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莫問項義有沒有槍,項義回答說沒有,又問有沒有手銬,項義說有,放在警察局。楊莫看看天花板:「沒有槍就不能抓住壞人,抓不住壞人還要手銬有什麼用呢?」
「有道理啊,不過,不用槍還可以用這個。」項義舉起拳頭。
「錘子嗎?」
項義心中一顫,其他人的臉色也忽然暗淡下來。
「不不,錘子是幹活用的工具,錘子不能用來打人,打壞蛋也不行。」
「來,看動畫片吧,只准看一會兒。」陶芳把自己的手機遞給楊莫。
那一天發生的事情,夫妻倆不知是如何向兒子說明的。項義設身處地,覺得實話實說也無妨。但若楊莫刨根問底,勢必要解釋許安正打通兩室的用意,這一點比較麻煩。還有袁午父親的屍體,他已然親眼目睹,但願晚上不要做噩夢才好。
十五分鐘後,陶芳拿回手機,楊莫耐不住,跑去室外的海濱遊樂場,陶芳放心不下跟了出去。
剩下三個人,話題自然而然轉向案件進展。
「審理起訴流程就快走完了,接線來就是等開庭審判。」張葉說到許安正,「大概會判八到十二年。」
「八年……」楊遠喃喃地重複著。
「對了,恩懷現在怎麼樣?最近有見過嗎?」張葉翻動自己碗裡的勺子,興之所至般問道。
「不瞞你說,我前段時間去找過她母親。」
張葉側過臉看向他:「為了什麼?」
「我想……收養恩懷,有些不自量力啊。」楊遠說起恩懷因為無法融入新的家庭而獨自回到青嵐園生活的狀況。
雖然之前有過感情基礎,但畢竟是加害人的女兒,就算楊遠不以為意,許恩懷也會有心理負擔。決定走出這一步不但需要勇氣,更需要理解彼此的心意。
「說來慚愧,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如何當一個合格的父親。她現在很獨立。但其實,在這個年齡段有些過早了,獨立會讓人全憑自己的意願行事,如果是非不清,反而更容易走偏。」
項義連連點頭:「說得沒錯,你已經是一個合格的父親了。」
「她母親同意了?」張葉問。
楊遠眼神空洞地點著頭:「她說她不配擁有家庭。」
「是嘛……」項義感到一陣壓抑,「可她不是再婚了嗎?」
「我想她指的是有孩子的家庭吧,說得更直接一點,她認為自己沒有做母親的資格。」
「竟然這樣說,是不是發生過什麼嚴重的事呢?」
「我也覺得是這樣,但她不願多說,只是一味感謝,我也就沒再問了。」
項義一直認為,恩懷父母離異,問題出在許安正這裡,現在看來並非如此。當然,這或許是她母親為了追求自己人生的推托之詞。浪漫自由的攝影師步履不停,豈能為女兒所負累?又或者是更純粹的原因,她的現任丈夫無法接納一個罪犯的女兒作為自己的養女。
「總之不用想那麼多了,她同意就好。以後你們就是四口之家了,真讓人羨慕啊!」項義由衷感慨。
楊遠一邊苦笑一邊搖頭:「行不通啊,法律不讓這麼做,我們已經有小莫了。」
陶芳的律師朋友給楊遠潑了一盆冷水:《收養法》明文規定,收養的基礎條件有兩個,其一是送養人不具備撫養條件,包括經濟條件和家庭環境。
「這一點倒還好,只要她母親有這個意願,律師總有辦法糊弄過去。但第二個是硬性條件,這就沒法子了。」
其二,收養人必須沒有子女。
「如果沒生過孩子,需要衛生局出具未育證明;如果曾經有過孩子,要到派出所——也就是你們那兒去開死亡證明。」楊遠笑了笑,「真是無可奈何。」
這是為了防止收養人受到不公平對待吧。如此一來,每有一個被遺棄的孩子,就必須有一個失孤的家庭與之對應才能圓滿。
一瞬間,項義覺得身旁聚集起一股時間凍結的氣息。他轉頭看去,張葉彷彿被人扼住脖子一般,凝視著空中,連胸口的起伏都難以察覺。
她突然站起來撐住桌沿,楊遠也嚇了一跳。
「對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間。」
「你沒事吧?」項義和楊遠面面相覷。
等了約有五分鐘,仍不見她回來,項義心中擔憂,起身走向大廳轉角。
用三面油畫屏風隔開的盥洗臺前,張葉與鏡中的自己對視,臉上水流滑落,在尖尖的下巴上匯成水珠。
「你怎麼了?」項義躡足靠近。
「阿義,這件事……要重頭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