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宮中給皇帝服務的單位據說共有四十八處之多,例如,管做飯的叫御膳房;承做糕點糖果的叫御茶房;掌管圖書筆硯的叫懋勤殿;負責冠袍帶履的叫四執事;保管鐘錶的叫自鳴鐘;專門在內廷抬轎的叫尚乘轎;從事音樂戲劇的叫昇平署或南府;兼做為虎作倀的角色而以太監打太監出名的地方,則叫作敬事房......諸如此類,全部的單位名稱我也記不清楚。總之,在當時曾有這麼多的單位這樣多的人,在伺候著這個皇帝。此外,還有負責治病的太醫院,負責繪畫的如意館,和負責宮外騎乘的"鑾輿衛"等龐大臃腫的機構尚不在內。
管理這四十八個單位的有一名高階太監,當時把他叫作四十八處都總管。其下尚設有九個總管分掌著幾個單位的管理事務。另外在我身旁的還有總管一名、二總管一名,帶班兩名和御前太監兩組各十名內外,他們是在帶班的率領之下輪流著隔日一上班來服侍我。此外,還有擔任房內外清潔整頓的太監幾十名,在當時叫作殿上太監。像是太后和四太妃以及我的妻子等處,也各有一群相當數目的總管太監等服侍著她們。
宮中太監的數目,西太后在世時曾有過三千多名,後來逐漸減到一兩千名,辛亥革命以後,雖然由於太監的來源枯竭然而尚有八九百名之多,後來在我解散了大批太監之後在宮中尚有百名上下之數。不過是,又添補了不少非太監的普通用人,小朝廷的架子並未癱倒下來。
現在談一談關於"行"的問題。
先說一說我在宮中行動時的皇帝排場吧。
按照定例,太后和皇帝就是在日常從甲宮到乙殿或是偶爾到御花園散步時,也得像一窩蜂似的有不少太監前簇後擁著,總得有幾十個人的程度吧。走在最前面做開路先鋒的是皇帝的打手----敬事房的太監,他的任務就如同汽車上的電氣喇叭一個樣,像看到了人或是在尚未看到人而有碰到人之虞時,他便會接連不斷地在口中用舌頭和唇發出"嗤""嗤"的聲音來。目的是為了要報告人說:皇帝駕到,要急速回避的意思。在他相當距離的後面,有總管太監兩名鴨步鵝行地走在皇帝的前面,叫作擺隊子。在他們之後,就是行列的中心----太后或是皇帝了。照例是有兩名太監分為左右攙扶著前進(我幼時也曾受過這樣的待遇)。在這後面還有一大隊的太監各司其事地緊緊跟隨著,形成一條不甚規則的長長尾巴。其中有徒手隨行的,有捧持"馬紮"(摺疊式小凳子)準備隨時坐下休息的專職太監,有手捧包有備換衣服的專人。還有藥房的太監,則是挑著常備的藥品,如燈心水、菊花水、蘆根水、竹葉水、竹茹水等,如在夏季還得準備有藿香正氣、六合定中、金衣祛暑、香糯丸、萬應錠、痧藥等暑藥,以及幫助消化油膩或食傷的三仙飲,等等。還有御茶房的太監攜有糕點糖果以及常備熱水壺之類,另外還有拿著雨傘旱傘的專人。最滑稽的莫過於殿在長尾巴後面的專門捧持大小便器的太監了。如果不願坐轎時,最後方還得跟著八人抬的一頂黃色空轎。光就轎子而論也是有暖轎和涼轎之分。在夏天用紗窗紗簾的紗轎,冬季則用內部裝有灰鼠和貂皮的暖轎。至於在新年時,或是正式典禮時,轎子內部畫著佛像,在轎前除了兩名擺隊子的總管,還須有兩人身著五顏六色繡衣,各執一個金練垂懸的金質香爐,香菸繚繞地走在轎前。這時,抬轎的太監也都須穿上紅色帶花的衣服,戴著插有黃色羽毛的帽子。這就是皇帝在宮中的行動排場。
十五、王公、"黃帶子"和八旗
在那清朝封建專制的家天下時代,那些專門給專制君主做爪牙的橫行無忌的皇親貴族就如同專制帝王的大大小小衛星一樣圍繞著它,形成了一個黑暗勢力的大威力圈,他們就是憑藉著這種黑暗勢力統治祖國廣大人民達二百餘年之久的。
他們這些特權階級的形成,也是按照著宗法家長制度的原則,以血緣的親疏遠近關係來決定近支皇族、遠支宗室、覺羅和滿蒙漢八旗的塔形層次的。
1.近支皇族
