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百分百美國人

1999年,現代圖書館編委會整理了20世紀最佳非虛構類英語圖書的名單,列出了一百本圖書。前二十名裡有七本都是回憶錄或自傳:布克·t.華盛頓的《超越奴役》(upfromslavery)、詹姆斯·沃森的《雙螺旋》(thedoublehelix)、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的《說吧,記憶》(speak,memory)、理查德·賴特的《黑孩子》(blackboy)、詹姆斯·鮑德溫的《土生子札記》(notesofanativeson)、格特魯德·斯坦的《艾麗絲·托克拉斯自傳》(theautobiographyofaliceb.toklas),以及高居榜首的《亨利·亞當斯的教育》(theeducationofhenryadams)。(進入前一百名的回憶錄還有w.b.葉芝的自傳體文集、《馬克·吐溫自傳》、羅伯特·格雷夫斯的《向一切告別》[goodbyetoallthat]、伊薩克·迪內森的《走出非洲》[outofafrica]、迪安·艾奇遜的《參與創造世界》[presentatthecreation]、柏瑞爾·馬卡姆的《夜航西飛》[westwiththenight]、託拜厄斯·沃爾夫的《這個男孩的一生》、喬治·奧威爾的《向加泰羅尼亞致敬》[homagetocatalonia]、威廉·斯泰倫的《看得見的黑暗》[darknessvisible]、《馬爾科姆·x自傳》以及安妮·拉摩特的《操作說明》[operatinginstructions]。)《亨利·亞當斯的教育》的作者亨利·亞當斯是美國總統約翰·亞當斯的曾孫、約翰·昆西·亞當斯的孫子,參議員查爾斯·弗朗西斯·亞當斯的兒子,也是記者、歷史學家和小說家,他從1905年開始寫這本書,當時他67歲,打算在自己死後再出版它。他對亨利·詹姆斯說,這本書將成為「墳墓裡的護盾」。亞當斯去世後不久,1918年,《亨利·亞當斯的教育》出版。第二年,它就獲得了普利策傳記獎,並迅速成為一部經典作品。

這本書最引人注目的一點是,像先前的愷撒和教皇庇護二世,以及後來的格特魯德·斯坦和諾曼·梅勒一樣,亞當斯以第三人稱視角講述自己的故事。這是個明智的決定,既適合發揮他引經據典的風格,也符合他自己所說的他那種茫然的怯懦——他出生在如同18世紀一般的氛圍裡,一直活到了20世紀;他的先輩們的成就太過光輝偉大,以至於後代不管有多麼成功,都還是會讓人感到失望;他畢生追求「教育」,卻似乎總是落於人後。在寫自己最早的記憶時,他使用了自傳作者最喜歡的寫法:「他發現自己坐在廚房的灑滿陽光的地板上,這地板本身就是黃色的。他在接受這種關於顏色的早期教育時只有3歲,隨後是關於味覺的教育。1841年12月3日,他得了猩紅熱,連著幾天都十分虛弱,多虧有家人的悉心照料,才得以康復。大概在1842年1月1日,他稍稍恢復了元氣,當時飢餓的感覺一定蓋過了一切喜悅與痛苦——他已經把那場大病忘乾淨了,但當時姑媽端著一個烤蘋果走進病房的情景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腦海裡。」

