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傑出的維多利亞時代自傳

他的態度打擊到我了,我立馬又垂頭喪氣了。但我還是隻能給出和剛才一樣的答案。

「嗯,你倒是挺機靈的,」比克斯比先生說,「那下一個岬角叫什麼名字?」

我還是不知道。

「嗯,這真是太妙了。你隨便說個名字吧,只要是我告訴過你的岬角或者別的什麼地方的名字就行。」

我想了一會兒,還是隻能說我說不出來……

「聽著!你覺得我為什麼要把那些岬角的名字告訴你?」

我戰戰兢兢地想了一會兒,然後,邪惡的魔鬼引誘著我說:「嗯,為……為了……我覺得是為了好玩吧。」

這簡直是火上澆油。他氣得火冒三丈(當時他正控制著船渡河),我猜他眼睛都氣瞎了,因為他竟然衝一艘平底貨船的櫓上衝了過去。可想而知,那些做買賣的人像放排槍似的,一起破口大罵了好一陣子。這下比克斯比先生可高興極了——因為他正憋了一肚子的氣,現在剛好有人可以和他對罵。他推開舷窗,伸出頭去,像火山爆發似的一陣亂罵,我以前從未見過這種場面。貨船上那些人的咒罵聲越來越小,而比克斯比先生的嗓門越來越高,用詞也越來越有分量。等到他關上窗的時候,他肚子裡也空了。你就算拿大漁網在他肚子裡撈,也找不到幾句罵人的話了——剩下的那點罵人話連惹你母親生氣都不夠用。最終,他用最溫和的語氣對我說:「孩子啊,你得準備一個小記事本,每次我告訴你什麼事,就馬上記下來。要想當領航員,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把這條河全部記在心裡。你得像熟悉字母表一樣熟悉它才行。」

只要回顧一下1854年,就可以瞭解19世紀的英國自傳和美國自傳的大致區別。這一年,巴納姆的自傳在美國出版,他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好的自我推銷者;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國,約翰·斯圖亞特·密爾開始寫他的回憶錄,但和許多著名的維多利亞時代的自傳作者(比如哈麗特·馬蒂諾、查爾斯·達爾文、安東尼·特羅洛普、約翰·阿丁頓·西蒙茲和赫伯特·斯賓塞)一樣,密爾決定死後再出版自己的回憶錄(他的回憶錄最終出版於1873年)。即便知道這本書出版時自己已經長眠於地下,密爾依然為向公眾展示自己的人生故事這一看似自負的行為而侷促不安。「我從不覺得我寫到的任何與我自己有關的內容能讓公眾覺得有趣,」他在第一章中寫道,「但是……把一些不同尋常、引人注目的教育方式記錄下來,或許會有些用處。」

「不同尋常」和「引人注目」這兩個形容詞是密爾偏愛英式低調陳述的表現。他的父親——歷史學家、哲學家和經濟學家詹姆斯·密爾,在年輕的約翰身上試驗了自己的教育理論,並對他的朋友兼同事傑里米·邊沁說,他正在把兒子培養成「我們合格的接班人」。(詹姆斯·密爾是一家之主;約翰在自傳中從未提到過自己的母親。)約翰3歲學習希臘語,7歲學習拉丁語,12歲學習邏輯學,13歲學習政治經濟學。這一切看上去似乎很不錯,卻讓約翰遠離了朋友、樂趣和感情。約翰這樣說他的父親:「對所有激動的情緒與帶有興奮色彩的言論和文字,他都表現出極大的蔑視。他覺得那是瘋狂的行為。」20歲時,約翰經歷了精神和情感上的雙重打擊,他害怕自己將永遠感受不到快樂——在自傳中的相關章節是「我心理史上的一場危機」。在讀了讓-弗朗索瓦·馬蒙泰爾的《回憶錄》(memoires)中的一段抒情文字而感動落淚之後,他才走出了陰霾:「我不再絕望;我既不是牲畜,也不是石頭。」

