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傳和回憶錄迅速且極具戲劇性地開啟了局面,作者身份更加大眾化,作品主題更加自由化,人們形成了對坦誠的期望。伴隨著這些變化,人們對自傳和回憶錄的形式也有了一些新的期待。自奴隸敘事以來,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期待自傳能夠成為一種證據,去照亮苦難、揭露惡行,更寬泛地說,去推動某項事業的進步。不管是在一場戰爭中存活、忍耐種族歧視,還是與自己的內心或家中的惡魔對峙,講述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成了一種時代潮流。
當某種東西價值很高又相當容易製造時,造假者一定會迅速出現。回憶錄也是如此。對一個沒有太多良知,又有著較好的想象力、文學技巧和調查能力的人來說,寫出一部假自傳並不難。寫作完成之後,再加上一些狡猾和欺詐,這樣去做營銷就更容易了。讀者難以找到可疑之處,更何況人類天生就容易相信別人。有上百項心理學實驗顯示,當被試者面對說謊者和講真話者時,他們只能識別出54%的說謊者,這基本上就和拋硬幣之後猜中正反面的機率差不多。總體來說,相信別人可能是件好事,但也會讓我們更容易受到傷害。
有些報紙和雜誌會有稽核機制,可以防範造假者,不過最狡猾的造假者除外。對報紙而言,這樣的稽核機制是一種保障。這個行業的運作模式就是如此,如果一個記者被發現在捏造事實,他就會被解僱。在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時代》週刊和《紐約客》引入了「事實核查」機制,他們會專門聘請員工,去核實即將刊登的文章裡的每一句話。後來,主流雜誌都或多或少地採用了這種做法。在圖書出版行業,核實工作就隨意得多了。出版商看到過度可疑的言論,會懷疑作者是個騙子或瘋子;看到針對某人的誹謗性言論,會發出涉嫌誹謗的警告,並請來律師;對於「梅德韋傑夫」的拼寫,或者1英里等於多少英尺這樣的事實,會找自由職業的文字編輯來核實,僅此而已。出版商沒有、也永遠不會有一個更加系統化的稽核機制,因為那得花很多錢,而他們不管在經濟方面還是法律方面,都沒有那麼做的必要。
不管起初人們對一份稿件的真實性存在多少懷疑,只要它被認為是潛在的暢銷書,或者僅僅是銷量還說得過去的書,那些懷疑就會煙消雲散。於是,一群輕易相信作者的人紛紛擠進這個專案中:編輯、宣傳人員、銷售人員、書店售貨員,以及殷切希望讀到一個真實的好故事的讀者。書評人則置身事外,在沒有任何明顯徵兆的情況下,他們沒有理由去懷疑一部回憶錄的真實性,這也不是他們的分內之事。
但是,一旦某部回憶錄在市場上取得了成功,輿論就會開始變化。銷量越高,就會有越多不同立場的人樂於曝光書中的不實資訊:記者、博主、利益受損方,以及政治、商業或私人方面的競爭對手和敵人。如果作品涉及有爭議的政治問題(像奴隸敘事和大屠殺回憶錄那樣),或者內容過分誇張(像瓊·羅威爾和詹姆斯·弗雷的作品那樣),或者嚴重地誹謗了某些知名人物,或者實在賣得太好,那麼造假的作者就會很快出局。在某種程度上,如果作品本身無關痛癢、晦暗不明,那麼即使造了假,也可能永遠不會引起爭論。