在近支皇族之中,也是有著不同的等級地位的。例如,親王就有三種:第一種是在清初時代的所謂開國征戰中,曾經立過功勞的皇族,例如,射死張獻忠的肅親王豪格,下江南的豫親王多鐸,藉著吳三桂叛變而帶兵入關統治了全中國的睿親王多爾袞等八大家。他們在清朝勢力鞏固以後,便都被封為世襲罔替的親王----鐵帽子王。第二種是歷代皇帝的兒子被封為親王的。不過這種親王卻不是世襲罔替王爵,而只是限於他一生的爵位。他死後,他的兒子必須降襲一等為郡王,再下一代則須更降襲一等為貝勒,一直降到公爵(輔國公、鎮國公)為止。最後的一種是既不論他已經降襲到什麼樣的爵位,也不論他的血統遠到什麼程度,只要是被認為有了功績,便也有可能被封為世襲罔替的親王。如奕劻貝子被封為慶親王,我祖父奕以及奕郡王被晉封為醇親王和恭親王就是這樣的。
親王之下為郡王、貝勒、貝子之爵,然後是公(鎮國公、輔國公),之後是將軍(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十等)。
2.遠支宗室
在同樣的遠支宗室中,也仍是有著親疏遠近大小高低的層次的。
宗室在過去也呼之為"黃帶子"。因為在清朝統治時代,凡是比較近些的宗室,不論有無爵位,照例都得在腰間繫上一條杏黃色的帶子。別看這一條黃帶子,沒有什麼了不起,然而在當時的"尚黃時代"中,普通人是絕對不準系的,因為它標誌著宗室的特權身份,在當時的社會中,是起著橫行無忌的特殊作用的。因為有了這一特別標誌之後,便可以狐假虎威地去欺壓一般人民,就是為非作歹,也受到當時法律的保護。據說對於黃帶子,不論是誰也不許侵犯他們的身體和詬辱他們的祖先。辱罵他的祖先,就等於辱罵當時皇帝的祖先一個樣,這在當時那還了得!不但如此,就是和他們去打官司時,一般人民所受的待遇也是和他們完全不同的。普通人到了公堂之上,須跪在地上和地方官說話,而黃帶子則可立而不跪。普通的人有時還得伏在地上受拷打,跪在地上聽受罵,而黃帶子則是既打不得尤其是罵不得。這些還都算是小事,最令人不平的,就是不論多麼大的地方官,也沒有殺黃帶子的權力。除了"宗人府"(專門辦理皇族宗室案件的皇帝直轄機關)能夠秉承皇帝的命令來懲治這些"龍子龍孫",任何人也是奈何他們不得的。所以,在當時的黃帶子,簡直成為封建社會中經常威脅人民、荼毒社會的一群地痞惡霸,在清朝二百餘年之間,真不知曾欺侮過多少有冤無處訴的廣大人民。
其次,就是"紅帶子"了,當時也叫他們為"覺羅",是比黃帶子的支派要遠些的愛新覺羅氏的宗族。因為他們也都是宗室的關係,雖然腰上所繫的帶子顏色不同,但那也只是和黃帶子來做比較的問題,對於一般人民,他們仍是有著嚇唬人的政治資本的,像是在街上的橫衝直撞、打人罵人、為非作惡、遇事生風的無賴舉動以及在地方官面前的擺架子,等等,也都是比黃帶子並沒有一些遜色,同樣在舊社會中也曾抖了二百多年的威風。
最後,再談一談"八旗"的事情。
在八旗之中,也仍有著"滿八旗""蒙八旗"和"漢八旗"之分的。當然在滿族皇帝的一統江山裡,滿族的八旗要佔最優越的地位。其次才數得上蒙古族的八旗。到了最後才輪得上漢族八旗呢!
八旗本是當時軍隊的一種編制。在清朝的統治勢力到達全中國之後,八旗的官兵便在開國有功的名義下,成了一批養尊處優的寄生團體。他們逢年按季受著優厚俸銀、充足祿米的豢養,官職也是祖祖代代世襲的職位。只要家中子弟到了法定的適齡時期,便可以在一種騎馬射箭的形式上的測驗之下,當上只領餉銀而不必身入營門的八旗兵將。有的則被分派到各省的要衝去當那監視人民的特務和鎮壓人民的劊子手。田地房屋是應有盡有。孩子一生下來,就被記入旗丁名冊內,可以說是絕對用不著發愁沒有拿錢不辦事的官兒做。根本也不必顧慮什麼一家人的生活問題,只要能在一年之內,在固定的幾次輪訓參練時,前往畫個到,便算是義務已經盡到,而可以優遊歲月了。所以,清朝二百多年來,就把那些曾經號稱"朔方健兒"的八旗兵士,逐漸養成為一群不勞而食,只知吸鴉片、幹賭博、酗酒、狎妓、提籠架鳥的無業遊民。坑害了他們還算小事,可是在這二百多年來給予全國人民的災禍,真可以說是說也說不完的。
這都是誰的罪?
怪他們這些人嗎?
