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處理?」
「你得先軟化這頭亂毛。我這做不了。」
「好的。」
邦哈尼又把我拖到第二家美髮店。我坐在椅子上,那裡的女人開始往我的頭髮上抹白色奶油一樣的東西。她的手上戴著橡膠手套,生怕皮膚沾上這種化學軟化劑,其實我當時就應該意識到,事情好像不太妙了。我的頭髮上覆滿軟化劑後,她告訴我:「你讓它在頭髮上留得越久,效果就會越好,到時候會有一種灼燒感。一旦你感覺到它在燒了,就告訴我,我們再把它洗掉。但是隻要你堅持越久,你的頭髮就會變得越直。」
我想要謹遵指示,於是我坐在椅子裡等啊等啊,能等多久我就等多久。
但是我等太久了。
她跟我說,一旦感覺到灼燒就立刻告訴她,但是她其實應該說的是,一旦有了麻刺感就告訴她,因為等我真正感覺到灼燒的時候,藥水已經侵蝕掉我的頭皮了。早已經不是麻刺感時,我才開始慌亂起來。「燒了!燒了!」她帶著我衝向洗手池,開始沖洗軟化劑。但是我沒料到的是,這種化學試劑碰到水之後,才真正開始灼燒。那感覺就像有人在我的頭上澆下了液態的火。她洗完後,我的頭皮上已經佈滿了一小塊一小塊的灼燒疤痕。
我是那家美髮店唯一的男性顧客,其他全是女人。而我也終於體驗了一次女性為了變美,每天都要付出怎樣的代價。但為什麼她們要這樣對自己?我心想,太恐怖了。不過效果確實有。我的頭髮完全變直了。美髮師把我的頭髮向後梳齊後,我看上去就像一個皮條客,外號復古背頭。
邦哈尼又把我拖回第一家美髮店,這時,那個女人才同意幫我做玉米穗編髮。她編得很慢,大概編了6個小時後,她才說:「好了,照一下鏡子。」她把我的椅子向後轉了一下,我望向鏡子,然後……我從未見過這樣的自己。就好像那種美國電影裡的化妝橋段,他們把一個土包子男主角或者女主角的髮型改了,衣服換了之後,醜小鴨就變成了天鵝。我之前覺得我完全約不到女生,所以也完全沒想過要改變自己的外形。我都沒想到我的外表也可以改變。頭髮很棒,皮膚還不夠完美,但是慢慢在變好,那些膿皰已經逐漸淡化成了普通的青春痘。我看起來……還不差嘛。
我的腳一踏進家門,我媽就開始尖叫。
「啊啊啊啊啊!他們把我的寶貝兒子變成了可愛的小姑娘!我有了一個可愛的小女兒!你好漂亮呀!」
「媽!你夠了,別說了。」
「你是在向我出櫃嗎?」
「什麼?不是。你怎麼會這麼說?」
「要知道,就算你是同志,也沒關係的喲。」
「不,媽媽,我不是同志。」
家裡的每個人都很喜歡我的新造型,覺得我看上去很帥。只有我媽一直在旁邊大肆嘲笑我。
「做得很棒,」她說,「就是有點兒太漂亮了。你看上去完全就是個女孩子。」
日子終於來了。湯姆提前過來幫我準備。頭髮、衣服,所有的細節都很完美。等我打扮好以後,我們一起去找亞伯拿到寶馬的車鑰匙,但從那一刻開始,那個夜晚就開始出問題了。
那天是週六,一週的末尾,這意味著亞伯要和他的工人們喝酒。我走進他的工作間後,一看他的眼睛就明白了:他已爛醉如泥。他媽的。亞伯醉了後,會完全變成另一個人。
「啊,你看起來很不錯嘛。」他上下打量著我,一邊說一邊露出燦爛的微笑。「你要去哪兒啊?」
「我要去哪兒——亞伯,我要去舞會。」
「好啊。祝你玩得開心。」
「呃……我能借鑰匙嗎?」
「什麼鑰匙?」
「車鑰匙。」
「哪輛車?」
「寶馬。你答應我可以借我寶馬去參加舞會。」
「先去幫我買些啤酒來。」他說。
他給了我車鑰匙,湯姆和我開車去了酒鋪,買了幾件啤酒,又開回來,把酒送到他面前。
「好了,」我說,「現在我可以開走那臺寶馬了嗎?」
「不行。」
「不行是什麼意思?」
「不行的意思是,不行。今晚我要用車。」
「但你答應過我。你說過我可以用車的。」
「是的,但是我要用這臺車。」
我崩潰了。我和湯姆坐在那兒跟他軟磨硬泡了將近半個小時。
「求你了。」
「不行。」
「求求你。」
「沒門兒。」
最終我們意識到,沒戲了。我們只好開著那輛破爛的馬自達,去了芭比姬的家。但到的時候,已經比我原定接她的時間晚了一個小時,她特別生氣。湯姆不得不走進屋去勸她。最後,她出來了。
