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現代主義者和電影明星

就在攤販霍恩和瓊·羅威爾在大眾媒體上引發了有關自傳真實性的爭論時,聲名顯赫的作家們也提出了類似的問題。他們當中有些人對自傳持徹底否定的態度,認為自傳必然包含虛假。1898年,年輕的喬治·蕭伯納在文章中如此強調:「所有的自傳都是謊言。我指的不是無意的謊言,而是故意的謊言。沒有人能把自己人生中的真相和盤托出,這當中必然包含他的家人、朋友和同事的人生中的真相。也沒有人能對自己人生中的真相秘而不宣,一直等到能反駁他的人全部離開人世。」(蕭伯納1950年去世,享年94歲。他一直堅持著這種信念,以壽命和聲望來衡量,他是現代沒有寫過自傳的最有名的作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在一封寫給他女婿的信中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的女婿愛德華·伯尼斯是公共關係領域的先驅。伯尼斯告訴弗洛伊德,有出版商想出版他的回憶錄,對此,弗洛伊德表示:「我是不可能答應的……要誠懇地坦白人生的全部,就必然會在提到家人、朋友和仇敵時有所疏忽。而他們之中的大多數尚在人世,所以這件事根本就行不通。畢竟,讓自傳變得毫無價值的正是謊言。」

謊言並不是唯一的問題。通過弗洛伊德、巴特利特和其他人的作品,人們開始認識到記憶的侷限性(第五章中已經探討過)。1928年,法國作家安德烈·莫洛亞發表了一系列演講,並將演講內容結集為《傳記面面觀》(aspectsofbiography)。這本書提到了自傳固有的問題,尤其是在講述作者早年生活的時候。莫洛亞認為:「不論是大量增加的詞彙、想法和情感,還是認知外界的過程,還是孩提時代在腦海中對社會產生的連續印象,我們其實幾乎記不清什麼。因此,就算作者十分真摯,記述童年往事的自傳也大多千篇一律,毫無真實性可言。」根據莫洛亞的說法,記憶有一個缺陷,那就是它會自證合理:「事情發生後,記憶會創造出一些感覺,我們會把這些感覺當成事情發生的誘因。但實際上,這些都是我們在事情發生之後創造出來的。」

記憶並非使自傳受限的唯一因素。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花了大量心力去質疑表達客觀真理的可能性,甚至合理性。「假定我們需要真理,那為什麼不需要虛假?」尼采在《善惡的彼岸》(beyondgoodandevil)中如此發問,「也不需要不確定性?甚至不需要無知?」這是尼采在19世紀末寫的,事實證明,他的主張在20世紀極具影響力和吸引力。實用主義哲學家威廉·詹姆斯將真理定義為人們易於相信的東西;語言學家費爾迪南·德·索緒爾指出,語言與現實世界之間本來就缺少對應關係;哲學家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提出了「語言遊戲」論,認為謊言和真理一樣有價值(姑且不論這個價值是什麼);弗洛伊德則否定了真相的療愈價值,他認為,「把無關的事物聯絡起來而產生的錯誤記憶,在精神分析師試圖揭開真實心理狀況的時候,可能比原本的真相更有用……因為重點從真相轉移到了意義上」。以上這些直接造就了雅克·拉康、米歇爾·福柯、雅克·德里達和羅蘭·巴特等人所主張的後結構主義和解構主義。這些人認為,傳統的真理的概念毫無價值,那其實是資產階級針對民眾的一場陰謀。

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正是由於這種顧慮,許多現代主義作家才把自己的人生寫成了小說,比如馬塞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remembranceofthingspast,創作於1909年至1922年)、勞倫斯的《兒子與情人》(sonsandlovers,1913)、詹姆斯·喬伊斯的《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aportraitoftheartistasayoungman,1916),甚至還有弗蘭茲·卡夫卡的《變形記》(themetamorphosis)。在這些知識分子的影響下,後來又產生了其他一些作品,比如弗朗西斯·菲茨傑拉德的《人間天堂》(thissideofparadise,1920)、歐內斯特·海明威的短篇集《在我們的時代裡》(inourtime,1925)、托馬斯·沃爾夫的《天使望故鄉》(lookhomeward,angel,1929)和亨利·米勒的《北迴歸線》(thetropicofcancer,1937)。接下來,在20世紀中期,又出現了以自傳體小說為處女作的慣例,比如詹姆斯·艾吉的《家中喪事》(adeathinthefamily)和西爾維婭·普拉斯的《鐘形罩》(thebelljar)。不過,後來自傳體小說在回憶錄風潮到來之前就瀕近淘汰,如今更是奄奄一息了。(傑·麥克倫尼的《燈紅酒綠》[brightlights,bigcity]是近年來少有的出名的自傳體小說。)

