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沒想明白,球鞋合同是球員販賣自己的重要一部分,他可以從商業代言中掙到比球員薪水更多的錢,遠遠不止送朋友幾雙鞋那種蠅頭小利。
當然,沒想明白,這不怪喬丹,因為那個年代,還沒人完全領會到這些,就連法爾克也不確定這會是多大一筆錢。
法爾克那時候才見過喬丹幾面,還不夠了解喬丹,當然不想破壞和喬丹的合作關係。喬丹不樂意去波特蘭,法爾克只好給喬丹的父母打電話,告訴他們,他需要他們的兒子出席耐克的陳述會。
最終,是德洛莉斯·喬丹給兒子下達指令:我和你爸一定會出現在那班去波特蘭的飛機上,你,最好也在上頭。
耐克為迎接喬丹的到來,特意製作了一段影片,把喬丹大學和洛杉磯奧運會上的精彩片斷剪到一起,配上"指標姐妹"(thepointersisters)的歌jump,播放給喬丹一家看。摩爾簡單介紹了有關球鞋的設計,鞋是彩色的,而非當時常見的純白。展示出的草圖裡頭,有一張上面,鞋被塗成了紅色和黑色,喬丹指著那張圖說:"我可不能穿那鞋,那是魔鬼的顏色。"斯特拉瑟開口了:"邁克爾,除非你能讓芝加哥公牛把他們的顏色改成北卡藍,不然這就是你的顏色。"
會談第一部分結束,所有人一起來到巨大的耐克旗艦店,那兒簡直就像全世界最大的玩具商店,裡頭全是各種各樣的運動裝備。耐克的人跟喬丹說:進去看,隨便拿,能拿多少拿多少,全塞進你的車裡。結果喬丹拎了六大包出來。
瓦卡羅建議,要不給喬丹一點實在的東西吧。斯特拉瑟接過話來:我知道喬丹喜歡車,不如我們送他一輛車吧。法爾克此時剛好轉頭往後看,發現耐克總裁菲爾·奈特面如死灰,正用手按住自己胸口。"我覺得菲爾簡直要心臟病發作了。"法爾克後來笑說。
斯特拉瑟不慌不忙,拿出一輛保時捷的玩具車給喬丹。原來,這是他設計好的玩笑。不過斯特拉瑟立刻補充說:你要掙的錢,足夠你買下自己想要的所有車。
摩爾注意到,喬丹的父母已經徹底被耐克征服了。斯特拉瑟的熱情,耐克公司對喬丹的重視,都讓他們無比受用。不過,喬丹本人的想法還是難以判斷。會談的時候,他和父母還有法爾克坐在一起,從頭至尾沒有表露過任何情緒,臉上沒有半點表情。法爾克也暗暗吃驚,按說耐克已經表現出了十足的誠意,怎麼喬丹看上去完全不為所動呢?
直到一次關鍵的會談結束,喬丹剛走出來,就轉身對法爾克說:"我們籤合同吧!"
法爾克睜大了眼睛:"可是你連笑都沒笑過一次,也沒表現出任何熱情。"
喬丹說:"我只是換上了我的生意麵孔。"
那晚,所有人一塊兒出去吃飯,耐克挑了市中心一家人氣很旺的餐館。他們走進去,正要下樓,旁邊有顧客認出了喬丹,盯著他看。喬丹意識到自己被認出來,十分自然地微笑回應。摩爾在旁邊看到這一幕,頓時領略到喬丹笑容之中的感染力。那些認出他的顧客,在波特蘭當地屬於中上階層,全是白人,而當喬丹露出微笑面對他們的時候,一切膚色與種族的界限都消失得無影無蹤。
飯後送走了喬丹一家,斯特拉瑟問摩爾:你覺得我們能拿下喬丹嗎?摩爾回答:"我想我們能。跟我們在一起,他們看上去都很自在。"然後摩爾又補充道:"如果我們得到他,我想我們的收穫真是非同一般。有一種人格,我以前從沒在任何運動員身上見到過。"
按照瓦卡羅的建議,耐克給喬丹開出一份五年合同,每年價值50萬美元。這在那個時代,根本是不可思議的天價。除此之外,喬丹還能拿到耐克的年度分紅和籃球相關產品提成。據法爾克計算,那五年時間,喬丹一共可以掙到700萬美元左右。
為了保護公司利益,耐克在喬丹的合同里加了這樣一條:最佳新秀、全明星、場均得分上20,三專案標,如果喬丹前三年一項都完成不了,那麼合同將提前兩年終止。法爾克問:"假如他三項全都做不到,卻依然能賣鞋呢?"耐克的答覆是:如果喬丹第三年能賣出價值400萬美元的球鞋,則最後兩年的合同照常執行。
得知耐克的合同細節後,喬丹做了最後一次個人努力。他瞞著所有人,跟阿迪達斯的銷售代表比爾·斯威克(billsweek)談了一次。喬丹告訴斯威克,耐克的合同報價是如此這般,"只要你們能開出相近的合同,我就跟你們簽約"。然而自始至終,阿迪達斯沒給喬丹開出過任何報價,喬丹失望極了。事實上,並不是阿迪達斯看不上喬丹,覺得喬丹不值那麼多錢,而是因為老闆家庭內部紛爭擾亂了談判和決策。
與此同時,法爾克還安排了同匡威的會談。喬丹本來也不想去匡威總部,但因為迪恩·史密斯的關係,他還是去了。
會談過程中,匡威一直在強調"我們就是籃球"。當時主管匡威營銷的喬·迪恩(joedean)說:我們公司有63個身高超過6英尺6英寸的員工,我們專門僱用前籃球運動員,籃球構成了我們的公司文化;我們旗下擁有"魔術師"、伯德、"j博士"、艾塞亞,所有這些頂級籃球運動員都為我們代言。
法爾克心想: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他們想表達的無非是,我們是大公司,我們擁有最好的球員,我們不需要創意,我們不需要做新的嘗試,總而言之,我們其實不需要你。
喬丹問:匡威已經有那麼多籃球明星,會把我擺在什麼位置呢?匡威總裁約翰·奧尼爾(johno'neil)回答了這個問題:"我們會像對待其他超級明星一樣對待你。"這大意是說,匡威可以每年支付給喬丹10萬美元左右的代言費,和"魔術師"、伯德、"j博士"的待遇一樣。
法爾克煩透了,和他感受一樣的人還有詹姆斯·喬丹。老喬丹參與了談判,他忍不住抬頭問了句:"你們沒有任何新鮮的、有創意的點子了嗎?"
死一般的沉寂。
喬·迪恩後來說,當時匡威也很為難,"如果給邁克爾更多,那我們拿"魔術師"、伯德和"j博士"怎麼辦"?
耐克終於如願得到了喬丹。他們和喬丹的這筆合同,是體育娛樂界在商業代言方面的重大突破。
簽約之後,喬丹回到教堂山,告訴巴茲·皮特森,耐克要用他的名字來命名一款球鞋。皮特森不信,他覺得喬丹膨脹了,已經開始胡思亂想。喬丹堅持說:不是,他們真打算用我的名字來命名一款球鞋。皮特森還是不信,他跟喬丹爭辯說:"邁克爾,他們都沒用拉里·伯德和'魔術師'約翰遜的名字來命名球鞋,而他們是nba明星。你甚至不是這屆選秀當中第一個被挑走的。"直到後來airjordan面市,才由不得皮特森不信。
喬丹跟朋友們說:如果手頭有錢,買一些耐克的股票,應該不是什麼壞主意。
耐克的股票,1984年11月,一股7美元,到1998年7月,418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