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年級的時候,桑德林漢姆中學轉來了三個中國學生,他們是博洛、李小龍和約翰。他們是學校裡上千名學生中僅有的幾個中國小孩。博洛之所以被叫作博洛,是因為他很像尚格雲頓主演的那部《血點》裡的楊博洛。李小龍的名字則本來就叫李小龍,這簡直令全校為之沸騰。這個中國男孩,安靜、帥氣,體格很壯,而且他叫李小龍。我們都覺得這簡直是奇蹟。感謝你,耶穌,給我們帶來了李小龍。約翰就是約翰,和其他兩位比起來,他的名字無聊到爆。
博洛是我的小賣部客戶之一,所以我和他變得很熟。博洛的父母是職業盜版商。他們製作盜版遊戲,在跳蚤市場上販賣。身為盜版商的兒子,博洛繼承了家業——他開始在學校裡販賣盜版遊戲。同學會將遊戲機給他,讓他帶回家,幾天後,他就帶著一個裝有內建晶片的遊戲機回來了,裡面全是遊戲,然後再將遊戲賣掉。博洛有個朋友叫安德魯,安德魯是白人,也是盜版販子,賣的是盜版cd。安德魯比我高兩個年級,是個真正的電腦極客:他家裡甚至有燒錄機——那個年代,沒人有燒錄機。
有一天,我正分發小賣部客戶的午餐,偶然聽到安德魯和博洛在抱怨學校裡的黑人小孩。他們先從安德魯和博洛那拿貨,嘴上說著「過會兒再給錢」,可轉身就不付賬了,而安德魯和博洛因為害怕黑人小孩的抱團勢力,從來不敢去要。我插進他們的對話裡,說:「聽著,不要不開心了。黑人就是沒錢,所以我們就是喜歡用最少的錢得到最多的東西。不過我來幫你們吧,我可以當你們的中間人。你們把貨給我,我來賣,我來負責要賬。你們只要給我一點兒分成就行了。」他們立刻同意了這個主意,我們成了生意夥伴。
身為小賣部男孩,我在賣盜版碟這件事上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我已經有了人脈網路,只需要把盜版碟的生意插進去就好了。有了賣cd和遊戲的錢,我就可以攢錢給我的電腦買新的元件和記憶體條。電腦極客安德魯教了我應該怎麼做,去哪裡買最便宜的部件,如何組裝,如何修理。他還給我展示了他的工作流程,如何下載音樂,去哪裡批發可重寫的光碟。我唯一缺的就是自己的燒錄機了,因為這是最貴的元件。那時,一臺燒錄機幾乎和整臺電腦的價格差不多,大約需要2000蘭特。
我給博洛和安德魯當了一年的中間商後,博洛離開了學校,有傳言說,是因為他父母被逮捕了。從那一刻起,我便開始只為安德魯工作,但當時他已經快要畢業,所以決定退出這項事業。「特雷弗,」他對我說,「你是個很可靠的合作伙伴。」為了感謝我,他把自己那臺燒錄機送給了我。讓我們先說清楚,那個時候,黑人幾乎接觸不到電腦,所以,一臺燒錄機?那簡直是傳奇,是神話。安德魯把那臺燒錄機送我的那天,我的人生從此改變了。感謝安德魯,我現在掌控了生產線、銷售線和配送線——我擁有了壟斷整個盜版事業的一切條件。
我是個天生的資本家。我喜歡賣東西,而且我喜歡賣那些所有人都想要但是沒有人能提供的東西。我的碟售價只要30蘭特,約為3美元。商店裡的正常cd價格是100到150蘭特。一旦人們開始從我手裡購買,他們就再也不會去買正版碟了——我的價格實在太划算。
我生來就會做生意,但是那時我對音樂毫無概念,這對一個做盜版音樂生意的人來說,大概是很奇怪的事。我所瞭解的唯一音樂型別,就是教堂的基督教音樂,這是我媽允許在家裡播放的音樂。安德魯給我的是lx燒錄機,只能按照播放的速度同步燒錄。每天我放學回家,就會在自己的房間裡坐上五六個小時,燒錄cd。我從院子裡亞伯的那堆廢鐵裡挑出一些能用的老舊車載播放器,把它們綁在房間的各個角落,做成了我自己的環繞立體聲音響系統。儘管每張cd在播放的時候我都坐在一旁,但我並不會認真去聽它們在放什麼。我瞭解毒販子的法則:不能嗑你自己賣的藥。
