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棲身

群星 七月 第1頁,共2頁

安森青教授當天晚上就遞交了申請。經過一大堆複雜的談話、審查、脫密手續之後,終於在第二週離開珠海,回到了南京。

60k黑體輻射的原始資訊現在已經轉譯完畢,成了資訊量放大了幾千倍的基因資料。安教授在工作記錄上寫道:「雖然完全不符合地球上現有生命的dna資訊結構特徵,但相信這些資訊應當作為生命的遺傳資訊來進行表達。」這是正式列印的文本,旁邊還有一小行潦草的手書:「我們可能要面對創造地球生命規則的東西了。」

按照安教授最後的意見,這些基因資訊應該以完整的獨立生命遺傳dna結構進行後續培養處理,僅僅半天,這個計劃就從領導牽頭的科委會那邊獲得批准。以這種審批級別而言,簡直快得無法理喻。

在安教授離開的同時,基因破譯工程正式展開,這個專案的需求也很快清晰化了。科委會牽頭網羅國內最優秀的科研工作者,這時候工程連個代號都沒有就說不過去了。問起汪海成的時候,他也沒什麼想法,倒是白泓羽跳出來說:

「群星,我們的征途,我們的宿命,我們的歸處。」她說,「‘群星工程’怎麼樣?就叫這個吧?」

汪海成覺得不錯,在群星中發現的戴森雲,來自群星深處的訊號。

於是,群星工程正式上馬。

隨著神秘資訊破譯工程的推進,汪海成從核心領導者的角色漸漸變成了一個旁觀者,或者說回到了本來應該在的位置上。在位置的變化過程中,他很佩服那個名叫趙侃的資訊工程兵:他老老實實任勞任怨地給大家提供it支援,絕不吹噓自己做了多大發現,彷彿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汪海成意識到,本質上自己跟趙侃差不太多,只是碰巧發現了這些東西。不管是密碼學、資訊理論、生物技術,他都是外行。而在現在這個工程中,理論天文和物理學的相關研究越來越邊緣化,越來越像一個工程學課題,而不是理論研究。這東西的來源成了一個天文物理學的背景知識,熔鑄成了一把高懸於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在怎麼看待這把劍上,白泓羽和汪海成之間很快產生了嚴重的分歧。白泓羽無法理解汪海成的恐懼,汪海成也無法理解白泓羽的狂熱。可能是因為專案的實際工作並沒有太多他們可以參與的地方,兩個人的爭執也越來越多。

「感覺好像昨天我們還都在搞國民革命,今天就發現你入了國民黨,我入了共產黨一樣。」汪海成有一天這麼對白泓羽說。

「老闆,你未老先衰啦!」白泓羽笑他,「怕東怕西的,你又不是安老闆,又沒有老婆孩子。」話音剛落,她就明白說錯話了。是的,沒老婆沒孩子,沒房子,勾起了汪海成的痛處。

在一個緊張的專案裡當閒人是很可怕的,汪海成也就沒有理由去逃避那些他不得不做的事情——關於那房子的麻煩。

他已經找好了房地產訴訟的律師,之前卻一再地推脫工作忙,沒空。律師催了他好幾次,甚至忍不住對他說:「不能皇帝不急太監急,你自己的房子啊。」他這才不得不再次去事務所和自己的律師見面。

律師姓馬,珠海本地人,典型廣東人的臉,又短又瘦,看起來十分精明,很不好惹,一副很適合做非訴經濟律師的模樣。馬律師早就把資料看得爛熟,這樣的案子她這些年接了不少,已經快成自己的專項業務了。早十幾年前其實她並沒想過專精房產訴訟,尤其是珠海房子早些年簡直是廣東的一股清流,一直穩而不漲。但自從橫琴從一個偏遠郊區漁村變成了澳門飛地,珠港澳大橋修建完成通車後,珠海突然間從一個不太成功的經濟特區變成了連線深港澳的後花園,房價一夜之間飛漲了很多倍,於是糾紛暴增,馬律師順勢成了吃這碗飯的紅人。

房產糾紛裡,訴訟雙方三教九流什麼人都有,看似忠厚的本地農民三道轉賣外帶抵押的,做生意破產反倒廠房拆遷突然暴富的,衣冠楚楚僱著司機一年四處旅遊全靠二道倒手轉租的。一來二去,馬律師練出一雙毒眼來,看人不過十分鐘就能大致摸清底細和糾紛預期。

跟汪海成只見了一次面,她就感覺這個委託人不好搞。他話不多,偶爾還有點吞吞吐吐,好像少點膽子,不好意思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這樣的人有兩種,一種是自己沒主見,你說什麼他聽什麼;另一種是早就定了主意,不管你說什麼他都點頭,誇你「說得有道理」,但轉過身就把你說的話忘到九霄雲外。

