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案 衚衕罪惡回憶1

年輕的小林,遇到了屬於自己警察生涯的「那一起」了。小林如此,看似玩世不恭的老冉也有屬於他自己的「那一起」。

1988年,有個粗心大意的父親,把七歲的兒子交給看上去和藹的鄰居家老頭照看,自個兒出門釣魚。誰料到這老頭先把男孩捆起來揍了一頓,喝了白酒後竟然侵犯了男孩,最後將男孩吊死了。老頭半聾半瞎的老婆始終在旁邊織毛線,平靜如常。

男孩的父親回家後,敲鄰居房門,沒人應答,報警叫來了冉曦——當時的小冉。小冉踹開老頭家的門,眼前的一幕讓他終生難忘——煤爐上方飄散出略顯黃色的氣體,男孩屍體被吊在煙霧中,屋子裡安靜到詭異。

按照半瞎老太太的說法,男孩在臨死前苦苦哀求,但老頭對求饒置若罔聞,最後吊死了男孩。殺害男孩的老頭自此消失無蹤,冉曦一直懷疑他跳河自殺了。

這一年,冉曦自己的兒子剛剛十一歲。從那時候開始,冉曦魔怔了,時常沿著河道來回溜達,好幾年都改不了這毛病。

「我就想問問那老頭子,到底為什麼?」

小冉變成老冉,這個問題一直沒有等到答案。

冉曦也在漫長的等待中變了,酒精成了老冉精神的依賴。有一天,老冉帶家人和哥們兒吃飯,喝高了,嘴上沒把門,講了個小學老師撩女人裙子看的「逸事」。結果兒子第二天在學校有樣學樣,撩了數學老師的裙子,當父親的被班主任約談。面對兒子,他一個字也沒說,拉上兩箱水果到老師家賠禮道歉。

現在的老冉似乎已經對衚衕殺手「脫敏」了。女孩劉珂被害已經個把月了,老冉睡醒就翻翻「四知」筆記本(知曉家庭、個人、前科、現實表現等情況),再抄下幾個名字,騎腳踏車載林文科出門取證。衚衕走訪了一條又一條,案卷檢視了一遍又一遍,可兩人離案件的核心似乎越來越遠。

開了春,林文科終於在如海的卷宗裡找到一點亮光。

兩年前,附近轄區破獲了一起系列入室搶劫、強姦的案件。作案人孟曉星,三十九歲,下崗工人。開啟卷宗,映入眼簾的是一張公告,上面蓋著公檢法三院的大紅章,此人名字上被畫了一個大大的紅叉——作案人罪大惡極,民憤極大,抓捕四個多月就被槍決了。

孟曉星是通過報紙上《手拉手》欄目,找到那些對外出租或合租平房的女子,用公共電話約好見面時間,再潛入對方家中強姦、搶劫,在**掐死對方。短短六個多月,孟曉星一連作案八起。

失手的那一次,對方是個體格壯健的護士。孟曉星掐了半天,一直到對方兩眼緊閉,大小便失禁,臭味讓他失去了**的打算。他拿起毛巾擦了擦手,蓋在對方臉上,轉身走了,卻沒想到護士暈了一會兒又醒了過來。

民警帶著護士到電話亭旁邊蹲守半個多月。一天中午,護士捂著臉蹲到警車底下,一邊哭一邊說「就是他,就是他」。正在撥打電話,準備再次作案的孟曉星被當場抓獲。

其中一起1993年年初的室外殺人案也算在了孟曉星頭上:一個二十三歲的歌廳小姐在下班回家路上被人殺害,隨身的挎包卻完好無損。但是這起案件的侵害手法和其他七起完全不同。

小林很是疑惑,這起案件的事發地點,距離自己手頭的劉珂案,直線路程不超過三公里,騎腳踏車十幾分鍾就能抵達,走路最多一個小時。也就是說,劉珂案背後的真兇與1993年室外殺人案極有可能是同一個人。

