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生有罪 特雷弗·諾亞 第2頁,共2頁

醫生把我拿出來後的一瞬間很尷尬。他們說:「呃,這個孩子膚色真淺啊。」環視四周,好像沒有哪個男人像孩子的父親。

「孩子的父親是誰?」他們問。

「他爸爸是史瓦濟蘭人。」我媽媽說。史瓦濟蘭是南非西邊的一個小國。

他們很可能猜到了她在說謊,但是接受了這個說法,畢竟他們需要一個解釋。在種族隔離制度下,政府會在你的出生證上打上所有的標籤:種族、部落、國籍。所有的東西都要被歸類。我媽媽撒了謊,說我生在卡恩瓦格尼,那是供史瓦濟蘭人在南非居住的半自治黑人家園。所以我的出生證上沒寫我是科薩人,其實我是;也沒寫我是瑞士人,因為政府不允許。我的出生證上寫著我來自另一個國家。

我的父親也沒出現在我的出生證上。從法律意義上說,他從來不是我的父親。我媽媽曾親口告訴我,她做好了我父親完全不管我的準備。她自己在朱伯特公園附近新租了一處公寓,那裡離希爾布洛很近,她帶著我從醫院出來後,就徑直去了新公寓。過了一週,她去見我父親,沒帶我。令她驚訝的是,他問她我在哪兒。「你說你不想和他有關係的啊。」她說。他之前確實是不想,但我出生後,他覺得自己無法接受兒子就住在旁邊,但和自己無關的事實。所以我們三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勉強組成了一個家庭。我和我母親住在一起,偶爾會偷偷跑去看望我父親。

大多數孩子是他們父母的愛的結晶,而我是我父母犯罪的結晶。我唯一能和我父親相處的時間都是在室內。如果我們去外面的話,他就得到路對面走。我和我媽經常去朱伯特公園散步。那是約翰內斯堡的中央公園,有花園、動物園,還有一個巨大的棋盤,每個格子上都能站下一個人。我媽媽有次告訴我,我還小的時候,我父親曾和我們一起去散過步。在公園裡時,他和我們保持了一定的距離,但我卻在後面追著大叫:「爸爸!爸爸!爸爸!」人們開始看我們,而他嚇壞了,拔腿就跑。我當時可能以為這是個遊戲吧,所以還在後面一直追著他跑。

我也不能和媽媽一起散步。一個淺色皮膚的孩子和一個黑人女人走在一起,會引發諸多問題。當我還是嬰兒的時候,她可以把我包起來,抱著到處去,但很快我就長大了。我小時候長得特別快,我一歲的時候,你會以為我兩歲了。我兩歲的時候,你會以為我四歲了。她想把我藏起來,但做不到。

於是,就像她是如何租到房子,如何穿女傭衣服在路上走那樣,我媽媽又找到了社會系統的漏洞。混血兒(父母一個是黑人一個是白人)是違法的,但是有色人種(父母兩個人都是有色人種)是不違法的。所以我媽媽把我當成一個有色人種小孩在養。她在有色人種聚居區找了個託兒所,把我放在那裡之後,自己就可以去上班了。我們的公寓樓裡有個叫奎恩的女人,她是有色人種。我們想去公園散步時,我媽媽就會邀請她和我們一起。奎恩走在我旁邊,裝成她是我媽媽的樣子,而我媽媽走在我們後面幾步遠的地方,表現得好像她是奎恩的女僕。我有很多張和奎恩一起散步的照片,我們長得像,但她不是我媽;後面站著的那個看起來好像是闖入照片的路人的黑人女人,才是我媽。如果奎恩沒時間和我們散步,有時候我媽也會冒著風險自己帶我出去。她會牽我的手,或抱著我,但警察一齣現,她會立刻把我放開,假裝我不是她的孩子,假裝我是一袋大麻。

我出生的時候,我媽媽已經三年沒有見過她的家人。但是她希望我能認識她的親人,也希望他們能認識我,於是,這位在外漂泊的女浪子回家了。我們住在城裡,但放假時,我也會去索韋託和外婆住上幾周。我對索韋託有無數的記憶,好像那兒也是我的一個故鄉。

索韋託的設計思路就是要人口爆炸——這體現了那些種族隔離設計師們的遠見。小鎮本身是一個城市的體量,人口數量接近一百萬人,但進出小鎮就只有兩條路。這樣的話,軍隊就可以輕易地將我們鎖在裡面,有助於平息任何暴亂。假如這群野蠻猴子發了狂,想要衝破牢籠,空軍就可以過來扔幾個炸彈,把所有人炸得屁滾尿流。在成長過程裡,我從未意識到我的外婆就住在靶子的中心。

