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小孩們總算靜了下來。

影片播放完畢,學生紛紛舉手問問題。

乃娟一一解答。

「人類是卵生?」

「我們的生命之源,的確由一枚受精卵開始。」

一個小小圓臉的可愛女孩大惑不解:「卵子在一個人身上,精子在另一個人身上,如何結合呢?」

這下子連吳乃娟都咧開嘴笑個不已。

難怪譚心要把她叫來幫忙。

乃娟儘量用最精簡的言語講解。

她發覺校長出來旁聽,同時,向譚心表示讚賞。

校長與乃娟握手致謝。

她一走開,乃娟便對譚心說:「沒有下次。」

譚心卻說:「這群小學五年級學生,一直到七老八十,也會記得,某一個星期三上午,一位漂亮瀟灑的大姐姐,來學校為他們講解性教育。」

「會嗎?」

「換了是你,你也記得。」

「嗯。」

「多好,女生從此對她們的週期沒有疑竇。我小時候因無知受到極大震盪,今日想起,仍覺悲痛。」

「時代有進步。」

乃娟喝完一杯茶告辭。

譚心千謝萬謝送到門口。

走到車旁,乃娟忽然覺得有人在身後看她。

這是動物靈感。

她立刻轉過頭去,可是又看不見有人。

乃娟想到上次也是到學校做義工,她看到了李至中,當時還以為他是職員。

她開著四驅車走了。

她有點出神,直到後邊的車子鳴喇叭,她才醒覺地提高速度。

駛近花檔,停下來,買一大束姜蘭,這時,又好像有種特別感覺,她再次回頭看。

但是,花檔附近只有她一個人。

吳乃娟想念牽記李至中,這是不爭的事實。

真奇怪,乃娟從不覺得李至中是會叫人縈唸的一個人。

回到公司,她如常工作。

每一對夫妻都有訴不盡的糾紛。

這一對因婆媳不和,要求協調。

陸太太打扮時髦,可是頸上帶一條純金鍊子,墜著一面橢圓形金牌,老式地刻著花好月圓四字。

對於乃娟這一輩來說,月缺月盈,不過是一種天象,同颳風下雨一樣,絕對難以引起遐想,而溫室之內,必有芳草,什麼時花都有,她從來對花好月圓沒有太大的憧憬。

但是這一刻她若有感觸。

她聽見自己輕輕說:「你同婆婆,其實是陌生人,忽然一起生活,一定不慣。」

陸太太如逢知己,落下淚來。

「一時間不能夠愛屋及烏,也情有可原。」

陸先生啼笑皆非:「家母不是烏鴉。」

乃娟說:「你太太嫁你,不是嫁你母親。」

「那麼,吳小姐,我應該怎麼辦?家母才五十七歲,還未有資格進老人公寓。」

「她可有職業?」

「她一生都是家庭主婦。」

「呵,沒有自我,最最失策。」

「她是老式婦女,當年人人如此。」

乃娟說:「看得出你敬愛母親,是個好兒子。一個人即使賺得名利,但一不能孝敬父母,二不能友愛弟妹,也是無用。」

「吳小姐,你對我們困境有何忠告?」

「也許,搬到郊外複式房子,母親住樓下,像一個房東;你倆住樓上,似房客,孩子們則上下跑,會不會好一點?」

陸太太跳起來:「我怎麼沒想到!」

「上班路途遙遠——」

「我願意。」

乃娟微笑:「或是在市區租兩個小單位,相鄰,一個家務助理兩家走。」

「我們經濟上可以負擔得起。」

「只不知母親怎麼想。」

陸太太大怒:「陸家棟,你若連這一步都不肯走,這樣好了,你與慈母住一邊,我與子女住一邊。」

那孝子才誠惶誠恐地說:「是,是。」

乃娟好奇:「你可有弟妹,抑或是獨子?」

「他有一弟一妹,都有優差。」

乃娟說:「孝順是好事,千萬別嫁忤逆子,沒良知的人對女人不會好到什麼地方去。」

「吳小姐說得對。」

「另置一個家,的確需要花費一大筆。」

「你剛才不是說值得?」

陸太太很堅決:「負擔得起,沒問題。」

他們離開乃娟辦公室。

吳乃娟會同公婆一起住嗎?

