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生有罪 特雷弗·諾亞 第1頁,共2頁

我成長於種族隔離時期的南非,這其實挺尷尬的,因為我生在一個混合種族的家庭裡,而我就是那個混血兒。我的母親帕特莉莎·努拜因賽羅·諾亞是黑人。我的父親羅伯特是白人,準確說是瑞士/德國人——瑞士/德國人總會強調這一點。在種族隔離期間,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就是你和其他種族的人發生性關係。很顯然,我父母就犯了這樣的罪。

在任何將種族歧視當作慣例的社會中,種族融合這件事不僅質疑了這個社會的不公,還揭露了其無法良性運轉且不合邏輯的事實。種族融合,不僅證明了不同種族可以融合,而且在多數情況下還希望去融合。一個混血兒就能夠折射出社會邏輯的可笑荒謬,因此,種族融合變成了一個比叛國罪還嚴重的罪行。

人是人,性是性,禁令並不能阻止什麼。荷蘭的船在塔布林灣靠岸後的第九個月,南非就迎來了第一波混血兒的降生。就像在美洲那樣,這裡的殖民者也知道怎麼勾搭本地女人,所有的殖民者似乎都對此駕輕就熟。但和美國不同的是,那裡的人只要身上帶有一丁點兒黑人的血統,他就會被認定為黑人。而在南非,混血兒被當作是一個單獨的種群,不是黑人,也不是白人,而是「有色人種」。政府強迫人民將自己的血統記錄在案,有色人種、黑人、白人、印度人,根據這些種族區分,數百萬人被迫背井離鄉,按規定重新安置自己的家。印度人聚居區和有色人種聚居區要分開,有色人種聚居區要和黑人聚居區分開,而他們這幾類人全部要和白人社群分開,中間還要隔出一片空無人煙的緩衝地帶。之前的法律規定的是嚴禁歐洲人和本地原住民發生性關係,之後不久,這條法律就修訂為,嚴禁白人和所有非白人發生性關係。

人是人,性是性。政府為了推行這項新法律也是大費周折。違反了這個法條的處罰是蹲五年監獄。有專門的警察小隊,別的什麼也不管,成天就在別人家後窗邊兒上瞄來瞄去——很明顯,這類警察自己一定嚴守法規,才能得以委任。如果一對跨種族的情侶被抓,那就只有祈禱上帝來幫他們了。警察會踢開他們家門,把他倆拖出去,暴打一頓,再帶回監獄。至少他們對情侶中的那個黑人會這麼做,對於另一個白人,他們會說:「呃,看啊,我就說你喝醉了,下不為例,懂了嗎?拜拜。」這一般指的是白種男人和黑人婦女的情況。如果抓到一個黑人男子和一個白人婦女發生了關係,男方要不被指控為強姦都算走運。

如果你問我媽,她有沒有考慮過在種族隔離政策下生一個混血兒的後果,她會說,沒有。要是她想做什麼事,她就想方設法去做,然後她就做到了。你得先擁有她身上的那種無畏精神,才能做出她所做的那些決定。如果你稍有遲疑,稍微顧慮一下結果,那你什麼也做不了。儘管如此,這依然是一件瘋狂且不計後果的事。長久以來,為了維持日常生活的正常,我們要在一萬件事情上如履薄冰。

在種族隔離制度下,如果你是一名黑人,而且又是個男人,那你的工作範圍將會是農場、工廠或礦區。如果你是一位黑人女性,你會是工廠女工或女傭。這些是你僅有的人生選項。我母親不想在工廠工作,又不擅長煮飯,也無法忍受每天被白人僱主使喚來使喚去。所以,根據她的性格,她做出了一個以上既有選項之外的選擇:她報名參加了秘書培訓課,學習打字。在那時,黑人女性學打字,等同於盲人想學開車。這份努力值得尊敬,但是你不太可能會因為擁有這項技能而找到工作。根據法律,白領和技工的工作都是留給白人的,黑人不能在辦公室工作。但是,我媽卻是個反叛者,而且很幸運的是,她的反叛恰巧趕上了好時候。

20世紀80年代初,為了緩解國際社會對國內暴亂的抗議和對種族隔離侵犯人權的指責,南非政府開始做出一些小小的改變。在這些改變措施中,有一項就是開始在一些低階的白領工作崗位上僱傭黑人,譬如打字員。通過職業介紹所,我媽找了一份秘書的工作,僱主是ici,一家跨國製藥公司,工作地點在約翰內斯堡郊區的布朗芳田。

我媽開始工作時,還和我外婆一起住在索韋託,那是政府幾十年前讓我們家搬去的地方。但是我媽在家裡住得並不開心,所以滿21歲後,她便離開家,搬到了約翰內斯堡市中心。不過,這樣做有一個問題:黑人住在那裡是違法的。

種族隔離的終極目的,就是要讓南非變成一個白人國家,試圖取消黑人的南非國籍,將他們全部安置到黑人家園「班圖斯坦」去,那裡將會成為一個半自治的黑人領地,但其實還是受制於首都比勒陀利亞的傀儡政權。不過這種所謂的白人社會,依舊離不開黑人勞動力的奉獻,而這就意味著必須要讓一部分黑人住在白人社群附近。政府在城市周邊建了一些貧民窟小鎮,來安置黑人勞動力,索韋託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你可以住在小鎮上,但那只是因為你在城裡有工作。如果一旦因為任何原因丟了工作,導致證件不足,你就可能會被遣返回黑人家園。