她比平時還要光彩奪目,穿著一條極美的紅裙子,但很顯然,她的心情很差。我內心開始惶恐不安,不過表面上還是微笑著,努力裝出紳士的樣子,幫她開車門,跟她說她有多美。湯姆和她的姐妹向我們道別後,我們出發了。
但接著,我迷路了。舞會的舉辦地在我不太熟悉的一片街區,有一段時間,我完全就是在胡亂轉圈,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裡。我在黑暗中開了一個小時的車,向左,向右,掉頭。全程我都在講電話,絕望地向他人求救,試圖搞清自己的位置,試圖找到方向。而芭比姬坐在我的旁邊,全程一言不發,很顯然,她現在既不喜歡我,也不喜歡這個夜晚。我全搞砸了。我遲到了。我迷路了。我應該是她這輩子遇到的最差勁的約會物件。
終於,我找到了路,開到了舞會現場,但這時我們已經遲到了兩個小時。我停好車下來,跑到她那一側開啟門。但我開啟車門後,她卻坐在位子上一動不動。
「準備好了嗎?」我說,「我們進去吧。」
「不。」
「不?這……這是什麼意思,‘不’?」
「不。」
「好吧……不過為什麼呀?」
「不。」
「但是我們得進去啊。舞會在裡面。」
「不。」
我又在車門口站了大概20分鐘,各種勸說她進去,但她一直在說,「不」。她就是不肯從車裡出來。
最後,我說:「好吧,我馬上就回來。」
我衝進舞會找到邦哈尼。
「你去哪兒了?」他問我。
「我一直在這!但是我的女孩一直坐在車裡,她不肯進來。」
「她不肯進來是什麼意思?」
「我也不知道怎麼了。幫幫我。」
我們來到停車場,我帶著邦哈尼走到車前,當他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就驚了。「老天上帝啊!這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姑娘。你說過她很漂亮,特雷弗,但這簡直瘋了。」那一刻他完全忘記了要幫我勸說芭比姬。他轉身就跑回了舞會,叫出了其他男生。「夥計們!快出來看吶!特雷弗帶了個姑娘!超級正點!夥計們!快來!」
大約20個男孩衝進了停車場。他們在我的車前擠作一團。「喲!她太正了!」「哥們兒,這姑娘和特雷弗來的?」那些男生呆呆地望著她,好像她是動物園裡的珍稀動物。他們紛紛要求和她合影。他們還跑回舞會叫更多的人出來看。「這太瘋狂了!快來看特雷弗的物件!不不不不不,你們得出來看!」
我極其窘迫。高中四年,我一直謹小慎微,避免在戀愛感情這方面出現任何丟臉的可能,但是現在,在這個畢業舞會的夜晚,所有夜晚都比不了的這個夜晚,我丟臉丟到了極致——我成了一個風頭蓋過舞會的馬戲團本身:特雷弗,那個約不到女生的小丑,自以為他可以帶著世界上最美的女孩來參加舞會,但是他徹底搞砸了一切,現在讓我們出去好好欣賞他的窘態吧。
芭比姬坐在副駕位子上,目光直視前方,拒絕讓步。我站在車外,左右踱步,精疲力竭。我的一個朋友偷偷帶了一瓶白蘭地來舞會。「給你,」他說,「喝點兒吧。」那一刻什麼都不重要了,我開始喝酒。我搞砸了。這姑娘不喜歡我。這個夜晚結束了。
大多數男生都陸陸續續地回到了舞會里。我坐在人行道上,痛飲著白蘭地,腦袋嗡嗡作響。這時邦哈尼又回到車裡,最後一次嘗試勸說芭比姬出來。一分鐘後他的腦袋從車裡伸出來,帶著一臉困惑的表情。
「喲,特雷弗,」他說。「你的物件不會說英語啊。」
「什麼?」
「你物件。她不會說英語。」
「這不可能。」
我站起來,向車走過去。我用英語向她問了個問題,她兩眼茫然地看著我。
邦哈尼望向我。
「你怎麼會不知道你的物件不說英語啊?」
「我……我不知道。」
「你沒和她說過話嗎?」
「我當然說過——等等……我說過嗎?」
我開始回溯我和芭比姬相處的這段時光,在公寓初見,和她的朋友們玩,把她介紹給亞伯。我那時和她說話了嗎?沒有。我那時和她說話了嗎?也沒有。就好像《搏擊俱樂部》的情節,愛德華·諾頓的角色記憶閃回,才發現他和布拉德·皮特兩個人從來沒有和海倫娜·伯翰·卡特同時出現在一個空間裡過。他意識到一直以來他都在自己打自己。他就是泰勒·德登本人。在興奮地遇到芭比姬之後,在我們一起出去玩、相互瞭解的過程中,我們從未真正和對方交談過,完全通過湯姆在中間傳話。
去他媽的湯姆。
