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吃完早飯後我就有睡意,只怪晚上沒有睡好早上按時起床,這種狀態一直延續個把月時間。
每年7月下旬到8月上旬,是鄂南最炎熱的季節,白天氣溫在41度左右徘徊,低於38c的日子很少,除非颱風來打攪。工作隊房子由於頂層沒有蓋瓦,室內又沒有隔熱層,水泥天花板在陽光下暴曬14個小時,整幢房子就像一個大蒸籠。
空調不頂用,吹出的是熱風,到深夜3點才有涼意。
天亮即醒是我多年養成的習慣,已形成生物鐘。儘管沒有睡足,但是絕對不會賴床,沿富水湖跑上一段路程,然後爬山,再在農戶家屋頂走八卦步。出了一身汗後回家吃早餐,又出一身汗,擦乾後搬出一把椅子坐在門邊,任湖風吹拂,很是愜意。
不一會便有睡意,迷迷糊糊之中聽到有人喊我,是駱河生支書、三組組長方祥生和四組組民朱美利。
方祥生說,三組組民朱貝衛在山頭市遭遇車禍身亡。他是家中長子也是獨子,上有老下有小。車禍已經發生12天,朱家至今沒有得到一分錢賠償。
他指著朱美利說,這是朱貝衛的叔叔,具體情況讓他給你講。
朱美利說,他大哥即朱貝衛的父親朱美學已從長銀灘趕到山頭市,同時朱貝衛的妻子趙群從福建南平趕往山頭市,他的侄女即朱貝衛的小妹朱玉鳳從杭州飛到山頭市,然而到醫院沒有見到親人最後一面,朱貝衛搶救無效死亡。據傳回來的訊息,肇事司機是個20歲的年輕仔,農村人,家裡很窮,屬於那種「殺我無血,剮我無皮;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隊伍。肇事車輛屬於報廢、無主、無車牌黑車。現在還不知道肇事車輛與肇事司機之間的關係,如果是肇事司機偷來的或者是借來的還好辦,還可以找到車主,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的,那就是倒了八輩子大黴。這樣的人命案,總不能以「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來打發受害者家屬。人命關天,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侄兒不能白死,得有個說法。可是山頭市隴湖區交警說沒有辦法,叫他們朱家到法院起訴。現在怎麼辦。
我問他去了法院沒有。
朱美利說不知道,聽大哥說山頭市那邊好像在踢皮球,在敷衍外鄉人。他哥哥、侄女及侄媳婦人生地不熟,身上帶的錢用完了,家中寄去的錢也快用完了,現在沒有錢接濟,他們朱家到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地步……沒有辦法,這才來找工作隊。
我安慰他不要急,先把情況說清楚,我來想辦法。
然而他說不清楚,不是這不知道就是那不知道。我說有交警事故鑑定結論嗎?
他說沒有。
我說肯定有,請他馬上打電話問他哥要。
電話打通,有。
我說拍個照片發過來。
好在朱貝衛的愛人趙群會使用現代通訊工具,只一會工夫,我手機上收到資訊。
不叫鑑定結論,叫事故認定書。檔案頭全稱是:山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隴湖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文號:山公交認字第2016070033號,發文時間:2016年7月29日。
我認真瀏覽一遍,認定書簡單明瞭,不是朱美利所說的黑了天,而是索賠有希望。在這起事故中,肇事司機負全責,肇事車輛也不是黑車,也不是報廢車,而是達到報廢標準的車,並且有牌照有戶主,還是外籍小轎車。
外籍車意味著財富。在我們都寧,黑牌照的車是外籍車,一般都是外資企業老總座駕。說明這臺車有來頭,車主大小是個老闆,並且還是個外資老闆。既然肇事司機是個窮小子,那麼肇事車主可以彌補這個不足。
我再問朱美利,事故前朱貝衛是在上班的途中還是在辦私事。
他說不清楚,反問我這與車禍有什麼聯絡。現在他們朱家草木皆兵,生怕說錯話影響事故責任認定。
我說有關係,如果是上班途中,那麼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賠付,並且不影響交通事故賠付金額,也就是說可以得到雙倍賠付。
原來如此,他馬上打電話問侄媳婦趙群。然而得到的回答不是在上班途中,而是去找工作的途中。之所以這麼肯定,是因為朱貝衛與遠在福建的妻子保持熱線聯絡。
也就是說朱貝衛沒有找到工作,不是在職員工。在職與不在職是兩個概念。
本來朱貝衛有工作,夫妻倆在外打工。由於工作環境、工資待遇沒有達到理想水平,想換一個地方、換一個崗位,於是想到去發達地區山頭市發展。夫妻倆商量好,由朱貝衛打前站,等找好工作後再通知愛人過來。為了節約開支,他騎上愛人剛買不久的新摩托車,一路南行,行程900多千米,一路平安無事,沒有想到在山頭市的第二天就出事。真是天有不測之風雲,人有旦夕之禍福。
人死不能復生,現在朱家最大的心願是儘快拿回賠償、儘快安葬親人。然而山頭市方面的態度讓他們擔憂,總感覺是在踢皮球,更怕不能按章辦事。
朱美利問我有沒有辦法讓山頭市方面秉公執法、按章辦事。
我說有,請律師出山。
朱美利說沒有錢。
我說不要錢。
他以為是工作隊出錢。
我說工作隊不出錢,律師也不收一分錢。
他疑惑地望著我,有這樣的好事?