離開小鎮到城市去,不論是去工作或去幹別的,你都要帶好寫有身份證號碼的通行證,否則就會被逮捕。另外還有宵禁,到了一個特定時間,所有黑人都必須回到位於小鎮上的家中,否則也會被逮捕。我母親完全不在乎這些,她已經鐵了心再也不要回家。所以留在了城裡,躲藏在公共廁所過夜,之後,她從一個特別的群體那裡學到了操控城市生活的規則,那群人也是硬要留在城市中的黑人婦女:妓女。

城市裡很多妓女都是科薩人。她們和我母親說著同樣的語言,並教會了她如何在城市中生存。她們教她穿上女傭的連體工服,這樣在城裡走動就不會被攔下來質詢。她們給她介紹願意出租公寓給她的白人房東。這類房東通常是外國人,譬如德國人或者葡萄牙人,他們並不在乎禁止跨種族發生關係的法條,很樂意把公寓分租給妓女,並且還能偶爾和她們上上床。好在我母親有工作,付得起房租,所以對這類交易並不感興趣。經一位妓女朋友的介紹,她認識了一個德國人,願意把自己的一套公寓租給她。她搬進了新家,買了幾套女傭工服。不過,她時不時還是會被抓,原因是下班路上沒帶身份卡,或者在白人社群停留太久。等待她的懲罰就是要麼蹲三十天牢,要麼交五十蘭特的罰金,相當於她半個月的工資。她會東拼西湊地湊齊罰金,交了錢後直接回去上班。

我媽媽的秘密公寓位於希爾布洛,房間號203。同一條走廊上,住著一個高個子、棕色頭髮、棕色眼睛的瑞士/德國人,名叫羅伯特,房間號206。作為前貿易殖民地,南非有著大量的外國移民。人們從世界各個角落來到這裡。這裡有無數的德國人,還有很多荷蘭人。那時的希爾布洛就是南非的格林尼治村,充滿了世界主義理想和自由不羈的精神,一派欣欣向榮。那裡有很多畫廊和地下劇院,藝術家和演員敢於在這樣的地方發聲,在成群的觀眾面前批評政府。那裡還有很多餐廳和夜總會,多數是外國人開的,而且面向所有人提供服務,不論是對現狀不滿的黑人,還是覺得種族歧視很可笑的白人,都可以前來消費。在一些由公寓或空地下室改成的俱樂部裡,人們還會悄悄地聚會。集會本質上是一種政治行為,但是他們的聚會並不帶有政治意味。人們只是聚在一起玩樂,開派對。

我媽媽立刻投入了這樣的生活。她總是出去參加聚會,派對、跳舞、見朋友。她是希爾布洛塔的常客,希爾布洛塔是非洲最高的建築之一,頂層有一個帶旋轉舞池的夜總會。那是一段快樂的時光,但也同時隱藏著危險,因為這些餐廳和俱樂部有時會被關停,有時不會。那些演員和顧客有時會被逮捕,有時不會。就像擲骰子一樣。我媽媽從不知該相信誰,誰又會突然向警察舉報她。鄰居之間經常相互舉報。那些白人的女性朋友有上百種理由去舉報一個混跡在他們中的黑人女性——毫無疑問肯定是妓女。你應該記得我之前說黑人也可以為政府工作。在鄰居們看來,我媽很可能是一個間諜,她偽裝成妓女,平日裡打扮成女傭,潛伏在希爾布洛塔的夜總會里,暗中觀察那些有違法傾向的白人。警察國家就是這樣運作的——每個人都覺得其他人是警察。

在城市裡孤單一人生活,不被信任也無法信任別人,我媽媽開始和一個讓她有安全感的人越走越近:那個住在走廊另一端的206房間的高個子瑞士男人。他46歲,她24歲。他安靜保守,她自由奔放。她會在經過他房間的時候停下來聊聊天。他們會一起去地下派對,在有旋轉舞池的夜店跳舞。火花不期而至。

我知道我父母之間的感情是真摯的,我看得出來。但是他們的關係有多浪漫,或者他們多大程度上只是朋友,並不好說。有些事情,小孩子是不會問的。我只知道有一天我媽媽向他提出了一個要求。

「我想要個孩子。」她對他說。

「我不想要孩子。」他說。

「我沒說讓你要孩子。我想請你幫我,讓我有個孩子。我只需要你的精子。」

「我是天主教徒,」他說,「我不能做這樣的事。」

她回道:「你知道,我可以和你睡完就走,你永遠也不知道你會不會有一個孩子。但是你一定不想那樣。答應我的請求吧,這樣我能問心無愧地活下去。我只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我希望你能給我這個孩子。只要你想見他,隨時都可以,而且你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你不用陪他玩,也不用給他錢。給我這個孩子吧。」

其實對我母親來說,這個男人不想和她組建家庭,或說法律不允許他們兩個組建家庭,反而增加了這件事對她的吸引力。她只是想要一個孩子,並不想要某個男人介入她的生活。而我父親那邊,我只知道雖然他最終同意了,但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拒絕的。只是他為什麼會同意,我永遠也無法知道答案了。

在父親同意後的第九個月,1984年2月20日,我媽媽在希爾布洛醫院做了剖腹產。由於她和家人關係疏遠,還和一個她無法公開關係的男人懷了孩子,所以自己一個人去了醫院。醫生將她推入產房後,剖開她的肚子,取出了一個身上流著一半白人血液、一半黑人血液的嬰兒,這個嬰兒違反了無數的法條,章程與規則——所以,我生下來就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