小林始終相信一句話:一件事兒如果只發生一次,那不一定會出現第二次;但假如發生兩次,就一定會有第三次。

他拿著卷宗找到所長、政委,告訴他們,這片衚衕裡一定潛藏著一個伺機而動的殺手。

大多數犯下多起命案的殺人犯都可以歸結於連環搶劫犯,或者連環強暴犯。殺人僅僅是一種滅證手段。但這個殺手不一樣,他不見得為外地人,也不一定有前科,甚至不是一個傳統的殺人犯。他不僅對女性下體有異乎尋常的興趣,殺人似乎也是他的樂趣之一。為了滿足內心變態的慾望,他會不斷殺人。

「他一定還會再出手的。」小林十分篤定。

兩位領導在會議室認真聽完小林的彙報,鼓勵過後,卻沒有任何實際行動。誰也不願意相信,平日低頭不見抬頭見的老街坊裡有這種人存在。

那天晚上苦苦翻閱卷宗後身心俱疲的小林帶著手槍回了家。所謂的家,就是單身宿舍,一間屋,上下鋪四張床。各種現場和被害人的照片在他腦海裡攪成一團,他迷迷糊糊睡著了。

午夜時分,他滿身大汗地在上鋪清醒過來,滿嘴發苦,渾身僵硬。他感覺那個人就在屋裡,不禁從枕頭下拿出了手槍,捂在胸口,感受金屬的堅硬、冰冷。

過了很久小林才徹底清醒,他拿起手槍走到窗邊,望向熟睡的城市、不設防的衚衕。他用手槍輕輕擦過玻璃,希望夜晚儘快結束。

這片衚衕有兩千多戶,六千七百多人,前科人員七十三個。

林文科查閱了失蹤人口的卷宗。南城地區走失人口並不多,其中婦女和兒童更少,多數摻雜著私奔、和父母吵架、逃避家庭等私事。他挨家挨戶找到失蹤者的家屬進行調查。為了讓對方加強配合,小林還有意無意散播出訊息:「這些失蹤的女孩很可能遇害了,只是屍體還沒找到。」

當時林文科還是小林,他沒想到這樣做會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社群內掀起多大的波瀾。恐怖,可以最大程度強化一個群體的想象力。隨後衚衕里居然流傳出這樣一個陰謀論:為了方便拆遷工作儘快開展,黑社會故意弄死幾個女孩逼迫拆遷戶離開,而公安局包庇了兇手。

此時,正值本市老城區改造方案出臺,涉及十萬居民,案發的衚衕區域也在其中。有些年輕人盼望搬出亂鬨鬨的大雜院,住進城市遠郊的現代公寓;但有些人不願被放逐,離開「接地氣」的生活。謠言越傳越廣。

房地產商與拆遷戶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而那個南城的「著名人物」——小二黑,也參與了拆遷。老百姓把小二黑那些人看守大街和限時搬遷的公告聯絡在一起。

1995年3月的一天早上,冉曦和林文科來到街坊小梅的燒餅店吃早飯。店裡只有四張桌子,但生意興隆。小梅是店裡的老闆娘,四十歲上下,外形美豔。她記得住每個顧客的名字,也不吝惜自己的春光,和男客人談笑風生;老闆叫劉浩,長了一張鐵面,不苟言笑。

他們家有兩個孩子,男孩剛十一歲,女孩十九歲。女孩本該在上高中,但據說因為劉浩管得太嚴,他女兒和鄰校一個男孩私奔去深圳淘金了。當然,這是學校裡幾個孩子的說法。小梅一直沒放棄尋找女兒,經常纏住老冉問能不能把女兒從深圳逮回來。冉曦總是說:「天要下雨,女兒要嫁人,隨她去吧。」那年頭這種事兒確實也多。