每當醜聞爆發的時候,總會有這樣一種疑問:「這個故事這麼好,作者為什麼不乾脆說它是小說呢?」答案很簡單,弗雷在出版《百萬碎片》時就這樣試過,但根本沒人買,後來他把類別改為「回憶錄」,才有人想看這本書。關於這種現象,有一個名叫露絲·克魯格的大屠殺倖存者說得很好。據她所說,大屠殺倖存者本傑明·威爾科米爾斯基的回憶錄《片段》(fragments)在1995年出版時看似是一部現代傑作,但後來人們發現,威爾科米爾斯基來自瑞士,並不是猶太人,他的本名叫布魯諾·格羅讓,書中內容完全是他偽造的。這樣一來,這部作品立馬就顯得很平庸了。克魯格寫道:「一部作品之所以讓人震驚,可能正是因為其中的率直被解讀成了純粹的對苦難的表達。然而,當人們發現它其實是謊言之後,它就成了一種虛擬的對苦難的呈現,淪落成了庸俗。那的確是一種庸俗,它看似真實,太過真實了,以至於除非有明確的證據,人們很難懷疑它……不管作品中所講述的情況實際發生在某個人身上的可能性有多大,自傳一旦失去了可信度,就等於沒有活著的敘述者為它的真實性做擔保,它就會變成毫無意義的故事。」
過去的四十年可能是自傳造假的黃金時期。差不多每年都會出現醜聞,有時還會出現得更密集。回過頭看看那些書,它們確實印證了露絲·克魯格的觀點:一旦被揭露造假,原本看似有力的作品就會淪為垃圾。
這種造假風潮是這樣開始的。1969年,小說家克里福德·歐文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非虛構作品《贗品!》(fake!)。歐文的作品一直很受好評,但銷量一般。這部《贗品!》的內容可以從它的副書名看出來,「講述了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偽造畫家——艾米爾·德·霍瑞的故事」。這本書比他的小說賣得好一些,因此,歐文也產生了偽造的念頭。他和好朋友理查德·蘇斯金德一起寫了一部由隱居的億萬富翁霍華德·休斯「授權」的傳記。後來,他們兩人對這種冒險行為越發狂熱,轉而寫自傳。他們寫出了一份書稿,並拿到了75萬美元的預付金。
這樣的舉動肆無忌憚,相當驚人。在《贗品!》中,艾米爾·德·霍瑞和其他偽造者一樣,專門偽造逝者的作品,因為逝者無法出面反駁。而霍華德·休斯可能有點愚鈍,但他尚在人世。歐文大概是希望利用這位富翁注重隱私的個性,覺得他不至於公開反對別人盜用自己的名字和人生。歐文很清楚,只要沒有明顯的漏洞,人們甘願被騙。他和蘇斯金德做了大量研究,還偽造了休斯的手寫信。當質疑聲出現時,歐文的出版商麥格勞-希爾公司把那些信件送到專業鑑定機構奧斯本聯合公司進行筆跡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所有字跡樣本都出自同一個人,無可爭辯、確鑿無疑。」然而,霍華德·休斯在電話會議中向記者親自證明,這份書稿是偽造的,他從未見過克里福德·歐文,也從未和他有過書信往來。後來,歐文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17個月,這使他成了筆者所知的目前為止唯一因偽造自傳而服刑的人。出獄後,歐文又開始寫作,繼續他的創作生涯。1976年,他與蘇斯金德合作,創作了關於休斯事件的回憶錄《奧克塔維奧計劃》(projectoctavio)。2006年,關於這起偽造事件的電影上映,由李察·基爾飾演歐文。為了配合電影,《奧克塔維奧計劃》這本書也以與電影相同的名字《騙局》(thehoax)重新面世。蘇斯金德早在幾年前去世了,顯然,歐文認為,把蘇斯金德這個合著者的名字從封面、扉頁和版權宣告上刪除既沒有違反法律,也沒有喪失誠信——因為他就是這樣做的。電影的製片人原本聘請歐文擔任技術顧問,但歐文在看過最終的劇本之後,在自己的網站上表示,他認為這部電影過分地扭曲了事實,因此他讓電影方把自己的名字從專案中刪去了。