弗吉尼亞·伍爾夫在59歲之前都沒有寫過回憶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因為她深知自傳的侷限性。但當她為自己的朋友、布魯姆斯伯裡團體的夥伴羅傑·弗萊寫傳記時,她坐在打字機旁,放上一張新紙,這樣寫道:「兩天前,準確地說是1939年4月16日,星期天,妮莎(伍爾夫的姐姐)對我說,如果我再不寫自己的回憶錄,以後我的年紀就太大了——等到我85歲的時候,我可能已經忘記了……碰巧,我現在對寫羅傑的生平有些厭倦,所以我也許會花兩三個早晨,大致寫一寫。」

但她幾乎立刻就意識到了寫自傳的困難。她說:「敘述自己的回憶會產生誤導,因為人們不記得的事情也同樣重要,也許還更重要。」她寫到了自己最初的記憶——在一輛火車或汽車裡,坐在母親的腿上。但伍爾夫在勾勒出這件事的梗概之後就停住了,她認為自己肯定不能把那個情景完完整整地描述出來,因為回憶錄作者有一個致命弱點:「他們往往會忽略置身其中的自己。在任何情況下,描述一個人都太難了。」伍爾夫接著說,完全講清某個特定情景也同樣困難。她寫到了自己六七歲時的情景,當時她羞於在自家客廳裡照鏡子。但接下來還能寫什麼呢?

「雖然我盡力想解釋為什麼我看到自己的臉會感到羞恥,但我只找到了一些可能的原因;或許還有別的原因。我想我還沒有弄清真相,不過這件事發生在我自己身上,我也沒有對此撒謊的動機。儘管如此,人們還是會寫下他們所謂的‘人生’,他們蒐羅了大批事件,卻對那些事件中的人一無所知。」

儘管心有疑慮,伍爾夫還是繼續「概述」,並探索自己照鏡子時感到羞恥的原因。

「我肯定是對自己的身體感到羞愧或害怕。另一段記憶或許能解釋這些。餐廳門外有一塊用來放盤子的厚板子。在我還很小的時候,有一次,傑瑞德·杜克沃斯(伍爾夫的同父異母的哥哥,當時12歲)把我抱起來,讓我坐在板上。然後他就開始摸我的身體。我還記得他的手伸進我衣服裡的感覺。他的手越來越往下,我還記得我當時多麼希望他能停下,還記得當他碰到我私處的時候,我多麼僵硬地扭動著想要躲避。但他沒有停手。」

這種揭露在如今的回憶錄中很常見,但在1939年,伍爾夫光是能把它寫出來就很令人驚歎了。儘管當時傑瑞德·杜克沃斯已經過世兩年了,但要把這種故事出版也是難以想象的事。然而,伍爾夫還在寫,直到1940年的秋天才停筆——這遠遠超過了她原先設想的兩三個早晨。她總共寫了大約45,000字。4個月之後,伍爾夫與世長辭。(直到1976年,這些內容才作為「往事札記」出版,是伍爾夫的自傳文集《存在的瞬間》[momentsofbeing]中的一部分。)

關於自傳和真相的爭論還有另一方面。伍爾夫的父親萊斯利·斯蒂芬是比埃德蒙·戈斯更早的英國文學家的典範。雖然他不是現代主義者,但他實際上是第一個接受現代主義的人。他在19世紀70年代表示:「與其他型別的作品不同,自傳可能會因為其中的失實陳述越多而越有價值。要是有人虛構了一個鄰居,我們不會感到驚訝。我們總會好奇,想知道一個人是如何設法偽裝自己的。」1876年出版了《通用詞典》的路易斯·古斯塔夫·瓦珀羅對此表示贊同,還提出了一種有趣的分類法:「自傳留有大量的想象空間,回憶錄精確地陳述事實,懺悔錄完整地說出真相。」

20世紀以來,人們越來越傾向認為,儘管自傳難免有錯誤和歪曲,但仍然值得寫,甚至正是因為這樣才值得寫。1914年,w.b.葉芝開始創作一系列自傳體作品,在第一部作品《幻想曲》(reveries)的序言中,他寫道:「我對我的記憶沒有一絲篡改;然而,我一定在不知不覺中改動了很多東西。」1920年,安德烈·紀德在回憶錄《如果種子不死》(ifitdie)中對童年和少年時光的沉湎,以及對自己同性戀傾向的坦率引起了很大反響。紀德承認:「像所有的回憶錄一樣,我的敘述有最致命的缺陷,它沒有輪廓,無法掌控。」福特·馬多克斯·福特也意識到了這點,不過在他看來,這不是一種缺陷,而是一種挑戰。1991年,他出版了《古老的光芒與新的思考:一個年輕人的回憶》(ancientlightsandcertainnewreflections:beingthememoriesofayoungman),回憶了身處前拉斐爾派畫家圈子中的童年。在這本書中,他寫道:「我對事實的描述也許有誤,但對印象的描述是絕對準確的。實際上,如果你有時間可以用來浪費的話,我建議你仔細看看這本書,留心其中的錯誤。對於能找出最多錯誤的人,我會高高興興地送給他一本第九版的《大英百科全書》,這樣他或許能在挑錯的時候做得更好。但是,如果有人能找到任何不真誠的表述,我會給他開一張支票,把往後十年流進我銀行賬戶的錢都給他——這很慷慨,但我完全可以接受,因為不會有人能找到。簡而言之,我一生要做的就是盡力去發現、然後盡力讓你們發現我所處的境遇。我其實不是在討論真相,我深深地蔑視著真相。我是在盡力向你們展示我所見證的一個時代、一個城鎮或一場運動的精神所在,而這些都不是能用真相說明的。」

