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登公園,我們住的那條街盡頭拐彎的地方,有一棵巨大的桑葚樹,從某戶人家的前院伸展出來。每年當它結果的時候,左鄰右里的小孩都會去採桑葚,先在樹下吃個夠,再裝滿滿的一袋帶回家。他們所有人一起在樹下玩耍。而我就一個人在樹下玩。我在伊登公園沒有任何朋友。
不論我們住在哪裡,我都是那個異類。在希爾布洛,我們住在白人區,沒人長得像我。在索韋託,我們住在黑人區,沒人長得像我。伊登公園是有色人種區。在伊登公園,每個人長得都像我,但我們卻比在其他地方更顯得不同。這是我遭受過的最大的精神創傷。
來自有色人種的仇恨與敵意,是我經歷過的最棘手的事,它使我認識到,身為局外人而努力變成局內人,比身為局內人但實際上卻是局外人,要容易太多。如果一個白人喜歡嘻哈文化,成天和黑人廝混在一起,黑人會說:「酷,白人傢伙。做你想做的吧。」如果一個黑人想要顛覆他的黑人身份,和白人廝混,成天打高爾夫球,白人會說:「好吧,我喜歡布萊恩,他很可靠。」不過試著想下,如果你是一個喜歡白人文化的黑人卻依然住在黑人社群裡,或者是一個醉心於黑人文化的白人卻依然住在白人社群裡,你將會面對超出你認知程度的恨意、嘲弄和排斥。人們願意接納你,只因為看你是個局外人,卻在努力同化自己希望融入他們的世界。但是如果他們看你明明是同族人,卻試圖背叛自己的種族,他們絕對不會原諒。這就是我在伊登公園所面對的情況。
在種族隔離時期,有色人種無法被輕易歸入某一類人,於是種族隔離制度就利用這一點來散播困惑、恨意和懷疑的情緒——非常機智。在政府的人種註冊中,有色人種被劃為「近白人」一類。他們是二等公民,沒有白人的權利,但是可以享受一些黑人沒有的特權,這樣可以讓他們更好地接受現狀。南非白人曾管他們叫amperbaas,意為「近老闆,近主人」。「你幾乎就要達到了,就差一點兒了。你離白人就差這一點點。很可惜你的外公還是沒忍住,上了個棕色人種,是吧?不過你是有色人種不是你的錯,繼續努力吧,如果你足夠努力,就能把這個汙點從血統裡抹掉。和更白、膚色更淺的人通婚,不要碰棕色人種,這樣也許,也許,有一天,如果你夠幸運的話,你就是白人啦。」
這聽上去很荒謬,但卻是現實。種族隔離的那些年,每年都有一批有色人種會被提拔成白人。這不是虛構的故事,是真的。人們會向政府提交申請,你的頭髮要足夠直,皮膚要足夠白,口音要足夠純正——這樣你就可以被改歸為白人梯隊。你所要做的不過是背棄你的人民,你的歷史,遠離你的黑皮膚朋友和家人。
在法律上,種族隔離是這樣定義白人的:「外表明顯是白人,且通常不會被認作是有色人種;或者通常被認作是白人,但從外表上看白人特徵不明顯。」換句話說,這種區分方法非常隨意。政府還想出了一些奇招,例如鉛筆測試。如果你申請成為白人,他們會往你頭髮裡插一根鉛筆,如果鉛筆滑落,你就是白人,如果卡在頭髮裡,那你就是有色人種。政府說你是什麼人你就是什麼人。有的時候就是一個職員盯著你的臉打量一會兒,就能快速得出結論你是哪種人。根據你顴骨多高,鼻子多寬,他在隨便哪個選項上打上幾個勾,就能決定你可以住在哪個片區,可以和誰結婚,能得到怎樣的工作,擁有怎樣的權利,享受怎樣的特權。
有色人種不光能提拔成白人,有時候他們也能變成印度人。有時候印度人可能變成有色人種。有時候黑人可以提拔成有色人種,有時候有色人種會被降級為黑人。當然,白人也有可能被降級為有色人種。這很關鍵。那些混合的血統因子潛伏在體內,生怕露出馬腳,丟失白人的基因特徵和身份特權。如果一對白人夫妻生下了一個小孩,而政府認為這個小孩的膚色過黑,哪怕夫妻倆都有檔案證明自己是白人,小孩也會被歸為有色人種,這個家庭就要做出一個艱難的決定。他們是要放棄自己的白人身份,降級為有色人種,住到有色人種聚居區去?還是說他們不得不分開,母親帶著小孩去有色人種聚居區生活,父親留在白人區賺錢,供養妻子和孩子呢?
