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個年輕人的漫長的、尷尬的、偶爾悲劇 又時常蒙羞的心靈教育——第三部分:舞會

天生有罪 特雷弗·諾亞 第1頁,共2頁

高中快畢業的時候,我已經成了個人物。我的小賣部生意已經發展成為迷你商業帝國,業務線還包含販賣我自己在家複製的盜版cd。我說服了我那極度節儉的母親,說我上學需要一臺電腦。其實我不需要。我要電腦的原因是想上網,以及玩《情聖拉瑞》,但是我實在是太擅長說服別人了,所以她最終同意給我買一臺電腦。感謝電腦,感謝因特網,感謝有位朋友送我的珍貴禮物——那臺燒錄機,讓我開拓了事業的疆土。

我的創業之路是如此成功,作為局外人的生活是如此美妙,以至於我從沒想過約會這件事。我生命中唯一的女孩們,只存在於我的電腦裡,而且都沒穿衣服。下載音樂,或者在聊天室瞎扯的時候,我有時會隨便翻翻色情網站。當然不是色情影片,只是圖片而已。現在你想看色情影片,隨便點開就行,但是我那個時候上網還是撥號,下載一張圖片都要很久很久。和現在比起來,那時的速度簡直堪稱紳士。你得花五分鐘的時間看著她的臉,好好地去了解這張臉背後的故事。過了幾分鐘,你才會看到一部分胸部。等到你能看到她的下身時,你們倆已經一起度過了一段很有意義的時光。

十二年級那年的9月,會舉辦錄取舞會,也就是高中的畢業舞會。這是件大事。我又遇上了和那次情人節一樣的困境,又遇上了一個我並不理解的奇怪慣例。我對畢業舞會的全部瞭解是這樣的:根據我看過的美國電影,畢業舞會就是要發生那件事的地方:你會失身。你要駕著豪華轎車去舞會,然後要和你的女伴做那件事。毫不誇張地說,這真的是我唯一的參考。但是我知道規則:帥哥才有女朋友,而搞笑的傢伙則可以和帥哥以及他們的女朋友一起玩。所以我覺得我大概不會參加舞會了,因為哪怕我參加,身邊也不會有女伴。

我的cd生意有兩個中間商,邦哈尼和湯姆。他們幫我兜售燒錄的cd,從中賺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我是在巴爾弗商場的遊戲廳認識湯姆的。和泰迪一樣,他之所以住在附近是因為他母親是女傭。湯姆和我一個年級,但是他就讀的是一所公立學校——北景中學——一個典型的貧民窟中學。湯姆負責那邊cd的銷售。

湯姆是個話嘮,特別好動,是一猛子向前衝的那種人。但他也是個絕對的騙子,總是想著怎麼做個交易,繞個彎子。他能讓別人去做任何事。他是個很棒的人,但同時又超級瘋癲,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人精。有一次我和他去哈曼斯克拉爾,那裡是一處很像黑人家園的聚居區,但又與其他黑人家園不同。哈曼斯克拉爾是南非荷蘭語,意思是哈曼的農場,這裡曾是一個白人的農場。像文達、加贊庫盧和特蘭斯凱那樣真正的黑人家園,都是以前黑人真正居住的地方,然後政府過來劃了一條邊界說:「你們就待在裡面不要出來了。」但像哈曼斯克拉爾這樣的地方,以前是地圖上的空白區域,什麼都沒有,只是把黑人輸送進來,讓他們在這裡安家。政府就是這麼做的。他們會找那種荒蕪貧瘠、塵土飛揚的無用之地,在地上挖出一排一排的洞——給四千戶家庭準備的一千個公共廁所。接著,他們強制性地將一群非法居住在白人地盤上的黑人,運送到這片鳥不拉屎的地方,丟給他們一堆膠合板和波狀鋼:「這裡,就是你們的新家了。開始造房子吧。祝你們好運。」我曾在新聞裡看過這樣的事,就好像那種《荒野生存》真人秀,只不過毫無人性,而且沒人能贏得獎金。

在哈曼斯克拉爾的那天下午,湯姆跟我說要去看一場才藝表演。那個時候,我有一雙新買的添柏嵐鞋。那是我全身上下唯一的值錢大件兒。那個時候,南非人人都想有一雙添柏嵐,因為美國說唱歌手都會穿這個牌子的鞋,但幾乎沒人有,因為買不到。我節衣縮食,省下小賣部和cd的收入買了一雙。湯姆和我準備出發的時候,他對我說:「別忘了穿上你的添柏嵐。」

才藝表演在一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社群禮堂舉行。我們到了那邊後,湯姆開始四處遊走社交,和人握手,與在場的每個人聊天。表演節目包括唱歌、跳舞,還有詩朗誦。這時,主持人走上臺說:「renalemodiragatsiyookgethegileng.kakopoamogelang...spliffstar!」——我們迎來了一位特殊的表演嘉賓,從美國遠道而來的說唱歌手。請歡迎……斯普利福·斯達!