這天老闆娘居然沒搭理冉曦,反倒是老闆劉浩熱情地擦桌、倒茶、填羊湯,一邊還衝著面無表情的小梅使眼色。小梅端來兩個燒餅夾肉,老冉一口下去——滿嘴是沙子和玻璃碴子。

還沒等老冉發作,小梅掐著腰,在滿店的鄰里面前指著老冉的鼻子先大罵了起來,她說自己女兒就是被老冉害死的,罵完一邊抹眼淚,一邊勸其他客人接著吃。

冉曦慢慢挑出燒餅裡的髒東西,一口一口吃餅,一口一口喝湯。他在滿屋人靜靜的注視下掏出一百元塞到湯碗下,帶著小林走了。

冉曦是個靠群眾愛戴過日子的主兒,那兩天他和林文科悶在派出所,抽著悶煙沒怎麼敢出門。

小二黑的情況比老冉也好不到哪兒去。他是從這片衚衕混出來的,這裡住的全是親戚朋友,原來他一溜達,到處都是留他吃飯的人,現在連狗都躲他遠遠的。他跑來派出所大院向冉曦訴苦。老冉心情也不好,滿院子逗弄自己養的幾條大狗,讓他滾蛋。小二黑蹲在狗旁邊,從下往上看著冉曦的眼睛,說他有線索了。

就在女孩劉珂出事的兩天前,南城著名的大哥「瘋僧」正帶著兄弟們在南城的歌廳唱歌。那天瘋僧去得晚,小姐們都在上鍾,經理沒安排明白,老闆又躲著不敢出來,瘋僧一氣之下砸爛背投電視,帶著兄弟們去別處找場子了。

「沒準就是他乾的啊,你想想,他那天沒泡到妞,嗅不了蜜,肯定搓火啊!溜達溜達,正好碰到一小姑娘,嘖!」

老冉帶著小二黑回到辦公室,也不說話,就那麼斜眼看他。過了半晌,小二黑又蹲下了。「大哥,我說的都是真的!不信你問歌廳老闆!」

瘋僧的大名,在南城無人不知。有流氓說曾親眼看見他在一個磚棚子旁挖坑埋屍體。還說瘋僧親口說,那人把自己的兄弟點炮送進監獄,所以就手把他辦了。

但冉曦對小二黑的話只信六七分,因為老冉知道他和瘋僧一向有過節。

那時候全城最暴利的行業大概就是賣廢鋼鐵。小二黑和瘋僧都跟鋼廠的人有關係,弄幾十輛大車給廠子送廢鐵渣滓,只有持票的人才能往裡拉,這一張票就值五百元,還不準別人送。他倆都是河北施工隊的後代,原本關係不錯,就因為這個買賣結下了仇。

瘋僧人霸道,不到早上就弄來五十輛混合廢渣、沙土的大卡車排在鋼廠門口。小二黑排了一天一夜,人家還沒送完。小二黑直接把大哥大關機,叫兄弟們都撤了,自個兒跑到河北洗浴享受。一會兒,鋼廠門口來了幫手持寬背大砍刀的人,把瘋僧手下的卡車司機砍了個遍。小二黑及「兄弟們」因此被拘留了三十七天。事後瘋僧也沒找小二黑,兩人公開在江湖上宣佈掰了,再也沒見面。但他們私底下暗暗較勁,小二黑買個加長林肯,瘋僧就必須弄輛九點七米的凱迪拉克;小二黑生兒子擺三十桌,瘋僧就要擺五十桌。

聽完小二黑的線索,冉曦掏出大哥大,把歌廳老闆叫了過來,老闆說的確有這事。

當晚,冉曦帶上林文科在全市娛樂場所找瘋僧,林文科還想佩上槍,多帶幾個聯防隊員。冉曦告訴他不用,「真動手了,你帶十個、二十個都是一回事兒,槍也使不上。」

凌晨四點,冉曦在北城一家大場子找到了瘋僧。幾十個男男女女擠在沙發上,衣衫不整耍得正歡,看冉曦來了,瘋僧一愣,就要上來敬酒。林文科的手一直揣在兜裡,握著警棍。

瘋僧之所以叫瘋僧,是因為他常年帶著巨大的一串珠子,還剃了個禿腦袋。冉曦看著旋轉燈下閃閃發光的頭皮和滿身的文身,和瘋僧幹了一個,撂下杯子要他去派出所協助調查。

話一齣口,整個屋子的「小弟」都站起來了。

瘋僧倒好說話,客客氣氣地問:「那我能不能坐自己的凱迪拉克去派出所?」

老冉板起臉,盯著他,一字一頓地說:「絕對不行。」

凌晨的審訊室白熾燈與「瘋僧」的光頭同時亮起。與此同時,三十多輛轎車停在派出所門口,一大幫「混混」要往裡闖。他們對警察都很客氣,只是提溜著塑膠袋,說必須進去見「大哥」。

