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母親的人生

天生有罪 特雷弗·諾亞 第1頁,共2頁

自從那次畢業舞會我把頭髮做成了玉米穗編髮以後,我人生中第一次得到了女生的關注。我開始約會了。有時候我覺得可能是因為我變帥了。有時候我覺得可能女生喜歡的是我為變帥而承受她們也承受過的痛苦。不管原因為何,我發現這招可行後,就不想打破這個套路了。我每週都會去美髮沙龍,每次花上幾個小時把頭髮拉直,編成玉米穗辮子。我媽對此只會翻白眼。「我決不會和一個在髮型上花的時間比我還多的男人約會。」她總這麼說。

從週一到週六,我媽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她的花園裡,都穿得像個流浪漢,但是一到週日早晨去教堂之前,她都會做好髮型,穿上美美的裙子和高跟鞋,看上去像個百萬富婆。而且每次她全副武裝好之後,都會忍不住嘲笑我,各種擠兌我,就像我們平常互相拌嘴那樣。

「現在誰是家裡最美麗的人,嗯?我希望你這一週當美人當得挺開心,因為此刻女王歸位了,寶貝。你要在美髮沙龍坐上四個小時,才能變成你現在這樣,可我只要洗個澡就行了。」

她只是在打趣我,不會有哪個兒子願意去討論自己的媽媽有多熱辣。但她說的確實是真的,她很美。外在美,內在也美。她渾身都散發著一種我從未擁有過的自信。就算她在花園裡幹活,穿著工裝褲,渾身沾滿泥巴,你也能看出她有多迷人。

想都不用想,那個週日,我媽媽肯定又俘獲了好幾個人的心,但是,打我出生開始算,我媽的人生中只經歷過兩個男人,我爸爸和我繼父。在尤維爾,離我父親的房子不遠的街角處,有一家名為大力機修的汽車修理廠。我們家那臺甲殼蟲車總是出問題,我媽就會把車送去那邊修理。我們在那兒遇見了一個很酷的男人,亞伯,他是那裡的機師之一。我們去取車的時候會見到他。因為那輛車總是壞,所以我們總是能見到他。但後來,事情發展到了哪怕車沒壞,我們也總去那兒見他。當時我才六、七歲,並不理解這是怎麼回事。我只知道這個傢伙總是突然在我們周圍打轉。他個子很高,身形瘦長,但人很強壯,胳膊長,手也大,可以徒手舉起汽車發動機和變速箱。他很英俊,但是不算很好看。我媽媽就喜歡他這樣的,她總是說,有一種男人雖然醜,但女人會覺得他很有魅力。她叫他亞比,他叫她努比,努拜伊賽羅的簡稱。

我那時也喜歡他。亞伯很迷人,愛開玩笑,臉上總是帶著親切又溫柔的笑容。他很喜歡幫助別人,尤其是弱勢群體。如果有人的車子在高速路上拋錨了,他就會停下車,去看看有什麼能幫上忙的。如果有人喊道:「抓賊啊!」他也會是那個奮不顧身衝上去的人。隔壁的老奶奶需要幫忙搬幾個箱子?他會大步上前。他喜歡被其他人喜歡的感覺,所以這也讓我們後來更難面對他的家暴行為。因為如果你覺得某個人是野獸,但整個世界都說他是聖人,你會開始認為自己才是那個有問題的壞人。你只能做出這樣的結論:肯定是因為我的錯,才會發生這一切,否則為什麼他只在你身上洩憤呢?

亞伯對我的態度也很酷。他沒有想著要當我的父親,我的親生父親依然健在,我並不需要什麼人來代替他。我心裡對亞伯的定位是我媽媽的酷朋友。有時候他會來伊登公園和我們住上幾天,有時候會叫我們過去和他一起擠著住在橘子苑的狹小車庫裡,我們也去了。但後來我把那戶白人的房子燒了,他住在那邊的日子就結束了。之後,他和我們一起住在了伊登公園。

有一天晚上,我媽和我正在祈禱會上,她把我拉到一邊。

「嘿,」她說,「想跟你說一件事。亞伯和我準備結婚了。」

出於本能,我想都沒想就直接說:「我覺得這不是個好主意。」

我不是在傷心或怎樣。我只是對這個人有種不好的直覺。在桑葚樹事件發生之前,我就有預感了。桑葚樹那個晚上並不是改變了我對亞伯的感覺,而是用血淋淋的事實向我揭示了亞伯到底能幹出什麼事。

「我知道接受這件事有點兒難,」她說,「我能理解你不想要一個新爸爸。」

「不是的,」我說,「不是這樣的。我喜歡亞伯。我很喜歡他。但是你不應該嫁給他。」我那時還不知道「凶兆」這個詞,但是如果我知道的話,我可能就會用這個詞來形容我的感覺。「他身上有什麼東西不太對。我不相信他。我覺得他不是個好人。」

我媽和亞伯約會,我並不介意,但我從來沒想過他有一天可能會成為我們家的正式一員。我喜歡和亞伯玩,就跟我第一次去老虎保護區時喜歡和老虎玩一樣:我喜歡老虎,我玩得很開心,但是我從沒想過要帶一隻回家。

如果亞伯身上有任何值得懷疑的地方,那麼真相就藏在他的名字裡,時時刻刻伴隨著我們。他是亞伯,這名字來自於《聖經》的名字,意味著一位好兄長和好兒子。他也確實做到了。他是家裡的長子,很負責任,孝順母親,照顧弟兄,是他們一家的驕傲。

但是亞伯只是他的英文名字。他的聰加名字叫尼薩文尼,意思是「恐懼」。

媽媽和亞伯結婚了。沒有舉行結婚儀式,沒有交換戒指,只是去辦理了相關手續就完了。一年後,我的弟弟安德魯出生了。在記憶中,我只模糊記得媽媽離開了幾天,回來時,家裡就多了一個整日哭鬧、拉屎、嗷嗷待哺的小東西。假設你比你的弟弟大了九歲,那麼他的降臨並不會改變你什麼。我又不用換尿布,我依然會去打電子遊戲,在附近的街上瘋玩。