顯而易見的是,偽造一個15歲女孩的經歷要比偽造一個世界聞名的大亨的故事容易得多。1971年,出自匿名作者的《去問艾麗絲》(goaskalice)面世。表面上看,這是一本青少年日記,主人公無意間抿了一口摻有迷幻藥的潘趣酒,從此對毒品上了癮,最終死於吸毒過量。在初版中,有一段「編輯說明」:「《去問艾麗絲》基於一個15歲吸毒者的真實日記創作……根據相關者的意願,書中人名、日期、地點和某些事件略有改動。」20世紀70年代初,這本書在青少年中引起了轟動,從那時起就一直在加印。據出版商說,這本書的銷量超過了500萬冊,美國圖書館協會在1990年至2000年的「最受質疑圖書」榜單中,將它排在第23位。人們質疑這本書,主要是由於它過於生動地描述了吸毒經歷和性行為,而不是由於它的真偽。但它的確是偽造的。
真相慢慢地浮出水面,但公眾還沒有充分意識到它。1979年,在《學校圖書館期刊》的一次採訪中,青少年諮詢師碧翠斯·斯帕克斯表示,《去問艾麗絲》是她根據一位病人的日記創作的。她把這位病人的日記和她在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青少年的經歷相結合,寫成了這本書。她還說自己無法提供日記的原版,因為她已經銷燬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則被鎖進了出版商的保險庫裡。這件事從未得到證實,後來斯帕克斯(根據美國版權局的記錄,她是《去問艾麗絲》唯一的版權持有者)也沒有堅持這種荒謬的說法。這本書此後各個版本的版權頁上,則增加了這樣的話:「本書是一部小說。書中的歷史事件、人物和地點都是虛構的。如與真實的事件、人物(不論是否在世)和地點有雷同之處,純屬巧合。」但這段話的字號很小。編輯關於「一個15歲吸毒者的真實日記」的說明仍然很顯眼,而且書上也找不到斯帕克斯的名字。直到今天,這本書的介紹還在說它是真實的。2008年,亞馬遜網站上關於《去問艾麗絲》的1249條評論中,有一條這樣寫道:「這是一個匿名女孩的日記,講述了她與毒癮鬥爭的經歷。碰巧的是,我在看完電影《芳齡十三》(thirteen)一段時間之後,才讀到這本書。這部電影據說講的也是真實的故事,並且與這本書有些類似。我覺得,比起毫無預備地讀到這本書,能先看過電影再讀它,讓我受到的衝擊輕了一些。但它依然是一本好書,是一本日記該有的樣子。這本書講述的故事非常現實,儘管我這麼想可能也是因為我事先知道它是基於真實的日記創作的。當然,日記裡有多少真實成分還有待商榷……」
斯帕克斯1979年接受《學校圖書館期刊》的採訪,是為了宣傳她的第二部作品《傑伊的日記》(jay’sjournal),這本書由她「編輯」,然後由《紐約時報》旗下的時代出版公司出版。斯帕克斯聲稱這是一個男孩的日記,他在參與神秘主義活動後自盡身亡。這次,確實有一本真正的日記——有一個名叫奧爾登·巴雷特的男孩,他自殺後,他的母親把他的日記交給了斯帕克斯。然而,在此書出版二十五年後,猶他州的記者本·迪亞特爾採訪了奧爾登的母親,奧爾登的母親堅稱書中的大部分內容是斯帕克斯偽造的,其中有關神秘主義的內容都是假的。迪亞特爾還採訪了奧爾登的哥哥,據他的哥哥統計,《傑伊的日記》所收錄的212篇日記中,只有21篇(也就是不到10%)直接選自奧爾登的日記。斯帕克斯告訴迪亞特爾,她採訪過奧爾登的朋友,關於神秘主義的寫作素材是從他們那裡獲得的;然而,她說不出任何一個朋友的姓名。迪亞特爾也沒有發現任何奧爾登曾參與神秘主義活動的證據。
