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我之歌

1996年:弗蘭克·麥考特的《安琪拉的灰燼》。

1997年:凱瑟琳·哈里森的《吻:一部回憶錄》(thekiss:amemoir)。

這些書中沒有什麼愉快的內容,都是關於機能障礙、虐待、貧窮、成癮、精神疾病或肉體創傷的事。它們與之前的此類作品不同,沒有絲毫遮掩。《移魂女郎》與大概三十年前的《鐘形罩》和《我從未承諾給你一座玫瑰花園》一樣,講的是青春期女孩患上精神疾病的故事,但區別在於,作者蘇珊娜·凱森在開頭就附上了她在麥克林醫院的病例記錄第一頁的影印件,上面完完整整地寫著她的姓名、出生日期、她父母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對她「邊緣性人格障礙」的診斷。這類作品的作者毫無遮掩,袒露實情。有的時候,真相越令人不安、震驚或恐懼,效果反而越好。

從某些方面來說,上面列出的第一部回憶錄《這個男孩的一生》和那些緊隨其後的作品有點不同,但它也是這一型別作品的典範。拿起《這個男孩的一生》,甚至在開始閱讀之前,你就能發現一些延續至今的傳統。第一點體現在它的封面上:它的書名,更準確地說是副書名——「一部回憶錄(amemoir)」。正如我們前面提到的,在此之前,「回憶錄」一詞的單數形式「memoir」(複數形式「memoirs」則是一種莊重的、略帶炫耀的形式,等同於自傳「autobiography」)指的是作者對另一個人的回憶。我相信是沃爾夫開創了這種用法。此外,顯而易見的一點是,這本書沒有照片和索引——這微妙地表明,相對於毫無誇張的作品,它更具文學性。(歷史書幾乎都配有照片和索引,而小說就不會有這些。)在正文之前,還有一份沃爾夫之前作品的清單,包含兩部短篇故事集和一部小說。沃爾夫反對所謂「自傳是作家寫的最後的(或幾乎是最後的)一本書」的傳統觀念,儘管在此之前的兩個世紀裡,吉本、特羅洛普、亨利·詹姆斯、威廉·迪安·豪威爾斯、威爾斯、薩默塞特·毛姆以及幾乎其他所有作家都是這樣做的。最後,有一段作者附言,沃爾夫在這裡對一些朋友和同事致謝,並說:「我已經糾正了一些關於時間先後順序的問題。我的母親還覺得,那隻我認為長相醜陋的狗其實相當帥氣。我允許一些問題存在,因為這是一本關於記憶的書,記憶有它自己的版本。不過我已經盡力讓它貼近事實了。」

這段宣告雖然簡短,但意義非凡。它在一開始就表明,在接下來的敘述中,任何與事實有出入的內容都無傷大雅。事情發生在二月還是三月?那隻狗長得如何?都不重要。沃爾夫以掩蓋自己真實意願的、具有誤導性的文字,顯示了他作為故事講述者的能力。他寫的是「我允許一些問題存在」,但他的意思其實是「我會用自己想要的方式來敘述」。記憶是一種印象,不是一種復刻。「盡力」去講述一個「真實的故事」,不一定意味著去進行採訪或閱讀塵封的剪報,但意味著聽從自己的內心,這是現代回憶錄的基本立場。令人驚訝的是,儘管書中除了沃爾夫自己和他的母親外,所有人物的名字都是經過改動的,但沃爾夫對此隻字未提。後來,在版權頁上進行說明成了一種標準做法,比如:「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為了保護人物隱私,大部分人使用了化名,關於他們的一些事件和細節也有改動。」(看到這樣的陳述,人們難免會問:「關於‘真實’,你不明白的是哪一部分?」——這句話引自保羅·莫奈《成人之道》。)

前面說過,《這個男孩的一生》與之後的許多作品相比,有些不同尋常。只要讀一讀這部作品的開頭,就能清楚地發現它的特別:

「我和母親剛剛穿過大陸分水嶺,汽車發動機就又過熱了。我們等著它冷卻下來,這時,我們聽到從某個地勢較高的地方傳來了汽笛聲。聲音越來越響,然後,一輛大卡車從拐角處開過來,從我們身旁衝過去,進入了下一個彎道,它後面的拖車劇烈地搖晃著。我們的目光追隨著它。‘哦,託比,’媽媽說,‘這個人的卡車剎車失靈了。’

「汽笛的聲音漸漸遠去,漸漸消散在了風裡。風在我們周圍的樹林裡嘆息著。

「等我們到了那裡,已經有不少人站在卡車翻落的懸崖邊。它衝破了護欄,從幾百英尺高的地方掉到了下面的河裡,底朝天地橫在巨石中間。它看起來小得可憐,有一股濃濃的黑煙從駕駛室裡冒出來,飄散在空中。母親問他們是否向有關部門告知了這次事故——已經有人告知了。我們和他們一起站在懸崖邊,沒有一個人講話。母親摟住了我的肩膀。

「那天她一直看著我,撫摩著我,向後捋著我的頭髮。我看得出來,這是讓她給我買紀念品的絕好時機。我知道她沒有買紀念品的錢,我也儘量不去要,但現在她卸下了防備,我就忍不住了。所以,當我們駛出大章克辛時,我已經擁有了一條鑲珠的印第安腰帶、一雙鑲珠的軟皮鞋,還有一匹帶有可拆卸皮製馬鞍的青銅馬。」

這部作品的質量不同凡響,它的語言簡單、篤定,具體而生動。上面引用的最後一段的第二句話是點睛之筆,在成年的沃爾夫對年少的自己毫不留情的描述裡,這大概是最好的一句了。整體來說,這本書講的是小託比被他母親最終嫁的那個男人德懷特施虐(主要是言語上的施虐)的故事。不過,這本書的人物形象、敘事角度以及其中的洞察力和智慧,比它所講述的創傷還更吸引人。

《騙子俱樂部》的作者瑪麗·卡爾是沃爾夫在雪城大學的學生,她的《騙子俱樂部》文風通俗而華麗,不像《這個男孩的一生》那樣簡潔,但依然可以算是《這個男孩的一生》在文學上的繼承者。《安琪拉的灰燼》同樣如此,這本書講述了弗蘭克·麥考特在愛爾蘭度過的悲慘童年,儘管文風與《這個男孩的一生》有天壤之別,但也有繼承之處。卡爾和麥考特的回憶錄都取得了驚人的成功,分別在《紐約時報》暢銷榜上停留了一年左右,在此期間,出版商紛紛掏出支票,給這些寫自己苦惱的年輕往事的作者支付大筆的(通常是過高的)酬勞。從20世紀90年代早期到當今,很多此類回憶錄都圍繞著某種特殊的疾病或困境展開,這樣的內容已經成了它們的標誌。這類作品寫的是個人如何面對困難,其價值更多體現在社會性或新聞性上,文學性較弱;這種價值有時也會被減弱,由於作者的自我憐惜、自我膨脹或一個不太有說服力的幸福且得到救贖的結局。

在這類作品中,商業上最成功的是大衛·佩爾澤的《一個被稱作「它」的孩子》。這本書採用散文形式,雖然偶爾有過度誇張的陳詞濫調,但大多是簡單直接的句子,講述了佩爾澤被他酗酒的母親虐待的故事。他的母親變本加厲地打他、用火燒他、不給他吃飯、羞辱他、辱罵他,有一次,還刺傷了他的肚子。書中內容一直講到佩爾澤12歲時,一位關心他的老師向有關機構報告了他的處境,後來,他被送到了寄養家庭。《一個被稱作「它」的孩子》1993年由內布拉斯加州的一家小型出版社出版,1995年被健康通訊出版社選中,這家出版社以出版《心靈雞湯》(chickensoupforthesoul)系列叢書而聞名。佩爾澤參加了蒙太爾·威廉斯的脫口秀節目,還一直在巡迴演講。在此推動下,1997年,這本書登上了《紐約時報》的平裝本暢銷榜,令人震驚地在榜單上停留了333周,也就是大約六年半的時間。佩爾澤後來在《迷失的男孩》(thelostboy)和《一個名叫戴夫的男人》(amannameddave)中繼續講述自己的故事,前者講的是他在寄養家庭裡的生活,在《紐約時報》榜單上待了228周;後者講的是他成年後的生活,到2000年為止在榜單上「僅」待了82周。