感謝因特網,讓我滿足了所有人的需求。我不會對他們的音樂品味做任何評價。你想要涅槃的新專輯,我給你涅槃的新專輯。你想要dmx的新專輯,我給你dmx的新專輯。本地的南非音樂很多,但是人們真正趨之若鶩的是美國黑人音樂,嘻哈、藍調這些。鋸齒邊緣合唱團很紅。112也很紅。我賣了好多張蒙特爾·喬丹的碟。好多好多張蒙特爾·喬丹。
剛起步的時候,我用的是撥號上網和一個24k的資料機。下載一張專輯需要花一天的時間。但科技在進步,所以我也一直在給我的事業進行投資。我把資料機換成了56k的,買了一個速度更快、支援多重錄製的燒錄機。我開始下載得更多,盜版得更多,賣得更多。這時,我擁有了兩個為我幹活的中間商,一個是我的朋友湯姆,他負責在北景一帶販售,還有一個是我朋友邦哈尼,他負責亞歷山德拉一帶。
有一天邦哈尼來找我,對我說:「你知道怎麼才能賺更多錢嗎?與其直接燒錄整張專輯,你為什麼不把不同專輯的主打歌刻進同一張碟裡呢?反正人們只喜歡聽自己中意的那幾首。」這聽上去是個不錯的主意,我開始製作混曲cd。這些碟賣得很不錯。幾周後,邦哈尼又來找我,說:「你可以讓一首歌的結尾慢慢淡出,直接融入下一首歌的開頭嗎?這樣每首歌之間就沒有間隙了,而鼓點一直不會間斷,就好像是dj整晚打碟那樣。」這聽上去也是個不錯的主意。我下載了一個叫bpm的軟體——「分鐘節拍」——它的圖示就是兩張黑膠唱片疊在一起,我用這個軟體可以進行混曲,將兩首歌的首尾連在一起。基本上就是dj在現場做的所有事情,我都可以用這個軟體實現。我開始製作派對音樂cd,這些碟也成了香餑餑。
我的生意越做越大。到畢業的時候,我已經可以盡情享樂,因為我每週能掙到500蘭特。客觀來看,在現在的南非,依然有女傭的周工資達不到這個標準。可能這些錢養活一大家子人不夠,但是作為一個住在家裡、沒有任何大開銷的16歲少年,我簡直是生活在美夢之中。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體會到有錢的感覺,那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事情。有錢後,我瞭解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錢給了你選擇的權利。人們不是想要變得多富有,人們是想要選擇的權利。你越有錢,你面前的選擇就越多。這就是金錢帶給你的自由。
有了錢,我對自由的體會上升了一個新高度:我可以去吃麥當勞了。美國人民大概並不瞭解,每當一個美國連鎖店在第三世界國家開業的時候,人們都會趨之若鶩。直到今天也是一樣的。去年,南非第一家漢堡王開業了,隊伍一直排到街角。這是大事件。每個人都奔走相告:「我要去吃一下漢堡王。你聽說了嗎?是美國來的。」不過好笑的是,排隊的大部分都是白人。白人為漢堡王而瘋狂。黑人卻覺得一般般。黑人並不需要漢堡王。我們的心是屬於肯德基和麥當勞的。在麥當勞進到南非來以前,我們就知道它了,也許是從電影裡吧。我們從來沒有夢想過南非也能有麥當勞;麥當勞給人感覺就像那種只在美國才有的東西,不會到別處開店。甚至在我們嚐到麥當勞以前,我們就已經愛上了它,而且事實是,我們也的確愛它。有一段時間,在南非開業的麥當勞,比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多。曼德拉帶來了自由,自由帶來了麥當勞。我們搬去高地北後,離我們家兩個街區的地方有一家麥當勞,但是我媽從來不帶我們去那裡吃。而手裡攥著我自己掙的錢,我心想,來吧。我鼓足了幹勁。那時候他們還沒有「超大份」餐,「大份」就是最大的了。我走到櫃檯前,深深為自己感到驕傲,放下錢,說:「我要大份一號餐。」