斯帕克斯有望成為青少年文學界的丹尼爾·笛福。她還創作了很多其他的具有警示性的日記體作品,比如《背信棄義的愛:一個匿名少年的日記》(treacherouslove:thediaryofananonymousteenager)、《差點迷失:一個匿名少年的街頭生活》(almostlost:thetruestoryofananonymousteenager’slifeonthestreets)、《安妮的孩子:匿名日記》(annie’sbaby:thediaryofanonymous)、《懷孕的少女》(apregnantteenager)和《這是發生在南希身上的事:匿名少年著》(ithappenedtonancy:byananonymousteenager)。這些作品的真實性都有待商榷——它們都是「由碧翠斯·斯帕克斯博士編輯」的匿名青少年的言論,但它們都被放在書店的青少年小說區,美國國會圖書館也把它們歸類為小說。
斯帕克斯能敏銳地察覺到獲利的機會,因此她早在1979年就寫出《傑伊的日記》這樣的作品也不足為奇了。次年,回憶錄《米歇爾的記憶》(michelleremembers)出版,作者是加拿大女子米歇爾·史密斯和她的心理醫生(後來成了她的丈夫)勞倫斯·帕茲德。書中說,史密斯找帕茲德治療憂鬱症,在催眠狀態下(用心理學家伊莉莎白·羅芙託斯的說法),「她‘回憶起了’自己5歲時被母親和一群惡魔般的撒旦教教徒囚禁的事,有一個叫‘瑪拉基’的男人、一個穿著漆黑衣服且嗜虐的護士和幾十個邊吟誦邊起舞的成年人,他們舉行了血腥的儀式——用牙齒把小貓活活撕開,把胎兒切成兩半,然後把殘碎的屍體抹在她的腹部,用十字架刺穿她,還逼迫她在聖經上大小便」。這本書中的其他內容也與此類似,都是史密斯在治療過程中回憶起來的事。你可能會覺得,這都是老一套了;但在當時,這是一片新的領域。《米歇爾的記憶》登上了報紙頭條,還出現在了《人物》雜誌和美國廣播公司的「20/20」節目上。它的銷量很高,並催生了一系列模仿作品,比如艾琳·富蘭克林的《父親的原罪》(sinsofthefather)、貝琪·彼得森的《和爸爸跳舞》(dancingwithdaddy)和勞倫·斯特拉特福德的《撒旦的地下活動:一個女人的逃離》(satan’sunderground:theextraordinarystoryofonewoman’sescape)。
不過,《米歇爾的記憶》其實是瞎編的。20世紀90年代初,作家黛比·內森和邁克爾·斯內德克調查了《米歇爾的記憶》裡說的那些事,沒有找到任何可信的跡象。他們採訪了米歇爾·史密斯一家人的鄰居,鄰居表示,在書中描述的那段時間裡,並沒有發生什麼值得注意的事。內森和斯內德克又採訪了米歇爾從前的老師,這位老師回憶說,在米歇爾聲稱自己被關在地下室裡的那幾個月,她其實在上一年級的課,甚至校刊上還有她當時拍的小照。他們還查閱了當地報紙,發現在當地報紙上「就算最輕微的事故也有詳細的報道」,而書裡描述的一場重大車禍卻沒有任何記載。
不幸的是,真相來得太晚了,已經無法挽回《米歇爾的記憶》所造成的影響。很多年來,學術界、醫學界和法律界都很嚴肅地看待這部作品。1981年,勞倫斯·帕茲德在美國精神病學會的年度大會上釋出了一篇論文,首創了「儀式虐待」這個術語。1984年,他和米歇爾·史密斯前往洛杉磯會見了一些父母,這些父母的孩子上的是麥克馬丁幼兒園,那裡的工作人員被指控虐待兒童。內森和斯內德克查閱了洛杉磯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記錄,發現帕茲德提出了一種理論:「在帕茲德看來,這些孩子受到的猥褻也是撒旦邪教陰謀的一部分。帕茲德認為任何人都可能受到這一陰謀的牽連,包括老師、醫生、電影明星、商人,甚至阿納海姆天使棒球隊的隊員。有些家長真的相信了他的說法。」1990年,對麥克馬丁幼兒園的調查和審判落下帷幕,該幼兒園被判無罪。這個案子標誌著美國法律史和新聞史上的一個低谷,不過它倒是有助於結束人們對撒旦教的恐慌。