安德魯出生後,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我們在聖誕節的時候去拜訪亞伯的家人。他們住在察嫩,位於加贊庫盧的一個小鎮,是種族隔離制度下的聰加黑人家園。察嫩是熱帶氣候,炎熱潮溼。那裡附近的白人農場都在種植超級棒的水果——芒果、荔枝,還有你從沒見過的最好看的香蕉。這裡生長的水果都會出口到歐洲。但是沿著路再開20分鐘的車,就到了黑人的土地上,這片土地已經因為多年的過度開墾和過度放牧,變得貧瘠不堪。亞伯的母親和他的姐妹都是傳統的家庭婦女,亞伯和他做警察的弟弟出去賺錢養家。他們是非常熱情慷慨的人,立刻就把我們接納為了家庭的一員。

我瞭解到,聰加文化非常重男輕女。在他們的世界裡,女人見到男人時必須要鞠躬。男人和女人在社會上的互動極其有限。男人屠宰牲畜,女人做飯。男人甚至不能出現在廚房裡。作為一個九歲的男孩,我覺得這簡直太棒了。他們不讓我幹任何家務活。在家裡,我媽永遠都在給我指派活兒——洗碗,打掃屋子——但是她在察嫩指派我幹活兒的時候,其他女人都不允許她這麼做。

「特雷弗,把床鋪好。」我媽說。

「不,不,不,不,」亞伯的母親會立刻抗議,「特雷弗得出去玩了。」

他們讓我趕緊跑出去玩個痛快,而我的表姐妹們則要留下來打掃房間,幫母親煮飯。我簡直是活在天堂裡。

我媽媽厭惡在那邊度過的每一分鐘。對於亞伯來說,作為家裡的長子,他帶回了他自己的長子,這是一次具有重大意義的歸家之旅。在黑人家園裡,長子通常會承擔類似於父親以及丈夫的角色,因為父親通常都會遠在城裡工作。長子就變成了家裡的頂樑柱。他要照顧弟弟妹妹。他的母親會給予他一定程度上的尊敬,因為他就是父親的替身。這也是亞伯大費周章帶安德魯回家的原因,他希望我母親也能扮演好她的傳統身份。但是她拒絕了。

察嫩的婦女從早到晚要幹很多活兒,要做早餐、煮茶、準備午飯、洗碗、洗衣服、打掃屋子。男人們整年都在城市裡賺錢養家,所以回家這件事對他們來說差不多就像度假。他們從容又休閒,享受著女人的服侍。他們可能會殺一隻羊什麼的,把屬於男人的活兒幹了,然後就去那些只有男人能進的地方喝酒玩樂,而女人則繼續留在家裡煮飯打掃。可是我母親已經在城裡工作一整年了,而且帕特莉莎·諾亞才不會在廚房裡打轉。她是一個自由浪蕩的靈魂。她堅持要到村子裡去,到那些男人們喝酒的地方,平等地和他們聊天。

至於女人要向男人鞠躬的傳統,我媽更是覺得荒謬至極,不過她也不完全拒絕,而是把這個動作做得很過火,以達到嘲諷的目的。其他女人會在男人面前很有禮貌地微微屈膝行禮,而我媽則會直接趴倒,蜷起身子,匍匐在地,好像在拜神一樣,而且她會在地上一直趴著,趴很久很久,久到讓所有人開始感到不適。那就是我媽媽。她不對抗體制,她嘲諷體制。對亞伯來說,這看上去就是妻子不尊重他的表現。所有其他男人娶的都是本地村裡的溫順姑娘,他卻帶回了一位現代女性,而且還是一個科薩女人,科薩女人給人的刻板印象就是她們喜歡吵吵嚷嚷,而且生活作風淫亂。在這趟歸鄉之旅中,他們倆全程都在吵架、打架,從那次以後,我媽再也不願意去察嫩了。

在那之前,我的整個世界都是由女人掌控的,但是我媽媽和亞伯結婚後,尤其在安德魯出生以後,我發現亞伯一直試圖在家中確立自己的權威地位,把他認為的家庭觀念強加在這個家裡。而且很快我還意識到,在他的觀念中,他的家庭成員並不包含我。我代表的是我媽在和他結婚以前的那段過去。我甚至和他不是一個膚色的人。他的家庭包含了他、我媽和新生兒。我的家庭則包含的是我媽和我。其實我還挺感謝他能這麼想。有時候他是我的夥伴,有時候不是,但是他從來不會假裝我們的關係還有別的什麼含義。我們會嬉笑打鬧,一起看電視,他也會在我媽說我已經有零錢的情況下繼續往我口袋裡塞零花錢。但是他從沒給我買過生日禮物,或聖誕禮物。他從來沒有給過我父親一樣的感情。我從來都不是他的兒子。

亞伯來到家裡後,立下了各種新規矩。第一條,他把芙菲和豹子從房子裡丟到了外面。

「狗不能進房間門。」

「但是我們的狗一直是在家裡養的啊。」

「以後不行了。在非洲人的家裡,狗要睡在外頭,人才睡在裡頭。」

亞伯把狗趕到院子裡,這個舉動就是為了表明:「我們得在這個家裡好好立下規矩,讓它變成本來應該的樣子。」還在約會階段的時候,我媽媽依舊是自由的靈魂,隨心所欲,想去哪裡去哪裡。但是後來慢慢地,她開始變得束手束腳了。我能感覺到,亞伯在試圖約束我們的獨立行為。他甚至對我們去教堂這件事都有很大意見。「你不能一整天都待在教堂裡,」他說,「我老婆整天不在家,別人會怎麼說?‘他老婆怎麼不在?他老婆去哪兒了?誰會一去教堂就一整天啊?’不行,不行,不行,這是不尊重我的表現。」