亞當斯獲得普利策獎兩年後,該獎頒給了另一部類似的在書名中使用第三人稱的自傳——《愛德華·博克的美國化》(theamericanizationofedwardbok)。作者博克出生於荷蘭,是《婦女家庭雜誌》的資深編輯。他在這本書的開頭就闡釋了自己的理念:「我一直覺得,為了找到更好的角度,寫自傳時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採用第三人稱視角,把作者和他的寫作內容在精神上分開。」然而,人們讀完這本書後很容易就能發現,博克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如果他自稱「我」,就會暴露他那令人難以忍受的自命不凡和傲慢。看看他寫到《婦女家庭雜誌》發行量達到135萬份時的吹噓,再想想看,如果把每處「博克」「博克的」都換成「我」「我的」,會是什麼樣子:「各方都不禁要問:‘這是怎麼做到的?怎麼能有這麼高的發行量呢?’博克總是回答說,他為每一個層次的讀者都提供了最佳的閱讀材料,這些材料能引起讀者的興趣,因此他不用花費精力或財力去刻意追求發行量。某次,威廉·迪安·豪威爾斯先生問他如何劃分讀者的層次,博克回答說:‘我們向聰慧的美國女人諮詢,而不是那些專家。’他盡其所能,為美國女人提供最好的東西。博克瞭解到美國女人熱衷看私人故事,就連載了簡·亞當斯的《赫爾大廈十五年》(myfifteenyearsathullhouse),還有海倫·凱勒的《我的人生故事》(thestoryofmylife);他邀請從未去過聖地的亨利·凡·戴克去朝拜聖地並露營,然後請他寫一系列小品文,結整合《聖地的戶外生活》(outofdoorsintheholyland);他請萊曼·阿博特講述《我的五十年牧師生活》(myfiftyyearsasaminister),讓吉恩·斯特拉頓·波特在連載中講述與鳥有關的經歷,結整合《我與鳥的故事》(whatihavedonewithbirds)……他還讓凱特·道葛拉斯·維珍在《老皮博迪座位》(theoldpeabodypew)中講述了自己在鄉村教堂時的經歷。」

我引用上面這段話不僅是為了說明博克有多麼自我,還因為它為20世紀初的自傳提供了一些啟示。博克對自己的高度評價在某種程度上是合理的。他敏銳地意識到,讀者對傑出人士(當時「名人」一詞還未被廣泛使用)自述的生平故事很感興趣,於是他就為《婦女家庭雜誌》去搜集這樣的故事。在很多情況下,在雜誌上刊登的作品都還有新的發展——上面提到的所有文章或系列作品都最終出版成了書。如果說凡·戴克(牧師兼作家)、阿博特(也是牧師)、波特(流行小說作家)和維珍(也是小說作家,最出名的作品是《太陽溪農場的麗貝卡》[rebeccaofsunnybrookfarm])的回憶錄在當下還有一些人在讀,或許誇大了它們的流行程度,不過亞當斯和凱勒的作品的確成了美國自傳的經典之作。

凱勒的《我的人生故事》(1902)很有現代作品的感覺,理由有三。第一是她出書時只有22歲,非常年輕。第二是她作為公眾人物的身份。1880年,凱勒出生在亞拉巴馬州,19個月大的時候,她因病失去了聽力和視力,因此也不會說話。7歲時,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把她介紹給了波士頓帕金斯盲人學校的校長邁克爾·安那諾斯,安那諾斯委派了年輕的安妮·蘇利文老師和凱勒一起生活。早在愛德華·伯尼斯和艾維·李提出「公共關係」理論體系的幾十年前,安那諾斯已然是把凱勒的名字和她的非凡故事推向公眾視野的大師了。1889年,凱勒來到帕金斯盲人學校,在那兒住了四年。那一年,《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關於她的文章,標題是《又聾又瞎又啞的女孩》。從那時起到她自傳出版的十三年間,《紐約時報》總共刊登了三十多篇關於她的文章,講述了她受教育的進展,她拜訪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和格羅弗·克利夫蘭總統的情況,以及她從帕金斯盲人學校畢業,在校期間背下了朗費羅的《花》中的三十六行的事。報紙對她的報道令人起雞皮疙瘩,說她「身材高挑、儀態高貴,婀娜多姿,對一個13歲的女孩來說,這樣的外表太成熟了」。她的照片經常出現在全國性雜誌上,在照片中她最喜歡做的是撫摩她的狗或者閱讀盲文的莎士比亞作品。到了1900年5月,《紐約時報》的一位作者開始思索「關於海倫·凱勒小姐的文章是否寫得太多了」。第二年,《紐約時報》摘錄了一篇源自《基督徒奮進協會》的文章,響亮地否定道:「誰會厭倦閱讀關於海倫·凱勒的文章?這個了不起的姑娘……大概是全國最有名、最受人喜愛的年輕女子了。」