第二種客戶最可怕,經濟糾紛最怕的不是糾紛,而是委託人不按經濟賬來算。

第二次見汪海成的時候,她覺得這年輕的副教授比第一次還要憔悴些,寒暄兩句他就倒在了椅子上,律所前臺給他端上一杯咖啡,他一口喝乾。

「您看起來很累啊。」馬律師笑道,「是這樣的,上次我們見面事情沒有說完,您就忙著回學校了,所以我還是要把事情都確認清楚。上次我給你說過這個案子的勝訴可能性很高。」

「嗯。」

「您的意思,也是希望向法院起訴,要求賣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產交易,對吧?」

「對啊,你不是說勝訴機率非常高嗎?我記得你說最近深圳、上海都有這樣的案件,基本都贏了的。」

「沒錯,是這樣。但之前我們並沒有把這個事情完全說明白。」

汪海成臉色一變,但話還是說得客氣:「嗯,說嘛。」

「我還是從頭開始說吧。按照法律,這是一個合同違約,是違法的。這種事情有三種處理方案:

「第一種,買方,也就是你,接受違約事實,改變合同條款,繼續履行合同。也就是加錢,或者部分加錢。」

汪海成只是搖頭,「絕對不行。」也不像別的委託人,這時候噼裡啪啦倒豆子一樣,新仇舊恨恩恩怨怨地說出一大堆事情,他只說了四個字,就不再多說什麼。這又加深了馬律師之前的印象。

如果一個人願意主動解釋自己選擇的原因,那麼你就可能瞭解更多的資訊,理解他的思路,然後從其他方向來給他找出解決方案,用別的辦法來滿足他的要求。但如果只是說「不」,你就斷了這門路子了。馬律師只能先放著,繼續往下說。

「第二種,是止損,解除合同,如果可能,追究對方違約責任。這個房子你就不買了。我想這個你肯定也是不認可的。」

「那肯定。不買這個房子,我不還得再找別的房子買?先不說有沒有合適的房子,光是現在這個房價,我多出的錢就可能比加錢還多。」

馬律師點頭表示理解。

「那第三種辦法,就是死磕,起訴,要求法院判決繼續履行。」

「嗯。」汪海成只嗯了一下,但頗有些不耐煩,臉上上分明掛著「這不就又繞回來了」的意思。

「說到起訴的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達成一致。就是我們的目的是最大程度減小你的損失,而不是為了解氣,或者說‘討個說法’‘追求正義’,對吧?」

汪海成明顯愣了一下,但欲言又止,最後才點頭小聲說:「嗯。」

「那我們就來算一個包括訴訟在內的各種方案的成本。」包括訴訟在內的方案,也就是還有訴訟以外的方案。兩句話,馬律師就從「一定要起訴」變成了「考慮進行訴訟」。

「成本包括三方面,一個是經濟,一個是時間,另外還有一個,是將來可能出現的未知情況的影響。

「具體先說訴訟,這裡面,經濟成本首先有四塊肯定要出。第一塊,法院的訴訟費。這個是由原告先繳納,然後由敗訴方承擔。具體的費用標準是國家制定,根據訴訟標的額的比例來收的,訴訟標的額標得越大,比例越低。

「訴訟標的額在這裡你可以理解為房子的價格,」她解釋了一句,「我們這個房子你可以按百分之一左右來預估。就百分之一吧。」

百分之一,就是一萬多,小兩萬。

「當然,官司贏了就不需要你出。但我們律師不是搞詐騙的,我只能說勝率高,不能說這個錢一定是對方掏。這個要先說明白。

「第二塊是律師費,做訴訟的律師費肯定跟非訴訟協商的律師費是不一樣的,我這邊訴訟的費用大概五萬左右;非訴訟的話,大概八千。這筆錢是你的硬支出,不管官司勝敗都要給的。」

七萬。

「這兩種你應該也都瞭解過。接下來的你可能就不太清楚了。第三塊,叫訴訟保全申請費。因為你這個是房產訴訟,要避免在訴訟期間對方把房子賣掉、轉讓或者贈予,總之就是變成不是他所有的了。否則,到時候不管是贏了還是輸了都一點用也沒有了。因此,你要向法院申請把它查封。這筆錢大概是五千到八千,也是隻要起訴,就一定要出。」

小八萬。

「第四塊,叫保全擔保費。呃,這個比較麻煩。簡單地說,就是因為第三項的訴訟保全申請費不高,對,相對查封的資產價值來說,不高,不到百分之一,所以法律規定申請訴訟保全的時候,申請人要提供相當於查封資產一定比例的擔保物。之前更麻煩,是按百分之百算的,也就是申請一百五十萬的房產查封,你就要提供一百五十萬的資產擔保給法院。」

汪海成的眼睛瞪得溜圓,一時說不出話來。

「別急,別急。我說了嘛,之前是這樣的。但現在法院是可以接受擔保公司,或者是保險公司提供的保函作為擔保的。這變成了擔保公司的一門生意,費用是保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就是說,如果你不能提供一百五十萬的抵押擔保資產,你就需要去擔保公司出具一份保函,費用是一萬五到兩萬二。」

十萬。

馬律師看得出來,汪海成已經有點傻了。是的,正常人哪裡想得到,一個房產糾紛中自己有理有據、證據確鑿的案子,光是起訴的成本就會如此之高?就演算法院分分鐘判下來勝訴,自己也損失了整整十萬塊錢。副教授那點工資,一年能存下十萬嗎?