他開始阻止她在教堂裡花那麼多時間。最有效的方法是,不再幫忙修我媽的車子了。那臺車還是會壞,但他故意坐視不理。我媽買不起另一臺車,也不能把車帶到別的地方去修。你嫁給了一個機師,卻去找另一個機師來修你的車?這事兒比出軌還糟。所以我們要出門只能靠亞伯,而他則會拒絕帶我們出去。我媽不服,開始搭小巴去教堂。

沒了車,也就意味著我失去了見我父親的途徑。我們得讓亞伯開車帶我們進城,但他並不喜歡我們進城去做的事。這是對他男子氣概的侮辱。

「我們得去尤維爾。」

「為什麼要去尤維爾?」

「去見特雷弗的爸爸。」

「什麼?不行,不行。我怎麼能開車帶我的老婆和她的孩子去那兒?你在侮辱我。我該怎麼跟朋友們解釋?我怎麼跟我家裡人說?我老婆在另一個男人的家?那個男人還跟她生過一個孩子?不行,不行,不行。」

於是我和我父親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少。再之後不久,他就搬去了開普敦。

亞伯想要的是一段傳統的婚姻關係,娶一個傳統的老婆,所以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他為什麼要找像我媽這樣的女人結婚。她完全是傳統的對立面。如果他想要一個對他卑躬屈膝的女人,那麼這樣的姑娘在察嫩有一大把,她們從小到大接受的都是各種如何服侍男人的培訓,只等著有一天嫁人。我媽對此的解釋是,傳統男人想要一個卑微順從的妻子,但是他並不會愛上那個卑微順從的妻子。他會被獨立的女性吸引。「他就像是個收集異域珍禽的人,」她說,「他想擁有一個自由的女人,因為他夢想把她塞進籠子裡養著。」

我們剛認識亞伯的時候,他經常抽大麻。他也喝酒,但主要是抽大麻。回頭想想,我幾乎有點兒懷念那時候的他,因為大麻會讓他的性情平和下來,抽抽大麻,放鬆身心,看著電視,就睡著了。我潛意識裡覺得,他應該是明白他需要大麻來抑制自己的暴脾氣。他和我媽結婚後不久,就不再抽大麻了。我媽用某些宗教原因勸阻了他——比如你的身體是一座神殿之類的話。但是我們都沒想到的是,他不抽大麻以後,又開始酗酒了,喝得越來越多,幾乎沒有哪天下班回家是清醒的。平常下班後,他還要喝一提啤酒,就是六瓶。工作日里他只求微醺,週五週六晚上,他乾脆都不回家了。

亞伯喝醉後,眼睛會充血變紅。這是一條關鍵線索,我需要時刻留意。我總是覺得亞伯像一條眼鏡蛇:先是靜止,完美的靜止,然後爆發。他不會大聲叫嚷,也不會握緊拳頭,而是非常安靜,然後突然開始施暴。他的眼睛是唯一的線索。他的眼睛裡包含著一切資訊。那是魔鬼的眼睛。

有一天深夜,我們從夢中驚醒,房子裡滿是濃煙。我們上床睡覺,那會兒亞伯還沒到家,我在我媽的房間裡陪她和安德魯一起睡,那時安德魯還只是個小嬰兒。我媽把我猛然晃醒,在我耳邊尖叫。「特雷弗!特雷弗!」到處都是濃煙,我們以為房子要燒光了。

我媽媽快跑著穿過門廳,來到廚房,發現是廚房著火了。原來是亞伯醉醺醺地開車回來,到家已經醉得不成樣,我們從未見他醉成這樣過。他有點兒餓,就想在爐子上熱點兒什麼吃,但爐子還在燒的時候,他在沙發上睡著了。鍋被燒穿後,點燃了爐子旁邊的牆壁,濃煙翻滾著充滿了整個房間。我媽關掉爐子,把門窗開啟,讓煙排了出去。接著她走到沙發那邊,把他弄醒,開始大聲斥責他差點兒把房子燒光。但他醉得不省人事,完全不在意。

她回到臥室,拿起電話,打給我的外婆。她開始向外婆抱怨亞伯和他的酗酒問題。「這個人,他總有一天會把我們害死的。他幾乎把房子燒沒了……」

亞伯走進臥室,非常平靜,非常鎮定。他的眼睛血紅,眼皮耷拉著,伸手按下座機按鍵,結束通話了我媽的電話。我媽幾乎發狂了。

「你怎麼敢這樣!你不能掛我的電話!你以為你在幹嗎?!」

「你不能把這個房子裡發生的事告訴別人。」他說。

「去你的吧!你還擔心別人怎麼看你?你還擔心別人!你還是擔心擔心你的家人怎麼看你吧!」

亞伯站在我媽面前,比她高出一個頭。他沒有提高聲音,也沒有生氣。

「努比,」他輕輕地說,「你不尊重我。」

「尊重?!你差點兒把我們房子燒沒了。尊重?拜託!你得自己去贏得別人的尊重!你想讓我尊重你是個男人,那就請你舉止行為有個男人樣!你在街上喝酒花光了錢,你孩子的尿布拿什麼買?!尊重?!你自己值不值得別人尊重——」

「努比——」

「你不是個男人;你就是個小孩——」

「努比——」

「我怎麼能讓一個小孩當我丈夫——」

「努比——」

「我還得養我自己的小孩——」

「努比,閉嘴——」

「一個大男人醉醺醺地回到家——」

「努比,閉嘴——」

「把自己家房子燒了,裡面還有他的孩子——」

「努比,閉嘴——」

「你還好意思叫自己是個父親——」

突然之間,就像沒有烏雲的晴空裡突然炸了一聲雷——啪!他一巴掌扇在我媽的臉上,她被打得撞到牆上,像一堆碎磚頭那樣緩緩倒了下去。我從沒見過這樣的事。她癱在地上,停了三十幾秒的時間。安德魯開始大哭。我不記得我衝過去把他抱起來,但是我確實記得後來他被我抱在了懷裡。我媽掙扎著爬起來後,努力站穩,開始反擊。她顯然已經被打蒙了,但依然試圖強裝鎮靜。我看到她臉上有種難以置信的表情。她人生中從未發生過這種事。她朝他臉上打回去,開始衝他大吼。

