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齣,即為繳械。
老張點了點頭。
楊兵嘿嘿一笑:「其實,我有點兒不明白,既然你已經猜到我是要用十六個受害兒童擠走picu裡面的孩子,那麼小天鵝舞蹈學校的孩子送到醫院的時候,受害兒童加在一起已經超過十六人,怎麼你還能想到我會繼續製造事故呢?」
「因為打草驚蛇了。」老張說,「在綜合藥房裡抓到那個竊賊之後,備用病房裡的警官提出要把孩子們轉移回picu,而周芸回到急診大廳,確實考慮過這個建議。所以,當識破了你的計劃之後,我馬上想到,假如你接到了韓霜降發出的訊息,固然通過報警‘清除’了那個隱患,但也會想到警方出於安全,可能會把孩子們調離備用病房,保險起見,必須製造更多、傷情也更嚴重的受害兒童,不僅使picu徹底飽和,也使醫生們更加手忙腳亂,抽不出精力考慮其他事,只有這樣,才能把備用病房裡的孩子們‘留下’。」
楊兵用一種小心翼翼的口吻試探道:「那麼,當時長寧校區附近——」
「沒有伏兵。」
楊兵怔了片刻,嘆了口氣:「如此說來,後來我手機上收到的那個群發簡訊……」
老張點點頭:「一旦接到那個簡訊,以你對急診科的瞭解,自然會做出如下一番推測:當時已經過了急診的高峰期,所謂‘超過最大負荷’,不可能是醫護力量的不足,而必然是受害兒童加上其他疾病的留觀患兒,造成的留觀位置的飽和。於是你得出結論:picu的床位肯定已經被佔滿,不可能再空出來重新接收備用病房裡的孩子,所以你的終極目標只能繼續待在原地,這樣一來,你就沒有必要再在醫院外實施更多的犯罪了——當然,還有一點,就是那條簡訊包含了一條外人都不會懂,但你一定會注意到的訊息。」
楊兵苦笑道:「是‘暫停接診兩小時’嗎?」
「對,那實際上是給你限定了一個時間段。兩個小時內,你必須趕回這裡實施最後的犯罪計劃,否則兩個小時一過,重新開診的急診也許會解除那些症狀較輕的患兒的留觀,空出床位,給備用病房裡的孩子回到picu創造條件。到那時,一切就又不在你的控制之內了。」
望著對面的老張,楊兵驀地產生了一種幻覺,自己彷彿是一條魚,嘴唇被魚鉤鉤住後,左掙右扎卻絲毫不能擺脫,只能從水底望著岸上那個氣定神閒的釣魚人,這種幻覺痛苦而恍惚。
他慘慘一笑,指著樓下空場上那座覆滿白雪的城池:「恐怕不止給我限定了時間吧,就連我來到這個樓頂,也是你早已安排好的,對不對?」
「這麼說,也未嘗不可。」
楊兵一下子被激怒了,他噴了兩下鼻子,好像顱腔裡著了火一樣,從鼻孔冒出兩道白煙,用挑釁的口吻道:「你就不怕我真的登上那座城?那樣的話,我可就用不著到這樓頂上來了。」
風雪長天,老張仰頭一笑:「我料你不敢登城!」
一瞬間,楊兵想起了自己站在那座空城前的恐懼和戰慄:城門內空蕩蕩似伏千軍萬馬,風聲裡呼啦啦如同大廈將傾,天地間雪紛紛掩了叵測前程……就差一步,即可大功告成,卻就是不敢邁出這一步,好一番猶疑不定,進退兩難之後,他選擇了後撤和逃離……現在他明白了,真正讓他望而生畏的,並不是城門、風聲和瀰漫天地的大雪,而是第六感所覺察到的不祥。這座陡然矗立的空城,就像是在鐵一樣的現實中插入了一場荒誕不經的夢境,它絕不可能是正常的存在,一定是某個鬼神莫測的心機所設。自己無論怎樣絞盡腦汁、機關算盡,都註定是一場入人彀中、任其擺佈、枉費心血、毫無勝算的敗局!
楊兵抬起頭,長嘆一聲:「既然這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願賭服輸,我可以放棄原來的計劃——不過,我有個條件。」
「你說。」
「我得回家一趟,把有些事情安排一下,然後,我會自己去公安局自首的。」
老張笑了笑:「老楊,何苦再添一條人命呢?」
楊兵一愣:「什麼意思?」
「你是想把拘禁在家裡的張大山殺掉滅口吧!這樣一來,你固然是功虧一簣,但也再沒有任何能夠指證你是今晚連環犯罪真兇的有力證據,就算是韓霜降,她身上只有一個發出過報警簡訊的手機,接收方還是個太空號。而且為了避免你被抓捕後鬧個魚死網破,愛心慈善基金會也會想辦法讓她閉嘴的。」
楊兵望著老張的目光竟有些發直,好像被暴曬在陽光下中了暑的一條狗。
「不用這樣看著我,是你自己暴露出來的。」老張淡淡地說,「小天鵝舞蹈學校案件中,你為了逃脫追捕,將身上那件快遞員的衣服脫了下來扔掉,由於衣服袖子上沾有一塊牛奶的汙漬,使我們確認那是張大山的衣服。問題在於,我把那件衣服的所有兜袋開啟,翻了又翻,找了又找,卻什麼都沒有發現。」
「你……你在找什麼?」
「在刑偵工作中,尋找證據固然重要,但有些時候,尋找那些本該存在卻沒有存在的證據,更加重要——我清楚地記得,今天下午陳光烈要趕走‘藍房子’裡面的小患者時,陳少玲差點兒把她閨女住院期間的收費單扔了。後來鞏絨說爭取給她報銷了,她才把單據交給張大山儲存,張大山將它們塞進外套上面帶拉鎖的兜裡,還特意把拉鎖拉好。而我在你丟棄的那件快遞員衣服裡沒有找到。照理說,那些單據只要多報銷一張,就可以多給女兒爭取一份救命錢,張大山不可能把它們扔掉,而兇手為了偽造張大山的身份,恐怕有那些單據在兜裡才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更不會把它們掏出來丟棄,所以,把單據拿出來的人,一定是張大山自己。既然他是主動將兜裡的重要物品掏出另行儲存,所以我懷疑他和真兇是達成了某種協議,交換了衣物,扮成對方。後來推測出你的整個計劃後,我更傾向於你是編了個理由,比如要扮成送餐員暗訪之類的,請張大山配合工作,並以給小玲籌錢治病為條件,哄騙他交出自己的手機,扮成你的模樣,拿著你的工作卡去新區參加慶典。你屬於媒體人員,走專用的媒體通道,安檢只管刷卡上的二維碼,不會仔細核驗照片,這樣一來在刷卡記錄裡就有了你到場的資訊,事實上成了你在舊區連環犯罪發生時的不在場證明,加上慶典期間,市裡對舊區連環犯罪的訊息會實施管控,你也不擔心張大山會看到。而你在舊區作案時則刻意留下指向他的線索和痕跡,等到事情結束後,你再想辦法讓他‘徹底消失’,這樣整個案件就有了替你背黑鍋且永遠不能洗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