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歷代球員都相信,迪恩·史密斯最大的優點之一,就是他永遠為球員的人生著想,永遠幫助球員在最合適的時間做最正確的選擇,從來不會為了北卡籃球隊的成績而把頂級球員強留在學校裡。
對邁克爾·喬丹,同樣如此。
1983----1984賽季,喬丹再次入選全美年度最佳陣容第一隊,當選全美年度最佳球員,又獲得了奈史密斯獎,在大學領域的成就已經登峰造極。如今,每支球隊跟北卡交手,總把防守注意力集中到喬丹身上,用聯防、包夾等各種辦法來對付他。迪恩·史密斯可以預見到,如果喬丹大四這年留下來,面對的壓力只會更大,受傷的風險也將提升,那可能會對他的職業生涯產生惡劣影響。因此,史密斯覺得,該讓喬丹去參加nba選秀了。
當然,在喬丹正式宣佈參選之前,迪恩·史密斯認真打聽了一圈喬丹的選秀身價,得到的答案是:順位將非常高。
費城76人隊主教練比利·坎寧安,也是迪恩·史密斯最早的得意弟子,他就很想得到喬丹。76人擁有第5號選秀權,隨著選秀大會臨近,坎寧安想方設法要換一個更高順位的選秀權,以便選到喬丹,為此不惜送出手中天賦上佳的主力後衛安德魯·託尼(andrewtoney)。"但,這跟我們願意付出多少根本沒有關係,"坎寧安多年以後透露,"因為羅德非常清楚邁克爾身上有什麼。"
坎寧安提到的羅德,是當時芝加哥公牛隊的總經理羅德·索恩(rodthorn)。公牛隊擁有第3號選秀權。情況很快明朗了,喬丹的選秀順位不會低於首輪第3位。這樣一來,喬丹在nba的初始年薪至少會有70萬美元,而且合同能籤個三到四年,非常不錯。於是,迪恩·史密斯決定給喬丹一家做工作,向他們解釋,這會是正確的決定。
有兩個人質疑迪恩·史密斯的建議。一個是喬丹的媽媽德洛莉斯。德洛莉斯非常想讓邁克爾準時完成大學學業,她和丈夫有個夢想,就是看著邁克爾和他妹妹羅斯琳(roslynjordan)同一天在教堂山畢業。最終德洛莉斯被說服了,因為迪恩·史密斯告訴她,邁克爾仍然可以在一兩年之後拿到學位。
另一個不急於讓喬丹投身職業籃壇的人,正是喬丹自己。喬丹熱愛北卡,熱愛這裡的教練和朋友,熱愛這裡的校園生活。而且,他們剛剛輸給了印第安納,喬丹覺得自己的使命尚未完成,他還想再拿一次ncaa全美冠軍。
決定是喬丹的決定,但這一決定,本質上是教練替他做的。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參加nba選秀的前一晚,喬丹跟巴茲·皮特森一塊兒出去吃飯,那時候,喬丹還不確定到底會怎樣。第二天一大早,他去參加新聞釋出會,皮特森還躺在床上沒起來。等喬丹回來,皮特森問他如何,喬丹回答:"你不會想知道。"
"我以為你會留下來,"皮特森說,"我以為我們會一起來,一起住,然後一起畢業。"皮特森有些受傷,不僅因為好朋友要離開了,也因為他自己的夢想已經破碎。
喬丹搖了搖頭。皮特森明白,決定不是他自己做的。如此重大的決定,喬丹向來遵從權威,而這次的權威,是迪恩·史密斯。
喬丹當然聽迪恩·史密斯的。即便後來離開教堂山變成了職業球員,喬丹仍然忠誠於北卡、忠誠於教練。他總在自己的比賽隊服底下穿著北卡的短褲,也常跟迪恩·史密斯通電話,向他彙報自己的情況。他的許多朋友覺得,迪恩·史密斯對喬丹而言,就是另一個父親。
喬丹對史密斯教練的敬意,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減少,反而日益增加。這種敬意的體現,並不侷限在籃球場。生活當中的所有事情,喬丹都參照北卡標準,都會琢磨"史密斯教練知道了會怎麼想"。喬丹離開北卡幾年後,有一次回教堂山打季前熱身賽,他和朋友弗雷德·惠特菲爾德(fredwhitfield)開車抵達的時候,已經有點晚了,停車場幾乎全滿,喬丹只好去遠離入口的地方找個車位。這時惠特菲爾德發現,在離入口很近的地方有一個車位空著,不過是給殘疾人的。因為時間真的很趕,於是惠特菲爾德建議,要不就先停那兒吧。喬丹一口拒絕:"噢,不!我不能那麼做!如果史密斯教練知道我把車停在殘疾人區域,他會讓我很難受的,我沒法面對他。"
1984年nba選秀,芝加哥公牛的順位在休斯敦火箭和波特蘭開拓者之後。那個年代不像現在,當時喬丹這種身材和風格的球員,並未得到nba球隊的一致認可,因此,一個普遍存在的選秀觀念是:如果有可能,先選大個子。
人人都願意在中鋒身上投資,因此,喬丹並不是那年選秀大會上最熱門的球員。
參選新秀中最好的大個子,是休斯敦大學的中鋒阿基姆·奧拉朱旺。奧拉朱旺有身高,又有出色的運動能力和上佳的職業態度,人們有理由相信他會變得越來越好。事實也的確如此。火箭隊把奧拉朱旺選為1984年的狀元,後來被證明是個英明的決定。
接下來該選的,圈內很多人覺得應該是邁克爾·喬丹。但問題在於,喬丹是一名得分後衛,不是中鋒,也不是大前鋒,而且不是組織後衛。以當時nba的哲學,想圍繞一名得分後衛來構建一支強隊,是十分冒險的,因為沒有現成的案例證明,得分後衛可以振興一支球隊。當時普遍的觀點是:一個優秀的得分後衛,只是一支冠軍球隊最後的拼板,而不可能成為球隊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