另一邊瘋僧坐在鐵椅子上,「找我什麼事?」

還不會抽菸的林文科從師父煙盒裡叼出一根菸,反問瘋僧,「女孩劉珂被害的那天,你人在哪兒?」

「我問你找我什麼事兒!」瘋僧挺不耐煩。小林一口氣哽在脖子裡。

冉曦接下話茬,問瘋僧:「你那天是不是砸歌廳了?」

「但我砸了之後給錢了啊!」瘋僧大方承認。

問話到此進行不下去了,歌廳老闆也承認瘋僧確實甩了兩千塊錢。

瘋僧拿起珠子,用牙蹭了兩下,細細聞著,垂頭說:「冉警官,今天什麼茬兒啊?」

沒過一會兒,派出所外頭傳來驚天動地的吵鬧聲,瘋僧也怕把事情鬧大,他主動請纓,來到派出所門口吼了一嗓子——

「找抽呢?我一會兒在二樓看著,誰不走,回頭我大嘴巴子抽他!」

不一會兒,外面的幾十輛車就作鳥獸散,回辦公室的時候,瘋僧暗暗咧開了嘴角。瘋僧他們這類人都很通曉人情世故,佔盡勢頭之後反倒是愈發客氣,點頭哈腰。老冉拿他也沒轍,開門見山聊起了女孩那樁命案。

瘋僧一愣神,連忙說:「不可能是我乾的,沾人命的事我肯定不幹,這最近刑警總隊還盯著我呢,我哪兒敢啊?」

冉曦拿以前「埋人」那件事問了瘋僧半天。瘋僧撓撓禿腦袋,說那次是一個流浪漢死在他家門口。他實在嫌晦氣,就花了幾十塊錢找來盲流子把人埋旁邊了,他自己手裡真沒人命。

過了一會兒小林再問,他又加了一句:「就算我弄人,也都是當著面,從背後抹脖子弄小姑娘的事兒我不幹。」

問詢一直進行到第二天中午,小林和老冉才放人,讓人沮喪的是衚衕女孩命案的線索到這兒又斷了。

四個月後,兩人來到轄區最北邊的荒地,鑽進一個人工掏出來的「洞穴。」

一條新線索將他們引至這裡——猥褻案。

這片荒地附近有一所學校,一夥十五六歲的小崽子常年在這一帶摳井蓋,騷擾女生——井蓋與女孩同樣是衚衕命案的關鍵詞。

抓捕當晚,冉曦領著林文科找到那堵被掏開的破牆,裡面睡著五個小賊。冉曦上前一通亂捶:「醒醒,警察找你們呢!」

一個民警問一個小賊,小林仔細盤問了一個小時,說透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道理。他面前是個十七八歲的孩子,一臉畏懼,大冬天連雙鞋都沒有,沒一會兒就撂了。

這小賊自稱「小寶」,來城裡找母親,隨身帶的幾塊錢花完了,只能跟幾個老鄉去偷井蓋。小林寫滿了七張紙,當晚開會第一個做彙報。冉曦坐在一旁聽著。彙報結束,所有人都忍不住對著小林笑出聲。

原來,另外三名年齡較大的賊全部指認小寶才是他們真正的頭。小寶雖然年紀小,但已經幹這行好幾年了,北城有個老太太晚上掉進井裡摔死,就是拜他所賜,所有細節分毫不差。

坐在一旁的老冉起身,面無表情地把小林的筆錄撕得粉碎。

「重做去。」老冉說。

這次小賊小寶不僅交代出自己的罪行,還「點炮」:荒地上有個收垃圾廢品的老頭,經常晚上躲在學校門口,碰到女孩就撲上去,脫下對方上衣進行猥褻。

老冉打了個激靈,立即想到了那個玻璃瓶:「什麼人能順手找到玻璃瓶?可不就收廢品的嗎!」

當晚,突襲廢品站成功。

老頭是個典型的老撿兒,他用塑膠布搭了個半透明的窩棚,旁邊堆積著破衣破鞋。老冉與小林走近才看清,這是個六十來歲的老頭,枯黃的臉上佈滿皺紋,身體還很健壯。此時他正拿著根一米多長的木棍,坐在破破爛爛的太師椅上抽菸。