「你打我?」

整個過程中,我的腦子裡不斷在重複亞伯剛才說過的一樣的話。閉嘴,媽媽。閉嘴。你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因為我知道,我捱過那麼多頓揍,回嘴是最沒用的。但是她不肯停下。

「你剛打我了是嗎?」

「努比,我跟你說了——」

「從來沒有男人打過我!你別以為你可以控制我,你甚至都控制不了——」

啪!他又扇了她一掌。我媽踉蹌著往後退,但這次沒有摔倒。她慌張地抓住我,再抓住安德魯。

「我們走。我們得離開這兒。」

我們跑出家,跑到大馬路上。那時夜已深了,外面很冷。我只穿了一件t恤和運動褲。我們走路去了伊登公園警察局,那離我們家有一千米遠。我媽領著我們進去後,看到警察局桌子後面坐了兩個值班的警察。

「我要報案。」她說。

「報什麼案?」

「有個男人打了我,我要告他。」

直到今天,我都無法忘記那兩個警官對她說話時那種高人一等、居高臨下的樣子。

「鎮靜點兒,女士。鎮靜。誰打你了?」

「我的丈夫。」

「你的丈夫?你幹什麼了?你惹他生氣了?」

「我幹什麼了……什麼?不是,他打了我。我要來這兒告他——」

「不不,這位女士。為什麼你要報案啊,嗯?你確定你要這麼做嗎?回家和你丈夫好好談談吧。你知道你一旦報了案,就沒法撤銷了嗎?他會留下案底。他的人生將會就此不同。你確定想把你丈夫送進監獄嗎?」

我母親堅持要他們做筆錄、立案,但是他們拒絕了——他們拒絕寫案件記錄。

「這是家長裡短的事兒,」他們說,「你可不想把警察牽扯進來。也許你應該再回去好好想想,明天早上再來。」

我媽開始對他們大吼,要求見他們的上司,就在這時,亞伯走進了警察局。他是開車過來的,這時整個人清醒了一點兒,但還是帶著醉態,並且這種情況下開車來了警察局。這還沒什麼。他走向兩個警察後,警察局立刻變成了兄弟會,好像他們是認識很久的好兄弟一樣。

「嘿,夥計們,」他說,「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啦。你知道女人有時候會是什麼樣。我不過就是發了點兒脾氣,就這樣而已。」

「沒事的,老兄。我們知道的。這很常見。別擔心。」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場面。那時我才九歲,仍然以為警察都是好人。你有了麻煩,你去叫警察,那些人會一路閃著紅藍警燈,救你於水火之中。但是那天,我記得我站在那裡,看著我媽媽目瞪口呆、驚慌失措的樣子,因為這些警察不肯幫她。這時我才意識到,警察並不是我以為的那種形象。他們首先是男人,其次才是警察。

離開警察局後,我媽帶上我和安德魯,去索韋託和我外婆住了一段時間。幾周之後,亞伯開車過來,向她道歉。亞伯道起歉來總是特別真摯,讓你感受他的真心實意:他不是故意的。他知道他錯了。他再也不會這麼做了。我外婆說服了我媽,讓她再給他一次機會。理由很簡單:「所有男人都這樣。」我的外公泰普雷斯也打過我外婆。就算離開亞伯,也不能保證這事兒以後就不會發生了,至少亞伯還願意道歉。於是,我媽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們一起開車回到了伊登公園,接下來的幾年,相安無事——這幾年中,亞伯完全沒有對她動過手。也沒打過我。一切似乎都回到了正軌。

亞伯是個很棒的機師,可能是當時技術最好的那個。他上過技術學校,畢業成績是班裡第一名。寶馬和賓士公司都向他遞出過橄欖枝。他的好口碑一傳十十傳百,人們會從城市的各個角落把車送過來給他修,因為亞伯總能讓奇蹟發生。我媽媽真心相信他。她覺得自己可以扶持他,讓他發揮出自己的潛力,不僅僅做一名好機師,還能擁有自己的修車廠。

儘管我媽是非常固執、獨立,但她依然是一個甘於奉獻的女人。一直以來,她都在為別人奉獻,這是她的天性。她拒絕在家庭角色中對亞伯卑躬屈膝,但是她確實希望他作為一個丈夫可以成功。如果她可以將這段婚姻經營成那種平等的婚姻關係,她願意傾盡所有,就像她為自己的孩子傾盡所有那樣。後來,亞伯的老闆想賣掉大力機修,準備退休養老。我媽存了一些錢,便幫亞伯買下了這個廠。於是,他們把廠子從尤維爾搬去了韋恩堡的工業區,就在亞歷山德拉的西面,大力機修成了我們新的家庭生意。

當你剛剛接觸做生意這件事的時候,很多事情別人是不會告訴你的。尤其你們是兩個年輕的黑人,一個是秘書,一個是機師,身處於一個根本不允許黑人開公司的時代,就更是如此了。首先,沒人會告訴你的是,你買下一個公司,也就順帶買了它的債務。我媽媽和亞伯開啟大力機修的賬本之後,才發現他們到底買下了一個怎樣的公司。他們此時才看到,這個公司到底有多少麻煩纏身。

這個汽車修理廠,徹底佔據了我們的生活。每天放學後,我要從瑪麗威爾步行五公里走到廠子裡去。在那待上幾個小時,在機器的轟鳴聲中努力寫作業。不可避免地,亞伯的修車進度往往會拖延,但因為他要開車送我們回家,我們就只能等著他幹完活,才能一起回家。開始的時候是:「我們會晚點兒結束。找個車裡睡一覺,走的時候叫你。」我就爬進某個轎車的後座睡下,他們會在午夜把我叫醒,我們再開車回伊登公園睡覺。不久之後就變成了:「我們要晚點兒結束。找個車去睡覺,明早上學會叫你起床的。」我們開始在修車廠過夜。最初的時候,一週會在那兒過兩個晚上,然後變成三晚、四晚。再後來,我媽賣了我們的房子,把錢全投進了修車廠。她付出了全部,用盡自己的所有來支援他。