斯普利福·斯達當時是布斯塔·萊姆斯的說唱伴唱。我坐在原地,非常困惑。啥?斯普利福·斯達?來哈曼斯克拉爾了?這時,禮堂內的所有人都轉過頭來望著我。湯姆走過來,在我耳邊輕聲說。

「老兄,上臺啊。」

「什麼?」

「上臺去。」

「老兄,你在說什麼?」

「老兄,求你了,你這樣我會有麻煩的。他們已經付給我錢了。」

「錢?什麼錢?」

當然了,湯姆沒有告訴我,他跟這些人說,他會從美國邀請一位著名說唱歌手來這裡表演,但他要求他們錢款預付。而穿著添柏嵐的我,就是那個著名美國說唱歌手。

「去你的吧,」我說,「我哪兒也不去。」

「求你了,老兄,我求求你了。幫幫我這個忙吧。求你了,這裡有個姑娘,我想追她,我跟她說我哪個說唱歌手都認識……求你了,我求求你了。」

「老兄,我真不是斯普利福·斯達,你叫我咋辦?!」

「你就唱布斯塔·萊姆斯的歌就行了。」

「我完全不記得歌詞。」

「沒關係的,這裡的人都不會說英文。」

「呃,媽的。」

我起身上了臺,湯姆在旁邊配合了極其糟糕的b-box——「噗吧嗒噗,噗噗吧嗒噗」——而我則瞎編亂造了一堆布斯塔·萊姆斯的歌詞,結結巴巴地唱完了。觀眾爆發出震天的歡呼和掌聲。一位美國說唱歌手來到了哈曼斯卡拉爾。這是他們一生中見過的最激動人心的時刻。

湯姆就是這種人。

有天下午,湯姆來到我家,我們討論了一下舞會的事。我對湯姆說,我沒有約會物件,我找不到約會物件,而且我也不可能找到物件。

「我可以幫你找一個陪你去舞會的姑娘。」他說。

「扯呢,你找不到的。」

「我能找到。我們來做個交易。」

「我不想和你做任何交易,湯姆。」

「不,聽著。交易是這樣的。如果我賣出的每一張cd都能得到更高的佣金,而且我能拿到一些免費音樂的話,就給你帶來一個你這輩子見過的最美的姑娘,她將會是你帶去參加舞會的約會物件。」

「好吧,成交,反正這完全不可能實現。」

「我們是不是約好了?」

「我們約好了,但是這不可能發生。」

「但我們是不是約好了?」

「是約好了。」

「好了,我會幫你找個約會物件。她將是你這輩子見過的最美的女孩,你將帶她去舞會,你將變成全場矚目的超級明星。」

當時離舞會還有兩個月,後來我就把這個荒謬的約定拋在了腦後。直到有天下午,他突然跑到我家來,在我房間門口探著頭說:

「我找到那個女孩了。」

「真的?」

「是的。你得來和她見個面。」

我知道湯姆滿嘴跑火車,但是騙子之所以能成功,也是因為他從來不會空手來見你。他會給你提供足夠多的好處,讓你繼續相信他。湯姆總是介紹各種漂亮姑娘給我認識,雖然他從來不和她們約會,但是他憑著油嘴滑舌,總是能在她們周圍打轉。所以他說他找到那個女孩時,我並沒有懷疑他。我們倆跳上公交車,向城裡進發了。

那女孩住在市中心的一棟破舊公寓樓裡。我們找到了她的樓,有個女孩從陽臺上探出半個身子,招手讓我們進去。她是那個女孩的妹妹勒拉朵,湯姆解釋說。後來我才發現,原來他一直想約勒拉朵,而把我介紹給她姐姐,則包含在了他的計劃之內——當然了,湯姆最擅長繞彎子。

走廊很黑,電梯也壞了,我們走樓梯上去。勒拉朵把我們帶進一個公寓裡,在客廳裡,坐著一個巨大的——我是說真的——巨型的胖女人。我當下就明白了,哦,湯姆,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了,幹得不錯。對了,湯姆還是個超級會開玩笑的傢伙。