儘管佩爾澤的書在美國很流行,但它們在英國反響更大,不僅銷量更加輝煌,在文學上也更具影響,和《安琪拉的灰燼》、布萊克·莫里森的《你上次見你父親是在什麼時候》(andwhendidyoulastseeyourfather)和勞娜·塞奇的《家恨》(badblood)一起,開創了悲慘回憶錄的先河。到2000年前後,這些極度悲傷的故事已經成了出版物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它們的書名如出一轍,都有色彩黯淡的封面,並配有一張憂鬱孩童的照片。這類作品主要在超市裡銷售,購買者大多是女性。在2006年,這一型別的作品發展到了頂峰,總計售出190萬冊,在平裝本暢銷榜前100名中佔據了11個席位。

極度悲慘的回憶錄就像馬麥醬和豌豆泥一樣,是特別符合英國人喜好的東西,這有些令人擔憂。(有位專欄作家認為:「這種現象表明,我們整個國家似乎都被戀童癖吸引,對它著迷。現在有了這些書,我們就沉溺於這片泥潭之中。這太令人作嘔了。」)比起英國的回憶錄,美國的回憶裡更溫和、題材更廣,像樣的書也更多,不過兩種回憶錄受歡迎和引人注目的程度是一樣的。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偏偏在這個時候,出現了這麼多不知名人士的黑暗而私密的回憶錄?這是長期以來的趨勢造成的。20世紀60年代末,蘭登書屋的聯合創始人貝內特·瑟夫口述了自己的回憶錄,他說,20世紀20年代自己剛剛從事出版的時候,「虛構類圖書是非虛構類圖書銷量的四倍,後來完全反過來了,非虛構類圖書是虛構類圖書銷量的四倍」。這種轉變反映了人們對紀實的渴望。小說變得有點像攝影時代的繪畫,它是一種特別的存在,要麼出現在布克獎或惠特尼博物館這樣的高雅之地,要麼就和《黑絲絨貓王》這樣的俚俗小說放在一起,在不上不下的場合會顯得格格不入。顯然,在人們渴望論證觀點、分析個案的時代,小說已經過氣了。亞伯拉罕·林肯在評價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時,說哈麗特·比徹·斯托是「引發了大戰的小婦人」,但這種評價只存在於那個時代。後來,能產生社會影響,或者說能在全國性的辯論中引人注意的小說,就只有20世紀頭十年裡弗蘭克·諾里斯和厄普頓·辛克萊的揭發名人醜聞的作品了。如今,一部說教性的作品要想被認真看待,或者僅僅是被注意到,其內容的真實性是前提。

另一方面,在整個20世紀,回憶錄一直與對「客觀」「真理」的懷疑或否定並存。20世紀80年代,在哲學、歷史、文學、人類學和其他領域的學術作品裡,逐漸出現了一個本不常用的代詞:「我」。一種特別流行的說法就是「我想說的是」,而在二十年前,這種語言習慣並不存在。(2009年,在「谷歌學術」上搜尋「我想說的是」,有9060條搜尋結果。)這一趨勢發展到極致之後,其結果就是,很多學者的興趣從學術研究轉向了回憶錄寫作。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有很多學者的確這樣做了,比如弗蘭克·倫特里切、簡·湯姆金斯、凱茜·戴維森、艾麗絲·卡普蘭、阿爾文·柯南、保羅·福塞爾和亨利·路易斯·蓋茨。