20世紀80年代能與樂一通彩票開獎時造成的慌亂場面相匹敵的是外星人綁架故事。1987年,惠特利·斯特里伯的《交流》(communion)出版,此類回憶錄登上了歷史舞臺。斯特里伯是一位經驗豐富的驚悚小說作家,他在這部作品中說,他曾在紐約上州的小屋裡被外星生物擄走。這本書裡有一整套法庭取證材料(讓人不禁聯想到奴隸敘事中的證詞和複製簽名),還有測謊記錄和對他實施催眠的精神科醫生的宣告。這些材料均表明,斯特里伯對自己寫出來的胡言亂語深信不疑。後來,《交流》的二十週年版上市,讀者可以在鮑德斯書店的形而上學思辨區找到它。
眾所周知,要證明回憶錄造假是很難的。因此,關於一部回憶錄是真是假的爭論經常不了了之。即使各種跡象都暗示它是假的,但如果找不到確鑿的證據,就不能懲罰作者。在莉蓮·海爾曼的《原畫之再現:肖像文集》(pentimento:abookofportraits,1973)裡,「茱莉亞」那一章就是如此。1977年,還有人以這本書為基礎拍了電影,由簡·方達和凡妮莎·蕾格烈芙出演。海爾曼筆下的茱莉亞(當然,這不是真名)是一個富裕的美國人,在牛津大學讀書,後來又去維也納的一所醫學院進修。她是弗洛伊德的學生,信仰社會主義,十分好學。她是反對納粹的地下黨鬥士,作為海爾曼的好友,她還和海爾曼一起做過各種越軌的事。根據這本書裡的說法,茱莉亞死於1938年5月,顯然是被納粹折磨致死的。到了1981年,一個名叫穆里爾·加德納的女子出版了自己的回憶錄,她說自己是一個富裕的美國人,在牛津大學讀書,後來又去維也納的一所醫學院進修。她是弗洛伊德的學生,信仰社會主義,十分好學,還是反對納粹的地下黨成員。和茱莉亞不同的是,加德納沒有死,而是乘船到了美國,過上了幸福的生活。還有一點不同是,她從未見過莉蓮·海爾曼,儘管她和海爾曼的律師是同一個人,這個律師也是她們共同的朋友。沒有任何跡象能證明有個不姓加德納的「茱莉亞」存在過,然而,直到1984年去世,海爾曼一直堅稱「茱莉亞」實際存在。
此外還有洛倫佐·卡克泰拉於1995年出版的《沉睡者》(sleepers)。表面上看,這是一部回憶錄,寫的是來自紐約「地獄廚房」社群的四個夥伴和他們的暴力行為。早在這本書還未出版的時候,就有記者對它提出質疑,尤其是針對書中的兩個夥伴因謀殺而接受審判的情節。《紐約時報》稱:「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的人認為,書裡寫的審判場景簡直匪夷所思。而且,該辦公室裡沒人能想起有什麼案子跟卡克泰拉先生描述的那個案子有哪怕一點點相似。」在接受《時代》週刊的採訪時,卡克泰拉解釋了為什麼沒人能證實書中事件的真實性:「我必須改變日期、人名和地點。我必須改變事件的表象,讓它們看起來與眾不同。如果事件是發生在這裡的,我就得寫成是發生在那裡的……事件的具體內容、地點和時間對我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確實有事件發生了。」情況陷入了僵局,不過卡克泰拉似乎笑到了最後。據說,好萊塢以210萬美元買下了《沉睡者》,把它拍成了電影,由巴瑞·萊文森導演,凱文·貝肯和羅伯特·德尼羅主演。這本書在《紐約時報》非虛構類暢銷榜上停留了47周(儘管它有一個相當可疑的開頭:「據敘述者稱,這是關於四個男孩的真實故事……」),至今仍在刊印,亞馬遜網站將其歸類為非虛構類圖書,美國國會圖書館把它放在了「犯罪—紐約(州)—紐約—案例研究」的條目下。
