的過去,但可能她想的也沒錯。從那天晚上起,他再也沒想過栗子人和指紋的事情,在舊屠宰場發現的殘肢證明了這一點,已經結案了。現在他正拿著登機牌在登機口排隊,回想起當時那麼激烈地反對,自己都覺得有點兒奇怪。在哥本哈根的這段經歷中,唯一能讓他心神不寧的大概只有圖琳那雙清澈而堅決的眼睛,以及未向她打電話道別的遺憾,不過這都可以補救。至少在登上飛機坐進12b座位時,他是這樣想的。
坐在旁邊座位的商人厭惡地看了赫斯一眼,用眼神示意赫斯身上的酒臭味,但商人隨後就窩在座位裡睡著了。他剛想叫一杯金湯力,恢復一下元氣睡個好覺,就收到了弗朗索瓦的簡訊。
「我一會兒去機場接你。咱們直接去警局總部,到之前好好看案子材料!」
赫斯完全把案子的事情忘了,但現在還來得及—如果他晚點兒睡美容覺,現在就開始看檔案的話,飛機落地前就能看完。他不情願地開啟手機郵箱—這是他在過去一週多的時間裡第一次檢視郵件。他發現郵箱裡並沒有案子材料,隨即回了一條簡訊,把錯推到了弗朗索瓦頭上。
「你再查查,晚上10點37分發你的。丹麥懶鬼。」
赫斯這才發現他為什麼沒收到弗朗索瓦的郵件,有封郵件的附件太大,佔滿了整個郵箱空間,新郵件進不來。郵件是取證部的一位技術員發來的,附件是他和圖琳見完萊納斯·貝克後,向根茨要的材料,他還曾經催促幾個技術員快點兒把材料發過來。附件裡是貝克被捕認罪前,警方檔案中最吸引他的犯罪現場圖片。
不過這封郵件現在已經沒用了,赫斯剛想刪,但緊接著好奇心又佔了上風。雖說和萊納斯·貝克那次會面並不愉快,但從專業的角度來看,他的心理還是值得研究一下的,而且現在赫斯也有時間,還有乘客在飛機上側著身子找座位呢。他雙擊了檔案,下載了一會兒,然後他的手機螢幕被萊納斯·貝克喜歡的圖片填滿了。雖然他的手機螢幕很小,但也能看出圖片數量不少。
乍一看,萊納斯·貝克瀏覽次數最多的基本上全是女人被殺害的犯罪現場照片。受害者大多在二十五到四十五歲之間,從屍體周圍以及背景裡的玩具拖拉機、兒童護欄和三輪腳踏車這些東西能看出,這些女人很多都有孩子。資料夾裡有幾張黑白照片,但其餘都是彩色的。這些案子前後年份跨度很大,最早的發生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最晚的則在貝克被捕前不久。光著的女人、穿衣服的女人,深色的頭髮、淺色的頭髮,年紀大、年紀小,被槍殺、捅死、勒死、溺死還有被活活打死的。有些受害者明顯死前被強姦過。這些圖片詭異而瘋狂,赫斯很難想象貝克為什麼會對這些照片產生性興奮,他剛剛吃下的麵包和咖啡幾乎要衝出喉嚨。他飛速滑著螢幕,想回到郵件頂部退出,但檔案太大了,螢幕卡在了一張他剛剛沒注意到的圖片上。
照片大約是三十年前在一間浴室裡拍的,底部的標籤寫著:1989年10月31日,蒙島。一具扭曲的裸體女屍躺在地上,水磨石的地板沾滿了已經凝固的黑色血跡。女人大約四十歲,但赫斯很難斷言,因為她的臉已經被砍得面目全非。女人被截肢的方式引起了他的注意。她的一隻胳膊和一條腿被砍掉了,斷肢在軀幹邊上擺著。兇器應該是把笨重的斧子,兇手好像砍了很多次,顯然控制得還不太好。砍的方式極為野蠻,看來兇手異常嗜血。他被照片吸引住了,之前從未見過這樣的現場。
「請各位乘客回到座位上。」
乘務員們忙著放好最後幾件手提行李,乘務長把電話掛回了駕駛艙邊的牆上。
赫斯發現,這張浴室裡裸體女屍的照片只是一組兇案照片中的一張,資料夾裡有幾張照片的標籤都一樣:1989年10月31日,蒙島。應該是同一間屋子裡發生了多人死亡的慘案。一對十幾歲男孩女孩的屍體躺在廚房裡,兩人身上都有槍傷,男孩的頭靠在爐子上,女孩四肢張開趴在桌上,面部泡在了粥碗裡。繼續向下翻,他驚訝地發現下一位受害者是位年老的警官,死在地下室裡,屍體躺在地板上。從臉上的傷口來看,也是被斧頭砍死的,這是這組照片中的最後一張。他剛想滑回去看浴室的照片,突然被地下室照片上帶括號的數字吸引了。「(37)」。他意識到,這個數字一定是萊納斯·貝克點選這張圖片的次數。
「請關閉所有的電子裝置。」
赫斯向乘務員點了點頭表示明白,乘務員往後排走了。沒道理,貝克只對女人有興趣,怎麼會看一位警官的屍體37遍?他迅速翻了翻其他幾張照片,重點看照片上寫的數字。別的照片都沒有這張警察的照片點選次數高,就算是浴室那張,括號標記的數字也只是16。
赫斯的胃絞痛起來。這張地下室的照片一定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也可能是技術員寫錯了,但他努力不去相信這種可能性。他用餘光看到乘務員正往回走,心裡暗暗罵著自己手機的螢幕小,半醉半醒地用顫顫巍巍的手指放大照片,看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細節,這簡直太難了。很快,螢幕就被畫素格子佔滿了,但就是這樣他也看不出為什麼萊納斯·貝克這麼關注這張圖片。
「請把手機關掉,謝謝!」
乘務員這次態度很強硬,赫斯打算放棄了,但他的手指不經意掃了螢幕一下,警官屍體上方的架子便被移到了螢幕中間,他頓時僵住了。他一開始沒能理解螢幕上的東西是什麼,但等他縮小了圖片,霎時,時間靜止了。
警官屍體上方的地下室牆上,有三個搖搖欲墜的木架,上面擺滿了孩子玩的小娃娃:栗子男人、栗子女人、栗子動物。那些娃娃有大有小,有的還沒做完,缺胳膊少腿;有的則積滿灰塵,髒兮兮的。它們全都站著,眼神空洞,一言不發,就像一群被遺棄的小士兵組成了一支強大的軍隊。
不知道為什麼,赫斯覺得這就是貝克看了這張照片37次的原因。飛機已經開始滑動了,但乘務員沒能攔住衝向駕駛艙的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