阿納托爾·法朗士在他的回憶錄《如花之年》(lavieenfleur,1922)中改名換姓,還改動了一些情節,對此,他寫道:「這樣的偽裝使我得以隱藏記憶的缺漏,用想象糾正記憶的謬誤。我編造出相互關聯的情景,來補上我記憶的空白……我相信,沒有哪個說過謊的人還深深關心著真相。」

對有些作者來說,記憶成了一種目的,而非一種工具。1924年,美國小說家舍伍德·安德森出版了《講故事的人的故事:一位美國作家遊歷想象世界和真實世界、和其他作家相處的故事,共四部,內附註釋和一篇後記》。正如這本書長長的副書名以及書名中重複出現的「故事」一詞所表明的那樣,這本書相當彆扭地夾在「想象世界」和「真實世界」之間。安德森顯然更傾向於前者,他寫道,「在假想的世界裡沒有人是醜陋的」。相比之下,他把真實世界與「清教徒、斥責清教徒的改革者以及枯燥的知識分子」聯絡在一起。當他的想象隨著故事發展逐漸失控的時候,他也不覺得抱歉,實際上,他還不斷地提醒人們注意這一點:「我發現自己擁有了一種更進步、更成熟的觀念。我開始陷入一種幻想,希望能讓這個男孩的人生更符合他自己的喜好。」但他這些自述的幻想讓讀者無法相信。在詳細描述了自己躺在乾草堆裡做的白日夢後,安德森發問道:「那個深埋在溫暖的乾草堆中的我,真的想象過前面所寫的那些荒謬場景嗎?」對此他並沒有回答。

《講故事的人的故事》銷量慘淡,安德森對此很是失望。他與新的出版商賀瑞斯·利沃萊特簽了合同,合同保證,如果安德森能每年出版一本書,他就能得到每週100美元的報酬。在此協議下,安德森出版的第一本書是《陰沉的笑聲》(darklaughter),這部實驗性的小說銷量還不錯(如今最廣為人知的是安德森的門徒歐內斯特·海明威在《春潮》[thetorrentsofspring]中對它的模仿)。第二本是他的短篇故事集。後來,由於沒有新的靈感,一年一度的截稿日又越來越近,安德森開始創作另一部關於童年的自傳。正如他在這部自傳的前言中解釋的那樣,這一次,他決定抵抗自己的本性,說出真相:「我就像狗穿過茂密的灌木叢去追兔子一樣,沿著自己的記憶去追尋真相。這是多麼辛苦,有多少汗水滴到了我面前的紙上啊。」但這樣做並不太見效。最終,他承認:「我是一個講故事的人,我要講的是故事,你們不能指望我講真話。我不可能如實敘述。」在想出了一個創造角色的「寫作竅門」之後,他才得以把這本書寫下去。他用「塔爾·莫爾赫」來代表自己(書名就是《塔爾:在中西部度過的童年》[tar:amidwestchildhood]),這樣寫道:「我對自己說:‘如果你生來就是個騙子,是個充滿幻想的人,那為什麼不做自己呢?’說完之後,我立馬產生了一種安心感,繼續寫了下去。」

這從哲學角度也許說得通,但在現實中,正如安德森所發現的那樣,如果你在與別人相關的事上說了謊,而他們還健在的話,你就可能遇到麻煩。安德森在所有的自傳體作品中,都說自己的祖母是義大利人,但他的家人否定了這一點,說他的祖母其實是德國人。安德森堅持自己的想法,同時也承認:「我的兄弟們很難理解我的立場。我選擇把我的祖母設定為義大利人而非德國人,和你們有什麼關係?如果你們願意認為祖母是個德國人,那沒問題。一個畢生都在創造人物的人,難道沒有權利創造他祖母的形象嗎?」