他們在當時,也不過是被野心帝王利用過的一些可憐的炮灰。全部的罪惡,仍然是得由這些統治全中國的封建君主來承擔的。
關於所有的王公、"黃帶子"以及八旗人等的具體的驕縱不法生活的細情,我想用不著一件件地來做介紹,只要本著射人先射馬的宗旨,把我所熟知的醇王府內概略情形以及其他各王府中的幾項突出的事例舉出來,也就可以舉一例百,依此類推的了。
醇王府的概略組織是這樣的:
總管王府事務的有長史一名,這是由官中所派,然在實際上他只是一個高高在上的名譽官。實際能夠幫助王爺作威作福,瞞上壓下的,則是管事處裡的管事官,就如同宮中的四十八處都總管一樣,只是不是太監而已。在管事處之外,尚有莊園處,乃是假借王府的勢力,親自下鄉逼勒佃戶、督促田租的實際負責人。就和《白毛女》中的穆大管家一個樣,確是個迫害農民的罪魁禍首。此外還有隨侍處,則是專門在主人出門時,做簇前擁後的護衛工作的。另外還有廚房管烹飪,裁縫處負責縫紉事務,祠堂主管祭祀祖先和神佛儀式,等等。
在內院還另有首領太監一至二名,回事太監二至四名,服侍老福晉、少福晉、王爺以及世子等的大小太監共十餘名,散差太監(負責灑掃雜役的)二十餘名,以及老媽二十八名,丫鬟幾名,等等。總計起來也會有百數十名之多(還有馬廄、車房、看管"納寢"墳墓的專人和管理花園別墅的專人等,尚未計算在內)。
總之,親王府也就是僅次於宮廷的一個特權階級的存在。
宮中有"宮中則例",府裡也有"府規"。像是責打太監、丫鬟,酷使"撥役"(在王府中有一種世世為奴的使用人,當時呼作"撥役"。據說就是過去在戰爭中捉來的俘虜,由分封時連土地一齊撥過來的),威逼佃戶以及種種驕縱殘狠的情形,可以說是在二百餘年來一直是有加無已的。
我現在列舉幾樁在王府中比較突出的令人髮指的實際例子。
在清初禮親王府中,曾有王爺平日很寵愛的一個伶人。有一天,這個伶人曾向王爺打聽當時政治上的一件事情,這位王爺馬上變了臉,就把他立斃杖下了。事後,還有人稱頌這位草菅人命的殺人兇手能識大體和公正無私呢。
在清末時,豫親王府中素以虐待丫鬟聞名。每當笞打丫鬟時,總是使受責的人,自己把竹板子取來,然後自己再褫退褲子,伏地受笞。不論責打多少,也不準受責的人轉動一下身軀,如果稍一轉動,便把責過的笞數全部不算,重新由第一板打起,直到全數笞完才許起立。起立之後,還須向主人叩頭謝罪,才算罷休。就是到了中華民國以後,還聽說這個府中的老福晉曾親手打死一個丫鬟呢!
在醇王府的妙高峰陽宅(墳地內的別墅)內,一次因為失了盜,遂把看墳人中的一名嫌疑者,交給當時地方衙門處以死刑。
我還聽我弟弟說過,他幼時曾看到祖母抽屜中放有佃戶們所出具的"甘結",上面寫有"下次定當如數補足欠下的田租,如再不補足時,情願受法律上的制裁,決無異議"等語。從這裡可以想得出飽受剝削的貧苦佃戶,是在怎樣威脅之下,才會寫出來這樣的血淚字據,真說不定在這幾張農民的"甘結"背後,會有多少賣兒鬻女家破人亡的慘劇等待著這些窮而無告的貧苦人呢!自從看了《白毛女》電影之後,我越發有此感覺。
像是這些使人憤恨的罪惡事實是說也說不完的。總之,這就是封建帝王統治下的普遍事實真相。反正那些慘遭禍害的,都是一貫被壓在他們身子底下的所謂"小民"。他們的死,也就如同一隻羊一隻雞鴨被人宰掉一樣,還有誰來同情?既然豬羊雞鴨之類的歡蹦亂跳的生物,為了要吃它們,而把它們說成是"人間一口菜",那麼對於王府福晉打死丫鬟,王府莊園處逼死佃戶,在那樣黑暗反動統治的社會中,把它們說成是"嚴肅治家"和"懲戒刁民",又何足為怪呢?在那樣人吃人的血腥社會中,是不會找到什麼人道主義,什麼人格和人權來的。
儘管那些反動統治者,在那樣長期間內欠下了那樣多的血債,可是在人民打垮了這些惡魔的統治之後,對待他們卻既不是報復,更不是記恨前仇,而是拿著人道主義的無限恩情,普遍地施加到他們的身上。這真是隻有在人民的天下,只有在人民已經當了家做了主之後的新中國,只有在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下,才能夠有這樣以德報怨的無比寬大政策,才能在馬列主義改造社會、改造人類的偉大科學理想下,把這幫殺人不眨眼的鬼卒和魔王,都一個個地使之有了脫胎換骨、另做新人的機會。
這就是我對這第一章的全部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