「這就是我的約會物件?」我問道。

「不不不,」他說,「這不是你的約會物件。這是她大姐。你的約會物件叫芭比姬。芭比姬有三個姐姐,勒拉朵是她的小妹妹。芭比姬去商店買東西了,一會兒就回來。」

我們一邊等,一邊和那位大姐聊天。十分鐘後,門開了,我這輩子見過的最美麗的女孩走了進來。她簡直……我的天。美麗的眼睛,美麗的散發著金色光澤的黃棕色皮膚。她簡直在閃閃發光。在我的高中,沒有一個女孩長得像她這樣。

「嗨。」她說。

「嗨。」我回道。

我目瞪口呆。我不知道怎麼和這麼漂亮的女孩聊天。她很害羞,也不怎麼說話,房間裡出現了尷尬的沉默。幸虧湯姆是個話嘮。他立刻跳出來,緩和了當時的尷尬氛圍:「特雷弗,這是芭比姬。芭比姬,這是特雷弗。」然後他開始誇我有多好,她有多想和我去舞會,我什麼時候可以來接她去舞會,所有細節都說了。我們又在一起玩了一會兒,湯姆說該走了,我們就一起向門口走去。我們出門時,芭比姬轉過身,向我微笑著揮了揮手。

「拜。」

「拜。」

走出那棟樓時,我已經成了世界上最快樂的男人。我簡直不能相信。我可是學校裡那個找不到約會物件的傢伙啊。我已經預設自己永遠不會有物件了,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和別人約會。但是現在,我卻要和世界上最美的女孩一起去參加舞會。

接下來的幾周,我們又去了幾次希爾布洛,找芭比姬和她的姐姐以及朋友們一起玩。芭比姬的家庭是佩迪人,屬於南非的小部落。我喜歡認識不同背景的人,覺得這樣很有趣。我們管芭比姬和她朋友這類人叫阿馬布華。他們和其他黑人一樣窮,但是他們試圖表現出來他們並不窮。他們會打扮得入時,裝出很有錢的樣子。阿馬布華會在一件襯衫上分期付款,就買一件襯衫,分期七個月付清。他們住在棚戶區裡,卻要穿著價值上千的義大利皮鞋。他們是個很有趣的族群。

芭比姬和我從來沒有單獨約會過。我們倆總是和一群人待在一起。而且我全程都緊張到神經衰弱,但是我們相處很愉快。湯姆很會讓所有人放鬆下來,玩得開心。每次我們相互道別時,芭比姬都會擁抱我,有一次她甚至給了我一個輕輕的吻,我簡直要上天了。我心裡想著,耶,我有女朋友了,太酷了。

隨著舞會臨近,我也越來越緊張。我沒有車。我沒有得體的衣服。這是我第一次帶著漂亮女孩亮相,我希望一切都很完美。

我繼父的汽車修理廠倒閉後,我們搬去了高地北,並且把他的修理廠搬進了家裡。我們有一個大院子,後面有個車庫,這就是他的新工作間。不論何時,我們家的車道上都停著至少十到十五輛車,院子裡,街道上,不光有客戶待修的車,還有亞伯自己收來修補的報廢車。有一天下午,湯姆來我家玩,他告訴亞伯說,我有約會物件了。亞伯決定慷慨地對待我一次,說我可以挑一輛車開去舞會。

那時我們已經有了一輛紅色的馬自達,雖然完全是一坨垃圾,但是能開。我以前借過,可我現在想要的是亞伯的寶馬。雖然車很舊,而且和那輛馬自達一樣破,但是再爛的寶馬也是寶馬。我求亞伯,讓我開那輛寶馬去。

「求你了,求你了,我可以借那輛寶馬嗎?」

「絕對沒門兒。」

「求你了,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我求求你了。」

「不行。」

「求你了。」

「不行。你可以開馬自達去。」

這時,湯姆這個特別會做交易的騙人精上線了。

「亞伯大哥,」他說,「我想你還不明白。要是你見到特雷弗要帶去舞會的姑娘,你就知道為什麼這輛車事關重大了。我們來做個交易吧。如果我們把她帶來,而她是你這輩子見過的最美麗的女孩,你就把寶馬車借給特雷弗。」

亞伯想了一會兒。

「好吧,成交。」

我們來到芭比姬的公寓,跟她說我父母想要見她,把她帶回了我家。然後我們帶她來到後院的車庫,亞伯和他的手下正在幹活。湯姆和我走了過去,介紹他們認識。

「亞伯,這是芭比姬。芭比姬,這是亞伯。」

亞伯臉上露出了大大的微笑,和往常一樣富有魅力。

「很高興見到你。」他說。

他們聊了幾分鐘後,湯姆和芭比姬離開了,亞伯轉過頭對我說。

「這就是那姑娘?」

「是的。」

「你開寶馬去吧。」

車到手了,現在我急需的是得體的衣服。我要帶的女伴很懂時尚,而我,除了腳上那雙添柏嵐,其他所有衣服都是一坨屎。我的衣櫃裡能挑出來的衣服寥寥無幾,因為我只能在我媽帶我去的那些商店買衣服,而她從來都不覺得應該在買衣服上花什麼錢,所以只會帶我去二手店,告訴我預算多少,我再從裡面挑。