我愛上了麥當勞。對我來說,麥當勞就是美國的味道。你看它的廣告,會覺得那感覺超級棒。你很想吃,你買了一份,你咬了一口,你嗨翻天了,比你想象得還要好吃。然後你吃到一半,意識到它也不是那麼好吃。又咬了幾口,你覺得,呃,好像哪裡不太對。然後你就不吃了,然後你又瘋狂地想吃,然後你又回去買更多。
嚐到美國的味道後,我再也不在家吃飯了。我只吃麥當勞。麥當勞。麥當勞。麥當勞。麥當勞。每天晚上,我媽都想給我做晚飯。
「今晚我們吃雞肝。」
「不,我要去吃麥當勞。」
「今晚我們吃骨頭湯。」
「我覺得我應該還會去吃麥當勞。」
「今晚我們吃雞爪。」
「好吧……我吃。但明天我要吃麥當勞。」
錢越賺越多,我的享樂越發失控。我是這麼花錢的:我買了一個無繩電話。那時還沒人有手機。這個無繩電話的訊號很強,我把基站放在窗外的話,可以拿著電話走兩個街區到麥當勞,點好我的大份一號餐,走回家,進房間,開啟電腦,而全程不間斷地講電話。我就是那個耳邊舉著超大電話機,天線伸到最長,在街上一邊閒逛,一邊和朋友煲電話粥的傢伙。「是啊,我在去麥當勞的路上呢……」
生活是如此美好,而這一切的發生都是因為安德魯。如果沒有他,我就無法一手建立盜版音樂的帝國,並能吃上無窮無盡的麥當勞。在一定程度上,他所做的一切都使我意識到,經歷了長期壓迫後,謀生技能對於那些無權無勢的貧苦大眾來說有多麼重要。安德魯是白人。他的家庭可以讓他接受良好的教育,享受各種資源,擁有電腦。他的家族一代代都上過大學,而我的家族則擠在狹小的茅草屋裡唱著「二二得四,三二得六,啦啦啦啦」。他的家庭唾手可得的東西,我的家庭一樣都得不到。我有銷售的天分,但是如果沒有知識和資源,我有天分又能怎樣?人們總是想要這樣教育窮人:「為你自己負責!自己要學會創造!」但是請問,窮人拿什麼原始材料來創造東西?
人們總是說,「授人以魚,受用一天,授人以漁,受用一生。」但他們卻沒說,「如果你能順手再給他一個釣竿就更好了。」這就是缺失的那一環。和安德魯一起合作,讓我第一次意識到,你需要有個來自特權社會的人告訴你:「好的,這些是你需要的,而你只需要這樣做就好了。」如果安德魯沒有給我那臺燒錄機,就算我空有一身銷售才能,也一事無成。人們會說:「哦,這是一份施捨。」並不是這樣的。有了它以後,我仍需要努力才能賺到錢。但如果沒有它,我連賺錢的機會都沒有。
有一天下午,我在房間裡刻碟,邦哈尼來找我拿貨。他看到我在電腦上混歌。
「這太厲害了,」他說,「這個你當場就可以做?」
「是啊。」
「特雷弗,我覺得你還不明白,你簡直是坐在金山上啊。我們得去給別人做這個。你得到鎮上來,表演你的dj才華。還沒人見過有人用電腦做現場dj的。」
邦哈尼住在亞歷山德拉。如果說索韋託是政府規劃出來的超大規模貧民窟,那麼亞歷山德拉就是一個狹小又擁擠的棚戶區,是從種族隔離時期以前就存在的那種貧民窟。用煤渣磚和波狀鋼建造的棚屋一排連著一排,幾乎彼此堆疊在一起。它的外號是蛾摩拉城,因為在那裡,最癲狂的派對和最黑暗的犯罪並存。
