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李準突然想起來什麼一樣,抬頭看了看二人,「後來宋遠成也失蹤了是吧?當時負責這事的刑警還找過我,想了解一下這兩起案件是否有關聯性。」
「那您怎麼認為呢?」
「不好說。小孩子有被綁架、被拐賣的可能,宋遠成一箇中年男人,怎麼會平白無故失蹤了呢?哦對,有個事情,宋遠成擺煎餅攤的時候遇到城管,曾起了點小衝突,把腿給摔骨折了,還做了個小手術。據說他性格比較老實,從來不會跟別人起這種衝突,那天不知道怎麼回事,一下子就上了頭。可能女兒失蹤的事對他打擊挺大的,有人懷疑他是腦子出了點問題,自己想不開,離家出走了。」
回到局裡之後,周宇和方紋跑了一趟證物科,調取了宋小春和宋遠成兩起失蹤案的物證。有一卷當年的監控錄影,記錄下了宋遠成失蹤前最後的影像。
是一個街心公園門口的攝像頭拍攝下的畫面。不過當時裝置條件有限,畫面的顆粒感非常嚴重。
晚上七點四十五分,宋遠成穿著一件羽絨外套,戴著頂毛線帽,一瘸一拐地走進了公園。他臉上的表情非常平靜,看不出任何異常。然後八點十五分,宋遠成從公園裡出來了。監控拍到他走出公園,一直走到對面的馬路上,再然後就消失在了畫面中。
「他的腿,是因為跟城管發生衝突時弄的吧?」方紋看著錄影問道。
周宇翻了翻檔案,說:「對,就在失蹤案發生前不久……」
說到這裡,周宇突然心裡動了一下。他想到了一種可能性,這種可能性或許可以解釋宋遠成失蹤的一部分真相。但是,真的會是那樣嗎?
還不能確定。不過,就算真是那樣,也對目前的調查幾乎毫無幫助。
接下來,周宇又拿起了另一份物證,那是宋小春綁架案中的唯一物證——那封被塞進宋遠成家門口報箱裡的信。這是信的原件。
外面是一個相當普通的黃色信封,二十年前,在任何一家小商店都能買到。信封上面沒有寫字。
信封裡有一塊花花綠綠的布料,應該是從孩子的衣服上剪下來的,還有一小撮頭髮,想來是綁匪用來證明孩子在自己手上的東西。此外,信封裡還塞著一張字條,像是從筆記本上撕下的,有些泛黃。上面用黑色的筆簡簡單單地寫著一行字。
週六晚九點把五萬元放在西丁路郵局前的長椅下面不要報警。
之前在李婉家中見過這張字條的影印件,但當時方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觸。此時接觸到這份原始證物的時候,她才覺得渾身發冷。
這種直接與犯罪事件相關的證物,似乎本身就帶有一股令人膽寒的氣息。特別是在她知道這名被綁架的孩子已經死亡的前提下,更是覺得這份證物隱隱散發出某種恐怖的陰氣,彷彿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一個模糊而可怖的身影,正在實施著犯罪行為……
她搖了搖頭,試圖將那詭異而可怕的場景從大腦中清除出去。然而,不知道是否因為這種異常的緊張感刺激了她的思緒,某個之前一直忽略了的場景此時在她的腦海中復甦了。
「你怎麼了?」周宇看出她有些不對勁,在她眼前揮了揮手。
「我好像想起來……」方紋小聲嘀咕著。其實上次在李婉家看到影印件時她就覺得有些不太對勁,但是始終沒弄明白到底是哪裡讓她覺得奇怪。直到剛才那一刻。她看著周宇,認真地說道:「我在哪裡見過這個筆跡。」
周宇驚訝地睜大了眼睛。「什麼?真的嗎?可這封信是二十多年前寫的了,那會兒你才多大?」周宇一臉不相信的表情,然而他剛說完,就也發現了不對勁之處。
他低頭盯著那張紙上的字,明明之前看到影印件的時候沒什麼感覺,不知為什麼,今天卻突然像是產生了某種靈感一樣。周宇也覺得對這筆跡眼熟,可是……是在哪裡見到的呢?
「我知道了!是這個字!」方紋突然拿過字條,指著最後幾個字說道,「這個‘下面’的‘面’字!你看,這個‘面’字,裡面應該是兩橫,但是這個‘面’卻是三橫……我肯定在哪裡見過類似的寫法……」
周宇仔細一看,還真是,字條上的「面」字的確像是有三橫。大概是寫的人對這個字的寫法有誤解吧。
「也就是說,你曾在哪裡看到過這個‘面’字……」這時,剛才劃過腦海的那一點靈感突然與字條上的這個字聯絡了起來,「啊,是一號死者身上的那份購物清單。」
一號死者身上有一張手寫的購物清單,上面有「牛肉麵」三個字,其中的那個「面」字似乎也是這麼寫的。
很快,經過筆跡專家鑑定,證實至今仍未查明身份的一號死者身上的購物清單上的筆跡,與宋遠成當年收到的勒索信上的筆跡一致。
不久後,一號死者的身份也查清了。
家住東陽市平安小區的一位市民報警稱,一個叫王治國的男子租下了自己的房子,但最近失蹤了。警方初步判斷,這位房東所說的王治國與死者的特徵基本吻合。
王治國,男,在位於東陽市東南邊的東安鎮經營一家小超市。一個多月前他離開了東安鎮,超市門上至今還貼著「有事外出暫停營業」的紙條。警方調查後發現他乘大巴來到了東陽市,目前尚未查明王治國與宋遠成有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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