更奇怪的是1993年出版的《進退兩難:一個男孩的成功故事》(arockandahardplace:oneboy’striumphantstory),作者署名是安東尼·戈德比·約翰遜。詩人、回憶錄作家保羅·莫奈為它寫了前言,弗雷德·羅傑斯為它寫了後記。按照書裡的說法,安東尼大概15歲,他相當詳細地描述了父母和他們的朋友對自己的毆打和性虐待。11歲時,他逃離了自己的家,被一對善良的夫妻收養,但是後來他發現自己得了艾滋病。和《沉睡者》相同的是,這本書在最初出版時也遭到了質疑,內容完全不能得到證實。和《沉睡者》的不同是,《沉睡者》的作者洛倫佐·卡克泰拉確有其人,而《進退兩難》的情況是,與這本書有關係的莫奈、羅傑斯、作家亞米斯德·莫平(他後來就此事寫了一部小說)、編輯以及另外幾十個人都自以為與「安東尼」私下通過電話,但實際上與他們通話的人是「安東尼」的養母,而且,她可能才是這本書真正的作者。據說,除了這個女人之外,還沒有人見過「安東尼」本人,但她一直堅持「安東尼」的存在,還聲稱要對提出質疑的人採取法律手段——她最近一次這樣表態是在2006年,當時美國廣播公司的「20/20」節目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除克里福德·歐文、莉蓮·海爾曼和惠特利·斯特里伯(他們都毫髮無傷)之外,上述偽造回憶錄的主人公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是受害者。在現代偽造回憶錄中,某種受害者明顯佔多數,即受壓迫的少數群體。當然,偽造身份的事很早就有,比如「長矛」「詹姆斯·貝克沃斯」「tk」等。但在20世紀末,隨著身份認同和回憶錄的發展,偽造作品也吹起了衝鋒號。後來的「納西迪吉」、米沙·德馮塞卡、「瑪格麗特·瓊斯」和赫爾曼·羅森布拉特等例子都表明,這一趨勢還沒有放緩的跡象。
這類作品的領頭者是《少年小樹之歌》(theeducationoflittletree),出版於1976年,引用《科克斯書評》的話來說,「講的是20世紀30年代一個切羅基族男孩的童年故事,細節豐富,十分可愛」。作者弗雷斯特·卡特說,在守寡的母親去世後,自己被送到住在俄克拉何馬州山裡的切羅基族祖父母家裡,在那裡學到了很多關於自然、人和世界的知識。但實際上,「弗雷斯特·卡特」是作者給自己起的筆名,他本名叫艾薩·卡特,是亞拉巴馬州一個臭名昭著的種族隔離主義者。據說,他因為喬治·華萊士拋棄了白人至上的原則,就和華萊士決裂了。1976年,在這本書出版之前,《紐約時報》就刊登了一篇文章,揭下了他的假面——卡特使用筆名「弗雷斯特」是為了向貝德福德·弗雷斯特致敬,而貝德福德·弗雷斯特是3k黨的第一個皇家巫師。然而,沒有人對此予以重視。1985年,新墨西哥大學出版社推出了這本書的平裝本。這本書受到了狂熱追捧,獲得了難以置信的商業成功。1991年,《少年小樹之歌》被美國書商協會評選為年度最佳圖書,《紐約時報》在報道此事時,稱它是「關於作者童年的自傳式敘述」。這個獎項讓它登上了《紐約時報》非虛構類平裝本暢銷榜,並在第一名的寶座上停留了19周。同年10月,一位正在撰寫喬治·華萊士傳記的歷史學教授在《紐約時報》上刊登了一篇文章,提供了艾薩·卡特的種族主義行為的更多細節,並指出這本書不足為信。然而,《少年小樹之歌》依舊在熱銷中,在被重新歸類為小說之後,它在暢銷榜上又停留了11周。
如今,看著《少年小樹之歌》這本書,我們不禁會想,當時怎麼會有人被他騙住呢?看看下面的文字吧,這段情節發生在小樹搬到祖父母家後不久。
「我幾乎沒發現天已經快亮了。我和爺爺爬上岩石,坐在溪旁的空地上,把麵包和肉拿出來吃。狗吠聲又近了,它們正沿著前面的山跑過來。
「太陽一點點爬到山頂上。在陽光的照耀下,小溪對岸的樹木閃著光。有幾隻灌叢鷦鷯和一隻紅雀從樹林裡飛了出來。