從那時起,我們就住在修車廠裡了。那裡就是個大倉庫,但並不是那種將來可以改建成時髦住宅的浪漫空間。不是,不是。那裡就是一個空曠、寒冷的大屋子。灰色的水泥地上沾滿了油汙,報廢汽車和車零件到處都是。在工廠前部,靠近臨街卷門的地方,有一間用石膏板隔出來的小辦公室,用來處理檔案工作。後部有個小廚房,基本就是一個水池,一個輕便電爐,幾個櫃子。要洗澡的話,戶外有個洗臉盆,很像清潔工用的那種水槽,上面掛了個蓮蓬頭。

亞伯、我媽和安德魯都睡在辦公室,他們在地上鋪了一塊薄薄的床墊。我睡在車裡。我其實還挺喜歡在車裡睡。我知道什麼車睡得最舒服。便宜車睡得最不舒服,比如大眾,還有那些低端日本轎車。那些座位幾乎都沒有彈性,沒有靠墊,用的都是廉價的人造革。如果睡在這類車裡,我晚上有一半的時間都在努力不讓自己從座位上滑下去。早上起來膝蓋痠痛,因為一整夜我的腿都伸不直。德國車很適合睡,尤其是賓士。空間大,豪華真皮座椅,跟沙發似的。你剛睡進去的時候會覺得冷,但是它們保溫性好,一會兒就能暖和起來,我只需要把校服捲起來枕著,就能在賓士車裡睡得很舒服。但是毫無疑問,最好的還是美國車。我曾經默默祈禱,希望能出現一位顧客帶進來一輛帶有高靠背座椅的別克車。如果我看到這樣的車,就會高興得不行,太棒了!來送修的美國車很少,但要有的話,老天啊,我簡直像上了天堂一樣幸福。

大力機修是我們家的生意,而我也是家庭成員,所以我也得幹活。我失去了玩的時間,甚至連寫作業的時間都沒了。每天我從學校走路回家後,就得脫掉校服,穿上工裝,鑽到某輛轎車的底盤下面。到後來,我已經會給車做一些簡易的維修保養了,而且也常常得做,亞伯會說:「那輛本田,簡單保養。」然後,我就會走去開啟引擎罩子。日復一日。電子開關、栓塞、冷凝器、濾油器、散熱器、安裝新座椅、換輪胎、換車前燈、修尾燈、去汽配店、買配件、回機修廠。那年我11歲,那就是我的人生。我的功課落下了不少,我什麼作業都完不成。我的老師常常教訓我。

「為什麼你不做作業?」

「我做不了作業。我回家以後要幹活。」

我們努力地幹活幹活幹活,但不管投入多少時間和精力,這門生意還是在賠錢。我們什麼都賠掉了。甚至買不起吃的。我永遠忘不了有一個月我是怎麼過的,那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個月。我們太窮了,連續幾周都在吃一種叫馬洛葛的野菠菜,和學名叫莫帕尼蟲的毛毛蟲燉在一起。莫帕尼蟲真的是最便宜的東西,只有窮人中的窮人才會吃。雖然我從小到大家裡一直很窮,但是那種窮,和「等等,我在吃蟲子」的窮,依然不是一個等級。連索韋託人看到莫帕尼蟲都會說:「呃……還是不要了吧。」這些多刺且顏色明亮的毛毛蟲,和人手指一般大小,但是和法國蝸牛不一樣,人們可以給蝸牛安一個光鮮的名字,讓它們成為高階食材,但莫帕尼蟲只能是噁心的蟲子。咀嚼的時候,它們的黑色脊柱會刺破你的上顎。而且很常見的情況是,當你咬下一隻莫帕尼蟲時,它們黃綠色的糞便會在你的口腔中濺射出來。

有段時間,我還挺喜歡吃毛毛蟲的,就好像在嘗試新鮮食物一樣,但是連著吃了好幾周,每天吃,天天吃,我也受不了了。我永遠忘不了那天,我咬斷了一隻莫帕尼蟲,黃綠色的汁液滲了出來,我腦中馬上想到:「我在吃蟲子屎。」我立刻想吐。我跳起來跑向我媽,哭著說:「我再也不想吃毛毛蟲了!」那天晚上,她東拼西湊弄來一些錢,給我們買了只雞。以前哪怕我們再窮,我們從來不會沒有東西吃。

那是我最痛恨的一段人生——整夜幹活,睡在車裡,早晨醒來,在清潔工的水槽裡洗澡,在一個小鐵盆裡刷牙,對著豐田車的後視鏡梳頭,然後小心翼翼地穿衣服,儘量避免油汙沾到校服上——這樣的話,學校裡的同學就不會發現我住在汽修廠。唉,我實在太痛恨那段日子了。我痛恨車。我痛恨睡在車裡。我痛恨修車。我痛恨總把手弄髒。我痛恨吃蟲子。我痛恨那時的一切。

我不恨我媽媽,搞笑的是,我甚至不恨亞伯。因為我看到每個人都在努力工作。起初,我並不知道是在經營層面上出的問題讓我們生活如此困難,我只以為是暫時的困難期,過去就好了。但是後來我才開始明白,為什麼我們的生意一直在虧錢。因為我經常出去幫亞伯買配件,所以逐漸發現他自己去買的時候,其實都是賒賬,而配件商賣給他的價格高得離譜。債務逐漸拖垮了廠子,但是亞伯從不還債,還把賺來的那點兒錢都買酒喝了。他是個技術超群的機師,但也是極其糟糕的生意人。