亞歷山德拉的街頭派對是最棒的。你拿個帳篷,把它支在道路中間,把整條道都占上,你的派對就開始了,並不需要正式的邀請函或賓客名單。你只需要告訴幾個人,口口相傳之後,一大群人就會湧過來。你也不需要申請許可或類似的什麼證。你只要有一個帳篷,就有權在街道上開派對。如果有車開到路口,司機發現這個派對堵了前面的路,他們也只是聳聳肩,掉頭換一條路開而已。沒人會生氣。唯一的條件是,如果你的派對開在某家人的門口,那他們有權過來喝你的酒。若非有某個人中彈了,或者有酒瓶砸在某人臉上了,那麼派對就不會結束。當然,派對也只能像那樣結束,否則,它就稱不上一個派對。
那個時候,大多數的dj都只能堅持上幾個小時,因為他們手上只有那麼幾張唱片。但派對都要通宵,所以你就需要請五六個dj過來,才能把它持續開下去。但是我有一個很大的硬碟,裡面全是mp3音樂,這也是為什麼當邦哈尼看到我混曲時會那麼興奮——他看到了壟斷dj市場的可能。
「你一共有多少音樂?」他問我。
「音訊軟體顯示,我大概能連續播上一週。」
「我們要發大財了。」
我們的第一場演出,是從桑德林漢姆畢業的那個夏天的跨年派對。邦哈尼和我帶上機箱。超大的顯示屏。電線鍵盤滑鼠,把它們塞進小巴,帶去了亞歷山德拉。我們佔了他家門口的街道,從他家裡接出電線,裝好電腦,設好喇叭,借了個帳篷,人們就來了。那天的情形堪稱爆炸。到午夜時分,整條街從這一頭到另一端全部擠滿了人。我們是那年亞歷山德拉最大的跨年派對,能成為亞歷山德拉最大的派對可不是鬧著玩的。整個夜晚,從遠處慕名趕來的人絡繹不絕。大家都在談論:「有個淺色皮膚的人在電腦上播音樂。你從未見過這樣的事。」我一個人做dj嗨翻全場,一直到天亮。到最後,我和朋友們已經醉倒,精疲力竭地昏厥在邦哈尼屋外的草坪上。那次的派對盛況直接讓我在當地出了名。很快,各地的邀約紛至沓來。
這當然很棒。
邦哈尼和我從高中畢業之後,我們都找不到工作。也沒有什麼我們能做的工作。我賺錢的唯一渠道就是賣盜版cd,以及在別人的派對上當dj。既然我已經離開了桑德林漢姆,那麼亞歷山德拉的小巴司機和當地小孩就成了我唯一的客源。我也經常在那邊當dj,所以我選擇繼續這樣賺錢。我認識的大多數白人小孩都準備休個「間隔年」。「我準備休個間隔年,去趟歐洲。」白人小孩都會這樣說。所以我回道:「我也要休個間隔年。我準備這一年就在小鎮上的街角閒逛。」事實上,我正是這麼做的。
邦哈尼家門口的路中央有一道矮磚牆,每天,邦哈尼、我和我們的夥伴們都會坐在牆上玩。我會帶上cd,我們播著音樂,練習舞步。我們白天賣碟,晚上去別人的派對上當dj。很快,我們開始接到別的小鎮和街區的演出邀請。
多虧了我的電腦和資料機,我可以下到很多沒多少人聽過的獨家音樂,但這對我來說也是個問題。有時候我在一些派對上放新歌,人們會站在原地一臉迷惑:「這是啥?這該怎麼跳?」譬如,假設dj播了一首歌,叫《看我(擺動/耐耐)》」(watchme[whip/naenae]),這首歌非常朗朗上口,但是該怎麼擺動?耐耐又是什麼?為了讓這首歌流行起來,你得知道怎麼擺動以及怎麼跳耐耐舞。只有當人們知道如何跟隨音樂舞動,派對上的新音樂才能得以流行開來。邦哈尼決定,我們得組建一個舞蹈團隊,給人們展示怎麼跟著我們的音樂跳舞。因為我們整天都無所事事,只是在聽cd,想舞蹈動作而已,我們那些街頭玩伴對這些歌已經很熟悉,所以現在他們成為了我們的舞者。而其中最棒、最帥、最厲害的舞者,就是邦哈尼的鄰居——希特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