回憶錄之於小說,就像攝影之於繪畫,更容易取得好的效果。只有大師才能創造出一個有說服力的、引人入勝的虛擬世界,但只要有中等水平的自制力、洞察力、智力和編輯技巧,再加上一個比較有趣的人生,任何人都能寫出一部像樣的回憶錄。我們上學的時候老師常說「把你知道的寫下來」,這麼說是有道理的:要寫出強有力的散文,需要對寫作內容有切身體會。因此,在諸多回憶錄作品中,雖然也有一小部分具有相當好的文學價值(比如《這個男孩的一生》和《騙子俱樂部》),但更多的是反映現實問題的作品,涉及社會、民族、醫療、心理、地域和個人處境等話題。

早在1956年,評論家v.s.普里切特就注意到了「自傳的驚人發展」,並將其部分歸因於「心理學的影響」。從那時起,人們越發認識到,在公眾場合躺在沙發上說出自己的故事,不但無傷大雅,還是件好事。1994年,卡羅琳·西出版了回憶錄《做夢:美國的壞運氣與好時光》(dreaming:hardluckandgoodtimesinamerica),她敏銳地指出,嗜酒者互誡協會的發展也是另一個關鍵因素:「在20世紀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嗜酒者互誡協會里的那些人可以說是美國敘事風格的改造者。他們經歷的所有那些可怕的事,都是在為一場出色的表演做準備。」

20世紀90年代,這些潮流匯聚到了一起,每個人都非常體恤別人的感受。比爾·克林頓感到痛苦,於是,奧普拉·溫弗瑞皺著眉,關切地點了點頭。奧普拉和她很多電視與電臺脫口秀的同行一樣,在營銷上發揮著重要作用。以當時的出版行情來看,推廣工作是獲得商業成功的關鍵,上脫口秀節目是推廣工作的關鍵,而擁有一個戲劇性的、不同尋常的人生故事,是上脫口秀節目的關鍵。作者會對「這是自傳體作品嗎?」這樣的問題進行回答,就差討論「是手寫的還是電腦打的」了。既然伊麗莎白·沃澤爾可以談論百憂解如何幫她控制了躁鬱症,邁克爾·吉爾莫當然也可以談談當加里·吉爾莫的弟弟是何感受了。《移魂女郎》的編輯茱莉·格勞在1997年解釋了為什麼回憶錄在市場上的表現會勝過小說:「你可以讓那個‘我’去巡迴演講。」

回憶錄成了一種流行的類別,這也讓出版商更容易發掘有潛力的作者。引人入勝的個人故事等同於可能有利可圖的回憶錄。記者和音樂家詹姆斯·麥克布萊德一直以為父母都是非裔美國人,他成年後才發現,母親其實是猶太白人,以黑人的方式生活了很多年。要是以前,這個故事可能會成為雜誌上的一篇文章,或者一部小說。但在1996年,它被出版成了回憶錄《水的顏色》(thecolorofwater)。這本書迅速登上了《紐約時報》暢銷榜榜首,並在榜單上停留了109周。稍早之前,另一個混血男子成為《哈佛法律評論》的第一位非裔美國人編輯,一家出版社和他簽約,讓他寫自己的回憶錄。於是,1995年,《我父親的夢想》(dreamsfrommyfather)面世,不過,直到2004年,這本書的作者——巴拉克·歐巴馬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演講的幾周後,它才登上了《紐約時報》暢銷榜。不可避免的是,回憶錄的潮流也碰到了批評和干擾——早在19世紀30年代,人們對此就常有爭論。不過還從未有人像評論家威廉·加斯那樣對回憶錄怒氣沖天,1994年,加斯在《哈潑氏》上刊登了一篇長文,這樣形容名人自傳作者:「他們把電影裡的妓女和粗魯的聒噪者的八卦展示給我們看,供我們取樂,但像鬼魂一樣躲在幕後。寫這些東西的人沒有存在價值。」加斯最看不上的還是自傳這一型別本身:「有任何一種進取的雄心會不受自負、復仇心理或自證清白的願望所影響嗎?我們是在罪人的頭頂加上光環?還是繼續放任已經過度膨脹的自我?……寫自傳這件事本身就已經把你變成一個怪物了……為什麼還能那麼激動地說大家反正都會知道的事,像什麼‘我生來……我生來……我生來……’或者‘我把屎拉在褲子裡了,我被人揹叛了,我是個尖子生’?」