「爺爺用刀子剝下雪松的樹皮,把它們捲成吸管狀。我們用吸管啜飲溪水,水冰涼清澈,可以看到溪底的鵝卵石。水裡有雪松的味道,這讓我的肚子越來越餓,但是我們已經把麵包吃完了。」
不要忘記,這些話應該不是孩子說的,而是已經成年的作家弗雷斯特·卡特寫的。在這本書之前,卡特已經出版了小說《去得克薩斯》(gonetotexas),這部小說後來還被拍成了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電影《不法之徒》(theoutlawjoseywales)。作家卡特會寫出「天已經快亮了」這樣不合語法的句子,還把「吃」這個單詞拼錯嗎?我不這麼認為。作為小說,這本書對馬克·吐溫或海明威的模仿也許還算說得過去,甚至還算成功,但作為自傳,它簡直可笑。
這似乎是史上第一部叫好又叫座的關於少數族裔的作品。從此,偽造自己的種族成了一種誘人的成功途徑。1983年,西蒙與舒斯特公司出版了《全城皆知》(famousallovertown),這是一部以第一人稱視角敘述的小說,講述了墨西哥裔美國人在洛杉磯街區的生活。在該書的護封上,作者丹尼·聖地亞哥被描述為第一位在洛杉磯長大的小說家,但書裡沒有提供他的照片。該書出版後,好評如潮,大多數人都認為它是一部略有掩飾的自傳。在《紐約時報書評》上,戴維·誇曼稱它是「小經典」。這本書還獲得了理查德和欣達·羅森塔爾基金獎,獎金5000美元,該獎「每年頒發給一位年輕的小說家,以表彰他在上一年出版的某本書,這本書不一定在商業上取得成功,但一定在文學上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此前,約翰·厄普代克、伯納德·馬拉默德、托馬斯·品欽和喬伊斯·卡羅爾·歐茨都曾在他們的職業生涯早期獲得這個獎項。聖地亞哥沒有出席領獎儀式,後來人們發現,他的編輯鮑勃·本德爾從來沒有見過他,甚至從來沒有和他通過電話。本德爾這樣告訴《紐約時報》的記者:「我們猜想一定是發生了什麼奇怪的事情,我們才不得不寫信給他,通過書信與他溝通。他說他沒有電話,不過我們覺得他很可能正在監獄坐牢,不想讓任何人知道。」其實,聖地亞哥沒有坐牢,他也不是一個年輕的小說家,他甚至不叫丹尼·聖地亞哥。事實是,《全城皆知》是丹尼爾·詹姆斯寫的,他當時73歲,曾是一個被列入黑名單的編劇。詹姆斯在堪薩斯城長大,1933年畢業於耶魯大學。按照他在書裡的說法,這部小說是他根據自己在城市的東區當義工的二十年經歷寫成的。《紐約時報》在1984年披露,聖地亞哥其實是詹姆斯。詹姆斯告訴《紐約時報》的記者,他之所以用筆名出版,是因為他在被列入黑名單並被迫隱姓埋名多年後,對用自己的名字發聲失去了信心。他沒有提到的是,如果讀者知道作者是一名來自堪薩斯城的70多歲的白人,這部關於墨西哥裔美國人的小說將會在市場推廣時困難重重。
事實證明,澳大利亞尤其容易產生各種形式的種族欺詐行為,這可能與該國複雜的種族混合有關。下面就是幾個例子。
· 2世紀80年代,讀者本以為《沃格和卡蘭》(walgandkaran)系列小說的作者是土著b.旺格爾,但作者其實是一個塞爾維亞的移民,叫斯特雷滕·博齊克。
· 1992年,土著旺達·庫爾瑪蒂的自傳體小說贏得了澳大利亞最佳處女作獎,獎金5000美元。當庫爾瑪蒂向出版商提交續作時,出版商由於此前從未見過她,要求與她見面。這一要求促使利昂·卡曼承認,他就是旺達·庫爾瑪蒂。卡曼是一個來自悉尼的白人,47歲,曾經是一個計程車司機。