那時我對衣著沒有任何頭緒。我腦中的時尚就是一個叫寶力豪的牌子,就是那種舉重運動員在邁阿密或者威尼斯海灘上會穿的衣服,鬆鬆垮垮的運動褲和鬆鬆垮垮的毛衫。這個牌子的標誌是一隻精壯的鬥牛犬,戴著弧形太陽鏡,抽著雪茄,展示著自己發達的肌肉。在褲子上,這個圖示占了整條腿,在t恤上,則橫跨整個胸口,而在內褲上,它佔滿了整個胯。我覺得寶力豪是世界上最酷的東西了,不容反駁。我沒有朋友,我喜歡狗,而且肌肉很酷——這就是我的邏輯。我有寶力豪的全套行頭,五件相同的款式,只是顏色不同。這樣很簡單。褲子和上衣搭配,我知道該怎麼穿。

我的另一個cd生意中間商邦哈尼得知我有約會物件後,自告奮勇要幫我改造形象。「你得好好捯飭捯飭,」他說,「可不能穿平時那些衣服去參加舞會——這是為了那個姑娘,不是為了你。我們去逛商場吧。」

我去找我媽,求她給我錢,讓我買舞會的行頭。她最終給了我2000蘭特買衣服。這是我長這麼大以來,她給過我的數額最高的一筆零花錢。我告訴了邦哈尼我的預算,他說可以。他告訴我,想要看起來有錢,只需要買一件很貴的單品,剩下的買基本款,看起來質量好就行。那件很貴的單品,會吸引所有人的眼球,讓你看上去好像花了很多錢,雖然實際上可能沒多少。

在我腦海中,沒有比《駭客帝國》裡面那些人穿的皮夾克更酷的衣服了。《駭客帝國》上映時,我正在唸高中,是我當時最喜歡的電影。我超喜歡尼奧,而且心裡覺得:我就是尼奧。他是個呆子,什麼都不擅長,但背地裡卻是個牛哄哄的超級英雄。我的生活裡就差一位神秘的光頭黑衣人把我帶上道,而現在,我身旁有了邦哈尼——他是黑人,還剃光了頭。他告訴我:「你可以的。你就是那個天選之人。」我說:「是啊,我早知道了。」

我告訴邦哈尼,我想買一件基努·裡維斯那種到腳踝的黑色皮大衣,但被他否決了。「不行,太不實用。的確很酷,但你以後沒有其他機會再穿。」於是,我們就在逛街時,買了一件長到小腿的黑色皮衣,這件衣服放到今天來看特別可笑,但當時,由於尼奧的緣故,簡直酷斃了。光一件衣服就花了我1200蘭特。然後,我們又挑了一條簡單的黑褲子、一雙羊皮方頭鞋,還有一件奶白色的針織毛衣。

全套配好之後,邦哈尼對著我那巨大的圓形爆炸頭凝視了很久。我之前一直努力想留成邁克爾·傑克遜在20世紀70年代時那種圓形爆炸頭,但相比之下,我的模仿堪稱拙劣:一頭亂草,梳都梳不動,一梳下去就像一把耙子插進了馬康草裡。

「我們得好好弄一下你的頭髮。」邦哈尼說。

「什麼意思?」我問道,「我頭髮就是這樣。」

「不,我們必須得好好整整。」

邦哈尼住在亞歷山德拉,他把我拖過去,在那邊街道上找了幾個正在角落裡玩耍的女孩,走過去和她們搭話。

「你覺得這個傢伙的頭髮應該怎麼辦?」他問道。

那些女孩望向我。

「他頭髮太多了,」其中一個女孩開口說道,「為什麼他不去試試玉米穗編髮?」

「對哎,」其他人紛紛說道,「這主意太棒了!」

我說:「什麼?玉米穗編髮?不要!」

「沒事沒事,」她們說,「試試吧。」

邦哈尼把我拖進了街角的一家美髮店。我們走進去後,找地方坐下來。美髮店的女人摸了摸我的頭髮,搖搖頭,轉向邦哈尼。

「這頭綿羊我可沒辦法弄,」她說,「你的頭髮得處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