1942年,也就是安德森去世一年後,他寫的最後一部自傳體作品《舍伍德·安德森回憶錄》(sherwoodanderson’smemoirs)出版,前言中有句令人感到熟悉的話:「我記不清真相,也記不清日期了。一旦涉及真相,我就會開始撒謊。」他說得沒錯。在這本書裡,他說自己的母親35歲離開人世(實際上是43歲),臨終時對孩子們說:「我不害怕離開你們,你們都是能當國王的苗子。」安德森接著寫道:「真是胡說!這個可憐的女人不可能這麼說。但我很確定,她的確說了一些讓我們有這般印象的話。」

在《講故事的人的故事》中,安德森說他偶然讀到了格特魯德·斯坦的《軟紐扣》(tenderbuttons),想到了一種看待文學和寫作的新方式。《軟紐扣》是斯坦1914年寫的實驗性的散文詩,其中有這樣的句子:「從溫情中產生紅,從蠻橫中產生迅速相同的問題,從眼睛裡產生探索,從選擇裡產生痛苦的牛。」最終,安德森和斯坦成了朋友,他還幫年輕的歐內斯特·海明威寫了封介紹信給她。1903年,29歲的斯坦搬到巴黎,多年來,她憑藉三點揚名在外:一是令人驚歎的藝術收藏;二是擁有很多畫家和藝術家朋友(除了安德森和海明威,還有畢加索、馬蒂斯、胡安·格里斯、埃茲拉·龐德,以及很多不太出名的作家),他們都去她的沙龍;三是晦澀難懂的寫作風格。她的大部分散文作品從未出版,也幾乎從未有人讀過。此外,她那不符合傳統審美的外貌,以及她和伴侶艾麗絲·b.托克拉斯非傳統意義上的關係,也給她增添了神秘色彩。在人人渴望成名的20世紀30年代初,托克拉斯這樣寫道:

「很多出版商都想讓格特魯德·斯坦寫自傳,這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但她總是回覆說:‘不可能。’

「她拿我逗樂,說我應該去寫自傳。她說,想想看,你能賺到一大筆錢呢。然後她就開始給我的自傳起名字:‘我和大人物的生活’‘我身邊的天才之妻’‘我和格特魯德·斯坦在一起的二十五年’,等等。

「後來,她開始認真了,對我說:‘說真的,你應該寫自傳。’我答應她,我要是夏天有空,就開始寫自傳……

「大約6周前,格特魯德·斯坦說:‘看來,你永遠也不會寫自傳了。你知道我要做什麼——我要幫你寫,就像笛福寫《魯濱孫漂流記》那樣簡單。’她做到了,寫出了這本書。」

「這本書」指的就是《艾麗絲·b.托克拉斯自傳》(theautobiographyofaliceb.toklas),於1933年出版。雖然扉頁上沒有作者署名,但大家都知道這是斯坦本人寫的。斯坦巧妙地以托克拉斯的口吻娓娓道來。儘管人們依然能隱約感受到斯坦的晦澀文風,但她把托克拉斯的坦率話語融入了自己的文字中,由此創作出了她一生中最通俗易懂的一本書。這本書的商業潛力迅速被發現,斯坦的經紀人把它分成四個部分賣給了《大西洋月刊》,該雜誌是文學界備受尊崇的燈塔,多年來,斯坦一直都沒能得到它的認可。《大西洋月刊》的編輯埃勒裡·塞奇威克給她寫信說:「在長時間的通訊中,我想你能感受到我的期望,我一直期盼著真正的斯坦小姐能衝破她一直以來叛逆地裹著的煙霧,我一直期盼著這一刻的到來……恭迎格特魯德·斯坦!」甫一齣版,這本書就登上了《出版人週刊》暢銷榜,並保持了4周,比本章中提到的任何一部回憶錄上榜的時間都要長。

此外,以艾麗絲的身份寫作賦予了斯坦言論的自由。首先,她可以放縱自己的刁鑽刻薄——這是一本空前刻薄的回憶錄。其次,她像愛德華·博克那樣,有著很強的自我主義。這本書的頭兩頁講了托克拉斯早年在舊金山的生活經歷,後來她就去往巴黎,遇到了斯坦。書中這樣寫道:「可以說,我一生中只遇到過三個天才,每次遇到的時候,我內心都會有鐘聲響起,從未有誤。並且,每一次我都是在公眾普遍認識到他們的天分之前就感知到了。這三位天才就是格特魯德·斯坦、巴勃羅·畢加索和阿爾弗雷德·懷特黑德。」

格特魯德·斯坦很清楚,讀者都知道是她在以艾麗絲·托克拉斯的名義寫作,但她依然說格特魯德·斯坦是現代的三個天才之一。讀者對此會怎麼想呢?斯坦雖然非常自我,但很幽默,或許比大部分打趣逗樂的人好得多。不過此時她可不是在開玩笑。從表面上來看,自傳是很直截了當的文學形式,但斯坦認為,自傳是個裝著身份的套盒,內容裡的「我」和扉頁上的署名永遠不會完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