後來,對自戀的控訴又增加了一條——「極不得體」。邁克爾·瑞恩的《隱秘生活》(secretlife)講述了這位著名詩人因童年所遭受的虐待而對性上癮的故事,書中常常出現作者和他的狗發生性關係的場景。(這其實不是首例,英國作家j.r.阿克利死後出版的自傳《我的父親和我》[myfatherandmyself]中也有一些人和狗發生性關係的淫亂場景。)在《世界上的一個洞》的續作《做愛》中,理查德·羅茲詳細描述了自己的性史,其中還有一章講的是他那可怕的手淫養生法。保羅·莫奈在《成人之道》中,以(從字面上看來)痛苦的細節,講述了他在倫敦的合租房裡被一個陌生人奪走貞操的故事。莫奈知道這樣的內容會讓部分讀者感到不安,但他不在乎。他引用了一位死於艾滋的朋友的話:「史蒂夫以前在講述他那些化療的奇怪副作用、越來越嚴重的腹瀉時,常說:‘這超出了你想了解的內容嗎?’……他去世前,我對他提到這本書,對詳細描述自己的首次性經歷有所遲疑……史蒂夫對我晃晃手指,然後說:‘逼著他們看吧,保羅。沒有人講實話,你去講。’」

犧牲自己的隱私或尊嚴是一碼事,而回憶錄難免會涉及這世上的其他人,這就又是另一碼事了。最近的回憶錄作家時常受到指責,說他們背叛了家人和所謂的朋友。在傳統的回憶錄中,下場糟糕的人往往在作品出版之前就已經去世——死人不能起訴作者,說他誹謗或者侵犯隱私,也不能一拳打在作者的鼻子上,更不能自己也寫一部回憶錄去披露作者的骯髒行徑。現代的經典例子是歐內斯特·海明威在《流動的盛宴》(amoveablefeast)中對他去世多年的朋友的「殘忍描述」。這本書完成於1960年,在海明威自殺前。海明威首先描述了他和菲茨傑拉德第一次見面的情景,菲茨傑拉德那女性化的容貌讓他印象深刻:「他有一頭波浪狀的金髮,額頭高高的,眼神里透著激昂與友善,嘴巴小巧細長,如果長在女孩子的臉上,可以稱得上櫻桃小嘴。」在不少章節裡,海明威都似乎要破壞掉這個競爭對手的聲譽。最後的經典片段也令人毫不意外,海明威寫道,菲茨傑拉德向他傾訴(當然,沒有其他人在場),說自己對陰莖的尺寸沒有信心。

很現實的問題是,菲茨傑拉德無法起訴或提出抗議。一個人可以為了讓自己的事業(比如自己的書)更成功,而讓別人(不論是在世的還是已經去世的)做出光榮的犧牲嗎?好一點的回憶錄作家都清楚,這類作品的道德感很模糊,他們自己往往比其他人暴露更多,或者起碼也是不相上下的程度。湯婷婷經典且獨特的《女勇士:惡鬼中的少女時代》(thewomanwarrior:memoirsofagirlhoodamongghosts,1997)有一個令人難忘的開頭:「我的母親說:‘我待會兒告訴你的話,你絕對不能告訴別人。’」菲利普·羅斯在他1991年出版的《遺產:一個真實的故事》中,講述了自己幫年老的父親清理大便的事。羅斯的父親說:「別告訴克萊爾。」這裡指的是羅斯的伴侶(後來成了他的妻子)克萊爾·布魯姆。羅斯回答說:「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