我們說凱勒的作品具有現代作品特點的第三個理由是,它預見了現代的殘疾人回憶錄的大批湧現。和我們習慣看到的充滿矛盾(最多就是這樣)的結局不同,這種回憶錄的結尾要振奮人心得多,比如《我的左腳》(myleftfoot)、《潛水鐘與蝴蝶》、《臉的歲月》(autobiographyofaface)、《我的腦葉切斷術》(mylobotomy)、《模範生》(posterchild)等。如今,公眾已經準備好也確實期待著這樣的敘述,但在凱勒的時代,如果不是因為她的名氣,她的故事肯定不會被出版。凱勒的成功還與公眾往往本能地接納某些特定的殘疾有關,在路易斯·卡普蘭1945年出版的《美國自傳索引》中,絕大多數被歸到「身體殘疾」或「疾病」分類的回憶錄作者,要麼是失明,要麼是患有肺結核。至於其中的原因,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

在這樣的情況下,《自覺之心》(amindthatfounditself)能1908年在全國書店上架,就顯得更加不可思議了。作者克利福德·w.比爾斯1900年從耶魯大學畢業,三年後精神崩潰(後來的評論者說這是一種帶有妄想症狀的躁狂憂鬱症),還試圖從家中的一扇高高的窗戶跳出去自殺。他隨後被送進一家又一家治療機構。比爾斯在書中表示,自己在其中一家機構裡「找回了狀態」,並恢復了理性,他此時才意識到,那個聲稱是他哥哥的人並非在說謊。他的情緒仍有巨大的波動,但他已經清醒到足以對自己的遭遇感到憤怒了。1887年,記者娜麗·布萊出版了《瘋人院十日》(tendaysinamad-house),這本搞噱頭的書是她假裝精神失常並被送進紐約的一家精神病院之後寫的。比爾斯雖然沒有提到布萊,但做了一些調查記者會做的事。某次,他故意違反規定,被轉移到一間監管更嚴苛的病房,體驗了醫院裡最糟糕的處境。結果沒有讓他失望——他被強迫進食,被關在很冷的小房間裡,沒有可以蓋的東西,還穿了大約三百個小時的緊身衣。

比爾斯在躁狂發作時的一個特點是,他會爆發性地創造東西,尤其是在寫作方面。從精神病院出來後,他開始興致勃勃地寫書。(他向速記員口述初稿,一個小時接一個小時不停地說——這是總裁和領導人寫回憶錄時喜歡的一種方法,而比爾斯就是首批實際使用這種方法的人之一。)他生動地講述了自己的經歷,還找了個大學時的朋友幫忙編輯。偉大的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在給他的一封信中寫道:「本書看似小說,又並非小說。我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我知道,不知情的人會很容易懷疑對異常心理的描述的真實性。」這封信成了《自覺之心》的引言。比爾斯最終得以康復,似乎就是因為他決定寫下自己苦難的經歷,並希望讓治療機構中的精神疾病護理和治療手段得到改善。他預料得到,就像《湯姆叔叔的小屋》對廢除奴隸制意義重大一樣,他的書也將在精神疾病領域有巨大的貢獻。詹姆斯勸他匿名出版,但他拒絕了,他在書的第一章中寫道:「我講述自己的人生故事,不只是為了寫出一本書。我覺得我有責任這樣做。死裡逃生,從致命的疾病中奇蹟般地恢復健康,這足以讓人捫心自問:我得救後活下去的意義是什麼?我問過自己這個問題,這本書在一定程度上就回答了這個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段話雖然看似有些妄自尊大,但並不是痴心妄想。在這本書出版後的第二年(在接下來的三十年裡,這本書再版了幾十次),比爾斯創立了全國心理衛生委員會(「心理衛生」是他自創的術語),最終在53個國家建立了分部。他是第一個提議設立過渡住所的人,有好轉的病人出院後可以在那裡繼續接受監督。1943年,比爾斯去世,《紐約時報》的一篇評論稱他為「史上最成功的精神病鬥士」。