後來,為了振興廠子,我媽辭掉了她在ici的工作,開始幫助亞伯管理車間,全身心投入到亞伯的事業裡,用她多年的辦公室技能,幫亞伯記賬、排班、結算賬目。事情開始有所好轉,但後來,亞伯卻覺得他的事業好像被我媽搶走了。人們也開始這麼說。可以準時拿回車的顧客和及時收到貨款的供應商都說:「嘿,亞比,你老婆接手以後,這間修車廠比以前可要好多了。」這話亞伯不愛聽。

我們在修車廠裡住了近一年後,我媽受夠了。她倒是願意幫他,但是他把賺的錢全拿去喝酒,她再怎麼幫也沒辦法了。她一直是個獨立且自給自足的人,但是為了某些人失敗的夢想,她不得不犧牲掉自己的那部分特質。有一天,她終於說:「我受不了這一切了。我退出,我不幹了。」她在一個建築開發商那兒找了一份秘書工作,用那份工作賺來的錢,再憑著用亞伯廠子剩餘資產抵押的貸款,給我們買了那棟高地北的房子。我們搬家後,廠子被亞伯的債主拿去抵債,修車生意徹底結束。

從小到大,我一直接受的都是我媽那種舊約式的管教。她對我絕不手下留情,絕不姑息溺愛。但是到了安德魯的時候,她卻變了。他剛開始也會捱揍,但是後來捱揍的次數慢慢少了,最後竟完全不會捱打了。我問我媽為什麼我會捱揍、而安德魯卻不會,她又和往常一樣講了個笑話:「我打你是因為你受得住,」她說,「我沒法像打你那樣打你的小兄弟,因為他就是個瘦弱的小棍兒,一打就折了。但你不一樣,上帝創造了你那個可以捱揍的屁股。」儘管她在開玩笑,我還是能感覺出來,她之所以不打安德魯,是因為她的心理發生了真實的變化,學到了教訓,而且說來也奇怪,這個教訓竟然還是從我身上學到的。

我在充滿暴力的世界中長大,但是我自己卻一點兒都不暴力。是的,我愛搞惡作劇,愛玩兒火,砸別人窗戶,但是我從來不會攻擊人。我從來沒打過人。我也從來不會生氣。我從不認為自己會做那樣的事。我的母親給我營造了一個和她的成長環境完全不同的世界。她給我買那些她小時候沒機會讀的書。她送我去她從來沒機會去讀的學校。我身處於這樣的世界之中,讓我看待世界的眼光發生了變化。我看到,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充滿暴力。我看到了暴力的徒勞,看到它不過是惡性迴圈,看到一個人受到了別人的傷害,會去以傷害他人的方式討要回來。

更重要的是,我發現維繫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並非暴力,而是愛。愛是有創造力的行為。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就為他創造出了一個新世界。我媽就是那樣對我的,然後我用我所有獲得的進步,所有學到的知識,回過頭來為她創造出了一個嶄新的世界,給她提供了嶄新的視角。從那兒以後,她再也沒對自己的孩子動過手。但不幸的是,她停了以後,亞伯開始了。

儘管我被我媽打了那麼多次,但我從來不畏懼她。當然我並不喜歡捱揍。她說「我揍你是因為我愛你」,我雖然不太同意這個觀點,但是我理解她是在訓誡我,她揍我全都事出有因。可亞伯第一次揍我的時候,我感受到了一種從未感受過的東西。我感受到了恐懼。

那年我讀六年級,是我在瑪麗威爾的最後一年,我們家已經搬到了高地北,我因為偽造我媽的簽字,在學校惹了麻煩:有個活動我不想參加,於是就在假條上籤了她的名字。學校給我媽打了電話,那天下午我放學到家後,她問我是怎麼回事。我當時幾乎肯定她馬上要懲罰我,但結果她並不在意這件事,而是告訴我,我當時應該直接跟她說,她會幫我簽字。這時,一直和我們一起坐在廚房裡的亞伯,旁聽了整個對話後,對我說,「嘿,我能跟你借一步說話嗎?」他把我帶進了廚房旁邊的食品儲藏室,那是一個非常狹小的空間,然後把門從背後鎖上了。

他擋在我和門之間,但我腦中還是沒有料想到後面會發生的事。我並不覺得此時我該感覺害怕。亞伯之前從來沒有懲罰過我,甚至沒有對我訓過話。他總是對我媽說:「努比,你兒子幹了這件事。」然後,讓我媽來處理我。此刻是下午,他處於完全清醒的狀態,所以也讓接下來發生的事更顯恐怖。

「為什麼你要偽造你媽的簽名?」他問。

我開始編造理由:「哦,我,呃,我忘把請假表格帶回家了——」

「別對我撒謊。為什麼你要偽造你媽的簽名?」

我開始磕磕巴巴地編更多的瞎話,完全沒留意接下來會發生的事,一切就那麼突然地發生了。

第一下打在了我的肋骨上。我腦中一閃而過一個念頭:這是陷阱!我之前從來沒打過架,也不知道該怎麼打架,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要貼上去。我知道他那兩個長胳膊能幹出怎樣的事來,我見過他把我媽打趴下,更可怕的是,我見過他把成年男人打趴下。亞伯從來不用拳頭打人,我也從沒見過他握緊拳頭揍人。但是他有那種一掌拍在一個成年男人臉上,就讓對方倒地不起的本事。他就是那麼強壯。我看著他的胳膊,心想,不能身處於這兩根長胳膊的末端位置。我迅速蜷身向前,他一直打一直打,但是我挨他捱得太緊了,他的拳頭始終不能結實地落在我身上。他明白過來後,不再打我,而是試圖抓著我摔跤。他一邊和我扭打,一邊捏住我胳膊上的皮膚,用大拇指和食指掐住,並扭著揪起來。老天,簡直太疼了。

那是我人生中經歷過的最可怕的時刻。我此前從未如此恐懼過,從來沒有。因為他暴打我沒有任何理由——這才是最讓人害怕的地方。他不是在訓誡我。所有這一切都不是出於愛的前提。我覺得哪怕我此刻求饒說我知道教訓了,再也不會偽造我媽的簽名,這一切也不會停止。我感覺只有當他想停的時候,當他的怒氣發洩完的時候,一切才會停下來。我感覺,他體內有一股想要摧毀我的慾望。