到了90年代,隨著時間流逝,這種微妙和複雜被拋到了一邊。20世紀末,有三部回憶錄接連誕生。在被廣泛報道的《吻》(thekiss:amemoir,1997)裡,凱瑟琳·哈里森詳細描述了她與父親(當時尚在人世)長期的亂倫關係。喬伊絲·梅納德的《在世上的家裡:一部回憶錄》(athomeintheworld:amemoir,1998)講述了她和一個老得足夠當她父親的男人——注重隱私的j.d.塞林格之間令人毛骨悚然的、近乎虐待的性關係。莉莉安·羅斯的《這兒,但不在這兒:一個愛的故事》(herebutnothere:alovestory,1998)講述了她與塞林格的好友兼編輯——幾乎同樣注重隱私的威廉·肖恩長達數十年的婚外情。出版時肖恩已經去世,但他的遺孀還活著,而且,所有認識這位長期擔任《紐約客》編輯的人都不會認為,他會對這樣的內容感到高興:「他在生理上被各種型別的女人吸引。他貪戀雜誌照片里美麗的模特;貪戀露易絲·布魯克斯那樣狂野的美國電影明星;貪戀西蒙·西涅萊、安妮·吉拉爾多、弗朗索瓦絲·羅賽、珍妮·摩露那樣的法國電影明星;貪戀朱莉·克里斯蒂那樣的英國電影明星;貪戀安娜·麥蘭妮、索菲亞·羅蘭那樣的義大利電影明星;貪戀麗芙·烏曼、畢比·安德森那樣的瑞典電影明星;貪戀頭腦聰明的人,比如蘇珊·桑塔格、漢娜·阿倫特;貪戀像馬伯爾·梅爾瑟、羅絲瑪麗·克魯尼那樣的歌星;貪戀有著女孩外表的女人;貪戀有著夢幻髮型或俏皮髮型的女人;貪戀他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前注意到的上了計程車或正在買報紙的陌生女人;貪戀胖女人(越胖越好);貪戀和他母親(胸部豐滿)相像的年長女性;貪戀穿著圍裙、絲質連衣裙、時髦套裝或什麼都沒穿的女人。後來的那些年,他又迷上了烏比·戈德堡、範尼莎·雷德格雷夫和麥當娜。」

如果想理解什麼是「資訊過剩」的話,上面這段恐怕是最好的例子了。

2000年,戴夫·艾格斯試圖讓回憶錄這種型別消失,或者至少也要將其弱化,此舉令人印象深刻。艾格斯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年輕作家,他不同尋常的經歷很值得被寫成回憶錄:他21歲時,父母雙雙死於癌症,撫養7歲弟弟的重任就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寫了厚厚的書稿,講述了發生的一切,將其命名為《一個驚人天才的傷心之作》(aheartbreakingworkofstaggeringgenius)。但他堅決不肯以「一部回憶錄」為副書名,而是選擇用「基於一個真實的故事」(在平裝本中,這個副書名被刪掉了)。他在書中寫到了不同人物對自己存在於書中的認知、純粹的幻想場景,此外還有前言、腳註和附錄,用來表達他對書中內容的評論和偶然的想法。

這本書是他的代表作,也是評論界的大熱之作,極其暢銷。而恰恰是這一切讓它無法做到減緩或阻止回憶錄這一類別的盛行。即使是回憶錄的懷疑者和反對者也不得不甘拜下風。早在1996年,反對回憶錄的風頭正盛的時候,評論家詹姆斯·阿特拉斯就對回憶錄的缺點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哀嘆道:「在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無論是隱私觀,還是在公眾視野之外的個人空間,對人們來說都已經是很陌生的概念了。」

然而,九年後,回憶錄《我在中世紀的生活:一個倖存者的故事》(mylifeinthemiddleages:asurvivor’stale)上架出售,作者正是——詹姆斯·阿特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