我說這樣的律師在縣總工會職工權益維護中心和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他問需要辦些什麼手續。
我說最好去鎮政府開個證明。
駱河生支書說帶他一起去。
有駱河生支書出面當然更好。我說如果這步棋走不通,再來找我。
朱美利連聲說感謝。
他們一行到了鎮政府,正好碰到程剛毅鎮長。駱河生支書說明來意。
程剛毅鎮長說人命關天,市工作隊都在過問此事,鎮政府不能不管。他馬上打電話叫大場鎮司法所所長到鎮政府來,責令他帶上朱美利一行到縣法律援助中心辦理手續,並帶一名律師同赴山頭市。
還嫌不夠,程剛毅鎮長還與南山縣山頭市商會熟人聯絡,請他們出面做好協調、接待工作。
二
我與朱貝衛不熟,他一直在外打工,回家的日子不多。
由於他父母不是貧困戶,所以沒有他家檔案。事後我才知道,他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父母身體健康,在家以養魚、種橘為業。他在家排行老大,30歲。手下還有兩個妹妹,都已出嫁。特別是小妹朱玉鳳日子過得不錯,在杭州買房定居。他的妻子趙群,25歲,四川人。兩人育有兩個兒子,大的4歲,小的不到1歲。
就是這樣一個讓人羨慕的家庭,卻毀在一個醉漢的車輪下。
2016年7月22日5時15分,朱貝衛騎著妻子的c×××××號牌兩輪摩托車,行駛在應聘的道路上。由於天剛亮,街上的行人和道路上的車輛屈指可數。朱貝衛前方是一臺無號牌兩輪摩托車,再前方是一輛小轎車。當小轎車行駛到長江路中國人民銀行山頭市分行路段時,突然右駛,撞上後邊同向行駛的那臺無號牌兩輪摩托車,小車頓時失控,帶著無號牌摩托車就地掉頭。朱貝衛來不及剎車,被失控掉頭的小車腹部碰撞、擠壓,人和摩托車倒地。一時金屬碰撞聲、地面與金屬的摩擦聲以及地面與金屬、金屬與金屬之間摩擦碰撞產生的火花讓路人紛紛躲避。失控小車繼續橫衝直撞,直到撞到路邊路燈才停住。
司機下車後看著滿地的殘片和兩個倒在地上呻吟的傷者,沒有想到救人,而是想到逃跑。逃跑之前他拿出起子和扳手,拆除d×××××號牌,然後棄車逃離事故現場。
路人打電話報警。
朱貝衛和那位無號牌摩托車司機被送往山頭市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住院搶救。醫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挽回了那位無號牌摩托車司機生命,朱貝衛卻醫治無效,於當天17時左右死亡。
肇事司機陳某民在公安機關偵查壓力下,三天後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根據肇事司機陳某民交代,他20歲。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是飲酒後駕駛,駕駛的d×××××已達到報廢標準,且檢測為制動不合格車輛。
真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
這種情況不出事才怪。
同時查明瞭陳某民不是車主,車主為山頭市隴湖工業園謝某彬。
現在交警要搞清楚的問題是,陳某民是通過什麼渠道弄到這臺小車,是盜竊還是租借?
他說是購買,花了3000元從熟人手上購買。這個熟人是同鄉王某鵬。
交警要他出示購買手續。他說沒有,是現金交易,也沒有辦理過戶手續。
立即傳訊王某鵬。
王某鵬,男,時年26歲。
王某鵬很快承認是他所為。
問題又來了,王某鵬也不是車主,他怎麼能賣別人的車?
