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時間斷層/h3從1996年12月在河口被控制,到1998年12月在雲南昆明接受公開審理,這兩年的時光,對於褚時健而言,就像一個時間的斷層----時間往前,他無法把在玉溪捲菸廠的工作經歷和被關押的當下整理出一條清晰的線索來。特別是在最初失去自由的時間裡,他經常有想不通的時候:曾經獲得那麼多榮譽,"十大改革風雲人物"、"全國優秀企業家"......那麼多的中央領導對自己的工作做出過肯定,最切實的是,玉溪捲菸廠在自己的手裡發展得如此順利,17年時間從一個地方菸廠發展到亞洲最知名,歐美菸草企業也未必敢小瞧。但轉瞬間,自己卻成為階下囚,千夫所指,女兒喪命,妻子被囚。"當時確實想不通,怎麼就到了今天?"他說。
----時間往後,他更是迷惘。關押時間超過一年時,他的絕望到了極點,見不到親人,見不到往日的同事,和自己熟悉的律師也只見過一面。未來會怎麼樣?他不知道,他預估過自己的刑期,但每一次預估他自己很快就否定了。
以前不夠用的時間,變得極度難熬。
在玉溪家中被控制居住時,他覺得大概審查幾個月就會結束了。
移交司法機關,被轉移到雲南省看守所後,他想,大概會麻煩幾年了。
到了南京看守所,他已經不再想了。"命運咋個安排我就咋個過!"
在南京派出所的一年多,是褚時健感覺最糟糕的一段。檢察院的調查一直在進行,他的精神壓力到了頂點。有些事情,在回憶一次兩次後,他甚至自己也有些模糊了。最難忍受的是南京的天氣,他畢竟已經年近七十,是一個地道的老人,即便是正常的遷居,他也會有長時間的不習慣,更何況這是關押。他記得1998年的春夏之交,南京正是梅雨季節,天氣潮熱,看守所裡不太通風,人在裡面很難受。看守所裡沒有洗澡的地方,提供給褚時健休息的也只是一張木板床。褚時健說,每天早晨醒過來,都看到木板上有自己的汗水痕跡。從早到晚,他都覺得衣服溼溼的,完全沒有云南天氣的乾爽勁兒,他的精神狀態低到了極點。
管教人員對他都很和氣,並不和他討論他的案情,只是關心他的生活,和他聊天。他說:"我知道他們的好意,他們怕我自殺。"管教人員的確害怕褚時健想不開,他們知道褚時健的特殊和案子的特殊。冬天的時候,南京的寒冷讓褚時健有些受不了。江南的冬天是刺骨的冷,看守所裡沒有任何取暖裝置,褚時健一入冬就感冒了。正巧檢察院的人到看守所向褚時健問話,一位女檢察官馬上出門給褚時健買了羽絨服和被子。
"沒有這些管教人員和那個女檢察官,我恐怕在南京的時候就病倒了。"褚時健說。
在南京酷熱的季節,他有時會想到差不多40年前,1959年在元江紅光農場,他也是被打倒,也是身份驟變,也是暑熱難支。只是,那時的"右派"俯拾即是,如今他卻是萬人指責的焦點;那時他不過30歲出頭,如今卻年近古稀;那時他還是自由之身,如今......h3律師馬軍/h3而檢方,在這漫長的兩年,收集齊了所有能夠指控褚時健的罪名和詳細材料。
在被移交司法機關時,褚時健就被允許指定辯護律師。他指定了馬軍,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就任玉溪捲菸廠法律顧問的一位雲南著名律師,因為打交道年久,無論對玉溪捲菸廠還是褚時健本人,他都非常瞭解。馬軍記得第一次見褚時健是一個下雨天,因為褚時健是從玉溪趕到昆明來和馬軍見面,天氣不好,馬軍以為褚時健會遲到,但他準時出現在約定的地點,手裡沒傘,下車後用手給自己稍微遮一下雨就跑了過來。他在和馬軍談話時就拍板決定馬軍做菸廠的律師,非常乾脆。兩人最後吃飯時,馬軍也印象深刻,褚時健把服務員叫過來,菜也沒點,叫服務員隨便安排了兩個菜,又叫了飯,幾下就把碗裡的飯扒拉空了。他吃完飯灌了自己一大口茶,漱漱嘴嚥了下去。
由此馬軍對褚時健充滿了欣賞,因為馬軍自己也是革命後代,對這種不拘小節、從頭到腳充滿做事氣質的人,不由自主就有一種親切感。
不過馬軍沒想到,在和玉溪捲菸廠合作十幾年後,會面臨如此波瀾壯闊的一幕:出任全國最具轟動效應的貪汙受賄案中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擺在馬軍面前的其實是一道大難題,在一個是非局勢已定的法庭上,如何為一個已經有罪的人辯護?經過兩年的輿論發酵,在公眾眼裡,褚時健已經成為一個"辜負"黨和國家培養的罪人,一個身負貪汙、受賄兩大罪名的刑事案犯。而這兩大罪名,是在中國佔大多數人口的老百姓最為痛恨的。
馬軍能怎麼辯?
馬軍是一個資深的律師,早年擔任過雲南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的副處長,所以無論對政治政策還是法律條規都諳熟於心。他對褚時健也有足夠的瞭解,在擔任玉溪捲菸廠法律顧問期間,褚時健屢次改革,屢次用市場經濟的思路挑戰傳統經濟體制,馬軍都一一看在眼裡並適時地提供了法律支援。作為一個近距離旁觀者,馬軍對於褚時健每次觸碰底線都有足夠的理解,包括這一次,褚時健已經觸碰了法律禁區,他依然能讀出這一次褚時健的舉動源自他的哪一根神經。
馬軍決定破釜沉舟,他說:願意為推動中國法制進步盡一份力,哪怕把自己也犧牲掉。
雲南省委副書記令狐安問馬軍在法庭上有什麼要求,馬軍只提了一點:"讓我把話說完。"h359現象/h3檢察機關對褚時健提起訴訟的罪名是:貪汙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後一項罪的來龍去脈是褚時健主動說出來的,自河口被控制一個月後,他即向中紀委"交代"了此事。幾位香港商人到他家後,因為看家裡實在寒酸,幾個人願意共同贈送他一些錢,差不多有400多萬元人民幣。褚時健說,當時想到自己並沒有給這幾個人提供過什麼方便和輸送過什麼利益,他們給自己錢,屬於朋友間的來往,所以他也就沒有拒絕。
貪汙罪的起源是,1995年6月,褚時健和原玉溪捲菸廠(現紅塔集團)的羅以軍、喬發科策劃從玉溪捲菸廠在香港的下屬公司華玉貿易發展有限公司存放的香菸浮價款及新加坡捲菸加工留成收入款2857萬美元中截留300多萬美元進行私分,其中褚時健174萬美元,羅以軍和喬發科各68萬美元。本來他們計劃給盛大勇和劉瑞麟各45萬美元,但最終截留的款項只分給了褚時健、羅以軍和喬發科。
這些錢尚未到個人賬上,尚在一位新加坡商人的賬上停留時,就已經被中紀委知曉。
在褚時健之前,已經有不少國企領導觸碰了法律底線。最典型的例子是1985年貪汙挪用公款2000萬元人民幣的廣東省天龍集團總經理謝鶴亭和1995年攜帶公款40萬美元出逃的中國長江動力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於志安等。無獨有偶,大部分國企領導落網,都是一個罪名:貪汙、挪用公款----無非一個"錢"字。這一次,褚時健又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