在當今的回憶錄作者看來,一個古怪得很有賣點的父親對自己施加精神虐待,這種素材簡直價值連城。但密爾即使已經安穩地躲進了墳墓,也依然堅定地選擇淡化一切家庭內部衝突,磨鈍自己痛苦情緒的鋒刃。在早期的文稿中,密爾表示:「我必須說……我們這些孩子都不愛我父親,其他任何人也不會愛他。」他在終稿裡去掉了這句話。此外,他在文稿中暴露自己內心和談及密爾夫人的部分也都被刪去了。在出版的版本中,他這樣寫他的父親:「他小心地讓我避開常見的、男孩子之間相互施加的壞影響,還急切地讓我避開粗俗的思考方式和感情的惡劣影響。為此,他情願讓我付出代價——在所有國家的男學生都具備的能力上,我比別人差。」而他只在原稿中才詳細描述了自己付出的代價到底有多大:「我從小就對生活中的日常事務不甚瞭解,學會自己穿衣服也比一般孩子要晚得多。我過了好些年才學會打領帶。我的發音很不好,我快16歲才發對字母r的音。直到現在,我的動手能力還是很差,哪怕是最簡單的我也不會做……我不斷沾染上令人討厭的小惡習,花了很長時間也沒能徹底改掉。此外,我還特別粗心。就像父親常說的那樣,我像是沒有感覺器官的人——我的眼睛和耳朵似乎都只是擺設,那些就在我面前的東西,我很少能聽到或者看到,就算聽到了、看到了,我也很少能關注它、記住它……我父親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愚蠢行為或軟弱鬆懈,而我則不斷以此類舉動激起他的憤怒。從我記事起,他就總是不經意地責備我,因為他覺得我的判斷和表現讓我看上去像是一個缺乏常識的人。他說,這樣下去,我長大後會變成一個怪人,人人都瞧不起我,任何生活方式都不適合我。」

不論是死後還是生前(像約翰·羅斯金和紐曼樞機主教那樣)出版回憶錄,幾乎所有維多利亞時代的自傳作者都很慎重,有時慎重得過分。我們可以參考以下的這些表述。

· 小說家安東尼·特羅洛普這樣說自己不肯在夫妻關係上多花筆墨的原因:「我的婚姻和其他人的婚姻一樣,除了我們兩人之外,別人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的趣味。」

· 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說:「把私事對外宣揚,把公眾當成自己的朋友,這是很粗俗的行為。」

· 政治家塞繆爾·史密斯說:「我幾乎不談論私事,只在必要時才大致提及。」

· 法官埃德蒙·帕裡爵士說:「我不打算在此寫我母親的事,因為我無法置身事外地評價她給我留下的美好的回憶,而且這模糊的回憶是我自己的事。」

詩人兼畫家威廉·貝爾·斯科特在他的《自述》(autobiogra-phicalnotes,這本書在作者逝世後於1892年出版)中,多了些思考,也少了些防備,他指出:「記敘一個人的精神史太困難,也太可怕。」他說,這種嘗試「像赤裸著走在街上,只可能嚇到我們的鄰居」。評論家韋恩·舒馬克說,在19世紀的回憶錄中,人們很少能體會到「真實生活的味道,即時的感受,或面對緊迫問題時的對峙氛圍」。

令人驚奇的是,在這種緘默的氛圍中,自傳在維多利亞時代竟如此受歡迎。哈麗特·馬蒂諾並不像她在作品開頭表現的那樣多愁善感:「從年少時起,我就覺得寫自傳是我人生中的一項使命。」一個非常不起眼的作家——奧古斯都·哈爾在1896年至1900年間驚人地寫了六捲回憶錄,用一位批評家的話來說,其中包含了「大段的囉唆和數不清的無聊瑣事」(科克沙特《自傳的藝術》[theartofautobiography])。愛爾蘭小說家喬治·摩爾在1888年至1933年間也出版了六部回憶錄。(他36歲時出版了第一部回憶錄《一個年輕人的自白》[confessionsofayoungman],把一種一百年後才算常見的做法引入了公眾視野——用評論家安·斯威特的話說,「在他之前,沒有人想過在50歲之前寫自傳」。)