在城裡住,儘管出行艱難,我們還是可以想辦法解決。因為城裡人多,黑人、白人、有色人,大家上班下班,我們藏在人群裡不會很顯眼。但是索韋託只有黑人。像我這種膚色的人,藏起來會很困難,而且政府在那裡查得更嚴。在白人區,你很少會看到警察,即使看到也是那種文質彬彬的警官,穿著立領襯衫和制服褲子。在索韋託,警察是隨處可見的軍隊。他們不穿立領襯衫,而是用防爆裝備全副武裝。他們是軍人。他們的隊伍被稱為閃電特攻隊,只要需要,他們可以立刻不知道從何處鑽出來,駕駛著裝甲車——我們稱之為「河馬」——一種裝有巨型輪胎的坦克,側面還有長圓孔的切口,槍支可以從裡面伸出來掃射。你絕不能和「河馬」鬧著玩。你看到它,就得跑。這是生活的真諦。小鎮上衝突不斷:總有人在哪裡遊行抗議,總有人在鎮壓遊行抗議。在外婆家玩的時候,我常常聽見槍炮聲、尖叫聲,還有催淚瓦斯丟進人群的爆炸聲。

直到五六歲的時候,我才第一次看到「河馬」和閃電特攻隊——那時,種族隔離制度終於開始瓦解了。在那之前,我從沒見到過警察,因為我不能被警察看到。每次我們去索韋託,外婆都不讓我出去。她得看著我:「不不不,他可不能出去。」我可以在屋子裡或院子裡玩,但不能上街。所有的孩子都在街上玩。我的兄弟、鄰居家的小孩,他們可以開啟門衝出去,在外面瘋玩一天,回家時還帶著滿身泥巴。所以我也求過外婆讓我出去。

「求你了。求你了,我能和我的兄長一起玩嗎?」

「不行!他們會把你抓走的!」

很長時間裡,我一直以為她的意思是其他小孩會把我拐跑,但其實她說的「他們」,指的是警察。小孩是可以被抓走的,曾經就有小孩被抓走過。那些皮膚顏色不「正確」的小孩,如果被發現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區,政府會過來剝奪他父母的撫養權,把他丟進孤兒院。為了維持小鎮的治安,政府仰賴著一套奸細網路,一群匿名舉報者會隨時隨地監視各種可疑行為。也有給警察局工作的黑人,被稱為「黑夾克」。我外婆的鄰居就是個黑夾克。每次外婆把我偷偷帶回家或帶出門時,都要提防這個鄰居,確保他看不見我。

我外婆曾告訴我,在我三歲的時候,有一天,我受不了成天被關在家裡,就在門邊挖了個洞,鑽了出去。所有人都嚇了個半死,全家出動去找我。我完全不知道我給大家帶來了多大的危險:整個家庭都可能會被驅逐出境,我外婆可能會被逮捕,我媽要蹲監獄,而我很可能會被送到專門收留有色人種小孩的孤兒院。

所以我就一直被關在家裡。除了那幾次在公園散步之外,我的童年記憶幾乎全部在室內。我和媽媽在她的小公寓裡,我自己待在外婆家。我沒有任何朋友,除了兄弟,我不認識任何同齡的小孩。但我不是個孤獨的孩子——我還挺擅長一個人待著的。我讀書,玩我的那些玩具,腦子裡能幻想出一整個世界。我可以在我的腦子裡玩。我現在依然可以這樣。此刻,如果你讓我自己待上幾個小時,我仍可以玩得很開心。我有時還得提醒自己,該多和人接觸接觸了。

很顯然,我肯定不是唯一一個在種族隔離制度之下由黑人和白人父母結合生下的小孩。現在我在全世界旅行時,總能碰見其他生在南非的混血兒。我們故事的開頭總是差不多。我們的年齡也差不多。他們的父母也是在希爾布洛或開普敦的某個地下派對上遇見彼此,他們也住在某個非法公寓裡。但我和他們有個不同之處,他們後來幾乎都離開了南非。父母中身為白人的那個,會帶著他們從賴索托或波札那偷渡出去,然後他們分別在英國、德國或瑞士長大成人。畢竟,在種族隔離制度下,成長於混血家庭的生活是難以忍受的。

曼德拉當選後,我們終於可以自由地生活了。一部分曾經流亡海外的人開始回遷。我在17歲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回來的孩子。他給我講了他的經歷,我簡直難以置信:「等等,什麼?你意思是,我們還能離開?還有這個選項?」想象一下,有人把你從飛機上丟下去,你摔到地上,全身骨骼粉碎,你去了醫院,痊癒了,準備開始面對後面的人生,然後,就在你幾乎已經忘了之前的痛時,有人告訴你,有個東西叫降落傘。這就是我的感受。我不理解,為什麼那些年我們要留在南非。我徑直跑回家,問我媽媽。

「為什麼?我們當時為什麼不出國?我們為什麼不去瑞士?」

「因為我不是瑞士人,」她答道,和以往一樣固執,「這是我的國家,我幹嗎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