在那個時代,自傳更多地被用於達到社會目的,而不是被用於個人表達,因此,自傳被視為一種進步也是有原因的。女權活動家伊麗莎白·卡迪·斯坦頓和安娜·霍華德·肖、社會改革家雅各布·里斯和簡·亞當斯都曾用回憶錄來推動自己的事業。塔斯克基學院的創辦者布克·t.華盛頓(1886—1915)在1900年出版了自傳《我的生活和工作》(thestoryofmylifeandwork),1901年出版了另一本自傳《超越奴役》。這兩本書似乎都受到了奴隸敘事傳統、本傑明·富蘭克林的自傳和霍雷肖·阿爾傑的小說的影響,華盛頓明確主張要勤勞工作、自力更生,並主張實行工業教育,更微妙的是,他毛遂自薦,想接過弗雷德里克·道葛拉斯的大旗,擔任美國黑人的領袖。

亞歷山大·貝克曼的《一個無政府主義者的獄中回憶》(prisonmemoirsofananarchist,1912)在這類作品中也許最引人注目。1892年,貝克曼抗議對霍姆斯特德罷工者的處理結果,並試圖謀殺工業家亨利·弗裡克。這本書開篇描述了他的激進、對弗裡克的攻擊以及受到的審判,還有超過四分之三的內容在用現在時描述他的獄中歲月。這是一部引人注目的作品,扣人心絃,毫無畏懼,不放過一絲細節,這在描寫囚犯之間的性關係時尤為明顯。正如哈欽斯·哈普古德在初版序言中所說:「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本深入探討犯人的腐化墮落心理的書。它用一個個場景、一段段描述展示了監獄中明晃晃的野蠻、愚蠢和醜陋,除此之外,感人至深的是,它還展示了人類有善良的品質和天性,墮落著、消沉著,無助地掙扎著求生。」

那個時代的進步還體現在自傳的寫作範圍拓寬了。1909年,威廉·迪安·豪威爾斯在《哈潑氏》的編輯專欄中稱讚自傳是「讀起來最令人愉悅的作品型別」,而這主要是因為它們構成了「文學界最民主的領域」。他斷言「自傳不會受限於年齡、性別、信仰、階級或膚色」,他還呼籲出版「一些毫無名氣的人」的回憶錄。實際上,局面已經朝著這個方向發展了。上文提到的哈欽斯·哈普古德是一位具有改革意識的美國記者,他在1903年出了一本書——《一個小偷的自傳》(theautobiographyofathief)。他對一個改過自新的惡棍(被稱為吉姆)進行了4個月的採訪,然後寫出了這本書。紐約《獨立報》的編輯哈密爾頓·哈爾特幾乎在同一時間發表了他所謂的「人生集冊」,收錄了各行各業的人所寫的自傳體短篇幽默故事。1906年,其中的十六篇故事被選出來出版成文集《平凡美國人的人生故事自述》(thelifestoriesofundistinguishedamericansastoldbythemselves)。哈爾特還在前言中說明,書中包括了「屠夫、受剝削的工廠工人、擦鞋匠、推車小販、伐木工人、裁縫、年輕女護士、廚師、採棉人、獵頭、訓練有素的護士、牧師、管家和洗衣工的故事」。

這些人不僅職業各異,還來自天南海北,比如立陶宛、波蘭、瑞典、愛爾蘭、法國、德國、義大利、希臘、敘利亞、中國和日本等地。當時的美國處於最洶湧的移民浪潮中,還處於後來被稱為「美國世紀」的時期的開端,「身為美國人的意義」成為當時主要的自傳主題,又有什麼奇怪的呢?