對敘述內容的嚴格限制束縛了人們講述自己人生的慾望,這讓自傳幾近消亡。在這種情況下,自傳改頭換面,以求存續。威廉·黑爾·懷特和塞繆爾·巴特勒認為只有小說才能公正客觀地闡述自己艱難的人生,於是分別出版了《馬克·拉瑟福德自傳》(theautobiographyofmarkrutherford,1881)和《眾生之路》(thewayofallflesh,在作者去世後於1903年出版)。

出於種種原因,《我的隱秘生活》(mysecretlife)一書非常特別。大概從1888年起,這本書以十一卷本的私藏版出現,共4200頁左右,超過100萬字。(這本書直至1966年才首次公開出版。)書中以第一人稱視角記錄了作者(自稱「沃爾特」)的性經歷,其細節之豐富令人驚歎。他宣稱自己大膽的行為是一種有公德心的資訊共享,他還說自己很納悶:「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和我一樣,早些年面對奇怪的色慾會覺得噁心,晚些年卻對此著迷?我可能永遠也得不到答案,但如果我把自己的經歷發表出去,或許別人能對照著想出我想不出的東西。」沃爾特從一開始就堅持內容的真實性,他說:「我決心根據我所做或所目睹的淫蕩行為,寫下全部事實;因此,這本書完全屬實,也完全不顧及世人所謂的體面。」然而,《我的隱秘生活》是自傳還是小說,還是介於兩者之間,始終沒有定論;沃爾特的身份也無人知曉。伊恩·吉布森在他2001年出版的《色情狂:亨利·斯賓塞·阿什比的隱秘生活》(theerotomaniac:thesecretlifeofhenryspencerashbee)中,提出了一種說法,雖然沒有百分百的證據,但很有說服力——吉布森認為這本書是虛構的,作者是亨利·阿什比(1834—1900),一個痴迷色情的收藏家和書志學家。

在維多利亞時期,人們更難以接受的是約翰·阿丁頓·西蒙茲(1840—1893)的隱秘生活。西蒙茲是詩人、評論家、傳記作家、翻譯家和研究文藝復興的學者,在20歲左右,他就確認了自己的同性戀取向。大約過了三十年,在卡洛·戈齊伯爵和本韋努託·切利尼兩人坦誠的回憶錄的鼓勵下,西蒙茲開始創作自己的自傳,其中一個重要主題(也許是唯一的重要主題)就是他的性感受和性生活。「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他在給朋友亨利·格雷厄姆·達金斯的信中寫道,「因為我覺得這些事永遠不適合發表。」(儘管西蒙茲的預估並無其他依據,但他清楚地知道,在當時犯雞姦罪的人通常會被判兩年苦役。)在這封信中,與沃爾特類似,他還解釋說這是一項關於他自身發展的研究:「我會盡我所能,坦率且準確地去寫,我確信這會引起心理學家的興趣,而不是在做無用功。世上還沒有內容相似的作品,而且我敢肯定,1000個人裡有999個都不相信有我這樣的人存在。」

西蒙茲的自傳中的部分內容至今仍吸引著讀者——這部分內容與其說是書中描述的事件,不如說是書中所包含的持續而從未解決的內在矛盾。西蒙茲所處的文化認為他的性行為是非自然的、墮落的。他內心的一部分接受了這一點,另一部分卻明白,這種生活方式儘管給自己帶來了相當大的不幸,但也讓他產生了巨大的快樂和滿足,所以,社會的標準肯定是有問題的。在這本書的結尾處,有一小段文字包含了這兩種立場。西蒙茲寫道:「我體內攜帶著一種我自知無法治癒的疾病的種子——那是根深蒂固的性本能的扭曲(無法控制、無法根除、近乎偏執),這種扭曲與我的天性有關,也是這本回憶錄所講述的主題。這是一部奇異的人生史,不過,它也可能比我想象的普通。」在整理終稿的時候,他在「想象」這個詞後面插入了一個腳註,寫著:「我在寫以上這些的時候,還沒有讀過……」他接著列出了幾部德國學者的作品,這些作品都在向反對同性戀的法律提出抗議,並指出同性戀比人們認為的更普遍。他總結道:「我最近讀了這些,才意識到我的經歷並沒有那麼特殊。」西蒙茲先前給達金斯寫信時認為沒什麼人會相信「有我這樣的人」,而他此時發覺像自己這樣的人還是有一些的。這是一個顯著的認知上的變化,西蒙茲在完成回憶錄之後,又出版了一本小冊子(儘管是私藏版,只有50冊)——《現代倫理學中的一個問題》(iid="lo-a10f2a143af94a36a3f205a28719b9ef"aprobleminmodernethics/i)。《英國傳記大辭典》稱這本書「是第一部從心理學和社會學角度分析同性戀的英語作品,以恰到好處的諷刺、科學和常識揭露了粗俗的錯誤」。