亞伯比我高大太多,也強壯太多,但是我們身處於一個狹小的空間之內,反而成了我的優勢,因為沒有足夠的空間供他施展。當他揪著我打的時候,我努力扭身挪蹭到了他的身後,擰開門栓跑了出去。我速度很快,但是亞伯也很快。他在後面追我。我衝出房子,跳過大門,拼了命地跑啊跑。在路盡頭拐最後一個彎之前,我回頭看了一眼,他正在大門附近,衝出院子來追我。在我25歲之前,我一直會重複做一個噩夢,夢裡就是他衝向街角來追我的那張臉。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立刻低下頭開始繼續跑,就好像後面是魔鬼在追我那樣跑。亞伯比我壯,比我快,但這裡是我的地盤。你無法在我的地盤上逮到我。我知道每一條小巷,每一條街道,每一堵可以翻過去的圍牆,每一扇可以側身擠過去的柵欄。我在車流間閃避穿行,穿過別人家的院子。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停止追我的,因為我沒有回頭看。我跑啊跑,跑到我這兩條腿所能達到的極限。終於停下腳步的時候,我已經身處布拉姆利了,那是三個街區以外的地方。我找了一個灌木叢,爬了進去,在裡面藏了幾個小時。

一件事你不用教我兩遍。從那天起,直到我離開家以前,我都活得像一隻老鼠。如果亞伯在房間裡,我就在房間外面。如果他在這個角落,我就在另一個角落。如果他走進我身處的房間,我就立刻起身,假裝要去廚房,然後再折回來,確保自己在離出口最近的屋子。哪怕他心情超好,看起來特別開心,我也一樣,我決不會讓他再擋在我和門之間。可能後來還有幾次,以為我放鬆了警惕,他在我跑掉之前打了我一拳,或踢了我一腳,但我再也沒相信過他,一秒鐘都沒信過。

安德魯不一樣。安德魯是亞伯的兒子,身上流著他的血,長著他的肉。儘管安德魯比我小九歲,但他才是家裡真正的長子,是亞伯的第一個兒子,這為他在亞伯那兒贏得了一種我和我媽都享受不到的尊重。儘管亞伯身上有很多缺點,但安德魯真心愛他的父親。因為這份愛,我想,在我們之中,安德魯是唯一一個不害怕亞伯的人。他是馴獅者,只不過他自己就是由獅子養大的——哪怕他知道獅子的危險,他對獅子的愛也不會少一分一毫。對我來說,只要我瞥見亞伯有一絲絲生氣或發怒的跡象,我就跑,安德魯會留下來,試圖安撫亞伯讓他平靜下來。他甚至會在亞伯和媽媽之間勸架。我記得有一天晚上,亞伯往安德魯頭上丟了一瓶傑克丹尼威士忌,那瓶酒擦著安德魯的頭飛了過去,砸到他身後的牆上。也就是說,安德魯一直待在原地,瓶子衝他砸過來時他都沒跑。換成我的話,早就在亞伯瞄準之前溜之大吉了。

大力機修倒閉之後,亞伯得把他的那堆車弄出來。有人接管了廠子,但他對裡面的資產還有留置權。簡直一團糟。從那時起,他把這項修車事業搬進了我們的後院。也是在那時,我媽和他離了婚。

在非洲風俗中,有法定婚姻,也有傳統婚姻。你和某人在法律上離了婚,並不說明他不再是你的伴侶。亞伯的債務和他糟糕的生意決策,開始影響到我母親的信用額度以及她撫育我們的能力之後,她想要退出這段關係。「我不要負債,」她說,「我不要不良信用。我不能和你一起分擔這些。」但我們依然是一家人,他倆在傳統意義上還是夫妻,只是為了把各自的賬務分開,他們離了婚,而且她也不再冠夫姓。

亞伯在居民區經營的修車生意沒有獲得執照,結果一個鄰居舉報了我們,想把我們趕走。於是,我媽去申請了營業執照,讓亞伯可以繼續在家裡接活兒。修車坊是保住了,但亞伯依然經營得一團糟,而且還是把賺來的那點兒錢全買了酒。與此同時,我媽自己在房地產公司的工作卻不斷晉升,身上的責任越來越重,薪水也越來越高。相比之下,亞伯的修車坊幾乎變成了一項業餘愛好。他本應承擔安德魯的學費,給家裡買日用品,但是很快,他連這筆錢也拿不出來了,沒辦法,我媽開始負擔家裡的一切開銷,電費由她來付,房貸也由她來還。亞伯對這個家毫無貢獻。

轉折點就是這時候出現的。我母親開始掙更多的錢,重新獲得了生活上的獨立以後,我們一點點地看著家中那個惡魔緩緩現出了原形。亞伯的酗酒問題越發嚴重,也變得越來越有暴力傾向。在他把我堵在食品儲藏室揍我那件事發生不久以後,亞伯第二次打了我媽媽。我不太記得清具體細節了,因為在我的記憶中,那次和之後不久又反覆發生的很多次家暴混在了一次。那一次,警察上門了,只是依然表現得像是兄弟會一樣。「嘿,夥計們,這些女人,你們懂得她們是啥樣。」沒有留下案底,沒有起訴。

每次亞伯打了她,或者試圖要打我,我媽都會在事後找到哭泣的我,把我拉到一邊,而且每次都會跟我說同樣的話。

「為亞伯祈禱吧,」她說,「因為他並不恨我們。他恨的是他自己。」

對一個孩子來說,這話毫無邏輯。「好吧,如果他恨他自己,」我會說,「他為啥不打自己?」

亞伯喝醉以後,如果你盯著他的眼睛看,會發現他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我記得有天晚上,他爛醉如泥地回到家,踉踉蹌蹌穿過整個屋子,來到我的房間,還一邊喃喃自語。我被吵醒後,結果發現他正拉下褲子,對著我房間的牆撒尿。他以為他在廁所。他就是能醉成這種樣子——分不清自己身處哪個房間。有好多個晚上,他都跌跌撞撞地走到我的房間,以為是他自己的房間,把我從床上踢下去,自己一頭栽倒在床上。我會衝他大叫,但是就像和殭屍對話一樣沒用。我只能去睡沙發。