即使是那些百分百的美國原住民寫的書也是這樣。關於「美國化」的最矛盾的故事當數一個印第安蘇族人的作品。1858年,奧希耶薩出生於明尼蘇達州,後來他的父親皈依基督教並改名為雅各布·伊士曼,他也被改名為查爾斯。查爾斯·伊士曼獲得了達特茅斯學院的學士學位和波士頓大學的醫學學位,之後從事美洲原住民的政府服務及宣傳等工作。他寫了兩本自傳——《印第安少年》(indianboyhood,1902)和《從深林到文明》(fromthedeepwoodstocivilization,1916),這兩本書記述了伊士曼在部落中度過童年之後徹底融入美國社會的過程,正好和傳統囚禁敘事相反。不過,在這兩本書中,他始終都記著童年的美好經歷和「文明」的缺陷。他談到「美國化」的弊端時,反思道:「這個表面上由‘基督教’信徒構成的國家的罪惡行徑……在我們光輝的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背後,原始的野蠻和慾望支配著一切,未曾衰減,而且似乎根本沒人注意到這一點。我當初摒棄自己簡單原始的自然宗教時,為的是擁有更崇高、更令人滿意的理性。天啊!可這理性令人更困惑、更矛盾……然而,上帝的光芒連幽深的叢林也能穿透。站在我族人民面前,我依然是文明的擁護者。為什麼?首先,我們已經無法再像從前一樣簡單地生活了;其次,我發現,不應該讓白人的宗教信仰為他們犯的錯買單……我是印第安人;儘管文明社會教會了我很多東西,我也對此心存感激,但我從未丟失作為印第安人對公理與正義的概念。我主張沿著社會和精神的道路尋求發展和進步,而非為了擴大貿易、宣揚國家主義或提高物質利用率才這麼做。無論如何,只要我活著,我就是一個美國人。」

剛剛來到這個國家的人在短時間內會很樂觀,事實也的確令人樂觀。雅各布·里斯描述了自己從丹麥移民到達紐約時的情形,他感覺彷彿從此擁有了無限的可能:「那是一個春天的早晨,風景優美。我的視線越過欄杆,看到了延綿數英里的街道、布魯克林草木青蔥的高地和河面上晃動的渡船和遊艇。我滿懷希望,覺得這裡會有我的一席之地,雖然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到底會得到什麼。我會盡力讓自己得償所願……我很有力氣,脾氣也倔,能做兩個人的活兒;而且我堅定地相信,在這樣一個自由的國度,一個不受習俗、種姓和性別支配的國度,所有事情都會有好結果的。只要有人加入這場遊戲,他就會找到屬於他的地方。我想我已經加入了,也許需要找很多次才能找到屬於我的地方,但這正是我想要的。」

里斯1870年到達紐約,當時移民熱潮尚未到來。同年,愛德華·博克也從荷蘭來到了這裡。1890年至1920年,超過1800萬人來到美國,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丹麥南部和荷蘭東部。首位移民自傳作者是莫什克·安廷,她1881年出生於俄國的波洛茨克。1891年,她的父親移民到波士頓;三年後,她的母親帶著四個孩子也來了。沒過多久,莫什克就改名成了瑪麗。起初她被送去上一年級,但不到半年,她就升入了五年級。高中時,她結識了愛德華·埃弗裡特·黑爾和城裡的其他文人,他們鼓勵她把寄給叔叔的描述美國之旅的信(用意第緒語寫成)翻譯成英文。她把那些信編成了一本薄薄的書,1899年以《從波洛茨克到波士頓》(fromplotzktoboston)為書名將其出版,著名的英國猶太作家伊斯雷爾·贊格威爾為她作序(1908年,贊格威爾的戲劇《熔爐》[themelting-pot]讓「熔爐」一詞流行起來,成了20世紀支援移民的最強勢的標語)。《波士頓報》的短評認為,安廷的經歷看起來依然無比新奇:「她用自己的語言——意第緒語來寫作……我們不知道她為什麼這樣做,但這本書顯然是她這個年紀的女孩在體驗過最激動人心的事之後,以全部的熱情寫出來的東西。」