西蒙茲的朋友埃德蒙·戈斯也收到了一本小冊子。戈斯是一位傑出且高產的詩人、評論家和傳記作家。(戈斯是典型的維多利亞時代作家。1928年,在他去世後不久,t.s.艾略特這樣評論他:「埃德蒙·戈斯爵士在倫敦的文學和社會生活領域所填補的空白沒人能再次填滿,因為那是……這麼說吧,因為那如同一間已被廢棄的辦公室。」)戈斯給西蒙茲回了信,有些評論家認為(儘管尚有爭議),戈斯在這封信中也是在承認他自己的「倒錯」:「我知曉你所說的一切——孤獨、反抗和絕望。然而我是快樂的;我希望你也是快樂的,我希望你不要失望或厭惡希望。不管怎樣,我完全地、深深地同情你。多年前,我就想寫信告訴你這一切,卻由於怯懦而作罷。」不管戈斯私下承認了什麼,在公眾面前,他曾經是也一直是異性戀的中堅人物。1893年西蒙茲去世後,戈斯在《星期六評論》上發表了一篇沒有署名的訃告,明褒暗貶地說西蒙茲「追求最高的目標,但做得有點不夠」。幾十年後,戈斯幫忙燒掉了大量有損西蒙茲名聲的檔案;據說後來西蒙茲的孫女對戈斯講述這件事時的「自以為是、沾沾自喜」感到厭惡。

儘管戈斯的行為有點消極且咄咄逼人,但諷刺的是,他還從西蒙茲那裡得到了一份珍貴的文學禮物。1890年,戈斯為他的父親菲利普寫了一本傳記。作品出版後,西蒙茲給他寫信表示稱讚,但補充說:「我希望你更多地寫出你父親的生活中關於你的事情。只要你願意,你能寫出一本引人入勝的自傳;我希望你能這麼做。」過了大約十五年,戈斯才按他的建議動筆,但他終究是寫了。由此誕生的《父與子:信仰與偏見》(fatherandson:astudyofconflictingtemperaments,1907)成了戈斯的大約85部作品中唯一至今仍在刊印的。它理應有此待遇,因為它不僅打破了維多利亞時代自傳的僵局,還是現代回憶錄的鼻祖。

與西蒙茲不同,戈斯願意讓自傳在自己還在世時就面世;與巴特勒和懷特不同,他願意把它作為非虛構作品(如他在前言所說)來呈現,不加任何小說元素的掩飾。不過他採取了一種相當荒謬的做法,在這本書初版時隱匿了作者的姓名。之所以說荒謬,是因為當時凡是受過教育的人都能認出書中的「我的父親」就是菲利普·戈斯。老戈斯是一個了不起的人,在狄更斯的小說裡就有像他這樣的形象。他很早就作為博物學家而聞名遐邇,但達爾文的早期著作、新興的地質學以及化石證據表明,這個世界比聖經所闡釋的要古老得多,因此他遇到了一個重大障礙。菲利普·戈斯一生所面臨的核心挑戰就是找到他的宗教信仰和他作為科學家的價值觀之間的平衡。