湯姆許諾我要給我找一個漂亮的舞會伴侶,但是他從未許諾我這個伴侶要滿足什麼其他的條件。每次我們出去玩,她都和湯姆說佩迪語,湯姆和我說英語。但是她不會說英語,我也不會說佩迪語。亞伯倒是會說佩迪語。他為了應付客戶,學了好幾種南非語言。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識到,我從未聽到她說除了以下幾個詞以外的英語:「是」「不」「嗨」「拜」。就這麼多:「是」「不」
「嗨」「拜」。
芭比姬太內向,她本身就不太說話,而我和女生交往起來太笨拙,不知道怎麼和她說話。我從沒有過女朋友,我不知道「女朋友」意味著什麼。有人把一個漂亮女孩塞進我手裡,說:「她是你女朋友了。」我就被她的美貌以及她是我女朋友這個事實迷得神魂顛倒了——我甚至沒想過我應該和她聊天的。我電腦裡藏的那些裸女,我從來不和她們聊天,詢問她們的想法,揣摩她們的感受。我害怕我一張口就毀了整件事,所以我全程只是點頭微笑,讓湯姆來進行所有的對話。
芭比姬的三個姐姐都會說英語,她的妹妹勒拉朵也會說一點兒。所以每次我們和芭比姬以及她的姐妹朋友出去玩的時候,大部分對話都是用英語進行的。偶爾會說一些佩迪語,梭託語,但這在南非太正常了,我從來不覺得有問題。我可以從大家說的英語部分中瞭解整段對話的大意,完全可以明白人們在聊什麼。我的大腦就是這樣處理語言的,哪怕我聽到的是其他語言,它們在我這也會自動轉為英語。我的大腦會將其儲存為英語。當我的外婆和曾外婆歇斯底里地祈求上帝摧毀那個在家裡地板上拉屎的魔鬼時,她們說的是科薩語,但我腦中儲存下來的是英語。在記憶裡,她們說的是英語。於是當我躺在床上想著芭比姬和我們一起相處的日子時,我感覺我們一直在用英語交流,因為我是這樣記得的。湯姆從來沒有提過她會說什麼語言不會說什麼語言,因為他怎麼會在乎呢?他只想拿到免費的cd,和她的妹妹約會。我就是這樣和一個女孩約會了一個月——我以為她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然而我跟她之間連一次簡單對話都沒有過。
現在時間倒退,我從她的角度回溯這整件事,就完全理解為什麼她不想從車裡出來了。首先,她可能一開始就沒想和我去舞會,她可能欠了湯姆一個人情,而湯姆可以說服任何人做任何事。然後是我讓她在家裡坐著等了我一個小時,她生氣了。然後她上了我的車,這是我們第一次單獨相處,她意識到我和她根本沒法交流。我開著車轉來轉去,在黑夜裡迷路——一個年輕姑娘和某個陌生傢伙共處一車,迷失在荒無人煙的地方,不知道我要把她帶到哪裡去,她估計已經嚇壞了。然後我們到了舞會,但是她又不會說其他人的語言。她誰也不認識。她連我也不認識。
邦哈尼和我站在車外,彼此大眼瞪小眼。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開始試著用我會的所有語言和她交流,但都不管用。她只說佩迪語。我絕望了,開始用肢體語言和她比畫起來。
「請。你。我。進去。跳舞。好嗎?」
「不。」
「進去。跳舞。請?」
「不。」
我問邦哈尼他會不會說佩迪語。他不會。我跑進舞會,想找一個會說佩迪語的人幫我勸說她進來。「你會說佩迪語嗎?你會說佩迪語嗎?你會說佩迪語嗎?」沒人會說佩迪語。
所以,我完全沒有參加過高中畢業舞會。除了跑來跑去問誰會說佩迪語的那三分鐘,其他時間我都是在停車場裡度過的。舞會結束後,我開著那輛破爛馬自達,送芭比姬回了家。全程我們倆都處於一種尷尬的沉默之中。
我把車開到她位於希爾布洛的公寓前停下後,坐了一會兒,想著怎麼可以既禮貌又紳士地結束這個夜晚。突然,莫名其妙地,她探身朝我親了過來。這是一個真正的吻,真真正正的吻。那種讓我瞬間忘卻今晚所有發生的一切的吻。我不知道該作何反應。她撤回身子,我深深地望著她的眼睛,心想,我完全不懂女生。
我從車裡出來,走到她那一側,開啟車門。她整理好裙子,下了車,向公寓走去。在她走之前,我向她最後擺了擺手。
「拜。」
「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