乃娟笑了。

相處易,同住難,最好連夫婦都分開住,狀態良好再見面。

北美洲有一種相連的屋,連在一起,卻不同門,各自為政,要見面只一步之遙,最適合剛才那家人。

乃娟收拾桌上檔案。

新老闆進來了,絮絮談起公事,顯然沒有把乃娟當外人,一副黑粗框眼鏡竟有這樣大功效,始料未及。

下班時間到了,乃娟披上外套。

新上司問:「天天穿灰色,不悶?」

乃娟謙遜答:「我就是那樣一個人。」

多年來她有驚無險,就是靠這個優點。

上司很滿意,放她離去。

不願下班的她又去纏另一下屬聊天。

乃娟倒是有一個地方要去。

她買了鮮花、果籃到社群泳池去看耆英泳賽,教練正是利家亮。

訓練整年,今日見真工夫了。

只見老先生、老太太一字排開,一本正經的初賽,淘汰剩下十個人。這十名當中又有一人棄權,只有九人參加決賽。利家亮百忙中前來招呼。

「我帶了安慰獎,請允我送給最後一名參賽者。」

「乃娟你真有心思。」

「頭獎是什麼?」

「獎牌一面及一年健康食品。」

哨子一響,老人家躍入池中,各自奮鬥,親友們在一旁歡呼打氣,情況非常熱鬧。

乃娟覺得利家亮已經賺得功德。

冠軍是一名近七十歲的老先生,最後的是一位八十歲婆婆。

乃娟送上安慰獎,叫老人驚喜不已。

乃娟向正在忙的利家亮揮揮手,悠然離去。

不必再躲在一角,多好。

乃娟靜靜駕車往郊外。

今晚,一定要鼓起勇氣敲門。

敲李至中的門。

難得他仍在本市,況且,屋內沒有女伴。

車子駛到他門前,乃娟呆住,只見小路兩邊停滿汽車,分明正舉行宴會,起碼有三十幾人參加。

乃娟微笑。

什麼,至中也愛起熱鬧來?

剛在猜疑,身邊有一輛車子停下來:「之之,你也來了,一起進去吧。」

那是一對年輕男女,分明認錯了人。他們手中捧著一瓶香檳,親熱地說:「你沒帶酒?不怕,伊凰,把另一瓶給之之。」

他們非常豪爽可愛,拉著乃娟手進屋去。

乃娟有點忐忑,見到主人,該怎麼說呢?

另一個年輕人迎上來:「歡迎歡迎。」一派主人姿態。

咦,這是誰?

「阿瞿今日可風騷了,借了表哥別墅慶祝升級加薪,來,大家敬他一杯。」

原來如此。

乃娟衝口而出:「你表兄呢?」

「因公外出。」

乃娟失望低頭。

屋子裡一切陳設如舊。

她輕輕推開書房門,看到佈置同從前一模一樣。

乃娟無限感慨。

有人遞一杯酒給她。

她多希望那人是真正的屋主,但是不,是那個叫她之之的年輕人。

「之之,大家都結婚了,只有你,條件不要定得太苛刻。」

乃娟微笑:「謝謝忠告。」

「你自己有文化不就行了,不必要求對方亦有藝術修養。你剛承繼鉅額遺產,那人也毋需富有,你說可是!」

「很對。」乃娟笑。

之之是誰呢,遭遇與她這樣相似。

「錯過機緣,以後就麻煩了。」

「你說得對。」

「乾杯。」

他想一想:「不如介紹阿瞿的表兄給你。」

乃娟跳起來:「不,不。」

「為什麼不?你又不認識他。」

「那位李先生已經有女友。」

「是嗎?原來你倆相熟。」

乃娟跟著叮囑:「你千萬再別給他介紹女性。」

「你看你多緊張。」

有人叫他,年輕人走開。

乃娟訕笑起來,一定是喝醉了,才會講出這樣奇怪的話來。

她在書房逗留了一會兒,便悄悄回家。

這次的勇氣並沒有換回什麼,主人不在家,她撲了一個空。

當日惱羞成怒,一定要攆他走,真是幼稚。

她不是之之,但是,對之之的忠告,一樣適用。

她寫了一封電郵。

「許久不見,不知近況可好?如果願釋前嫌,請於下星期一下午五時三十分在老書店見面,乃娟。」

手指按在發件鍵上良久,始終沒有按下去。

乃娟嘆息。

她還是放不下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