「怎麼樣,老哥,生意好做嗎?」

老頭抬起頭瞥了眼身穿制服的冉曦,嘟囔一句:「別那麼客氣,哪有生意,我就是個撿破爛的老頭子。」

「平時都在哪兒待著啊?」老冉笑著,右手藏在背後,手指動了幾下。

小林看清了那個手勢,隨時準備動手。

「你希望我在哪兒待著啊?」老頭擺正身子,面無表情地看向別處。

老冉蹲下身,挑釁地盯著他。

老頭深吸一口氣,沒忍住,一連串的話爆發了出來:「我平時累得半死,一個月掙幾百塊錢,每一分都是我彎腰撿出來的。不信自己去翻,都是你們扔掉不要的!」

他不知道這句話會帶來多嚴重的後果。林文科、冉曦正在尋找的那個殺人犯,從來都不貪圖死者的財物。

冉曦撿起一根木棍,在老頭身旁的一堆衣物裡敲敲打打。衣山跌落一角,竟然漏出許多粉色的女士內衣褲和尼龍襪。

「那可都是我撿來的。」老頭看都不看一眼。

老冉挑起一條玻璃絲襪——這在當時很少見,慢慢湊近老頭。「這能是撿來的?你在哪兒撿的,帶我看看去唄!」這條所謂「撿來」的絲襪居然完好無損。

派出所辦公室裡,老頭坐在鐵凳子上一言不發,或許是受到曾經老人姦殺男孩案件的影響,冉曦對老頭是一點好印象都沒有。他冷冷地對老頭說:「你好好交代。」

過了半晌,老人渾身發抖,抬起頭大吼:「我什麼壞事都沒幹,你們肯定是那幫兔崽子叫來的!」林文科問他怎麼知道,老頭說自己經常看到那幫小賊在校門口調戲女學生。

自從被帶回派出所,老頭情緒就很不穩定,不是破口大罵,就是悶不作聲,問起行蹤,他隻字不語。

老冉的焦點在那幾條女性貼身衣物的來源上。他和小林想法一致,這些東西一定是老頭從被猥褻的女孩身上扒來的。小林有點著急,勸老人實話實說,猥褻就是猥褻,把事兒說明白就好。老冉則篤定老頭就是兇手,「這要是好人早該大叫我的媽了!」

小林卻覺得這老頭和心目中的連環殺手不太一樣。他曾查過很多資料,國內的犯罪心理學體系還沒成型,但在1980年到1990年之間,廣東、陝西、山西等地發生了多起類似的「無因殺人案件」。一些和國外接軌較早的學者模糊地意識到這種變態殺人一般都是性慾受阻後的宣洩,作案者多半是性無能。

但是,據小賊供述,老頭的行為停留在撫摩、摳咬身體,並沒有進行下一步。小林不認為老頭是兇手,小林與老冉爭執不下,最終求助一位大學教授。

老教授過來,口若懸河,說起案件來如數家珍,好像無所不知。「這種對婦女下手狠的,肯定是已婚的,單身男人沒那麼狠。」老教授對冉曦眨眨眼,「兄弟你歲數大點,肯定懂得。」可過了一會兒,教授看完案卷裡關於可樂瓶的細節,又說此案兇手一定是個性無能,不然怎麼會這樣羞辱女性。

撿破爛的老頭打了一輩子光棍,據說曾和智障老太太搭夥過日子,效能力不得而知。

老冉走到老頭面前問:「你有效能力嗎?」

老頭氣急敗壞地反問:「你爺爺有效能力不?你爸爸有效能力不?你老舅有效能力不?」

小林趕忙打圓場,如果鑑定他有效能力就放人。經證實老人仍然具備效能力。

老冉沒再搭理老頭,而是把人丟到派出所的關押室,他也實在找不出什麼證據,老頭家裡也沒有搜出被害人相關的東西。

小林趁著老冉去喝酒的工夫偷偷把老人放了。

其實小林的預感沒錯,這事有第一次、第二次,就有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