每天傍晚下班後,他都要和員工在後院喝個爛醉,而且很多次喝到晚上後,他還會和其中某個人打起來。有人說了什麼亞伯不愛聽的話,他就會對那人一頓拳腳相加。然後那個人可能接下來的週二週三都不會來幹活,但到週四又會出現,因為他需要這份工作。每隔幾周,這場景就會重複一遍,像走鍾一樣。

亞伯還會踢我們的狗,主要打芙菲。豹子很聰明,會躲得遠遠的。但是又笨又可愛的芙菲,總是想和亞伯做朋友。亞伯喝多的時候,如果芙菲從他面前經過,或者擋了他的路,他會上去就是一腳。芙菲則會跑掉,躲起來。如果芙菲被打了,那就是一個警示訊號,馬上就會有不好的事情要發生。狗和後院的工人,總是會首當其衝地承受亞伯的怒火,我們其他人則會立刻保持沉默低調。我總是會去找芙菲,在她躲起來的地方陪她躲著。

奇怪的是,芙菲被踢了以後,從來不會吠叫,或悲泣。獸醫診斷出她耳聾之後,還發現它的觸感也沒有發育完全。她感受不到疼。這也是為什麼她第二天還能像之前那樣對待亞伯。他踢她,她躲起來,第二天早晨,又會搖著尾巴出現在他面前。「嘿,我在這兒。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和我做朋友吧。」

亞伯總能得到第二次機會。亞伯身上那種招人喜愛又迷人的人格從未消失過。他酗酒,但他同時是個好人。我們曾是一家人。成長於一個充斥著家暴的家庭中,你會發現自己會愛自己恨的人,或恨自己愛的人,在這兩者之間不停地徘徊掙扎。這是一種奇怪的感覺。你希望生活在一個好人壞人分明的世界裡,要麼恨他們,要麼愛他們,但是人類並非這樣的物種。

在我們的房子下面,湧動著恐懼的暗流,但是真正的暴力事件並沒有那麼頻繁。我想如果真的再頻繁一些的話,這種情況也能早點兒結束。諷刺的是,每次家暴之間的那段平靜時光,讓這樣的日子越拖越久,也令下一次家暴的嚴重程度逐漸升級。他這次打了我媽,下一次可能是三年後,而且打得更狠。再是兩年後,又狠了一點兒。再接著是一年後,又狠了一些。每一次都發生得很分散,會讓你覺得不會再有下一次,但是又會足夠頻繁到讓你永遠無法忘記這件事的存在。這裡面是有節奏的。我記得有一次,又發生一件可怕的事之後,一個月裡都沒人跟他說話。一聲不吭,沒有眼神交流,沒有任何對話,什麼都沒有。我們像陌生人一樣住在同一個房子裡,儘量錯開時間,避免接觸。我們完全不理他。但後來的某個早晨,你們在廚房裡,互相點了點頭。「嗨。」「嗨。」一週以後,「你看新聞上那件事兒了嗎?」「是啊。」又過了一週,開始有了玩笑話,大家一起笑了。慢慢地,慢慢地,日子又回到了以前的樣子。過了六個月,或者一年,同樣的事情再來一遍。

有一天下午,我從桑德林漢姆放學回家,我媽媽看上去非常難過,慌亂不安。

「這個人簡直難以置信,」她說。

「發生什麼了?」

「他買了一把槍。」

「什麼?一把槍?你說‘他買了一把槍’,是什麼意思?」

在我的世界裡,槍的存在實在是太荒唐了。在我腦海中,只有警察和罪犯才有槍。亞伯買了一把口徑9毫米、使用帕拉貝魯子彈的史密斯維森左輪手槍。光潔的黑色,非常具有威脅性,看上去一點兒也不像電影裡那種很酷的手槍,而是像一把殺人的槍。

「他為什麼要買槍?」我問道。

「我不知道。」

她說她問過原因,但他瞎說了一通什麼世界要學會尊重他的屁話。

「他以為他是世界警察,」她說,「但是世界的問題恰恰就在這裡。我們身邊有太多人連自己都管不好,卻總想著去管教身邊的其他人。」

那之後不久,我從家裡搬出去了。家裡的氣氛變得越來越有毒性,而我已經長得和亞伯一樣強壯,強壯到足以反擊回去。父親不會懼怕兒子的反擊,但我不是他的兒子。他很清楚這一點。我媽常用的類比是,家裡有兩頭公獅子。「每次他看著你,都能從你身上看到你父親的影子,」她說,「你的存在會一直提醒他另一個男人的存在。他討厭你,你需要離開了。你得趕緊離開,免得變成像他一樣的人。」

說實話,我也確實該離開了。不管有沒有亞伯,我們的計劃本來就是高中畢業後從家裡搬出去。我媽不希望我變成我舅舅那樣的無業遊民,成天住在自己母親家。她幫我找了那間公寓,我搬了出去。原來的家離我的新住所只有十分鐘的路程,所以我經常回家幫忙乾點活兒,偶爾一起吃個飯。最重要的是,不管亞伯再犯什麼事,我都不會受到影響了。

後來,我媽搬到了隔壁臥室去住,從那時起,他們變成了名義上的夫妻,不算同居,只能算同處一個屋簷下。這樣的情形持續了一年還是兩年。安德魯已經快九歲了,我一直在等著他長到18歲,因為到了那時,我媽就能從這個家暴男的魔爪中解脫出來。有一天下午,我母親給我打了電話,讓我回家一趟。幾個小時後,我來了。

「特雷弗,」她說。「我懷孕了。」

「什麼,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