他說是幫一個朋友賣車。
朋友叫陳某傑。
傳訊陳某傑。
陳某傑是山頭市一家車行老闆。到案後不承認與王某鵬是朋友,也沒有委託他賣車。
一個說委託了,一個說沒有委託,王某鵬拿不出證據,證據鏈斷裂。
傳訊車主謝某彬到案。
然而他是香港人,不知道人在什麼地方。
調查到此結束。
到了下結論的時候。山頭市隴湖區交警大隊認為,陳某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七十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認定陳某民負有事故全部責任。
隴湖區檢察院收到交警認定書後,決定對陳某民以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
就在這時,南山縣兩名律師到達山頭市。與家屬接上頭後,他倆立即趕到隴湖區交警大隊瞭解情況。隴湖交警認為,他們所做的工作已經完結,有關人身損害賠償問題之前他們也與肇事司機及家屬進行了溝通,希望他們能夠認識後果的嚴重性,積極主動理賠,爭取受害者家屬諒解。也許是肇事司機家境不好,也許是有「打了不罰,罰了不打」的錯誤想法,肇事司機父親拿出1萬元後再也不肯出錢。交警沒有辦法,協商工作只能做到這一步,至於賠不賠,賠多少,那是法院的事,隴湖交警建議兩位律師去找法院瞭解情況。
三
朱美利再次找到我,說家鄉律師在山頭市進不了隴湖區法院的大門,他大哥、侄女和侄媳婦在山頭市乾著急。山頭市消費水平比南山高,每天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就是一大筆,朱貝衛的屍體停放在太平間每天要收停屍費,長此下去他們耗不起,希望能快辦快結,早日把朱貝衛的遺體帶回家。
這種心情我能理解。律師進不了法院的大門我還是第一次聽說。也許是他們欺生,那麼就請熟人出面,這個熟人就是工會組織。
我想通過工會職工維權這個渠道,聯絡上隴湖區總工會,請他們出面過問此案,也許效果要好一些。還有一個辦法,他法院的大門不是難進嗎,讓記者去敲開他們的大門。記者是無冕之王,每個單位都有義務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諒他們不敢阻攔記者。
主意已定,立即實施。
電話聯絡上市總工會分管職工維權的副主席陳先漢,我請他與南山縣總工會協商,由南山縣總工會出面,聯絡上山頭市隴湖區總工會,請隴湖區總工會幫忙,共同做好法院的工作。
陳主席說好,立即與南山縣總工會聯絡。
不一會,南山縣總工會朱主席打來電話,問了一些情況後表示全力支援。
稍後我與都市報徐記者聯絡,請求媒體支援。
她說這是記者的職責,很樂意此行,不過出遠門特別是出省,必須請示領導。
我問她領導是誰,她說是李總。我們是熟人,相信他會答應。
過了一會,都市報李總與我通上電話,問清情況後沒有提出任何要求,說要全力支援。
像這種情況報社一般會提出差旅費要求。
兩路隊伍做好出發準備,只等我的通知。
朱美利再次來到工作隊,他說正規的渠道先緩一緩,他們朱家要學社會上通常的做法、也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就是組織親友團上訪。
我說來去花銷太大,並且路途遙遠不安全,還影響社會穩定,最好先用我的辦法試試。
他說來不及了,昨晚已經出發,一共20多人,租了一輛中巴車,現在正在去山頭市的路上。
我問誰出的主意。
他猶豫一陣,說是被逼的。
我知道他不肯說出這個幕後「高人」。
他說如果按正常程式、正規渠道辦事,那麼他們等不起,也沒有這個精力、財力、人力、物力耗在這上面。農村有入土為安的習俗,朱貝衛的遺體一天不拉回長銀灘下葬,他們整個家族一天都不會安寧。時間越長,他們朱家越被動,甚至精神會崩潰。目前朱家沒有一點積蓄,下一步住院費、停屍費、火化費、安葬費都要錢,要是等判決結果出來,等拿到錢再來辦後事,不知是何年何月,還有可能拿到的判決書是一紙空文。按照肇事司機本人及其家庭收入情況來看,不能執行到位的可能性很大。如其乾等,沒有希望的等,倒不如主動出擊,到山頭市政府上訪,請市政府先拿出一筆錢來安葬死者。只有死者安葬了,活著的人才踏實,整個家族才能平靜。這樣以後的事可以等,可以以後再說。
不能說想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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