· 1995年,《簽署檔案的人》(thehandthatsignedthepaper)獲得了著名的邁爾斯·富蘭克林獎,該獎稱讚這本書揭示了「迄今為止澳大利亞移民史上不可言說的部分」。這部小說的背景設定在二戰時的烏克蘭,作者是海倫·德米登科,她聲稱自己的母親是貧窮的愛爾蘭人,父親是目不識丁的烏克蘭計程車司機,這本書是根據自己的家庭經歷寫的。然而,實際上,作者的父母都是從英國移民過來的,家境也很富裕。
· 1997年,上了年紀的白人藝術家伊麗莎白·杜拉克透露,多年來,她一直以「埃迪·布魯普」的名字創作和繪畫,塑造了一個出生在西澳大利亞州皮巴拉地區的前科犯形象。
· 《禁忌之愛》(forbiddenlove)是2003年在澳大利亞非常流行的回憶錄。作者是一位名叫諾馬·庫利的女性,她講述了她在家鄉約旦生活時,她最好的朋友(一個穆斯林)愛上了一個信奉基督教計程車兵,結果被父親刺死的故事。2004年,一名悉尼記者發現,庫利雖然出生在約旦,但3歲時就移民到了美國,之後一直住在那裡,直到1999年移居澳大利亞。也就是說,她的回憶錄其實是虛構的。
裡戈貝爾塔·門楚下的賭注就更大了。門楚是瓜地馬拉的印第安人活動家,1979年至1983年,她的父親、母親和兩個弟弟先後被政府安全部隊殺害。她的自傳《我,裡戈貝爾塔·門楚》(i,rigobertamenchu)於1983年出版,迅速成為學者和學生眼中關於多元文化論的權威之作,最終銷量超過了15萬冊。1992年,門楚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然而,1998年,明德學院的人類學家戴維·斯托爾根據多年研究和上百次採訪出版了一本書,指出門楚所講述的故事中有許多錯誤。一位《紐約時報》的記者親自進行了調查,證實了斯托爾的說法,他寫道:「門楚女士說的,她親眼看到被餓死的那個弟弟其實並不存在;還有她第二個弟弟,她說自己和父母被迫看著他被軍隊的人活活燒死,但實際上他是在完全不同的情況下被殺的,當時她們一家根本不在場。」
斯托爾並不否認,門楚所描述的事件確實發生在其他瓜地馬拉人的身上,也並不指責她說了謊。斯托爾對《紐約時報》的記者說:「那樣做是從道德上貶低了她,我絕對不願讓那樣的事發生。我可以理解並支援她的敘事策略,她把別人的經歷融入自己的經歷中,然後自己就可以七十二變了。」
在絕大多數場合,門楚本人拒絕回應有關不真實內容的指控,她說,她寫下了關於她的家人和瓜地馬拉人民所面臨的殺戮和暴行的「更大的真相」。她在學術界有許多擁護者,有些人認為(比如一個委內瑞拉社會學家在錄音採訪中指出),她的書遵循了拉丁美洲證明書的傳統。這種傳統可以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據一位專家描述,「此類作品以第一人稱寫成,有些可以被看成文學作品,有些則不是;此類作品包括而不從屬於以下型別:自傳、自傳體小說、口述歷史、回憶錄、懺悔錄、日記、採訪、目擊報告、個人史、小說式證明書、非虛構文學或紀實文學。」這似乎說得通。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證詞只有在真實的情況下才有價值,而且,不僅整體上要真實,在微小細節上也不容有假。雖然輿論的世界不是法庭,但當你所說的大部分內容都從未發生過時,輿論也不會站在你這一邊。最終,這些擁護者並沒有幫到門楚。《高等教育紀事報》這樣引用了韋爾斯利學院一位西班牙語教授的話:「我認為,多元文化論在學術界開拓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而裡戈貝爾塔·門楚被右翼勢力利用,在損害這一領域。不管她的書是真是假,我都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