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東陽市的南區,是東陽市最老的城區。過去本地居民大都住在這裡,隨著市政府規劃出來的東區商業中心逐步開發,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在東邊買房或者租房,南邊便越來越冷清。大白天的,馬路上也難得見到年輕人的身影,推車賣菜的小攤倒是還持續著。

南區的某個居民區旁邊有一個小公園,公園裡有個工人文化活動中心,這顯然也是舊時代的遺留物。附近的老年人早就不去文化活動中心休閒了,不過文化中心頂層的小圖書室還開著。

李準已經在這裡工作了十幾年。如今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掃打掃衛生,從書架上找一本書,就著濃茶一直看到下班。

圖書室裡的書算不上多,都已經被借閱了無數次,有的都破破爛爛的了。一走進這間圖書室,便能聞到一股舊書特有的酸腐味。

每個月李準也會用不多的經費訂幾本雜誌和新書,偶爾也會有老人來這裡看看,所以他都會訂一些養生、健康類的書籍和雜誌。不過大部分時間,這間圖書室裡都只有他一個人。

剛來這裡的時候,他午睡時經常會做夢。在夢裡,他又回到了剛進警隊的那段時間,天天跟著隊長一起走訪。有時候他也會夢到受傷的那次,歹徒用刀子捅了他一下,他看著自己胳膊上的血,發現一點也不疼。醫生給他包紮好,衝他笑了笑,說:「回去歇半個月就沒事啦。」

在活動中心的圖書室幹了一年多以後,他就漸漸地不做那些夢了。他還在這裡認識了也在社群工作的妻子,兩人婚後很快生了個兒子。現在的大部分時間,他腦子裡裝的都是兒子的成績單和每天晚上要為老婆孩子準備什麼飯菜,過去那些事已經漸漸從他的大腦中抹去了。

但是昨天晚上,他又沒來由得夢到了過去的案子。

那起案子發生在冬天,李準剛參加工作沒多久。現在還能記得宋遠成來報案時的樣子。

宋遠成來時穿著一件棉大衣,臉上的鬍子像是好幾天沒刮過了,他哆哆嗦嗦地說女兒被人綁架了,按綁匪的要求交付了贖金之後,就再也沒音訊了。

綁架案發生在幾天前。當天下午,宋遠成的母親,也就是宋小春的奶奶,帶著只有一歲的宋小春,去附近的公園曬太陽。回來的路上奶奶就順路帶著孩子去市場買菜,菜市場里人很多,她買菜講價的工夫,一回頭孩子就不見了。奶奶在菜市場找了半天也沒找到孩子,只得回家。

第二天早上,宋遠成在自家門口的報箱裡發現了一個信封,開啟來裡面有一張字條,上面只有一句話,指示他何時將贖金送至某地。除此之外裡面還有一小塊從宋小春失蹤那天穿的衣服上剪下來的布料,以及一小撮嬰兒的頭髮。綁匪要求的贖金是五萬元,當時宋遠成手裡正好有一筆錢,他準備用這筆錢在學校附近盤一個正規店鋪做生意的。他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將這筆錢取了出來,按照信上的要求送到了指定地點。之後宋遠成在家裡等了兩天,也沒收到進一步的聯絡,這才去報了警。

在宋遠成選擇自己交付贖金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抓獲嫌疑人的最佳時機。

這起綁架案的線索很少,信上的指紋非常混亂,沒提取出任何有用的資訊。當時警方重點關注宋遠成的社會關係,因為從作案手法來看,綁匪對宋遠成的家庭情況非常瞭解。宋遠成家庭條件一般,全家都靠他擺攤養活,遠不是綁匪會選擇的目標。因此,警方一開始就將嫌疑人鎖定在了宋遠成的熟人之中。

然而,排查了宋遠成的社會關係之後,卻未能得到任何結果。最終,這起案子就被封存在了幾卷檔案之中。

李準也沒想到,竟然就成了二十多年未破的懸案。

李準把周宇和方紋請到了圖書室的「閱覽區」。這個區域不大,只有兩張桌子,平時極少有人光顧,只有在文化中心玩累了的老人偶爾會過來翻翻最新的養生雜誌。

李準先將案情向周宇和方紋做了一番介紹。連他自己都有些意外,時隔這麼久,自己竟然還記得那麼多細節。

說完之後他問道:「這麼說,現在可以證明,當年的被綁架女童已經死了,是嗎?」

周宇點了點頭。「基本可以確定了。」

李準嘆了口氣。「當時我就隱約覺得那孩子已經不在這世上了。不過後來宋遠成還一直在找這孩子……」

「當時有沒有發現什麼疑點呢?」周宇沒有接下老刑警的感慨,而是馬上提出了問題。他還沒有孩子,倒也不是不能理解這種行為,只是不太有深層的共鳴。這種情緒上的缺失讓他有的時候多少顯得有些「無情」。

方紋在旁邊,拿著筆記本。

李準收回似乎已飄向記憶深處的目光,認真地說道:「有好幾個疑點。首先,宋遠成只是個擺攤的,家裡沒多少存款,如果綁匪的主要目的在於要錢,為何會盯上他呢?去綁架有錢人家的孩子不是更保險?第二,當時宋遠成手裡剛好有五萬塊錢,綁匪索要的贖金也恰好是這個金額,就好像早就知道他有這麼多錢似的。第三,宋遠成按要求交了贖金,孩子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了。退一萬步說,就算綁匪是為了報復才實施綁架的,那不是更應該讓宋遠成知道孩子死了,他才會更痛苦嗎?」

周宇緊皺眉頭,問道:「贖金的金額確實很可疑,那當時排查宋遠成的社會關係後發現了什麼可疑人員嗎?」

「最後都排除了。宋遠成就是個擺煎餅攤的,跟人沒仇沒怨,來往的親戚不多,但都處得還行,鄰里朋友間也都互相照應,挺和諧的。」

「不是有一封信嗎?和他周圍人的筆跡比對過嗎?」方紋突然插嘴問道。

「比對過,沒有字跡吻合的。」李準敲了敲桌子,嘆道,「要是宋遠成在收到信的時候就報案,這案子可能就破了。關鍵就是錯過了破案的最佳時機。」

的確,根據目前的資訊來看,熟人作案的機率很大,如果當初宋遠成早一些報警,也許孩子就找到了。那麼,是不是也就不會有後續的一連串案子了呢?

正是宋遠成當初的一念之差,導致了後續的連鎖反應。大概他也曾經在事後無數次地後悔過,如果當初自己沒有看過那則名人綁架案撕票的新聞,或者如果自己再堅定一點,是否一切都會不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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