到了1912年,安廷出版她的下一本書時,已經沒有必要再說明意第緒語是什麼了。這本書名為《應許之地》(thepromisedland,書名並沒有諷刺之意),講述的是安廷從童年邁入青少年時期的故事,但暗線其實是美國的故事:對像她這樣的移民來說,美國現在代表什麼,將會代表什麼,移民的存在如何改變了這個國家的性質。書中充滿了這樣的內容,安廷在導言中強調說這些問題正是她才30歲就出版自傳的原因。她承認:「我沒有任何成就,也沒有任何發現,像哥倫布偶然發現美洲新大陸那樣的事也沒有碰到過。我的經歷不同尋常,但又有一定的普遍性,這正是問題的關鍵。我瞭解自己的過去,從更廣的角度來看,它確實比較有代表性,所以我覺得有必要把它寫下來……註定活在現代歷史篇章上的人遠遠不止我一個。我們是連起舊世界與新世界的一條條紐帶。就像把我們從歐洲帶到美國的船隻那樣,我們的生命跨越了種族差異和誤解的苦海。在我們抵達之前,新世界的人對舊世界一無所知,但從我們到來的那一天起,新世界就與舊世界連在了一起,兩個世界正學著並肩前行,以尋求共同的命運。」

安廷聲稱,在成為美國人的過程中,從前的自己已經消失了:「我就像死過了一樣,和之前的那個我完全不同,我只是要把那個我的故事說出來……我的生命還在繼續,但在我開始新生的時候,那個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應許之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不僅由於她作為社會同化擁護者的樂觀,也由於這本書不可否認的文學品質。《紐約時報》狂熱地褒評說:「在她感人、生動、有趣的自傳中,瑪麗·安廷講述了擁有美國公民身份的俄國猶太人的處境,這是前所未有的。她為我們的現代文學和現代歷史做出了獨特的貢獻。」《出版人週刊》將其評為年度最暢銷的非虛構類圖書。在安廷的一生中(她去世於1949年),《應許之地》印刷了34次,售出約85,000冊。

《應許之地》標誌著移民樂觀主義到達高潮,接下來,本土主義者對數百萬下層民眾的憎惡與日俱增。1916年極其暢銷的《偉大種族的消逝》(thepassingofthegreatrace)提出的「北歐人種優越性」理論、三k黨的死灰復燃以及格里菲斯1915年的電影《一個國家的誕生》(thebirthofanation)的成功,都是這種嫌惡態度的體現。不出意料地,新美國人和其他邊緣人士之間的關係發生了變化。雅各布·里斯、布克·t.華盛頓和瑪麗·安廷的樂觀主義再也行不通了。以自己的話語和身份來創作自傳,這本身就需要一定程度的自信,而這種自信變得越發少見。身份失去了說服力,文化的根基開始搖晃。1912年,《曾經的有色人種的自傳》(theautobiographyofanex-coloredman)出版,這本書講述了一個淺膚色黑人的故事。書中沒有提及此人的名字,只是說他在目睹了一切後,決定以白人的身份度過餘生。封面上也沒有作者的名字,不過,也沒有任何跡象能夠證明這本書不是自傳。實際上,這是一部由非裔美國作曲家詹姆斯·韋爾登·約翰遜創作的小說。約翰遜給一位朋友寫信說,自己決定以這種方式出版該書的理由是「如果表明作者的身份,而作者又不是書裡的主人公,那這本書就會變得平平無奇了」。評論家和公眾也被他騙住了。1933年,在成為傑出的活動家和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官員之後,約翰遜出版了真正的自傳《走這條路》(alongthisway)。約翰遜在這本書裡提到,「有個人隱晦地向在場的人表示,他是那本書的作者,別人介紹我倆認識,我還和他談了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