《父與子》中最精彩的段落,描述了菲利普·戈斯是如何用他早先那一套智慧設計論的謬誤說辭去應對這種挑戰的。他在1857年的《肚臍:解開地質學難題的一次嘗試》(omphalos:anattempttountiethegeologicalknot)中表示,正如亞當被創造出來的時候長著多餘的肚臍一樣,上帝創造地球的時候,佈置了些古舊的化石和岩石做裝飾。這些石頭其實是新的,儘管它們看起來有幾百萬年的歷史。戈斯認為他的這個假設可以讓科學和宗教握手言和。他的兒子寫道:「他熱情洋溢地把書贈給無神論者和基督徒,稱這本書是萬能的靈藥,是一種能治癒當下一切頑疾的智慧療法。但是,無神論者和基督徒只把書拿起來看了一眼,就哈哈笑著把它扔了。」

《父與子》的諸多方面都很有預見性。最引人注目的或許是,它和《安琪拉的灰燼》(angela’sashes)、《拿著剪刀奔跑》、《玻璃城堡》以及每年新增的數十本此類作品一樣,提前為敘述自己飽受批評、處處受限、屢遭虐待、多災多難的童年做好了鋪墊。埃德蒙是家中的獨子,他7歲時,母親因癌症去世。從那以後,他的父親對宗教狂熱得過了頭,並試圖獨自把這個男孩塑造成一個小聖人。他不讓埃德蒙讀任何世俗的東西,不讓他和其他孩子接觸,也幾乎不讓他與教會之外的任何人接觸。這種情況直到埃德蒙10歲或11歲的時候才有所改變。這本書還預見了後來的回憶錄的形式。在此之前,無論是世俗自傳還是靈性自傳,作者都最終與社會或上帝達成了和解。但在《父與子》的結尾,埃德蒙與父親菲利普·戈斯和教會都一刀兩斷了。

同樣有先見之明但更為精妙的是這本書中的文學特質。埃德蒙·戈斯的兩種形象鮮明地印刻在了我們的腦海中:一個是58歲的作家(從上文引用的句子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存在),另一個是經歷了這一切的男孩(他的形象通過成年埃德蒙的回憶、歸納和想象呈現出來)。在整本書中,戈斯以旁觀者的角度,看著曾經的自己經歷各種陌生事件的發生。這種雙重視角既加深了悲傷的情緒,也加深了讀者的認知。他寫到了在家裡關於肚臍的爭論,「隨著希望和自信在失望的雲霧裡消散,悲觀情緒日復一日地濃重起來」。菲利普不再大笑,變得更加鬱鬱寡歡,他認為自己的書之所以失敗,是因為自己冒犯了上帝:「他繞著花園,一邊踱步,一邊沉思。他的靈魂在苦苦哀求,他在良心的每個角落搜尋著自己曾經的疏忽或罪過:每一場歡愉、每一次創作、每一件瑣事,都被他從過往經歷的塵埃中挖掘出來,放大成嚴重的罪過。他認為,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輕率之舉或對人性本能的屈從,都會引誘較不堅定的人犯下罪過。」

這本自傳還突破性地使用了小說中常見的場景描寫。以前也有少數的自傳這麼做,但只是蜻蜓點水,無甚出彩之處。戈斯在《父與子》中描繪的一個場景就是他無比痛心地見證了父親最後一點「輕率」的絕跡。菲利普有時會哼唱他年輕時在多塞特郡學會的歌曲,某天,一個工人聽到了他的歌聲,對此表示了稱讚。戈斯這樣寫道:「父親原本輕輕地握著我的手,聽到這話,手上的力度陡然加大了;我抬頭看他,發現他的臉色陰沉下來。從此,他一生中再沒有唱過任何世俗歌曲。」

戈斯只用寥寥數語,就從某個定格瞬間起縱觀了接下來的漫漫幾十年,這著實令人興奮。其實退一步說,這種寫作方式是有風險的——敘述氛圍可能會遭到破壞,語句也可能會顯得乏善可陳。然而,戈斯用他的妙筆,不僅讓敘述變得更有價值,還為後來的回憶錄作者開闢出一大片沃土。