很多有色人種都活在這種混沌之下,這才是真正的煉獄。他們一邊渴望著那些已經和自己脫離關係的白人父親,另一方面又深深地歧視著彼此。對於有色人種最常見的蔑稱就是布須曼人,意為「叢林人」。這個稱號體現了他們的皮膚顏色和他們血統中原始的那部分東西。對有色人種最大的侮辱就是指出他們的某方面像黑人。種族隔離最陰險的做法是讓有色人種覺得是黑人拖了他們的後退。種族隔離制度說,有色人種沒法成為一等公民的唯一原因,就是黑人會利用這種膚色悄悄越界,獲取屬於白人的利益。
種族隔離就是這麼做的,它讓每個種族相信,是因為其他種族的緣故,自己才不能進俱樂部的門。就好像門口的保鏢跟你說:「我們不能讓你進來,因為你的朋友達倫在旁邊,而且他的鞋很醜。」於是你看著達倫,說:「去你的,黑人達倫。你拖了我的後腿。」然後達倫反擊說:「去你的,斯威。」現在所有人開始怨恨所有人了。但是事實是,你們中任何一個原本也進不了俱樂部。
有色人種的日子並不好過。試想一下:你已經被洗腦了,認為自己的血統有汙點。你把自己所有的時間精力都花在模仿白人上,努力成為他們中的一員。然後,就在你快要抵達終點線的時候,有個叫納爾遜·曼德拉的混蛋,突然顛覆了整個國家的思維。現在終點線變成了早先的起始點,而評判準則變成了黑人。黑人盡在掌握。黑人是美的。黑人是強大的。幾個世紀以來,有色人種都被告知:黑人是猴子,不要再跟他們一樣在樹上跳來跳去,要像白人那樣直立行走。現在突然之間,一切彷彿變成了人猿星球,猴子接管了一切。
所以你大概可以想到我的情況有多詭異了。我是混血兒,但我不是有色人種——在膚色上我是,文化上不是。因為這樣,我被視作了一個不想成為有色人種的有色人種。
在伊登公園,我遭遇了兩類有色人種。一種人因為我身上有黑人的特徵而恨我。我的頭髮是卷的,而且我以這種圓蓬髮型為傲。我說非洲語言,而且很喜歡說。人們聽到我說科薩語或祖魯語,會問:「watisjy?'nboesman?」——你是誰?布須曼(叢林人)?為什麼你想做黑人?為什麼你要說那種帶吸氣音的語言?看看你的淺色皮膚吧,你就快要變成白人了,但你卻放棄了。
其他的有色人種恨我,是因為我身上有白人特徵。哪怕我認定自己是黑人,我還是有個白人父親。我上過英文私立學校。我知道在教堂怎麼和白人相處。我的英語流利,而且我幾乎不會說南非荷蘭語,而這是有色人種應該說的語言。所以有色人種覺得我認為自己比他們優越。他們會模仿我的口音,好像我在擺架子一樣。「dinkjy,jyisgrênd?」——你以為你很高階是不?——自命不凡,要是在美國,他們會用這個詞說我。
就算那時我心裡以為大家會喜歡我,但現實並非如此。有一年暑假,我有了一輛全新的腳踏車。我的表兄穆隆格斯和我會換著騎,在周圍轉悠。有一次我正在街上騎著,一個很可愛的有色人種女孩跑過來攔住了我。她衝我甜甜地笑著,擺著手。
「嘿,」她說,「我可以騎你的車嗎?」
我完全傻了。哦,哇哦,我心想,我交到朋友了。
「可以,當然可以。」我說。
我下了車,她跨上我的車,往前騎了大概六七米的樣子,一個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大孩子跑到街上,她停住,然後下車,那個大孩子跨上我的車騎走了。由於居然有女孩主動和我講話,我當時高興得不得了,完全沒想到他們偷了我的車。我跑回家,一路跳著笑著。我表兄問我腳踏車去哪兒了,我告訴了他事情經過。
「特雷弗,你被搶劫了,」他說,「你怎麼不追他們?」
「我以為他們在向我示好。我以為我交了個朋友。」
穆隆格斯比我大,他可以罩著我。他衝出去找到了那群小孩,30分鐘後,他就帶著我的腳踏車回來了。
像這樣的事常常發生,我總是被欺負。在桑葚樹下發生的那次應該是最嚴重的。有一天傍晚,我像往常一樣自己在周圍跑著玩。在街角的桑葚樹下,有五六個男孩子正在採桑葚吃。我也走過去開始採,想帶回家吃。那些男孩比我要大幾歲,十二三歲的樣子。他們不和我說話,我也不和他們說話。他們彼此說著南非荷蘭語,我能聽懂他們在說什麼。其中一個男孩向我走來,他是裡面的小頭頭。「magekjoumoerbeiesien?」——我能看看你的桑葚嗎?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哦,贊,我交到朋友了。我雙手捧起,給他看我剛採的桑葚。他一把將桑葚從我手中打到地上,然後踩得稀爛。其他小孩開始大笑。我站在原地,看了他一會兒,這時我已經臉皮很厚,對這些欺凌行為已然習慣,於是我聳聳肩,繼續去採桑葚了。
但很顯然,他沒有等到預想中我的反應,這個小孩開始咒罵我。「fokweg,jouonnoseleboesman!」——滾出去!滾,你這個該死的叢林人!布須曼!我沒理他,繼續做我的事。突然,我感到後腦勺上「啪」地一下。他用一顆桑葚砸我,倒是不疼,但讓我吃了一驚。我轉過頭看著他,「啪!」他又打過來,這次正打在我臉上。
然後,剎那間,我還來不及反應,所有的小孩都開始用桑葚砸我,打得我屁滾尿流。有些桑葚還沒有成熟,和石子一樣堅硬。我試圖用雙手護住臉,但是炮火從各個方向襲來。他們一邊打我一邊笑,一邊罵著我:「叢林人!布須曼!」我嚇壞了。突然之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開始大哭,然後狂奔,沒命地狂奔,直接跑回了家。
當我跑到家裡,我看上去就像是被人揍得遍體鱗傷,因為我正在號啕大哭,而且渾身上下都是紫紅色的桑葚汁。我母親看著我,嚇壞了。
「出什麼事了?」
我一邊抽泣,一邊告訴她事情經過。「那些小孩……桑葚樹……他們向我扔桑葚……」等我說完,她開始大笑。「這不好笑!」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