而對方違約起來,成本可是零。

最開始做房產糾紛案子的時候,對這種事情,馬律師還會覺得不舒服。每次給人講到這裡,有的人會暴怒,有的人會嚇呆,還有的人會崩潰大哭。汪海成還算好,都沒有。

「還有些亂七八糟的,就不說了,這四塊是最重要的金錢成本。我再強調一遍,這是訴訟成本,不是勝訴的代價,如果輸了,這個錢也是要花掉的。」

「說完了金錢成本,再說時間成本。這種訴訟,一般來說一審期限是三個月,二審期限還有三個月。也就是說,最好要做好三個月的準備,最差的情況,就是半年。如果是別的案子,可能時間沒有那麼重要,但房產這個東西,你肯定比我還清楚,珠海如今的價錢是隨時在變,一方面訴訟的房子價錢在變,等於你訴訟的金額在變,心態肯定也跟坐過山車一樣,各種變數都有可能;另一方面,假如到時候因為各種原因你沒法拿到房子……」

馬律師的話沒有往下說,汪海成也明白。

「這就要說到最後一點了,假如勝訴,你能不能拿到這個房子。」

「啊?」如果前面只是挑戰汪海成的承受能力的話,這句話他真是懵了。

「是的。判決只是法院的判決,還有執行的問題。說句不好聽的,執行難執行難說了二十幾年了,執行還是難。你勝訴了,如果對方不配合,那就要等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又涉及很多問題,比如……」

一步一步地,馬律師看得出來,汪海成之前堅決的訴訟要求現在開始猶豫了。

「那你的建議呢?」

「我剛才把訴訟的成本都列出來了,十萬塊錢往上,再加上判決、執行的不可控因素……所以我們應該達成一個共識,如果其他做法能做到整體成本比這個小,我們就應該選擇其他做法。如果其他做法成本比這個高,我們當然就選擇訴訟。這點沒有問題吧?」

「沒有。」

「判決、執行,這個是不可控的,我們可以把它大概標個價錢。就算每個一萬,可以吧?加上時間成本,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看:如果我們能跟對方協商,在加錢十三萬以內完成這個交易,這個方案就比訴訟更好。」

離說服汪海成協商只有一步,整個脈絡已經梳理清晰。馬律師更擅長做非訴訟,但她也不會昧著良心誑騙委託人按自己的想法走。這需要技巧,這方面她爐火純青。

「如果你覺得這裡算得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再商量,但是我希望保證我們的處理原則。就是說,用訴訟的成本作為標準,找一個最好、成本最低的辦法解決房子的問題。比如庭外協商……」

「等一下,」汪海成叫道,「也就是說,我想我理解得沒錯的話,購房買賣雙方即使簽訂了有明確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只要房價上漲百分之十以上,賣房子的最佳策略是要求加價百分之十,否則可以撕毀合同。」他坐直了身體,強壓著眼裡的怒火。

「我沒太明白,什麼意思?」馬律師問。

「按照我們剛才的演算法,即使百分之百保證勝訴,買方也一定得額外支付房價百分之十的訴訟費用。外加時間和精力巨大的成本,這還有執行的問題沒算。換句話說,基於這樣的情況,假如我是賣家,無論簽訂合同情況如何,只要房子過戶前房價上漲超過百分之十,我的最佳策略一定是要求加價百分之十。因為你如果不同意,你一定會付出比這筆錢更高的成本。而我要求你加錢的成本是零,最差最差,就是你付出超過百分之十的訴訟成本之後,我敗訴,然後原價賣給你。我沒有損失的。」

馬律師第一次遇到買房人用這樣的角度跟她說話。她遲疑了一下,點了點頭。

汪海成臉色驟變,劍眉倒豎。即使刻意壓抑,馬律師也能感到他那緊咬的牙關下,喉嚨底快要傾瀉而出的怒火。

正義呢?這個幾乎從來不會出現在他腦海裡的詞突然佔據了他的全部視野。

正義呢?

正義呢?說好的這個世界的公平合理,這個世界對遵紀守法的保護呢?

「憑什麼?!」汪海成突然用雙手猛錘桌面,怒吼道。

這句話煞氣漫溢,被汪海成一瞪,馬律師只覺得他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一頭擇人而噬的兇獸。雖然知道不是針對自己,她整個人也如墜冰窖,嚇得噌地一下跳了起來。

「要不您先考慮一下,我……我去趟廁所,回……回來再繼續跟您商量。」

也不等回答,她幾乎是奪路而逃。

過了二十分鐘,馬律師也沒有鼓起勇氣再回客戶室。最後是前臺告訴汪海成她有事先回去了。他決定訴訟,不考慮別的方案,不管付出多少錢、執行難不難、是輸還是贏。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離開律所時,汪海成不知為什麼,想起中學痛苦背誦過的課文,魯迅的《記念劉和珍君》。

就在汪海成為自己在這個城市苦苦爭取一席棲身之地的時候,相比之下,群星工程的情況實在好了太多。自從領導的批示下來之後,整個工程不計成本地高速運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